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不传自己
经文:“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
(林后4:5)
基督徒在世上最主要的责任是传基督,最大的危险是传自己。
使徒保罗是基督忠心的使者,他终身的目标是:不传自己,只传基督。
传自己的方法很多,有些人像法利赛人那样,吹号、打锣、自我宣传,这是最劣拙的方法;有些人比较高明一点,他们似乎无意却是有心地把自己的“敬虔”显在人的面前,叫看见的人自己在心里称许;还有些人则在高呼见证基督、传扬基督的口号时,附带地传扬自己。
但不论用什么方式,究竟仍是离不了“传自己”,不是传基督。
“作见证”是介乎传基督与传自己之间的宣传方式。
通常“作见证”总是包括把自己蒙恩的经过叙述出来作为一种事实,以证实基督恩典的奇妙。
但在这种叙述中,是否忠心见证基督,抑系见证自己的属灵,是有很大出入的。
其中有很多被诡诈的肉体利用以显露自己的机会,所以,基督徒为主作见证,必须诚实忠心。
诚实就是不夸张,不渲染,只忠实地叙述神的作为;忠心就是要使见证的果效使基督完全得荣耀,且不使自己有一点机会引起人的注意。
将自己的经历——特别是关乎超自然的经历——讲述出来,作为证道的方法,是很容易使听的人受感动并获得深刻印象的,但毫无疑问的,它也是最容易引起听众过分崇拜讲者的方法。
任何人讲论自己的经历,讲得愈谦卑,便愈获得人的敬佩,这是任何较有经验的传道人都明白的事。
所以基督徒应当很慎重又忠诚地运用这种方法见证主。
使徒并不很随便的用这种方法传道。
彼得为着说服耶路撒冷那些信奉割礼的门徒,说明神的恩典也临到外邦人时,曾将自己怎样见异象的经过叙述出来(徒11:1-18);保罗在亚基帕王前申诉时,也曾叙述如何在大马色的路上看见基督向他显现的经过(徒26:1-23),他也曾对那些怀疑他是否使徒的加拉太人,简略地见证他怎样到亚拉伯去受神的造就(加1:11-20),又在向那些属肉体的哥林多信徒剖白自己时,揭露他隐藏在心中已经十四年的经历(被提到三层天,林后12:1-10)以证明他是使徒(林后12:12)。
留心看这些见证,便知道他们都有不得不叙述自己的经历以证明神旨意的需要。
但在通常的情形下,使徒们多半引用圣经传讲真理以见证基督。
例如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引证诗篇和约珥书来见证基督复活,他有见过主复活的经历,却不一定口口声声提到那个经历;司提反殉道之前的证道,几乎全部引用旧约圣经(徒7章);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徒13:15-41)、路司得(徒14:14-18)、雅典(徒17:22-31)等屡次讲道中,都引证圣经的话,见证基督复活,解明福音真理,却未提自己见异象的经过。
在全部新约书信中,绝大多数是讲论真理的信息。
讲真理就是讲基督,因为真理就是基督。
虽然我们可以从使徒书信的字里行间,看出他们有丰富的属灵经历和丰盛的生命,但叙述他们经历的过程的文字,只占很少数的经节;甚至像使徒行传这样一本专门记载使徒事迹和教会初期历史的书中,那位写书的路加,虽然写了许多别人蒙恩的经过,见证了基督在初期教会的许多奇妙作为,但关乎他自己的事,在全卷使徒行传中只极含蓄提及,甚至连他自己的名字,都未出现过一次。
路加真不愧是一个诚实忠心的见证人了。
“用经历见证真道”的意思,并非必须不断提到自己的经历,乃是应当对所见证的真道有经历。
有经历的人所讲解的真道自然能刻画入微,扣人心弦,却不一定要叙述那经历的过程。
多讲自己和自己的经历的结果(不论怎样讲法),必使人多注意自己甚或崇拜自己;但多讲及基督和基督的真道的结果,就必使人多想到基督和多认识基督。
这是每一个诚心要传基督不传自己的人。
都能明白的道理。
基督徒们,我们跟随使徒的脚踪吧。
“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