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拉里·阿克特翁 [375] 生就一副古典派头:卷曲的头发,线条硬朗的鼻子,身材高大柔韧,他对于创新有着堪称伯里克利 [376] 式的兴趣。他设计了自家的帆船(左舷侧倾),参选市长(落败),用一头芬兰母狼跟德国牧羊犬交配(美国名犬协会拒绝收入他培育出的新品种),他还在子弹公园组织了一场臭迹追踪比赛。他跟迷人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就住在子弹公园。他是一家名叫罗特哈德和威廉斯的投资银行公司合伙人之一,在公司里,他的精明以及喧闹性格都深受爱戴。
罗特哈德和威廉斯是一家极为保守的公司,声誉清白无可指摘,但它有一点不合传统。合伙人之一是位女性。这是位寡妇,唤作威登太太。她的丈夫曾是位高级合伙人,在他死后,她就要求进入公司。她的优势是才智过人,又生得美貌,还有一点,倘或她将丈夫的股份抽走的话,会造成很大的资金缺口。他们中最为保守的罗特哈德对她的加入表示支持,于是她就进来了。她的聪明才智令人敬畏,再加上她同样令人敬畏的无懈可击的美貌。她是个绝色女子,年纪三十多岁,为公司带来了远超过个人份额的业务量。拉里倒不是不喜欢她—他不大敢—但是对于银行业务,她的好相貌和她音乐般的话音比自己的精明和喧闹性格都更为有利,这点至少让他挺不自在。
罗特哈德和威廉斯共有七名合伙人,每个人的办公室都围绕着罗特哈德先生的中心办公室。它们装修得很普通,很老派—胡桃木办公桌,去世的合伙人的肖像,暗色墙面和地毯。六位男性合伙人都戴配链子的怀表,领带夹,还有高顶帽。有天下午,就在这样一种精心设计的阴暗气氛中,拉里坐在那儿,思考公司一直销售不太好的一个长期债券案子,突然想到他们或许可以全额卖给一家养老金客户。他很兴奋,加上天性欢腾,于是立刻行动起来,大踏步穿过了罗特哈德先生的外间办公室,冲动地推开了里间的门。迎面赫然是威登太太,周身只戴着一串珠子。罗特哈德先生就在她身边,戴着一只腕表。“哦,非常抱歉!”拉里说着,关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
威登太太的形象仿佛镌刻在了他的记忆之中,烙在其上。他曾见过上千名裸女,却从未见过如此的绝色人物。她的皮肤有着珍珠般泛着光彩的洁白,令他无法忘怀。这个裸体女子的美和哀婉动人在他的记忆中扎下了根,如同一串乐曲。他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威登太太瞪了他一眼,眼神充满恶意和邪火。他无法摆脱,或是合理化解这样一种感觉,即自己这一冒失举动会造成灾难性后果,他无意中越过了雷池,需要付出代价,遭到报复。是单纯的兴奋激动让他没有敲门就打开了那扇门;单纯的激动,在他看来是种无可指摘的冲动。为什么他会感到自己周边围绕着麻烦、不幸,还有灾难呢?男人天性即好色;同样的事情成千上万的办公室里可能都在发生。他所看到的只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物,他对自己说。然而她那洁白的肌肤、凝神凶悍的目光却绝没有任何寻常之处。他又对自己重复了一遍,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然而潜伏在他全部的是非赏罚观念之下的,是凡事那固执而令人痛苦的本来面目,他知道自己看到了不是自己分内该见到的东西。
他口述了几封信件,电话响了就接起来,但那天下午剩余的时间里,他没有做任何像样的工作。他花了些时间试图处理掉自家的芬兰母狼生下的一窝崽子。布朗克斯动物园没有兴趣接收。美国名犬协会说他不是引入了一个新品种,而是生产出了一种怪胎。有人跟他讲,说珠宝店、百货公司和博物馆都是由猛犬把守的,于是他致电梅西百货、卡地亚珠宝和现代艺术博物馆,但他们都已经有看门的狗了。这天下午剩余的时间里,他就站在窗边,加入到众多的冒失鬼和无聊人中间—两手空空的剃头匠,空无一人的古玩店店员,没有业务的保险代理,落魄的男子服饰用品商—这种人成千上万,站在城市的窗边,眼看着午后的时光流逝。某种无可名状的宿命似乎在威胁到他的安危,他再也无法恢复他喧闹的好性情,恢复他的常识和常态了。
他七点钟在东城有个董事会晚宴。他将晚宴正装用西装盒装好带在身边,并且获得了主人邀请,去主人家里沐浴更衣。于是他五点钟离开办公室,为了消磨时间,如果可能的话也为了让自己开心点,他步行了两三英里,来到了第五十七街。尽管如此,他还是到得太早,于是他在一家酒吧住了住脚,先去喝一杯。这是个附近的单身女人喜欢碰面的地方,店家也有心逢迎这些女客;她们一天里多半时间都在灌雪利酒,现在又聚在一起,享受鸡尾酒时间。其中一个女人有条狗。拉里一进到店里来,那条腊肠犬就朝他扑过来。拴狗的绳子系在一根桌腿上,狗使出全力扑向拉里,拽得桌子都挪动了一两英尺,翻倒了两杯酒。狗没攻击到拉里,但引起一阵纷乱喧闹,拉里赶紧走到吧台尽头,尽量远离那些女客。狗还是很兴奋,它尖厉凶猛的吠叫声充满了店堂。“你想什么哪,烟仔?”狗主人问道,“你到底在琢磨什么呢?我的小狗狗这是怎么了?这可不像我家小烟仔。肯定是另外一条狗……”可狗还是冲着拉里叫个不停。
“您不招狗喜欢吗?”酒保问道。
“我养狗的,”拉里说,“我跟狗相处没问题。”
“这倒好玩了,”酒保说,“可我从来没听见这狗叫过。她每天下午都来,一周七天,狗总跟在身边,但这是破天荒头一遭这条狗出声儿。也许您可以拿着酒到餐厅里坐会儿。”
“你意思说我打扰了烟仔喽?”
“这个,人家毕竟是常客。我可从没见过您。”
“好吧。”拉里说着,尽可能在表达同意的语言中传达出真实感受。他拿着酒杯穿过一道门,进了空荡荡的餐厅,在一张餐桌旁坐了下来。他一走那狗就不叫了。他喝完了酒,四下打量,想看看有没有其他出口可以离开这里,但是没有。当他通过吧台朝外走的时候,烟仔再次朝他扑过来,大家都很高兴地目送这位惹事鬼终于离开了。
他要去的那套公寓房子之前已经来过多次,但他还是忘记了地址。他指望自己能认得出正门和大堂的样子,但等他站到大堂里,却发现这些地方都是一模一样。地面是黑白镶拼的,墙上有个假壁炉,两张英式椅子,挂着幅带框的风景画。一切都非常熟悉,但他意识到可能十个大堂有八个都这样,于是他问开电梯的工人,这里是不是富尔默的府上。那人说是,于是拉里迈步进了电梯。随后电梯并没有上行到十楼富尔默的家,而是下行了。拉里脑袋里浮上的第一个念头是富尔默家大概在粉刷他们的前厅,因为这个或者其他的不便以及调整,需要他改乘货梯。工人打开门,外面是脏乱差的地下世界,到处堆满了烟灰缸,破童车,还有外套破裂石棉管罩的蒸汽管道。“走那边门,然后换乘另外一部电梯。”工人说。
“但为什么我要乘货梯?”拉里问道。
“这是规定。”工人说。
“我不明白。”拉里说。
“听着,”那人说,“别跟我吵吵。乘货梯上去。你们这些送货的总是要从前门走,就跟这是自己家似的。不行,反正这栋楼你们不能走。经理说所有的送货员必须得走后门,经理说了算。”
“可我不是送货的,”拉里说,“我是客人。”
“盒子里是什么?”
“盒子里,”拉里说道,“是我的晚宴正装。现在就送我上十楼富尔默家。”
“很抱歉,先生,但您看起来真像是个送货员。”
“我是个投资银行家,”拉里说,“我是来开董事会的,我们要讨论的是要不要签下价值四千四百万美元的债券项目。我身价有九十万美元。我在子弹公园有套二十二个房间的房子,有犬舍,两匹骏马,三个上大学的孩子,一条二十二英尺的帆船,还有五辆车。”
“耶稣啊。”那人道。
洗完澡之后,拉里望着镜中的自己,看外貌有无任何变化,然而镜中的面容实在太过熟悉了;他曾无数次净面刮脸,这张脸已经无法暴露任何秘密。他顺利应对了晚宴和会议,后来又跟其他董事们一起喝了杯威士忌。虽然难以言喻,他仍然因为曾被错当成送货员而感到有些困扰,希望能够调节一下这种不安的情绪,于是他对旁边的人说道:“你知道吗?今天晚上我乘电梯上楼的时候,被当成送货员了。”他这位倾诉对象要么是没听见,没听明白,要么就是压根不在乎。房间对面有人讲了句什么,他应声大笑起来,而习惯于抢夺别人注意力的拉里,感到他又承受了一番失落。
他乘坐出租车去了中央车站,登上一班支线慢车回了家。这种慢车仿佛集结了各种精神偏执者、醉鬼和迷失的人。列车员是个胖子,面孔粉红,西装扣眼里插着朵新鲜玫瑰花。他几乎跟每个乘客都要搭几句话。
“你还在老地方工作呢?”他问拉里。
“是。”
“你是往约克城送啤酒的,对不对?”
“不是。”拉里说着,抬手摸自己的脸,看过去的几个小时内,有没有长出纹路、褶皱或是有其他变化。
“那你肯定在饭馆工作,对不对?”列车员问道。
“不对。”拉里平静地回答。
“这倒好笑了,”列车员说,“我看到你这身正经礼服,还以为你是服务生呢。”
他从列车上下来的时候已经一点多了。车站和出租车停靠处都已经关掉了,停车场上只剩下零星几辆车。当他拧亮那部用于来往车站通勤的小型欧洲车时,发现车灯勉强闪烁,等他一旦按下启动按钮,灯光跟发动机就全都灭掉了。就在几分钟之内,电池彻底歇菜了。这里距离他家只有不到一英里的路程,他其实不介意步行。于是他步伐轻快地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打开了自家车道的院门。他正在锁门的时候,听到有跑动和喘息的声音,然后看到狗放出来了。
喧闹声惊醒了他妻子,她以为丈夫已经回来了,于是向他求助。“拉里!拉里,狗跑出来了!狗出来了!拉里,快来,狗放出来了!它们好像在追什么人!”他倒下的时候听到妻子的喊叫,看到窗户里黄色的灯光亮起来,但那是他看到的最后一幕场景。
二
奥维尔·贝特曼一个人在纽约度过了夏天的三个月,自从他结婚以来就一直是这样。他有套很大的公寓房子,有个好管家,还有一群好朋友;但他没有妻子。如今有些男人对待性始终兴致勃勃,不挑不拣,需求旺盛得好似消化道一般,要为这种欲望投入浪漫爱情的苦痛挣扎,其悲剧性简直不啻为树状的支气管分支发明一套仪式并谱出乐曲。这些人,当他们吃馅饼的时候,不会认为自己签下了一纸神圣的契约;同样,在做爱做的事时,也不会如此。但贝特曼不是这样的人。他爱他妻子,全世界别的女人他谁都不爱。他爱她讲话的声音,她的品味,她的面容,她的优雅,她的出现,她的记忆。他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当他一个人的时候,其他女人会来追求他。她们邀请他上楼去她们家,她们试图硬闯进他家,她们在走廊和花园的小径上堵他,其中一个人,在东汉普顿的海滩上,还曾脱掉了他的游泳裤,虽受此扰乱,他唯一爱的仍是维多利亚。
贝特曼是位歌手。他声音的特色不在于音域宽、音色美,而是特别地循循善诱。在他事业的起步阶段,他曾举办过一场十八世纪音乐的演唱会,却遭到评论家的冷嘲热讽。他转到电视行业做了一段时间,给动画片配音。后来一个偶然机会,有人请他去做一个香烟广告。一共只有四句台词。效果简直是爆炸性的。香烟销售足足增加了百分之八百,就这一支广告,粗略估算他至少赚到了五万美元。他声音里的劝诱能力无法被分离出来,别人也模仿不来,但这力量百发百中。无论他唱歌赞颂什么—鞋油,牙膏,地板蜡—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都会发觉他的称颂令人无法抗拒。甚至小孩都会留意到他的歌声。当然他非常非常富有,而且工作很轻松。
他第一次见到妻子是在一个雨夜,在第五大道上的一辆大巴里。那时候她是个年轻苗条的女子,一头黄发,他一看到她就感到一种以前从没有过、将来也证明再也不会体验到的吸引力或者是激情。这种情感的强大力量使得他在女子在上城第五大道某处下车后跟着也下去了。就像任何一个陷入爱情的人一样,在内心冲动的驱使下,他承受着煎熬,知道自己的关注无论如何单纯真诚,还是会被错当成骚扰,通常还很令人反感。她朝着一幢公寓楼门口走去,在门口的天篷下稍作停留,甩掉伞上的雨滴。
“小姐?”他试问。
“怎么?”
“我可以跟你说句话吗?”
“讲什么?”
“我名叫奥维尔·贝特曼,”他说,“我给电视广告配唱。你可能听过我的声音。我……”她的注意力开始从他身上转移到明亮的大堂,这时他开口唱了起来,歌声真诚优美,富有男性魅力,唱的是当天下午他录的一支广告:
格里姆让洗盘子
变得轻松无比。
他的歌声打动了她,正如打动世上所有人一样,然而只是瞬间的触动。“我不看电视,”她说,“你要干什么?”
“我想跟你结婚。”他诚恳地说。
她哈哈一笑,走进大堂,又进了电梯。门卫收了他给的五美元之后,告诉了他女子的名字和大致的背景。她叫维多利亚·海瑟斯通,跟病弱的父亲一起住在十四楼的B单元。只消一上午的工夫,他工作的电视台的调研部门就汇报说,她当年春天刚从瓦萨学院毕业,现在东区的一家医院里做义工。一个实习编剧曾经跟她同班,跟她的室友关系很密切。几天之内,贝特曼就去了一场鸡尾酒派对,如愿碰到了她,后来又带她一起去吃晚饭。他在公交车上第一次看到她时的本能反应是准确无误的。这就是他注定要拥有的女人;她就是他的归宿。她抗拒着他的追求,坚持了一两个星期,随后就接受了。但是有一个问题。她的老父亲—是个研究特罗洛普 [377] 的学者—真的是病弱残疾,而她觉得倘或离开父亲,他就会死去。哪怕这意味着限制了自己的生活,她也不能够让自己的良心背上导致父亲死去的重担。他余日无多了,等父亲去世,她就跟贝特曼结婚;为了表示自己承诺的真诚,她做了他的情人。贝特曼感到无比幸福。但老人并没有死。
贝特曼想结婚;想让两人的结合得到祝福、欢庆和宣布。他不满足于像现在这样每星期让维多利亚到他公寓来两三次。后来老人发了一次中风,医生下令要他离开纽约。他搬到了奥尔巴尼一幢自己的房子里,于是这就让维多利亚解放了—至少每年有九个月她是自由的。她跟贝特曼结了婚,他们在一起非常幸福,尽管两人没有孩子。然而一到六月一日,她就应老人召唤,去了圣弗朗西斯湖的一座岛上,直到九月份才回到丈夫身边。老人家还以为女儿没结婚,也不允许贝特曼去看她。他每星期给妻子写三封信,寄到一个邮政信箱,可她回信很少,因为就像她解释的,没什么可报告的,只有她父亲的血压、体温、消化和夜间出汗的情况。他总是好像奄奄一息。因为他既没见过那座岛,也没见过老岳父,在贝特曼心里,那座岛占据了巨大的空间,每年他单独度过的那三个月简直是痛苦煎熬。
一个夏日星期天的早上,他醒来,感到对妻子那么强烈的爱意,不禁冲口喊出她的名字:“维多利亚!维多利亚!”他去了教堂,午饭后就打发管家离开了,傍晚时分又出去散步。天气热得让人受不了,高温似乎将城市拉得与时间的核心贴得更紧密了;热柏油的气息似乎属于历史的一部分。从敞开的车窗里,他听到传来自己关于花生酱的歌声。东区河滨大道上车流拥挤,这忧郁的和着呼吸的歌声传到他散步的地方。所有进城的路上,交通都非常拥堵—一想到在星期天的结束时分,到处都是车辆的长龙,让人就觉得仿佛一天天的日子都是严格按照剧本安排的,其中包括交通,包括撒向城中那些平行街道的金色灯光,包括远处传来的模糊的雷声—仿佛大块的声音之中,有叶片被剥除了—还包括他单独度过的那几个月里精神上无法忍耐的寒冬。对唯一的挚爱的需求将他整个吞噬了。天一黑,他就上了车,朝北开去。
他在奥尔巴尼过了夜,第二天上午到了圣弗朗西斯湖所在的那个镇子。这是一座令人愉快的小镇,既不热闹,也不算死寂。在船只管理处,他打听要怎么到庙岛去。“她一个星期来一次,”船夫说,“她来买杂货和药品,但据我所知今天她不会过来。”他指着隔水相望的岛的方向,大约有一英里远的地方,这一英里显得如此遥远。贝特曼租了一艘小快艇,开始穿越湖水。他绕岛而行,终于在一处峡湾找到了码头,于是他在那里停了船。他上方的房屋是一幢荒谬可笑的老式乡间住宅,非常易燃,木板因为浸过杂酚油防腐而发黑,满布简直不堪入目的过时的装饰细部。有个圆顶木亭子,还有木栅栏,单薄得连点二二口径的火力都挡不住。这座木质城堡周围都是高大的杉树,将其笼罩在暗处。在这个明亮的早上,这里是如此阴暗,映衬之下,大部分的房间里亮得如同着了火一般。
他穿过门廊,透过门上的玻璃看到里面一道长长的门厅,尽头是带两根立柱的楼梯。一根柱上立着维纳斯,那是尊毫无光泽的青铜雕塑。她一只手里擎着一座双头电烛台,烛光亮着,抗拒着杉树的阴影。她的姿态绝对不能算端庄,双腿分开显得毫无防备,甚至有几分可怜,有时候维纳斯本就如此。另一边的立柱上是赫尔墨斯;飞行中的赫尔墨斯。他也擎着两根点亮的电蜡烛。楼梯上铺着墨绿地毯,直通往一面彩绘玻璃窗。那窗户的色彩,即便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仍显得绚丽以及不和谐到令人震惊的程度。他按响门铃之后,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佣走下楼梯,一只手扶在栏杆上。她跛脚。她走到门口,透过玻璃看了他一眼,直接摇了摇头。
他推门,门很容易地就开了。“我是贝特曼先生,”他柔声道,“我要见我妻子。”
“你现在不能见她。谁都不能见。她跟他在一起。”
“我必须得见她。”
“不行。请你走吧。请你离开这里。”她似乎饱含恐惧地哀求。
他看到杉树之外的湖面,平静如玻璃,但树梢传来的风声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海边,倘或将他的眼睛蒙起来,他一定会猜想这幢房子是建在海岬之上的。随后他想到,或者说感觉到,这就是死亡闯入爱的领域的那种瞬间。这不是光秃秃的现实,而是生命中那些古老的看不见的风暴,就像水流的重量簇拥着他。于是他唱了起来:
不管你去到哪里
总有凉风吹过大地;
不论你在哪里停歇
总有大树成荫……
那年老的女佣也许是太客气,不便打断他,再不然就是被韩德尔 [378] 的气氛和歌词所打动,她什么也没说。他听到楼上传来一扇门关闭的声音,地毯上传来脚步声。她经过那面丑陋艳丽的窗,加快了脚步,下来到了他等待的地方。对他而言,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妻子的吻更为甜美的了。
“现在就跟我回去吧。”他说。
“不行,亲爱的,我亲爱的。他要死了。”
“这种事你曾想过多少遍了?”
“哦,我知道,但是现在他真的要死了。”
“跟我走吧。”
“不行。他要死了。”
“来吧。”
他牵住妻子的手,领她出了门,沿着那不牢靠的、有刺激气味的松针铺就的地毯,直到码头。他们没有说话,静静地穿过湖面,感觉如此苍凉,仿佛空气、时间以及光线全部都固化了。他付了船资,为她打开车门,然后他们一路向南。直到他们上了干线公路,他才转头去看她,此刻他尽情沉浸在妻子的青春和魅力之中。正是因为他太爱妻子了,于是她雪白的手臂,头发的颜色,还有她的笑容,都让他分心。他从一条车道骤然转向另一边,小车被一辆卡车撞毁了。
她死了,当然。他住了八个月医院,但等到他重新能够行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歌声中循循善诱的力量并没有受损。你仍然可以听到他的歌唱,关于桌面抛光剂、漂白粉,还有吸尘器。他总是歌唱那些可有可无的一切,从不涉及爱与痛苦的普遍存在,但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都会冲进店铺,仿佛他唱到了自己心里,仿佛他的歌声从内心发出。
三
看着裴兰杰太太走进会所,有点像在业余球赛上猜哪边赢面大;颇有悬念,令人激动。通往餐厅的路上,她会朝跟她同在医院委员会共事过的贝比太太微微一笑,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她对朝她挥手并且高声喊自己名字的宾格太太完全不理不睬。她会在埃文斯太太两颊上轻轻吻过,却又会仿佛忘记了可怜的巴德太太,她有时候还在人家家里吃饭呢。她似乎同样也会忘记赖特一家、哈金斯夫妇、弗雷姆夫妇、洛根一家,还有霍尔斯特德两口子。她一头白发,衣着华美,如此精妙地挥舞着粗鲁无礼的特权,甚至从未被人捉到现行,在人们彼此询问为什么她可以免于指责的时候,却徒然更增添了她的优势。她曾是个美人,二十年代帕克斯顿 [379] 曾为她画过肖像。她站在镜前。墙面明亮,这是模仿弗美尔 [380] 的风格,也正如弗美尔的画作中一样,光线的来源在画中并没有显示。画面上有那些惯常的家什—姜黄色的罐子,镀金色的椅子,还有远处房间里透过镜面反射看到的地毯上摆着的一座竖琴。她的头发曾经是烈火一样的颜色。但这幅静态的肖像画只展示了世界的一半而已。是她将马克西舞步 [381] 引介到了纽波特,还曾与鲍比·琼斯 [382] 打过高尔夫,是她清晨时分才关闭非法经营的酒吧 [383] ,并在巴尔的摩一家人家的派对上打“脱光猪”扑克 [384] ,即便到了如今—她已经成了老太太—倘若夏日芬芳的空气中传来查尔斯顿舞曲的乐声,她还是会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劲头十足地跳起旋转舞步来,先将一条腿踢向身体前方,而后换另一条腿,还一边打着响指唱着歌:“查尔斯顿!查尔斯顿!”
裴兰杰先生跟她的独生子帕特里克都已经过世。她只有一个女儿叫奈丽莎 [385] ,就像林间仙女一般的姑娘,她总是说:“奈丽莎特地为我腾出几天时间。我觉得不能跟她要求更多了。她可忙了,有时候我觉得她一直没结婚是因为她没时间。她上礼拜带着狗去旧金山参展,还希望能去罗马参加那里的狗展。人人都爱奈丽莎。大家都特别喜欢她。她简直魅力超群,无以言表。”
这时奈丽莎进了母亲的客厅。这是个消瘦憔悴的三十岁老处女。她头发已经灰白。她的内衣隐约可见,鞋上沾满了泥。显然她属于那种孩子,没有怨恨敌意,只是承受着生活毫不优雅的真相之重压。他们的宿命就是要指出,其母曾如此擅长的那个极尽优雅时髦的世界,并不能像表面显示的那样,终结惶惑和痛苦。他们是真正纯真无辜的一个族群,绝不会动这样的心思或脑筋,竟然要去打乱或者抵触长辈替他们安排的那些计划、梦想,以及世俗的成功。看起来,的确是上帝之手,才让他们在初登社交舞台的场合一亮相就当众摔个屁股墩。在威尼斯的某座宫殿,他们要去赴宴的地方,从贡多拉小船上迈步下来,走上通水道的楼梯时,他们会失去平衡,跌进大运河里。他们会将食物和酒泼洒出来,撞倒花瓶,踩上狗屎,跟管家握手,听室内音乐会会爆发性咳嗽个不停,会准确地选中最声名狼藉的人交朋友,然而他们就像方济各会的修士一样,善良单纯。就这样,奈丽莎进来了。就在介绍她给大家认识的时候,她胯骨撞翻了一张茶几,将泥巴带到了地毯上,还将一根点着的香烟掉到了椅子上。等到终于将火灭掉,她似乎已经成功搅乱了母亲创造的女儿静水流深的形象。但这不是有意使坏,甚至不是难免尴尬。这是她近乎神圣的召唤,要重塑人类可悲与笨拙的处境。
仙女一般的奈丽莎是饲养汤森氏猎犬的。她母亲对于她的时间是如何被占用的描述当然是明白无误而又可怜可悲的。奈丽莎是个害羞又孤单的女人,主要精力都放在她的狗身上。她倒不是心思活络,但总是会爱上园丁、快递员、服务生或者门卫这样的人。有天晚上,她最好的一条母狗(盖恩斯—克兰斯曼谱系)马上要生产了,于是她向一位兽医求助,这位兽医刚刚在十四号公路上开了一家犬猫病院。他立刻就到了犬舍,到达几分钟内,那头母犬就生出了第一只小狗。他打开包袋,让狗吸上奶嘴。奈丽莎觉得他对待动物的手法利索又自然,当他跪在母狗生产的窝边时,奈丽莎在旁边站着俯视他,感到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去抚摸他的黑头发。她问兽医是否已婚,当他回答说没有的时候,她不禁纵容自己再次陷入了爱情。奈丽莎从来不会预测到母亲的责备。当她宣布跟一个修车技师或是树木整形专家订婚的时候,母亲的暴怒总是令她非常吃惊。她从未想到过母亲可能也不会喜欢她的新选择。她朝兽医露出明媚的笑容,为他倒水,取来毛巾、威士忌和三明治。产仔过程持续了大半夜,直到清晨他们才算收工。小狗们都吃上了奶;狗妈妈骄傲地得到了奖励。一窝所有的狗崽都经过仔细赏鉴,并且做好了标记。当奈丽莎和兽医离开犬舍的时候,一道白色的寒光正从宅院里黑色树梢的上方照射过来。“你想要喝杯咖啡吗?”奈丽莎问道,然后当听到远处传来流水声的时候,她又问:“要不,你想游泳吗?我有时候就早晨起来游泳。”
“那敢情好,”他说,“我想试试。我想游个泳。我必须得回医院去,游个泳能让我清醒过来。”
游泳池是她祖父建的,池子是大理石的,边缘很高,线条优美,弧线状如镜框。水面澄澈,偶尔有一两片落叶投下阴影,边上闪着色谱中最强烈的色彩。她母亲的地产中,唯有这里—超过任何一个房间或是花园—能让奈丽莎有家的感觉。当她在外面的时候,最想念的就是游泳池,当她回来的时候,回归之地也是游泳池—这水汪汪的家,甜蜜的家。她在浴室中找到一条泳裤,于是他们俩就一起天真无邪地游了个泳。他们穿好衣服,穿过草坪走到他的汽车旁。“你这人心地实在太好了,”他说,“有人跟你说过这话吗?”说完他轻轻吻了她,然后开车离开了。
奈丽莎直到第二天下午四点才见到母亲,当时她穿着两只左脚的鞋下楼来喝茶,一只棕色,一只黑色。“哦,妈妈,妈妈,”她说,“我找到我要嫁的人了。”
“真的吗?”裴兰杰太太说,“是谁这么千好万好?”
“他叫约翰逊大夫,”奈丽莎说,“他在十四号公路上新开了一家犬猫病院。”
“但是你不能嫁给个兽医,亲爱的。”裴兰杰太太说。
“他说自己是动物保健师。”奈丽莎说。
“真烦人!”裴兰杰太太说。
“可是我爱他,妈妈。我爱他。我要跟他结婚。”
“见鬼去吧!”裴兰杰太太说。
那天晚上,裴兰杰太太往市长家打电话,要跟市长夫人谈一谈。“我是路易莎·裴兰杰,”她说,“今年秋天我要为蒂尔顿俱乐部推荐新人,于是我想到了您。”市长夫人那边传来了兴奋的叹息声。她这会儿肯定头昏脑涨,脑袋里可以游泳了。但是为什么?为什么啊?俱乐部房间旧得很,服务生总板着脸,食品又糟糕。为什么还有好几千号人迫不及待等着加入呢?“我费尽心机地帮你争取,”裴兰杰太太说,“大家都知道的。十四号公路上有家犬猫病院,我希望能把它关掉。你丈夫肯定能找出个理由,区划违规之类的。肯定妨碍什么人了。如果你愿意跟丈夫谈谈这家犬猫病院的事,我就把俱乐部会员名单给你,你从里面挑挑还能找谁帮你申请。我九月中旬会安排一场午餐派对。再会。”
奈丽莎日渐憔悴,去世了,埋在圣公会的小教堂里,那间教堂的窗户还是为了纪念她祖父捐建的。裴兰杰太太在女儿的悼念会上,显得傲慢而高贵,离开教堂的时候,有人听到她大声哭泣:“她是多么动人—她迷人得简直吓人。”
裴兰杰太太从丧失爱女的悲恸中平复过来,继续工作。在一年中的这个光景,她的工作就是挑选社交新秀舞会上的新进名媛。奈丽莎的葬礼过去三个星期,有一位彭塔森太太和女儿在客厅里被引见给了她。
裴兰杰太太知道彭塔森太太为了这次面试做了多么辛苦的准备。她为医院做过义工,组织过戏剧晚会、草莓节,还有古董市集。但裴兰杰太太还是很严厉地看着她。她们的礼仪肯定是从书上学来的。她们肯定学习过如何饮茶的章节。他们这种人,总是梦想着那些收不到的邀请函。威廉·佩利先生和夫人诚邀您……然而他们的信箱里总是塞满了特卖会通知、每月一书俱乐部的试订单,以及住在得克萨斯州韦科的米妮姨妈令人尴尬的来信,她还用痰盂呢。诺拉将茶壶递过来,裴兰杰太太严厉地盯着那姑娘。游泳池的水声听起来很响,裴兰杰太太请诺拉去将窗户关上。
“如今我们收到参加正式舞会的申请太多了,所以我们比往年稍稍提高了一点要求,”裴兰杰太太说,“我们不仅需要年轻女士有魅力,有教养,我们更需要年轻女士有趣。”即便是窗户已经关闭,她依然能够听到水声。这似乎令她陷入了某种不利地位。“你唱歌吗?”她问。
“不。”女孩说。
“你会演奏任何一种乐器吗?”
“我能弹一点钢琴。”
“一点是多少?”
“我能弹肖邦的某些曲子。我是说,过去能弹。还有‘Für Elise’ [386] 。但我弹的大多数是流行音乐。”
“你夏天在哪里度假?”
“丹尼斯港。”女孩回答。
“啊,是呀,”裴兰杰太太道,“丹尼斯港,可怜的丹尼斯港。真是没别的地方可去了,对不对?亚得里亚海滨总是挤满了人。卡普里、伊斯基亚和阿马尔菲都已经毁了。荷兰公主搞坏了阿真塔里奥。里维埃拉人山人海。布列塔尼太冷,又老下雨。我喜欢斯凯岛,但那里的食物太糟糕。吧港,科德角,群岛—统统都变得太寒酸。”她再次听到游泳池传来水流声,仿佛有清风将这声音直送进关闭的窗口。“跟我讲讲,你喜欢戏剧吗?”
“哦,是的,非常喜欢。”
“上一季你都看过什么戏?”
“没有。”
“你骑马、打网球,诸如此类的吗?”
“是的。”
“纽约城里你最喜欢的博物馆是哪一家?”
“我不知道。”
“你最近看过什么书?”
“我看了《泡泡纱瘟疫》。是畅销榜上的书。他们把电影的版权买走了。还有《通往天堂的七条路》。也是畅销书排行榜上的。”
“劳驾把这些东西拿走吧,诺拉。”裴兰杰太太说着,做了个泛泛的表达反感的手势,仿佛期望女佣将彭塔森母女连同脏杯子和污水桶一起扔出去。茶会结束了,她送来宾走到房间尽头。如果她有意残忍,那么最残忍的方式就是把她们晾在一边让她们干等着;攻击俗世男女最普通的弱点:他们期待在信箱里收到好消息。她将彭塔森太太拉到一边,说道:“我非常非常抱歉……”
“呃,还是要多谢您。”彭塔森太太说着,哭了起来。女儿伸出一只手臂搂住情绪崩溃的母亲,引她出了门口。
裴兰杰太太再次留意到游泳池里传来的水声。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声音,为什么水声仿佛在说:妈妈,妈妈,我找到我想嫁的人了……为什么这声音如此真实,使她拒绝彭塔森母女的职责变得如此严厉而又毫无道理?她走下楼梯,到了草坪,又穿越草坪到了游泳池。她站在池边,喊道:“奈丽莎!奈丽莎!奈丽莎!”但池水就只是说,妈妈,妈妈,我找到我想嫁的人了。
她唯一的女儿已经变成了一个游泳池。
四
布拉迪什先生想要改变。这并不意味着他想要彻底改变自己—只是换个风景,换个步伐,换个环境,并且只在十八到二十天之内完成转变。他只能离开办公室这么多天。布拉迪什是个烟抽得很凶的人,体检报告使得他开始对自己的烟瘾有点介意了。他仿佛觉得街上的陌生人看到他手上夹着卷烟,都会显出不赞同、有时是怜悯的表情。这显然太荒唐了,他需要离开。他要去旅行。当时他已经离婚了,所以一个人出行。
有天午餐之后,他顺路进了公园大道上一家旅行社,想看看时下的有效报价。接待员引他来到办公室后方的一张桌前,一个年轻女子请他入座,然后用一盒印着柯林斯游艇俱乐部旗标的火柴给他点上了香烟。他留意到,这女职员笑容迷人,然而当使命达成之后,她会闭嘴将笑容收起,动作就像裁缝咬断线头一样。他脑子里想到的是英格兰。他可以在伦敦住上十天,然后还有十天去乡下跟朋友们一起度过。当他一提起英格兰,职员就说她本人最近刚刚从英格兰回来。去的考文垂。她露出微笑,又咬断收起。他不想去考文垂,但她这样的年轻女子,总是容易执着一念,坚持到底,于是他明白自己必须得听她讲完考文垂的美景:就是在那里,她获得了审美和性灵的重生。她从自己抽屉里掏出一本带插图的杂志,翻出其中大教堂的图片给他看。然而不巧,他却一眼看到了杂志中一条直率的广告,说香烟会导致肺癌。他从头脑中去除了英格兰这个选择—女职员仍然在推荐考文垂—然后想他可以去法国。他可以去巴黎。法国政府还没有禁烟,他大可以吸着高卢牌香烟,丝毫不用感觉自己像个危险分子。然而,关于高卢烟的记忆又阻止了他。高卢,蓝牌和黄牌。他记起这些烟仿佛从天而降,直落到他的肺里,带给他双份额的咳嗽发作。在他的想象中,这浓郁的法国烟草形成一片乌云,仿佛一片雾霾笼罩在巴黎这座光明之城上方,让他感到这地方令人沮丧,毫无吸引力。那么去蒂罗尔 [387] 吧,他想。他正要开口询问蒂罗尔相关的信息,突然记起在奥地利香烟是国家专卖,他在那里能抽的就只有那些淡而无味的椭圆形烟卷,外有华丽的盒子包装,散发着香水的气息。那就意大利。他将穿过布伦纳山口,直到威尼斯。但他又记起了意大利的香烟—出口品牌和乔派克,记起那些粗糙的烟草如何滞留在舌头上,其烟味如同冬天的冷风,令他直哆嗦,不禁想到死亡。那么他就去希腊吧;他要乘坐轮船穿越那些岛屿,他想—直到他回忆起埃及烟草的气味,在希腊你能抽到的就只有埃及烟。俄国,土耳其,印度,日本。他的目光扫过职员头顶上的一张世界地图,看到的只是一连串的香烟铺子。根本无处可逃。“我想我还是哪儿都不去了。”他说。职员闪出笑容,像线头一样咬断,然后望着他走出了大门。
自律的品质如同一道光,照进人的生活以及全部的工作,赋予其正直和美好,防止发生混乱,至少布拉迪什是这样想的。终于到了他自律的时候。他将最后一根香烟熄灭,然后迈着老运动员那种紧凑轻快、略显活泼的步伐走上了公园大道。这位老运动员的西装、鞋子还都是在英格兰定做的。作为他这一决策的后果,这个下午快结束的时候,他开始感到有点类似轻微减压病 [388] 的症状。他的循环系统有点被打乱,毛细血管似乎有损伤,嘴唇发肿,时不时地右脚会针刺似的痛一下。他嘴巴里明显有不新鲜的气息,成分复杂,劲道太大,这么小小的一个器官似乎无法容纳。这劲道,这复杂性,似乎都扩大了他的嘴巴,使其具有了某个像霍华德剧场 [389] 那样古旧下流的表演场所才会有的大小和恶臭。嘴巴里发出的气息似乎直冲大脑,使他感到严重的头重脚轻。因为他下定决心要严格自律,于是决定从跟旅行相关的角度来想象这些症状。当症状表现出来时,他会观测自己的感觉,就像人们望向火车车窗之外,看到陌生国度里地形和植被的变化那样。
随着白日变成黑夜,他旅行的国度似乎变得高山林立,贫瘠荒芜。他仿佛置身于一条窄轨火车道上,穿过一个净是岩石的山口。石缝中只有荆棘和狗根草。他推断,一旦穿过了这个山口,他们就会进入一片肥沃的平原,有树有水的,然而列车转弯上了山顶,他发现前方是一片盐碱地荒漠,上面只有一道道干涸的河床。他知道如果自己一吸烟,烟草就会灌溉这片无人的荒地,地上就会开出花朵,溪中充满河水,但是既然他选择了这样一段特定的旅程,既然这真真切切就是为了要逃离一种无法忍耐的处境,他决定安顿下来,研究这无法缓解的干旱。那天晚上,在他的公寓里,他给自己调了杯鸡尾酒以后,他笑了—他真的竟然笑了—看到烟灰缸里空无一物,只有一点点灰尘,还有他从鞋子上摘下来的一片树叶。
他正在改变,他正在改变,正如大部分男人一样,看来他是想要改变的。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他变得更为睿智,更有理解力,也更为成熟了。他仿佛觉得过往所有的生活如同一件羊毛斗篷,落在了自己肩上。他感到自己对于生命中变化的力量所蕴含的诗意,有了某些理解,感到自己参与进了某种私密的、看不见的却又折磨人的竞赛之中,这些竞赛正是一个人灵魂故事的构成。如果他能戒烟,他可能就可以戒酒。他甚至可能克制情欲冲动。他离婚的原因就在于不节制。这种放纵使他离开了钟爱的孩子们。如果他们现在看到他,看到他房间里干净的烟灰缸,难道他们不会邀请他回家去吗?他可以包下一条帆船,跟他们一起去缅因州沿海扬帆航行。那天晚上迟些时候,当他去会情妇的时候,她气息中烟草的味道让他感到她是那么地堕落,不清洁,他甚至懒得脱掉衣服,索性提前走了,回家躺到自己床上,和自家干净的烟灰缸在一起。
布拉迪什平生体验过的自以为是,都不过只是罪人的自以为是。从前他看不惯的是那些喝蛤蜊汁以及努力克制欲望的人。第二天早上,他走路去上班的时候,发觉自己竟然粗暴地越界到了天使那一边。他发觉自己必然地成了节制和节欲的倡导者,发现这一转变中包含着一种不由自主的冲动,想要评判他人的所作所为—对他而言这是种全新的刺激,跟他习以为常的观点如此不同,以至于他觉得这很刺激。他满怀强烈的反对态度,望着一个陌生人在街角点烟。这个人显然完全没有意志力。他这是在伤害自己的健康,折损自己的寿限,背叛那些仰仗他的人,因为他的这种自我放纵,他们可能就得承受饥寒的交迫。更何况,这个男人衣衫褴褛,鞋子也没擦,如果他都没钱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些,那他就更加负担不起烟草的罪恶享受了。布拉迪什是不是应该把他手里的香烟夺下来?教训他一通?将他唤醒?这似乎还为期尚早,有所不妥,但这种冲动确实存在,以前他可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现如今他怀着新获得的道德感走在第五大道上,眼睛既不看天空,也不看漂亮女人,而是像被请来抓坏人的道德监察组长一样,在众人中搜索。哦,真是太多了!一位衣冠不整的老太太,灰头土脸,只有嘴上抹着油腻腻的艳红唇彩,站在四十四街口,用一根烟点着另一根。门廊里的几个男人,图书馆台阶上的姑娘们,还有公园里的那些男孩儿,似乎全都下定决心要毁掉自己。
他头重脚轻的感觉整个上午都在持续,因此他感到自己很难做出业务上的决策,而且他的视力也明显受损。他感到双眼似乎经受了一场沙尘暴。他去了一场工作午餐会,现场提供酒水。当有人递给他一根香烟的时候,他说:“不,现在不要,谢谢你。”内心的正义之火烧得他脸上泛红,但他决不要向任何人倾吐真相,那会贬低了他的抗争。在秉持戒律上胜利地坚持了近二十四小时之后,他认为自己值得领受奖赏,于是每次侍者来倒鸡尾酒,他都接受了。最终他喝得太多了,当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脚步有些踉跄。加上他被扰乱的循环系统,发胀的嘴唇,视线模糊的眼睛,时不时刺痛的右脚,还有脑子里充斥着的浓烟,以及陈旧的下流剧院的恶臭气息,所有这一切使得他完全无法工作,于是这一天剩下的时光,他都在徒然的挣扎中度过。他极少参加鸡尾酒派对,但那天傍晚他去了一场,希望这能让他分分心。他明显感到不知所措。身体上的不良影响到此时已经达到了平衡点,他发现过马路很困难,有危险,就仿佛是在艰难地横越一道高空的窄桥。
酒会规模很大,他多次前往吧台取酒。他以为金酒能够浇熄他的渴望。这不能算是种渴望,他留意到—完全不像是饥饿、口渴,或是对爱的渴求。这感觉像是血流中某种固执又愠怒的消沉。头重脚轻的感觉更严重了。他大笑,讲话,尽量做到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得比较正常,然而一切都只是机械行为。酒会上的晚些时候,一位年轻女士进了门,她穿着件浅色的直身裁剪的筒状长裙,长头发是弗吉尼亚烟草的颜色。布拉迪什迫不及待地朝她扑过去,仓皇中带倒了一张桌子,打碎了几个玻璃杯。到此为止,这一直都是个彬彬有礼的派对,但玻璃打碎的声音,以及紧接着他双腿缠住人家、将鼻子埋进那位陌生女人烟草色的头发中时她爆发出的尖叫声,真是野蛮之极。两位来宾硬把他扳开。他站住,然后用力下蹲,鼻孔涨大使劲喷气。随后他挣脱了拽住他的两个人,跑出了房间。
他跟一个陌生人一道乘电梯下楼,这人穿着棕色套装,看上去、闻起来都像是哈瓦那乌普曼雪茄,但布拉迪什将眼光死盯着电梯的地面,克制自己只是呼吸那人身上的香气。电梯工人发出一种廉价的淡烟草味儿,这种配方五十年代曾经流行过。他留意到看门人看起来、闻上去都像是一种石南烟斗配上细丝烟草。在五十七街,他看到一个女人,头发的色彩是他最爱的一种烟草配方,身后似乎还在散发着这种诱人堕落的芬芳。他只有咬紧牙关、肌肉紧绷,才忍住了不去捉住她,但他认识到自己在派对上那样的行为倘或在大街上重现,他就会坐牢的,而据他所知,监狱里是没有香烟的。他变了—他变了,他的世界也变了,看到暮色中人们在身边穿梭来去,他把这些人都看作是温斯顿、切斯特菲尔德、万宝路、沙龙牌、水烟袋、海泡石烟斗、迷你雪茄、科罗娜雪茄、骆驼牌,还有普雷尔,各色各样的烟草。一个年轻女子—其实还只是个孩子—被他看成了好彩牌香烟,令他彻底崩溃了。他攻击她的时候,女子尖叫起来,两个陌生人将他打倒在地,怀着正义的愤慨揍他,踢他。人群聚集过来。现场一片混乱,警车的笛声及时响起,将他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