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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真相:何谓浪漫

何谓浪漫

“浪漫”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历史上,它的含义总是暧昧不清。

讽刺的是,在音乐史中,“浪漫”起初是被用来形容古典主义作曲家的。伟大的德国小说家E. T. A.霍夫曼就最先将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并称为“浪漫的音乐家”。在霍夫曼眼中,他们仿佛镜像般的存在,让他看到了自身所在的世界。霍夫曼写道:“器乐音乐是最为浪漫的艺术。它没有具体的题材,因而它的题材,就是无限本身。”只当我们臣服于一件伟大的事物时,才更能领悟到自身的渺小,同时,激起对永恒的更大渴望。在这个意义上,无怪乎最先提出“忠实原作”概念的,正是霍夫曼。这是浪漫主义内含的一道悖论:个人的想象与渴望,反而引致对无上威权的尊崇——20世纪初,它正是这样为法西斯主义所用的。

浪漫一词的由来,有着复杂的源起。最初,它意指西欧通行的“罗曼小说”(Romance),题材或为古老的英雄传说,或为中世纪的骑士列传。所谓“罗曼”,多指此类小说常以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等西欧罗曼语言书写。约1790年间,第一代浪漫主义者施莱格尔首先用“罗曼诗性”(Romantic Poetry)的概念来表述自己的文学立场,并和以希腊文、拉丁文书写的“古典著作”(Classic)作为两种相对立的精神以示区分。在施莱格尔眼中,后者象征着启蒙运动所推崇的理性完美,前者意在唤起个体的创造与想象。

英雄与骑士传说之外,浪漫主义另一题材的滥觞,是大自然。一切自然景观,都是它取之不尽的源泉:想想诸多19世纪文学、美术作品的经典场景——悬崖濒海,雾中凌峰,落日远霞……作为对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的“反应”,早期浪漫主义者对高度理性化、市民化的社会感到绝望。对于他们,回归自然,即是回归孤独与自由。

大自然在这里,也泛指一切久远、永恒之物。这是关键的一点:浪漫的想象,并非凭空杜撰——自然景观、古老传说,无不已是遥远的遗迹。18世纪版画家皮拉内西初到罗马时,便被那里遍布的残垣断壁所震撼:“这些废墟所给予我的精神想象,是那些精确的描绘所远远无法企及的。”——借诺瓦利斯的话总结:“在距离中,一切皆浪漫。”在那些时刻,观者所凝视的已非眼前的景象,而是心中某个永恒的想象。只当某种想象绵延久远,我们的渴望才有了深意,如此,想象与被想象之间才会产生更大的张力、激起更大的渴望。

以上这些,到底说明了什么?

说明浪漫主义是回溯性的。它的凝视不在当下,不在未来,只朝向过去。一如拜伦在《哀希腊》中对古希腊的无限追缅;一如诺瓦利斯对中世纪“黄金国”的憧憬,源自令其魂牵梦绕的中世纪;一如瓦格纳与勃拉姆斯对贝多芬的致敬。如果没有贝多芬对形式的苛求,就不会有勃拉姆斯的四重奏、交响曲;如果没有他作品中随处充斥着的“整体性”,也不会唤起瓦格纳对“整体艺术”的炙烈想象。

但问题来了:贝多芬对19世纪音乐的大面积笼罩,只始于瓦格纳、勃拉姆斯之后。在第一代浪漫主义者中,舒伯特的个别作品除外,我们少有见到那位巨人的“阴影”:他们无不景仰其人,但他们自己的创作不仅没有那样的形式主义,也鲜有对“整体性”的执着。相反,第一代浪漫作曲家更喜欢那些碎片式的短小体裁;瓦格纳之后开始的,那种对宏大叙事情有独钟的思潮,近乎不见于浪漫早期。这是为何?

我几乎想说:因为浪漫,本就不是一个主义。如“主义”指向一套固定的话语或理论体系,那么所谓浪漫,仅仅是一段距离,一道道回溯的目光。齐泽克曾写道:“如果说古典主义唤起的是曾拥有过的东西,那么浪漫主义试图唤起的,则是那些本就不曾有过的。”齐泽克一针见血。是的,浪漫的本质就是失落。不仅那些想象之物不会被真正拥有,甚至连那个想象自身,就已是破碎了的。

“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历史又何尝不是如此?在凝视着它的道道目光中,被分割成无数不同的侧面。如施莱格尔所言:“许多古老的事物已成碎片,许多当下的事物正生于碎片中。”倘若古典是一座美轮美奂的花瓶,那浪漫就是它的碎片——一座花瓶的形状、色彩、雕工、图案,皆以它们各自的“功能”服务于那个整体:这就是古典的理念。而当它已然碎时,其中的每一片便成了一个新的存在:不再作为整体的一部分,也不再具备整体所赐予它的功能,成为一片片独立、散落着的美。而后有人将其中的一片拾起,凝视、感受它的破碎,并在脑中拼凑出那个久远、完整的曾经。然而,正是碎片能激发出整体所不能激发的更广阔的思绪、更深远的情怀。人只能在这当中反思自身的处境,感叹自我的失落:这便是失落的浪漫主义。这才是真正的浪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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