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塔木德》中,殖民定居的犹太复国主义借用了术语“以色列地”,但对于犹太律法分配给它的边界不太满意。如前面指出的,将圣地圈起来的线很短,只是从阿卡到阿什克伦。而且,从民族祖国的角度看,这些边界围起来的土地不够连续。对传统上指称从巴比伦“归来”的“流亡者”的奥雷·巴维尔(Olei Bavel)来说,以色列地不包括加沙、贝特谢安、特兹马、恺撒里亚及其他一些地方。与宗教律法实体的边界相比,神圣应许之地则诱人得多,拥有演变为大犹太国的巨大潜力,是一块配得上其名的领土,和20世纪初欧洲殖民地的广阔地域相称。
《创世记》写道:“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15:18)。《圣经》第一部书的作者们极可能来自巴比伦;以这种方式,他们把自己原来所在土地的一部分包括在神圣的应许之地中。有趣的是,做区分的线是自然边界,比如河流。由于不同的《圣经》文本由怀着不同领土想象的不同作者写成,那里还存在着别的边界线。《民数记》中,上帝许给摩西的是略逊一些的边界:从埃及河(Wadi El-Arish,阿里什河谷)经今天的内格夫沙漠到死海,到今天的安曼,由此经一条曲线,到大马士革盆地的德鲁兹山,接着向北,到现在的黎巴嫩城市提尔。确认这些地点往往很不容易,试着追踪《民数记》34:3—12节的地名就知道了。在《约书亚记》中,我们再次读到更为慷慨的前景:“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我都照着我应许摩西的话赐给你们了。从旷野和这黎巴嫩,直到幼发拉底大河,赫人的全地,又到大海日落之处,都要作你们的境界。”(1:3—4)想象的大卫和所罗门王国与应许之地近乎相应,一直延伸到美索不达米亚。(《诗篇》60:2)[1]
19世纪中叶,当海因里希·格拉茨(Heinrich Graetz)写作第一部原初民族主义史时,他在人民(people)一词的现代意义上发明了犹太人民的用法,将这人民的诞生置于一个奇异的神秘中东土地中:“这块土地是迦南,今天叫巴勒斯坦,位于地中海海岸,南部与腓尼基交界。”[2]关于边界,这位先驱学者含糊地未加界定。进入20世纪之际,在那些每年参加犹太复国主义大会的人们中间,这种状况持续了一段时间。第一批定居者是锡安热爱者,他们对自己神圣土地的范围也不明了。
与此同时,1883年,在出版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地之书》(Book of the Land of Israel)中,新希伯来语的发明者埃利泽·本-耶胡达根据“摩西五经的边界”想象他的新圣地,从阿里什河谷到西顿,从西顿到赫尔蒙山,在东部从东经52度到55度,总面积约33.6平方公里。[3]1897年,第一位务实的犹太复国主义者(practical Zionist)以色列·贝坎德画了一幅以色列地地图,向北远至阿卡,向东到叙利亚沙漠,向南到埃及河;他宣布,“约旦河将以色列地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部分”。后来,这个时期的大多数定居者赞同他的看法。[4]根据早期犹太复国主义教师协会编制的地理教学大纲所制作的用于祖国研究的实验模型,依据的就是那些大方的边界。其刻画的土地既大又宽,完整的约旦河汹涌奔流在它的中部。[5]1918年,在划定以色列地边界时,犹太复国主义积极分子又向前走了一步;这次是以较科学的方式做的,因为大卫·本-古里安和伊萨克·本-兹维决定,要“适度地和理性地”标出他们国家的边界。不出所料,它跟小小的巴勒斯坦的边界并不一致。
在未来以色列国的创建者和他的同学看来,太过广袤的、《圣经》许诺的边界站不住脚,《塔木德》诫命中的边界又太狭窄,不适合自然的以色列国,不能满足一个大国的需求。两位作者认为,可欲求的以色列地边界必须客观地划定,要符合自然的、文化的、经济的、人种的考虑:
西边是地中海……北部是提尔和西顿之间的利塔尼河……南边是斜着穿过拉非亚和亚喀巴的纬度线,东部是叙利亚沙漠。以色列国东部边界不应画得很精确……随着沙漠的破坏性影响的降低……这块土地的东部边界将向东移,以色列国的面积将会扩大。[6]
换言之,以色列地无疑包括了约旦河东岸,直到大马士革和以后划给伊拉克的部分,以及阿里什地区,虽然根据两位作者的看法,阿里什在“土耳其巴勒斯坦”之外。这里重要的是须注意一个事实,即约旦河两岸组成了不可分割的自然实体。两位作者宣称,这些边界既不是意识形态的,也不是最大化的,而是更加现实的,更有可能容纳汇集来的犹太人民的边界。
那个时候,一方面,本-古里安和本-兹维都是社会主义革命者,并且在政治生涯的这一早期阶段,他们都不怎么关注外交。另一方面,在表达对他们寻求建立的犹太国家如何划界的看法时,两位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领袖颇多顾虑,极其小心。不管怎样,两位“左翼人士”草绘的边界其实恰在形成中的民族共识里。本-古里安和本-兹维写作此书的同年,哈伊姆·韦兹曼(Chaim Weizmann)给妻子写了封私信,表达了对在约旦河两岸建立犹太国的支持,在他看来国家的面积应达到6万平方公里,应包括并能控制河源;他相信,只有这样,国家才能维持巴勒斯坦犹太社区的经济生存。[7]
1919年,犹太复国主义者向国际联盟提交了备忘录,其领土要求基本符合本-古里安和本-兹维一年前提议的边界。这里所展望的犹太土地也包括外约旦,不过只到希贾兹铁路,即从大马士革到安曼的延伸线。[8]在犹太复国主义行动委员会的一次秘密会议上,韦兹曼受到批评,因为他同意这些“狭窄的”边界,这位次年成为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主席的领袖回答道:
备忘录所提议的边界给了我们足够的空间。我们先将把边界内的空间填满吧。还需要一个世代,犹太定居运动才能到达希贾兹铁路。一旦我们到了,我们就能跨过它。[9]
1937年,以色列地理学之父塞缪尔·克莱恩(Samuel Klein)写了部重要的书《犹太与普通文献中的以色列地研究史》;制图时,他惊讶地看到,《圣经》表现出与“划分圣地边界时同样的科学精确性”。对他和读者来说,迦南地很明显只是“西部以色列地”[10],而几乎所有以色列国后来的地理学家都接受这种评估。的确,在2000年,特拉维夫大学的一位资深边界专家仍很自在地使用这一“科学”术语,视之为完全专业的地理术语,而不是不必要的语言政治学表达。[11]
至少从19世纪末到1967年的六日战争,犹太复国主义传统中使用的术语“以色列地”一直包括约旦河东岸和戈兰高地——今天,认识到这一点的以色列读者必会很惊奇。复国主义传统背后的逻辑不复杂,本-古里安极其简练地做了解释:
即便犹太复国主义者也不时地发出声音,说外约旦不是以色列地;这种观点完全缺乏对这个国家自然史的知识。众所周知,在征服约旦河西部之前,希伯来人就控制了约旦河东部。[12]
按照《圣经》的神话,以色列的两个半部落住在约旦河东,大卫和所罗门仍统治着他们。因此,从犹太史的视角看,这个地区的重要性不比河西差,更不用说巴勒斯坦-迦南的沿海低地了;我们知道,古代以色列的孩子对那些低地没什么兴趣。经济上的考虑也提出了要求,希望控制约旦河两岸的水源。
在犹太民族主义领土想象的早期阶段,约旦河不是划分边界的单位,而是连接一整块土地的两个部分的水道。因此,在所有犹太复国主义学术与政治文献中,通用的术语是“以色列地西部”和“以色列地东部”,而“以色列全地”是包括二者的单一地理实体。在此语境下,从这块土地任何部分撤离都被看作痛苦的民族妥协。
事实上,虽说主要的殖民活动发生在相对更绿色、更肥沃的以色列地西部,但也有一些人去了约旦河东,特别是其北部地区。从本书前一章提到的首位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劳伦斯·奥利芬,到另一位活跃的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查尔斯·华伦(Charles Warren),再到爱德蒙·德·罗斯柴尔德男爵,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人甚至优先考虑去约旦河那一边进行殖民活动。在男爵购买的土地中,1/5位于河东;那里的土地更便宜,更容易获取,那里的人口不那么稠密,国外的拓殖不那么引人注目。1888年,在加利利海东部,一个名为犹大之子的开拓群体建成了临时定居点,1891年又有定居德鲁兹山东部土地的尝试。各种协会都去那边买地,首先是戈兰高地南部、约旦河东北部。只是到了1920年,高地被划出英国统治范围之外后,定居那里的工作才停下来。1922年,英国委任政府将外约旦分出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阵营极感沮丧。如今,犹太民族家园不再包括河东地区,这一事实令人强烈不满,但没能消除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大国的领土欲望。他们的普遍估计是:分割是暂时的,最终会被撤销。1927年,在亚姆克河流入约旦河的纳哈拉伊(Naharayim),建立了一个大型发电站,紧挨着它也出现了犹太定居点。20世纪20年代,在以色列全地进行犹太殖民活动的希望没有消失。[13]
圣经式大国梦引来了1929年暴力冲突的强力一击,并因1936年阿拉伯起义的爆发再遭重创。面对巴勒斯坦本地人口的大规模反抗,英国政府任命了皮尔委员会,去调查暴力根源,提出应对措施。1937年,尽管犹太复国主义者花大力气进行了游说,委员会仍得出了不合其意的结论,认为巴勒斯坦必须分开。[14]
经过1922年“让出以色列地东部”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认为,再失去“以色列地西部”的一大部分是不可容忍的。在巴勒斯坦犹太社区,声名显赫的知识分子们立即发出了反对的声音。不赞成分开的重要政治人物和派别中,人们看到了梅纳赫姆·乌西斯金、泽夫·亚伯廷斯基、伯尔·卡茨内尔森(Berl Katznelson)、伊萨克·塔本金(Yitzhak Tabenkin)、犹太复国主义左翼及宗教犹太复国主义者。更为实用主义的领袖有大卫·本-古里安、哈伊姆·韦兹曼等,他们不仅赞成皮尔方案,还成功说服了第二十届犹太复国主义会议,让它半心半意地接受了这个计划——主要是因为当时欧洲犹太人面临的艰难状况。[15]
他们的逻辑类似于乌干达辩论时赫茨尔的理由,认为其时其地获得一个小犹太国,胜过拿已经通过殖民活动得到的东西冒险。另外,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没有多少选择余地。在民族事业的这个阶段,它只有密切地与英国统治者进行军事和外交合作,才能击退和压制当地人的反抗;后者的反抗已持续了三年,同时针对外国殖民势力和稳步扩大的犹太复国主义殖民社区。
当然,这不意味着分立的支持者放弃了梦想,不再追求掌握整个以色列地。当被问及没有包括进犹太控制区的土地时,哈伊姆·韦兹曼以其独特的幽默指出,它们哪儿也去不了。第二十届会议后不久,时任犹太事务局执行主席的本-古里安告诉英国媒体:“争论的内容不是赞成或反对以色列地的不可分割性。没有犹太复国主义者能放弃以色列地哪怕最小的一块。辩论是有关两条路线的:哪一条能更快地实现共同目标。”[16]
综合考察1937年的情势,如同10年后对于联合国分治方案的判断,与占有全部以色列地的长期神话目标相比,实现具有主权的犹太多数的可能性更具诱惑力。在20世纪30年代末期,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主流派的领袖发出了严厉的警告,并已得出结论,那个时候最好“不要谈论地图”。不过,土地神话依旧指导着犹太复国主义政治,直到1967年仍未被替换。限制这一历史目标的还有另一种同样具有提升士气作用的重要考虑:建设生活在自己主权国家中的“族群”民族,以免被本地的庞大人口所同化或整合。起初,相比朝向西方的大规模移民,移民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少得可怜。面对之后欧洲犹太人的大难,犹太复国主义的领土热暂时冷却下来,其领导学会了更为平衡的政治。
因此在本质上,他们接受狭窄边界的意愿是实用主义的灵活战术的产物,是基本的“民族中心”政策的一种功能。从一开始,“多一杜纳姆[17],多一头山羊”的殖民原则就引领着犹太复国主义的土地征服,灵活的外交策略不过是对它的老于世故的政治解读。从一开始,制造占有土地的既成事实就是犹太复国主义政策的指导原则,一直延续至今。
在19世纪末的起步阶段,殖民活动进展迟缓。[18]它在土地救赎这样一幅鼓动性的、无所不至的意象下实施,其实是一桩谨慎的、精于计算的、多方面的事业。就像“以色列地”概念,犹太人只能“上升”(oleh)而不是移民到这里,“土地救赎”也是犹太复国主义思潮中的关键概念,指称土地的购置和最初耕作只能用这个神话式的术语。在犹太传统中,“救赎”(redemption)指拯救(salvation)和重生、清洁和净化,指从敌人手中解放俘虏。这三层含义为新移民的精神需求注入了力量,将他们超拔于简单的土地耕作者之上。毕竟,哪怕是异常贫困,那些小资产阶级也不愿变成农民。不,在先辈们流散大约1900年后,他们是来救赎已被废弃的荒凉土地的。
从19世纪80年代起,抵达巴勒斯坦的移民-定居者有传统犹太人,有笃信那个时期盛行于俄国的激进平民主义的青年男女。两个群体都常援引“救赎”一词,援用环绕着这个词的氛围。到80年代末,一个名为“锡安救赎者”的小团体成立了,而锡安热爱者的“1887年方案”宣称:“救赎这个国家的实质是购买土地(karka),将它从异邦人手中救赎。”[19]
在随后的移民潮中,这个词越来越深入人心,尤其是在年轻的理想主义者中。农奴的救赎是俄国平民主义浪漫想象的典型特征,犹太复国主义用土地救赎替换了它。对于“先锋们”来说,土地成为一种神秘的乃至性渴望的核心所在。[20]由此,在隐喻的意义上,土地被想象为空的,久久期待着救赎它的先锋们到来。时时处处的荒凉土地意象与救赎过程密切结合起来。荒芜意指特殊的、广阔的处女地环境,急切地盼着被伊休夫亦即有组织的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社区穿透,被施予生命的精华。按照这种观念,直到先锋们进入的历史性时刻以前,废弃的阴郁土地上有的只是沙漠和沼泽。[21]即便“外国”农民住在犹太地区,他们也不怎么可能让荒地开花,因为他们本质上是狭隘的和落后的。他们也不真爱这片土地,因为只有犹太复国主义者才有这种能力。
对所有犹太复国主义领袖和绝大部分犹太复国主义知识分子而言,与外国土地的征服者相比,将自己想象为一直属于他们的以色列地的拯救者更为便当。阿伦·大卫·格登(Aaron David Gordon)是犹太复国主义劳工运动的重要思想家,1912年,他清楚地定义了这个仍在形成中的神话:
我们来以色列地干什么?救赎(这里,在广义或狭义上用这个词没什么区别)和复兴民族。不过,这不是两个不同的目标,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不复兴民族,这片土地得不到救赎,不救赎土地,民族也不能复兴。从民族角度说,如果土地不是由犹太人来耕作,花钱买地不能成就救赎。[22]
从1905年起,新一代社会主义移民再次强调了劳动本身的救赎价值。在埃德蒙·德·罗斯柴尔德支持的殖民地居民那里,在其他一些犹太定居者那里,一种常见做法是普遍雇佣非犹太短工,新的重心也是对此的间接批判。如今,在定居事业中,犹太复国主义对雇佣短工做法的批评成为共识的一部分,而且,这里或许隐藏着它成功的秘密:救赎不能通过使用阿拉伯劳工实现。
现代时期,殖民活动有着多种不同的领土控制类型。很久以前,学者们区分了欧洲殖民活动的几种类型:征服者用军队占领的殖民地,如印度和大部分非洲地区;定居者和当地人混合的殖民地,如拉丁美洲;种植园殖民地,如美国南部、南非、阿尔及利亚、肯尼亚;纯“族群”殖民地,如美国北部的清教徒、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英国人。当然,这些都是极端类型,现实中,种种形式不是那么绝对,存在许多中间事例。[23]
起初,19世纪80年代的犹太殖民活动属于种植园式和纯粹模式的混合。希伯来语的莫沙瓦(moshavot)意为“殖民地”,巴勒斯坦的第一批定居点就叫这个名字;一开始,莫沙瓦不愿跟本地人融合,但很快不得不依靠他们,范围也越来越大。那个时候,欧洲人在阿尔及利亚的殖民活动已经开始,某种意义上,犹太复国主义的定居过程和它的各个阶段相似。正因为这样,罗斯柴尔德男爵能够相对容易地推进其计划:虽然他提供的财政援助最初维持了犹太定居点的生存,但后来,他为注资加上了效率和生产力条件,迫使它们赢利。这些措施使一些农业拓殖依赖更便宜的劳动力,而这样的工作只有“本地人”合适来做,“先锋们”无法跟他们竞争。其结果是,相当数量的定居者被迫离开巴勒斯坦,移民西方国家。
问题的最后解决靠的是新一波激进的年轻移民,他们其实是1905年俄国革命的离心力甩出来的激进圈子中的一部分。在这波移民活动进行期间,人们理解的土地救赎是它需要跟劳动征服结合起来,这导致了纯粹殖民地模式的出现。其中,一方面是基于族群中心主义神话,另一方面,它是促进殖民活动发展的基本经济要求。
社会学家格肖恩·夏弗尔(Gershon Shafir)出生于以色列,在美国生活和工作;对于这种原创型新定居方式的特点,他是做出实质分析和详尽清晰探讨的第一人。[24]除了移民从俄国革命风潮中带来的公社-集体主义精神外,19世纪下半叶深植于德国的普鲁士模式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帝国政府不高兴看到说德语的农民移居城市和美国,想阻止波兰农民逐渐取代他们的趋势,开始资助“更具日耳曼特征”的土地耕作者去族群“受到威胁”地区的定居点。
德国犹太社会学家弗朗兹·奥本海默(Franz Oppenheimer)学习了这一历史经验。在于1910年访问巴勒斯坦后,他看到“新犹太主人翁种族”出现在圣地,能够咄咄逼人地对待阿拉伯人,很受这种热情的感染。[25]鉴于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缺乏德国统治者的手段,他向犹太复国主义的同事们推荐,采纳民族公社的定居模式,他认为对于横行全世界的资本主义矛盾,这是一种全面的解决方略。
这个时期,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基本没什么进展,因此,奥本海默的先锋民族-合作方案受到热烈欢迎。虽然开始有一些挫折和失利,但这种做法慢慢进入了开拓定居框架,后来以“基布兹运动”闻名。作为土地救赎的最高成就,基布兹不仅仅是平等派理想主义的产物:年轻的定居者从俄国带来了这种理想主义,使之成为努力工作和牺牲精神的心理支撑。基布兹还是两种本地经济需求的历史产物:创造在劳动力市场具有竞争力的生产部门,即不比阿拉伯劳力贵;对土地集体定居的需求,因为基于核心家庭的定居方式极难维持——当地人口相对密集,通常持有敌意。
奥本海默模式奏效了。从一开始,基布兹土地就不是私人的,而是属于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犹太民族基金会(Keren Kayemeth le-Israel)的,所以是“民族”资产。它不能出售,而且只能租给犹太人。1908年,作为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代理机构,巴勒斯坦办公室在雅法设立,开始以实体身份负责绝大部分土地的购买。聪明练达的阿瑟·鲁平(Arthur Ruppin)受命担任这个新机构的领导;在“民族”土地资产的增长方面,他做的比其他任何犹太复国主义领袖都多。[26]
基布兹人员一向由犹太人口中的少数精英构成。“一战”后,尤其在以色列地希伯来总工会(Histadrut,希斯他助)于1920年成立后,基布兹成了年轻的定居社会的排头兵。作为最有活力的土地救赎者,基布兹赢得并维持了数十年的支配地位,甚至到以色列国成立后也一样,而且在边境地区担当军事堡垒的安全角色也加强了它的精英地位。直到1967年前,这个国家的诸多犹太政治、文化、军事领袖出自基布兹,老练地维护着这一运动的成就。不过,完成其历史作用后,这种形式的定居点被扫进了历史垃圾堆。1967年后,新成立的定居点奠基于不同的意识形态,并受到政府的财政资助。
我们要记住,不仅为犹太民族购买的土地不能转归非犹太人所有,坚持平等主义生活方式的基布兹也不接纳当地人。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阿拉伯人都不能加入基布兹。后来,在偶尔有女性基布兹成员想和某位巴勒斯坦裔以色列人共同生活时,通常,她必须离开这个先锋集体。[27]由此,借助它的排外做法,借助它整个社会道德模范的角色,在维护纯粹定居者社会方面,犹太复国主义的公社社会主义成为最有效的机制之一。
犹太复国主义的劳动力市场希望排除阿拉伯人,这一斗争不止于合作生产集体的创立。无论乡村的还是城镇的,所有其他定居点都只是为犹太人而建。除了目的明确的隔离政治,在“希伯来劳力”的旗帜下,一场浩大的政治/意识形态战役也在犹太复国主义社区的所有生产部门展开。一切生产单位的雇主都承受了强大的压力,任何情况下不得雇佣阿拉伯人。就在德国宣传部门号召将犹太人解职、关闭犹太商店(Juden raus!)的同一年,委任统治的巴勒斯坦成为进行全面公开的犹太复国主义战役的场地,目标针对同当地人的所有经济互动。在两个地方,战役效果都超出了预料。到大批新移民于20世纪30年代抵达巴勒斯坦时,两个几乎完全分开的市场经济出现了,一个是犹太人的,一个是阿拉伯人的。[28]
大部分斗争是总工会希斯他助进行的;这个组织原只是为犹太人设立的,1966年,它向巴勒斯坦裔以色列人开放了。希斯他助不只是个工人联合会,而是个包容一切的框架结构:建立和维持各类实业,指导公共工程,提供医疗和银行服务,以及别的一些功能。它还以工人协会之名(Hevrat ha-Ovdim)为人所知。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它一直是犹太复国主义左翼的权力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了某种国中之国。
我们要记住,不管是劳工联合会还是政治左派,左翼的出现过程都不同于欧洲左派,亦即,不是经由资本与劳动力的斗争产生的。它诞生于“土地征服”和建设纯粹民族殖民地的需要。因此,在犹太复国主义社区和后来的以色列,有着广泛工人阶级基础的社会民主运动从未出现。犹太复国主义左翼一向奉行纯粹群内道德,所以能够一直毫不踌躇地认同《圣经》道德观。事实上,犹太复国主义左翼从来不曾深扎于普世主义传统,并且由于这个原因,到20世纪末失去统治地位时,它迅速丢掉了所有社会平等的价值观。
犹太复国主义殖民活动经历的是一场独特的进程:其实施者是民族运动,没有一开始在政治和经济上依赖某个帝国主义祖国。[29]到1918年,在没有当地政权帮助的情况下,有时在它们反对的情况下,犹太复国主义争取到了圣地中的立足点。虽然英国委任统治提供了政治与军事保护伞,促进和掩护了犹太复国主义社区在巴勒斯坦的扩张,但这把伞有很大的局限。就犹太复国主义拓殖的主要动力来说,它也不同于其他殖民活动,因为经济收益不是首要诱因。巴勒斯坦土地很贵,而且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买得越多,土地价格升得越高。此外,与别的定居事业相比,购买土地的难处也很独特。一些土地在阿拉伯语中称作木沙(musha),并不真的是私人财产,而是由整个村庄一起耕作的。可供购置的土地绝大部分是大地产,拥有者是住在别处的权贵,买下它们需要赶走一直在土地上劳作和生活的佃农。这正是实际发生的事,如伊萨克·爱泼斯坦1907年的文章生动描述的那样;他警告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剥夺佃农土地的做法隐含着危险。
从1882年到1947年,与世界上其他地方相比,巴勒斯坦缓慢发生的农业改革有着同样的整体效果,即土地所有权从少数人转到多数人手里。不过在巴勒斯坦,土地权的流动是从本地人转到定居社区那里。以此为基础,到1947年,巴勒斯坦有了291个兴旺的犹太农业定居点。只是,我们必须记住,1937年前,在委任统治的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机构仅购买了所有可耕地中的5%,绝大部分位于沿海平原和内地山谷。1947年11月,联合国正式批准分治,此时,犹太人拥有的土地只占这个国家的11%,只占可耕地的7%。
联合国通过分治决议前夕,大卫·本-古里安在个人日记里写道:
在一个、一些或可能是全部阿拉伯国家的帮助下,阿拉伯世界、以色列地的阿拉伯人也许会攻击伊休夫……我们必须……保卫伊休夫和定居点,征服整个或大部分圣地并占领下去,直到达成正式的政治解决方案。[30]
在这个问题上,与1948年后的现实相比,这位实用主义政治家的远见更适合于1967年后。虽然如此,20世纪40年代末的战争和此背景下形成的以色列土地政策彻底改变了这个国家的土地占有关系。
[1] 关于这一主题,参见摩西·布劳俄(Moshe Brawer):《以色列边界:过去、现在与未来》(Israel’s Boundaries:Past,Present and Future),特拉维夫:亚夫内出版社,希伯来语,1988年,第41—51页。
[2] 《犹太史》(History of the Jews),第1卷(1855年),特拉维夫:耶斯里尔出版社,希伯来语,1955年,第5页。
[3] 埃利泽·本-耶胡达:《以色列地之书》,耶路撒冷:萨洛蒙出版社,希伯来语,1883年,第1—2页。
[4] 引自约拉姆·巴尔-加尔(Yoram Bar-Gal):《百年犹太复国主义教育中的祖国和地理》(Moledet and Geography in One Hundred Years of Zionist Education),特拉维夫:阿莫韦德出版社,希伯来语,1993年,第126页。
[5] 《百年犹太复国主义教育中的祖国和地理》,第34页。
[6] 大卫·本-古里安和伊萨克·本-兹维:《过去与未来的以色列地》(The Land of Israel in the Past and in the Future),耶路撒冷:本-兹维研究所,希伯来语,1980年,第46页。在多年后写的《回忆录》中,本-古里安解释道:“《塞克斯-皮克协定》将外约旦北部地区分配给了法国;但在所有时期,它都是以色列地的内在组成部分……随着以色列地犹太人口的增长,他们与来自外约旦粮食的关联将会更加紧密。”《回忆录》,第1卷,特拉维夫:阿莫韦德出版社,希伯来语,1977年,第164—165页。
[7] 信的日期是1918年6月17日,引自埃利泽·普尼·吉尔(Eliezer Pney Gil):《以色列地边界的概念》(“Conceptions of Borders of Eretz Israel”),硕士论文,特拉维夫大学,希伯来语,1983年,第7页。
[8] 伊萨克·加努尔(Itzhak Galnoor):《巴勒斯坦的分割: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决定性时刻》(The Partition of Palestine:Decision Crossroads in the Zionist Movement),阿尔巴尼:萨尼出版社,1995年,第37—39页。1921年,在以色列地快运公司(Express Company)订购的一本旅游册中,希贾兹铁路已显示为犹太土地的自然边界。见耶沙亚胡·佩雷斯:《以色列地和它的南部秘密》(The Land of Israel and Its Southern Secret),耶路撒冷、柏林、维也纳:赫茨尔出版社,希伯来语,1921年,第19页。
[9] 引自依加尔·埃拉姆(Yigal Eilam):《政治史,1918—1922年》(“Political History,1918–1922”),收录于摩西·利萨克(Moshe Lissak)主编:《第一次阿利亚以来以色列地的犹太伊休夫史》(The History of the Jewish Yishuv in Eretz Israel since the First Aliyah),第1卷,耶路撒冷:比亚利克出版社,希伯来语,1993年,第161页。
[10] 塞缪尔·克莱恩:《犹太与普通文献中的以色列地研究史》(The History of the Study of the Land of Israel in the Jewish and General Literature),耶路撒冷:比亚利克出版社,希伯来语,1973年,第3页。另见A.J.布劳俄(A.J.Brawer):《圣地:以色列地研究之书》(The Land:A Book to Study the Land of Israel),特拉维夫:德维尔出版社,希伯来语,1927年,第4页。
[11] 吉迪恩·比格尔:《有着许多边界的土地:划分巴勒斯坦-以色列地新边界的第一个百年,1840—1947年》(Land of Many Boundaries:The First Hundred Years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New Boundaries of Palestine-Eretz Israel,1840–1947),塞得伯克:本-古里安大学出版社,希伯来语,2001年,第15页。
[12] 大卫·本-古里安:《我们土地的边界》(“The Borders of Our Land”),1918年,收录于《我们和我们的邻居》(We and Our Neighbors),第41页。甚至到1967年后,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法律学者本雅明·阿克金(Benjamin Akzin)依然断言:“我们让出了以色列地东部,尽管我们有权占有。”《流散者的权力》(Tfutzot Hagolah),希伯来语,1975年,第27页。
[13] 有关对约旦河东实施的所有殖民活动的全面记述,以及相伴而生的领土梦想,参见兹维·伊兰(Zvi Ilan):《外约旦的犹太定居尝试,1871—1947年》(Attempts at Jewish Settlement in TransJordan,1871–1947),耶路撒冷:本-兹维研究所,希伯来语,1948年。
[14] 根据巴勒斯坦皇家委员会报告全文,建立犹太国和阿拉伯国需要进行人口交换,需要离开自己家的有22.5万名阿拉伯人和仅仅1250名犹太人。
[15] 关于同意和反对这个方案的争论,参见西缪尔·多单(Shmuel Dothan)的细致考察《委任统治时期的以色列地分立:犹太论战》(The Partition of Eretz-Israel in the Mandatory Period:The Jewish Controversy),耶路撒冷:本-兹维研究所,希伯来语,1979年。
[16] 引自克里斯托弗·塞克斯(Christopher Sykes):《通向以色列的十字路口:从贝尔福到贝文的巴勒斯坦》(Crossroads to Israel:Palestine from Balfour to Bevin),伦敦:新英国文库,1967年,第212页。1938年6月7日,在犹太事务局执行委员会会议上,本-古里安明白地说,他倾向于最终废弃分立,扩展到全部以色列地——当然,以“阿拉伯-犹太的谅解”为基础。参见会议记录摘要,埃弗莱姆·卡什(Efraim Karsh):《编织以色列史:新历史学家》(Fabricating Israeli History:The New Historians),伦敦:弗兰卡斯出版社,1997年,第44页。
[17] 杜纳姆(Dunam),以色列的地积单位,1杜纳姆等于1000平方米。——译者注
[18] 19世纪90年代中期,巴勒斯坦的犹太定居者为2000人,比同期1400人的圣殿骑士团开拓者多不上太多。兰·阿隆索恩(Ran Aaronsohn):《以色列地第一次新犹太定居潮的幅度和特征(1882—1890年)》[“The Scope and Character of the First Wave of New Jewish Settlement in Eretz-Israel(1882–1890)”],收录于耶胡沙·本-阿里、约西·本-阿奇、哈伊姆·格伦主编:《以色列地定居活动的历史-地理研究》(Historical-Geographical Studies in the Settlement of Eretz Israel),耶路撒冷:本-兹维研究所,希伯来语,1987年,第9—10页。
[19] 引自西缪尔·阿尔茂格:《犹太复国主义修辞中的救赎》(“Redemption in Zionist Rhetoric”),收录于鲁斯·卡尔克(Ruth Kark)主编:《以色列地的救赎:意识形态与实践》(Redemption of the Land of Eretz Israel:Ideology and Practice),耶路撒冷:本-兹维研究所,希伯来语,1990年,第16页。
[20] 参见鲁斯·卡克:《传统文化及以色列地的土地和土地救赎观念》(“Land and the Idea of Land Redemption in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in The Land of Israel”),见《卡尔卡》(Karka),希伯来语,1989年,第22—35页。另见伯阿兹·纽曼(Boaz Neumann):《早期犹太复国主义中的土地和欲望》(Land and Desire in Early Zionism),特拉维夫:阿莫韦德出版社,希伯来语,2009年。
[21] 关于犹太复国主义概念中的荒野角色和它与沙漠的联系,参见亚尔·泽鲁巴维尔(Yael Zerubavel):《希伯来文化中作为神秘空间和记忆之处的沙漠》[“The Desert As a Mythical Space and Site of Memory in Hebrew Culture”],收录于摩西·伊德尔(M.Idel)和格伦瓦尔德(I.Grunwald)主编:《犹太文化中的神话》(Myths in Jewish Culture),耶路撒冷:扎曼夏扎出版社,希伯来语,2004年,第227—232页。
[22] A.D.格登:《书信作品集》(Letters and Writings),耶路撒冷:哈次尼特出版社,希伯来语,1954年,第51页。
[23] 更多论述请参见大卫·肯尼思·菲尔德豪斯(David Kenneth Fieldhouse):《殖民帝国:对18世纪的比较考察》(The Colonial Empires:A Comparative Survey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伦敦:麦克米兰出版社,1982年。
[24] 格肖恩·夏弗尔:《土地、劳工和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的起源,1882—1914年》(Land,Labor and the Origins of the Israeli-Palestinian Conflict,188-1914),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年。
[25] 阿尔茂格:《犹太复国主义修辞中的救赎》(“Redemption in Zionist Rhetoric”),第29页。
[26] 参见鲁平在1924年的文章《团体》(“Ha-Kvusta”)中对基布兹观念的描述,见《以色列地建设30年》(Thirty Years of Building Eretz Israel),耶路撒冷:肖肯出版社,1937年,第121—129页。英语版见阿瑟·鲁平:《巴勒斯坦30年:建设犹太民族家园过程中的演讲和文章》(Three Decades of Palestine:Speeches and Papers on the Upbuilding of the Jewish National Home),康涅狄格州西点市:绿林出版社,1936年。
[27] 青年卫士的基布兹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支持犹太人占据多数的双民族国家,然而,它也不愿接受阿拉伯成员。
[28] 上面的话所做的比较只能应用于20世纪30年代族群中心主义的隔离政治,绝不能理解为暗示着40年代纳粹灭绝行动与犹太复国主义定居事业的类似;后者在过去、现在都没有一丝一毫灭掉对方的想法。有关20年代已经形成的“希伯来劳工”(avoda ivrit)的观念和实践,参见阿尼塔·夏皮拉:《无用的斗争:犹太劳工冲突,1929—1939年》(The Futile Struggle:The Jewish Labor Controversy,1929–1939),特拉维夫:基布兹观察家出版社,希伯来语,1977年。它原是阿尼塔的博士论文,相当有趣,尽管满篇都是辩解的腔调。
[29] 有关犹太复国主义殖民活动和其他殖民进程的有趣比较,参见伊兰·帕皮(Ilan Pappe):《作为殖民主义的犹太复国主义:色彩不鲜明的亚非殖民主义的比较认识》(“Zionism as Colonialism:A Comparative View of Diluted Colonialism in Asia and Africa”),载《南大西洋季刊》107:4,2008年,第611—633页。
[30] 引自米海尔·巴尔-左哈尔(Michael Bar-Zohar):《本-古里安政治传记》(BenGurion:A Political Biography),第2卷,特拉维夫:阿莫韦德出版社,希伯来语,1978年,第6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