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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伯灵顿

第十章 伯灵顿 1

1859年1月18日,佛蒙特州伯灵顿镇,有个名叫约翰·杜威的小男孩掉进了一桶滚水中。父母给他烫伤的地方涂了油,还用棉絮把他包了起来,但是祸不单行,棉絮着火了。第二天,这个孩子死了,才两岁半。这个故事让人伤心欲绝也心有余悸,不过这对父母找到了宽慰自己的办法。差不多刚好在这个日子过去九个月之后,1859年10月20日,他们迎来了一个新生儿,名字跟他早夭的哥哥一模一样。

这位约翰·杜威活了九十三岁,成了那个时代最为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他出版的著作涵盖了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逻辑学、宗教、政治、哲学和艺术等在内的诸多领域,还为学术期刊和评论期刊撰稿,在几乎任何类型的听众面前他都做过讲演。他帮助创立了很多著名的政治和教育组织,有些组织他还是领导人:美国公民自由邦联、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工业民主邦联、纽约教师邦联、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新社会研究学院,等等。亨利·斯蒂尔·康马杰于1950年这样写道:“如果说在杜威发话之前,整整有一代人都没搞清任何大问题,可能很难说得上是在夸大其词。”(1)这时候的杜威九十一岁高龄,但依然十分活跃。杜威未曾置喙的公共问题也屈指可数。

杜威的名字跟这些组织关系密切,很自然就会让人认为他是美国自由主义者的代表人物。广义上讲,自由主义代表着等级体系复制品(诸如政治、社会、文化乃至观念)的对立面——杜威大概可以算是美国有史以来最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他遇到过的几乎所有的区分,在他看来都生来不公平因此想要捣毁。但在其他几乎所有方面,将杜威认定为自由主义者却只会带来误导。19世纪的自由主义意味着支持自由市场;20世纪的自由主义则意味着保证个人自由。这些都不是杜威所信奉的——至少就这些概念通常所表达的含义而言。美国人一般都把自由理解为自己当家做主,独立于他人意志的状态;这种想法恰好反映了个人与所属群体之间的区分,但杜威认为这种区分大谬不然。

刚开始,杜威反对在个人和社会之间、独立自主与等级体系之间做出严格区分的原因是哲学上的。但在他作为思想家成熟起来的同时,也恰好是美国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倒向现代组织形式之时,而这种组织形式的特征反映了规模的影响:不带感情色彩的权威、官僚程序、大众市场。在新的制度中,个人主义的老皇历顽固不化,成了混乱、破坏和冲突的起因,有些还带来了暴力。杜威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成功归功于他的敏锐和迅疾:他敏锐地发现自己的哲学信念或许跟这些新环境大有关系,于是迅速脱去这些信念的形而上学外壳,试图让哲学(如他自己满心希望的)成为“处理人类问题……的一种方法”(2)。

杜威比绝大部分美国的自由主义者都更激进,因为他认为团结高于独立。尽管他绝对算不上社会主义者,他的政治观点却甚至比新政福利自由主义都更加接近社会主义。在总统候选人中,他三次都把票投给了诺曼·托马斯而不是富兰克林·罗斯福。但是杜威同样也比很多美国自由主义者都更保守,因为他拒绝将现代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固化视为必要的恶,或视为生活的替代方式,人们会对放弃这种方式感到遗憾。他相信人们会在他们发现自我的世界中得到满足——用他的话说就是“自我实现”。这意味着(哲学由此粉墨登场)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理解世界,以及世界与自身的关联。杜威重新考虑了自由与服从之间的关系。跟这个时代其他所有的重要思想家都不一样,他在现代性中如鱼得水。

杜威算得上世界上最温文尔雅的人,不过他的一生从来都是义无反顾。对自己知道的事情他只取其所需,剩下的则弃如敝屣。怀旧在他的脾性里没有一席之地。他父亲阿奇博尔德·杜威是个挺风趣的人,开了家小商店,在店里转悠的时候还会随口吟诵弥尔顿的诗句;不过他对儿子们的最大期望,是能成为机修工。他母亲卢奇娜对新教虔敬得很,经常要求孩子们也发誓要虔诚。(她经常问孩子们:“你与耶稣同在吗?”(3))杜威似乎没跟父母吵过嘴,不过他还是很高兴能离开伯灵顿。很多年以后他还经常跟一起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的同事说,他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去佛蒙特州弄个避暑山庄。他告诉他们:“那个地方我逃都来不及呢。”(4)

逃出那个地方的方法是通过本地的大学,而伯灵顿的大学就是佛蒙特大学。1879年杜威毕业时,班上有十八个同学;其中一个是他的哥哥戴维斯,还有一个是在他家长大的表亲。毕业后杜威去了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叫南油城的地方教高中,不过没多久又回到伯灵顿,私下里跟着以前的一位教授学习哲学。因此到1882年进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院的时候,他已经作为某一类哲学家受过训练了。作为佛蒙特州的最后一位超验主义者,他一头闯进了这个世界。

2

佛蒙特州第一位超验主义者是詹姆斯·马什。1794年马什生于佛蒙特州的哈特佛德,后来在达特茅斯学院就读。他入学的这个时候后来成了学院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段时期,而对马什来说,这段时间也有决定性的意义。

达特茅斯学院是由康涅狄格州一位名叫埃利埃泽·惠洛克的教士创建的。早先他曾在英国从以达特茅斯伯爵为首的一个团体中募集了资金,给美国的原住民建了一所慈善学校。1769年,新罕布什尔州皇家殖民地(5)给了惠洛克一块地,让他在康涅狄格河上游的汉诺威建一所学校。殖民地政府颁给学院一份合并特许状,规定两所学校合并而成的学院由董事会进行管理。该董事会由十二位受托人组成,有权撤换校长。而惠洛克就是学院的第一任校长,有权指定自己的继任者。这份特许状与惠洛克跟他的英国资助人达成的协议相冲突,因为建立新的受托人董事会,就剥夺了资助人控制教育政策的权利,给美国原住民开的学校因此也跟学院分开了。这在惠洛克的行事风格中,算是典型作风。跟哈佛和普林斯顿(当时还是新泽西学院)一样,达特茅斯主要成了英裔美国人的精修学校。

1779年,埃利埃泽·惠洛克去世了。根据特许状规定的特权,他指定自己的儿子约翰继任校长。约翰·惠洛克这时二十五岁,父亲去世前一直在大陆军中服役,担任上校。在他看来,达特茅斯学院差不多算是惠洛克家族的私产,他也是以这种姿态来经营学院的。他是个独断专行的人。詹姆斯·马什在这里念书的时候,约翰·惠洛克卷入了与受托人董事会之间旷日持久的全面争斗。

这中间的钩心斗角其实非常学术化——也就是,问题无数,彼此盘根错节,纠缠不清,但是又都只是鸡毛蒜皮。主角们为诸如达特茅斯的学生去乡村教堂参加礼拜时该坐在第几排长椅上这样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1815年,惠洛克发现自己实际上遭到了受托人的全面阻击,于是请求新罕布什尔州议会介入调查。受托人的回应则是将惠洛克扫地出门。于是惠洛克炮制了一本小册子并到处散发,对受托人一通谩骂,这件事成了整个新英格兰地区平头百姓们热议的话题。

事情的关键之处是惠洛克向州议会申诉的时机。19世纪初,新罕布什尔州的政治舞台上只能看到联邦党人和民主共和党人(6)大打出手。联邦党是国父们的政党,但到(联邦党人所反对的)1812年战争结束时,这个政治派别已经日薄西山。他们的主要成员有富商巨贾、大地主和宗教保守派。民主共和党是杰弗逊的政党,相信良知自由和基层民主,对高额商业利益充满敌意。

新英格兰曾经是联邦党人统治权的最后堡垒,但在1816年,民主共和党重新夺回了新罕布什尔州政府的控制权。新官上任的州长名叫威廉·普卢默,初入政坛时还是个联邦党人,现在却成了民主共和党人,而且带着新皈依者的激情。在州议会上发表就职演说时他就宣布,打算介入达特茅斯的积怨,让那些受托人懂点规矩。杰弗逊本人对他的就职演说赞不绝口,说这场演说“充满了合理的原则,是真正的共和派”,并公开赞同普卢默的决定。他对普卢默写道:“为全体国民所用而建立起来的机构,不能被染指,也不能变更,即便为了让这些机构达成为全体国民所用的目的也不行;这种思想的根源是权利,我们无缘无故地假设那些在公众的信任下受雇管理这些机构的人所拥有的权利。这种规定说不定会对防止滥用君权大有裨益,但最荒唐的是被拿来对付全体国民本身。”杰弗逊认为,原始特许状中的条款万世不易的想法,就等于“土地属于死者,不属于生者”的观念(7)。

普卢默几乎一点儿都没耽误,立马让新罕布什尔州议会改写学院特许状。受托人被替换了(通过将董事会扩大为二十一席,然后将那些老受托人用投票投出去),学校更名为达特茅斯大学,完全的宗教自由也得到批准。惠洛克被重新任命为校长,代表公众利益的监督人委员会也成立了。一句话,普卢默让州政府接管了学校。

惠洛克跟普卢默的结盟完全是机会主义。惠洛克自己是联邦党人,也是个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者;曾经让他生不如死举步维艰的受托人名叫纳撒尼尔·奈尔斯,恰恰是个著名的民主共和党人。汉诺威的麻烦主要是自私的结果。但是普卢默横插一脚,改变了争论的条件,也让达特茅斯变成了意识形态冲突的战场。新的受托人董事会解雇了全体教员(只有五个人),把他们从学校的楼里请了出去。于是被解雇的教授们将自己安置在城里的民房中,在旧受托人董事会的领导下重建了自己的学院。大部分学生都追随他们而去。

这样一来,1817年的汉诺威就有了两个达特茅斯:一个是达特茅斯大学,在杰弗逊派领导人运营下的公立机构;另一个是私立的达特茅斯学院,运营者鄙视民主共和党人,认为他们不过是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并自视为真正的宗教信仰和私人财产的捍卫者。1817年,学院董事会起诉了学院的前财务主管威廉·伍德沃德(他已经叛逃到达特茅斯大学),想要恢复原始特许状及其他共同所有权。由此产生了达特茅斯学院受托人诉伍德沃德案——达特茅斯学院案。

这个案件一开始在新罕布什尔州高级法院辩论,该院的三位法官全都是普卢默任命的。学院受托人辩称,原始的合并特许状相当于一份达特茅斯与州政府之间的契约;议会单方面改写这份契约,违反了美国宪法中的契约条款——该条款规定,任何州都不得通过会“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8)。为了应对这个论点,新罕布什尔州法院在私人组织和公共组织之间做了区分。法庭表示,如果组织是为了让个人受益而成立的,那就是私人的,契约条款可以保护这样的组织不受政府干预;但如果组织是为了让公众受益而成立的,那么该组织根据事实本身就是公共的,因此就要受到公众制约。法庭认为,资金从哪里来无关紧要:州政府可以成立私人组织,私人的钱也可以资助公共组织。问题只在于是谁受益。

根据这一定义,法庭做出结论,达特茅斯学院明显属于公共组织。法庭指出:

学院是为了在野蛮人中间“传播对伟大救世主的认识”,为了向新罕布什尔州提供“最好的教育方式”而成立的。如果有什么事情是公众应该关注的,这么伟大的目标肯定要算其中一件。……那些受托人,他们对在印第安人中传播基督文明,对提供最好的教育方式的兴趣,并不比我们社群中别的什么人更大。在这一机构的资产中,也没有他们的任何个人利益。……如果该机构的所有资产都被摧毁,受损的只有公众,对他们来说不会有任何个人损失。……达特茅斯学院的受托人职位实际上跟州长职位一样,或者说跟本庭法官的职位一样,属于公众信托。(9)

如果新罕布什尔人民想要通过他们选出来的代表干预学院管理事务,那合同条款可不会拦在他们的路上。法庭坚持认为:“这些受托人只是公仆,对于只跟主人有关的事务,仆人可不能违抗主人的意愿。”(10)这是民主共和党式的论证,承诺对私人组织免于受到民主意愿影响的豁免权做出限制。

学院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在高院代表学院的是学院最杰出的校友丹尼尔·韦伯斯特,达特茅斯学院1801届毕业生。韦伯斯特拥护国家,也支持工业发展,在三十多年后的“3月7日演讲”中,他秉持的仍然是这样的观点,实际上是为了商业利益而维护联邦的论据之一。1813年到1817年,他作为联邦党人以及新英格兰航运公司的保护人,在国会担任代表新罕布什尔州的议员。韦伯斯特在最高法院抗辩道,新罕布什尔州法官将达特茅斯指定为公共组织,这是极端错误的。他解释道,达特茅斯是“一个接受施舍的组织,是私人的慈善事业,最初成立这个组织并为之捐资的是个人,组织所得到的章程也是出于这个人的要求,为了更好地管理他的施舍”。(11)惠洛克当初寻求合并的全部原因,只不过是不想让他筹到的钱用于他无意为之的用途。韦伯斯特说,私人慈善跟私营业务比起来,私人属性并不会少了半分。他问道:“曾有谁指定一个司法机关来管理自己的慈善事业吗?”(12)

韦伯斯特的结案陈词成了一段传奇。但当时没有人对他所说的做过记录,因此没法知道他具体说了哪些话。据说在口头抗辩的结尾,他对法庭说道:“这是个……小学校,但还是有这么多人热爱它。”接着,他以雄浑的嗓音描述了自己对达特茅斯的赤子之心,最后以尤利乌斯·恺撒遇刺的典故作结。据说听众席上有人(实际上稀稀落落的,大部分都是等着自己的案子上庭的其他律师)大为动容。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热泪盈眶(13)。

韦伯斯特极尽夸张的表演也许有些多余。对马歇尔来说,联邦主义几乎算是他的信仰,他憎恶杰弗逊,也憎恶所有杰弗逊一派的事物;在弗莱彻诉佩克案(1810)和新泽西州诉威尔逊案(1812)中,他已经两次发表意见,裁定契约条款也涵盖了州政府作为契约一方的情形。他很容易就让自己在同僚中成了多数派,也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新罕布什尔州议会的行为“与美国宪法相冲突”(14)。大法官约瑟夫·斯托里在他的协同意见书中旗帜鲜明地批驳了新罕布什尔法院给“公众”和“私人”下的定义。斯托里坚持认为:“只有那些由政府为了公众目标而成立的组织才算是公众组织,全部利益当然也只属于政府。因此,如果是由私人创立的组织,尽管特许状由政府制定,也无论该组织的用途在其投入的领域能有多包罗万象,都仍然是私有组织,……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组织有公共用途,但组织还是私有的;实际上就好像授予每个人的投票权一样属于私有。”(15)1819年下达的法庭意见书实际上将学院控制权还给了原来的受托人董事会,按原来的特许状进行管理。达特茅斯大学被取缔了。这个案子让韦伯斯特一鸣惊人。受托人付给他1000美元的酬劳,还请来吉尔伯特·斯图尔特给他画了幅肖像。

达特茅斯学院案成了学术自由历史上的里程碑,因为这个案子使得私立教育机构免受政府干预。但马歇尔故意将他的论证大而化之,让他的意见成为任何与公众有业务往来的组织的挡箭牌,可以宣称自己受契约条款保护,政府不能指手画脚。那些想让这样的组织臣服于某种程度的公众责任感的人,都必须从达特茅斯学院案的裁决中划出例外。正如韦伯斯特和马歇尔所愿,这一决定扩大了私有财产在公众利益所提要求面前的特权,在19世纪的美国也有助于解开资本主义企业身上的束缚。

3

詹姆斯·马什是达特茅斯学院的死忠粉。他的叔父查尔斯是佛蒙特州的著名律师,也是将惠洛克扫地出门的受托人的领导者之一。詹姆斯是流亡学院的学生,1817年从学院毕业。他和同学们认为新罕布什尔州议会的行径就等于暴民专政;他们也都认为达特茅斯大学就是激进分子、自然神论者和异教徒的堡垒;他们相信,暴行的根源在于约翰·洛克哲学的遗毒(16)。

在马什那个年代,洛克的名字代表着两种理论。其一基于这样的信念:心灵是一张白纸,任由经验书写。按照这个观点,我们没有任何天生的想法,也没有任何随着心灵自动自发而来的精神内容。我们的全部思想都来自我们自身之外的世界,我们必须凭借什么媒介才能触及这个世界,只能通过图形和印象这样的意识才能经历。这就是经验主义。与洛克有关的第二种理论则是基于这样的信念:社会是由独立自主的个人组成的,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而建立了政府,这其中就包括反抗暴政的权利。这是自由派的个人主义,也是《独立宣言》的哲学基石;这份宣言,自然是由杰弗逊起草的。在洛克式的思想中,人类实际上就是承载权利的无名小卒。

跟牛顿的物理学类似,洛克的哲学也是原子论的:将一切事物都当成是独立实体的联结。在洛克的知识理论中,精神内容是由关系链条连接起来的离散的感官数据的总和;在洛克的政治理论中,社会群体是独立自主的个体由自愿的、可以撤销的契约纽带连接起来的总和。在这些理论中,整体不会大于部分。仍然跟牛顿的物理学类似,洛克的经验主义也将一切都解释为因果关系。除了可能存在的创世之神,也就是给宇宙时钟上发条的那位大神之外,这种哲学似乎没有给(我们无法通过感官去感知的)超自然和奇迹(也就是无缘无故的起因)留下容身之处。

詹姆斯·马什对原子论的思想深恶痛绝,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是政治方面。他拒绝接受社会是由已经完全实现的个人联合而成的想法。相反,他相信自我只能在群体中实现,也只能通过群体来实现;因此他也认为,洛克的政治理论在“个人”和“国家”之间做出的明确区分站不住脚。让个人成为个人的,让他们能作为个体自我实现的,是他们在群体中的角色。在群体之外,他们什么都不是。

马什的另一个反对意见来自宗教。马什是福音派基督徒,还在达特茅斯上学时,在汉诺威的一次宗教复兴中他开始奉耶稣为自己的救世主。他拒绝接受经验主义似乎要强迫哲学和信仰分道扬镳的主张。在19世纪,通过宣称信仰问题本质上无法证明,来让现代科学和哲学与基督教信仰相安无事,是十分常见的做法。争论的焦点是,即便宗教信仰的真实性无法根据经验(也就是通过科学观测)确立,也无法理性地(通过哲学辩论)证明,也并不能得出信仰站不住脚的结论。这只不过意味着科学和哲学只跟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世界有关,也就是只跟现象世界有关;关于精神世界,科学和哲学最好还是不赞一词。马什拒绝附人骥尾,找到一种与福音派基督教完全一致的哲学成了他短暂一生的追求。

在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的著作中,他找到了(或者说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当马什开始接受柯勒律治时,他在美国人心目中是个杰出的诗人,然而对德国形而上学的品味很是糟糕。人们并不觉得他算得上是思想家。但在1829年,马什出版了柯勒律治的《有助沉思》,还撰写了长篇引言,宣称柯勒律治已经证明,基督教与哲学确实一致——用马什的话来说,“远离非理性的基督教信仰,是人类理性的最佳范本”。(17)马什提出,坚持要有两种信仰体系完全说不通——一个是针对自然世界的哲学体系,一个是针对精神世界的神学体系。他坚持认为:“作为理性的存在,我们无法既出于理性的原因相信一个说法,同时又因为神启的权威而拒绝同一个说法。我们无法在哲学中相信一个说法,同时又在神学中拒绝同一个说法。”(18)我们需要一个单一的体系,柯勒律治就创造了这样一个体系。他将宗教狂热从迷信的泥潭中拯救出来,为相信耶稣基督的超自然力量带来了合理的缘由。

柯勒律治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用了一种诀窍:向内自省,而非向外探求。向外在的现象世界探求,就像经验主义者做的那样,我们无法找到信仰的正当理由,因为信仰并不能通过感官证据得到证明;所有感官证据告诉我们的,正如洛克的后继者大卫·休谟似乎想证明的,是宇宙只是一个现象紧接着另一个现象。信仰是根据自省来证明自己的——我们通过向内省察我们自己的思想,并沉思我们存在的法则,这样就有了自省的证据。因为我们确实有天生的想法,就是那些因为我们生而为人于是自动就有的精神内容;在这些想法中,我们发现了一致与和谐,而我们通过感官去认识的堕落世界中并没有这样的一致与和谐——这样我们就发现了信仰的理性基础。

柏拉图区分了两个世界:一个是变幻莫测的表象世界,可以由感官去理解;一个是理想形式的永恒世界,可以由理智去理解。柯勒律治的思想就是柏拉图这种区分的回响。柯勒律治读过柏拉图,也读过17世纪英国那些新柏拉图主义作家的作品,读得兴高采烈(马什也同样如此);不过他也还有别的出处。这就是伊曼努尔·康德的哲学,在他(有几分错误)的理解中,康德在“知性”和“理性”之间做出了区分,将前者定义为感知经验细节的心理能力,后者定义为感知一般概念的心理能力。柯勒律治和马什说基督教“理性”的时候,他们的意思是:基督教的教义与存在的普遍规律是一致的,因为这些都是通过理性思考就能够感知的。正如马什所说:“尽管我们或许会相信‘超出全部知性’的东西[也就是我们无法通过感官去感知的东西:奇迹],我们也不会去相信荒唐的,或是与理性相悖的东西。”(19)

柯勒律治是通过康德对后来的德国哲学家的影响,尤其是弗里德里希·谢林,来了解康德的。谢林在柏林大学教过路易·阿加西《自然哲学》,柯勒律治也经常大段大段在自己的著作中照抄他的文章,都不带加引号的。正是从谢林那里,柯勒律治找到了自己的思想的关键概念,这就是部分和整体、物质和精神、心灵和自然的有机统一,归根到底不可分割。这种超验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同一性——说它超验是因为比构成它的各部分加起来要“大”,说它形而上学是因为“超越”了我们用感官能够感知的世界——就是“理性”要感知的。柯勒律治在一段马什着重强调的文字中写道:“基督教不是理论,也不是臆测,而是生活。不是哲学生活,而是鲜活的生命过程。”(20)这是浪漫主义反应的本质,是在欧洲文化启蒙运动之后放弃机械论的重大举措。在威廉·布莱克的诗中有这样的句子:

德谟克利特的原子,

牛顿的光粒子,

都是红海岸上的沙粒;

在那里,以色列人的帐篷如斯闪亮。(21)

在《有助沉思》引言的最后几页,马什提出了他的论点。如今正是洛克的经验主义以及由此生发的哲学传统在美国的神学和哲学界盛行不衰,但这是“有害的、危险的倾向”(22)。这是令人目盲耳聋口爽的哲学,这样的哲学让人类变成野兽,让人类只能是外部刺激的应激物,只能被物质玩弄。这种哲学让我们内部的一切事项都由外在世界决定,拒绝承认人类作用的可能性,因此也就让道德失去了立足之地。

马什出版的柯勒律治著作是美国超验主义的原始文本之一。在出版的那一年,爱默生拜读了这部著作,并写信给自己的姑妈,说自己因为柯勒律治而燃起了新的热情(尽管他颇花了一点时间才觉得自己弄明白了柯勒律治在说什么),这股热情一路引导他走向康德、费希特和谢林,以及另一个将德国哲学引介到英语世界中的重要人物托马斯·卡莱尔。在弗雷德里克·亨利·赫奇于1833年写给马什版《有助沉思》的评论中,“超验哲学”这个词第一次以爱默生和他的朋友们所理解的面目出现:以赫奇所谓的“自由直觉”(23)为优先,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哲学。后来成为超验主义者俱乐部的第一次集会,是1836年在波士顿牧师乔治·里普利家里举行的,参加集会的是一群青年教士,(用赫奇的话说)他们对“从洛克那时候起,令人目盲耳聋口爽的哲学就盛行不衰”(24)感到不满,也因为读到马什版的柯勒律治而受到启发。爱默生和他的朋友们一直在想方设法摆脱神体一位论和经验主义,而马什给他们带来了替代品。在马什的帮助下,浪漫主义运动来到了美国。

马什写下长篇引言的时候三十五岁,已经在佛蒙特大学当了三年校长,也已经开始按照柯勒律治的原则改革这所学校。这就意味着整合课程,使(按照大学公布的理论说法)“本机构所教授的全部内容,都成为一门包罗万象的课程,个体目标可能会要求学习该课程的某些部分,学到任意数量或任意程度均可”。(25)马什建立了选修课制度(为美国首例),接收非全日制学生,允许学生按照掌握课程资料所需的时间尽量提前或延后毕业,不鼓励正式考试,并在高年级加入哲学课程,用来让学生认识所有知识都会归于一统。二十五年后,有位教员总结道,这一计划寻求:

使不同院系各式各样的学习具有一致性,因此其不同部分多少会表现出统一。不是聚合,也不是并列,更不会仅仅是逻辑安排,而是自然发展、生长的统一。也因此,以正确方式追求、学习的过程,对学生的思想来说,会是一个不断成长、放大的过程。(26)

这是教育领域的有机论。

这一计划也取得了巨大成功。马什前来就任时,这所大学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到他1833年从校长一职卸任转而坐上哲学教席时,佛蒙特大学成了新英格兰地区高等教育领域最受人尊崇的学校之一。马什也有意确保了交接班有序进行。当他回到教学岗位之后,接任他校长职位的是一位达特茅斯学院的老朋友约翰·惠勒;1842年,马什死于结核病之后,另一位达特茅斯朋友约瑟夫·托里接过了他的哲学教席,而这位托里后来也成了佛蒙特大学校长。这些人都和马什一样出身于达特茅斯学院,跟马什有着同样的哲学观点和教育理念。他们前仆后继,确保了佛蒙特大学的学生在四十多年里都能受到所谓“伯灵顿哲学”的培养。

伯灵顿哲学就是超验主义,但不是爱默生式的超验主义。马什说到“直觉”时,他的意思并不是“感觉”,甚至可以说几乎刚好与“感觉”相反:他说的是严格内省,缜密分析。他之所以对柯勒律治感兴趣,完全是因为他相信柯勒律治(在康德的帮助下)创建了一个完整的、合乎逻辑的体系。至于说爱默生,马什认为(他也没理解错)他把直觉的概念当成了完全放弃系统性思考的借口。1837年至1838年的冬天,爱默生在波士顿共济会教堂发表了一系列以“人类文化”为主题的演说。当这些演说的内容传到伯灵顿的马什那里时,他表示作呕。他对理查德·亨利·达纳写道:“这……只不过是伊壁鸠鲁的无神论穿上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衣服,都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伪装,但可能也会有不少人上当。”(27)数年后他还向另一位笔友抱怨:“波士顿的超验主义,整个来讲倒不如说实在是肤浅得很。……他们自称没有统一的体系,但似乎人人都在说此时此刻的灵感,以为全都来自所有人的心灵,然而十有八九不过是从自己肚子里来的。”(28)这不过是令人目盲耳聋口爽的哲学又来了一遍,而这回连哲学都不见了。

佛蒙特的超验主义正如其达特茅斯学院危机的渊源,以及其偶像柯勒律治的著作,从根本上讲是保守的。这是为了保存那些机构,而不是(像康科德的超验主义者那样)要忽略、揭穿或改造它们。其社群主义是基督教圣餐的社群主义,而不是乌托邦农场的社群主义。马什去佛蒙特大学之前曾在弗吉尼亚州一所大学任教,他也讨厌奴隶制;但是他认为,改革的正确方法蕴藏在南方白人心中。继他之后成为校长的约翰·惠勒反对内战:他相信奴隶制可能要变得仁慈一些,但并不认为需要废除奴隶制。那些坚持加尔文主义教条的人也持有这样的观点:相信人类的道德堕落永远无法从这个世界上根除;波士顿的超验主义者则对此深恶痛绝。

4

佛蒙特超验主义者的政治观点并不能算是大多数佛蒙特人的政治观点。在美国,佛蒙特可能是废奴最为坚决的州。1777年,该州就已将蓄奴列为非法,开各殖民地之先河。而在南北战争期间,有37000名佛蒙特人慷慨从军,其中差不多34000人都是志愿兵。战争期间,佛蒙特州捐躯赴国难的人,比北方别的州都要多(29)。

1861年夏天林肯第一次征召志愿兵入伍时,阿奇博尔德·杜威已将近知天命之年,但他还是卖掉了自己的小商店,入伍到佛蒙特州第一骑兵团当了个军需官。1862年他离开该团,之后又重新入伍,并被提升为上尉。佛蒙特州第一骑兵团参加了七十五场战役,一直战斗到南北战争结束之时,最早的兵员中死难者超过三分之一。当李将军宣布投降时,这个骑兵团正在阿波马托克斯县法院之役中执行波托马克军团历史上最后一次骑兵冲锋的命令(30)。整个战争中阿奇博尔德·杜威都在部队里。1864年约翰五岁时,卢奇娜·杜威把家里房子卖了,搬到弗吉尼亚州跟丈夫住到一起。一家人直到1867年才又搬回伯灵顿。

约翰·杜威在一个十分有社会责任感氛围的家庭中长大。阿奇博尔德一辈子都是个共和党死硬派。在1876年的总统竞选中,有一阵似乎民主党候选人塞缪尔·蒂尔登已经打败共和党候选人拉瑟福德·海斯赢得了总统职位,约翰·杜威把消息告诉了父亲。阿奇博尔德·杜威答道:“那我们这场仗可就白打了。”(31)(后来宣布海斯在美国选举人团中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胜出。1868年到1892年间共有四位联邦将军当选美国总统,他是第三位。)卢奇娜·杜威是传统的公理会信徒,也相信原罪,不过在社会活动方面也很活跃。她在本地一家名叫“亚当斯教会之家”的慈善机构工作,她锐意改革、关心穷人利益的名声在伯灵顿家喻户晓。

卢奇娜·杜威最要好的朋友是萨拉·佩因·托里,她的父亲就是继马什之后先是当了哲学教授后来又当上佛蒙特大学校长的约瑟夫·托里。萨拉·托里的丈夫是约瑟夫·托里的侄子(换句话说,也就是她自己的堂弟)亨利·奥古斯塔斯·皮尔逊·托里。亨利·托里出生于马萨诸塞州,但很小的时候就搬去伯灵顿由自己的伯父抚养长大(在伯父家里他大概有大量机会来赢得未来妻子的芳心)。1858年他从佛蒙特大学毕业,1867年约瑟夫·托里去世之后,他接过了伯父的哲学教席。他从来没有特别受过哲学教育——当任命下达时,他正在佛蒙特州别的地方当牧师——因此当哲学教授的头三年,他都在刻苦学习康德的德语著作,好让自己赶上伯灵顿哲学的步伐。从学术上来说,亨利·托里是詹姆斯·马什的嫡系。他用自己伯父编写的一卷《詹姆斯·马什牧师遗稿》当教材,约翰·杜威就是他的门生。

杜威是个极为腼腆也极为自谦的年轻人。他十分讨厌母亲咄咄逼人的宗教热情,但抵抗这种热情似乎十分艰难,可能是因为他不喜欢争论,也可能是因为不值当的想法与他自己无能为力的感觉交相辉映。作为学生他有那么一点儿桀骜不驯,但他把书本当成是社会压力的避难所。他在哲学上的雄心壮志被激发起来是在生物学课堂上。他分到了一本托马斯·赫胥黎的生理学教材,从中发现赫胥黎将人体描述为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有机体,这幅生命图景令人心潮澎湃。多年以后杜威写道,这本书提供了“任何领域的素材都应当遵循的一种类型或观点模型。至少在潜意识中,我被引导着开始盼望一个世界、一种生命,在从对赫胥黎所探讨内容的研究衍生出来的图景中,人类有机体拥有与我所盼望的世界和生命同样的特性”。(32)

这就是詹姆斯·马什构建知识的方式,也就是整个混合、关联起来;因此当杜威成为亨利·托里的弟子时,他已经准备好接受伯灵顿哲学了。托里的课人称“曼斯菲尔德课程”,因为教室就对着佛蒙特州的最高峰曼斯菲尔德。课程始于将曼斯菲尔德峰考虑为物理事实,接下来则讨论作为心理概念的曼斯菲尔德峰——也就是说,先是由知性认识到的山峰,随后是由理性认识到的山峰。杜威在课堂上读到了马什版的《有助沉思》,热情接受了哲学与宗教信仰的结合。在他身上,这种结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使得对基督的虔敬与现代思想——比如说达尔文生物学——看起来水乳交融。多年以后他说,马什的版本是“我的第一本《圣经》”(33)。

在马什那个年代,他的康德主义算得上是离经叛道;但到了1870年代末,也就是杜威在伯灵顿求学之时,康德主义的锋芒早已消逝。亨利·托里极为虔诚。他对社交事务,或是他的书斋和教会之外的其他任何事务都没有什么兴趣。在杜威的记忆中,他是个伟大的思想家,但也很羞怯。当杜威结束在宾夕法尼亚为期两年的教书育人工作回到伯灵顿时,他找到托里,继续做他的及门弟子。托里教杜威怎么读德语,他们还会在树林里一起散步,讨论康德。在这样的环境中杜威发现老师没那么拘谨了,但也只是好那么一点点而已。他后来的印象是,觉得他被教条束缚了手脚。杜威记得有一次散步时托里对他说:“毫无疑问,泛神论是理性看来最令人满意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但这与宗教信仰背道而驰。”(34)这一评论非常清楚地表明,伯灵顿的油箱已经空了。毕竟马什发展出自己的哲学,是为了证明没有哪种值得坚守的信念,会在哲学上令人满意,却在宗教信仰上不可接受。托里承认自己无法让他认为合乎逻辑的事情和他认为正统的事情协调一致,就等于承认康德和柯勒律治并没有愈合马什声称他们愈合了的裂缝。

但托里似乎已经让杜威对他的哲学能力充满了信心。在他们一起切磋的岁月里,杜威写了两篇短文——《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假设》和《斯宾诺莎的泛神论》,都是在为伯灵顿理论辩护——并投给了《思辨哲学杂志》(十三年前,年轻的查尔斯·皮尔士发表在这本杂志上的关于认知的文章让威廉·詹姆斯既神魂颠倒又大惑不解)。两篇文章都被接受了。到了1882年,杜威前去申请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生院。托里给他写了两次推荐信,第一次是为了入学,第二次是一年后,为了一个研究员职位。两封推荐信都大力肯定了杜威的能力,并保证杜威“天生的拘谨……在更亲密的朋友中间会大为减少”(35)。佛蒙特大学校长马修·巴克姆也写了封信,说杜威“一直很靠谱、很友善”,但他补充道,也相当寡言少语。巴克姆甚至怀疑,杜威有没有“作为教师理应具备的教条主义程度”。(36)

杜威被霍普金斯大学接收入学,但申请第一年的研究员职位却被拒绝了。他又写了一封信给大学校长想要一笔奖学金,但也遭到拒绝。他找一位亲戚借了500块钱,义无反顾地离家远行:这表明,他已经没有耐心继续在佛蒙特待下去了。

(1)Henry Steele Commager, The American Mind: An Interpretation of American Thought and Character Since the 1880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0), 100.

(2)John Dewey, “The Need for a Recovery of Philosophy” (1917), The Middle Works, 1899-1924, ed. Jo Ann Boydston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76-83), vo. l10, 46.

(3)Sidney Hook, Pragmatism and the Tragic Sense of Life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4), 102.

(4)Corliss Lamont, ed., Dialogue on John Dewey (New York: Horizon Press, 1959), 89.

(5)英国移民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最初多为公司特许或英王特许领主独占的性质,总督多为公司委派或领主指派,个别总督为民选。到18世纪初,大部分都已变为皇家殖民地性质,总督由英王委任。——译者

(6)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是美国建国早期的一个政党,由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在1790年代创建。民主共和党的对立政党是联邦党。与联邦党相比,民主共和党更强调各州的权力,并且重视自耕农的权益,反对君主主义,主要支持地区是西部和南部。1825年,美国民主共和党发生内讧,其中一派由当时的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当时的国务卿亨利·克莱领导,自称国家共和党;另一派由安德鲁·杰克逊领导,于1828年创建了现在的民主党。国家共和党人后多转投辉格党,再后来又与另外一些政治力量于1854年共同创立了现在的共和党。——译者

(7)Thomas Jefferson to William Plumer,July 21,1816,引自William Plumer,Jr.,Life of William Plumer(Boston:Phillips,Sampson,1856),440-1。

(8)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Article I, section 10 (1).

(9)The Trustees of Dartmouth College v. William H. Woodward, 1 N. H. 111, 118-19 (1817).

(10)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 1 N. H. 121.

(11)The Trustees of 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 17 U. S. 518, 562 (1819).

(12)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 17 U. S. 574.

(13)Albert J. Beveridge, The Life of John Marshall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16-19), vo. l4, 220-81; Maurice G. Baxter, Daniel Webster and the Supreme Court (Amherst: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66), 65-109.

(14)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 17 U. S. 654.

(15)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 17 U. S. 668-9.

(16)Marjorie H. Nicolson, “James Marsh and the Vermont Transcendentalists”, Philosophical Review, 34(1925): 28-50; Lewis Feuer, “James Marsh and the Conservative Transcendentalist Philosophy: A Political Interpretation,” New England Quarterly, 31(1958): 3-31; and John J. Duffy, Introduction to Coleridge’s American Disciples: The Selected Correspondence of James Marsh, ed. Duffy (Amherst: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73), 1-34.

(17)James Marsh, “Preliminary Essay”, in S[amuel] T[aylor] Coleridge, Aids to Reflection, in the Formation of a Manly Character, on the Several Grounds of Prudence, Morality, and Religion (Burlington, Vt.: Chauncey Goodrich, 1829), xiv.

(18)Marsh, “Preliminary Essay”, in Coleridge, Aids to Reflection, xviii.

(19)Marsh, “Preliminary Essay”, in Coleridge, Aids to Reflection, xv.

(20)Marsh, “Preliminary Essay”, in Coleridge, Aids to Reflection, xxiv.

(21)William Blake, “Mock on, Mock on, Voltaire, Rousseau”, Complete Writings of William Blake, new ed., ed. Geoffrey Keynes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418.

(22)Marsh, “Preliminary Essay”, in Coleridge, Aids to Reflection, xviii.

(23)[Frederick Henry Hedge], “Coleridge’s Literary Character”, Christian Examiner and General Review, 14 (1833): 118, 119.

(24)Frederick Henry Hedge, James Elliot Cabot, A Memoir of Ralph Waldo Emerson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888), 1: 244.

(25)G. W. Benedict, An Exposition of the System of Instruction and Discipline Pursued in the University of Vermont, 2nd ed. (Burlington, Vt.: Chauncey Goodrich, 1831), 16.

(26)John Wheeler, A Historical Discourse by Rev. John Wheeler, D. D., Delivered on the Occasion of the Semi-Centennial Anniversary of the University of Vermont (Burlington, Vt.: Free Press, 1854), 38.

(27)James Marsh to Richard Henry Dana, March 8, 1838, Coleridge’s American Disciples, 218.

(28)James Marsh to Henry J. Raymond, March 21, 1841, Coleridge’s American Disciples, 256.

(29)G. G. Benedict, Vermont in the Civil War: A History of the Part Taken by the Vermont Soldiers and Sailors in the War for the Union, 1861-5 (Burlington, Vt.: Free Press, 1886-88), vol. 1, 1-2.

(30)Benedict, Vermont in the Civil War, vo. l2, 685, 692-4.

(31)Lewis Feuer, “H. A. P. Torrey and John Dewey: Teacher and Pupil”, American Quarterly, 10 (1958): 52.

(32)John Dewey, “From Absolutism to Experimentalism” (1930), The Later Works, 1925-1953, ed. Jo Ann Boydston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81-90), vol. 5, 147-8. Jane M. Dewey, ed., “Biography of John Dewey,” in The Philosophy of John Dewey, ed. Paul Arthur Schilpp and Lewis Edwin Hahn, 3rd ed. (La Salle, Ill.: Open Court, 1989), 10.

(33)Lamont, ed., Dialogue on John Dewey, 15.

(34)Dewey, “From Absolutism to Experimentalism,” 148.

(35)H. A. P. Torrey to Daniel Coit Gilman, April 5, 1883, Daniel Coit Gilman Papers, Ms. 1, Milton S. Eisenhower Librar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36)Matthew H. Buckham to Daniel Coit Gilman, April 3, 1883, Gilman Pap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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