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诫命(2)

3. 有智慧,有谋略,能够分辨好歹,管理好自己当作的事情,使其发挥最大的益处。 “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这人事情顺利”(诗112:5)。 “谋略必护卫你。 聪明必保守你。” (箴2:11)。
4. 节俭,消减不必要的开支,不浪费任何东西,不迎合肉体追求奢华的贪欲。 “智慧人家中积蓄宝物膏油。 愚昧人随得来随吞下。” (箴21:20)。 “他们吃饱了,耶稣对门徒说,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免得有糟蹋的。” (约6:12)。 “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多2:12)。
5. 殷勤作工。 “手懒的要受贫穷。 手勤的却要富足。” (箴10:4)。 “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 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 (箴13:11)。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 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弗4:28)。
6. 恳求上帝祝福我们手中的工作,在运用今世供应我们肉身需要的一切手段上都要倚靠他。 “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 并不加上忧虑。” (箴10:22)。 “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 (腓4:6)。 “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他顾念你们。” (彼前5:7)。
7. 根据我们自己的需要,享用上帝所赐给我们的美物,并且甘心乐意地向他人施舍生活中所必需的。 “有施散的,却更增添。 有吝惜过度的,反致穷乏。 好施舍的,必得丰裕。 滋润人的,必得滋润。” (箴11:24,25)。
8. 争取得到我们当得到的。 当有人错误地夺取本来属于我们的东西时,要采取合宜的方法加以保守;对于非法的扣压或留置,也当用合宜的方法恢复确实属于我们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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