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道德是何种关系,常令人困惑。道德家谴责暴力与战争,甚为寻常。然而以韦伯之见,政治既然凭暴力为后盾,甚至直接采用暴力手段,它与道德的关系,便处于永远的紧张状态。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政治家宣称自己是道德模范,无异于对道德的亵渎。如此,政治家是否可以抛开道德为所欲为呢?布尔什维克主义者与斯巴达分子采用暴力的方式追求其永久和平、充满道德色彩的目标,是否称得上合适?韦伯表示,探讨此类问题,需先对道德与政治各自的本性做清晰的把握。
韦伯认为,一种适用于一切领域的伦理或道德并不存在。政治与基督教道德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政治无法通过严格的道德审查。登山宝训提出的绝对性的道德,只是对圣人、使徒的要求。例如“打右脸给左脸”,放弃战斗,弃绝对尘世利禄的追求。圣徒的事业不在尘世,政治家则是在尘世展开他的活动。政治活动与灵魂得救,不是一回事。韦伯引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中的话,指出“热爱佛罗伦萨”与追求灵魂得救二者的不同。[146]他说:“谁要探索如何使自己的灵魂解脱、使他人的灵魂得救,他不会在政治这条道上探索,因为政治有全然不同的任务;只能用暴力来解决的任务。政治的守护神或者魔鬼,与仁爱之神以及教会塑造出来的基督教的上帝生活在一种精神的紧张关系中,这种紧张关系随时都可能爆炸,变成无法克服的冲突。”[147]再如“讲真话”,于福音书宣扬的绝对伦理来说,是要无条件遵守的,但在列国争斗中把不利于本国的文件公布于世,造成危害本国的后果,则属于毫无政治意识的幼稚。[148]
韦伯指出:“政治活动的取向是一般的人类资质,是妥协、谋略,是去利用其它在伦理上值得怀疑的手段与人,以此而导致所有目的的相对化。”[149]从事政治,是与魔鬼订了婚约。因为这个世界充满着不合理的事情,它是由魔鬼统治的,其间根本不存在正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付出必有收获,好人一生平安,所有这些训诫,无不是宗教家的发明。而政治家居然信以为真,只能说他还是一个“政治上的稚童”。
不过,韦伯并不认为政治家可以胡作非为。政治家同样需遵守伦理。他区分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认为它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政治家伦理。奉行信念伦理者只坚守信念的坚定与纯洁,不考虑行动之后果,只是让纯洁信念之火燃烧不熄。责任伦理则要求政治家充分虑及行动的后果,对世界负责。韦伯以为二者并非截然对立。他认为只有做到将二者结合起来,才算听到了“政治的召唤”。
在韦伯的思想体系中,一国之政治前途主要取决于“统治阶级和上升阶级的政治素质”[150]。韦伯批评德国的容克地主阶级因循守旧、思想僵化,得过且过,把民族前途当赌注,无产阶级盲目幼稚,沉醉于革命的狂欢,不知民族前途为何物。市民阶级则软弱无能,未老先衰,一时不能担当民族的领导任务。[151]韦伯自认属于市民阶级,他以为德国未来属于市民阶级。但市民阶级要成为合格的领导阶层,尚需时日。就政治家而言,韦伯环顾四周,发现德国政坛无人,不免忧心忡忡。德国历来发达的官僚科层制,更是造就了一批毫无远见、毫无责任感的庸官。韦伯在对青年学子的演说中,呼吁产生集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于一身的伟大政治家,其情之切,溢于言表。韦伯并不反对民主,他认为现代政治必以民主为基础,伟大的政治家靠人民支持,殊无矛盾。韦伯参与魏玛宪法制定,特设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以体现统治之合法,必要时发挥捍卫共和的作用。他希望德国走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的阴影,振奋精神,在欧洲政治中有所作为,而不是沉沦堕落。韦伯为德意志民族的前途,可谓操碎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