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诫命(2)

5. 谦卑、忍耐,领受他们的管教和责备,并改正错误。 “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来12:9)。 “听从责备的,却得智慧”(箴15:32)。
6. 在工作、居留、婚姻以及其它生活大事上,甘心乐意地顺服他们的合理建议。 “于是摩西听从他岳父的话,按着他所说的去行”(出18:24)。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士14:2)。
7. 感恩图报,善待父母,奉养他们,当他们年纪老迈,匮乏贫穷的时候,为他们提供各种必需品,并担待他们的软弱。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得4:15)。 “约瑟用粮食奉养他父亲和他弟兄”(创47:12)。 “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箴23:22)。
问6:父母对子女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回答:父母对子女当尽的本分是:
1. 疼爱、照顾他们,特别是在他们还是婴孩,软弱无助的时候。 尤其是作母亲的,如果有能力,就当用奶水哺育他们。 “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 (赛49:15)。
2. 用圣经知识和敬虔的原则教育他们,并在他们能够领受的年龄,及时地用上帝的律法和主的道理教训他们。 “你们作父亲的,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 “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3. 为他们祷告,并在圣洁、节制和公义上作他们的好榜样。 “约伯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 他清早起来,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伯1:5)。 “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 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诗101:2,3)。
4. 在他们年幼的时候使他们顺服,但是,不在主的律法之外对他们提出额外的要求。 “他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路2:51)。 “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父母也要照主的教训养育他们”(弗6:1,4)。
5. 用慈目良言鼓励他们,奖赏他们的好行为,同时,对于不好的行为则表示不悦,加以责备,凭爱心及时管教。 “大卫又对他儿子所罗门说:‘你当刚强壮胆去行’”(代上28:20)。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 “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 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箴2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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