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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与分配正义

罗尔斯与分配正义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于1921年2月21日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并在那里长大。罗尔斯的父亲是一位律师,母亲是一位社会活动家。1939年,罗尔斯进入普林斯顿大学读书,主攻哲学。1943年1月,罗尔斯毕业后,他投笔从戎,随美国军队转战太平洋战场,服役于新几内亚、菲律宾、日本,主要从事情报侦察工作,但他很少遭遇战斗,只有一次险遭日军伏击。战争结束后,罗尔斯回到普林斯顿大学继续学习。1951年他获得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是关于伦理知识基础的研究。

博士毕业后,罗尔斯在普林斯顿大学教了两年书,之后他去牛津大学访学。在那里,他深受哈特的法哲学讲座的影响。他也参加了以赛亚·伯林主办的讨论小组。回到美国后,罗尔斯先后在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任教。1962年,他得到哈佛大学哲学系的教授职位,自此在那里工作了30年,直到1991年退休。罗尔斯曾获得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1999年,他获得了克林顿总统颁发的国际人权奖章。2002年11月24日,罗尔斯逝世。

罗尔斯的学生众多。他不善演讲,但颇受学生尊敬,且以谦逊为人称道。他的主要著作有《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万民法》三部,其余皆为论文。这些作品影响极大,特别是他的成名作《正义论》,自1971年出版以来,已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

罗尔斯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不过,他的立场不同于哈耶克,他主张某种把自由民主、市场经济与福利国家结合起来的混合制度。罗尔斯在他的几部著作中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各有不同,但一以贯之的是他颇具雄心地试图在现代情境下为构建某种正义的社会政治秩序提出一个系统而可靠的理论。在较早的著作中,他把这一问题局限于自由民主社会的范围展开讨论,到后来,他把理论视野拓展到全球范围。

近若干年来,西方政治哲学的主要议题都是围绕罗尔斯的论述展开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世界的少数民族民权运动、以学生为主的新左派运动、反越战运动等,对西方社会的哲学基础提出了挑战。罗尔斯的工作可以看作对时代问题的哲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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