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年春天在坎皮诺第三或第四场赛马的间隙碰到她的,她跟卡普拉伯爵在一起—就是那个留小胡子的—在舒适宜人的步道上喝着金巴利甜酒,远处是群山,山外一大片堆积云,在我们老家,这样的云就意味着晚饭前一定会有暴雨,雷电能把树都劈开,但在那地方这云根本不算什么。我再次见到她是在基茨比厄尔的滕尼霍夫酒店里,当时有个法国人在演唱美国的牛仔歌曲,在座的观众包括荷兰女王,但我在山里从来没有见到过她,我猜她大概不滑雪,只是跟许多人一样,到那边去是为了趁人多凑热闹。后来我又在利多碰到她,然后在威尼斯又一次,那天上午时候不早了,我搭乘贡多拉要去车站,见她坐在格瑞提酒店的露台上喝咖啡。我在埃尔的耶稣复活剧上碰到她—准确来说不是耶稣复活剧的演出现场,而是在村中的小旅店里,就是剧中休息的时候你去吃个午饭的地方,我在锡耶纳广场的马展上见到她,然后秋天在特雷维索又碰到她,她正准备登机去伦敦。飞机出了毛病。
但一切真的可能发生过。她就是那些不知疲倦的游荡者之一,一夜接一夜,在怀念着生菜培根番茄三明治的梦想中入睡。她老家在北方一座伐木小城,当地的特产是木头勺子,在那种寂寞的地方,所谓的国际社区根本无从谈起,她的漂泊无着与此毫无关系。她父亲是工厂的代理商,厂主是汤金家族—他们资财丰厚,有些县干脆全是他们的,他们家的离婚官司被小报追着报道—年轻的马钱德·汤金正在学习做生意,到那里待了一个月,爱上了安妮。她是个姿色平平的女孩,仪态甜美,举止谦逊—这些品质她始终保留着—他们交往一年结了婚。虽然汤金一家极为富有,却喜欢哭穷,小两口在纽约附近一个小镇上过着简朴的生活,马钱德在家族公司的当地办公室上班。他们有一个孩子,日子过得与世无争,平淡无奇,直到他们婚后第七年,那个湿润的早晨。
马钱德要去纽约开个会,他得赶早班列车。他计划进城再吃早餐。约七点,他亲吻安妮跟她道别。她当时还睡在床上,没穿好衣服,就听到他在发动平常开去车站的那部汽车。然后她听到前门开了,他朝楼上喊她。车子发动不起来了,她能起来开那辆别克车送他去车站吗?没时间换衣服了,于是她拿过一件外衣披在肩上,开车送他去了车站。从车外看到的她的身体局部,都包裹得很严实,但外套之下她的睡裙是透明的。马钱德跟她吻别,叫她快回去穿点衣服,于是她开车离开了车站,但是到了艾尔维伍思巷和希尔街交叉口,她的车没油了。
她在比尔登家门口停了车,她知道他们会给她些汽油,或者至少借件长外套给她穿。她按车喇叭,一遍又一遍,直到她记起,比尔登一家去拿骚度假了。她所能做的,就只有在车里等,周身几乎赤裸,等着某位友好的主妇路过时来帮帮她。先是玛丽·皮姆开车路过,尽管安妮冲她挥手,她却仿佛没有看到。然后朱莉娅·韦德疾驰而过,送弗兰西斯去车站,她开得太快,根本什么都注意不到。最后村中著名的浪子杰克·波顿经过,她并未示意或请他过来,但此人却像被磁力吸引一般,朝她的车子靠拢过来。他停下来问她要不要帮忙。于是安妮上了他的车—不然她还能怎么办—心里念着戈黛娃夫人 [278] 和贞洁圣女阿格尼斯。这中间最糟糕的是,她仿佛怎么也醒不过来—无法完成睡眠和白日之间的过渡。当天没有太阳,气压低,很闷,就像是苦梦中积郁的天气。他们家的车道与大路之间隔着些灌木遮挡,当她从车上下来,谢过杰克·波顿之后,那家伙跟出来,在过道上非礼了她,却被回来拿公文包的马钱德给撞见了。
马钱德当时离开了家,安妮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十天之后,他在纽约的一家酒店里心脏病发作死去。她的公婆打官司争夺独生孙子的抚养权,在审判过程中,安妮出于天真无知犯了个错误,竟然将自己的行为失范归咎于潮湿。小报纷纷拿这点来做文章—“不怪我,怪天气太潮湿”—结果闹得举国皆知。当时有支流行歌,《潮湿的伊莎贝拉》。她仿佛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有人唱:
哦,潮湿的伊莎贝拉
从没亲过男人家
除非空气潮湿
但若天有阴云
她就不安分……
审判过程中,她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诉求,戴上墨镜,隐姓埋名去了热那亚,成了被驱逐的人,在她看来,放逐她的这个社会对自己不屈不挠的吹毛求疵所做的唯一调整,只是一点恶趣味的幽默感。
当然了,她资财颇丰—她的痛苦仅是精神上的—但她遭受了磨折,留下了痛苦的记忆。根据她对生活的判断,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谅解,但却没有,而她的祖国,虽然远隔大西洋,却给她做了不切实际又粗暴野蛮的道德评价。她被当成了替罪羊,戴枷示众;因为她心地单纯,她就愈发义愤填膺。她的去国离乡不是出于文化考虑,而是道德立场。通过将自己变成欧洲人,她想要表达自己对故国行事作风的不赞同。她在全欧洲飘游不定,最终在塔沃拉—卡尔达买了幢别墅,每年至少一半时间住在那里。她不仅学会了意大利语,还熟练使用这门语言所伴随的那些哼哼唧唧和手势动作。她坐在牙医躺椅上的时候,喊疼发出的不是英语“哦”,而是意大利语的“哎哟”;她可以用精妙的挥手动作将萦绕酒杯的黄蜂赶走。对于自己的侨居海外,她有种专属感—这是她的领地,是她通过不同寻常的痛苦经历才赢得的,别的外国人讲意大利语她听了会感到恼火。她的别墅很迷人—橡树上夜莺歌唱,花园里喷泉舞蹈,而她立在最高的平台上,头发染成罗马正时兴的古铜色,朝着下方她的宾客呼喊:“Bentornati.Quanto piacere! [279] ”但这形象总有点不对劲,仿佛是人为复制的场景,就像你放大画面,能看到些许微笑的不完美—质感的损失。感觉是她人既不在美国,也不在意大利。
她大部分时间身边的人也跟她相似,都自称是一种严厉压抑的道德环境的牺牲品。他们的心总是在远航的航线上,永远在逃离故国。她为这种自由迁徙付出的代价是孤独。她计划在威斯巴登碰面的一群朋友没有留下地址就搬走了。她到海德堡和慕尼黑继续寻找他们,却始终没找到。婚礼的邀请函,还有天气预报(“大雪锁困美国东北部”)都会勾起她无尽的乡愁。她继续打磨着自己作为欧洲人的形象,虽然她的成就卓著,令人钦佩,但她对于批评却仍是极为敏感,非常厌恶被当作游客。季末有一天在威尼斯,她坐火车南下,在九月一个炎热的午后到了罗马。罗马大多数人都在睡觉,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旅游大巴,它们不知疲倦地研磨着街道路面,就像某种基础工程设施—譬如下水道,或者照明电缆之类。她将行李票递给一个搬运工,用流利的意大利语向他描述了自己行李箱的特点,但他似乎仍是看穿了她,嘟囔了一句美国人如何。哦,实在是太多了。这让她很恼火,于是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美国人。”
“抱歉,夫人,”他说,“那么,您是哪国人?”
“我是,”她说,“希腊人。”
她的谎言来得如此恶劣,如此悲剧,自己都不由得有点踉跄。我做了什么?她拼命自问。她的护照像青草一样碧绿 [280] ,而且她就在美国的国玺护佑之下到处旅行。为什么对于自己身份构成如此重要的一部分,她要撒谎呢?
她搭乘出租车到了威尼托大道上的酒店,将行李差人送上楼,然后去酒吧喝一杯。吧台那儿有一个美国人—一个戴着助听器的白发男子。他一个人,看起来很寂寞,终于,他转过身来朝着她坐的桌子,非常客气地问她是不是美国人。
“是。”
“你怎么会说这种语言?”
“我住在这里。”
“斯特宾斯,”他自我介绍,“查理·斯特宾斯。费城人士。”
“幸会,”她说,“费城哪里?”
“我生在费城,”他说,“但我已经四十年没回去过了。我真正的家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肖肖尼。他们管那儿叫作死亡谷通道。我妻子来自伦敦,阿肯色州的伦敦。哈哈。加州,华盛顿。内华达,南北达科他,还有路易斯安那。斯特宾斯太太去年过世了,于是我觉得我该出来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了。”
星条旗仿佛在他的头顶上骤然浮现,她突然想到,此时在美国,树叶已经开始变色了。
“您都去过哪里?”她问。
“你瞧,说来好笑,可我自己都说不上来。在加州的一个什么旅行社帮我安排的行程,他们告诉我说我会跟一群美国人一起旅行,但是我一到公海上,就发现是我一个人在旅行。我再也不这么干了。有时候一整天我都听不到一句像样的美国话。所以啊,有时候我坐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就为了享受听到美国话的感觉。为什么我竟会坐上大巴从法兰克福到了慕尼黑?你知道吗,整部车上没一个人能讲一句英语。然后我从慕尼黑坐大巴到了因斯布鲁克,那部大巴上也没有人讲英语。然后我从因斯布鲁克坐大巴去了威尼斯,那部车上还是一个能讲英语的人都没有,一直到科尔蒂纳,才上来几个美国人。但对酒店我没什么好抱怨的。通常酒店里他们都说英语,我住过几家相当不错的。”
在罗马的这间地下室里,坐在酒吧凳子上,在安妮看来,眼前的这个陌生人似乎挽回了她的祖国。此人周身散发着害羞与诚恳。收音机调到维罗纳的军队电台,里面正在播放《星尘》的录音。
“《星尘》,”陌生人说,“不过我猜你大概知道。作曲的是我的一个朋友。霍奇·卡迈克尔。单这一首歌的版税,能给他一年带来六七千美元的收入。他是我一个好朋友。我从没见过他本人,但我跟他通过信。我猜你大概觉得这很可笑,我有个从来没见过面的朋友,但霍奇真的是我朋友。”
在安妮看来,这话比音乐本身更富有旋律,有表现力。其不着调,没意义,以及讲这些话的节奏在她看来,就像是故乡的音乐,她记起自己还是小女孩的时候,穿过制勺厂一堆堆的锯末,走着去好朋友家的事。她如果下午走过去,有时得在铁道岔口等一阵,等货运车过去。首先你会听到远处传来的声音,就像山洞里的风声,随后是钢铁雷鸣般的巨响,铁轮铿锵。货运列车全速通过;它们风卷残云呼啸而过。但她曾读着车厢上的字母,心有所动;倒不是说车厢到尾部会有什么华丽的惊喜,只是祖国的广阔和深远总是令她惊叹不已,仿佛联邦的各州—小麦州,石油州,煤炭州,沿海各州—都被铁轨拉到她站立的地方近前,她一个个念出来:南太平洋,巴尔的摩和俄亥俄州,镍牌铁道,纽约中央铁道,大西部,岩石岛,圣达菲,拉克万纳,宾夕法尼亚, [281] 轰隆轰隆,终于消失不见。
“别哭啊,小姐,”斯特宾斯先生说,“您别哭啊。”
是时候回家了,她那天晚上乘了一架飞机到奥利 [282] ,第二天晚上又搭乘另一班飞机到了爱德怀德 [283] 。在见到陆地之前很久,她就开始激动得浑身颤抖。她回家了;她回家了。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离开这么多年,大西洋的海水看起来依然幽暗又新鲜。晨光中,那些有印第安名字的低矮小岛从飞机右翼下方滑过,甚至连长岛上那些房屋,排列整齐如同华夫饼锅子的网格一样,看了也让她感到激动。他们绕地面一圈,然后降落。她计划在机场找个地方吃午饭,点个培根生菜番茄三明治。她抓过雨伞(巴黎的)和手袋(产自锡耶纳),排队等着下飞机,但是正当她走下阶梯的时候,甚至不等她的鞋子(罗马产)碰触到祖国的地面,她就听到隔壁大门口,一个机械师在一架DC—7飞机上工作,一边唱着歌:
哦,潮湿的伊莎贝拉
从没亲过男人家……
她根本没有离开机场。她搭乘下一班飞机到了奥利,跟成百上千的美国人一起,流向欧洲,或喜或悲,都像是实实在在失去家园的人。他们冲到因斯布鲁克的某个街角,有三十人之多,然后就消失不见了。他们在威尼斯的某座桥上簇拥着,然后离开。有人听到他们在大山上的云中旅店里要番茄酱,有人看到他们在圣斯特凡诺港口附近的深水区海蚀洞穴里东戳西碰,头戴面罩和透气管。她在巴黎度过了秋天,去基茨比厄尔待过。她去罗马看马展,去锡耶纳看赛马。她总是跑来跑去,梦想着培根生菜番茄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