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后,我们搬到波士顿,父亲在麻省理工学院有了份新工作。除波士顿大学戏剧学院之外,我被所有学校拒绝了。
跟母亲和姐妹们周游全国时,我们第一次听到萌芽期的商业化民谣:金斯顿三重唱的《汤姆·杜利》和《苏格兰苏打》。在我变得自命清高、视所有商业化民谣为不正宗和不圣洁之前,我喜欢金斯顿三重唱。在成为“纯民谣”领军的专业人士后,我依然爱他们,只不过把他们的唱片塞在了架子的后排。
我们搬到了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的新家,那儿离波士顿和哈佛广场不远。不久,父亲带我们去看一种新“现象”——“咖啡屋”。在那里,你可以点一杯咖啡或茶,没有酒,坐在能催生才智的氛围中。哈佛的学生带书过来学习,人们弹吉他和班卓琴,也有人唱歌。
我们进了一家拥挤的、烟雾缭绕的小咖啡屋,叫“图拉的咖啡研磨机”。父亲看到年轻人沉浸在苏格拉底式的对话中,拓展他们的知识视野和理解能力,或者仅仅是看书下棋。我看见有个男人坐在橘色小台灯下,俯身弹奏他的古典吉他,光线弥漫的灯光下,头发柔软金黄,他在弹《爱的喜悦》。我被迷住了。我也想拥有一把古典吉他,想学会演奏美丽、甜蜜、余音绕梁的旋律。我想搬到哈佛广场,跟遇到的每个吉他手和歌手相爱。我从未想过要上大学、深造、考试,过正常的生活。
进入波士顿大学的第一天,我交了黛比和玛吉这两个朋友,她俩是新生中仅有的看起来不循规蹈矩的人。她们和我都不肯戴无檐帽参加新生野餐聚会,那次糟糕的活动在一所散发着臭气的乡村旧旅馆内举行,还下着暴雨。那天,我们三个人都爱上了一个有点神经兮兮的,长得像詹姆斯·迪恩的年轻人(他同样没戴无檐帽),他也爱上了我们。每次一个,先从我开始,因为我最有进攻性。我在雨天把他逼到了树下,朝他猛扔一堆自制的禅宗拼图。我们三个姑娘都爱民谣,他的见异思迁让我们三个变得更亲密。最后他退学回家找他的妻子,我们松了口气,用歌修复我们破碎的心。
名义上我住在家里,但我会开着那辆九十九美元的蓝绿色斯图贝克车去学校,上一两节课,然后去玛吉家。她的公寓在哈佛广场的普林姆顿街上,我们三个会在那里待数小时。玛吉烤面包(先把面团放在暖气片上发酵两次);黛比会教我新歌,以及如何真正地弹吉他。我们练习二重唱,《美丽温柔的姑娘们》大概是我们最拿手的了。她还教我《我所有的试炼》,这首歌是后来那些年我“必唱”的曲目之一。一直令我妒忌沮丧的是黛比和玛吉的齐腰长发。离开加州前,我就把头发剪短了,现在很不耐烦地期待它长长,这样我就可以跟她们一样,跟所有冗长凄美的民谣中那些美丽温柔的姑娘一样。那些旋律优美、不断重复、已被人遗忘的情歌,像是在对我年轻脆弱的心说话。有时我的情感陷在一首歌中,有时我竟会边学边哭。
寒冷将风吹过我的真爱
绵绵细雨滴落
我只有一位真爱别无其他
他被谋杀躺在格林伍德
还有可怜的年轻人乔第……
乔第将被金链绞死
这不是普通的链子
他偷了国王的十六头野鹿
把它们在波西尼卖了
还有乔第的情人……
我生了两个漂亮的宝宝
第三个在我的身体里
我欢喜地把他们给你,每一个
如果你能留住乔第的性命。
还有我们的主题歌:《美丽温柔的姑娘们》……
来吧你们这美丽温柔的姑娘
你们追求年轻男子时要小心
他们就像夏日早晨的星星
开始出现,后来消失。
我遇到了一些蓝调歌手,这个地区最有名的是埃里克·冯·施密特。他看起来像个戴了奶奶眼镜的灰熊,他最为人知晓的歌就是关于一只灰熊的。在玛吉家,我听过她所有哈迪·莱德贝特(莱德贝利)的唱片。我喜欢埃里克的白人蓝调和莱德贝特的黑人蓝调,但是我不会唱蓝调。一首蓝调歌曲必须被控制得低、熟练、用胸音唱且深情。我音调高且纯粹(十分白人的唱法),后来被鲍勃·谢尔顿称为“极纯净的女高音”,我也因此而出名。黛比和我开始去咖啡屋唱二重唱。我们在烟雾缭绕的房间里仔细察看各自的王子,不约而同地在同一时间发现同一个可爱的男孩。我们大声唱出心事,咯咯直笑,有时还又唱又笑。老天爷啊,我才十七岁!我买了一把羊肠弦的戈雅古典吉他。我学会了《爱的喜悦》。我想恋爱。
那时我不明白,轻度自恋的我,竟会急切寻找最近有人跟我说的所谓“破烂的自我残余”。一个亡命徒,一个野人,一个懂得什么是“与众不同”,能进入我的秘密花园,并将污浊且令人恐惧的成人世界和现实留在外面的人。
多年后,我把当年在哈佛广场学到的民谣的歌名和里面的人物编成了一首歌。
啊,在迷雾之露中度过的时光
与乌鸦和鸽子
她赤脚走在冬日的街头
寻找自己的真爱
她就是玛丽·汉密尔顿
约翰·赖利的情人
哀伤不已的女佣
被判死刑的乔第的母亲
有一天在河岸边
眼泪和蛛网之间
可爱的迈克尔把船划到岸边
过来搭救她
可爱的迈克尔是完美的。除了一成不变的、乱蓬蓬的头发,他帅气、阳光、热情、性感、有才华,但也一脸烦恼和心事重重,那双好看的蓝眼睛里带着一丝阴郁。对我来说,第一眼瞥到他划着小船朝我坐的方向驶来,我就什么都知道了。我当时正坐在查尔斯河畔伤感地拨着新的戈雅吉他。我们交换眼神,害羞地打招呼,后来那首歌一结束他就走了。之后我听说他因游手好闲被哈佛赛艇队开除了。
我很失落。深夜在街上四处游荡,瞥了一眼人声喧嚷的酒吧、书店,当然,还有已经很熟悉的咖啡屋。几天后,我看见他竟然出现在海耶斯·比克福德小餐馆里,那是一家荧光灯照明的自助餐馆,卖很难吃的食物,却因东西便宜,而且二十四小时营业,吸引了大批学生。我光脚站在人行道上,透过又大又脏的玻璃窗盯着他看。他扭头看到是我,但我们谁也没动弹。我犹犹豫豫地绕着街区走,我回来时,他的椅子却空了,他的朋友还在那儿。我冲进那间忙碌的屋子,闻到了烟草和法式美国意面的味道,我坐在空椅子上,向他的朋友追问他的信息。
迈克尔是学希腊语的。完美。他来自西印度群岛。太迷人了。他说法语,还没有女朋友,是的,他注意到了我,我穿着波希米亚式带流苏的针织衫,光着脚,在人行道上隔空看着他。多么美妙的开始。我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的。我们相爱了,爱得如胶似漆。
我告诉妈妈我需要避孕。“你爱他吗?”她问,然后送我去看医生。医生不情愿地给我安了避孕环。1958年,避孕在马萨诸塞州是违法的。
玛吉把她的公寓借给了我们。总算,在多年来我一直告诉自己如果做“那个”我会进地狱(迈克尔极为苦恼,因为他确定我已经做过很多次“那个”,觉得我在对他说谎)之后,此刻我终于意识到我的身体比我的西班牙魔鬼更有意义。“那个”太美妙了,过了一段时间,迈克尔和我的大多数精力都花在找地方接着做“那个”上。
于是,1958年冬天,过完十八岁生日的我,发现自己深陷爱河,是一种生命中从未有过的对爱的投入。我找到了我的野蛮伴侣、叛逆者、灵魂伴侣——一个十九岁的西印度群岛人,未来的诗人、演员、作家、水手、哲学家、成就非凡之人。迈克尔偶尔去上课,我几乎从来不去。我们恨不得时刻在一起。第一次看到迈克尔头发上的雪花时,它们美到令我想成为其中的一片,融入他的发根,然后进入他的皮肤,就住在那儿,因为我属于那里。
这期间,我曾得到一份工作,每周二和周五在一家名叫“奥本山47号”的爵士乐俱乐部唱歌。这个俱乐部在广场中央,为了顺应时代变迁,老板想把它改造成民谣俱乐部。我的报酬是十美元。
第一次登台时,母亲、父亲、蜜蜜和两个朋友都来捧场了。我们家的另一个朋友也来了,还有老板娘和她的合伙人,一共八个,再没其他人。我汗津津的,犯恶心,嘴巴干燥无味。等恢复平静后,我开始了第一场。当时的场面很滑稽,朋友和家人都努力装成观众,每次一听到门口有脚步声,都会抑制住自己不要满怀希望地朝门外看。《黑色是我的真爱的发色》这首歌唱到一半时,迈克尔像阵风似的来了。他的褐色粗呢大衣敞开着,头发上有雪花。我的嗓子竟然把唱到一半的一个音符给吞了,我开始脸红,一种漫长而无情的羞愧从脚趾延伸至头皮,我一直低头看着地板,直到脸不再红,歌也唱完了。后来稀稀拉拉地进来几个人,听了第二场。下个周二再来唱的时候,我的名声已经传开,房间至少坐满了一半。我在另一家名为“民谣屋”的咖啡店也接了活儿,每周来唱一次。有天在街上,一位波士顿大学的同学遇到我,问我是否拿了成绩单。波士顿大学似乎过去了一千年,但出于好奇,我还是开车到河对岸询问我的成绩。我不知道有这么多表示不及格的方式:×、F(劣)、0和未完成。我的大学生涯就此正式结束。我从未想过要如何“过生活”。
半夜,结束了47俱乐部的演唱后,有时我会光着脚在雪地里跑,一直跑到“亚当之家”,迈克尔和其他三个新生住在这里。拿着一杯咖啡(穿过白天“女生”禁入的大门,更别提半夜了),我冲进他的公寓,越过慌张的室友,发现他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无精打采,倦怠地坐在地板靠垫上,读着法语版的希腊史,或威廉·布莱克,有时候是法语版的加缪。他接过咖啡,我们依偎着坐在一起,谈论他的梦想。他说他想造一艘船,“远航”到一座岛上。哪座岛不重要,只要气候暖和就行。
我们理解彼此。但我无法设想,若是在一座岛上我该怎么生活,能否快乐地对着鹦鹉和猴子唱歌,也许可以对一个偶遇的不会说英语的岛民唱,吃椰子和香蕉,没有火柴点燃篝火。我也害怕船,因为去航海,自然意味着遇到糟糕的天气就会吐,所以我暗暗希望迈克尔能找到办法诚实对待自己,并且永远都不离开美国(他说他讨厌这里)。但我觉得这个想法很高尚,就是说,如果你真的爱某个人,你不需要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除了那个人。我们会钻进他的小床做梦,有时候会分享梦的内容,有时候不会。我们像躲在干树桩里的两只森林小动物,在夜里安全避开来自现实和想象中的危险。
有时,他睡着后,我会偷偷溜到窗边,看着雪花像幽灵一般成群结队地给清晨的街头盖上静谧的白毯。我会听到哈佛钟塔的钟鸣声,把自己裹进一条毯子里,坐在那儿,对着雪花、小房间、迈克尔和自己,露出波希米亚版蒙娜丽莎的微笑。
当然,早晨来临,残酷的事实逼近,其杂乱无章与刚下的雪形成鲜明对比。我的车发动不了。父母以为我在玛吉家,我担心他们可能打过电话了。“亚当之家”的保安看到我半夜冲上楼梯,毫无疑问,迈克尔违反了规定,不得不去一趟可怕的纪律委员会。如果他被学校开除,我们可能会被置于严重的危险境地——他不得不提前实现他的远航梦想,我却一心想跟他待在钟爱的哈佛广场,他当叛逆学生,我当民谣歌手。
一般情况下,我会听迈克尔的,在舞台上我却是独裁者。如果某个无辜的学生晃进咖啡屋,视这里和其他咖啡屋一样,换言之,只是休息和读书的场所,那他就搞错了。我会在一首歌唱到一半时,停下来告诉他,如果想学习可以去图书馆。不要对我苦心练就的民谣爱搭不理。这些民谣极为纯净,近乎神圣。显然,也不能不搭理我。
会唱的歌越来越多,我却仍然固执。每首新歌都跟老歌一样重要。某天晚上,我正在唱歌,两个年轻男子咯咯笑着。尴尬的是,我意识到是因为歌词无情地谈及死亡、悲伤和心碎:“别唱情歌/你会吵醒我妈妈/她就睡在我身边/她右手里有把银匕首/她说我不能做你的新娘。”“我一生都遇到麻烦/现在我知道这很正常/我要上吊悲伤地哭泣/只为想想你做了什么。”“我背靠着一株橡树/想象它是一株全能的树/但它先折了后来断了/证明了我爱情的虚假。”“噢妈妈,噢妈妈,为我挖坟墓吧/挖得又长又窄/甜美的威廉因爱我而死/我因悲伤而死。”我绞尽脑汁要找一首结局美好、令人愉悦的歌,最后以《约翰·赖利》结束演唱,因为约翰·赖利在战争中生还,回国七年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她是现实中存在的真实人物。但这首歌听起来跟其他所有歌一样,他们继续咯咯笑。那晚之后,我决定在常备曲目里加一些“幽默”的歌曲,这是我第一次向商业性让步。
我开始频繁去另一家名为“金色名利场”的俱乐部唱歌。某天晚上,我们举行双场演出,以琼·贝兹的演唱会为特色,还会放映马龙·白兰度主演的《飞车党》。这是哈佛的摩托车朋友们天马行空的想法。正当我要起身唱歌时,街上发出巨大的隆隆声,地狱天使(Hell's Angels)来了。他们吵嚷、强悍、可怕,明显不是来听我唱歌的。我吓惨了,但我想走红,我知道天使们会因为我穿着马德拉斯棉布长裙、光着脚,唱稀奇古怪的单相思情歌的样子而感到可笑。但他们觉得我还行,甚至听完我唱歌后还鼓了掌。之后,我谦虚地让他们知道,我也骑车,当然是小型的,不过我也学过最大型的哈雷车,真的。总之,那晚的表演圆满成功。
我和迈克尔各自的梦想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他嫉妒我很出名,也没有能力面对“真实的世界”。不久,我内心深处更凶猛的魔鬼醒来了。我的行为变得比青少年时期更神经质。在痴迷于迈克尔和享受当“名人”之间,我被撕裂了。迈克尔劝我,如果追求音乐事业,我将不可避免地迷失在污秽的商演世界,不再属于他。我还有一群男粉丝,他们忙着自己的事情,并等着迈克尔暴毙。当迈克尔和我吵架时,我会放肆地跟他们所有人调情,却不跟任何人上床。玛吉给我公寓钥匙时伤感地看着我们,一到晚上就离开,去当服务生。她的头发香甜,像及腰的玉米须。她很疯狂,歪着头,笑起来像一只着了魔的猫。玛吉也等着我暴毙。
迈克尔和我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我们都爱他。他也属于无法被归类的灵魂,罕见所以珍贵,一位神仙般的瘾君子。这位狂人名叫杰诺·福尔曼,十八岁,跟我们一般大,却像活了好几辈子。他是骗子、阴谋家、梦想家,天生败类,但如此有型,有种人见人爱的魔力。没有学校能容得下他。他没有一般人的惧怕感,会在雪天骑着摩托车在单行道上逆行。他六英尺高,容貌俊美,皮肤苍白;凶猛,带着艺术气息的眉毛下是一双疯狂的黑眼睛;还有一头鬃毛似的黑发。他会弹吉他和钢琴,两项都天赋异禀。他吃酸奶、麦芽酚和维生素C,对海洛因上瘾。没人明白为什么他会是这样的人。他的父母克拉克和梅丽,是我见过的第一对看起来彼此深爱的夫妇,他们用聪明的方式经营生活,与年轻一代完全打成一片。除了杰诺,他们有两个正常的女儿。迈克尔和我第一次去纽约时,我们住在九十七街和河滨车道交叉处的福尔曼公寓。我们一起睡在杰诺房间的小地下室里。第二天早上见到梅丽后,我满怀歉疚,梅丽却抱抱我,说:“哦,亲爱的,我们并不认为你和迈克尔共用杰诺的屋子有什么不对!只要你们彼此相爱,克拉克和我都觉得这没什么!”晚上,克拉克下班回来后,他们两人会并肩躺在薄沙发床上,跟我们聊天,看太阳从哈德孙河落下。
杰诺二十六岁时在伦敦去世。他阑尾破裂时,还站着在等救护车。他的遗言竟然是:“别担心……”
皮特,我们家的一位朋友,主动提出要做我的经纪人。在另一位朋友家的地窖里,他给我安排了录音日期。我、比尔·伍德和泰德·阿勒维佐斯一起去那儿录专辑。比尔在哈佛主修工程专业,他在学校广播站主持民谣节目。我疯狂迷恋他,一是因为他可爱,二是因为我家人支持姐姐宝琳跟他约会,三是因为他能边弹吉他边唱《约翰·亨利》。泰德·阿勒维佐斯唱希腊歌曲,音色绝妙,他受过发声训练,是个保守的人。有谣言说泰德试过一种叫LSD的新药,他完全疯了,花了几周才意识到自己回到了地球。我们唱了一些独唱、二重唱,最后一首歌《当我死去被埋葬,不要为我哭泣》是我们的特殊曲目。皮特把唱片的封面设计成红色和黑色,上面有一个大圆圈和大方框,我们三人的合影叠印在上面。唱片名为《民谣歌手的圆形哈佛广场》。我光着脚,留着刘海儿,一头长发。多年后,一个制作人私自换了新封面重新包装唱片,取名为《琼·贝兹精选》。他还神奇地把单声道换成立体声,宣传它是“美国最激动人心的民谣歌手”的作品,发行的时间还和我的年度唱片撞上了。我们不得不把他告上法院,制止他继续发售。
在皮特的指导和启发下,我决定不管迈克尔的顾虑,开第一场演唱会。演唱会将在47俱乐部举行,我跟泰德、比尔一起登台。我不记得收到多少门票钱,却记得海报的设计备受批评,我那时还没想好是否改名。可选择的有“瑞秋·桑德佩尔”——瑞秋听起来很有《圣经》气质,富有神秘感,桑德佩尔则是我的政治和精神导师艾拉的姓。或者叫“玛丽亚”——得名于金斯顿的名曲《他们把风叫作玛丽亚》。最后一刻,我决定保留自己的真名,人们可能认为我改名了,因为这是墨西哥名字。
看到广场上到处都是我们的海报,我感觉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迈克尔却很讨厌。我成功地在迈克尔和我的小事业之间保持了平衡,不过是受益于一名心理医生的帮助,因为那种矛盾真的把我逼疯了。迈克尔是我的上帝,我不质疑他,因为不想失去他。但当我备受称赞时,他变得蛮不讲理,将我们关系的变质归咎于我。争吵之中,我们在玛吉家做爱,我把唱歌全忘了,直到走在街上,听到有人说:“看,是她!”这样的事循环反复。我像一株久旱的树苗汲取着赞扬,并准备好了再一次自我仇恨,这种仇恨却来自我的真爱——迈克尔的怀疑。
春天来了,我为退学深感愧疚,于是在波士顿黄蜂[1]公司找到一份“真正”的工作,教人们如何骑小轮摩托车,然后带他们拿驾照。夏天来了,迈克尔回特立尼达看望父母。我仍住在家中,赚的钱足够给父亲买一辆全新的四速黄蜂牌摩托车。后来我辞职了。我继续唱歌、学歌,跟哈佛的精英摩托车手一起骑车,看望黛比和玛吉,还有我的心理医生,一边为迈克尔憔悴,一边跟所有可爱的男孩调情,他们依然在等迈克尔暴毙。
大制作公司派艾伯特·格罗斯曼来找我,他是一个狡猾、鬼祟、紧张、轻言细语、有趣、大方且古怪的男人,身体圆、脸圆、眼睛圆、眼镜圆。圆眼睛上面拱着黑眉毛,像木炭留下的污痕,表情惊讶时就会扬起。他说出的话令人震惊:“你可以拥有任何想要的东西,也可以拥有任何想要的人。你想要谁?我帮你得到他。”我想要马龙·白兰度,更想要艾伯特停止那样说话。
我父亲惊讶于艾伯特说到的那种钱,但我不相信他。我母亲也不信。他希望我去他在芝加哥开的夜店唱歌,一周给我两百美元,很多钱。我说不。他告诉我母亲,我太年轻了,第一次离家自然会害怕。我就答应了。他是对的,当然我害怕一个人乘飞机,害怕一个人生活,害怕一个人们只喝酒也许不听歌的俱乐部,害怕一切。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去。钱听起来多得吓人,我没法不在乎。
艾伯特的“号角门”俱乐部是全国最好的俱乐部之一,以鲍勃·吉布森为特色,那时他是十分受欢迎的歌手,能弹十二弦吉他和班卓琴。我很迷恋鲍勃,当然也被他吓坏了,因为他的家就是罪恶的巢穴,他称之为夜店。他惊人地犀利且有趣,喝得酩酊大醉,唱着严肃又愚蠢的歌,中间穿插几个玩笑:他真的“娱乐”了众人。我住在基督教女青年会;那是七月份,白天我在沙滩上和贫民窟的黑人小孩玩耍,晚上在俱乐部演出,深夜里疯狂地给迈克尔写信,告诉他没什么能离间我们,却读到他的来信说,他每日无时无刻不在怀疑我。我开始想为什么自己花如此多的精力在他身上,却不与吸引人的音乐家上床。剩余的时间,我会坐在青年会的金属楼梯上,练习我跟鲍勃学到的新歌,那个位置弹出的声音清澈流畅。
某天晚上,民谣女王奥黛塔来俱乐部。等候见她时,我紧张得要命。得知她已经到了的时候,我正在酒吧。我从房间的对面观察了她一分钟。她像山一样高大,夜一样黑。她的皮肤看起来像天鹅绒,戴着一副硕大的耳环,晃摆闪耀。她的裙子看起来像涌动的刺绣帐篷。她的门牙之间有缝隙,牙总是露出来,因为她的脸在各种表情之间转换,担忧、惊奇、关心、带着嘲讽的愤怒,再回到大大的微笑,这样,露出的牙正好与脸上其他部分匹配。她的下巴向外突出,笑的时候露出深深的酒窝,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高贵的人。克制住从胸口涌出的惶恐,我朝她走过去,直接模仿她的歌声:“另一个人已经走了。”她看起来很惊讶,然后是喜悦,接着把我环抱进她那天鹅绒般的大臂膀。我感觉自己只有六岁,此后一周心跳都没恢复正常。
我在号角门俱乐部待了两周,被触手可及的、令人眼花缭乱的成功所迷惑、奉承并惊吓。我身体里的恶魔忙于放荡的舞会,用柔和的灯光、周围的男人、毫不避讳的性欲引诱我,要靠酒精的麻醉才能抑制。我知道只有到了十八岁,我才不会被阻止参加鸡尾酒会。我需要有学院的、叛逆的、喝咖啡的仰慕者,一心一意地听他们的圣母马利亚演奏,却不敢碰她。
鲍勃·吉布森邀请我当第一届纽波特民谣音乐节的嘉宾。我对那个历史性场合只有零星的记忆。那是在八月份。我和奥黛塔以及她的贝斯手一起去纽波特。那里每天都下雨。鲍勃·吉布森有个极富有的女友,名叫佩妮。她对我很好。我看起来像原始的波希米亚人,穿着来自拉丁美洲或印度的针织衫、普通的T恤或蓝色牛仔裤,像我的女英雄奥黛塔那样,戴着晃摆的耳环,脚上穿着绑带一直系到膝盖的凉鞋。帐篷里住满了民谣歌手、弹班卓琴的人、小提琴手、传福音的团队,街上满是搭便车的旅者。年轻人成群结队地参加音乐节,他们身材修长,留着短发:六十年代还没出现这样的打扮。皮特·西格也在那里,他是我的第二个在世的偶像(马丁·路德·金是第一个)。这里还有黑人蓝调歌手,带着破旧不堪的吉他,白人孩子想模仿他们的声音。大型晚宴上,小提琴乐队演奏到深夜。人们把几盘食物放在我腿上,然后让我唱歌。我就像不知名穹苍中的一颗微小的星。
第二天晚上,有一万三千多人坐在罗德岛的薄雾中。在其他表演者(我不记得是谁)之后,鲍勃继续用民谣和笑话取悦观众,而我穿着罗马凉鞋站在舞台左边的泥滩里,紧握住通向舞台的楼梯扶手。我穿着亮橘色针织衫和墨西哥制造的钩织披巾。它的里衬是丝质的,是我在舞台上穿过的最花哨的衣物了。我另一只汗津津的手握着吉他。
最后,我听到鲍勃·吉布森宣布有位嘉宾到来,并对我稍作介绍。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只知道一分钟后我会在有史以来最多数量的观众面前唱歌。那一刻,只剩我的心跳,所有的行动都像一场无声电影,所有的声音都是浮在表面的喧闹。四周的人点头表示鼓励,竖起大拇指。我的风格是从斜道里又快又稳地走出去,我以同样的方式走上潮湿的楼梯,走进毁灭或荣耀。鲍勃朝我微笑,明亮且愉快。他自以为是的神色像是在说,生命只是个大笑话,所以别担心。我们唱了《童贞女马利亚诞下一子》。他弹十二弦琴,十八根弦和两个声音让我们听起来十分震撼。接下来我独唱,我发出来的声音不错。我们唱完了,掌声热烈。所以我们又唱了“另一首”歌,一首叫《约旦河》的弱拍乐曲(感谢鲍勃)。这两首歌都是福音歌曲,我长发飘飘,没化妆,穿着《圣经》里的凉鞋,无论看外表还是听声音,都很纯净。难怪第二天新闻报道给我贴上“圣母马利亚”和“童贞女马利亚”的标签。
我们从舞台上下来的时候,众人对我大加吹捧。从这顶帐篷到那顶帐篷。新闻报纸、校园报道、外国记者,当然,还有《时代》杂志。我啰唆地给《时代》杂志解释了我名字的发音,因为我的名字被念错了,结果《时代》杂志还是印错了,自那以后就没被念对过。不是“白兹”(Buy-ezz),更像“比兹”(Bize),但无所谓了。法语读成“贝兹”(Bayz)(从语音学的角度说),是动词“接吻”(baiser)的现在时态,但俚语意为“做爱”。
鲍勃问我是否愿意轻松挣一百美元——次日在纽波特富人的派对上唱歌。他会得到五百美元的酬金,如果我帮忙的话,他可以给我五分之一。相比那年在纽波特发生的所有事情,二十分钟赚一百美元让我最为震惊。我的脑海和内心都略微意识到,命运之书的第一页已经翻开,而且,这本书不能与其他任何书交换。
回到在哈佛广场的家,周二晚上我继续在47俱乐部唱歌,前来听歌的人排了一条街,直到两个街角附近。艾伯特·格罗斯曼回来了,他想谈制作唱片的事。
我先前与先锋唱片的半壁江山——二十九岁的梅纳德·所罗门已有联系,他是一名音乐学者,跟他的弟弟西摩一起经营一家一流的古典音乐录制公司。他们很低调,有兴趣为我录制高质量唱片。
格罗斯曼想让我跟他去纽约,见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老板约翰·哈蒙德。约翰是出了名的很有天赋的星探,有能力推动自己喜欢的事,并且推动得很好。在我看来,这两家的区别在于一家是商业性质,主要赚钱;另一家则不太商业,主要做音乐。我去了纽约,确信我该这么做,为了“对自己公平”。
我永远忘不了对哥伦比亚的第一印象。映入眼帘的全是金色。墙壁用金色唱片装饰,每样东西似乎都在闪闪发光。冷气开得很足。我直接被带进了约翰·哈蒙德的办公室,无须等待。他很友好,但第一句话却是:“你想见见米奇吗?”我不知道米奇是谁,但回了个“当然”。他摁了桌上一只盒子里的一些按钮,跟秘书说话。秘书迅速带进一位我似曾相识的男人。他的络腮胡很有型,还蓄着山羊胡,我想他可能是桑德斯上校[2]。我跟他握手,带着点恰到好处的敬仰。当然,他就是米奇·米勒,全国几百万客厅里有电视的人都知道他。我们家没有,因此,关于“米奇”,我所知道的都是我那些坚持音乐纯化论的朋友开的恶意玩笑,对他们而言,他的名字可憎,因为他所代表的音乐和呈现方式是我们有意无意中反抗的。说完这个,我们开始谈论录唱片的合同。约翰·哈蒙德从桌子对面推过来一份合同。他们想让我立刻就签,合同期限是八年。我得了伤风感冒,既因为冷气也因为压力。我告诉艾伯特,我想穿过市区找先锋唱片的梅纳德谈一谈。艾伯特讨厌梅纳德,梅纳德也讨厌艾伯特。我鼻塞,打冷战。他极不情愿地让我们挤进了一辆出租车,“去见梅纳德,因为我跟他说我想去”。
我们到达先锋唱片时,我首先注意到墙上没有金色的唱片。梅纳德精神抖擞地从桌子后面走出来,跟我们握手,然后又回去坐下。他有一双聪慧的浅蓝色眼睛,其中一只时不时地瞟向周边,又似乎随时会转回来。他穿着网球鞋和妻子织的棕色毛衣,头发不只花白,而是几乎全白了,紧张得似乎有些傻气。我喜欢他。也许我是原始的古典主义者——我无法在一组曲子里区分哪首是协奏曲、哪首是奏鸣曲,但古典音乐电台二十四小时播放的音乐我能哼百分之九十。当知道梅纳德主要做古典音乐的录制时,我极感兴趣,也感觉这里很亲切。我们聊了会儿天。
离开后,我告诉艾伯特,我需要两天的时间来做这个大决定。艾伯特想让我当天下午就加入哥伦比亚。若没有受到“大公司”的光环、谄媚和亮闪闪的金色的诱惑,我不会如此畏怯。至于艾伯特,他有自己的成功方式。六十年代结束前,他就能签下鲍勃·迪伦,彼得、保罗与玛丽组合(Peter,Paul and Mary),詹尼斯·乔普林和吉米·亨德里克斯……远不止这几个名字。如果我想“大红大紫”,艾伯特和哥伦比亚公司当然是最佳选择。接下来的四十八小时,我必须想清楚是否承受得起今后的大红大紫。
次晚是周五,我去格林尼治村唱歌。梅纳德和约翰·哈蒙德都来看我。我跟父母以及纽约的朋友通了电话。最终,我跟自己商量之后,决定加入先锋。从那时起,艾伯特就从我的生命中淡出了。不过,他就像个娱乐产业中的影子,无论何时见到我,都会不断提醒我,不论我发展得多好,如果跟他合作必定会更好。
树叶变黄,迈克尔从特立尼达回来了,我在珀金斯盲人学院当学生宿舍管家,每周二和周五继续在47俱乐部唱歌。我的薪酬涨到了二十五美元一晚。我遇到了曼尼·格林希尔,他是波士顿当地的演出主办人,演出者到当地时,由他负责引见,他也是一些蓝调歌手的私人经纪人。曼尼在一间肮脏陈旧的办公室工作,那里能俯瞰波士顿南站。他为自己的平等主义行为感到自豪,像一位善良的老马克思主义者,无论赚多少钱也视自己为工人阶级。他看起来总是像刚解决生计问题,戴着一顶颜色普通的高尔夫帽,身穿皱巴巴的老旧雨衣。他为自己看不到中隔的马鞍鼻而骄傲,这让他显得像乔治·C.斯科特[3]。他喜欢谈论关于他以前那些蓝调歌手的故事,以及他们因为不会读书写字而出现的困难。曼尼花了大半时间敲南部各州孤儿院的大门,为眼盲的吉他手四处搜寻出生证明,这样他们就能满足对表演的需求日渐增长的欧洲市场,因为他们需要一种叫作护照的东西。
曼尼希望我的声音能最大范围地被人听到,但也理解我喜欢政治。尽管我不认同他的左派意识形态(这引发了我们之间的小争执),但他接受我的非暴力主义,还跟我分享他认为伸张和平和正义会有风险,并会不可避免地干扰商业上的成功。
我们决定先不签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在一定程度上,曼尼要和我共同工作一年。如果到年底这样的安排令双方都满意,我们将携手继续合作一年。在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前,这样的协议持续了八年。
刚开始,曼尼给我找到一份工作——为知名艺术家演唱会的后半场暖场。第一次是1959年在马萨诸塞州大学的夏季系列演出上,跟约翰·雅各布·奈尔斯一起,他是有名的传统主义者、老怪人,用很高的假声唱歌,也是一名弹着扬琴的创作歌手。我和家人坐曼尼的老破车,车没油了,所以我们迟到了,只好坐在灯火通明的观众席后排。有人也迟到了,却选择坐前排。奈尔斯唱到一半停了下来,死一般沉寂地等着他们坐好,宣称:“注意力是跟着动作走的,而非声音。”我感到既屈辱又害怕,中场休息后,我唱了两首歌,观众强烈要求再来一首,但这并未能改善奈尔斯的情绪。
曼尼还安排了我和皮特·西格的第一场演唱会。我如常迟到了,到的时候皮特已经唱完第一轮。那是个很小的厅,我觉得实在太小。皮特抚着五弦琴哀伤吟唱,一切看起来井然有序。他走下舞台跟我打招呼。我上台后完全蒙了:只有一两百学生围坐在地上。我弯腰转身看是否有人坐在舞台后面,才发现自己弄反了方向(观众原来在这边)。显然皮特已经唱完那一轮的最后一首歌,向着挤满舞台的人群走去。我有些慌张,南美式斗篷包裹的胸腔内,心怦怦直跳。我开始唱第一首歌。第一个持续音的中间,我猛地深吸一口气,继续弹奏,想吞点口水润润极干燥的喉咙。可声音中断时,我感到极为不光彩,决定说点什么——这是我表演生涯中极罕见的事,但我得看看自己是否还能唱出来,或者已经随着那口气消失了。我说了句:“喔,好多人!”然后镇静下来,继续唱歌。
第一场雪来临了。我被珀金斯学院开除了,因为我赤脚看起来像个波希米亚人。不久,我和哈佛广场的蓝调歌手埃里克·冯·施密特开了场音乐会,还参加了纽约市的民谣音乐会。
在1959年冬天之前,迈克尔和我从未想过彼此分开生活。但恶魔让我生病。有时候我需要被人抱住,像迷路、颤抖的流浪儿,其他时候又想跟人调情,征服他们。我是普通中学生口中“带刺情人”的完美范例,拒绝屈服引诱,并告诉自己一直且依旧“很好”。“圣母”就在村子里,她不酗酒、不吸毒、不做爱,但不知怎的,她像个妓女,她的恶魔在撒野。多年后,迈克尔告诉我,这就是为什么他会爱上我——我就是他崇拜的“处女”和他想拯救的“妓女”。
回到波士顿,有一天我坐在心理医生的办公室,跟迈克尔吵完架后,我精疲力竭几近疯狂。医生问我,如果离开迈克尔会怎样?我闭上眼睛,看到一个场景:地球爆炸,一个小人跌跌撞撞地走进黑暗中。
有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独自走在格林尼治村的街角,带着一个箱子和一把吉他。有人收留了我,但是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谁。我沿麦克道格街走着,在小餐馆晃荡。我不吃也不睡。我遇到吸大麻谈毒品的人。
好几个晚上,我都跟引诱我、令我眩晕的恶魔鏖战到天亮。我很难受,吃了眠尔通(后来吃利眠宁,再后来吃安定)。早晨第一缕光照进来时我最难受,我尝到了仿佛带有金属味道的强烈愧疚感,从我的脊椎滑下,直流到胃里。
在哈佛广场更有安全感。我和蜜蜜长得越来越像了,她跟我唱二重奏,我拥有“所有可爱的哈佛广场男孩”。他们爱上了蜜蜜和我,我俩也爱他们。我们像莫泊桑笔下异想天开的穆什[4],只是穆什会跟她所有可爱的男孩上床,他们爱她却依然分享她。而男孩们似乎满足于爱我们,像爱两个墨西哥处女,她们最终会嫁给被证明是最真诚和最纯洁的男孩。亲爱的古迪、斯泰因、托德。亲爱的派珀、库克、比利·B.。亲爱的杰诺。
有一次我穿过广场开车去亚当之家,看见迈克尔站在一家书店前,身体前倾去吻一个漂亮女人的嘴唇。她的头发向后盘着精致的圆髻,看起来是成年人。我把车停在街上一阵恶心,等了很长时间,看到迈克尔飞快跑回宿舍等着我的到来。我进屋时,他边打哈欠边把书放下,这是我第一次看着他撒谎。
学校放假,1960年的夏天来了。迈克尔再次回特立尼达的家,而我去纽约先锋唱片公司录制第一张个人专辑。
我们在曼哈顿大厦酒店开工,那里地处百老汇一个昏暗的街区。除了周三,舞厅几乎每天都能使用。到了周三,这里会成为当地学生与客人玩宾戈游戏的地方。我光脚站在纽约城最脏的地毯上,巨大、发霉的屋子里,我显得格外矮小。我还要对着三个麦克风唱歌,边上两个是立体声,中间那个是单声道。在极大的压力下,我认定第二个乐器演奏得很有味道,但不“商业”(这倒提升了音乐)。之后,织工乐队(Te Weavers)的弗雷迪·赫勒曼放上第四个麦克风录了六首歌,那首动听的民谣《玛丽·汉密尔顿》一次就录成功了,没有排练。我会工作几小时,然后,我、梅纳德和技师一起去街上吃烤牛肉三明治。三天里,我们录了十九首歌,其中十三首收录在我第一张公开合法发行的个人专辑中。
我父母要搬回西海岸,而我还待在东部。我们在家里开了一个母亲、父亲、我、曼尼共同参加的会议。曼尼提问时,我让父母回答,自己嘴唇紧闭,开小差。我唯一提到的条件是,我不想再在夜店唱歌了,想定期开演唱会。曼尼说他乐意效劳,并且会有足够多的听众。会议非常紧张。马上要面对的现实是,父母离开,我要独自生活。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如此渺小,完全不像什么大牌明星。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回家后母亲不再端着一杯茶在壁炉边等我,留声机里放着小提琴、大提琴或钢琴曲。真的不敢想象。我一言不发地盯着窗外,任由其他人讨论着我的未来。当缇娅手里端着红酒,心里带着喜悦过来,向这个被她叫作“唱歌的小鸟”表示她不可思议的理解时,我有一点触动。不知为什么,她令我感到,我能迈出人生的下一步,并且不会因此死去。最终的结果是,曼尼努力为我准备演唱会,我会继续在47俱乐部每周唱两晚,周末照常在民谣屋唱,不用再去夜店了。
父母走了。玛吉消失了。黛比谈恋爱了。麦卡杜,我高中的好友,搬到东部和我同住。我们找到一套四楼的公寓,没有电梯,只有一间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离哈佛广场只有几个街区。我俩的共同之处是,我们都是教授的女儿。不同的是,她是金发,长得非常漂亮,还是我们毕业时我认识她的那个样子,那时我们跟玛芙·卡洛维一同发誓,一定要保持处女之身直至结婚。
我被麦卡杜堪称壮观的胸部迷住。即使躺着做白日梦,不论穿没穿内衣,她的胸都朝向天空。晚上,她用大塑料卷把头发卷起来,非常干净,皮肤白里透红,脾气温和。她想成为穿奇装异服的人,所以买了黑色连裤袜,不再涂唇膏。有一阵子,我们过着特别美好的时光,一起收拾公寓,做很多沙拉,相互依赖。
迈克尔和我待在客厅,画画、聊天、做爱、吵架。麦卡杜会把头伸出卧室门外,满头的鬈发夹,迷人的身躯裹着毛巾,用高分贝嗓音说句“抱歉”,飞跑着穿过客厅冲向浴室,带来一阵风。
有天晚上我和迈克尔去看电影。最后一个场景是乔安妮·伍德沃德站在街角骂她的丈夫,他开车载着可爱的小情人走了。回来的路上我犯恶心,到了四楼,我瘫倒在床上。迈克尔说我像乔安妮·伍德沃德,但我觉得自己像那位可爱的小情人。我让迈克尔换个话题,说些令我不会呕吐的话更好。迈克尔去厨房做了牛油果香蕉三明治,悠闲地回卧室,咀嚼声很吵。
突然,十分突然,恶心感消失了。我发现自己的脚趾正绕着从跳蚤市场买的台灯转着,随后我以做梦般的慢动作抬起大腿,将台灯朝前猛踢过去。台灯直接落到了迈克尔头上。他张着吃牛油果香蕉三明治的大嘴停在那儿,整个场景化作一片黑暗。
我站起来,感觉自己像哥斯拉,然后冲向客厅。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插着一支蜡烛的葡萄酒瓶,一年的蜡滴落结成各种颜色的蜡块。我抓起酒瓶颈拼命朝墙上扔去,墙回报给我的是瓶子碎裂、蜡屑四溅的声音和景象。但我已经往厨房走了。我先扔咖啡壶,但它是金属的,只凹了一块,里面一两杯陈咖啡涌了出来,溅到了墙上。我朝橱柜里的盘子走去。迈克尔走到我后面,说:“你这个蠢货,你疯了还是咋啦?”他十分生气地抓住我的胳膊肘,狂怒让我力气大增,我转过身,带着冷静而决绝的狂暴,抓着他的头发猛拽,狠狠地踢他的脚踝。他上蹿下跳要躲开我的脚,捏着我的手腕,要我松开拽着他鬈发的手,他很震惊,愤怒地骂我。我最终放弃了,在泪水中瘫倒在地。
迈克尔走了,一边把头发捋顺,但明显在颤抖。我坐在到处都是咖啡的地上,伤心地啜泣。麦卡杜回家之后,扶我起来,听我讲发生的一切。讲完后,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见迈克尔。麦卡杜帮我把他所有的东西用箱子打包好,放到客厅里,把门上了双保险。我在一个箱子上留了张字条,原话大概是“再也不想见到你”。我精疲力竭,上床睡觉。早上,我被窸窣声吵醒,听到麦卡杜踮着脚从我身旁经过去卫生间。有一块砖出现在我的眼睛和鼻梁之间。接着,我听到一声尖叫,立即撑着坐起来。她站在我床边的门口,漂亮的蓝眼睛大睁着,上面还粘着昨晚的睫毛膏。
“迈克尔想从卫生间窗户爬进来!”他拿走纱窗,打开窗户,把自己吊在浴缸的上方,缸里有一英尺深冒着热气的水和三英尺高的泡沫,麦卡杜本来是要在这里洗澡的。
麦卡杜,无论你在哪里,我要向你道歉。当你告诉我你不适合穿奇装异服,要回家时,你不必哭泣。我希望你在哈佛广场的狂野生活能让你的记忆中有些笑点。
迈克尔和我摸索到了一条让我们重新和好的路。他在新英格兰感到窒息,连我也觉得是时候往前走了。我们开始讨论搬到加利福尼亚去。
注释
[1] 意大利摩托车制造商比雅久的一个子品牌。
[2] 肯德基品牌的创始人。
[3] 乔治·C. 斯科特(1927—1999),美国演员、导演、制片人,因出演电影《巴顿将军》获第43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却拒绝领奖。
[4] 此处提及的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苍蝇》,穆什(Mouche)在法语中意为“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