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卡把政体分为自由制(政体)与独裁制(政体)。自由制中,按照法律由所有或部分被统治者选择统治者,法律出自普遍意志。独裁制中,法律或者是神的意志,或者是独裁者的意志。现实政体可能包含着两种政体不同程度的混合。在区分政体时,人们还常常会提及民主制与贵族制的区分,此种区分,以统治阶级补充成员的方式不同为标准,前者从民众中、后者从贵族中补充其成员。莫斯卡指出,自由与民主,独裁与贵族制,并不必然相联系。[105]
独裁制的特点是模式简单,易于被人们理解。莫斯卡说,人类社会在独裁制中处于停滞状态,好比路人行走很久以后需要“休息”一样。独裁制可能是世袭的,也可能是选举性的,前者与贵族制相结合,后者与民主制相结合。[106]与前述统治阶级理论一致,莫斯卡指出,独裁制的存在,不仅依赖于独裁者及其任用的官僚或大臣,还依赖于一个人数更多的人组成的统治阶级的第二个层次,他们不同于统治权金字塔最顶端的第一层次。恰恰是他们,在领导和指导大众的行为。
自由制历史不长,见诸英美,但成就斐然。自由制的特点是:法律基于大多数公民的同意;官员从人民中产生,其任职具有任期,他们要对其行为负责。国家对个人或组织的权力有限。公民的信仰、出版、言论、集会等自由得到保护。私人财产和住所不可侵犯。自由制国家中,同样存在由两个层次构成的统治阶级。第一层次可能由共和国总统、总理、部长等人组成。第二层次则为第一层次提供民意上的支持,并提供大量政府雇员,他们历来是所有政治组织的骨干。莫斯卡认为,选举人由第二个层次中的大多数人组成,对自由最为有利。候选人应在第二个层次的成员中被评判。
莫斯卡反对把选举权扩充到每一个公民(普选制)。他指出,在选举中,候选人会利用大众的不满和妒嫉,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他们会为了争得选票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例如,他们“总是夸张地指出富人和有势力者的自私、愚蠢和物质享受;谴责他们的恶毒和错误,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并许诺满足共同的和广泛传播的粗糙正义感,这种情感希望废除基于出身优势的所有社会等级,同时希望看到绝对平均地分配快乐和痛苦”[107]。莫斯卡愤然抨击这些利用和煽动群众偏见与贪婪的人。他说:“这是一种可鄙的竞争,其中那些故意欺骗的人,把他们的知识水平降低到等同于那些被他们欺骗的人,甚至在道德上更低劣!”[108]
莫斯卡认为,理想政体当奉混合均衡为原则。在这一点上,莫斯卡继承了共和主义的混合政体思想。他在其统治阶级理论的基础上,对孟德斯鸠分权制衡理论进行了改造。他认为,只有彼此制衡的机构代表统治阶级中的不同部分时,制衡才是有效的。[109]
莫斯卡认为,政治制度的健全性依赖于不同却恒久的原则与倾向的“适当混合与制衡”。自由制与独裁制中任何一方占绝对优势,都会出现暴力政治。[110]“当流行一种冰河般的平静气氛时,当我们不能感到政治讨论的微风吹过,当每个人都在高唱赞歌歌颂某些伟大的秩序与和平的恢复者时,我们可以肯定,独裁制原则过于强大的压制了自由;而当每个人都在诅咒暴君、拥护自由时,情况恰好相反。因此,当小说家和诗人们吹捧伟大家族的光荣,对普通百姓进行诅咒时,我们可以安全地认为,贵族制倾向正在变得过于强大;当社会平等的野风在呼号,所有人都在鼓吹他们对贫贱利益者的关心时,很明显,民主制倾向过强地升级,靠近了危险地带。”[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