第二十四章、第八条诫命
七十三问:第八条诫命是什么?
问答: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盗”(出20:15;申5:19)。
七十四问:第八条诫命吩咐什么?
问答:第八条诫命吩咐我们,以合乎上帝律法的方式,取得并增加自己(帖后3:10——12;罗12:17;箴27:23)与别人的财富和产业(利25:35;箴13:4;20:4;24:30——34;腓2:4)。
问1:第八条诫命关涉到什么?
问答:第八条诫命关涉到自己与别人的财富和产业。
问2:涉及我们自己与他人的财富和产业,第八条诫命吩咐什么?
问答:涉及我们自己与他人的财富和产业,第八条诫命吩咐我们获取并保守。
问3:要获取并保守我们自己和他人的财富和产业,我们当用什么方法?
问答:要获取并保守我们自己和他人的财富与产业,我们只可以用合乎上帝之律法的方法。
问4:我们当怎样努力获取并保守自己和他人的财富和产业呢?
问答:我们当努力获取并保守自己和他人的财富和产业:
1.
为我们自己选择合乎上帝律法的合宜的职业;在自己的工作中与上帝同行。
“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
(创2:15)。
“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创4:2)。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这身份。”
(林前7:20——24)。
2.
对我们的工作加以适度的看顾,为我们自己提供一些这个世界上的美物,只要是来源正当,使用得体。
“他想得田地,就买来。
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
(箴31:16)。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罗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