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诫命(1)

第二十一章、第五条诫命
六十三问: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回答:第五条诫命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申5:16)。
六十四问:第五条诫命吩咐什么?
回答:第五条诫命吩咐人按照各人的尊卑长幼,履行自己的本分,并给予对方当受的尊重(罗13:1,7;12:10;弗5:21——22,6:1,4——5,9;彼前2:17)。
问1:第五条诫命的主体是谁,也就是说,谁当遵行第五条诫命所吩咐的责任?
回答:第五条诫命的主体,也就是当遵行第七条诫命所吩咐的责任的人,就是各样的关系,特别是孩子、晚辈与他们的父母、长辈,也包括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以及平辈人员之间的关系。
问2:“晚辈”是指什么样的人呢?
回答:此处所说的“晚辈”不仅指孩子,也指妻子、仆人、臣民、晚辈以及其他在恩赐或美德上比较软弱的人。
问3:“长辈”是指什么样的人呢?
回答:此处所说的“长辈”虽然是在父母的名下,但是不仅指父母,还包括丈夫、主人、牧师、长官、长辈以及其他在恩赐或美德上比较坚固的人。
问4:“平辈”是指什么样的人呢?
回答:此处我们所说的“平辈”是指弟兄、姊妹、亲属、朋友以及各样熟悉的人,他们之间在年龄、财产、地位和官阶上没有很大的差异。
问5:孩子对父母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回答:孩子对父母当尽的本分概括在“当孝敬父母”这条概括性的诫命中,这些本分是:
1. 发自内心地尊重、敬畏。 “儿子尊敬父亲”(玛1:6)。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利19:3)。
2. 从外部言行上尊重、敬重。 “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箴31:28)。 “王起来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为王母设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边”(王上2:19)。
3. 殷勤聆听他们的教训。 “众子啊! 要听父亲的教训,留心得知聪明”(箴4:1)。 “我儿,要留心我智慧的话语,侧耳听我聪明的言词”(箴5:1)。
4. 甘心乐意地顺服他们不违背上帝律法的吩咐。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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