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还没有真正设立哲学系,但并不是因为缺乏资源。尽管这所大学才刚刚创立六年,但捐资甚众,开局就十分令人瞩目。这所大学是用一笔700万美元遗赠中的一半创建的,这是当时美国最大的一笔私人遗赠,主要以巴尔的摩与俄亥俄铁路公司股票的形式,由巴尔的摩的一位金融家遗留下来。(700万美元的另一半用来建了一家医院。可资比较的是,截至南北战争时期对教育机构的最大一笔私人捐赠是阿博特·劳伦斯的5万美元,捐给哈佛帮助筹建能让阿加西留下来的理学院。)尽管约翰·霍普金斯对于他打算以自己名字创立的大学要有怎样的特性没留下什么特别说明,但他的遗产受托人决定建立一所主要致力于学术研究和博士教育的学校。霍普金斯也提供本科教学,但主要宗旨还是想成为高等教育中心,这在美国还是头一家。
受托人选中监督大学建设工作的人是丹尼尔·柯伊特·吉尔曼,是由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推荐的。这两个人的职业生涯异曲同工。吉尔曼之前在耶鲁,1850年代去了欧洲,在圣彼得堡美国公使馆当参赞。在此期间,他考查了学校制度,还在柏林大学学习了一年(专业是地理)。1856年,他回到耶鲁,帮助耶鲁建起了自己的理学院谢菲尔德学院。艾略特与此类似,曾在哈佛致力于提高劳伦斯理学院的水准。吉尔曼被召往巴尔的摩时正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当校长,时年四十三岁。
朱丽叶·皮尔士,1883年,是年与查尔斯·皮尔士结婚(得克萨斯理工大学实用主义研究所塔特尔藏品,哈佛大学哲学系授权使用)。
整个19世纪,到德国求学的美国人有九千多人。跟其中很多人一样,吉尔曼对德国的大学印象深刻——尤其是对美国来的人而言,有两个特征极为显著。其一是运行良好的学术自由原则(至少在多数美国人入学就读的哥廷根和柏林这两所学校是这样的);其二是皓首穷经的科学研究,“纯学术”——就知识本身而言的思想。在德国,学术自由和“纯学术”有着特殊意涵:两者都与民族主义的精神息息相关,也跟个人精神发展的概念,也就是“自我成长”脱不开干系。尽管大部分美国人都将德国大学视为可资采用的机构模式,他们还是倾向于将其简化为一项:科学(1)。
在哈佛,艾略特通过在本科生中实行选修课制度,以“自由”的名义(这个名义他经常援引)将课程现代化了(到1900年,他几乎取消了哈佛的所有毕业要求,带来的无心插柳的结果就是超过半数的学生到毕业时都只修了四年的入门课程)。他还让专业学院都以本科学位为录取的先决条件,借此对专业学院进行了现代化改造,包括医学院、法学院和理学院。(在艾略特当校长的第一年,也就是1869年至1870年间,哈佛法学院的半数学生,以及哈佛医学院近四分之三的学生都没有学士学位——这就是为什么从来没有读过一天本科的亨利·詹姆斯能于1862年入学哈佛法学院就读。他的哥哥威廉在拿到医学博士之前也没有别的学位,虽说他也曾在劳伦斯理学院有过一段优哉游哉的时光。)
但艾略特这个人有点儿过于急功近利,仅仅追求知识本身的价值并不能令他满足。在他看来,研究就应当产生实际利益——他曾经在一个语文学家协会中发表讲话,要求他们对工业文明作出贡献——另外,虽然他为本科毕业生设立了某种形式的成人教育规划(昌西·赖特就在这个计划中执教),对于建立真正的研究生院却行动迟缓(2)。慢吞吞的哈佛给了吉尔曼可乘之机。
吉尔曼开始大肆招兵买马,大有让霍普金斯一举囊括全世界最顶尖学者之势,而对于打劫曾举荐他获得这份职位的人所在的学校,他也鲜有愧意。他试过招揽本杰明·皮尔士,也试过招揽拉姆福德化学教授沃尔科特·吉布斯(当初他接受这个职位可小心了,艾略特从来没有原谅他夺去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职位),然而这些努力都失败了。不过吉尔曼在别的方面取得了成功,学校开张四年后的1880年,约翰·霍普金斯已经有了一百多名研究生(哈佛这时候才四十一人),其教员发表的研究论文与过去二十年美国其他所有大学教员发表过的论文总数相当。到杜威毕业的1884年,霍普金斯有五十三名教授,几乎全都在德国留过学,其中十三人有博士学位,而美国直到1861年才开始颁发博士学位。霍普金斯成了巴尔的摩的哥廷根。
但吉尔曼却很难找到一位哲学家(3)。困难有两个。其一是与19世纪晚期人们对“科学”一词的内涵的理解有关的公共关系问题。很多美国人去德国上大学是为了在实验室里干活,而他们回到美国时带回来的关于科学的概念属于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也就是说,反对需要援引不可观测的实体的解释。“纯科学”意味着不感情用事,努力将对现象的解释简化为因果关系的物理定律,将知识的范围限定为可测量的事物。这同样意味着不需要假设有上帝存在——不只是在恒星、岩石、鸟兽草木中,自从有了达尔文,就连人类本身的存在都不需要假设有上帝了。将这种精神与多数美国人所理解的道德原则协调起来,使之源自神启并且有赖于人类拥有的自由意志的能力,是一项非常棘手的任务。
几乎就在这所新学校于1876年9月开张的那天,吉尔曼就深刻领会到这项任务究竟有多棘手。开学演讲是托马斯·赫胥黎带来的,他不只是除了达尔文本人之外全世界与达尔文主义关系最为密切的人,也刚好是创造了“不可知论者”一词的人。他出席典礼是个信号。新闻媒体注意到,典礼上没有任何形式的祈祷、祝福或关涉宗教信仰的地方,这同样是个信号。吉尔曼本人是个教徒,发现自己要面对霍普金斯不敬神的公众印象。在这所致力于实证主义科学议题的大学中,他需要表现出对基督教价值观的忠诚。
这跟詹姆斯·马什在五十年前所要面对的完全是同一个问题:使理性与信仰协调一致。吉尔曼可以耍点手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也仅此而已。在任何学术研究领域内他都可以让科学家和神学家在各自的地盘上独立自主,依靠君子之风让大家相安无事,但有一个领域他绝难做到,这就是哲学。在研究机构中聘用一位敌视科学的哲学家只会事与愿违;但要是这个人跟神启针锋相对,那也等于自寻死路。马什的梦想也成了吉尔曼的梦想:找到一个研究主题是科学和宗教世界观的综合体、能将物理学与神学协调起来的人。当然对吉尔曼来说这个问题更加艰难,因为跟马什不同,他真的相信物理学。
这个问题也因为哲学领域自身存在的一个问题而更加让人大伤脑筋(4)。在马什的年代,讨论“人类心灵的法则”就是谈论哲学。这也是为什么马什和柯勒律治能“驳斥”洛克和休谟关于心灵如何作用的完全出于臆测的论述,并代之以他们自己同样完全出于臆测的另一番论述。这些作家笔下的究竟是属于“哲学”还是“心理学”,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心理学只不过是哲学家谈到心灵的时候说的那些东西而已,是同一个领域的不同部分,都从属于“精神科学”。
到了吉尔曼的时代,这个领域一分为二。1867年威廉·詹姆斯前往德国,是为了研究当时最热门的科学领域:生理心理学,有时候也叫精神物理学。生理心理学建立在心灵(意识)和大脑(身体器官)的区分之上,其前提是所有的心理活动都与大脑过程密切相关,任何意识都有物理基础。因此,“精神科学”变成了实验科学,不再是内自省;变成了在实验室中观测神经系统的反应,而不是在藏书楼中冥思苦想理性的普遍规律。
在生理心理学最强硬的版本中,感情和思想实际上都被看成是大脑的分泌物,是纯粹有机变化的副产品。物质(即身体)沿着物理定律铺好的轨道运行,心灵则如影随形。赫胥黎汽笛的比喻一时风行。他在1874年写道:
野兽的意识似乎与它们身体的机制有关,只是身体机制起作用的副产品,也对身体机制的作用完全没有任何修正能力,就好像汽笛只是伴随火车发动机运转而来,不会对机器产生任何影响。……适用于野兽的论证也同样适用于人类。……我们的全部意识状态也跟它们的一样,是大脑内容物的分子变化导致的即时结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有任何意识状态是有机体运动发生变化的原因。……我们是有意识的自动机器人。(5)
赫胥黎并不认为这就让哲学没有了立足之地。他只不过觉得,关于心灵,哲学家无论说过什么都算不上是科学。哲学是“形而上学”,是研究没有空间维度也没有时间维度的事物的学问,因此也无法测度。这也就是他所说的“不可知论”的意思:任何无法测量的事物都必须保持未知、不可知。赫胥黎反对精神过程导致身体变化的假说——也就是说,认为心灵是发动机,而身体是汽笛——因为无法用科学方法来检验。
生理心理学为心理研究带来了实验基础——使认识论成为实验科学——由此产生的新领域叫做新心理学。其结果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心理学将自己建设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学科——也就是说,成了一个有专门研究对象的领域——远远早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哲学(6)。如果心灵可以从科学角度去研究,而不能用科学去研究的就不能称之为知识,那么哲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人们对可靠的数据资料有根深蒂固的偏好,因此如果心理学想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精神科学,就会大有优势。哲学要么重新定义自身,要么就得冒着风险走向神学。因此吉尔曼想为自己的新学校聘用一位哲学教授时,他搜寻的这个领域前途未卜。在一场可能谁也无法冲过终点的赛马中,他没办法知道该在哪一匹身上下注。
吉尔曼妄图窃为己有的哈佛教授中,有一位是威廉·詹姆斯。这个挖墙脚的过程很符合詹姆斯的一贯风格:从1875年到1881年,詹姆斯就到底要不要接受霍普金斯的邀约,改了四回主意。那段时间詹姆斯术业有专攻的领域是生理学。1875年,他在哈佛开创了美国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建在比较动物学博物馆中路易·阿加西曾用作私人办公室的地方);1878年,他跟出版商亨利·霍尔特签了份合同,要写一本教材,他提出的书名是《作为自然科学的心理学》(7)——这个叫法是从当时德国实验心理学界的领军人物威廉·冯特那里借用的。因此,霍普金斯作为一个保证不会受到有关思想的陈旧思考方式束缚的地方,对詹姆斯有着天然的吸引力。1879年,他在给吉尔曼的信中写道:“在很多方面,我都更认同您的大学,而不是我现在这所。”
但1878年詹姆斯也成家了,这件事让他妹妹爱丽丝陷入了永久性的身心失调状态,他的父母也年老体衰。詹姆斯向吉尔曼解释道,家庭责任让他只能留在剑桥(尽管两年之后,同样的责任感并没有阻挡他再次写信给吉尔曼,声称自己可以接受霍普金斯的职位),同时他对哲学系也有建言。他告诉吉尔曼:
如果你想任命的第一位教授得搞过独创性研究,那我真不知道该推荐谁。如果你只是想找个搞哲学的学者,找个能引领学生穿过这门学科历史的专家,那我猜莫里斯会是完美人选。……在心理学界,我所知道的仅有的适当人选是皮尔士和霍尔。皮尔士的缺点你是知道的。霍尔尽管很有创意也很能干,但也许缺乏实践和组织能力,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当下迫切需要教授有这样的能力。(8)
这可算不上史上最热情洋溢的推荐信,不过吉尔曼照单全收,把三个人全都招了进来。然而他还是留了一手,所有的任命都只不过是兼职讲师而已。在做出永久性安排之前,他想看看哪匹马跑得最棒。
2约翰·杜威于1882年秋天前往霍普金斯就学时,吉尔曼试图劝他转学理科,这可以表明吉尔曼对哲学的学术未来充满疑虑。但杜威还是更愿师从一位哲学家。他可以在詹姆斯的信中提到的三位学者中做出选择:乔治·西尔维斯特·莫里斯和格兰维尔·斯坦利·霍尔,两人按学期轮换教学;以及查尔斯·皮尔士,他上全年的课程但只是兼职,另外还得兼顾海岸调查局的工作。杜威选了莫里斯。对于佛蒙特超验主义者来说,这一举动顺理成章。
伯灵顿哲学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成功存活了多长时间。这是因为,整个体系都是以显而易见的误解为基础的。与柯勒律治、马什以及马什在佛蒙特大学的后继者的全部教导截然相反,康德从未声称我们可以通过审视我们自身的思想,或任何其他方式来证明宗教真理。康德认同经验主义对我们可以通过感官感知的事物和因为超感官而不可能感知的事物(比如上帝)做出的区分。他的理想不是驳斥经验主义,实际上他希望,能创立与牛顿式科学协调一致的哲学。他只是想解释人类为什么确实“知道”他们无法通过感官来理解的某些事物,从而超越经验主义。
其中之一——对牛顿式科学来说不可或缺的一个概念——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看不见摸不着,我们能看到的只是一个现象接着一个现象发生。大卫·休谟的著名论断就是,相信因果关系只是一种思维习惯,这种习惯来自不断看到事件X后面紧接着事件Y的重复经验。休谟认为,这一经验并不能让我们有理由相信,X“导致了”Y,甚至都没有理由相信下次我们观察到X时就一定会紧接着看到Y发生。从经验角度来讲,相信因果关系是一种迷信。时间和空间同样也不能解释为通过感官得到的印象。视网膜图像是二维的,我们看着这个二维图像的时候,是怎么“知道”物理世界还有第三个维度的呢?然而我们不只是相信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是真实的,我们也无法不相信这些。知道这些,是我们认识这个我们经验的世界中其他所有事情的先决条件。知识不但放之四海皆准,而且离了它就寸步难行。如果知识并非通过感官而获得,那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康德试图回答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和谐?我们的感官并没有把世界理解为统一的整体。感官所感觉到的,是互不相关的现象排成无休无止的队列,独一无二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出现。但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经验,谁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世界在空间上、时间上和因果关系上都是井然有序的——一个和谐的世界。这不可能只是秩序在随机波动上的主观投射,因为所有人都是以大致相同的方式(也就是依据因果、时间和空间)对经验加以排序的,他们也从未遇到过不符合这一顺序的可感知现象。如果有非因非果或不受时间影响的实体,我们也无法用自己的感官去感知它。
康德的结论是,心灵不可能完全是一张白纸,而是必须附加有某种“分类”,比如因果关系,从而能为我们将经验组织起来。而外部世界的原始现象自身必须只在符合这种组织方式的时候才是可知的。也就是说,心灵的分类体系并非强加于现象;现象就是由这一分类体系组成的。只有在这种分类背景下能够体验到的才是可知的;因此,无所不在的、永恒的或是没有前因后果的任何事物——神祇、自由意志、不朽——都不可知。对于人们为什么会相信这些超感官的实体,康德有自己的理论,但他并不认为心灵有能力“知道”这些。可感知的事物与精神上的事物之间的鸿沟,马什声称已经弥合,但并不是由康德来弥合的。
马什之所以会犯这样的错误,是因为柯勒律治是通过康德的两位信徒的著作来理解康德的,这就是费希特和谢林,而他俩对超越经验主义的热望还要彻底得多。马什当年卸任佛蒙特大学校长一职,是为了将全副身心都用于创建全部知识的系统性理论;但他起了个头之后就发现,柯勒律治误导了他,要完成他设想的这项任务,光以康德的哲学为基础还远远不够。马什在完成自己的体系之前就去世了,但在去世之前,他已经从康德转向了黑格尔(9)。
黑格尔当然有全部知识的系统性理论。他完成了费希特和谢林开始的对康德的修正,最终对“世界为什么如此和谐?”这个问题构造出了一个有史以来最宏伟的答案。他能有此成就,不是由于他拒绝了康德的理论,而是因为(他相信)自己“完成”了康德的理论(10)。尽管我们认定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我们却并不能自己掌握这种统一性。我们的精神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我们只能察觉此时此刻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事物——我们的认知因此也是局部的、相互关联的。但是,尽管人类的精神无法一下子就知道所有事实,必定有某些精神能够做到——因为正如康德所证明的,事物并不是生来就那么和谐,需要有精神来让事物的存在易于理解。这样的精神——能够完整体察这个世界的精神——必定不能被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束缚。对这种莫可名状的实体,黑格尔起的名字是“绝对”。从绝对精神的角度来看,康德哲学视为独立的、对立的实体,比如“心灵”和“现象”,被揭示为只不过是一个有机整体的两个方面,是理解不可分割的统一性的局部方式。
黑格尔认为,绝对不只是会在自然中得到展现(谢林也如此认为,并这样教导自己的学生,比如路易·阿加西),也会在历史中得到展现。在绝对精神中,现实是一种观念,而历史就是这种观念在意识中逐渐起作用。(很容易看到,这里与阿加西的理念有相似之处:胚胎发育过程概括了造物主的永恒“思想”。)观念始终存在,但只能在人类的集体意识中,也只能通过时间具体体现出来——就像(黑格尔说的)“这样一个圆圈,预悬它的终点为目的并以它的终点为起点,而且只当它实现并达到它的终点它才是现实的”。对于“这个世界自在而存在着的东西”(11)的真正知识,黑格尔称之为“科学”(Wissenschaft);获得这种知识所需的教育,就是德国人所谓的成长(Bildung)。因此在德国人看来,科学教育不在于数据积累,甚至也不在于个人启蒙,而关乎于共同成长,其终极就是精神上的完整性。
杜威在霍普金斯选择追随的乔治·莫里斯,就是黑格尔的信徒。跟杜威一样,莫里斯也是佛蒙特人,他父亲也是废奴主义者。1840年他出生于诺维奇,是在达特茅斯上的学。内战期间他在佛蒙特州第十六团服役(担任邮政局长助理),退役后就读于纽约联合神学院,在那里误入歧途读了大卫·休谟的著作,结果遭遇了一场严重的信仰危机。1866年莫里斯去了柏林,在那里度过了两年有些低落的生活(跟威廉·詹姆斯在同一个城市同样忧郁的暂居生活在时间上部分重合),师从弗里德里希·阿道夫·特兰德伦堡,这位哲学家是黑格尔的死对头。莫里斯回到美国时,他的未婚妻拒绝见他,因为“他变得那么博学多才,在宗教观念上也有了太多改变,因此她很怕他”。(12)
同样的疑虑——他的宗教信仰摇摇欲坠——也让莫里斯没办法找到一份哲学教职。后来他去了一个纽约银行家杰西·赛利格曼家里给他的孩子做家教,直到1870年才在密歇根大学找到一个现代语言文学教授的职位。1877年他开始在霍普金斯兼职教学,但同时也保留了密歇根大学的教授职位。与此同时,他的哲学观念也已经与经验主义渐行渐远。1880年,他开始阅读英国黑格尔主义者托马斯·希尔·格林的著作,到杜威出现在霍普金斯的时候,莫里斯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黑格尔主义者。
马什如果活得够久,他运用黑格尔的方式一定会跟莫里斯的方式一模一样:调和理性与信仰。这是因为,黑格尔在哲学上得出的绝对的属性,与基督教带来神启的上帝的属性完全一致(这并非巧合)。莫里斯觉得,像赫胥黎这样的人宣称科学思想和宗教信仰道分殊途,也分属不同的领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莫里斯认为:“宗教,作为绝对的前提条件和所需知识,和哲学,作为绝对的纯粹、无偏见的求索和论证,前者就好像后者的土壤一样。……‘人类理性’并没有因基督的观念而被证明有误,反而是因基督的观念而得到加强、阐明、证实,不,是得到完成。”(13)这几乎完全就是半个多世纪前马什在介绍柯勒律治时所主张的“基督教信仰是人类理性的最佳范本”的翻版。莫里斯对教育的整体构想也与马什遥相呼应。莫里斯坚持认为,任何学科,“除非有适当的整体知识相伴随,否则”都不应从事。“这门学科必须是正确构想出来,是整体知识的有机的、鲜活的一部分。”(14)
莫里斯是个一丝不苟的人。杜威后来这么说他:“他朴素的外表、挺直的身躯,仿佛只是为了体现思想而存在。”(15)很可能也正是因此,他的未婚妻才对跟这么个一心一意的无神论者度过一生感到惊恐万状。但他也并不像亨利·托里那样的人,生活得像个修道士一般。他的黑格尔主义让他的基督教成了一种对约定的信仰——因为在黑格尔那里,绝对不是在思想中得到体现,而是在历史中展开。马什教导说:“基督教的胜利不是通过尝试撤离这个世界而赢得的,而是靠战胜这个世界;——靠留在这个世界上,并征服这个世界。人类的‘普遍自我’不是个抽象概念,而是跟所有真正的普遍性一样,是在特定情境和机会中,也通过这样的特定情境和机会实现自身的这么一种能力。在普遍自我中,可以置入个性。”(16)自我实现是个社会过程。
莫里斯和杜威两人很快情投意合,惺惺相惜。莫里斯十分讨厌英国的经验主义——他似乎很是怪罪休谟毁了自己的生活——这与杜威早在佛蒙特时就已浸润其中的哲学成见颇有共鸣。莫里斯认为,英国人关于心灵的哲学框架,带着化为齑粉的感觉主义,表现出“病入膏肓的所有特征”(17)。他还常常在他的课堂上讲,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最不幸的就是生在最主要的功利主义者詹姆斯·穆勒家里,而不是生在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家里。但杜威同样是个一丝不苟的人。他对哲学的兴趣并不在于将其当成训练头脑的一种形式,而是当成生活指引,而黑格尔恰好就是他在寻找的指引。与托里简化版的康德主义相比,黑格尔的哲学对赫胥黎的“身体是一个整体的有机体”的说法做出了更切近的直接结论。多年以后杜威回忆道,黑格尔的哲学回应了:
统一的要求,这种要求无疑是强烈的感情热望,而且也是只有理智化了的主题才能满足的饥渴。……我认为,作为新英格兰文化遗产的结果在我身上产生的分隔、分散的感觉,那种分隔就好像是将自己从世界中孤立出来,将灵魂与身体隔绝开,将上帝与自然隔绝开一样;这种感觉,带来的压迫令人痛苦。——或者更应该说,是内心的撕裂。……黑格尔结合了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以及神性与人性,这些结合……并不仅仅是脑海中的规划,而是成为一种解脱,令人如释重负。黑格尔对人类文化、习俗和艺术的处理,涉及要推翻同样的亘古不变的分割之墙,对我来说有着特别的吸引力。(18)
在霍普金斯的两年里,杜威上过莫里斯开设的每一门研究生课程。其中有五门分别讲的是希腊哲学中的“知识科学”、斯宾诺莎、英国哲学、德国哲学(“还特别提及从康德到黑格尔的转变”(19))以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到第一学期末,杜威已经成了莫里斯的得意门生。在向吉尔曼汇报自己的课堂情况时,莫里斯特别提到了杜威;(“杜威先生在关于恩培多克勒的论文中,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尝试,想要在被认为出自这位哲学家的零章断简中找出理由,证明他那句格言‘有共性的东西才能相互认识’是对的。”(20))后来莫里斯回到密歇根大学不在霍普金斯的那几个学期写给吉尔曼的信中,都还问到杜威。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杜威拿到了自己的研究职位。到第四学期时,他已经在给霍普金斯的本科生上课了。
3跟莫里斯一起在霍普金斯按学期轮流授课的人,曾经以莫里斯为职业上的楷模,他就是格兰维尔·斯坦利·霍尔。霍尔也出身于废奴主义者家庭。他来自阿什菲尔德,在马萨诸塞州西部(不在佛蒙特州,但相去不到三十公里)。他父亲给他争取到了兵役豁免,因此他得以到威廉姆斯学院上学,1867年毕业后又去了纽约联合神学院,在那里碰到了从德国回来的莫里斯,对莫里斯极为钦佩,于是下定决心也要当哲学家。霍尔追随莫里斯的足迹到了如影随形的地步:1869年他去了柏林大学,在特兰德伦堡门下学习,之后回到美国,没法找到教授哲学的活计,于是继莫里斯之后成为赛利格曼府上的西宾,最后于1872年去了中西部一所学校当修辞学和英语文学教授——不过他的大学是俄亥俄州的安提阿学院,不是密歇根。
霍尔热爱德国,部分原因是他在那里遇到的自由可不全是学术上的。他结识了一些德国女孩,多年以后当自述风流不会招致任何麻烦时他回忆道:
这些女孩子中有两个,先后跟她们在一起之后,我才第一次认识到爱情究竟是什么意思,又能带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是个男人,是就这个字眼最普通的意义上来说的男人。……这些伴侣不只是方便了我说德语,远为重要的是,她们唤醒了我到那时候为止一直不寻常地蛰伏和压抑着的能力,因此让生命显得更加丰富,也更加充满意义。(21)
尽管特兰德伦堡或许施加过什么可相抗衡的影响,霍尔也还是转而接受了黑格尔。在他最早的作品中,就有为《思辨哲学杂志》翻译的德国黑格尔主义者的文章。但霍尔也对学术风向极为关注:他不是那种认为只能专注于自己的学术志趣和职业前景的人。在安提阿学院期间,他对黑格尔感到深恶痛绝,在读到威廉·冯特的《生理心理学原理》之后,他决定改弦更张,去做新心理学家。于是1876年他去了剑桥,找到当时全国唯一算得上是专业生理学家的人,成了他的学生,这个人就是威廉·詹姆斯。
后来霍尔这样谈到詹姆斯:“他的个性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也非常让我着迷。他比我要年长几岁,看着他,就好像我以前看着乔治·莫里斯一样。”(22)实际上詹姆斯只比霍尔大两岁。1876年,他还跟自己的双亲住在一起。后来当霍尔不再需要詹姆斯的赞助支持后,他们之间的竞争关系就逐渐明朗起来。不过在1870年代,霍尔和詹姆斯迅速打得火热,部分原因是他们俩都明白(詹姆斯比霍尔还稍微早一点)德国实验心理学的真正目标并不是将精神现象简化为物理定律,而是想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并通过实验方法,证实传统的哲学结论。
例如,冯特从1860年代开始就在研究天文学中的“个人公式”——个体观测者在确定恒星位置时的观测差异。在分析这些差异时,他发现浮现出来的一个因素是,天文学家是先观察恒星,然后才去看能指出恒星位置的仪器,还是先看仪器,再去观察恒星。这告诉冯特,大脑一次只能处理一件事——也就是说意识是单一的;大脑也并非只是白纸一张,只能被动接受刺激。大脑“里边儿”有什么东西,有某种注意力,能选择大脑的关注对象。大脑做出选择。这不就是康德以来的德国哲学家所坚持的吗?现在,这种注意力(康德称之为“统觉”),可以用试验方法进行分析和测量:这种研究也是门科学。新心理学诞生了。
在他的两卷本著作《生理心理学原理》——出版于1873年至1874年的教科书,也是这本书激发了霍尔从俄亥俄出走——中,冯特感到有必要用五页纸的篇幅来总结自己的实证主义,而像赫胥黎这样的英国哲学家则会称之为纯粹形而上学。他写道:
人类意识成了自然进程中决定性的转折点,从这一点开始,世界变得自觉了。我们的意识在其内在存在中,只包含世界的无限小的一点。我们不能认定我们之外的世界没有这样的内在存在。但如果我们要想象一下这个内在存在是什么样子,除了我们自己的自我认知和我们对人类的整体理解之外,我们不可能想出别的样子来。……也就是说作为浑然一体的复合体,明确表达为不同级别的独立单元,每个单元都按照其内在目标发展变化。因此,心理体验只与一元论世界观相容,这种世界观承认个体价值,但并不会将个人价值消解为只有在超自然奇迹的帮助下才能变得很复杂的单一体的无数表现形式。心灵不是简单的实体,而是多种元素的有序单元,莱布尼茨则称之为世界的镜子。(23)
正如心灵将神经系统的印象合为一体,世界的“内在存在”也将现象统一起来。这段文字充满了康德和黑格尔的思想。
1878年,霍尔发表了一篇题为《空间的肌肉知觉》(也就是康德式的“分类”生理学解释)的文章,并得到了哈佛哲学系有史以来授予的第一个博士学位。这也是美国授予的第一个心理学博士学位。接着他又马上去了德国(这趟旅程是用他老东家杰西·赛利格曼的一份礼物来支付的),进行学术周游。他结识了德国在这一领域几乎所有的著名人物,去听了他们的课或是一起共事,这些人包括:精神物理学的奠基人古斯塔夫·费希纳;物理学家、生理学家赫尔曼·冯·亥姆霍兹;神经学家伯伊斯-雷蒙;心血管方面的先驱卡尔·路德维希;在莱比锡还有威廉·冯特本人,他刚刚创建了自己的实验心理学研究所,这是欧洲第一所心理学实验室。霍尔在路德维希的实验室干活儿,也去参加冯特的讲座,是冯特的第一个美国学生。詹姆斯虽然也在德国生活过将近两年,这些人却一个都没见过;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特普利兹的温泉疗养院度过,在那儿读歌德的书,努力战胜自己的背痛和精神抑郁。霍尔回到剑桥时,已经是美国最有资格的心理学家。
霍尔想着展示新心理学的实际应用也许会让这门学问对墨守成规的人来说显得没那么吓人,于是(在查尔斯·艾略特安排下)在波士顿做了关于教育的一系列讲座。这些讲座借鉴了一位名叫弗朗西斯·帕克的人的著作,他是马萨诸塞州昆西镇多所学校的主管人,也是名为“昆西体系”的教育学理论的创立者,名声在外。帕克在联邦军队中当过上校(此后也一直保留着这一头衔);战后他在欧洲待了几年,带着一套源于康德和费希特关于心智成长思想的教育哲学回到美国,这种哲学也强调知识获取中经验的重要性。霍尔用精炼的语言概括了这一理论的源起:“学生理应——实际上也自然而然就会——重现民族发展的过程,而教育只是令这一过程加速、缩短。”(24)来听讲座的基本上都是老师,讲座也大获成功。然而霍尔还是找不到工作。他开始考虑去医学院。
从1875年开始霍尔就不请自来,用自荐信对吉尔曼狂轰滥炸,那时候他还是安提阿学院壮志未酬的哲学家,霍普金斯大学甚至都还没开张;现在他又老调重弹。詹姆斯提醒过他吉尔曼很优柔寡断(这一性格特点詹姆斯倒应该是驾轻就熟),但霍尔花了点时间才弄清楚关键诀窍在哪儿。一开始他把自己包装成勤奋的科学家。1879年,他对吉尔曼写道:“过去三年我的工作全都是生理学领域的,每天都要做实验,后来又跟冯特和亥姆霍兹合作——因此我的工作完全跟詹姆斯在一条线上”(25)(他当然知道吉尔曼曾用尽浑身解数诱使詹姆斯前去巴尔的摩)。但到底他还是搞明白了,这不是吉尔曼想听的话,于是1880年他又写了封信,解释道:
我已经从各方面都尽可能远离了唯物主义。我对神经系统的生理学研究最近给我带来了思想和物质关系的问题,我只能说,我最隐秘的个人感觉,就像德国大部分研究人员(我曾有幸可以与他们极为亲密)的个人感觉一样,就是唯物主义只是由于缺乏教育。
至于说我的宗教情感,我是个神学毕业生,并非对我听到的一切都会信以为真,有定期去教堂的习惯;我相信,我名义上确实还算是教会一分子。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宗教没有真诚的敬意,或这敬意没有越来越强烈,那么这样的人恐怕不会随便就能对哲学有浓厚的兴趣。(26)
同时他还准备了更多的推荐信,有(再次)来自詹姆斯的,来自查尔斯·艾略特·诺顿的(他跟霍尔是在阿什菲尔德认识的,他俩夏天都在那里度假),甚至还有路德维希和冯特的。最后吉尔曼终于首肯,1883年春天,霍尔到霍普金斯开了他的第一门研究生课程。这是门心理学高级课程,学生得做实验,推荐教材则是冯特的《生理心理学原理》,以及康德著作的英译本。杜威上了这门课。第二年,杜威跟着霍尔又上了两门课,其一是生理心理学,另一门则是心理学与伦理学理论。霍尔这时候的轨迹跟他以前的偶像乔治·莫里斯已经不一样了,但对杜威来说,他们的方法似乎并没有矛盾。毕竟,杜威对哲学的兴趣是从一部生理学教材开始的。新心理学代表了超越赫胥黎的鸿沟理论的可能,承诺描绘出物理学与形而上学的融合。在1884年,也就是杜威拿到学位的那一年,他已经能为这种新心理学辩护了:
随着它深入自己发现的人类的本性,作为它自己的基石,它生命的血液,在向上帝延伸而去的祭坛台阶上,各个民族的所有斗争的永恒基础——奉献、牺牲、信仰和理想主义——的本能倾向,它使心理学第一次有可能对人类的宗教本性和经验有充分了解。……在其调查研究中我们会发现,没有不以信仰为基础的理性,也没有以不合理的起源和方向为基础的信仰。(27)
伯灵顿学派还是活下来了。
41882年至1883年是杜威在霍普金斯的第一年,这年查尔斯·皮尔士开了一门为期一年的逻辑学课程。课程大纲起头就是皮尔士以他1872年形而上学俱乐部的文章为基础写就的两篇文章《锚定信仰》和《如何让我们的想法更清晰》,后面的单元还包括概率论、最小二乘法、归纳推理、气体分子的动力学理论,以及基于概率的推理对哲学的影响,等等。杜威没上这门课。皮尔士在开宗明义的第一课时介绍说,本课程“完全不需要任何数学方面的天赋”(28),但杜威感觉到在皮尔士的概念里面,就连平均水准的数学能力他也并不具备。直到在霍普金斯的第三个学期,他才去上皮尔士的课。不过他还是经常见得到皮尔士。
早在1875年皮尔士就已经被推荐给吉尔曼。最早是皮尔士的父亲,他建议委派查尔斯去教物理;后来是詹姆斯,他告诉吉尔曼“我觉得如果说近些年在剑桥还没有这样的学人有他那样的综合能力及独创性,恐怕算不上是过誉之词;只除了在已故的昌西·赖特身上你还能期待看到这些[赖特两个月之前去世了]。而且实际上,皮尔士还总是比赖特技高一筹”(29)。(两年后皮尔士写信给吉尔曼推荐詹姆斯,称他为这个国度唯一有资格教授新心理学的人,还了这个人情。)
在四年后写给吉尔曼的信中,詹姆斯就没有那么热情洋溢了。(“皮尔士的缺点你是知道的……”)可能有部分原因是皮尔士那时候自己也已经给吉尔曼写过好些颇为自负的信件,(在有一封信里他解释道:“我相信我的逻辑体系……必须成立,否则整个物理科学的精神都必须改头换面。我拿我自己的能力跟其他那些人的做过比较,我知道我的能力是什么。”(30))不过也还有个人问题掺杂其中。
齐娜·费伊·皮尔士是个女权主义者,也是个信教的人,她认为通奸者应当处以终身监禁乃至死刑。这种观点可不会对她跟查尔斯·皮尔士的婚姻美满有什么助益。1875年,在为海岸调查局去欧洲出差的中途,齐娜扔下自己的丈夫回了美国。查尔斯一个人留在巴黎,精神严重崩溃。后来他和齐娜短暂重聚并和解,但在1876年回到美国之后,查尔斯搬去了纽约,齐娜则留在剑桥,他们再也没能破镜重圆。
齐娜当初离开皮尔士,可能只是因为她终于明白,她嫁的这个男人就是个蓝颜祸水,说不定哪天就会大难临头。在欧洲出差时,皮尔士大肆挥霍调查局先行支付给他的款项,把账目弄得一团糟,还把一些昂贵的科学仪器弄坏了。他手忙脚乱地给首都写了好多信要求追加拨款,但却没有哪一封劳烦记得给调查局一个他的地址,因此也没法收到他急需的钱用来付账单。在这一塌糊涂之中,他还雇了个身价不菲的法国侍酒师,为他介绍法国梅多克出产的葡萄酒,这切切实实是皮尔士的风格。
但在去欧洲之前,齐娜就已经对丈夫的移情别恋颇有怨言——不只是跟她父母诉苦,对皮尔士也抱怨过,也很容易就能想象出(由于她仍然对皮尔士的健康和财务状况十分关切)是因为他在巴黎的某种桃色历险,才让他们的婚姻破裂。无论如何,娘家人因为齐娜的苦水而大为光火;皮尔士曾与艾略特就天文台长一职人选的问题大动干戈,这已经让他在哈佛颇不招人待见,而他风流成性的故事传开之后,更使他成了剑桥的过街老鼠。
在1878年皮尔士写给吉尔曼的一封信中,两人因有人出轨而不合的情节就已现出端倪。这封信讨论的是霍普金斯有没有可能给皮尔士一份教职。皮尔士解释道,潜在的障碍之一,是他不想放弃自己在调查局的工作。
另一个障碍是一件非常痛苦的私人事务,让人难以启齿,我只想说得越少越好。我已经好些年都跟自己的妻子意见不合,很长时间没跟她住在一起了,这一年多甚至见都没见过一面。这方面那方面的原因,我希望永远都不要有人知道。不过总归可以确定,我们肯定不会复合了。如果您打算认真考虑邀请我去巴尔的摩,这个情况您自然也需要掂量掂量。(31)
考虑到皮尔士的公共关系问题,吉尔曼肯定不会把这个情况当成好消息,不过皮尔士的坦诚肯定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十八个月后,他给了皮尔士一个职位。他感到惋惜。
1879年秋天皮尔士到霍普金斯之后,最早着手的事情之一就是也创立了一个形而上学俱乐部。俱乐部向所有院系的教员和研究生开放,每个月聚会一次讨论大家带来的文章,通常都是俱乐部成员所写。皮尔士是俱乐部首任主席,尽管后来莫里斯和霍尔也先后出任了这一职务,但皮尔士只要在巴尔的摩,通常还是会去参加聚会。(有一次聚会是专门给莫里斯发表演讲的,讲的是老亨利·詹姆斯的生平和著作。这次聚会举办于1883年1月,也就是老亨利去世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候。皮尔士是老亨利生前的密友——他跟詹姆斯都对斯威登堡情有独钟,也对老亨利的《物质与阴影》钦佩有加,他参加了这次聚会并做了评论,但评论内容未见记录。)
杜威来到霍普金斯之后,就成了俱乐部的活跃成员。(纪念老亨利·詹姆斯的那次聚会他也在场,并在会上介绍了自己的一篇文章,是关于托马斯·希尔·格林的。)在一次由莫里斯主持的聚会上,杜威听到皮尔士朗读了一篇叫做《设计与偶然》的文章,并参与了随后的讨论。这篇文章是皮尔士后来的宇宙论的雏形,在寥寥数页中可能就概括了杜威没去上的那门为期一年的课程的实质内容。皮尔士的主题是自然法则——牛顿式的物理学家相信这些法则能解释物质的行为,生理心理学家也相信同样的法则能用来解读心智的行为。文章开头,他提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万事万物都能得到解释的原则有解释吗?他还给了另一种提法:因果律(也就是万事万物都能得到解释的原则的另一种表述)有原因吗?
尽管对自己的文笔嗤之以鼻,在自己的非专业领域皮尔士还是笔耕不辍。他的弱点(除了总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之外)在他如此专注于逻辑和清晰思考技巧的人身上可有点儿出人意料:分不清主次。所有的相关想法在他看来都同样重要,悉心创作时,他心无旁骛,很少会去瞥一眼他不打算去走一走的路径(柯勒律治也有这样的习惯,皮尔士跟他在不少方面都有相似之处)。他的大量未竟稿都能因此得到解释:几乎每次他新写一篇稿子(一写就是好多篇),迟早都会发现自己绕进了始料未及的弯路,找不到清楚明了的路径返回本题。他的草稿往往从同一个地方起笔,最后在每次都截然不同的死胡同里告终。所有无关宏旨的小问题他都想抓住,这种冲动经常令他歧路亡羊,永远也说不到重点。他可不擅长把什么看得次要。
但在皮尔士关于这个世界的认识中,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所有的道路最终确实都会融合。在他完成了的文章中(《设计与偶然》不在其列,在他生前也从未发表)有一个轮廓(如果还说不上是条理),一大堆想法,而不是一连串论证。皮尔士凭借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构建了一个体系。他也许是19世纪晚期北大西洋文化最雄心勃勃的体系构建者(很可能也是最不得志的),这种文化对构建体系极为重视。
因此,总结皮尔士这篇形而上学俱乐部的《设计与偶然》,与阐释这篇文章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论证始于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曾通过他想象中的那个小妖精提出的论点:科学定律只是对于大部分情况下会发生什么的预判。皮尔士说,就连“几何公理都只是经验法则,没有任何理由能让我们相信它是那么精确、那么完美”。(32)认定某项定律绝对正确,只是出于务实的决定:有时候我们会觉得质疑这么一条定律只会带来困惑,但有时候也会觉得为了试验新的假设,质疑是有必要的。在皮尔士的实用主义观点中(这种观点当然源自赖特),科学定律实际上只是追本溯源的道路。它能帮助我们查明事物——比如像万有引力定律,就帮助我们发现了海王星——而皮尔士作为科学哲学家提出的第一条规则,就是追本溯源的道路永远不应当被阻隔,即使是过去对我们来说很有用的假说也不可以成为拦路虎。
麦克斯韦的观点是,定律从根本上讲并不确定,因为总是会有一定的概率,到下回事情就会以某种不大可能(尽管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方式发生——所有速度更快的分子可能会聚集到容器的一侧。皮尔士的观点则是,事情像这样发生的概率会改变宇宙的状态。他用经典的概率论做出了解释:在一场公平的掷骰子游戏中,一个玩家是赢是输从长期来看总会平衡;但如果有个骰子做了手脚,使得在赢了一次之后,下一次掷输的机会比掷赢的机会高无限小的一点点,那么长期来看这位玩家还是会一败涂地。在看似稳定的、可预测的系统中,失之毫厘也会谬以千里。皮尔士陈述道,在自然界中,这样的微小变化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这些变化的出现通常只是概率问题——“概率是唯一必须的作用,整个过程都有赖于此”。而根据概率理论,“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有一定概率在这时候或另一个时候发生。概率有时会导致所有状态都发生变化”。(33)皮尔士认为,就连可怕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关于能量耗散的定律——也会因此而扭转。
皮尔士也承认,这种论点是达尔文式的。他说:“我的观点只是达尔文主义被分析、推广并用于本体论范畴。”(34)他的意思是,既然自然会因为概率差异而演化,那么自然法则必定也会因概率差异而演化。适合生存的变体能够繁殖,不适合的就会被淘汰出局。长远来看,物理过程的结果如果略微偏离基准,就能形成新的物理定律。定律有适应性。
从实用的角度来说,变化就是习惯成自然。变化形成了行为习惯——如果这些变化没有对行为产生影响,那么就没有进化意义。如果你是一只燕雀,那么喙的大小就是大喙对你的意义,正如(用《如何让我们的想法更清晰》中的例子来说)“困难程度”就是所有难关的意义的总和。皮尔士在《设计与偶然》中提出,自然定律也是习惯成自然。对他来说,这不是什么新思想。威廉·詹姆斯写过一则轶事,讲的是原来在剑桥的形而上学俱乐部的一次聚会,会上大家都在耐心等待皮尔士前来宣讲一篇说好的论文。
他们集合。皮尔士没来。他们等啊等。最后来了一辆两匹马拉的车,皮尔士从车上下来,穿着个黑斗篷。他走进来,开始读他的文章。讲的什么呢?他讲的是……不同时刻总是会接二连三地出现,这样的习惯是如何形成的。(35)
听起来像个笑话,但这则趣闻很可能是真的。皮尔士的文章一定是从星云假说中推断出来的。星云假说认为,宇宙是从一种相对均质的状态演化到相对异质的状态,均质状态中实际上不存在任何顺序,就连时间顺序都没有,而异质状态中除了别的,时间也成了线性的。时间是怎么以这种方式脱颖而出变成线性的呢?就是通过养成良好习惯。在《设计与偶然》中,皮尔士有如下陈述:
有坏习惯的系统或混合物很快就会毁灭,没有习惯的也会蹈其覆辙;只有那些有良好习惯的,才容易生存下来。
为什么……天体倾向于互相吸引?因为长远来看,互相排斥的天体,或彼此没有吸引力的天体,都会被甩出空间范围,只留下相互吸引的天体。(36)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个天体,那么万有引力就是一个值得拥有的良好习惯,就好像如果你是长颈鹿的前身,那么长长的脖子就是值得拥有的好品质,会保证你留在系统里。当万有引力变成所有天体的习惯时,我们就可以讨论“万有引力定律”了,就好像当所有幸存的长颈鹿都有长长的脖子时,我们就可以讨论长颈鹿这个物种,以及(很可能)当所有的时刻都有接二连三出现的习惯时,我们就能谈论过去、现在和未来了。但万有引力定律并非先于宇宙的形成而存在,就好像长颈鹿这个概念并不会先于长颈鹿的出现而存在一样。在宇宙演变为现在这个状态的同时,定律也演变成它自己现在的状态。万有引力是被选中的概率差异。没有万有引力这个习惯的物体,活不到现在。
到此为止,皮尔士都是在拾人牙慧,跟着别人写过的想法在走。自然受制于不断的“类型变化”的思路(除了达尔文之外)是由英国逻辑学家约翰·维恩在一本名叫《概率逻辑》的书中提出的,皮尔士早在1866年就评论过这部著作,声称“任何有思想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书”(37)。维恩是在抨击运用统计学来定义民族类型的人——尤其是阿道夫·凯特勒。维恩认为,自然界没有固定的类型(更不用说固定的民族类型了),因为生物一直在演化。认为从假想的掷骰子游戏和射箭练习中得出的法则能适用于生物,这种看法荒谬至极:“就好像箭靶上我们瞄着的那个靶心,不是固定的,而是在我们不断射向它的同时,慢慢改变其位置;几乎可以肯定是在某个范围内的暂时改变,但在相当大范围内的永久改变也并非不可能。”(38)
自然法则本身也在演化的观点出自一本很著名的书,就是法国哲学家埃米尔·布特鲁的《自然法则的偶然性》,出版于1874年——该书是在为自由意志辩护,本着查理·勒努维耶的精神写成,这种来自法国的精神也曾激发威廉·詹姆斯的灵感。布特鲁写道:“科学定律就是河床,事实洪流从上面滚滚而过。洪流会循河床而下,同时也塑造着河床。……科学定律并非先于事物,而是从事物中产生,如果事物本身发生变化,科学定律也会变化。”他说,生物遵循可预测路径的倾向,尽管“从外表看起来就好像是不可或缺的定律一样”(39),也仍然只是习惯。没有变化,万事万物就是死水一潭。
但仍然没有哪段论证回答了皮尔士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也就是因果律是否有原因的问题。说因果律也在“演化”可算不上答案,因为这么说用到了另一个法则——因概率差异而演化的法则——来解释,又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问题:关于演化的定律会演化吗?对最根本原因的追寻似乎把我们卷入了永无止境的倒退中。达尔文和麦克斯韦关于概率的构想也帮不了我们,因为这个构想只是表达了因果关系的统计概念——结果沿着概率曲线分布,在这条曲线上,极值也有可能取得。达尔文并不认为自发变异是由于没有起因,而只是由于无法预知,他也很乐意对此存而不论。《物种起源》对起源问题实际上未置一词。
但起源问题正是皮尔士的兴趣所在。他的结论是,宇宙中必定有什么他所谓的“绝对偶然”。“因果律有原因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而皮尔士的结论是另一种回答方式。因果关系并不是作为别的什么法则起作用的结果而出现的,而是纯粹在偶然之中,凭空出现。在数年后一篇题为《猜谜》的文章中,皮尔士更加清楚地阐明了这个观点——这是他最雄心勃勃的猜测之一,但也既没完成又没发表。在文章结尾,他写道:
于是我们被带到这里,对法则的遵从只存在于有限的事件范围内,甚至对于纯粹的自动自发或是没有法则的起源混合而成的要素,或至少必须假设为混合而成的那些要素来说,都并非处处与法则完美契合。此外,我们也需要解释为什么与法则相符。然而普遍法则无法用任何特殊法则来解释,因此我们必须说明法则如何由纯粹的偶然性、不规则性和不确定性发展而来。……据此,世界上共有三种积极的要素,其一为偶然性,其二为法则,其三则是养成习惯。
这就是我们对斯芬克斯之谜的猜测。(40)
皮尔士相信绝对偶然是存在的,这似乎是在支持自由和原创,反对统计学和系统,但皮尔士并不这么认为。在他的理论中,偶然会改变系统,但并不会使系统性有任何下降。恰恰相反。他在《设计与偶然》一文中写道:“偶然性是不确定的,是自由的,只不过是自由在严格的法则限制下的表现。”(41)跟勒努维耶和布特鲁都不一样,皮尔士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对自由和信仰自由意志的正当性提出科学证明。他认为自己找到了后康德时代体系构建者的圣杯。他认为自己找到了无因之因。
51884年1月17日,皮尔士在霍普金斯的形而上学俱乐部宣读了那篇《设计与偶然》。九天后,他被炒了鱿鱼。齐娜的问题到底还是在巴尔的摩现形了。
皮尔士并非没有察觉因为他和第一任妻子分居而产生的那些传言,但他也没有真的被这些传言吓倒。分居后没多久,他就勾搭上了一个自称朱丽叶·安妮特·弗鲁瓦西·普塔莱的女人。在皮尔士后来的描述中,他们是1876年在纽约第五大道的布雷武特酒店的一场舞会上认识的,这是个高端酒店,因而皮尔士去城里的时候很喜欢待在那里。也很可能从那时候起,他俩就已经勾搭上了。朱丽叶的身世一直是个谜,她和皮尔士终其一生都对此讳莫如深(无论如何,他们的努力似乎也一直很成功)。她显然是个法国人——尽管在她故事的另一个版本中,她是哈布斯堡王朝的公主——普塔莱应该是她先夫的姓氏,尽管很可能在她认识皮尔士时她还只有十来岁(皮尔士时年三十七岁)。无论如何,她像个孩子,身体瘦弱,有点儿像个演员,占有欲很强。查尔斯的家人觉得她是个“狐狸精”。(42)
皮尔士很可能对朱丽叶有过家暴——他有时候很暴力——但也对她忠心耿耿。在他们相识之后,她就开始陪查尔斯一起出海岸调查局的差。不在巴尔的摩的时候,他们显然觉得没必要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保密。1883年4月26日,也就是查尔斯终于和齐娜离婚之后刚两天,他俩就结婚了。这年秋天学校再次开学时,他们在巴尔的摩营建了自己的房子。也就是这个时候,传言纷至沓来。继本杰明·皮尔士之后成为海岸调查局主管的人中有一位叫做朱利叶斯·希尔加德,他告诉霍普金斯一位名叫西蒙·纽科姆的天文学教授说,查尔斯跟朱丽叶在为海岸调查局出差时就住在一起了。有一天纽科姆在火车上碰见一位霍普金斯的受托人,跟他复述了这个故事(以他令人难忘的维多利亚式的简略)——皮尔士夫妇的婚事“并未改变当事人之间的关系”。(43)吉尔曼最担心的事情即将成为现实。
吉尔曼迅速行动以控制损失。一当确认了纽科姆的报告,他就发动学校受托人的执行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在学年结束时终止哲学系所有的兼职职位,表面上的原因是资金匮乏。之后没多久莫里斯和霍尔就复职了。皮尔士听到风声,于是从冬天到春天都在给吉尔曼和受托人写越来越狂乱的、怨愤的信,试图找出被解雇的原因,但他并未找到。
自从来到霍普金斯,皮尔士的行为就有些反复无常,可能是因为他开始依赖可卡因来减缓神经痛,保持精力充沛。第一年的中间有差不多两个月,他都待在纽约没去上课,给吉尔曼写信说自己这儿疼那儿也疼作为借口。1881年,他突然之间从霍普金斯辞职,宣称自己决意终身放弃哲学,并提出把自己的私人藏书卖给大学。明显他只是在试图向吉尔曼施压,好给他个终身职位。但吉尔曼只是给他涨了薪水,他也撤回了自己的辞职申请。但他的藏书已经由霍普金斯图书馆买下,尽管皮尔士马上开始努力要回这些藏书——或至少给他借阅上的特权——都没有成功。在他离开霍普金斯多年以后,他都一直还在努力要回自己的书:他没钱把书都买回来,而霍普金斯也不想放弃这批庋藏。皮尔士还跟霍普金斯另一位数学教授詹姆斯·约瑟夫·西尔维斯特有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争的是有项代数理论到底该归功于谁。1884年冬天皮尔士的精神状态,可以通过他知道自己被开之后一个月,巴尔的摩本地报纸上的一则新闻窥见一斑:
玛格丽特·希尔,一位老妇人,被指控用砖头袭击其雇主,即住在卡尔弗特街的皮尔士博士(原文如此)。其律师哈里斯·奇尔顿强烈辩称,存在对老妇人有利的疑点。
达菲法官——我仅出于上述疑点做出判决。我猜这位妇人确实用砖头攻击了这位男士,但我姑且信她一回。无罪。(44)
皮尔士显然是个很难伺候的主。吉尔曼无疑很高兴摆脱了他。
皮尔士可没有心平气和地一走了之。到1884年秋天,他都还在不断写信,强烈指责受托人,中伤吉尔曼,尽管那时候他早就不再是学校职员了——但他也别无选择。他再也没得到过任何学术职位。几年后有一次,吉尔曼前去拜访两位霍普金斯校友,一得知皮尔士也在那里就马上离开了:他对两位主人说,他“跟道德如此败坏之人不共戴天”。(45)
1884年4月,在开除皮尔士三个月之后,吉尔曼终于决定聘用一位兼职讲师为全职。斯坦利·霍尔被聘为心理学和教育学教授。莫里斯自觉受到冷落(他一直受到冷落:他温文尔雅的风格吉尔曼也不感兴趣),于是回到密歇根大学,也带走了杜威。杜威成了密歇根大学哲学系的一名教员,莫里斯于1889年突然去世之后,他接过了莫里斯系主任的职位。
在学术上荒废了十五年之后,霍尔终于春风得意,于是他买了栋大房子,开始盛装参加田猎(46)。他也当上了形而上学俱乐部的主席,宣称自己有个全新计划;不到三个月,俱乐部就关门了。1884年秋天,他在就任心理学终身教授的就职演讲中说道:
我相信,新心理学是基督教的根本,也是基督教的中心。……《圣经》正在慢慢重新显露其真容:人类在心理学上的伟大教科书——把人,人的身体、心志、意愿,在所有与自然和社会的更宏大的关系中,都当成一个整体——以前都没有得到正确认识,是因为它太神圣了。我们在此能做些有助于这种发展的事情,是我最强烈的愿望和信念。(47)
接下来的这个冬天,在庆祝大学与巴尔的摩的关系的一次演讲中,丹尼尔·吉尔曼引用了这些话来证明,哲学与宗教确实志同道合。吉尔曼说道:“因为我相信,一个真理绝不会与另一个真理相矛盾,所以我也相信,《新约》的道德规范既会被人类的宗教奉为圭臬,也会被人类的科学所接受。对科学来说,这是律令;对宗教来说,就是福音书。”(48)赫胥黎的鸿沟在霍普金斯愈合了。
不过霍普金斯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哲学教授,而霍尔也一直处心积虑,确保吉尔曼招不到人。1885年,吉尔曼再次考虑聘用莫里斯,给他一个伦理学的教授职位。霍尔写信给吉尔曼,表达了自己对莫里斯学识的钦佩之情,但又补充道:“我还是真诚地希望,会有比这么清晰公正的视角更好一点的,我也相当确信有这样的选择。”(49)莫里斯未能受邀。之后到了1888年,霍普金斯大学还是没有哲学教授,霍尔却离开了,留下吉尔曼一筹莫展。他辞职是为了去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镇新成立的克拉克大学当校长。直到1910年阿瑟·奥肯·洛夫乔伊加盟,约翰·霍普金斯才终于有了一位全职的哲学教授。
(1)Richard Hofstadter and Walter P. Metzger, The Development of Academic Freedom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5), 367-407; Hugh Hawkins, Pioneer: A History of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1874-1889 (Ithaca,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60); and Laurence R. Veysey, The Emergence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5), 121-79.
(2)Henry James, Charles W. Eliot, President of Harvard University, 1869-1909, 2 vols.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30); Samuel Eliot Morison, Three Centuries of Harvard, 1636-1936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6), 323-438; Veysey, The Emergence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57-120; Hugh Hawkins, Between Harvard and America: The Educational Leadership of Charles W. Elio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and Burton J. Bledstein, The Culture of Professionalism: The Middle Cla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n America (New York: Norton, 1976), 129-202, 248-331.
(3)Max H. Fisch [and Jackson I. Cope], “Peirce at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in Fisch, Peirce, Semeiotic, and Pragmatism: Essays, ed. Kenneth Laine Ketner and Christian J. W. Kloesel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6), 38-45; Julie A. Reube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Transformation and the Marginalization of Moral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88-95; and Jon H. Roberts and James Turner, The Sacred and the Secular Universi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43-71.
(4)John Theodore Merz, A History of European Thought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Edinburgh and London: William Blackwood, 1904-12), vol. 2, 465-547; Robert M. Young,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0); John M. O’Donnell, The Origins of Behaviorism: American Psychology, 1870-1920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85); Kurt Danziger, Constructing the Subject: Historical Origins of Psychological Research (Cambridge,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1-48; Roger Smith, The Norton History of the Human Sciences (New York: Norton, 1997), 492-529; and Edward S. Reed, From Soul to Mind: The Emergence of Psychology from Erasmus Darwin to William Jam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7).
(5)T[homas] H. Huxley, “On the Hypothesis that Animals Are Automata, and Its History,” Fortnightly Review, n.s. 16 (1874): 575, 577.
(6)Reed, From Soul to Mind, 185-7.
(7)William James to Henry Holt, November 22, 1878, The Correspondence of William James, ed. Ignas K. Skrupskelis and Elizabeth M. Berkeley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1992- ), vol. 5, 24.
(8)William James to Daniel Coit Gilman, January 18, 1879, The Correspondence of William James, vol. 5, 35-6.
(9)John J. Duffy, Introduction to Coleridge’s American Disciples: The Selected Correspondence of James Marsh, ed. Duffy (Amherst: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73), 25-6.
(10)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to Friedrich Schelling,April 16,1795:“从康德的哲学体系及其高度完成性出发,我期待德国会出现剧变。”(Hegel: The Letters,trans. Clark Butler and Christiane Seiler[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4],35.)
(11)G. W. F. Hegel,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Gesammelte Werke, (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1968- ), vo. l9, 18, 33. 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 trans. J. M. Baillie, 2nd ed. (London: Macmillan, 1931), 81, 86.
(12)R.M. Wenley,The Life and Work of George Sylvester Morris: A Chapter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Thought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New York:Macmillan,1917),118.这段话是在引号中,但出处并不清楚,有可能是莫里斯给姐姐的信中的一段话。
(13)George Sylvester Morris, Philosophy and Christianity: Syllabus of a Course of Eight Lectures (New York: Robert Carter, 1883), 19, 273.
(14)George Sylvester Morris, “The University and Philosoph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Circulars, 2 (1883): 54.
(15)John Dewey to R. M. Wenley, December 1915, Wenley, The Life and Work of George Sylvester Morris, 313.
(16)Morris, Philosophy and Christianity, 250.
(17)Morris, Philosophy and Christianity, 285.
(18)John Dewey, “From Absolutism to Experimentalism” (1930), The Later Works, 1925-1953, ed. Jo Ann Boydston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81-90), vol. 5, 153.
(19)George Sylvester Morris, memorandum to Daniel Coit Gilman, 1884, Daniel Coit Gilman Papers, Ms. 1, Milton S. Eisenhower Librar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20)George Sylvester Morris, “Memorandum respecting the work of the Philosophical Seminary, September-December, 1882,” March 12, 1883, Gilman Papers.
(21)G. Stanley Hall, Life and Confessions of a Psychologist (New York: D. Appleton, 1923), 221-2.
(22)Hall, Life and Confessions of a Psychologist, 218-19.
(23)Wilhelm Wundt,Grundzüge der physiologischen Psychologie(Leipzig,1873-74),vol.2,862-3;参见R.W. Rieber,ed.,Wilhelm Wundt and the Making of a Scientific Psychology(New York:Plenum,1980),176-7。
(24)G. Stanley Hall, “The Moral and Religious Training of Children,” Princeton Review, n. s. 9 (1882): 32.
(25)Granville Stanley Hall to Daniel Coit Gilman, June 22, 1879, Gilman Papers.
(26)Granville Stanley Hall to Daniel Coit Gilman, January 5, 1880, Gilman Papers.
(27)John Dewey, “The New Psychology” (1884), The Early Works, 1882-1898, ed. Jo Ann Boydston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67-72), vol. 1, 60.
(28)Charles S. Peirce, “Introductory Lecture on the Study of Logic” (1882), Writings of Charles S. Peirce: A Chronological Edition, Peirce Edition Project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2- ), vol. 5, 381.
(29)William James to Daniel Coit Gilman, November 25, 1875, The Correspondence of William James, vo. l4, 525.
(30)Charles S. Peirce to Daniel Coit Gilman, January 13, 1878, Gilman Papers.
(31)Charles S. Peirce to Daniel Coit Gilman, January 13, 1878, Gilman Papers.
(32)Charles S. Peirce, “Design and Chance” (1884), Writings of Charles S. Peirce, vol. 4, 544-5.
(33)Peirce, “Design and Chance,” 548, 549.
(34)Peirce, “Design and Chance,” 552.
(35)Max H. Fisch,“Was There a Metaphysical Club in Cambridge?”,in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Second Series,ed. Edward C. Moore and Richard S. Robin(Amherst: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64),11.这些话被认为是狄金森·米勒说的。
(36)Peirce, “Design and Chance,” 553.
(37)Charles S. Peirce, “Venn’s Logic of Chance” (1867), Writings of Charles S. Peirce, vo. l2, 98.
(38)John Venn, The Logic of Chance: An Essay on the Foundations and Province of the Theory of Probability, with Especial Reference to Its Application to Moral and Social Science (London: Macmillan, 1866), 37, 48.
(39)Émile Boutroux, De la contingence des lois de la nature, 2nd ed. (Paris: Ancienne Librairie German Baillière, 1895), 39, 167.
(40)Charles S. Peirce,“A Guess at the Riddle”(1887-88),The Essential Peirce: Selected Philosophical Writings,ed. Nathan Houser,Christian Kloesel,and the Peirce Edition Project(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2-98),vol. 1,276(《查尔斯·皮尔士作品》中的手稿比上面的还要长得多,见Writings of Charles Peirce,vol. 6,166-210)。
(41)Peirce, “Design and Chance,” 552.
(42)Herbert Henry Davis Peirce to Helen Huntington Peirce Ellis, April 23, 1914, L 680, Charles S. Peirce Papers, Houghton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43)Simon Newcomb to Mary Hassler Newcomb,December 30,1883,引自Nathan Houser,“Introduction,”Writings of Charles S. Peirce,vol.4,lxv。
(44)附在查尔斯·皮尔士写给丹尼尔·吉尔曼的一封信中,February 21,1884,Gilman Papers。
(45)Edwin Bidwell Wilson to Paul Weiss, November 22, 1946, Joseph Brent, Charles Sanders Peirce: A Life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3), 164.
(46)Dorothy Ross,G. Stanley Hall: The Psychologist as Prophe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2),136.(此处译文中“田猎”一词原文为Riding to hounds,是17世纪晚期兴起于英国的一种打猎活动,原为控制狐狸数量使之不伤家禽而产生。到19世纪初,该活动已发展为上流社会的一种体育运动,兼具社交仪式的功能,主要形式是在每年11月至次年4月间,骑马随猎狗猎狐,在英国和美国都风行一时。此处写买房、田猎,是指霍尔步入了上流社会。——译者)
(47)G. Stanley Hall, “The New Psychology”, Andover Review, 3 (1885): 247-8.
(48)Daniel C. Gilman, “The Benefits Which Society Derives from Universities,”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Circulars, 4 (1885): 49.
(49)Granville Stanley Hall to Daniel Coit Gilman, August 28, 1885, Gilman 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