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浅与脆弱
若干年前的某个圣诞节,我在一家书店里见到史蒂薇·史密斯的《没有挥手求救而是慢慢淹死》,被它深深地打动,所以我买了好几册回去,以便随时送给朋友们看。毫无疑问,这本书让他们感到吃惊的部分原因在于,所有人的反应,正是二战前导致我们听到那句著名香烟广告词就想动手篡改的冲动:“如果某某某[通常都是著名的演艺界名人]给你递根香烟,那只能是肯西塔斯牌”。当时我们用“活见鬼”取代了这个香烟品牌名称。不过我估计,他们也同样费神想了想,我是不是真心希望他们能够欣赏这本书。我越坚持说我恰恰是这个想法,他们就越发怀疑我的居心。这真是一段伤心往事。
我不怪他们。我没有意识到史蒂薇·史密斯的诗歌当年从未接受过认真严肃的分析评估——尽管最近我看到一些迹象,觉得这个时刻的到来已经为期不远。这些作品的展现方式,自然带有那种典型的肤浅标志,也就是使用了手绘插画。如果问我那些朋友,应该把史密斯小姐放在书架的哪个位置,他们无疑会把她放到“幽默类”与“儿童书籍”的尴尬队列。她还写过一本关于猫的书。据我所知,这本书甚至能让那部声名最显赫的猫书都黯然失色。(1)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她的诗具有两种优良品质:它们极富创意,而且时常能打动人心。单凭这两样特质,就足以让这些作品超越当今95%的诗歌产出质量。
从广义角度说,她属于“假扮幼稚”(2)的写作模式,是“阴柔气质”的信笔涂鸦者或随手记录者,按照格特鲁德·斯泰因—戴茜·阿什福德—劳瑞蕾·李的方式,(3)把所有打动自己的事情都记录下来,无论它们有多么愚蠢或悲惨。这种方法源自她的小说,那些奇特的自说自话(始于1936年的《黄纸页上的小说,或,你自行解决》),主角是一位名叫庞蓓或茜莉娅的女孩子,她在某个办公室或部委里工作,拥有亨伯河口湾(4)边的童年记忆,有时脱口而出几行诗句,最终以史蒂薇·史密斯的名义而重印发表。
我必须承认,我无法记住这些作品里发生的任何一件事,但现在再次读到它们的时候,我仍然像当初那样震撼于它们的轻松灵巧:从“喔哟小乖乖,这是真打脸,全新把式的开场白我可从来没遇见”,到“我觉得我是上帝的工具,不完全是基督教的上帝;我是必须焙烧这些土块的上帝手里的工具,这些土块愚蠢又粗鄙,我要释放这位上帝的众多囚徒,他们如此轻巧、洁白又美丽而且明亮无比烈焰腾腾”。《假期》(1949)始终保持着矫饰的语气,而结尾处茜莉娅在书写她叔叔的布道文并且念给他听的时候,这样的奇特场景却以某种方式引起读者的关注,从而表明这是一处关键段落:
你要去的地方没有任何景致也缺乏温暖。在那严冬地带河流迅速凝结,唯一能够听到的是冬日枝梢在积雪重压下断裂的声音,因为先前曾经歌唱的鸟儿早已冻死,像石头一样从冰冷的天空坠落……灵魂,肤浅脆弱,此时将躺卧在地并把冰雪当作床毯覆盖自己。此时她感到惊恐,看啊,泪水刚刚聚满她的眼窝就冻成了冰。她在这荒漠中赤身裸体,她没有朋友,她孤单一人。这不是一位喜剧作家的腔调口吻,而这种腔调在她作品里接二连三地出现。
当我们再看那些“诗歌与插画”时(她在二战前的两部作品《人人都有过好时光》或《只对一个人温柔》,倒是不太好把握),就容易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我们会对诗中随意逗乐的习惯感到格外恼火(“凯思琳·尼·胡里汉/沿着大街去遛弯儿/碰见一个小浑蛋(5)”),或是能够在某些篇章里发现自己意图寻找的古怪奇特韵味。说实话,每本书里都有那么几首诗,它们绝对不该流传到家门以外。即使配上插画也于事无补:它们是“乖巧可爱”与“疯狂”的混合,其中包含的业余喜好气息,让人想起爱德华·李尔(6)、伊夫林·沃和瑟伯,却缺乏与之相平衡的熨帖妥当。而我们只要稍微读两篇,就可以遇见那种似乎能让人立刻感觉意外的东西(我原本想说“不得体”来着):
从一位朋友的朋友那里我体味到友情, 从一位朋友的朋友那里体味到爱情, 我精神混乱, 多年来苦苦挣扎, 但现在我知道自己从来 都不该进一步寻求, 比一位朋友的朋友还要多的友情, 比一位朋友的爱还要多的爱情。如果说这是过于容易识别的诗歌,那么再看看另一首:
我乐意保持沉默,妈妈,然后听你说话, 你鼓励我说出太多的事,而我的思想已经疲乏, 我要暂时把它们存在心间,当我再大一点的时候 它们会像绿色磐石下面的白色蠕虫那样耀眼闪亮。这是典型的史密斯小姐,她从我们看不出诗意踪迹的地方发现诗意,然后朝着它开枪一通乱射,然后再把它拎起来,逼迫我们承认那地方确实有东西,即使我们从来没见过类似的东西。
一定要带穆瑞尔出去 她满脸丧气十足 一定要带穆瑞尔出去 她的朋友们都已经远离。 一定要带穆瑞尔出去 尽管你的名字是死神……尽管《没有挥手求救而是慢慢淹死》(1957)在很大程度上和史密斯的先前作品属于同样类型,但我当年的看法和现在一样,认为它更自信,作者对它本身所能达到的效果更加肯定,哪怕这种预期已经超出了文本自身水平。这部书里的诗歌对“严肃”与“荒唐”的区分不太明显:就像在李尔的诗作里那样,荒唐就是严肃的组成部分:
按照这种长相我注定显得头脑简单或快嘴快舌而我宁愿显得简单 所以我给自己的脑顶戴上高帽仿佛一座寺庙 走路时迈着奇异步伐任凭那一头长发飘飘 于是人们说,别替她操心……她以这种格外哀婉的方式写了一首又一首诗歌开头,就像一只手掌拂过琴弦:
这是可爱鸠鸽的声音 我听到他在走动 我听到他在鸣叫 爱啊,爱…… 关掉那盏巨灯, 关掉那盏明亮的巨灯, 让黑暗降临吧……或者,如同《这真是耻辱而可恶》里那样,她可以像D.H.劳伦斯那样进行绝妙的嘲讽(“动物是动物它们有自己的本性/这样就已经足够,这就够了,不要再管它”)。可是当她讲述这些出人意料的内容时,总带有极其明显的个人特色,所以一旦表达出来,就令人无法忘怀。她最出名的那首诗《没有挥手求救而是慢慢淹死》,完全就是这样的风格:
没有人听见他,这死去的男子, 但他仍然躺在那里呻吟: 我的位置比你们以为的还要遥远 我没有挥手求救而是慢慢淹死。 可怜的伙计,他总爱嬉笑玩闹 可现在他死了 肯定是因为过于寒冷所以他的心跳停止, 他们这样说道。 噢,不不不,天总是出奇地冷 (死者仍躺在那里呻吟) 我终生的距离都过于遥远 我没有挥手求救而是慢慢淹死。浏览完这一册《诗选》(7),有可能会对这位几乎无法归类的作家形成一两条结论。就像书籍护封上说的,虽然诗集里任何一首诗的创作时间都无法确定,甚至哪十年间写的都不甚清楚,但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她在不断地完善改进——当然,并不是变得更加连贯一致,因为那不是她的写法。她转而处理更加厚重的主题,可舍弃的东西也越来越少。另外一点,就是她对基督教概念和语言的恒常挂念:生命、死亡、永恒、爱、罪恶,所有这些都在不同语境、通过不同角度而持续反复出现。这些元素不足以形成最好的诗,但史密斯小姐却无法弃之不顾。关于她在这些方面的态度,并不容易进行判断。有时这是一种先知预言式的口气:
我出门到复活节公园里散步, 我听到野狗在远处的吠声, 我知道我主已经再次复活, 野狗啊,野狗,你的吠叫实属徒劳。但它在其他地方就表现出某种理性主义出版者协会的阴郁感:(8)
神就是人类的玩偶,你这蠢驴, 他故意像这样捏造出他。 他有可能捏造得更加糟糕。 他经常如此,在先前时候。英格兰教会的语言与历史,以及它的礼拜仪式,已经流淌在她的血脉里。但同样存在的还有她的信仰疑惑。在《埃德蒙顿,你的墓地》里,她记述道:
……疑惑带着凄凉的面目回返 让我的心里充满惧怕 ………………………… 我开始和他一起歌唱 仿佛信仰从来不曾存在 我啊,这历劫不尽的死者,我啊 这历劫不尽历劫不尽的死者。在《关于那位来自波洛克的人的一些想法》结尾处,出现了一段诗文,它听起来似乎是想象力能够接近信仰的最近距离:
这些想法令人沮丧这我知道。它们令人沮丧, 我希望我能够多一些欢欣,这样更让人愉快, 而且这也是一种责任,我们应当在微笑的同时侍奉 上主的目标而他正在进行试验 把人类表现最好的性格进行各种混合, 一切对他来说都饶有趣味这真让人激动,但对于我们却不是。 我又开始了……我强调她作品里的这个特征,是因为这样或许可以纠正普遍看法当中的偏见,即认为她是一位心思轻浮、提供怪诞文字的诗人。当然她将猫儿、骑士、孩童、拉辛、石中剑与英格兰这类素材搅和到一起,在某种程度上是给这种看法提供了口实。但整个事情的真相,就像她翻译的兰波诗句所说的,是她的才华“受到了所有事物的轮番吸引”。几乎任何事情都可以打动她,而她则企图把自己所有的具体感受都表达出来——像一只唱歌的猫。克兰麦(9)、哥白尼、十四岁的姑娘们、《偶拾的蓍草》(一首可爱的小诗,不知何故没有出现在这部诗集中),还有各种思虑与想法,它们几乎都只是心灵里的迂回婉转与装饰音,而其他人却从来未曾尝试将它们转换为文字。她的成功之作并非那些规模庞大、中规中矩、能够入选作家合集或适于解剖的诗歌,而是即兴的措辞(“没有挥手求救而是慢慢淹死”)或一咏三叹的叠句(“因为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爱你/在这狂风暴雨的潮湿天气”)。人们会发现这些诗句就像童谣或民间诗歌一样萦绕在心,即使放下这本书而改看华莱士·史蒂文斯,它们仍旧让人久久无法忘怀。
我的缪斯为什么只有不开心的时候才说话? 当我不开心时她并不说话,而我只能倾听 当我开心时我只要还活着就会鄙视写作 对于我的缪斯来说这实在令她气馁。也许这就已经解释清楚了。尽管史密斯小姐有各种怪诞和调皮的念头,尽管她有许多短篇作品都像是被拒稿的《沉思集》(10),而她的长篇作品则像奥格登·纳什改写过的威廉·布莱克,但是她的诗歌言说,却带着悲伤自有的威仪。
1962
(1)后者可能是指T.S.艾略特的名篇《老负鼠的猫经》(Old Possum’s Book of Practical Cats,1939)。音乐剧《猫》即是由此改编。
(2)原文为fausse-naïf,即法语词faux-naïf的阴性形式,与作者的性别相匹配。
(3)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ude Stein,1874—1946),长期侨居巴黎的美国现代主义作家,她的半回忆录作品,即以生活伴侣托克拉斯口吻创作的《艾丽丝·托克拉斯的自传》(Autobiography of Alice B. Tolklas,1933),是拉金所说的这一类琐碎记述文字的代表作。戴茜·阿什福德(Daisy Ashford,1881—1972)的代表作《青年访客》(Young Visitors,1919),反映了十九世纪晚期英国上流社会的风貌(作者当时九岁);劳瑞蕾·李(Lorelei Lee)可能是以戏称方式指代劳瑞·李(Laurie Lee,1914—1997),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和剧作家,代表作是他从幼年开始记录的自传三部曲。
(4)亨伯河口湾(the Humber)位于英格兰北部的东海岸。
(5)“凯思琳·尼·胡里汉”原文为Kathleen ni Houlihan,字面意思是“胡里汉之女凯思琳”,这一爱尔兰神话与民间传说中的老妪形象,后来成为爱尔兰文学与艺术作品里的民族象征。叶芝与格里高列夫人有同名剧作《胡里汉之女凯思琳》。
(6)指的是《胡诌诗》(A Book of Nonsense)的作者爱德华·李尔(Edward Lear,1812—1888)。
(7)原注:史蒂薇·史密斯著,《诗选》(Selected Poems),伦敦:朗曼斯出版社,1962。
(8)理性主义出版者协会(the Rationalist Press Association),1899年由查尔斯·瓦兹(Charles Albert Watts)创办,致力于通过出版事业的发展而实现反宗教神学的目标。
(9)应该是托马斯·克兰麦(Thomas Cranmer,1489—1556),英国脱离罗马教廷进行教会改革后的第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10)《沉思集》(Pansies)是D.H.劳伦斯的诗集,虽然从字面上看是英语里的“三色堇”,但其实是源自法语的“思想”(pens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