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伊始,雷带着茜茜和波斯猫塔基,搬到了加州的里弗赛德。过去的几个月里,大熊湖畔的气候凉爽怡人,到了冬天,他们就搬到这座不大不小的城镇,享受这里近乎地中海的宜人气候。多变的气候是加州的一大魅力,钱德勒夫妇尽情地享用了这一点。每到冬天,他们会搬到温暖的海岸,夏日时节,他们又搬到凉爽干燥的山区。不过这么大费周折,主要还是为了照顾茜茜,她的肺已经开始出现问题了。从山区搬走的时候,钱德勒夫妇本想住在圣迭戈北部的小镇拉霍亚,不过大概是因为那里的生活成本太高,所以他们只停留了一小段时间,就搬到了稍显逊色却相对划算的里弗赛德。
在里弗赛德住下的时候,雷已经有了很多心事。2月,《长眠不醒》刚刚在美国面世,作为一名刚出道的长篇小说作家,他对市场反响非常焦虑。他很在意这本售价两美元、蓝白红配色、设计大胆的精装图书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雷可不止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埋头写作,这部小说代表了多年的努力,这一集大成的写作计划可以追溯到1932年,追溯到他刚开始为通俗杂志撰稿的时候。
一开始,评论不太多,评价也不太正面。新书资讯基本都刊登在犯罪小说版块,这一点让雷深深地感到失望。有些评论非常伤人,比如《纽约先驱论坛报》(New York Herald Tribune)的这一则:
不过在我们看来,钱德勒先生在书中夹带了太多耸人听闻的黑帮故事,糟蹋了这本小说,让它显得头重脚轻,所以真该有人让他去墙角罚站,给他分析分析,告诉他这点本事应该做什么行当。[1]
《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一篇评论使得雷感慨说,它“令我彻底泄了气”[2]。在钱德勒看来,《长眠不醒》“这部侦探小说对人物的兴趣高过剧情,它试图以小说的形态立足,而悬疑要素只是生蚝上的几滴辣酱”[3]。对于大部分评论者来说,《长眠不醒》和市面上层出不穷的犯罪小说没什么两样。也有一些正面评价。《新共和》(New Republic)评论道:“如果你喜欢精巧的匠人之作,不要错过这部作品。”[4]《洛杉矶时报》认为雷是足以“让詹姆斯·M.凯恩出局”的那个人,这句话令雷欢欣鼓舞,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今天的我不像昨天那样,觉得自己总是品尝到时代的道德沦丧。”[5]不过我们必须说句公道话,评论界的反馈好坏参半,雷没有如愿以偿地得到大家的认可。
完成第一部长篇小说后,他开始了下一部的创作计划,希望能够借犯罪小说实现更为远大的目标。
我最少要再写三部长篇悬疑小说,才会考虑涉足其他题材。[6]
对雷来说,在通往其文学目标的道路上,犯罪小说是路标,关于自己真正想写什么,他已经心中有数。《长眠不醒》问世一个月后,雷开始规划未来,他让茜茜将这份计划打在硬卡纸上,可以夹在皮质笔记本里。计划的开篇写道:“既然所有计划都很愚蠢,写下来的计划从来都实现不了,那么在加州的里弗赛德,在1939年3月16日这一天,我们来定一个计划。”在1939年余下的日子里,在整个1940年和1941年的春天,他将专注于侦探小说的写作,并在为后续作品暂拟的书名边写上故事梗概:《金可御律》(Law Is Where You Buy It,“主题——在一座加州小镇里,警察堕落到与诈骗犯同流合污,面子上却公正得宛若黎明”),《布拉舍金币》(1)(The Brasher Doubloon,“一部滑稽的中篇通俗小说……几乎全新的剧情”),《暮光之域》(Zone of Twilight,“一个阴暗却不乏诙谐的故事,写商界政客之子与某女郎的关系,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的相逢……”)。接着,他又为另一本书列出了大纲:《英格兰夏日》(An English Summer),这是他一直都想写的作品。他希望借这本小说回到英国,而它也将与前面四部侦探小说截然不同。《英格兰夏日》基于他非常年轻时创作的一个短篇故事(除此之外没有进一步的信息了)。他对于这部小说有着清晰的构想:
一部紧凑、轻盈、篇幅不长、文笔上乘的剧情小说,基于我之前写下的一则短篇故事。表面的主题是雅士的腐朽,与正直、诚实、慷慨和大无畏,总而言之是最好的美国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7]
在雷的计划中,《英格兰夏日》将是他超越悬疑小说、进入全新领域的敲门砖。他并不打算彻底放弃犯罪小说,但也不希望自己被这一类型所困:他并不希望自己终其一生都只写犯罪小说。
我们该怎么看待他的未来规划呢?考虑到他在计划开头写下的戏言,我们很难相信他对此抱有很大的信心。茜茜似乎也对丈夫的计划抱有疑虑,她在计划的最后补充道:
亲爱的雷米奥,未来某一天,你看到自己有过这般徒劳的梦,也许会会心一笑。不过你也可能笑不出来。
茜茜的这番话未卜先知了——雷永远都无法“放下悬疑小说”。妻子对丈夫说出这样的话,也许还有点刺耳,甚至有点刻薄,但这么理解则是断章取义。它体现的不是茜茜的刻薄,而是他们的关系有多么亲密。这是雷罗列过的最雄心勃勃的计划。从中我们可以瞥见雷的形象:一个手拿拐杖,身着精良西装,来美国奋斗的人;一个在洛杉矶仍是荒漠中的一座小城时就搬到这里的人;一个驱车行驶在荒无人烟的海滨公路上,读着随处都能买到的廉价杂志,并深受其鼓舞,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成为作家的人。茜茜本能地察觉到,丈夫的计划中有着过于狂妄的激动,有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而没有真正脚踏实地的决心。差不多在同一时期,雷还构想了另外一批书名。其中一个叫作《伴我做梦,在我身旁》(Sit With Me While I Dream),雷的笔记显示,这个书名可以用于他的自传。然而,茜茜担心她太有野心的雷米奥有点操之过急了:毕竟,他才出版了一本书而已。
任何旅程都需要起点,而急于上路的雷认为,要想动笔写下一本书,最好的准备工作就是重读上一本书。他发现自己在写作《长眠不醒》时“发挥并不稳定”,有些场景仍旧令人回想起通俗杂志的典型桥段——当时他是通过通俗杂志初习写作的——但他也知道,《长眠不醒》是他向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当他开始准备第二部作品时,销售数量给他带来了慰藉。美国版的《长眠不醒》卖出了约1万册,给雷带来了2000美元的版税收入。尽管《长眠不醒》的销量不及达希尔·哈米特的《瘦子》(The Thin Man)的十分之一[8],但出版社认为雷的小说已经勉强算得上成功了。克诺夫对雷说了很多鼓励的话,希望他能够继续写作。同样,英国版的《长眠不醒》于1939年3月由哈米什·汉密尔顿出版社推出后,也得到了汉密尔顿本人的肯定,他和克诺夫一样期待雷的下一部作品。
来自各方的肯定增强了雷的信心,但它们也不乏负面影响:突然间,雷的头脑里就乱哄哄地充斥了各式各样的想法。3月下旬,他安顿下来,开始动笔写他计划中的第一本小说,也就是《金可御律》,可没过几天,他就放弃了。多年以后,连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为什么要放弃它,只记得它“无疾而终”了。他转向另一项构思,并最终成了《再见,吾爱》的核心架构。这一构思最初采用的书名是《来自棕皮肤家族的女孩》(The Girl From Brunette's),一开始进展顺利。到1939年4月12日,雷已经写了10页稿纸;4月23日,他写道,“题目改成《来自弗洛里安家族的女孩》(The Girl From Florians)”;五天后,他就写完了他准备好的127张黄色短稿纸。这一进展一直持续到5月,然后他突然改变了主意:
“这个故事成不了。简直都臭气熏天了。我想我不得不放弃它、另起炉灶了。”[9]
没过多久,他动笔写一篇题作《托尼出逃》(“Tony Gets Out”,最后它将变成《我会等候》)的短篇小说,不过写了一段时间后,他就没法再集中注意力了,于是又回过头来写《来自弗洛里安家族的女孩》。到了月底,他再度放弃,转而投身又一新的构思。我们并不清楚他是否重拾《金可御律》的写作,还是另起炉灶了,不过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始终都在埋头创作。他的笔记显示,他正专心塑造一位名叫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的角色,后来她将在《湖底女人》中登场(尽管名字的拼写从“Adrian”变成了“Adrienne”),所以在1939年6月,他所做的工作实际上为1943年的小说做了铺垫。在这段时间里,他虽然有所进展,却也遭遇了困境:
我再一次不幸地发现,在我建造的这栋房子底下有一只死猫。房子已经盖了超过四分之三,依旧是白费力气。[10]
雷把写作中经历的困惑都详细地记录在日记里,并在多年以后告诉了他的律师。这些材料向我们披露了许多内幕,令我们得以一窥其写作方法和写作模式。他很少预先设定故事的走向,小说中的一幕幕场景都是坐在书桌前临场写下的。他对故事素材的运用为小说提供了框架,但这框架是灵活的。有时候,早年写过的通俗故事能够为小说提供场景或者人物,乃至更多,但它们很少提供故事的结局。有时候,两条剧情线的合并会带来问题。有时候(比如说《长眠不醒》),这种剧情线的合并也会奏效,但是并非常态。写作方向的缺失给雷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问题,其中最大的困难,莫过于他必须将许多彼此之间无甚关联的事件串在一起,构成一个无缝衔接的完整故事。到最后,时间和经验会帮助他完善这种方法,但是在1939年,他还在试探写作的道路。他还没彻底搞清楚自己的强项和弱点。他仍旧陷于半成品构思的沼泽中,努力寻找通衢,这有时候会令他感到焦躁,并进一步妨碍他专注于写作。
1939年年中,困扰雷的可不止剧情和故事结构的问题。他也很关心发生在遥远欧洲的战事。他密切地关注事态发展,并且敏锐地认识到,德国占领奥地利、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将带来重大的历史后果。雷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曾与德国人正面交锋,他很清楚如果让这样的战争再次发生将意味着什么,所以他始终都放心不下。在给布兰奇·克诺夫的信中,雷写道:“我努力地让自己的头脑不被战争的消息所占据,可是这么做的时候,我也让自己的智力减退到七岁的程度。”[11]他越担心欧洲的战事,就越无法提起工作所必需的干劲。
里弗赛德的白天气温逐渐升高,超过了钱德勒夫妇的舒适范围,所以他们再一次打包好行囊,搬到了更为凉爽的山区。他们在夏天(至少在8月之前)回到了大熊湖畔,而雷也试图在绿树的环抱中与山区动物柔和的叫声中重新专注于小说创作。一开始,进展非常顺畅。7月,他再度拾起了《再见,吾爱》的初稿,对其进行修改。到8月底,他早先的失望似乎已经烟消云散,因为他写信告诉布兰奇·克诺夫,自己再写12000个单词就能完结全书,并承诺下个月就能把初稿交给她看。9月15日,他在信中写道,自己已经完成初稿,但还需要至少六个星期才能修改完毕。此时,德国已经入侵波兰,导致英法两国对德宣战。尽管雷住在伦敦的亲戚都是远亲,可是当人们预料已久的事态终于成真的时候,他还是为此忧心忡忡。9月29日,他再次试图应征加拿大远征军。在他看来,在这场战争面前保持中立是毫无意义的,而达利奇学院给他灌输的爱国主义也敦促他履行自己的责任。要是当时的他再年轻一些,也许真的会再次奔赴战场,与德国人作战,但是他已经五十一岁了,他的申请也因此立即遭到了拒绝。雷并没有松一口气,反倒是感到挫败,他的创作也受到影响。《再见,吾爱》本来离修改完毕只差两个星期了,如今被雷默默地束之高阁,他需要做点其他的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写不出新书,雷的手头就越来越紧张,于是他又转而写起短篇故事。他的文学代理人西德尼·桑德斯已经游说他很久,让他写点可以卖给高档杂志的故事,但是雷并没有理会,因为他坚信“连载故事写得再好也成就不了一部好的长篇小说”[12]。可是当经济压力压在肩头时,他开始动摇了。最后,他将从夏天起就一直在润色的《我会等候》寄给了桑德斯。桑德斯安排它刊登在1939年10月14日的《星期六晚邮报》上。
《我会等候》和雷过去的短篇故事一样,结尾处留有余韵,能够让读者在阅读完毕后长久地回味。但它和此前的通俗故事有着显著的区别,也因此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主人公托尼·雷泽克在一家酒店工作,他悄悄放走了一名躲藏在这家酒店的罪犯,不想却导致他的朋友被杀。这篇故事的力量在于,我们不仅对于托尼痛失朋友感同身受,也认为他在一定程度上把朋友给害死了。故事的结尾,托尼接到一通电话。他本以为是朋友阿尔打来的,他拿起话筒,传来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声音:
“我们跟你们酒店的一个伙计做了笔小买卖。结果这家伙想溜,被我们逮到了。阿尔猜到你会放他走,所以就跟踪了他,把他堵在街角。不太妙,出了点岔子。”
托尼紧紧地握住听筒,太阳穴因为汗水蒸发而发凉。“接着说,”他说,“我猜你还没说完。”
“就剩一点了。那家伙干掉了大个子阿尔。死了。阿尔——阿尔说过要跟你道别。”
托尼重重地倚靠在前台上。他嘴里吐出了声响,却不成话语。
这是一个有力量的瞬间。托尼仿佛在一瞬间被掏空了五脏六腑,而结尾也明白地告诉我们,他恢复正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它有力地向我们证明,自1932年开始文学创作以来,雷已经取得了多么巨大的进步,能够写出多么有力量的文字。不过他依旧对这类高档杂志感到不自在。他在信中写道,此类杂志所施加的约束使得这篇故事“带有人工的痕迹,并不真实,在情感上也不坦诚”[13]。雷的自我评价过分关注故事的弱点,其实也许没有必要这么苛刻,但是它也显示出,在这一时期,他最看重的便是作品的情感品质、角色的丰满,以及他们一举一动的现实性。虽然为高档杂志撰稿能够给他带来稳定甚至丰厚的回报,但是雷拒绝接受它们的摆布,他回到了自己在年初时起草的写作计划。
到目前为止,雷创作第二部长篇小说的各种尝试都尚未成功,不过他也没闲着,继续摆弄着其他构思,比如一篇名叫《黄铜门》(“The Bronze Door”)的故事,该名字于1938年首次出现在他笔记本上的一份名单中。它的设定并非犯罪故事,而是一则幻想故事。1939年,雷将这篇故事的创作推进下去,并在初夏把它写完了。它于当年11月发表在一份名叫《未知》(Unknown)的通俗杂志上。该杂志的主编约翰·W.坎贝尔(John W.Campbell)同时也是《惊奇科幻小说》(Astounding Science Fiction)的负责人。他对于那些包含古怪奇妙之事的故事有着敏锐的眼光,比如说,他曾经委托别人写过一个游泳队教练招募美人鱼帮忙训练的故事。当《黄铜门》被递交到他的书桌上时,他很快就买下了版权,交付出版。
雷到底是出于怎样的动机,写下了这一类型的故事?我们会发现,有很多原因使得这篇故事成了他自然而然会迈出的一步。首先,他始终自认为是一名极具实验性的作家,这一构思对他形成了独特的挑战:能否在现实世界的范围内表现非现实的主题?其次,犯罪小说已然成为他的工作,而这一新的构思具有趣味性,也具有必要性,能够让他暂时脱离堕落的洛杉矶这一主题。
《黄铜门》的故事地点设定在伦敦。主人公詹姆斯·萨顿-科尼什是个婚姻不幸、酗酒成性的男人。有一天,他回到家中(当然喝醉了酒),发现火冒三丈的妻子正打算离开这个家:
她用可怕的眼神看着他,然后再一次转过身,背对着他说道:“一切都结束了,詹姆斯。我们的婚姻到此为止。”
萨顿-科尼什先生惊讶地说:“天哪,亲爱的,莫非我们结过婚?”
她原本又要转身,却作罢,仿佛发出了被人在地下室里掐死的声音,然后走了。
房门像麻痹的嘴一般大开着。萨顿-科尼什先生站在门里面,愣愣地听着。他一动不动,直到听见楼上传来了脚步声……他叹了口气……然后悄悄地下楼,进到门厅旁狭长的书房里,灌起了威士忌。
此情此景是否折射出喝醉的雷同茜茜争吵的画面?
萨顿-科尼什离开家后,他的人生出现了稀奇古怪的转变。他招呼来一辆双座马车,车夫竟然不知道发生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啥战争啊,老板?”)。后来,事情变得越来越奇怪,他在一家拍卖行里发现了一扇黄铜门,可以让所有穿门而过的人凭空消失。被吊起胃口的他因此买下这扇门,并自然而然地用它让妻子和她烦人的狗消失了。然而萨顿-科尼什遭到了报应,一位苏格兰场的警察开始调查此事。萨顿-科尼什没能将这位警察推进门,自己却最终消失在门里面。
这是一则古怪的故事,但它有着自然的呈现方式,这也是它成功的关键。我们来看看萨顿-科尼什第一次发现这扇门的魔力的时刻:
他直起身子,用惬意而懒散的动作将手杖送进了门洞。然后,那天晚上出现了第二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
萨顿-科尼什先生低头看了看自己戴着手套的右手。原先握在手里的手杖消失了。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他绕到后头观察。可是门背后落满灰尘的地板上也没有手杖的踪影。
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异样的感觉。并没有人从他手里夺过手杖。它只是部分穿过了门洞,然后就不复存在了。
为了给故事增添真实感,雷动了很多脑筋。他在最初的计划中记道,他打算写的每一个幻想故事都要达成不同的效果。它们既是雷写作方法的实验,也表明他始终对写作技巧兴趣浓厚,他在学习犯罪小说的艺术时就表现出了这种兴趣。
尽管雷为幻想故事设定了远大的目标,不过他很少真的能赋予它们生命,帮助它们从笔记本上走出来,变成真正的作品。《黄铜门》是其中罕见的例外。它代表了雷在不同领域的牛刀小试,如果不是收回精力,专心创作《再见,吾爱》,他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探索幻想小说。
1939年10月,雷和茜茜开始思考他们下一站该去哪里。大熊湖的气温开始变得寒凉,它已经散播出讯息,他们是时候离开山区,回到温暖的地方了。雷在这片乡野之地断断续续地工作,已经为两部长篇小说写下了很多片段,不过它们都尚未成熟,离出版还很远。钱德勒夫妇一开始选择了他们这两年间曾短暂停留的拉霍亚。这座小镇坐落在陆地的岬角,像个伸向太平洋的拳头。沙滩和海岸都离居民区很近,气候温暖而令人倦怠。用雷的话来说,它将“冬夏两季完美的气候”以及“这个国家太平洋沿岸最好的海岸线”与“有教养的居民”结合在一起。[14]只要有钱,他愿意一直住在这里。
1938年,他们曾短暂居留此地,并且与当地的文学圈[“这里有不算太多的几位作家,没有过于放纵的氛围(不过他们会请你喝上一杯)”[15]]有所交往 ,但是一年过去了,情况已经有所不同。作家们要么已经离开此地,要么更糟糕,变成了有钱人:
自从我们去年离开之后,此地的文学圈子经历了一些变化。那些赚到钱的孩子如今都在沙滩俱乐部打网球了。肮脏的等级体系又开始运转了。我倒没觉得这沙滩俱乐部的收费有多贵,不过从作家的威士忌口粮里扣掉那么几美元,就足以扼杀他的想象力。[16]
如今的拉霍亚已经没有那么生气勃勃,没有那么浓厚的文学氛围,更重要的是不再像他们理想的定居地了。雷本来梦想着能够在冬天住在拉霍亚,然后在山区拥有一座避暑小屋。可是出乎意料且令他感到失望的是,拉霍亚如今只给他带来压抑感。他已经对居无定所感到厌倦,可即便他内心对稳定下来有所渴望,拉霍亚也显然并非适合他们的地方:
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没有一个(家),所以我回头看时,但凡是我们居住长达六个月的地方,都让我有点怀念。我觉得我们也不应该在这里住太久。生活成本太高,空气太潮湿,老年人太多,今天下午有位游客说,这里对老人以及他们的父母来说是个好地方……[17]
大约在钱德勒夫妇看来,拉霍亚居民的平均年龄也是它的一大缺点。钱德勒写信告诉布兰奇·克诺夫,“增长的年纪”令他不想待在拉霍亚[18],尽管这番话表面上是在说他自己,但也有可能指的是茜茜,毕竟她已经快要七十岁,却始终竭力保持年轻的状态。此外,天气也是一个因素。他们是为了逃离寒冷的天气,才从山上搬到海边,可是这座小镇却很潮湿,不仅影响了茜茜的健康,就连雷也受到影响——他的一条手臂开始出现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他们在小镇挨过了圣诞节,新年过后就搬家了,而接下来的1940年,安宁又将会是多么难以企及。
他们离开拉霍亚后,来到了位于圣盖博山脉脚下、洛杉矶城北方的蒙罗维亚。可是邻居太过吵闹,害得雷无法专心工作。几个星期后,他们就向西搬到了3英里外、位于洛杉矶盆地的小镇阿卡迪亚,在平房林立的区域租下了一间公寓。自从钱德勒夫妇结婚以来,这是他们最不安定的一段岁月,居无定所的压力也开始对他们产生影响。雷没有办法把精力投入新书的创作中,而创作的荒芜也引发了另一种压力:
我只能暂且把第二本书丢下,这样一来,过去的半年里我几乎一事无成,而未来的半年里,我就生计堪忧了。[19]
不过到最后,雷还是在蒙罗维亚重拾了写作的动力。虽然他光靠偶尔写几篇通俗故事也能维生,但是他重拾写作,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是迫于生活所需。雷已经有好几个月无法集中注意力了,现在终于又能专心创作那部几近完稿的侦探马洛小说。短短的几个星期后,他就将初稿交给了布兰奇·克诺夫。
这本书的书名在交稿之前几经更改,每次更改都显示出雷对于其写作的态度有了一定转变。最早的书名之一《来自弗洛里安家族的女孩》弥漫着通俗杂志的趣味。后来,书名变成了《第二杀手》(The Second Murderer),其灵感取自《理查三世》(2),虽然这个书名有所改进,但“杀手”一词清晰地点明了小说的类型:悬疑小说。克诺夫出版社的团队自然喜欢这个书名,并积极地鼓励雷采用它。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这个书名是恰切的:一听就知道是本悬疑小说,能够帮助它在书店里定位,摆放在阿加莎·克里斯蒂或雷克斯·斯托特(Rex Stout)的作品旁边。可是,雷改了主意,提出要把书名取作《再见,吾爱》。他费了很大力气才终于说服布兰奇(她“因为这个书名和雷吵得不可开交”[20],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悬疑作品该有的名字”[21]),而她显然担心,该书的读者会因为如此故弄玄虚的书名而错失这本好书。但雷的直觉是对的。《再见,吾爱》是一个迷人的书名,而且与《长眠不醒》不同的是,它和故事并没有太多关联。事实上,我们并不清楚“吾爱”指谁,它本身就是书中的谜题之一。“再见”(Farewell)的扬扬格与“吾爱”(My Lovely)的抑扬抑格相组合,为书名染上与同时代硬汉小说截然不同的色彩,令人难忘。它指向了处于该书核心的情感软肋,对读者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再见,吾爱》显然同它第一版护封上推广的另外几本书的书名风格迥异:它们分别是乔治·哈蒙·考克斯(George Harmon Coxe)的《玻璃三角》(The Glass Triangle)和埃里克·安布勒(Eric Ambler)的《恐惧路漫漫》(Journey Into Fear),它们都有一层冷酷的色彩,与《再见,吾爱》的精妙之处相比,一下子就相形见绌了。这个书名向读者发出了讯息:这本书立意高远,绝不仅仅是悬疑小说。尽管遭到布兰奇·克诺夫的反对,但是雷认为自己才是最了解读者需求的人:
我从来不认为图书编辑、出版人、话剧制作人、电影制片人在猜测大众的喜好方面有什么独到之处。现有记录只能证明他们不善此道。我始终都站在终端消费者和读者的立场思考问题,而不想假借这类中介的视角。我始终相信,这个国家有一群数量庞大的聪明人……他们的喜好与我相同。[22]
长远来说,他的观点是对的。
1940年7月,雷通读了校样。稿子一塌糊涂,他耗费了大量精力,纠正了许多由文字编辑带入的讹误。他对语法锱铢必较(他对一位贸然修改他语言的助理编辑说:“当我在不定式结构中插入成分的时候,该死的,我就是为了插入成分才把不定式拆开的……”),因此整个校订过程花了不少时间。他本打算在8月把定稿返回给出版社,却因为额外的校订工作而推迟了。最后,《再见,吾爱》直到10月才在英美两国出版。尽管作品诞生过程稍有波折,但雷还是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出版了两部长篇小说。他理应感到自豪。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再见,吾爱》都是雷在自己作品中最为青睐的一部。在它出版近十年后,他在寄给戴尔·沃伦(Dale Warren)的信中写道:“我认为《再见,吾爱》是我最好的作品,我可能再也没法将各类素材组合出一部同样优秀的作品了。”[23]
如果说雷凭借《长眠不醒》向世界宣布了他的写作意图,那么《再见,吾爱》则证明了他的写作技艺可以企及的高度。故事起于洛杉矶闹市的中央大道,马洛正在搜寻一位看似无关紧要的希腊理发师。当马洛遇到刚刚从监狱里出来、正寻找旧爱的“驼鹿”马洛伊时,搜寻理发师的事情很快就被他抛诸脑后。马洛伊身材魁梧(“壮实得快赶上运输啤酒的卡车了”),并且衣着俗丽:
他头戴毛糙的博尔萨利诺帽,身穿灰色面料、白金色纽扣的粗布便装外套和棕色衬衫,打着黄领带,下着褶皱的灰色法兰绒便裤,脚踏一双脚趾处张嘴的鳄鱼皮鞋。胸袋巾和领带一样是亮黄色的。帽子的缎带里插着几根彩色的羽毛,但说实话,他用不着这么打扮。即便在这条全世界着装最为出格的中央大道上,他这副模样也简直跟蛋糕上的塔兰托狼蛛一样突兀。
当马洛伊拽着马洛走进中央大道的一家酒吧时,事态发生了剧变,马洛伊突然间以残暴的方式杀了人,然后就逃逸了。而马洛只是因为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就被警察捉去询问。警察利用马洛的身份,想要强迫他调查马洛伊,可是实际上马洛早已打定主意要调查此事——“好奇心就是我的委托人”。没过多久,他就开始追踪珠宝窃贼、神秘兮兮的灵媒骗子,以及黑帮分子。
雷曾在笔记中为《再见,吾爱》列过写作大纲,我们前面也引述过该书的主题,“在一座加州城市里,警察堕落到与诈骗犯同流合污,面子上却公正得宛若黎明”[24],但实际写成的小说远远超越了最初的立意。雷将数篇短篇小说[《翡翠玉石》《狗痴》和《海湾城蓝调》(“Bay City Blues”)]的素材相互交织,并将小说的主体部分设定在海湾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它指的是圣莫尼卡),如此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主心骨。曾有传闻说,雷讨厌圣莫尼卡,但在《再见,吾爱》出版不久后,他就搬到了那里,这种传闻也就不攻自破了。雷在这部小说中的意图表面上是探究警察与诈骗犯的共谋关系,但这部一开始打算描写堕落城市的小说,最后却探究起城市是如何使人堕落的,而雷所采用的方法是将两位截然不同的警官的经历予以比较。其中一位警官被马洛戏称为“海明威”,他曾如是评价海湾城:“在这里,你就算想当一个诚实的人,都不可能……要么玩阴的,要么吃不上饭。”另一位警官名叫雷德·诺尔高,他试图在这摊浑水中洁身自好,却因为坚持的信念而被踢出了警察队伍。诺尔高如果放任自己道德沉沦的话,本来也会像“海明威”一样,表面上很成功,内心却对一切感到失望。诺尔高在精神上获得满足,却被炒了鱿鱼,只能时不时地打一些零工,机会还少之又少。
然而海湾城腐败的流毒范围要比这更加广,它只是小说中的典型案例,代表了南加州更为普遍的问题。只要居住在这个环境里,你就必须呼吸这里的腐败散发出来的无孔不入、避无可避的毒气,连马洛都发觉他所秉持的信念遭到了挑战。比如说,在故事中段,他以为林赛·马里奥特之所以遇害,是因为被卷入了一个珠宝盗窃和有组织犯罪的团伙,可事实上,他的死因非常简单:他是最有可能暴露莱温·洛克里奇·格雷里夫人身份的一环,为了阻止这一秘密的泄露,他就必须死。该书部分角色之间相互纠葛,但是连接他们的并非命案,命案只是堕落的必然后果:正如金属会被来自海洋的空气所锈蚀,居民也会被海湾城所腐化。格雷里夫人并非受到了密谋的指使,她杀害马里奥特的行径不过是生活在这片腐化之地的自然结果。[25]
与《长眠不醒》相比,《再见,吾爱》代表了雷对南加州更为深入的挖掘,也展现出他对这一地区的思考经历了哪些转变。很显然,雷对这片他自1913年以来就一直生活的土地有着长久和深入的思考。很多年来,他都在洛杉矶的中心工作,这一“中心”既有字面上的含义(闹市区),也有修辞上的含义(石油产业),所以他能够从生活经历的深井中汲取创作的素材。与此同时,他还能将小说之根扎在这座城市近期的历史中。克诺夫出版社决定在营销推广中强调这一点,其中一则吸引眼球的广告就将该书称作“真正关注当下现实的现实主义作品”[26]。
我们可以举出一例,说明该书如何贴近洛杉矶的现实生活。在结尾部分,雷写到了一艘赌博船,所依据的现实例子是前私酒贩、“赌博企业家”托尼·科尔内罗(Tony Cornero)[27]名下的“国王号”轮船。20世纪30年代,赌博在加州属于非法行为,为了逃避法律,赌徒们把船只停泊在离岸三英里的地方,这样他们就可以声称自己进入了国际水域。1938年,科尔内罗启用了“国王号”。它24小时运营,安全而不受干扰,船上备有优质的食物和饮料,往返陆地的渡轮高效而且廉价。这一整套系统不仅使得“国王号”等船只上有着数量稳定的豪赌之徒,而且重要的是,它们还能吸引另一类顾客:中产阶级。“国王号”运营没过多久,科尔内罗就违反了法律,陷入了麻烦。地方检察官布隆·菲茨试图取缔这艘船,却没能成功,直到1939年,州检察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将军出手,才终于将其关闭,过程中还出现了双方的对峙,船员甚至用消防水管冲击试图登船的警力。“国王号”停止运营后,科尔内罗就搬到了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将这一商业模式带到当地,建造起我们如今熟悉的诸多赌场。[28]到最后,科尔内罗都没有被告上法庭,而“国王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服役,后来在非洲海岸附近被德国的潜水艇击沉。雷怀疑公家关闭赌场的各种行动是不是在动真格[“其他人也试过(或者至少假装试过)……”],而他得出的结论是,沃伦“以干净利落但毫无疑问违法的方式”[29]解决了问题。这是典型的南加州特色,好人的行为方式跟坏人没什么两样,这一主题将在雷的小说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浮现。
雷对当地警察以及他们同“国王号”的不正当关系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再见,吾爱》出版几年后,他曾在信中讲述过一桩逸事,表明这些警察和黑帮一样堕落:
几天前,我想起了你给我提过的建议,让我写一写爆料海湾城(圣莫尼卡)警察的文章。有一次,地方检察官麾下的几名警探得到线报,说圣莫尼卡周边地区有一座海洋公园涉嫌藏污纳垢,经营着一家赌场。于是,他们就去了那里,沿途还从圣莫尼卡调来了几名警察,告诉他们要去端掉一个场子,但没告诉他们这场子在哪儿。这些警察自然是不情不愿地跟着过去了,可是“称职”的警察怎么可以将法律强加在掏钱的客户身上呢?他们发现场子实际上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断断续续地咕哝道:“伙计们,我们行动之前应该跟布朗上尉打个招呼。他要是知道你们这么做,可不会高兴。”地方检察官麾下的警探才不管不顾,催促他们去扑克厅与牌九厅搜查,抓住了好几个赌博嫌疑人,扣押下许多赌博设备(足足装了一卡车),并将它们锁进箱子,存在当地警局留作证据。第二天上午,地方检察官麾下的几个伙计回来清点赃物,却发现所有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几把白色的扑克筹码。锁没有撬过的痕迹,卡车和司机也不见了踪影。这些条子只能糊里糊涂地摇摇脑袋,回到城里把这番故事交代给陪审团。[30]
我们从这封信中明显可以看出,雷对于20世纪30年代南加州猖獗的腐败现象有一种疲惫的无奈,相当于某种心照不宣的摇头叹息,底下涌动着雷真正的愤怒。这种愤怒通过菲利普·马洛锋利、辛辣的讽刺更清晰地表现出来:
这是一座不错的小镇。大约不像洛杉矶那么扭曲。在洛杉矶,就算你出一大笔钱也只能买下一小块地方。可是用这笔钱,你可以把这座小镇连同原版包装盒和包装纸一股脑儿都给买下来。
如果说,《再见,吾爱》标志着雷对南加州态度的转变,那么它同样标志着他笔下的角色被赋予了新的深度。在雷过世前不久,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曾在BBC上对他进行采访,谈到反派的时候雷说:“在我心中,我从来不把任何人当作反派。”这场采访的时间是1958年,这么多年过去了,雷对于角色塑造的观点又发生了改变,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稳妥地认为,他关于罪犯的写作在《长眠不醒》和《再见,吾爱》这两本书之间成形了。在《长眠不醒》中,卡门·斯特恩伍德是个彻头彻尾的反派,她浑身都蒸馏出源自父亲的纯粹的恶,从未被自然的善所中和,雷不断地提及她的动物本性,也有助于我们看出这一点。而在《再见,吾爱》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两个罪犯——“驼鹿”马洛伊和格雷里夫人都被赋予了复杂得多的人性。他们俩都是杀人犯,可是他们也试图赎罪。马洛伊(马洛对他抱有“奇怪的好感”)尽管不止一次杀人,却始终保有不同寻常的尊严,在故事的末尾,马洛评价他说,“他远远不是卑劣如老鼠的人”,仿佛他的行为某种意义上是可以原谅、可以理解的。与之相似,格雷里夫人在就要撒手人寰的时候,对丈夫表现出很强的怜悯之情,从前她可是做不到的:
也许,她终于发现了机会,不是逃跑的机会,因为此时的她早已厌倦了东躲西藏,而是有机会报答这辈子唯一一位真诚待她的男人。
在塑造复杂的侦探方面,雷已经花了许多年的功夫;为反派角色增加深度和复杂性,则是他迈出的又一大步。雷对他们的动机生出了兴趣,想要塑造活生生的人物,而不是仅仅与菲利普·马洛对抗的单向度、功能性的人物。
《再见,吾爱》尽管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但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它招致批评主要出于两个原因。首先,这部小说包含了具有强烈的种族歧视意味的内容,我们无法否认,其中确实有不少令人反感的段落。在第一章里,雷如此描写马洛伊将酒吧的一位顾客赶出来的行径:
酒吧的两扇百叶弹簧门向外反弹回来,缓缓地就要静止下来。可是就在彻底静止之前,它们再一次猛然向外打开。有什么东西飞了出来,越过人行道,落在两辆汽车中间的排水沟里。它四肢着地,像被逼到死角的老鼠似的,嘴鼻处发出凄厉的号哭声。它慢慢地起身,捡回帽子,退回到人行道上。它是个窄肩膀、棕头发,穿着淡紫色外套,上面还别着一枝康乃馨的瘦弱年轻人。它有着油亮的黑头发。它始终张着个嘴,呻吟了一阵子。人们茫然地看着它。然后它飞快地打理好头上的帽子,挪到墙边,迈着八字步,一声不吭地沿着街区走远了。
无论如何深挖雷的生平和非公开写作,你都找不出任何借口,为他反复用代词“它”来形容黑人角色开脱。如果仔细研究“老鼠”一词在他书中的使用,我们会从他的写作中辨识出一种令人不适的判断:在他的笔下,杀人犯马洛伊“远远不是卑劣如老鼠的人”,他虽然是个杀手,但还有尊严;至于那个被马洛伊从酒吧里轰出来的人,却“像被逼到死角的老鼠似的”。其中的含义再明白不过了:白人就算杀了人,也还有为人的尊严,而黑人就算没有任何罪过,依然是最低等的动物。
这类语言其实也容易被人放过,仅仅被当作对于当时环境的忠实反映。在雷所创作的这类作品中,种族问题也确实是一个常见的话题。《黑面具》杂志就发表过一篇探讨3K党问题的社论,尽管措辞谨慎,没有直接呼吁读者支持3K党,但它对于该主题的处理方式却让我们多少觉得,杂志读者和编辑实际上在支持3K党。即便歧视性用语在这类文本中司空见惯,即便雷只是在反映他所处的时代,我们也无法否认,他表现黑人角色的方式带有种族歧视的色彩。在其中一幕少见的情景中,雷的黑人角色开口说话了,可是他的台词只反映出雷对黑人的刻板印象:“可不是,这酒算是找对人了。”这样的口语与书中白人角色的精彩对话相去甚远。其实很简单,雷在塑造黑人角色的时候,并不像在塑造白人角色时那么用心,赋予角色那么多生命力。这样的人物塑造,加上反反复复用“它”来指代黑人,更别提“黑鬼”一词,种族歧视的罪名已然难以驳回。
雷不只在文学创作中表露出种族歧视的态度,《再见,吾爱》出版数年后,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帮忙做家事,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这么写道:
每家每户都雇了有色人,在我家里却行不通。我太太压根儿就忍受不了他们的肮脏。[31]
尽管在20世纪40年代,此类观点司空见惯,但是雷的这种话依然是无可辩驳的。
那些认为钱德勒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也同样翻遍了《再见,吾爱》的每一个角落,寻找可能的证据。这部小说确实包含了雷在文学创作中用过的最具同性恋意味的语言。比如说,我们来看看马洛是怎么描述诺尔高的:
我又看了看他。他那双眸子,你最多只在书里读到过,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识过。紫罗兰眼眸。差不多就是紫色的。女孩一样的眼睛,可爱的女孩。他的皮肤像丝绸一般柔滑……
雷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语言,其中的深层缘由恐怕比我们表面看到的要复杂许多。在这部小说中,马洛与两位角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一个是诺尔高,另一个则是马洛伊。这些真实的情感最终也都烟消云散了,因为马洛伊死了,而诺尔高不得不回到老本行,当起了海湾城的警官。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能明确地看出来,马洛能够同这两个角色建立长期、真挚的友谊。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长眠不醒》中的人际关系永远都难以维系。马洛虽然与将军建立起感情,但是老人行将就木,所以它永远也算不上是真正的友谊。在《再见,吾爱》中,马洛本来真的有机会排解孤独。他描述这两个人的语言充满了同性恋的意味,是因为只有通过这种语言,他才能全面地表达自己有多么渴望与他人建立感情。
许多人认为,雷的小说语言暴露出潜藏在他骨子里的同性恋倾向。在性成熟阶段,他生活在一所管理严格的公立学校,这里的性欲因为体育运动和其他活动而得到了升华,这里也鼓励纯洁的兄弟情谊,并认为它比其他一切都珍贵。英国公立学校小说流行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那个时代的怪异产物,主要受众是接受过公立学校教育的男青年。这些小说重现了他们的校园时光,有不少会触及男孩之间的亲密友谊,虽然没有性关系,却充斥着恋爱的影射和意味。H.O.斯特吉斯(H.O.Sturgis)在1891年出版过一部名叫《蒂姆》(Tim)的小说,主人公蒂姆与男孩卡罗尔成了密友。作者对这段友情的描写就散发着爱情的气味:
听着关于两位过去朋友的故事,(蒂姆)感到他对朋友的爱几乎就是他的宗教信仰……“哪有什么女人能像我这么爱他?”蒂姆看向卡罗尔坐着的位置心想。在那个瞬间,一道阳光穿过高高屋顶的一个小洞,落在他金发蜷曲的脑袋上,显得脑袋有些变形;而当蒂姆饥渴的眼神落在朋友的脸庞上时,卡罗尔也转过身来对着他,回以微笑。[32]
公立学校小说里常常有这类对同性着了迷的男孩角色,而且他们会将女性特质赋予自己所爱的对象。雷是否读过此类小说,我们并没有直接证据,但它们几乎随处可见,而且读者甚众。考虑到钱德勒在公立学校中浸淫很深,他很可能读过此类小说。雷也许并未察觉其中潜伏的同性恋意味,却采纳了它们描写情感的手法和它们所描绘的理想化关系。但这不是说他对同性就没有特定的情愫,而是说,关于他在作品中为什么用近似爱情的语言来描述男性之间的关系,存在另一种解释。
《再见,吾爱》于1940年10月在英美两国同步上市。克诺夫对此书期望很高,认为它的销量肯定会超过《长眠不醒》,首印就印了7000册。但实际结果令他们大失所望。大西洋两岸的评论几乎如出一辙,都将它当作普通的硬汉派小说来评论:“钱德勒先生写作技法高超,下笔犹如微风。所有人都会因为阅读此书而度过一段美妙的时光。”[33]尽管比起上一次,雷已经相对适应了此类评论,但是这样的结果还是令他颇为受挫。布兰奇·克诺夫将销售业绩的惨淡归咎于书名。但是雷对这番说辞并不买账:
对于书名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我很抱歉,因为预售销量实在是令大家都失望,不过你可别忘了,我没有回绝你更换书名的要求,我只是想不出更好的书名,而你给我的时间又太少了。再说了,即便我表示过喜欢这个书名,你也不应该被我的说法影响,做出有悖商业判断的事情。[34]
雷和克诺夫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闹翻,但雷显然对这位出版人感到失望。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一群数量庞大的聪明人”还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1940年5月,在将终稿寄给克诺夫后不久,他和茜茜动身离开了阿卡迪亚,再次搬到了大熊湖畔,享受此地凉爽的夏日气候,不过此时的雷开始对这个地方感到厌倦。欧洲战场虚张声势的阶段已经过去,法国战役是场尸横遍野的战争。5月底,德国陆军劈开了英国远征军和法国陆军的防线,威胁到法国几座重要的港口,它们可能来不及疏散民众,就要被德国人占领了。可是德国陆军却突然停下前进的脚步,给盟军留出了疏散民众的时间。6月14日,德国军队占领了巴黎,三天后,法国总理菲利普·贝当(Philippe Pétain)向德国提出停战,签字仪式安排在6月22日,并于当月25日生效。法国沦陷。
雷对纳粹德国的前进速度感到震惊,但他仍然坚信不列颠的强大,相信它能够击退德国的入侵。前往山区前不久,他在寄给朋友乔治·哈蒙·考克斯的信中谈道,要是德国人打算进攻英国,他们将会遭遇哪些困难:
英吉利海峡最狭窄之处也相当于五十倍的马其诺防线(3),英国军队的实力至少和德国人旗鼓相当,而且英国人还有强大得多的殖民地作为后盾。我们只能说,在理论上,德国人有能力安排出足够多的坦克、机枪和突击部队登陆英国,拿下整个国家,但这比纳粹目前为止采取的所有军事行动都要难无数倍。要是希特勒手上有一副最好的牌,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他最想摧毁或者拿下的敌人恐怕就是英国军队。[35]
他还在这封信中分析了轰炸可能带来的后果:
轰炸肯定会带来惨烈的后果,但它会是一柄双刃剑。如果希特勒对英国使用毒气弹,那么英国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他轰炸了伦敦,那么柏林也在劫难逃。况且,英国人专精于夜间轰炸,操练过二十五年了。最重要的是,英国的普罗大众是全世界最处变不惊的人。[36]
雷的这番结论立场明确,尽管已经离开英国近四十年,但他仍旧心系这个国家的命运,而且这番话也表明他对于这个国家的观点富有多么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在雷看来,帝国主义的精神与实体哺育出一个斯多葛(4)民族。这一描述符合当时流传甚广的有关大英民族坚定沉着、不愿意情感外露的刻板印象,也表明他已不再了解现代不列颠的真实情况——在他的心目中,英国仍旧是一个完美的国度。
上一次他们来到大熊湖畔时,雷几乎完全找不到写作的灵感,而这一次,灵感似乎又回来了,雷开始创作短篇故事。也许,促使他回到短篇故事的原因跟经济状况有关系,毕竟《长眠不醒》和《再见,吾爱》都没能让世界眼前一亮,而通俗短篇则是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帮助钱德勒夫妇避免入不敷出。除此之外,雷可能想在两部长篇小说之间写点短篇故事,以此保持头脑的活跃,毕竟能够写出通俗故事总好过无所事事:
我写通俗故事是为了让我觉得自己在从事具体的工作,没有虚度光阴,但说实话,我自认为已不再擅长这种类型了。[37]
战争犹如沉重的乌云压在雷的心头,并进而威胁到他的创作,令他误入歧途。雷机敏地察觉到这种可能性,为了避免其发生,他决定将战争纳入短篇故事中去。《山中太平》(“No Crime in the Mountains”)是他最后一篇通俗故事,若非其中包含了战争的元素,这篇故事本来可能并不起眼。在这篇故事里,一位洛杉矶侦探被人喊到普马角(即虚构的大熊湖),并协助警方揭露了德国人制造伪币的犯罪行径。故事的高潮是这位名叫埃文斯的侦探、当地警长和德国伪币犯一同被困在了山中小屋里。这位名叫卢德斯的德国人明白他的计划已经失败之后,用纳粹的方式了断了自己的性命:
他(卢德斯)的脸非常缓慢地褪去了所有表情,变成了一张灰色的死亡面具。他举起枪,与此同时笔直地抬起了右臂,高过了肩膀。手臂像棍棒一样僵硬。
“希特勒万岁!”他抬高音量大喊道。
他迅速地收回枪,把枪口塞进了嘴巴,然后开枪自杀了。
尽管这篇故事没有直接表明雷的立场,但是其立场是不言自明的。他感到纳粹德国对美国构成了威胁。虽然这一威胁并不直接,但他希望美国能保持警惕。1940年,就如何应对欧洲战事的问题,美国有过一场激烈的争论。一方面,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正在为第二次连任做准备,他的竞选承诺是虽然美国在私底下会支持不列颠,但总体上要置身战争之外。另一方面是国会在9月通过的《选征兵役训练与服役法》,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在自身没有战事的情况下通过的征兵法。它要求所有二十岁到三十六岁的男性都要在军方登记,并且当年要从中征兵90万人。这一法案给出的讯息与罗斯福总统的竞选承诺截然相反。《山中太平》便是雷对这一争论的贡献,虽然他认为德国人“从本质上来说和美国人一样体面”[38],但是纳粹党人则与他们不同,他的这篇故事就试图阐明这一区别。
大体上来说,主流媒体对于战争的态度同样暧昧不清。1940年最流行的歌曲是迪士尼公司动画《木偶奇遇记》的主题曲《当你向星星许愿》(5)。它基本上就是一首歌颂逃避现实的赞美诗。我们再来看看1940年上映的电影,其中包括《公民凯恩》(Citizen Kane)、《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人鼠之间》(Of Mice and Men)和《费城故事》(The Philadelphia Story),都是只关心美国而不曾提及欧洲。不过,查理·卓别林确实在《大独裁者》(The Great Dictator,与《再见,吾爱》同一年问世)中讽刺了纳粹主义,《一个纳粹间谍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 Nazi Spy,1939)和《致命风暴》(The Mortal Storm,1940)等惊险电影也都隐约地表达了美国应当插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观点。雷也是一早就呼吁美国参战的文化界人士。他曾向布兰奇·克诺夫解释过:“我并不中立,也不假装中立。”[39]
到这个阶段,雷和茜茜已经极其渴望能够进入一段安稳的生活。10月,他们再一次搬家,这一回搬到了圣莫尼卡的圣文森特大道,希望至少能够住上半年,为此甚至带去了他们囤积的一些家具。[40]次年2月,圣莫尼卡对他们而言已然太过喧闹,于是他们又搬进了太平洋帕利塞德的艾利夫街上一栋带花园的小房子。[41]雷正专心创作一部新的小说,书名初步取作《布拉舍金币》,他在1939年3月的计划中曾草拟过该作品的主要内容。他最初将其设想为模仿中篇通俗小说的滑稽作品,其侦探主人公设定在俗常的世界里,带有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风格,脱胎于短篇小说《恼人的珍珠》(“Pearls Are A Nuisance”),名叫沃尔特·盖奇,是个面容枯槁、善于辞令、手部有伤的业余侦探,此外还有一位身形魁梧、在通俗小说世界里俯拾皆是的壮汉亨利。这部以沃尔特的第一人称为视角的小说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兼收并蓄,如果真的写出来,这将是一部难以归类的作品。可是,这一关于滑稽模仿作品的想法并没有从笔记本中走出来,也许是因为在整部小说中将亨利和沃尔特两个角色维持下去实在是一件太过费心费力的事情。
于是,雷还是回到了菲利普·马洛。此前的习作虽然没有真正落实成作品,但也为雷提供了足够多的剧情灵感,他因此认为自己可以创作出一部全新的小说,而无须借助以往的短篇故事:
我想,我不用再绞尽脑汁,试图从以前写过的中篇小说中提取素材了。这差事真的是困难到令人害怕。[42]
1941年,雷的写作进展缓慢,不过因为雷电华电影公司(RKO)用2000美元买下了《再见,吾爱》的电影版权,他在经济上暂时有了保障。9月,雷已经完成了初稿,次年3月,他开始安排作品的打字稿,并准备将它寄给布兰奇·克诺夫:
我担心,这本书可能对你来说一点都不好。没有动作元素,没有讨人喜欢的角色,什么都没有。侦探在里面啥事都没做成。[43]
这番评价并不公平。《高窗》也许无法跻身雷最出色作品的行列,但它并不像雷所说的那么糟糕。这部小说围绕一枚丢失的布拉舍金币展开。马洛接受委托调查其丢失一事,委托人默多克夫人是一位肥胖而又嗜酒如命的女性,她的儿子是个纨绔子弟,媳妇则在夜店担任歌手,她担心金币就是被媳妇给偷走了。故事始于帕萨迪纳市,这座城市是洛杉矶东北方一块富裕的飞地,于是故事中的富人也就与雷前两部小说中的富人非常不同。《长眠不醒》中的斯特恩伍德家族和《再见,吾爱》中的格雷里家族代表的是老一代富人,而默多克家族则与他们相反。他们的房子破破烂烂,内部装修品位极差:
上面的房间四四方方,非常宽敞,然而环境阴郁,带有丝丝凉意,就像一座供人长眠的殡仪馆,气味上也如出一辙。三面光秃秃的粗糙灰泥墙上挂着挂毯,侧面高窗外的铁格栅模仿复古阳台,笨重的雕花椅子配有奢华的坐垫,椅背前后都覆盖着织锦,两侧垂挂着金色流苏。后头是一面网球场大小的彩色玻璃窗……大理石桌面下方是弯曲的桌腿,镀金的钟,几座用两色大理石雕成的小雕像。一大堆废物,需要花上一星期才能把灰掸干净。遍地都是钱,却都白白浪费了。
默多克家族代表的是另一种洛杉矶居民:他们从中西部抵达这座城市,一代之内就白手起家变成富人。相应地,《高窗》也带领我们领略了雷在此之前从未向我们展示过的那部分洛杉矶风貌:
邦克山是一座老旧的城市,迷失的城市,破败的城市,扭曲的小镇。曾经,在很久很久以前,它是这座城市最上乘的居住区,镇上还矗立着几座尖顶的哥特大宅,有宽敞的门廊,覆盖着圆形瓦片的墙壁,以及占据整个墙角的凸窗和尖尖的塔楼。如今,它们都变成了出租公寓,它们的橡木地板布满了刮痕,曾经光洁的表面如今残旧不堪。宽阔的楼梯年深日久,又用廉价的油漆覆盖住几代人留下的尘土,已经发黑了。这些高高的房间里总是传出蛮横的女房东与狡诈的租客的争吵声。几位老汉坐在凉爽宽敞的前廊,他们凄苦的模样沐浴在阳光下,双眼空洞,面容犹如打了败仗。
雷熟悉这个地区,这番描述也非常鲜明,由此实现了他的意图,为读者展现出洛杉矶生活的另外一面。
《高窗》也在其他方面显现出与此前作品的不同之处。前两部小说探索了两种不同形式的腐败,《高窗》则审视了洛杉矶与其居民的荒唐本性。整部小说中,我们可以在许多处发现,表象与真相并不吻合。莱斯利·默多克也许面带“百无聊赖的贵族微笑”,他的母亲却让我们明白,他是个很没有教养的人。此外,还有洛伊丝·马吉克:
在三十英尺外,她看起来非常优雅。可走到十英尺外,就会发现她这身打扮只能让人打三十英尺外看她。
在南加州,外表可以具有欺骗性。这种现象部分是由于电影产业的影响,我们可以从《高窗》中的人物亚力克斯·莫尔尼身上察觉到这一点。这位曾经的二流电影演员特别擅长扮演暴徒,结果他在现实生活中也变成了暴徒。但他的所作所为其实是一种表演,这一点逃不过马洛的双眼:
莫尔尼将烟从嘴边移开,眯着眼睛看着烟头。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姿态,都直接出自他的表演库。
根据雷的分析,洛杉矶这种虚幻、虚伪的本性不能全部归罪给电影产业,因为这座城市的本性就鼓励此类行径。每一件事物(包括人)的崭新意味着对于历史或传统的任何暗示都不过是谎言。此外,书中对于贵族气质的多次提及也向我们表露了雷的写作意图,从莱斯利·默多克的笑容到莫尔尼家族的司机,他用力擦拭汽车的模样,仿佛是19世纪高贵的英国家庭所雇佣的马夫:
他看起来像个块头太大的马夫,他一边擦拭车子,一边嘴里发出嘶嘶声,仿佛他在为一匹马儿梳理毛发。
司机的行为方式指向了一种隐含的阶层设定:汽车谁都买得起,但只有富人才雇得起马夫来打理马匹。我们似乎会根据这些外在的贵族特征做出判断,认为他们早已在洛杉矶扎下了根,但实际上,无论是对洛杉矶来说,还是对其社会阶层来说,莫尔尼家族和默多克家族都是初来乍到。他们都在演戏。乔治·安森似乎也认为,只要穿上了私家侦探的行头(他甚至盗用了平克顿(6)的商标,印在了自己的名片上),他就能因此变成私家侦探。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在洛杉矶,金钱能够买来权力,因此金钱也能操控各类事件,至少能操控新闻报道。在《高窗》里,马洛谈到了“卡西迪案”,在这桩案子里,一位年轻的秘书被认为杀害了他年轻而富有的老板卡西迪,然后畏罪自杀。这便是公众对于该案的了解;可是马洛明白,事实与此相去甚远:
地方检察官知道真相并非如此,他麾下的警探却只花了几个小时就打算结案了,连尸检都没做。可是,城里的每一位刑事案件记者、每一位了解案情的警察都心知肚明,开枪杀人的是卡西迪才对。真相是卡西迪喝得酩酊大醉,他的秘书想要出手阻止,却根本控制不住他,最后秘书想要逃跑的时候,动作又不够快。卡西迪的脑袋上有近距离开枪的枪伤,而秘书的伤口却不是。秘书是个左撇子,而且他中枪的时候,左手上还夹着一根烟。就算你是右撇子,你也不会一边优哉地把烟换到左手上,一边开枪杀人。
这是《高窗》中的重要节点,因为正是在这个瞬间,马洛与充斥警察队伍的道德腐败划清了界限。尽管这部小说没有明示,但是每一位洛杉矶读者都会立即明白,所谓的卡西迪案改编自真实的案件,即1929年涉及石油巨亨之子内德·多希尼及其秘书休·普伦基特的命案。无论是《长眠不醒》还是《再见,吾爱》都有掩盖案情的桥段,但都属于私人的行为(斯特恩伍德家族决定自行处理卡门;格雷里先生则试图保护妻子,不让警察逮捕她),然而卡西迪(多希尼)案却暴露出公共机构的腐败。警察、地方检察官,以及新闻媒体都没法对真相进行揭露,这使得马洛希望破灭,对其不再信任:
除非你们这些家伙不再出卖自己的灵魂,才能获取我的信任。除非你们这些家伙每一次都值得相信,在任何情况下都值得相信,永远都试图寻找真相,不顾任何黑恶势力,坚持要查明真相——直到这样的时代来临,我才能遵从我的良知……
当那些本该保护市民的机构无法坚持真相时,真相到底为何物也就成了问题,这也是雷在《高窗》中提及多希尼一案的原因所在,他试图展现的是:洛杉矶公共机构的腐败影响着市民的行为方式。当他们无法区分真实和虚假、真相和谎言时,城市也就成了危险的场所。
故事的结尾出现了好几枚默多克家族的布拉舍金币,然而能够区分真伪的专家只有一位,那就是伪造金币的蒂格尔。默多克家族没能找回失窃的金币,却对于收下一枚假币感到心满意足。蒂格尔被无罪释放,毕竟严格说来,他并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既然如此,这枚所谓的布拉舍金币到底价值几何呢?它到底是如默多克夫人所说的那样,价值1万美元,还是等值于铸造它所用的黄金?马洛似乎找到了答案:当真实和虚伪的界限模糊不清时,他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判断。为了表明这一观点,雷在全书各处安排马洛看着镜子中自己的形象,仿佛是为了确认自己仍旧真实地存在着。为了凸显这一观点,小说以如下撼动人心的场景收尾:
夜深了。我回到家中,穿上了老旧的居家服,摆好棋子,调了一杯酒,又玩了一把卡帕夫兰卡国际象棋(7)。这一把下了五十九步。美丽、冰冷、不为所动的国际象棋,它沉寂的坚定中有着近乎毛骨悚然的意味。
下完棋后,我在开着的窗前,听着外面的动静,呼吸着夜晚的空气。然后,我把杯子拿到厨房,洗干净,倒满冰水,站在水槽边抿了几口,然后看着镜子中我的面庞。
“一边是你,一边是卡帕夫兰卡。”我说。
小说到此为止,其寓意便是:国际象棋大师卡帕夫兰卡是“坚定”和“不为所动”的,马洛也是如此。国际象棋是纯粹的,马洛也自视如此。故而意义就只有通过像马洛般纯洁的人,才能够得到落实。这是一个终将萦绕于读者心头的结局,其现代主义的意味超越了体裁的局限性。
1941年12月——《高窗》正在创作过程中——日军偷袭了珍珠港,美国几乎是一夜之间被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遗憾的是,雷在这个时期写下的信件基本都遗失了,但他想必为战争的升级而松了口气。在20世纪30年代,加州经历了某种形式的法西斯主义,同情纳粹的人也在全国各地为德国摇旗呐喊。查理·卓别林在回忆录中讲起了这么一个故事:
第五大道上,一些油头粉面的纳粹小伙站在桃花心木的讲坛上,对着底下的一小群人发表长篇大论,真是一副光怪陆离的景象。其中有个家伙滔滔不绝地说:“这个工业时代有很多弊病,希特勒的哲学则是对它们的深刻研究,掮客和犹太人在这种哲学中可没有立足之地。”
一位女性出言打断。“这人在说什么鬼话!”她大声呼喊,“咱们这可是美国。你以为你是谁啊?”
这位虽然帅气却奴颜婢膝的年轻人笑了笑。“我可不就在美国,而我也恰巧就是个美国公民。”他平静地说道。[44]
在雷看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人已经尝够了战败的苦果,而希特勒“在这个国家急需强心针的时候,给它胳膊上来了一针。他就是这一切的推手”[45]。但独裁者希特勒在雷眼里是个被“一帮盖世太保”围在中间的“卑鄙小人”,完全是因为“他本人好大喜功”才挑起了战争。雷显然同查理·卓别林在纽约遇到的那些美国纳粹党势不两立。
1942年初,钱德勒夫妇住在布伦特伍德海茨的设得兰街12216号。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目睹了这场战争中诡异的一幕。2月24日晚,洛杉矶的军事机构进入了戒备状态,整座城市熄灭了灯火。有传闻说,一架身份不明的飞机飞过洛杉矶上空。凌晨3点12分,散布于城市各处的防空炮向着天空开火,炮弹在空中爆裂成一团团火焰。一个多小时后,防空警报开始呼啸,探照灯和曳光弹扫射着夜空,却一无所获。洛杉矶仿佛经历了一场好莱坞式的闪电战: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再一次变得模糊。尽管到最后也没有发现敌机,城里却有好几个地方被掉落的弹片击中,有五人不幸丧生——其中有三人死于交通事故,有两人死于心脏病发作。突然间,战争的恐怖变得近在咫尺。[46]
这场所谓的“空袭”想必惊吓到了钱德勒夫妇,促使他们下定决心前往艾迪尔怀尔德避暑。那是一处与大熊湖畔极其相似的山区度假胜地,但位置更靠南一些。雷已经厌倦了湖边,而茜茜又坚持要远离城市,所以艾迪尔怀尔德便成了双方能够妥协的选择。1901年,曾有一家治疗肺结核的疗养院在那里开业,却没能运营多久。到最后,艾迪尔怀尔德依据阿尔卑斯山村的形态被改造成度假胜地,我们能够从很多方面看出此地对阿尔卑斯山村的模仿,比如当地店铺的名字。当雷和茜茜抵达时,当地的商户正在拆除招牌,以免影射到欧洲的战事,为游客徒添烦忧。雷正是在这里收到了《高窗》的样书,他也喜欢该书的装帧设计。不过,茜茜有点意见——封底的作者像拍得不太好;她眼里的丈夫要比照片上帅气多了。
10月,雷再一次得知,他新书的销量并没有达到出版社的预期。《高窗》的首印量是6000册,可是到10月,实际销量却不足4000册。[47]美国读者没怎么注意到这本书,反倒是英国的反响还热烈一些,《泰晤士报文学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还刊登了书评。即便如此,雷对于《高窗》糟糕的市场表现却并不意外:“销售惨淡并没有令我感到失望。这书能出版就已经算表现不错了。”[48]
然而,雷无法摆脱他在《黑面具》杂志扎下的根,这一点仍然令他颇为受挫。他在1942年3月的一封信中写道:
有一件事情让我特别低落,当我写出充斥着谋杀和人身伤害、内容粗暴、剧情紧凑的故事时,我会因为故事充斥着谋杀和人身伤害、内容粗暴、剧情紧凑而遭人批评。可是当我将故事写得更为和缓、挖掘场景的心理和情感要素时,我又因为超前地将这些元素引入侦探小说而遭人诟病。[49]
他在这封信中抱怨的是某些对《再见,吾爱》的批评,还预计了《高窗》又会遭遇哪些批评。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囿于悬疑故事这一体裁已经开始让雷感到恼怒。那年晚些时候,在另一封写给布兰奇·克诺夫的信中,他的这种情绪变得更为强烈:
我希望有一天不用再像街头艺人的猴子那样,围着哈米特和詹姆斯·凯恩打转。[50]
他的出版商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将他与哈米特和凯恩捆绑在一起营销,而现在,雷开始感到这种做法给他带来了很多束缚。他真正想做的事情是“创作出一部新颖且令人惊讶的作品”[51]。可是在评论家的眼中,他此前的所有长篇小说都够不上这一标准。雷开始怀疑,是不是在《长眠不醒》后,自己已经失去了什么东西,而这也许便是他决定回到自己早在1939年就开始创作的《湖底女人》的原因。
一开始,《湖底女人》也许是《再见,吾爱》的一个姊妹篇,至少在1939年的上半年,雷考虑过这两部小说的创意。[52]它们甚至有可能诞生于同一个创意。从1939年4月到6月,他交替地写作《再见,吾爱》和《湖底女人》,每当遇到困难,就会换一本稿子继续推进。他给3月的笔记添加的注脚暗示出,这两本稿子存在某种关联。1939年,《湖底女人》曾在短时间里用过书名《深暗之水》(Deep and Dark Waters),而在他的笔记中,位于《金可御律》(《再见,吾爱》原来的书名)的上方,他手写了“暗水之深,湖底女人”几个字。而且你只要仔细比对两本小说中的人物,就会发现关于它们同源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再见,吾爱》所展现的是有钱有势的人如何被海湾城的腐败所影响,《湖底女人》则聚焦于普罗大众。德雷斯·金斯利尽管在吉勒雷恩公司职位很高,但他并不富裕,他的权势也无法延伸到他所处的小世界之外。这样的处境就使得他和格雷里家族,甚至和林赛·马里奥特都相去甚远。这便是《湖底女人》的核心,它探讨的是腐败的日常经验及其对普通人的影响。这种角度可能也解释了,为什么雷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才写出这本小说,因为他的天分似乎主要在观察和描写富人的生活方面。
评论者并不认可雷的写作技法,这件事令他深受打击,于是他干脆就让《湖底女人》向犯罪小说靠拢,也比以往更为随性地运用起这一文体的修辞手法。这本书里有着不少相当老派、实在的“线索”,比方说马洛用来确定被害人身份的脚镯。此外,湖底尸体的身份也存在混淆不清的情况,此类桥段可以说是悬疑小说黄金时代最为常见的诡计。雷其实在构思这个故事之初就将这些元素纳入其中(比如说《湖底女人》最早的通俗短篇小说版本就包含脚镯的设定),但他在成书之后依然保留了这些悬疑元素,表明他希望这一次作品能够紧贴读者对于这类小说的期待。此前的长篇小说销量都不尽如人意,他也许希望借这种策略帮助《湖底女人》提高销量。雷始终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他虽然乐于在小说上进行实验,但也迫切地想让作品取得商业成功。
不幸的是,《湖底女人》同样反映出他对女性的歧视。与《长眠不醒》和《再见,吾爱》一样,雷在最后为我们揭晓,杀人凶手又是一名女性。缪里尔·切斯(又名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在遭人杀害之前至少谋杀了三个人,在雷的眼里,这还不是她犯下的最恶劣的罪行。杀害她的人叫德加默,他是缪里尔曾经的恋人,他已经因为这份爱而扭曲、毁灭:
韦伯看着他的拇指。“可是,他没有娶到那个女孩,”他小声地说道,“她倒是做过德加默的夫人。我敢说加德默被她折腾得够呛。他如今这些可怕的品行都是这场失败的感情的后果。”
在这本书里,这才是真正恶劣的事情。缪里尔·切斯是个操纵男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将他们彻底摧毁的女人。马洛对她没有丝毫的同情,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冷血的小婊子”。德加默这个腐败的警察虽然也杀了人,甚至设计陷害马洛,却没有招致同样的厌恶之情。普马角的帕顿警长也说,他“不是那种杀人狂”,言下之意就是他所犯的罪行不及缪里尔·切斯恶劣。甚至德加默之死都为他保留了某种尊严。他加速驶离小屋,试图冲过大坝,可是那里有士兵把守,他没有停下车来,士兵们纷纷朝他射击:
在峡谷下方约一百英尺处,一块巨大的花岗岩旁有一辆摔得粉碎的小轿车。它几乎底盘朝天,斜倚在岩石上。有三个人下到峡谷底下。他们将轿车稍微挪开了一些,以便从中抬出一具不成人形的尸体。
而这具不成人形的尸体曾经是个男人。
这便是全书的最后两段,其中的含义是德加默与妻子的关系不仅致他死亡,而且引向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毁掉了他的男子气概。在这里,我们依旧可以找到它与《再见,吾爱》的对应之处。在后者中,杀人凶手格雷里夫人因其罪行而遭到了谴责,而“驼鹿”马洛伊尽管也杀了人,却没有受到相应的责问。同样的事情在《湖底女人》中再次发生,我们很难不认为,在雷的眼中,女人犯下的罪行要比男人犯下的罪行更为严重。
雷在1943年4月写完了这本书,完成这项任务也让他松了口气。这本书整整花了他四年时间,到最后他仍旧觉得《湖底女人》缺乏他希望它拥有的那种魔力。这四年过得并不容易,其间,他在南加州搬迁得越来越频繁。他很想找个地方安家,但仍旧担心自己的经济来源,不过他的生活就要好转了。那一年,克诺夫出版社决定将《长眠不醒》的平装本版权卖给埃文出版社。在20世纪40年代,平装本仍旧是一种不太受人待见的装帧形式,大多数出版社要么将书做成精装本,要么做成平装本,很少会两个版本都做。克诺夫出版社认为雷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的书不应该做成平装本,可是由于销售数量没能达到预期,他们还是做出了让步。雷把它叫作“两毛五版本”[53],不过他实际上挺喜欢平装本,在重读过后也相对放心了。他发现,相较于他的预期,平装本“在有些方面要好得多,在另一些方面则差得多”,他还注意到“有时候会发现这种写作也就只有普普通通的敏感度”。[54]平装本在春天面世,定价25美分,结果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售出了30万册,此外军队专供版还卖出了15万册。[55]四个月后,口袋书出版社推出了《再见,吾爱》的平装本。
雷在1939年列出的计划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展开,他对此深深感到失望。事到如今,英国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遥远,他超越悬疑写作的抱负也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雷开始对菲利普·马洛感到厌倦了,迫切地寻求改变。1943年夏天,一通电话如同天降,即将带来他想要的改变:尽管改编自他小说的电影去年就已经登录院线,不过现在,好莱坞要跟雷蒙德·钱德勒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
(1) 布拉舍金币是美国最早铸造的金币,被认为是美国钱币史上最重要的硬币之一,已知存世仅有7枚,最近一次交易完成于2018年3月,售价高达500万美元。
(2) 《理查三世》为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剧中的两名杀手奉理查三世之命,前去刺杀克莱伦斯,其中一名杀手良知觉醒,最后没有参与对克莱伦斯的刺杀。
(3) 马其诺防线由时任法国陆军部长的安德烈·马其诺从1929年起下令建造,1940年基本建成,造价为50亿法郎。由于造价昂贵,所以它仅防御法德边境,结果德军从法国和比利时边界不易运动作战的阿登高地突破,从背部袭击而使马其诺防线失去了作用。
(4) 斯多葛主义由古希腊哲学家芝诺创立,在社会生活中,斯多葛派强调顺从天命,要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要恬淡寡欲,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
(5) 《当你向星星许愿》(“When You Wish Upon A Star”)获得了1940年第13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歌曲奖,演唱者是吉米尼·克里克特(Jiminy Cricket)。
(6) 美国平克顿侦探事务所(Pinkerton National Detective Agency)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侦探事务所,创立于1850年,因声称化解了一场瞄准林肯总统的刺杀行动而名声大噪,在其鼎盛时期是全世界最大的私家侦探机构。
(7) 卡帕夫兰卡国际象棋(Capablanca Chess),由国际象棋大师何塞·劳尔·卡帕夫兰卡(José Raúl Capablanca)在20世纪20年代发明。当时的卡帕夫兰卡预言国际象棋的可能性将在几十年后被穷尽,所有国际象棋大师都将战成平局。为了革新国际象棋,他引入了两种新的棋子,并将棋盘扩充为10×8,甚至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