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外国名著 > 尤利西斯

“小花”如何?——再版前言(四)小例

(四)小例

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第十五章内,有一处表现的是西方文化中称为“黑弥撒”的场面,其所以“黑”,是因为和正常的“弥撒”恰恰相反。对God(天主)的呼声,反过来是Dog(狗),于是在场面上出现的呼声就是拖长了的Dooooooooooog!乔伊斯充分利用英语的特点,创造了这样一个怪词,在颠倒的同时也表现了露骨的亵渎,这个怪词怎么翻译,在这一段内就是一个重点。

不用等效观点,“忠实”的译法也许有两种。一种是忠于Dog的词义,译成“狗”。这样,亵渎的含义可能有,但是从上下文看不出它和“天主”的关系,所以亵渎的对象不明。另一种办法是忠于“天主”的颠倒,译成“主天”。可是这样的颠倒,不仅没有亵渎的含义,反而是更进一步颂扬天主,说它不仅是天上的主,而且是天的主宰。这两种译法,都是只看原文的字面意义,不考虑它的精神实质,所以译文的效果和原文效果相左,甚至完全相反。

按照等效翻译的观点,Dog这种既颠倒而又亵渎的精神内容和韵味,正是原文在这里的关键,在翻译中必须重视,必须尽可能忠实反映,而“狗”这个动物倒是无关重要的。所以,我放弃“狗”,利用“猪、主”谐音,把Dooooooooooog译成了“猪猪猪猪猪天”。

一九八七年的选译本出版以后,我在耶鲁大学善本图书馆研究期间利用他们的优越藏书条件,对比研究了当时已经出的其它语种译本,发现那些译者都只顾颠倒,不管亵渎,虽然没有像“主天”那样完全违反原著精神,也基本上忽略了它。于是我把我的译法和其他各语种译法并列,纳入一九八九年我在费城国际乔伊斯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作为运用等效翻译原则的一个典型例子,向与会的乔学家宣读,结果获得听讲的二百余位学者的热烈掌声,演讲结束时我受到从未经历过的全场起立长时间鼓掌,论文收入研讨会论文集在英国发表后,英国的评论家也认为深得乔伊斯著作的精髓和神韵。

然而,拙译有一个显著的不确切处。原文Dooooooooooog中有十一个o,表示拖长的呼声,我认为中文“猪”字的音节单纯,没有办法像Dog那样在中间拆开再插入那么多表示拖长的音素,要表示“猪”就得说“猪”这整个字,所以只能用重复的办法。可是整个字比单个音素的分量重得多,如果照样重复,势必产生畸形效果,为了避免那种畸形,我将“猪”字重复次数减半,希望这样可以使译文不至于产生过分超过原文的效果。但是,五次的重复,韵味终究和一个拖长很不相同。

我的自我安慰是,这一点韵味差异,总比迁就词义而丢失精神实质强,总算在汉语的具体条件下作到了“尽可能”,所以在全译本中也仍然保留这个译法,全译本出齐以后的一九九六年初,还在香港城市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将它作为调节译文效果的例子作了比较深入的讨论。而正是在那次会上,一位听讲的学者使我明白了,我还没有做到“尽可能”。

“我可不可以提个建议?”那位先生在挤满听众的礼堂中间站起来大声说,“这个问题可不可以利用中文特有的韵母来解决?”

他的话使我豁然开朗(所以我直到今天还记得他在人群中站起来说话的情景)。是啊,为什么不利用韵母呢?显然,我在翻译过程中的思路并没有像我一贯主张的那样完全摆脱原文文字的束缚,所以没有启动中文的全部“可能性”!

这次修订中,已经将十五章这个怪字Dooooooooooog改译为:

猪乎乎乎乎乎乎乎乎乎乎乎天!见本书692页。

这例具体而微,虽然仅涉及一个字的译法,却反映了等效翻译的全过程。首先是深入理解原文的精神实质,充分估计它对原文读者的效果;然后摆脱原文形式的束缚(可惜没有完全摆脱!),在译文中设计“尽可能”逼近原文的效果;而在完稿以后,且慢高兴,再认真琢磨琢磨,尽量征求征求意见,具体到这个实例是我幸获知音的建议,使我消除了原译的缺点,同时保留和发扬了原译的优点,向真正的“尽可能”又靠拢一步。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