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洗衣机、烘干机、洗碗机、速烤箱和新改良的吸尘器及速干衣物出现很早之前,我们就从母亲那里一点一点、一年一年学会了所有东西。我的母亲就像一只母鸡,而我父亲是只公鸡。我们都是小鸡崽,也是小帮手。每当晚上六点,一家人准备就餐时,母亲都会解下围裙挂在一张椅子上。她会洗洗手,用厨房的毛巾擦干,把头发往后拉,坐在桌子的末端,深吸一口气再舒出去。她特别漂亮。
我的母亲琼·布里奇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两姐妹中的老二,在美国长大。她的母亲在她两岁时就去世了。她的父亲是一位十分仁慈、自由、聪明的圣公会牧师,爱上的女人却专横跋扈。母亲的姐姐宝琳比她大两岁,常被母亲死后父亲续娶的两个女人虐待。但不知为何,宝琳长大后越发像雷诺阿[1]画中的人物。一头金发,皮肤白皙,胸部丰满,有一双蒙眬而极为忧伤的眼眸。她从不抱怨自己遭受的虐待,而是无休止地原谅,为了她的基督徒道德标准,付出多年苦痛和一辈子深重忧郁的代价。我母亲反而因为被忽略,并未受到那般虐待。她极力反抗继母的家暴,到了拼命防护身体被打的程度。母亲属于深肤色美人,身形纤弱、棱角分明,很有魅力。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很美。
后来,书籍、自然、舞蹈、诗歌,以及与父亲用知识彼此为伴,成了宝琳的庇护所。母亲则徜徉在夏日剧院、丛林里,偶尔也会跑到朋友家躲起来。再后来就是奥克伍德中学,在那儿的短暂生活却像是她童年黑暗篇章里的镇痛剂。两姐妹也是彼此的庇护所。
十八岁时,宝琳嫁给了一位英俊的鬈发艺术家,住在缅因州的艺术家社区。外祖父留下另外两个遗孤后,因肝病死去。母亲则与一个接一个的养母们生活,她们照顾她,给她买好看的衣服,试着让她受创伤的童年回归正常。母亲说到那段时光就如一场记忆模糊的梦。她不知道如何过自己的生活。她像风中的一片树叶,飘荡无所依。她既无自我驱动的野心,也无养母们的鼓励,因此从没想过要成为一名演员。她屏住呼吸,猜想接下来会有什么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时她遇到了我父亲。
当时她正参加德鲁大学的舞会,挽着一位年轻的追求者,却(透过大酒杯,我经常脑补当时的画面)盯着一个英俊得要命的青年男子——深色皮肤,一头厚鬈发,牙齿洁白发亮。他坐在学校的台阶上,被一群叽叽喳喳的专注的女孩围住,他一边发出声音,一边用手模拟飞机俯冲轰炸的动作。他发现我母亲在那群仰慕者之外,便冲她眨眨眼。她害羞得不行,慌忙离开,克制住自己滚烫发红的脸。
这个后来成为我父亲的年轻人,两岁时从墨西哥中东部的普埃布拉来到美国。他的父亲放弃了天主教信仰,转为卫理公会牧师,现在则选择与美国的弱势群体一起工作。阿尔伯特成长为一名阳光、心地善良、有魅力、有创造力且勤奋的小男孩,极为敬重父母和上帝,对周遭事物无穷好奇,尤其痴迷于晶体收音机的构造。他住在布鲁克林,十九岁时就在父亲的教会讲道。记忆中,我曾去过那所阴森瘆人的赤褐色砂石房子里拜访他的父母,那是他长大的地方。从正门台阶走进漆黑的走廊时,温度会降低15摄氏度,那里闻起来潮湿、神秘、古怪,像燕麦片。他父亲身上有棕榄肥皂的味道,笑声亲切而温暖,他妈妈却很是让我们害怕,因为她非常严厉。我父亲一开始也想成为牧师,但改变主意,转而选择数学,最终选择了物理。
阿尔伯特·贝兹正在学校奋发努力时,遇见了我母亲。他有一辆福特T型车,自己把它改装成了赛车。
在模仿飞机噪声并抛了媚眼后的第二年,阿尔伯特·贝兹才开始带琼·布里奇出去约会,但是养母们早就在为她挑选婚纱了。结婚,并能有自己的家,对我母亲来说简直是个童话故事。最重要的是,她想要孩子。我知道她想要女儿。她生了三个女儿:宝琳·塔利亚,1939年10月4日出生于新泽西州的奥兰治;琼·钱多斯,1941年1月9日出生于纽约州的斯塔恩岛;以及蜜蜜·玛格丽塔,1945年4月30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斯坦福。蜜蜜出生前,为了让父亲攻读他的数学硕士学位,我们搬到了斯坦福,住在一栋漂亮的小房子里,对面是一片开阔的稻田,收割之后,稻草被堆成小山。有张照片,拍的是母亲和父亲跨在自行车上,在一片田地前面,年轻的二人笑容灿烂,眼神中荡漾着阳光。微风吹拂着母亲辫子上的几绺头发,轻拂在父亲的前额上。
母亲在我们的后院种了些甜豌豆,豌豆苗的枝条沿着栅栏板条的顶端往外爬,一直延伸到固定在土里的结实的木桩上。我记得邻居家桑树的树枝低垂,你可以在树下迅速走过,也可以藏在树干背后向外偷看,那样嘴巴、脸颊和手上定会沾上桑葚汁。我还记得菜园里我们的兔子,它待在笼子里,下面是一排排生菜,晾衣绳上晾满了床单和小裙子,全都用木夹子夹在绳上。我看到前院外,树在人行道上排成行。春天,树上开满深粉色的花。我会别几朵花在裙子上,夹几朵花在头发里。我记得一个夜晚,我的父母宠爱我,把我抱到楼梯的窗户边,对着夜空里银色的月亮和闪烁四散的繁星欢呼雀跃。我不知道他们中我最爱谁,于是先拥抱了父亲,再拥抱了母亲,最后靠在父亲的怀里。我的心中满是春光美好,幸运之星也停驻在额头上。这是我在加利福尼亚的第一个家里所拥有的美好。
蜜蜜出生后,房间变得太小,所以母亲找了份工作——在小镇的半岛实验学校当宿舍管理员。
我不想上幼儿园,男孩们老掀我的裙子,我便开始穿背带裤。我在班上表现不太好,因为插科打诨,制造混乱,被罚在喝牛奶吃全麦饼干的时间关进衣帽间。我唯一真实的期待是上午十点就回到家,跟母亲在一起。
她就住在学校里,我很容易就能逃回来,我会到她的房间,听唐叔叔(Uncle Don)的儿歌安慰自己,与我的玩具娃娃们愉快地喝下午茶,在我的《三只小猪》上涂鸦,或者帮母亲做做家务。在屋外,我自己玩,爬橡树,去挖矿工们种在红杉树下面生长繁茂的生菜吃,带着我的布娃娃去散步。
不久,缇娅(我们最喜欢的姨妈,也即宝琳)离开了她丈夫,带着两个孩子迁出西部。她和我父母在格伦伍德大街买了套大房子,我们可以把房间租给房客——一次可以租给五个人——我父亲边当实习教员,边继续努力考博。房客有大学生、中国学者、水手、作家、公交车司机、流浪人,还有一个大提琴手,他的演奏如此美妙,连母亲也会关掉吸尘器站在过道里听。我呢,会坐在他的门外,试着决定以后要么在交响乐队做大提琴手,要么留精致的长指甲。
到了五岁,我有点意识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小孩子每晚只能饿着肚子睡觉。我也知道,如果你不小心踩到蚂蚁,它们会拖着受伤的腿四处乱窜。我猜它们很疼。当我的婴儿妹妹蜜蜜尖叫时,我想象她受伤了,但是我对她不如对蚂蚁和昆虫那般爱护。我正在练习掐邻居家的小宝宝。我会等其他孩子消失,然后悄悄靠近一个坐在婴儿车里,穿着纸尿裤、胖嘟嘟的小家伙,他身上有婴儿奶粉、麦片和呕吐物的气味。我会拍拍他那开心地上下挥动的胖手臂,他打到自己的下巴,口水流到了婴儿车的小珠子上。我既紧张又兴奋,狠狠地拧一下他的手臂,然后看他的脸皱成一团,嘴巴向下瘪,腿不再摇摆,准备要发出令人心碎的尖叫。这一刻,我感到难受,就把他抱起来试图安慰他,不仅怕被人发现,还因为突然对他感到抱歉。我费劲地抱他进厨房,说:“噢,罗宾森太太,卢克哭着要东西,我试着让他感觉好点。”她会把他抱过去并匆忙离开,不会特别在意他的哭闹声,因为卢克是她的第八个孩子,她早就习惯这种噪声了。她当然不会全身上下检查他手臂上是否有掐痕。
每到周日,所有寄宿的人会聚在一起吃饭。母亲和缇娅会准备烤牛排、薄空心酥饼、土豆泥以及自家菜园种的蔬菜。我姐姐宝琳和我负责摆餐具或洗碗,我们和缇娅的两个孩子轮流做这些事:玛丽十五岁,对男孩疯狂着迷,记忆力精准,智商高到无法测算,还可以不看乐谱用钢琴弹古典乐曲;宝琳的儿子斯基博十三岁,特别需要父亲严加管教,他在地下室的卧室里点火,抽烟,因考试不及格被退学,跟他那些有犯罪倾向的朋友都快把地掀过来了。他是我最喜欢的表哥。在我们拉着手唱《感谢你世界真美好》之后,我父亲就会打开留声机,放巴赫、勃拉姆斯或贝多芬的曲子,我母亲会把烤肉切成块,房客们试图继续聊天,我和宝琳则在桌子底下互掐,彼此拍打。蜜蜜几乎在学会走路前就学会了跳舞,她弯着脚尖在地板上单脚旋转,换掉留声机里的唱片——这是她最新的花招,除了我和宝琳外,每个人都觉得她可爱极了。“最小的女儿”蜜蜜有着黑头发和蓝眼睛,很漂亮。宝琳和我会联合起来对付她。
我母亲的一本相册里有张我的照片:我独自坐在大橡树桌旁,桌上还有一些叶子,桌面上的刀痕已被磨得光滑闪亮。我穿着一条金色纽扣的海军蓝灯芯绒裙子,外面系着有白色孔眼的罩衫。我刚睡了午觉,双眼又沉又乏,发直了几分钟。我还记得那种沉沉的感觉,仿佛肩上挂着重物,眼睑是黏土做的。我渴望醒着,活蹦乱跳,打扮漂亮后去玩耍。但是魔鬼用忙碌的工作缠绕我的余生,甚至从那时就开始了。
新学校午餐盒的刮擦声让我十分害怕。因为新学校不允许穿背带裤,我就穿运动衫,在腰部打个巨大的结。我有反胃的毛病,每当趴在马桶上,总有这个或那个老师扶住我的头,但什么也没吐出来——从五岁起,我就开始惧怕呕吐,这种惧怕(已改善了很多)直到今天还在。是什么灾难事件震动了我充满阳光的世界,使我的世界蒙上难以启齿、不可名状的恐惧的阴影?我不知道,也绝不会知道。每年,当金秋第一丝凉意到来,或晚饭时天突然黑下来,我就会被极度的忧郁侵袭,感到悲观无望。我沉重、瘫软、冰冷;胳膊和腿上的汗毛直立,寒意侵入骨髓。没什么能使我温暖。在这一寒冷旋涡的中心,我以钻石般的清晰,看到照片中那个发着光的小人儿,辫子上有睡痕,昏沉地撇着嘴,她坐下,尽微小的全力回忆那个不断重复的梦境,黑色的眼睛里透露着一丝担忧:深夜,我在房间里,有个东西进来,似乎带着死亡的气息……我尖叫并逃跑,可午睡时,它又回来了,还钻到我的床上。然后一个声音愤怒地说:“别看着我!”当我仔细看枕头旁边的脸时,我感到十分羞耻。
这是所有我记得的东西——就这么多,没有更多了。
直到父亲读完学位,嘈杂的寄宿公寓生活持续了两年。那时候,大多数聪明年轻的斯坦福科学家都动身前往新墨西哥的洛斯阿拉莫斯,那儿正在研发原子弹。早在那些年,我父亲就意识到不受约束的原子能具有潜在破坏力。所以,他选择在纽约州伊萨卡的康奈尔大学当一名物理学研究员。我们住进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街边种着一排枫树,这个八百人的小镇叫克拉伦斯森特,开车一小时便能到布法罗。突然,日子清静了。宝琳和我上起了钢琴课。母亲做晚饭时会哼歌,我就坐着听厨房大收音机里的夜间连续剧《育空[2]的普雷斯顿警官》和《杰克·阿姆斯特朗》。新学校很小:我没有逃课跑回家;我上课并且得了全优。我也交了第一个最好的朋友,叫莉莉,住在真正的农场里,我在她那儿发现了猪崽,还在干草棚里睡了一夜。我父亲很快便应邀成了康奈尔运筹研究所主任。这份工作正好牵涉到机密信息,作为入门,他需要在一艘航空母舰上巡航三周,并被允诺会得到一笔巨额薪酬。结果,他是在监察军事行动演练,那是一场大型两栖作战演练,除了其他活动,还有测试战斗机,总之,是一件比较新鲜的事。会有几百万美金投入这个他知道得少、说得更少的项目。母亲给我们看他从“海上”寄来的信,上面有他的手绘小漫画,在持续了一周之久的风暴里,他的脚在卧铺上歪来斜去。他晕船特别严重。
如今,父亲开始问自己,威力巨大、能造成彻底毁坏的原子弹,是否还有任何“防御”可言?当他对这个问题无比纠结,又挣扎于是否要接受一笔能保证他和家人生活安逸的薪酬时(这种安逸我们还从未体验过),我母亲建议我们换个教会。尽管她个人不喜欢有组织性的宗教,但为了父亲,我们加入了西部的长老会。至于我,喜欢精心打扮,用凡士林给我的漆皮鞋抛光,喜欢做礼拜时坐在母亲身边,闻她身上香水和脸上香粉的味道。当会众站起来唱歌时,她放声唱,声音比其他人更高、更好听,至少我听起来是这样。我还喜欢打开钱包的咔嗒声、小纸信封滑进募捐盘的声音,以及接待员发出的沙沙声。现在,我母亲带着我们这些天真无邪的人,到了布法罗的贵格会集会所,希望能帮助父亲找到一些属灵的引导和方向。
贵格会的集会——真恐怖!屋子里坐满乏味的大人,他们笔直僵硬地坐着,眼睛闭上,或者幸福惬意地盯着天花板。没人精心打扮,而且老人特别多。其他几个孩子也不能使我们感到安慰,因为我们不喜欢他们。他们得到了父母的“纵容”——一个讨人厌的红发小男孩让我们明白了这个词。每个周日,他会滑下椅子,从地板的一端爬到另一端。有一天,他看见宝琳一脸不悦地瞪着他,就咬了她的腿,立即跑了,剩下宝琳摁住伤口,强忍泪水。他母亲选择在那场集会中站起来讲孩童的神圣,宝琳和我试图用目光把她的肉体烧焦。
每周日我们在那个屋子里仅仅坐上二十分钟就已经很不错了,我清晰地记得,我们年幼的灵魂如何承受着时间之重,只有肚子咕咕叫、清嗓子的声音,以及偶尔有人被“圣灵”感动后的发言,才能打破那种压抑乏味的沉默。大人们自愿在那儿待上整整一小时,但二十分钟后,我们会被领到“第一天学校”(贵格会的主日学校),由一位亲爱的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来照管。我们打定主意讨厌她,尽管她的灵魂里只有对我们的善良和爱,并执意要教导我们主的奇妙。某个周日,她向她那组五到十岁的孩子们宣布:“今天我们要见证一个奇迹。”宝琳和我彼此对视,然后望向天空。
“一——个——奇——迹,宝琳。”我说。“真蠢。”宝琳说。
老太太在一个硬纸板做的大盒子里捣腾着,把肥料混在肥沃的黑土中。她怀着爱,用布满皱纹的手把土块捏碎,如此细致、愉悦、高效,以至于我现在看到都会垂涎。她让我们用土装满易拉罐,然后从她园艺围裙的口袋里拿出一把发白的绿豆苗。我们每个人都种了一株,给它浇水,放在窗台上,立马就把它忘了。下周日回来,我们仔细观察自己的易拉罐,看到已经有带着光泽的小嫩芽破土而出。老太太看起来很愉快,她站在从窗户倾泻进来的冬日阳光里,脸庞边有几缕从脑后的发髻散下来的白发,心中流露出孩子般的快乐。“这些奇妙的破壳而出的嫩芽在寻找阳光,”她解释道,“而生活中我们所有人每天都要这么做。”
不得不说,那个奇迹没有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当然,那堂课对当时的我没起作用,从十八岁离开家后,我就不再参加集会。我有二十多年没回去过,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遭遇到某种乏味的中年危机。一个清晨,在从一场漫长恍惚的梦中醒来之前,我清晰地看见布法罗贵格会那位亲爱的白发老奶奶,她依然站在阳光下,微笑地低头看一株两英寸的豆苗。我想为曾经顽皮的自己道歉,但她已消散在迷雾中。我在泪水中醒来,决定回去参加集会。自此,我会不定期地去,更确切地说,我这么晚才开始欣赏豆子的奇迹。
至于我父亲,在那严肃的沉默中,他成了一名和平主义者。起初,正是他良心上的挣扎使我们加入了贵格会。他没有通过国防工作发财,而是成了一名教授。我们从没有其他小女孩成长过程中想要的那些精致却无用的东西,但我们有一位心灵纯净的父亲。正直是他留给我们的遗产。
我们那位斗鸡眼钢琴教师埃弗瑞特先生帮助我战胜了三音符的“安,安,安修女”,并解释了所有的升调和降调之后,我回家从钢琴凳里拿出一本书,确定只有我一个人时,把书放在小小的支架上。我翻来翻去要找一首最短、升降调最少的歌,逐个音符地教自己贝多芬的《G小调奏鸣曲》(编号42)[3]。我心里有了极享受的宁静,这种宁静持续存在于克拉伦斯森特的那段时光。
很快我们又搬家了。我的五年级是在南加州上的,“大宝贝”(我们这么称呼爸爸)在雷德兰兹大学教物理。在我的梦中,我最常回去的就是雷德兰兹那栋一层楼的白色小房子。房子前面是一块草坪,母亲在草坪的一侧种了颜色绚烂的大玫瑰。右边伫立着另一栋类似的房子,左边则是一块贴满广告的空地,像是一片荒漠。隔壁是费舍夫人的一排石榴树,她和她那只上了年纪的西班牙犬桑尼住在树后阴冷潮湿的地方。我们的前廊上长满了常春藤。父亲花了一万一千美金买下这栋房子。我觉得我父母是这条街上最深谙世故的人,我确定他们是。五年级的时候,我生命中最出色的三位出现了,他们分别是我的牧羊犬乌利、我的好老师麦金托什先生,以及我的朋友朱蒂·琼斯。
一年后,“大宝贝”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工作,去巴格达大学教学并建设物理实验室。也许就是在那里,我萌生了对社会正义的热情。在那个炎热的、闻起来奇怪又新鲜的日子,我们着陆了,惊悚地看见警察拿着棍子,喝叫着粗俗而刺耳的语言,将一个乞丐赶出机场大门。在巴格达,我看到动物被打死,人们在我家的垃圾桶里找吃的,没有腿的孩子在硬纸板上拽着自己沿街讨钱,裂开的疮口上叮满觅食的苍蝇。
我们都染上了“巴格达腹泻”。宝琳和蜜蜜恢复了,却把她们患过的传染性肝炎传给了我。母亲说她第一次带我去医院时,我步履蹒跚,还把我的两块冰糖给了一个穿着脏兮兮的黑色罩袍的阿拉伯女人。她弓着腰躺在瓷砖上,痛苦地呻吟。我希望每个人都感觉好一点。过了很久我自己才恢复了点。
我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那段时间,母亲一直在身边陪着我,用她强有力的手托起我的头,喂我喝米汤,吃葡萄糖粉,之后又让我吃黑色香蕉泥。我右手的生命线分开并消失了。即便我使劲伸展上面的皮肤,它也没出现。我想我一定会死在那个陌生的地方,在那里,橙子的甜味中渗透着柴油尾气的味道。但是在体能缓慢恢复的时候,疾病成了一个很棒的借口,让我能在家里待一年,画画、编织、做饭、与蚂蚁玩耍、收集昆虫,当我更好一些时,还能救小狗。
相反,宝琳和蜜蜜在天主教女修道院学校的时光十分悲惨。罗斯修女把蜜蜜的数学试卷作为糟糕的例子展示给全班看,并将其揉成一团扔向她,越过那些躲闪的外交官子女的头,正是他们组成了这个讲英语的课堂。自此以后,蜜蜜发誓她的创伤再也无法恢复。宝琳更幸运,发现自己是个能干的裁缝,一学年都跟妈妈在义卖市场上买布料,给自己做衣服。
总而言之,巴格达是个让人悲伤的地方。日暮时分,天空变红,鸟儿在不断变换形状的云中飞过,用几千种声音唱歌。尽管生病了,我感觉自己是巴格达的一部分,就好像它的苦难也是我的。无疑,我对街头的乞讨者感到更亲切,而不是那些坐在英国乡村俱乐部的人,他们谈论起在康河上撑篙划船,以及让这些讨厌的本地人做事是如何难。我为“讨厌的本地人”感到抱歉。
二十多年后的1974年,我回到中东巡回演唱。中途在黎巴嫩停留时,我在酒店游泳池的外边遇到一个戴着时尚太阳镜的阿拉伯女人。“我读过你的书《破晓》,”她对我说,“你为什么不说点巴格达的好话?那是个美丽的城市。”
我应该告诉她,开车经过突尼斯时,巴格达的记忆如潮水一般向我涌来。每当冬天过去,我们小孩子把床搬到屋顶,我透过发着霉味的蚊帐和星星说话,告诉北斗七星那些我从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事。我坐在阳光里,吃着海法的橙子,晒黑我的皮肤,梦想着伊拉克国王(那时他只是十二岁的王子)骑着白马、昂首阔步地经过阿尔拉什德大街,从一群围观的人中认出我,告诉我我有多漂亮(我学的阿拉伯语足够和他进行一场想象中的对话),并让我成为王宫里独宠的访客,最终成为阿拉伯王妃。刮沙尘暴的时候,接连数日,我们被笼罩在一场褐色的狂风中,我的肺部吸入沙尘,甚至连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有沙子,我明白居住在那片不毛之地的兄弟姐妹们的艰难。
到了突尼斯,我才意识到中东的魔力和悲伤——在一个海边的村子里,紫红色的花从白色的墙上低垂,我跳跃着穿过街道,身穿的紫色裙子是花了五十美分在临街铺面买的。我在海边骑着一匹小阿拉伯马,跟旅店老板的五个女儿们学到了一首流行歌《加利亚·哈默达》,她们对着我的录音机唱歌的时候,像五只胖乌鸦栖在同一个音符上。
1951年是我们在巴格达的最后一年,之后我们回到了加州的雷德兰兹。我怀着热情上了初中,曾经我怀着同样的热情去所有新学校。每周我平均上三天学,剩下的时间都待在家里,借口是病还未痊愈。母亲开始反复带我到诊所检查,实际上我的身体没什么毛病。我真正的问题是那些持续折磨我,有时让我丧失生活能力的恐惧,如今又多了一份青春期的严苛。初中时,我不得不直面的首要问题是我的种族背景。雷德兰兹在南加州,这里有大量的墨西哥人口,主要由移民和从墨西哥来摘果子的非法外来人口构成。在学校,他们成群结队,说着西班牙语——女孩们留着厚厚的黑发,头发卷曲(因为晚上都戴着一头鬈发器睡觉),涂着一嘴紫罗兰色的口红,穿着紧身裙和尼龙长袜,衬衫的领子朝上翻。男孩子们则是“花衣墨西哥人”(Pachucos),一些彪悍的家伙,用玫瑰凡士林护发液把漂亮的头发往后梳高,穿着低腰的锥形裤,走路时裤子不掉竟成为一种艺术。只有极少数墨西哥人对上学感兴趣,他们还会被白人排挤。所以,我在那儿有墨西哥人的名字、肤色和头发:因为这三点,欧裔美国人不接纳我;墨西哥人也不接纳我,因为我不说西班牙语。
我的“种族”并非是我被孤立的唯一原因。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冷战的关键时期,雷德兰兹中学的所有人谈论的不是足球和选啦啦队女孩,就是苏联人。我听说,父亲在巴格达大学任教时共产党在那里闹事,有麻烦时,他们中的一些人总是警告父亲离远点。但在美国麦卡锡主义盛行的年代,共产主义是个脏词,军备竞赛是一场带着侵略主义的运动。九年级的时候,几乎只有我一个人惧怕且反对战争武器(对我来说,它们只会让这个世界更脆弱),而且已经被认为是政治事务的专家。
不是我知道的多,而是我已经被卷进去了,多半也是因为讨论就在我家进行。我们家参加了贵格会志愿劳动营,在那里我听到了个人、政治、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暴力以外的选择。我们班不少同学都对我极为蔑视,有些吓坏了的同学的家长警告他们的孩子不要跟我说话。
我不知那时宝琳对政治有何感觉。她是特别优秀的学生,但饱受害羞之苦。我视她为偶像,因为她成绩特别好,从来不带有褶皱的午餐袋,扎着不会让耳朵露出来的马尾辫,闻起来有紫罗兰的香味。也因为她肤色白晳。她从不谈论社会问题。而蜜蜜——好吧,我的和平主义并没有影响到她,在公共场合她会因为我棕色的皮肤而避开我。
正是这种被孤立、“与众不同”的感觉,最初使我开发我的声音。在学校合唱团,我唱中音、次高音、高音,甚至次中音,一切取决于团里的需要。我的声音是普通小女孩的声音,甜美且真实,但纤细得像廉价的棉线,也像一张活页纸上又细又直的蓝线。我们班有一对双胞胎姐妹,歌声中有颤音,每次才艺表演都会唱歌。她们并肩站着,挽着彼此的胳膊,安哥拉羊毛衫勾勒出正在发育的胸部,衬裙十分花哨。她们来回摇摆,打着响指唱道:“噢,我们得到的钱并不多……”我听到一位老师评价她们的声音很“成熟”。我尝试去考女生合唱团,但是没被接受,我知道为什么:一、我不是那个小圈子中的一员;二、我没有颤音,所以我的声音不成熟。既然无力改变我的社会地位,我决定改变我的嗓音。我不再畏手畏脚,开始全力以赴练习颤音。
首先,我尝试在淋浴的时候只练习一个音调,迫使自己的声音缓慢地高低起伏。这是一项枯燥、难见成效的工作。我自然的声音总是像箭一样直接发出来。后来,我试着用手指在喉结处反复跳动,令人高兴的是,我可以发出自己想要的声音了。过了几秒,我模仿声音时不再需要借助手指,就能唱出几个听起来“成熟”的音调。太棒了!这就是我的训练方式!
我练成真正的颤音所花的时间惊人地短。夏天结束时,我已成了一名歌手。
就在我获得一种新嗓音的同时,我还在保罗·柯克帕特里克(简称P. K.)的指导下征服了尤克里里。P. K.是父亲十分爱戴的物理学教授。我知道那时主导唱片市场的西部乡村音乐、节奏蓝调百分之九十都用四个基础和弦。我还学会了其他几个和弦,需要唱G调以外的音调时,可以用上它们。我最喜欢的几首歌是:《你现在在牢房里》《你欺骗的心》《地球天使》《抵押我的爱情》《绝不让我走》,以及“安妮”系列——《安妮有个宝贝》《跟我一起做事吧,安妮》《安妮的姨妈芬妮》(我讨厌注水的“白人版”——《和我滚床单吧,亨利》)——还有《山巅之上》《青春热血》。它们都可以用五个和弦弹奏,大多数仅用四个就行。这些歌要么旋律悠扬甜美,乐观向上,稍微有些粗俗,要么滑稽。我甚至把《是的先生,那是我的宝贝》,以及列勃拉斯[4]空洞愚蠢的《水泥搅拌机,油灰油灰》,改成了邪恶的种族主义版本。这个歌单只不过是我刚开始从床边那个灰色的塑料收音机里听到的。我通过听记住调子,在白天或夜里的任何时候,潦草地写下歌词,找到正确的音调(选择C或G调),创作自己的歌,我无法描述从中得到的满足。
在学校里,我得到一个有才华的“艺术家”的名号。我可以画卡通素描、电影明星肖像、小鹿斑比和其他迪士尼卡通人物,还有任何愿意坐十分钟不动的学生。我画竞选海报,有一次是给我的两个互相竞争的同学画。
我的确有几个朋友。邦尼·卡布拉尔是个不说西班牙语的墨西哥女孩,后来我们假装是姐妹。她有四个哥哥和一台电视机,我很喜欢待在她家。我们一起听节奏蓝调电台直到深夜,她大哥乔伊一回家我就直冒汗。他从未注意到我,但是她另一个哥哥亚历克斯注意到了,后来他成了我第一个约会对象。我十四岁时,他给了我一张名为《开花的桃树》的唱片作为圣诞礼物。还有朱迪·琼斯,作为“受欢迎”的孩子,她冒着失去地位的危险跟我做朋友。她像我姐姐宝琳:漂亮,头发卷曲,后脑勺扎了个完美无瑕的马尾,眉毛修过,毛衣、衣领和围巾的颜色十分协调,裙子长及脚踝,鞍背鞋擦得一尘不染。她的午餐袋是新的,书和活页夹摆放得无可挑剔。她涂“自然色”唇膏。相比之下,我是柴火妞琼妮[5],一株奇怪的青豆苗,比正常体重轻十五磅。我的头发是一堆胡乱分开的黑稻草,齐耳垂下,发际线上翘起的头发令人讨厌,迫使一绺刘海儿笔直地覆盖在我的右眼上。我的衣领也是歪的,围巾不搭,还皱皱巴巴的。我的衬衫特别大,袜子有破洞,鞋子也磨坏了。我的午餐袋用过很多次,起皱了,眼睛下方有皱纹,也不涂唇膏。按照我父母的说法,我身上最好的特质就是“一百万美元的微笑”。
我世界里的其他部分,都跟我这个人一样毫无秩序。我和蜜蜜同住一个房间,屋子被我弄得看起来像垃圾堆和廉价货摊子。到处是T恤、脏袜子和运动服;旧午餐袋,里面装满了花生酱、三明治屑、香蕉皮、干的橙子块;衬裙和发皱的尼龙围巾;我收集的动物瓷器和骨瓷;还有我的绘画用具——从B到H型号的铅笔,能买到的各样型号的羽毛笔、墨水瓶、彩色粉笔、碳素笔、油画纸、防水画纸和刷子。从屋子的这头到那头,我的美术作品又钉又贴,到处都是。我从未用过的课本被冷落在那张从未用过的书桌上,周围一堆杂物。在我们干净整洁的家里,这个房间最乱,我会拿起尤克里里,扑通倒在双层床的下铺,脚指头挂在上铺的弹簧上,弹奏我的四和弦练习新歌。我尤其记得在那堆杂物中唱的一首歌(第一首我学到的非节奏蓝调的歌):
当你爬到最高的山巅
当你认为一个朋友也找不到
突然有一个山谷出现
那片土地住着爱好和平的人们
然后生命与爱情开始了
十四岁时最喜欢这首流行歌并非偶然,不然我不会到现在还记得这么清楚。在我那乱糟糟的青少年生活中,这首歌让我对自己神秘问题的终结,也对地球麻烦的终结存有希望。不久,我总有一种爱出风头的冲动。我把尤克里里带到学校。中午的时候,我在孩子们通常吃午饭的地方晃荡,等着他们让我弹奏,他们很快就这么做了。我给他们唱《突然有一个山谷》,他们鼓掌并要求我再唱的时候,我就开始演唱最流行的热曲:《地球天使》《抵押我的爱情》《甜蜜爱情》。我很受欢迎,第二天回来再给他们专场表演。这次,我模仿了埃尔维斯·普雷斯利、黛拉·里斯、厄尔莎·吉特和约翰尼·艾斯。这周结束前,我从一个腼腆、顾影自怜的局外人,变成了小丑般的明星。
有人建议我去参加学校才艺表演大赛的选拔。选拔赛的时候,我站在麦克风前,把脚搁在凳子的横档儿上假装镇静,却发现我的膝盖在抖。为了不把凳子弄得吱嘎响,我佯装冷静地把脚放下来,让膝盖悬在空中,晃来晃去,整条腿都抖起来。我身体其他部分竟然很平静,我用“成熟”的颤音从头到尾唱完了《地球天使》。没人注意到我发抖的膝盖,我发现自己有种与生俱来的沉着,在虚张声势方面很有天分。显然,我能“搞定”才艺表演。我希望能获奖。
记得第一次上舞台表演时,我穿了最喜欢的黑色套头衫和抛过光的白色平底鞋,甚至轻轻涂了一点口红。我吓得半死,但之后有人告诉我,说我“泰然自若”。大家为我鼓掌欢呼时,我开始紧张害怕,以为自己会昏厥。他们想让我回到舞台再唱一首,因此,双腿无力的我回到台上唱了《甜蜜爱情》。
我的表演毫不花哨。我上台唱歌的方式跟我在自己的房间或后廊上唱歌是一样的。在观众面前表演的时间令人害怕又兴奋,之后我心情就愉快了。
我没有获奖。获奖的是大卫·波拉德,才艺表演中唯一一匹黑马。评审员挑了那匹唯一比我黑的黑马。五年级的时候,大卫很友好并且会保护我,我爱他。他个子高,皮肤烟黑色,有一口完美的牙齿,他可能是那个学校仅有的跟我一样随时愿意笑的人。他的声音也很好听。那天,未如愿获奖这件事只让我沮丧了一小阵。虽然很渴望,但我知道自己已经很好了,而且有点奇怪的是,我的同龄人爱我,并骄傲地宣称我跟他们是一伙的,像真正属于雷德兰兹高中的人。归属感使我陶醉,跟表演带来的满足一样。
我开始跟一个很迷人的高年级男生约翰尼·达尔伯格“出去”,他是墨西哥人,但用了继父的瑞典名字。他很可爱,开着一辆水星汽车。晚上我躺在床上就会想起约翰尼的脸,电影院闪烁的光反射在他的脸上,我梦见我们亲吻。我幻想自己浑身大汗地躺在他的臂弯里好几小时,以至于星期一早上在校园看到他,几乎对他的脸感到厌烦。后来,第三次约会时,约翰尼试着以好莱坞电影中的方式给我一个晚安吻。尽管我看完了邦尼家里所有的浪漫杂志,但还是毫无准备。我立即跑掉了,觉得内心受了重创。回到家后,我盯着镜子看了二十分钟,想知道自己还是不是父母的那个小琼妮。我还给约翰尼写了三页信说他有多邪恶,但接下来三个月又希望他会再试一次。
我只在雷德兰兹享受了一年的新名望,因为第二年我们搬回了斯坦福大学,在那里父亲接受了一份教学工作。在雷德兰兹的最后一年,我写了一篇短文并自己配插图,三十年后准备写这本书时才再次发现它。现在我重写了其中一部分,用了一些原来的插图,因为它完美地反映了我所记得的那时的自己。尽管年轻时令人伤感的渴望和伤痛的冒险经历,多少会令现在的我有些尴尬,但我对当年的先见感到震惊,它不仅准确地预测了我人生中的一些事件,而且某些感觉与我今日的信念一致。
我所相信的(1955)
我
我不是圣徒。我是噪声。我曾花大量时间说俏皮话、唱歌、跳舞、表演,到头来成了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人。我喜欢成为关注的焦点,原谅我的自以为是,我曾经这样。我喜欢炫耀,如果你很了解我,我就不详细说这些了。
炫耀但带着点距离感,正符合我的人生哲学。因为每五六个讨厌我或不喜欢我备受关注的人中,至少有一个人会得到点乐趣。我让有的人能在生活中得到一丝快乐。
我是一个非常情绪化的人。尽管有前面提到的那些特质,但我偶尔会思考一番。有时候我会坐下来思考,是要成为父母希望的那种人,还是令他们失望。思考生命、死亡和宗教,然后又兴奋地想起男孩们,这才是真正让我情绪化的原因。
我的另一个品质是友好。我经常为受欺负的同学打抱不平。我不喜欢冷落任何人。为什么要这样呢?“每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即使是我们当中最卑微的人。当我因为跟那些人说话而遭到社会上人的反感时,我会说到一半就打住,然后向那些看起来堕落、有犯罪倾向且智商为零的人打招呼。相比那些势利眼,我更愿意跟中低阶层的人做朋友。
我的兴趣十分广泛。(这跟我九年级做的性格测试不相符。那套测试显示我没有兴趣,但有很强的避世倾向。)
我喜欢画画。我参加函授的艺术课,也许某天我会变得很专业。母亲说我从记事起就开始学画了。她说我们总是频繁地重新粉刷床、衣柜和墙壁。她已经看腻了满屋子蜡笔画的公鸡、印第安人帐篷和大胸脯的母牛。
正如你看见的,我的画经常会用些悚人的线条。我在创作这些可爱的小作品时,受到了各种人的影响。
我猜我可以通过为他人创作,用艺术实现我的理念。
我热爱表演和画画。在表演中,我可以让很多人在同一时间感到快乐(反之亦然)。我会表演各种各样的胖子、黑人女仆、精灵女王,甚至是施洗约翰的妈妈。
请不要觉得我做这些只是为了别人。我也为荣耀而活。
我也享受唱歌。大多数时候我在唱歌、表演或做其他事。我的几何学老师并不是很喜欢这点,因为每次他在试着解释如何平分四边形的时候,我就开始唱《你完全错了》。
我发现唱歌是一种很好的发泄方式。当我抑郁时,我用唱歌证明生活并不真的很糟;当我充满善意时,我会拿起吉他大声吼出来。我经常给家人和同伴唱歌,但我发现不给同龄人唱更明智。
一位舞蹈权威说我不懂跳舞,但出于某些原因,我曾经是九年级的波普舞女王。我不会假装知道怎么跳舞,因为我不会跳。但我发现,如果你看起来或表现得似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能欺骗百分之九十九的观众。
我爱跳舞(即使我不会),我让很多人相信我会跳,而且认为我跳波普舞更胜一筹。
我的男人
我经常担心我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子,因为我希望他像我父亲那样棒。但我觉得不太可能。
父亲工作勤奋,长相帅气,十分风趣、忠诚,而且喜欢音乐。除此以外,他很聪明。如果我期待以上所有条件都满足,我会孤独终老(也许长得帅就够了)。
我希望有朝一日成为一个好妻子,但只是某段时间有这个念头。我应该先看一圈,然后从中选一个跟我余生安居一隅。听起来不错,对吗?但做不到。因为我不想“安居一隅”。我想旅行而他可能是个穷光蛋,所以你看,做不到。
我不会继续严肃地谈论这个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年纪还小,并不真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现在,我正处于爱所有异性的阶段。每次看到某些人我就很开心,从我十岁时就这样了。
但我可以这么说,我确实希望我的男人忠诚且工作勤奋,而且我会尽力取悦他。
种族平等
我们家都有种族偏见。我们总是站在黑色、棕色、黄色或红色人种那边。无论何时,一个黑人与一个白人争论,我会立即站到黑人那边。我觉得,这不是个好习惯,但比站在相反的那边好。
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悲伤、最愚蠢的一件事就是种族隔离与歧视。一个人是怎样的人,在于他把自己塑造成怎样的人,幸运的是,“少数”种族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比如,黑人证明了他们在唱歌、跳舞上有天赋,尤其是在体育运动方向。罗宾逊、刘易斯,以及一度还有罗布森,展现了这个种族能做的事情。
因为有二分之一的墨西哥血统,我自己也遇到了一点麻烦。夏天的时候,我变得很黑。
有一次,我们搬到纽约一个特别小、观念狭隘的小镇,有人从窗户里朝我吼道:“嘿,你在干吗呢,黑鬼?”我一点也不觉得受伤,回复道:“等夏天到了,让你见识我的小麦色皮肤。”
这是我对种族这小部分的总结。
我和宗教
现在进入最敏感的主题。
我不知道要相信什么。我希望自己能够相信直接来自《圣经》的一切内容,视它们为真实发生过的,像虔诚的天主教徒那样。但常识或者也许是怀疑,告诉我并非如此。
我父母是贵格会信徒。我喜欢贵格会理念中的冥想部分,但是我讨厌小镇的集会。如果我不是被贵格派信徒——他们不赞成按字面意思理解《圣经》——养大的话,我可能会信。
我的确相信,有一种至高无上的能力使我们做好事,令我们的良心滴答转动。某种至高无上的能力让每日里的奇迹发生。
科学家们可以证实人类和动物的起源似乎与《圣经》故事矛盾,但这些证据也仅能追溯到这里。他们追根溯源,说地球曾经是一个漂浮在虚无中的大圆滴。但没人能证明这个大圆滴是怎么被放到那里的。某种能力让它开始了。我认为,当下掌管着人们灵魂的,是这同一种能力。我想,那就是上帝。
有时我看到上帝是一位白胡子老人,穿着飘逸的长袍。我爱这个老人,他也爱我。现在他对眼下这个小世界的状况感到悲伤。当他看到炸弹爆炸升起的蘑菇云时,他摇摇头,皱起眉头。我想这位上帝会让一切取决于我们。他想看看我们会对自己做什么。在我们做出毁灭性的行动之前,他不会警告我们,而当看到我们的世界被战争摧毁,他会悲伤失望。
我想做一些事让这位老人高兴。我不想自私。想到上帝时,我觉得地球很小,然后想到自己仅仅是一粒尘埃。这粒小尘埃用小小的生命来为自己做事是没有意义的,还不如用它微少的时间使世界上更不幸的尘埃获得快乐。
这些就是我所相信的。
我在帕洛阿尔托中学上十一年级,这里不存在墨西哥人的问题,因为所有墨西哥人都住在附近的圣何塞。除了伴随我一生的反胃和焦虑在预料之中发作了几次之外,我竟然十分适应。通过贵格会这个看似不可能的资源,或者更确切地说,通过美国公谊服务委员会(AFSC)这个贵格会中的社会行动派,我也交到了朋友。那年,我和三百多个学生参加了在阿西洛马举行的为期三天的世界问题大会。那是个美丽的地方,在蒙特雷雾蒙蒙的海滩上,点缀着松树。我不仅同时爱上了十或十二个男孩,还从这次讨论中受益匪浅,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启发。我发现自己在大大小小的团体中言辞激烈有力,被视为领袖。
我们的主讲人很令人兴奋,他是位黑人牧师,二十七岁,来自亚拉巴马,名叫马丁·路德·金。他是一位出色的演讲者。屋子里的每个人都被迷住了。他谈到不公和苦难,谈到要用爱的武器来作战。他说如果有人对我们做了恶事,我们应该憎恶恶行本身,而不是作恶的人,那人需要怜悯。他还具体谈到联合抵制公交车,在南部争取自由,以及组织非暴力革命。他结束演讲时,我站起来,高兴地哭泣:金让我热切却无法表达清楚的信仰成形,并有了名称。可能一场真正的运动正在发生,不同于我那时所知的少数人参加的示威游行,它让我“到哪里”都士气十足地带着我的和平主义。
第二年,也是通过贵格会,我遇到了艾拉·桑德佩尔。一个星期天的集会上,没有周日一如既往让人低沉的无聊,我跟一个四十岁出头的犹太男人聊天,他风趣、智慧、爱争论,留着胡子,剃着光头,有一双意味深长的大眼睛。当我第一次遇到他时,我并不知道接下来的几十年,他会成为我的政治/精神导师。
艾拉在“第一天学校”给青少年们读托尔斯泰、《薄伽梵歌》、老子、赫胥黎、《圣经》和其他中学里从未讨论过的书。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期待集会。艾拉是一名圣雄甘地学者,推崇激进的非暴力变革。像甘地一样,他认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工具就是有组织的非暴力运动。甘地汲取西方个人和平主义理念,将其发展为政治力量;他坚持我们应抵抗冲突,与邪恶抗争,但用非暴力运动的武器施行。我曾听贵格会信徒们争论说,结果不能自证手段的合理性。而现在我听到的是,手段会决定结果。这对我来说很有意义,有十分重大且终极的意义。
艾拉带着一股狠劲拥护非暴力主义,最终这狠劲也出现在我身上。人们会指责我们天真、不切实际,我则会马上告诉他们,真正天真、不切实际的是他们,竟认为建立军队、民族国家和核武器能使人类永远延续下去。我的非暴力主义的基础既道德又可行。有一天学校通知,我们要举行一场空袭演练:三声尖锐的警报会接连响起,我们都要安静地从座位上起来,平静地回家。我们可以给家长打电话或搭便车,无论我们喜欢哪种方式,重点是得回家坐在地下室里,装作我们在原子弹爆炸后还活着。当然,这个想法跟现在一样荒唐——尽管在五十年代原子弹热潮中,一些十分敏感的人在地窖里储存起成桶的水、苏打饼干和果珍。
我回到家中,从父亲的物理书中搜寻证据确认我已知道的事——从莫斯科发射一枚导弹到帕洛阿尔托中学所用的时间,根本不够我们打电话给父母,或走路回家。我决定待在学校抗议误导性的宣传。
三声警报响的时候,我在上法语课,我的心怦怦跳,但仍旧坐着看书。老师是一位善良的意大利交换教师,向我挥挥手指向教室门。
“我不去。”我说。
“嗳,这是怎么会是(回事)?”[6]
“我要抗议这种愚蠢的空袭警报,因为这是假的,而且会误导人。我就待在这儿,待在我的座位上。”
“我不米(明)白你说什么。”他说。
“没关系。其他人也不明白。”
“你这孩子真可怕!”[7]他咕哝着摇摇头,把一堆乱七八糟的笔记高高夹在胳膊下面,离开了教室。
第二天我就上了当地报纸头版,有照片和一切信息。之后很多天,编辑收到的信如潮涌,有人警告说帕洛阿尔托中学有共产党渗透进了学校体系。
不同于以前,现在父亲似乎喜欢我勇敢的公开行为:我可能已经向他证明我对男孩以外的一些事也是认真的。我母亲也觉得很棒。
这件事情让艾拉很高兴,我们的关系得以巩固,却令他的妻子极不开心。我们会在斯坦福校园里散步好几个小时,聊天、大笑,直到因人类的荒唐而流泪,然后我们会计划未来的行动,要组织一场非暴力革命,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我开心极了。对艾拉,我父亲感到紧张,他认为我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学校和学习上。
“这个人有妻子吗?”他问母亲。但艾拉和我有如此独特、非同一般的关系,以至于我俩都没有明确地定义这段关系:柏拉图式的深厚的精神关系,因投身于非暴力运动而联结,时常伴着大笑,以及对世界健康状况的愤世嫉俗。
艾拉和政治未能降低我从音乐中得到的兴奋感。我用自己的五十美元换了一把老式吉普森吉他。现在我不知道当年手指是怎么绕过琴颈摁到吉他弦的。我站起来的时候,吉他的共鸣箱几乎到我膝盖了,我必须往前倾才够得着指板的部分(那时我还不太懂吉他,也从未想过把肩带缩短一点)。我有一张在一次大学舞会上唱歌的老照片,照片中的我穿着一件带黑条纹的白色晚礼服,是宝琳一年前为她自己缝制的,上身配了母亲特意为我做的银色薄波蕾若短上衣。我光着脚。头发向内卷,蓬松的刘海儿好看地分开,妨碍我试图看起来风情万种。我的嘴唇涂了一层唇膏,用眉笔仔细地把眉毛绘成伊丽莎白·泰勒的眉形。吉他垂在臀部的一边,另一边则翘起来保持平衡。我看起来有几分有趣而甜美。一方面,我觉得自己漂亮性感,另一方面,我依然对自己的平胸和黑皮肤感到极难为情。
我第一份在外地的工作是天堂中学的一位老师提供的,他曾听我在阿西洛马大会上唱过歌。尽管他们没付我酬劳,但报销了我的机票钱。我搭乘一架小飞机,颠簸着穿越云霄飞往天堂镇(靠近加州的萨克拉门托),我感到既自豪又害怕。我还被恭维了一路。高年级女生因为我应该住谁家而争执,老师们想让我去参观他们的课堂。其中一个女孩的父亲是圣地兄弟会成员,硬拉我去他所在的俱乐部的会员们举办的舞会上唱歌。唱完三首歌之后,我想坐下喝杯“秀兰·邓波儿”[8],一位眼红的老兄弟会成员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用胳膊搂着我温柔地说了一些话,但是他的口臭足以让一株橡树苗枯萎。“孩子,你有一副绝好的嗓子。不要签便宜的约。”我还没想到签约什么的,但我在众人的关注中绽放了。
我发现了哈里·贝拉方特美妙绝伦的声音。缇娅告诉我有个叫皮特·西格的人,他是民谣之父。他来镇里的时候,我去见他。后来很快我又听到了民谣女王奥黛塔的音乐。我从《安妮有个宝贝》和《青春热血》,转而听贝拉方特的《鲜红丝带》、皮特·西格的《再也不研究战争》以及奥黛塔的《低地》,这些歌我都极认真地听着。
家里有朋友和学生来聚会时,我母亲和父亲都很喜欢让我在客厅唱歌,我也乐意效劳。我不知道宝琳怎么看待我的新角色,但蜜蜜很喜欢,很快她自己也学起了吉他,最后比我弹得还要好。
我一直都在表演。午餐时间和女生才艺表演会上,我都会唱歌。我还在别的高中舞会、烟火会上给朋友们的家长唱歌。我渐渐有了舞台恐惧症。有时候别人坚信我患上了流感——很容易这么认为,因为我会头疼、喉咙痛、恶心、胃抽筋、晕厥、出汗和痉挛。有一次,那是十六岁的时候,我的舞台恐惧症突然发作,紧张得五脏六腑仿佛都失去了控制,我不得不蜷缩在舞池的女更衣室里,按计划我还要唱好几首歌。一位善良的女士摸了摸我的额头说我发烧了,就打电话给我父母,送我回家。只要我安全地待在客厅里,端着一杯茶坐在火炉前,所有的症状就都消失了,我不去睡觉,而是砰砰弹琴欢唱到深夜。我记得,那次是我唯一一次没有成功登台。
一旦站上舞台,我的声音就能发挥得恰到好处,尽管偶尔魔鬼会在演唱会上搅局:我会呼吸急促,感到乏力,或产生双重幻象;歌词会失去原本的意义,或者听起来像外语,我的恐惧逐渐增加,直到觉得自己会爆炸,并蒸发到一片尘云里。我无声地对自己尖叫说我没事,这种方式通常会奏效。
当然,唱歌还帮我解决了不可避免、势不可当的青春期的性吸引力和兴奋感。我在吉他后面拼命跟人眉目传情,有时会一整首歌都盯着一个毫无戒备的男孩。如果他足够坚忍,就会一直看回来。若他和女朋友在一起,这个游戏就会更令人兴奋。如果这种凝视真的持续下去,我会感到自己从脚尖到头皮都刺痛发红。一直继续那种被禁止的凝视是不可能的,毫无疑问,这也是为什么我常迷恋于此。我边调情边唱歌,因这两方面而出名。
到了高年级,我交男朋友了:萨米·梁,唯一一个我母亲希望我嫁的人(她希望有一个中墨混血的外孙);一个踢足球的重生基督徒,用摩托车带着我四处兜风,我一边迎着大风眯眼看里程计飙到一百一十迈,一边在他肩膀后面听他大声吼《圣经》里的经文;一个身家百万的斯坦福学生,给我买裙子和手表,接到法拉利的超速罚单时会皱眉和撇嘴,等警察坐回警车时,会突然猛踩油门离开路边,大喊一声“哈”,向下一个小镇猛冲,咬牙切齿地诅咒呜呜鸣响的警车。通过艾拉我遇到了万斯,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棒,而且他很“聪明”,但为了理查德,我很快把他甩了。我和理查德在有路灯的台阶上整晚坐着,搂着脖子亲吻,空气中弥漫着橘子花和栀子花香。我没有朋友,也没有风流韵事,有些许越轨行为,但一直保持处女之身,并持续处于未被满足的迷恋引发的精神狂躁之中。我的魔鬼又强势回归了,在一整个冬天发作了七次感冒、好几次恶心和绝望后,母亲带我去见精神科医生。
我做了罗夏测试[9],认出了一大堆骨盆和头盖骨,期待结果,希望自己被治好并感觉好一些。令人沮丧的是(我还记得在我气馁的双眼中打转的热泪),希恩医生说他那里没有预言未来的水晶球,所有的墨迹测试只能帮助人们找到新的起点。搬家前我只和他待了短暂的时光,但我绝不会忘记那天,我极为恐惧和焦虑,蜷在他办公室的地板上,他走出来抓住我的手,我感到似乎有人把我从溺水中搭救出来。那时我不知道我的魔鬼永远不会消失,但如果知道多大程度上他们可以被安抚、欺骗、劝诱,我还可以与他们讨价还价的话,我一定会鼓起勇气。前几天,我举办了一场演唱会,庆祝演唱生涯二十七周年。看到闪烁的人群,那六千个轻松愉悦的歌迷,我很惊讶自己竟在舞台上表演了这么多年。那一刻,胃痉挛了。我摇摇头,笑了笑,喝了口啤酒。
注释
[1] 指皮埃尔·雷诺阿(1841—1919),法国印象派画家,画风承袭鲁本斯与华多的传统,以描绘女性形体见长。
[2] 位于加拿大西北部,以流经该地区的育空河命名。
[3] 经查,贝多芬并无此作品,疑为作者有误。
[4] 列勃拉斯(1919—1987),美国钢琴家、歌手和演员。
[5] 原文为Joanie Boney,boney意为“瘦骨嶙峋”。
[6] 这位老师的英文发音不准。
[7] 原文为意大利语。
[8] 以秀兰·邓波儿命名的一款无酒精鸡尾酒。
[9] 罗夏测试是由瑞士精神科医生罗夏创立的著名投射型人格测验,在临床心理学上有广泛应用。其利用墨迹图版,让受测试者自由观看并说出自己看到的东西,因此又被称为墨迹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