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杰曼的融合
贝杰曼先生这部诗体自传首卷本里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段落,(1)描述了他当年在海格特中学(2)读书时,满心以为自己的诗作“已经能与坎贝尔(3)相媲美”:
于是我把自己的诗篇装订成册, 《贝杰曼最佳作品集》,再把它亲手交给 那一位,我听说是,喜欢诗歌的人—— 美国大师,艾略特先生。这幅场景值得找一位十九世纪的叙事题材画家加以描绘,并题名为《婴孩贝杰曼向年轻的艾略特献诗》。因为,姑且不论他们各自在诗界的地位,正是艾略特的一句话,为现代主义诗歌运动拟定了宪章:“依照我们当今文明的存在状态,诗人们身处其间,必然会变得令人费解。”(4)四十年过后,贝杰曼将彻底避开艾略特这句致命话语形成的轻型训诂产业。就像先前的吉卜林和豪斯曼一样,贝杰曼将证明,任何人只要能让人产生感动并铭记在心,就可以与读者大众建立某种直接关联。
反讽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贝杰曼的诗歌(还有同时代W.H.奥登的诗歌)恰恰是艾略特先生预期的那种类型。“我们的文明”,这段文章里继续说道,“能够理解极其多样复杂的情况,这种多样性与复杂性作用于精妙的感觉。它必然能够产生多样而复杂的成果。”结果确实如此!贝杰曼并非只懂得在维多利亚式壁灯架前单膝跪地,并且面对着“serviette”(餐巾纸)这类词汇瑟瑟发抖:尽管他曾在《初恋与最后的恋情》序言里大肆鞭挞我们这个时代,最终却是它的接受者,而不是排斥者。他在表述“亲爱的老英格兰,该死的老英格兰”时,充分体现出雄浑气势、精准措辞与饱满的热情,这种热情不断明灭闪烁于嬉笑暴怒之间。他对过往事物的感觉,使得他每一次观察都瞩目深远。这个时代不仅承认他,而且还尽量采取了一种最不含糊的承认方式:让他成为一位电视名人。
有些人察觉到这种名气的存在,这无疑促成了《钟声召唤》的出版。既然圣诞节就要抵达,那么对于这个行业来说,还有什么比贝杰曼先生的自传更具诱惑力呢?实际上,对于这本书的处理手法(没完没了的预告连载,几乎制造了一出反高潮戏),很难缓解我们的诸多担忧:旧式古董(5),落后的装帧方式(可怕的衬页),还有既严肃又滑稽的章节概要(“难以解释的欲念——试图解释它们”),这些都让人担心贝杰曼是在给美术馆表演剧目。幸运的是情况并非如此。《钟声召唤》共包括九个章节,都是贝杰曼先生先前已经展示给我们的那种怀旧诗句(《苏塞克斯海岸的原罪》)。故作庄重的行人,仿佛徕卡相机拍摄的清晰细节,撷取叙事片段回顾自己少年时期以来的经历,直到迫不得已离开牛津为止。他离开牛津,并不是缘于某种荒唐启示或内心震撼(他记述的材料多半和他的举止风格一样让人感到亲切),而是带着满心欢喜,再次创造对他而言仍旧具备感染力量的事件与环境。作品并未着墨于人物个性。确实,我们在读这首长诗的时候,最初浮现的印象是:贝杰曼虽然富有创意,却不是唯我主义者。毋宁说,他正是那种罕见之才,一位敏感的性格外向者。他感兴趣的不是自己,而是各种体验。在成为自己的过程中,他能够仔细品味这些体验,包括成为自己的体验。他可能会这样写:
一位独生子,自在舒坦地与人分离, 遭到误解,又浑然不似其他男孩。 深沉、忧郁而满心怜惜的我看到了我自己。但他在处理“个人”情境时却表现得异常超然:
……那么,求问上帝,这是什么—— 这温柔、谦卑、不求回报的爱 对碧蒂·沃尔什罕的爱,是什么?是怎样的崇拜之心 让我推迟晚餐时间,再给头顶抹匀 厚厚的安佐拉发胶,只为参加今晚的舞会? 开着塔尔博特-达拉克 (6),坐在真皮座椅里 还有碧蒂姑娘在我身旁!这里的专有名称全部立足于相同情感。我们还发现,在某些场景下,作者的情感原本应该成为关注焦点,结果却时常转化为对于文字细节的关注:
我被未受沾污的橡木刮伤手腕 推开我父亲的沉重身体呯地关上门—— 好像疯子一样奔跑像疯子一样奔跑啊奔跑…… “我自由了!我自由了!”外面的空气温暖 厚重还有薄荷开花的芳香, 甲虫在绵延数英里的低伏草叶上摇摆, 整个灼热的乡野都温柔和善。尽管如此,这首叙事诗的连贯主题却依然高度个性化,它与塞缪尔·巴特勒的诗句并无二致:“我只能偷走我自己的长子权。我偷走了它并遭到严厉惩罚。然而我已经拯救了我灵魂的生机。”贝杰曼先生是独子,他有一位强势的父亲和半残疾的母亲。家里人指望他能承继家族产业,通过阿斯普雷公司和玛宾与韦伯公司来销售珍稀木料、玻璃与白银制作的奢侈品。(7)面对这种安排,他在年轻时以能力不足为借口而含蓄拒绝;等到年长时,则公然予以抗拒。对于一位独生子来说这是很严重的缺陷。贝杰曼先生既没有轻描淡写他父亲的愤怒(“懒骨头,就像我大哥杰克,/烂人、贱人、坑蒙拐骗的势利小人”),也没少表述自己的悔恨之情(“一种负罪感伴随着年月而增长”)。这两种情绪仿佛黯褪的颜色,贯穿于他整个人生。他的借口只有一条,而且从未改变:“我是诗人。这就是我不成材的原因。”
这种态度之下形成的自尊自大,让人难以信服。它只能通过我们今天对贝杰曼的了解而得以诠释。贝杰曼注定要成为寥寥人群里的一员,这批人可以说:“我所是之物让我得以存活。”贝杰曼凭借着本能而执拗的智慧来抵抗一切可能存在的阻碍,以便接触到有利于塑造他特殊本性的各种事物因素。我们目睹这些事物陆续汇入他的诗篇——康沃尔与大海,牛津以及教堂建筑,伦敦和火车站;随后是宗教,伴随着最奇怪的谕示钟声,这钟声在整个叙事过程中召唤着他——它悬挂在榆树枝上,敲钟人则是破败教堂门外一位蓄络腮胡的读书教士;后来,等到了莫德林(8),他那阴郁闷燃的性格终于迸发出炽烈火焰。于是,我们称为“贝杰曼狂热”的奇异趣味发生融合,由此变得清晰可辨。因此,即使这部作品以表面形式的失败而告终(“神学课挂科!”(9)),实际上却是一场胜利。贝杰曼做到了这一点。他已经成为了贝杰曼。
这部叙事长诗的价值无疑会引发激烈争辩。在寒冷刺骨的城垛上,批评界的哨兵们不断意识到九万册《诗集》的幢幢魅影(“要不要用我的长矛刺它?”(10))当他们想到这些印本已经销售一空,而且根本不需要通过拉赞助召开暑期学术研讨会来营造声势,会变得愈发警觉。就目前情况来看,只需要谈一谈它的两点好处就够了。第一,贝杰曼拥有惊人的细节把握能力,无论是视觉还是氛围细节。由于这种能力,他那种平铺直叙、流水账似的无韵诗(甘愿俯就囊括一切事物,甚至有“不要往厕所里扔旧刀片”之语),无论是否做到了妙语连珠,都像约翰·布雷特的《破石者》(Stonebreaker)一样熠熠生辉:
高耸的门厅,楼梯的台阶, 阳光充沛的客厅无比宽敞, 越过烟囱管帽眺望数英里之外 看见带尖顶的圣潘克拉斯 (11)和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隆。或是从作者深刻记忆里积攒的零碎之物:
九月末,七叶树果成熟时, 当波佩林格、济勒贝克和蒙斯 (12)的 五点九英寸炮弹 (13)在轰鸣,巨大的深棕色凹版印刷品, 包括法国人、史密斯-道林和黑格的宽幅照片,搭配着 半磅布鲁克邦德茶,免费发放。 邻居家的儿子刚在伊珀尔战死; 另一个儿子负了伤。《彩虹》杂志 每周三送到——里面有老虎提姆的恶作剧, 还有蓝铃花兔和她的魔术小手套。 (14)这种充满想象力和精准度的记忆召唤,是这篇长诗想要达到的部分目标。它通过卓越的才华得以完成。
第二,贝杰曼先生究竟怎样避开了妄自尊大、吹嘘炫耀、愚蠢、感伤和乏味的陷阱,虽然还是个谜,但他确实一贯如此。为什么我们可以接受他的泰迪熊,却想把塞巴斯蒂安·弗莱特(15)的泰迪熊塞进他喉咙里呢?他是怎么写出这样的诗,却不让我们感到尴尬呢:
可怜的母亲,勇敢地走在草坪上, 她整个身体是巨大的牙痛创伤!她会不会死去? 如果她死去我能否把自己原谅?另外,他如何能够坦承自己顺着社会阶梯一路攀爬到“坎特伯雷方院的休闲套间”(16),而不至于让我们心生疏远?或者是坦承他对哈罗德·阿克顿笔下弗尔班克世界的迷恋(17)(“亲爱的人们,我想冲进田野/用一束百合抽打生肉”),却丝毫不曾给自己招致类似于今天在我们内心里产生的烦躁?毫无疑问,答案就是真诚,一种浑然不觉而又纯粹的真诚。不过这应该得益于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这种真诚,谨慎避开了马尔巴罗的人们(18)无疑会称为“派别”的问题,同时又因为他对自身以外的事物显然更感兴趣,所以不会受污染。我们可能会感到气恼,这本书怎么能如此畅销。可是当我们读完它,就会由衷敬佩这种近乎道德感的圆融妥帖。贝杰曼先生的回忆就像爱伦·坡的摇晃钟摆一样,越来越迫近当前的时光(19),不知这种阅读感觉还能否继续。预想一下后续的情形,会很有意思。
1960
(1)原注:约翰·贝杰曼著,《钟声召唤》(Summoned by Bells),伦敦:约翰·穆雷出版社,1960年。
(2)海格特中学(Highgate School)位于伦敦,创办于1565年。
(3)当是指英国苏格兰诗人托马斯·坎贝尔(Thomas Campbell,1777—1844)。
(4)出自T.S.艾略特著,《随笔选》第三版,伦敦:费伯出版社,1951年,第289页。
(5)可能是指《钟声召唤》初版封面上的三只古钟的图案。
(6)塔尔博特-达拉克(Talbot-Darracq)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的一款汽车名。
(7)阿斯普雷(Aspery)是1781年成立的奢侈品牌公司,玛宾与韦伯则是英国知名的珠宝公司。
(8)即牛津大学的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
(9)贝杰曼在自传里声称是因为没通过神学课考试而没有拿到学位,但事实上他在第三次补考时通过。
(10)《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一场里马西勒斯见到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时对霍拉旭所说的话。
(11)伦敦圣潘克拉斯(St. Pancras)火车站。
(12)一战时英德两军对垒的几处战场,皆在比利时境内。下文提到的霍拉斯·史密斯-道林(1858—1930)和道格拉斯·黑格(1861—1928)皆是当时与法军联合作战的英军将领。伊珀尔则在荷兰境内。
(13)德国在一战时投入使用的sFH(schwere Feldhaubitze)1902加农炮,口径为15厘米(5.9英寸)。
(14)《彩虹》(Rainbow)是英国最早的一批全彩漫画杂志周刊,1914年2月首刊。老虎提姆(Tiger Tim)和蓝铃花兔(Bonnie Bluebell)是其中的两个卡通人物。
(15)伊夫林·沃的小说《重返布莱兹海德》(《故园风雨后》)里的角色,弗莱特的泰迪熊名为“阿洛伊修斯”(Aloysius),即是受贝杰曼的泰迪熊“阿奇巴尔德·奥尔姆斯比-戈尔”(Archibald Ormsby-Gore)的启发。
(16)牛津基督教堂(Christ Church)几个四方院里的一个,设计者为詹姆斯·怀亚特(James Wyatt,1746—1813)。
(17)应该是指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罗纳德·弗尔班克(Arthur A. Ronald Firbank,1886—1926),对阿克顿、萨松和伊夫林·沃等人影响较大。
(18)贝杰曼曾在北牛津与马尔巴罗学院(North Oxford and Malborough College)的预科学校读书。
(19)此处借用了爱伦·坡短篇名作《陷坑与钟摆》(The Pit and the Pendulum)里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