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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第四部

第19章

“哟!”费丽西娅叫着,打断了两人的谈话,“我一不注意,你就背着我胡来。说真的,雷德蒙,但愿你能识大体。”她的深色斗篷松垮地披垂在华服上,橘红似火的丝绸缀着蓝色天鹅绒的裙摆。顿时,夏洛特确信必然是费丽西娅呼唤她的名字,引诱她穿着睡衣离屋;必然是费丽西娅以鲜血在她卧房中变形的泛黄镜面上写着“小心”……或许这是夫妻俩的阴谋。但费丽西娅似乎句句真心,看来她的惊异似乎如假包换。夏洛特看着两人互相指责,内心的笃定又动摇了。

“先是楼上的女仆。”费丽西娅怒骂,“然后是你雇来修理书籍皮革装帧的女孩。如果你非要这副德行不可,拜托你有点品位,行行好,下次挑个门当户对的人。”

“夫人,你指责我什么?”雷德蒙咆哮。夏洛特忽然深深同情起雷德蒙。他行为不检点,必然是因为婚姻不幸。如果他得到无私、纯洁的真爱,而不是费丽西娅充满嫉妒的专断占有欲,他必然会改头换面。但夏洛特旋即压下这种念头。

“我是指你一再恬不知耻地……”

“容我问一声,夜这么深,你又出来干什么?”雷德蒙得意扬扬,语带威胁。

费丽西娅还来不及回答,夏洛特便气愤起来。“我拒绝继续站在这里。要不要相信我,随便你们。”她掉头跑回宅邸,忍住眼泪,但她知道一返回安全的卧房,泪水便会溃堤。她倍感羞辱,丧失了尊严。费丽西娅的笑声从背后传来,或许雷德蒙也在笑。她痛恨他们两人。

她奔过露台时,上方阳台装饰用的沉重石制花瓶掉落,砸到她身旁的护栏,弄断两根栏杆,只差几寸便会命中她。夏洛特咽下惊叫,抬头望向黑暗。那一闪而逝的影子必然是黑色斗篷人影,绝不会错。此时,她已了然于心,有人想取她的性命……

我的打字机放在桌上。它运作良好,但意大利语没有“K”,我以“X”代替。而且字母键的排列方法不同,我必须看着键盘打字,这令人分心,像在打火星密码。我开始用手写“K”,寻思“Xill”的意义为何。我瞪着这个字……一种阿兹特克蜥蜴?一个罗马数字?

阿瑟必定知道答案。他擅长填字游戏。但阿瑟不在这里。

阿瑟,我想着,泪水涌上眼眶,你在哪里?怎么不来找我?他随时会出人意料,现身门口。他曾经做过这种事。

他在深夜大雨中前来找我。女房东来敲我的房门。“德拉科特小姐。”她说,“已经十点了。你明知七点过后,就不能有访客。”我正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我房里没有客人。”我拉开门让她看,以证明事实如此。我从未有过访客。

“楼下有一个人要找你。”她说,“我跟他说不能进来。他说他叫阿瑟什么的。”她漫不经心地走过走廊,身上披着睡袍,趿着浴室拖鞋。

我跑下前门楼梯,抓住栏杆。那不可能是阿瑟,我认定他已经失踪了。他的前一封信日期是九月八日,现在是十一月。但假如奇迹发生,阿瑟当真来了,而女房东赶他离开……我砰地打开大门,准备穿着毛巾布浴袍冲上街道追他。他才刚转身走下阶梯。

“阿瑟!”我大嚷,从他后方抱住他。他穿着黄色塑胶雨衣,竖起的领口在耳朵的高度。他的头很冰冷,完全湿透。我们在阶梯顶端踉跄,然后我放手,他转过身。

“你这段时间跑哪里去了?”他问。

我不能请他进公寓,因为女房东待在楼上走廊角落盯着我们,所以我拿了雨伞和雨鞋,和他走进夜色。我们在一家深夜开门的汉堡辣酱店喝咖啡,叙旧。

“你怎么不写信?”我问。

“我写了,但是被退件。”他将信寄到我父亲的地址,父亲当然已经搬家了。

“可是我寄了新地址给你。”我说,“我一搬家就寄了。你没收到吗?”

“我九月中旬就回来了。”他说,“斯洛克姆答应帮我转寄,但我今天才收到信。”

我对他真是有欠公道,竟然怀疑他。见到他,我欣喜若狂,觉得我们应该立刻找地方庆祝,然后跳上床。“太棒了,你回加拿大了!”我说。

阿瑟不认为回到加拿大很棒,反倒很沮丧,一副泄气的样子,眼角、嘴角、肩膀全都松垮下垂。“怎么了?”我问。他告诉我来龙去脉,费了一番口舌。

废除原子弹运动一败涂地。他随口给了一些晦涩难明的解释,但我始终不明白他们究竟是遇到外力扫荡而瓦解,还是遭到渗透而从内部被破坏,或是因为士气低迷的成员口角而分裂。无论原因为何,某个让他献身的信念宣告失败,而这场失败令他陷入阴郁的心理状态,消沉了一段时间,在绝望中答应接受父母的资助——我一定看得出状况有多严重——重拾多伦多大学的学业。他应该要写关于康德的论文。

他跨海而来不尽是因为渴望见我,而是心思懒怠以及丧失奋斗的目标。我倒是不太在乎这些,只要他来了便心满意足,再说他也费了一番麻烦寻找我的下落。他在雨中至少走了三条街,好歹算有心。

那天后半夜及随后的许多夜晚,我们都在讨论,像他现在这样待在多伦多,使用他认为不干不净的钱就读大学,是否合乎道德。“如果你能因此有一番作为——”我会如此说。我不在乎那是否符合道德:我要将他留下来,而他提议的另一条出路是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北部,在石棉矿场工作。“读这个不会有出息的。”他会哀叹着回答,“康德的学说能用在什么地方?都是抽象的屁话……”但他缺乏辍学的意志力。

整个冬季,我全心全意令阿瑟快乐。我带他去看电影,聆听他对大学的怨言,为他誊打报告,包括脚注。我们在哈维斯汉堡店吃汉堡,在皇后公园漫步,去里弗代尔动物园短途旅行。除了电影,我们只能负担这些休闲娱乐。我们一逮到机会便同宿。阿瑟住在宿舍,我们必须偷偷摸摸,别人才会装聋作哑。我的女房东则不会网开一面,再低调也免谈。

在那些夜晚,有时我会醒来,发现阿瑟紧拥着我,仿佛床铺是鲨鱼环伺的海洋,而我是巨大的橡皮艇。他在沉睡时绝望不已,有时会和不在场的人说话,说得咬牙切齿。他起床后便淡漠而木然,或是冰冷而好辩。丧失政治热忱后,他已不是在英格兰的模样。他允许我为他代劳,但他袖手旁观。

这一切并不令我心烦。他超然离群的态度甚至颇具魅力,犹如一袭斗篷。英雄本该超然孤立。我跟自己说,他不过是假装漠不关心,深藏的感情随时会浮上表面。他将会热情洋溢,坦承他对我一往情深。到时我也会吐露真情,我们会幸福快乐。(后来,我觉得他的淡漠根本不是出于伪装,互诉衷情的场面最好能免则免,而深藏的感情最好维持不见天日;至少,表面功夫感觉一样真实。)

春天时,阿瑟向我求婚。我们坐在皇后公园的长椅上吃外带的汉堡,喝奶昔。

“我有个好主意。”阿瑟说,“我们何不结婚?”

我未置一语,想不出有何不可。阿瑟倒是列举了反对的理由,逐一分析:我们手头都不宽裕,我们大概仍然太年轻,性情不定,无法许下终生的承诺,我们对彼此的了解不透彻。但对于每一条反对理由,他都有一套答案。他说他琢磨过了。婚姻能使我们的性情安定下来。通过婚姻,我们将能了解彼此。假如婚姻失败,好歹也算是学习的经验。最重要的是,共同生活的开销比两人各自独居节省得多。他会迁出宿舍,两人一起搬入比我租屋大的房间,甚至是小公寓。我当然会继续工作,他便不必接受父母那么多的资助。他一直在考虑改念政治系,也就是得多读几年书,而他不确定父母是否愿意提供资金。

我嚼完剩下的汉堡,全部吞下,再呼噜噜地喝完奶昔,心想:此时不拿出勇气,更待何时?我渴望嫁给阿瑟,但除非他知道我的真面目,能够接纳我的过去与现在,否则我无法嫁给他。他必须知道我撒谎骗他,我从不是啦啦队队长,我就是照片里的胖女人。我也得告诉他,我几个月前便已辞去假发销售员的工作,目前即将完成《真爱无敌》,而我指望靠这部作品的稿费维持至少六个月的生活。

“阿瑟,”我说,“婚姻不是儿戏。有几件关于我的事情,我想你应该先了解。”我的嗓音颤抖:他一定会很反感吧,他会觉得我败德,他会嫌弃我,他会离开……

“如果你是指在我们邂逅时你跟别人同居,”他说,“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我根本不在意。”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我自认行事非常小心。

“你总不会指望我相信你那套胖室友的故事吧?”他宽容地说,笑眯眯地搂着我。“斯洛克姆跟踪你回家。”他说,“是我请他去的。”

“阿瑟。”我说,“你这个鬼鬼祟祟的坏间谍。”我满心雀跃,他会调查我的事,可见他感到嫉妒或好奇。我也看出他很得意自己能够戳破我的伪装。但如果他发现他只刺探到第一层,他会多么恼怒呢?我决定延后吐露真相的日期。

婚礼的唯一难处是阿瑟反对宗教,因此拒绝在教堂完婚。他也否决了公证结婚,因为他不赞同现在的政府。当我辩驳我们别无选择时,他说必然有别的出路。我翻查工商电话簿的“喜筵”和“婚礼”部分,但两者只有礼服和蛋糕。然后我查阅“教堂”的广告,其中有一个条目标示着“跨教派组织”。

“这个可以吗?”我说,“既然他们可以随便帮两个教派的人证婚,宗教信仰不可能很虔诚。”我说服了他,他便拨电话给名单上的第一个组织,是E. P. 雷维尔牧师。

“谈妥了。”他从公共电话亭出来后告诉我,“我们可以在他家举行婚礼,他负责找证婚人,总共十分钟。他说他们喜欢一点小仪式,不涉及宗教。”

这我能接受。我不愿意没有仪式,否则会觉得不曾结婚:“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说仪式别拖太久就好。”

阿瑟还说婚礼费用只需十五元,运气真好,因为我们手头不宽裕。我内心很挣扎,既想请他延后婚礼(我已经拟定托词,但其实是为了完成《真爱无敌》,买漂亮的礼服),也想立刻赶到婚礼地点,以防阿瑟在木已成舟前发现真相。恐惧战胜了虚荣,我在伊顿百货公司的折扣区买了白色棉布连衣裙,上面有尼龙布的雏菊。尽管婚礼的安排令人略感失望,但与完全没有结婚仪式相比,我还能忍受穿着廉价的棉布连衣裙结婚。我非常担心阿瑟会在最后一刻发现我是冒牌货、骗子,压力令我开始吃更多抹了奶油的英国松糕、面包配蜂蜜、香蕉船、甜甜圈、饼干。这些放纵的行为在阿瑟眼中并不明显,我的体重却增加了,唯有婚礼能遏阻我像死尸般肿胀。尽管如此,到了结婚当天,我已经胖了十三磅,几乎拉不上连衣裙的拉链。

没有熟人出席我们的婚礼,原因很简单:我们不认识半个人。阿瑟的父母绝不可能来——阿瑟写过一封露骨的信件,坦承我们已经上床一年,千万别以为这场婚姻是代表他向社会习俗低头。他们当然宣告与我们断绝关系,停止资助阿瑟。我考虑过邀请父亲,又顾虑到他可能会透露我不愿意让阿瑟知道的往事。婚礼后,我寄给他一张明信片,他寄给我一台松饼机。阿瑟没有合得来的哲学系同学,而我尚未与假发售货员同事交上朋友,因此我们不可能收到半件结婚礼物。为了让自己拥有当新娘的感觉,我出门购买炖锅、一副隔热手套,然后一时冲动添购了可以挖除樱桃籽和橄榄籽的去籽器。

在婚礼当天,阿瑟去我的出租屋处接我,我们一起搭乘北上的地铁,坐在黑色的皮椅上,看着色彩柔和的瓷砖墙飞掠。我们手握着手。阿瑟似乎担惊受怕。他瘦了,如墓地上刻着死者画像的黄铜纪念碑。我们映在地铁车窗的影像里有黑眼圈。我看不出他怎么可能抱着我踏进家门。我们甚至没有家门:我们还没有租新公寓,因为我的房间仍有两周的预付房租,阿瑟说没必要浪费金钱。

我们下了地铁,改搭公交车。公交车发动后,我才意识到车头标示的地名。“你说的那个人住在哪里?”我问。阿瑟一边将他抄的地址递给我,一边说是在布雷塞德公园。

我开始冒汗。公交车驶过了以前我下车的站牌。经过一条侧街时,我瞥见母亲的房子。我的脸色一定煞白,因为阿瑟看着我,捏捏我的手安抚我,或是为了让他自己心安。他问:“你还好吗?”

“大概只是有点紧张吧。”我笑得像鸭子。

我们下了公交车,走上人行道,进入布雷塞德公园湿气沉重的腹地,路过整齐、庄严的仿都铎式房舍,也就是超重的我在少女时期的生活圈。我的惊恐有增无减。牧师必然是我认识的人,一个女儿与我同校的人,一个能看穿我身材变化、认出我的人。他将无法自抑,惊呼我变了好多,幽默地聊起我过去的身材和体重,阿瑟便会知道(在我们婚礼当天!)我如何欺瞒他。他会知道我不曾和篮球队员稳定交往,不是彩虹欢乐舞会皇后比赛的第三名。枫树沉沉悬挂着绿叶,空气潮湿如汤汁,充满附近干道飘来的汽车废气。湿气令我们上唇出现水珠,汗液在我的腋下扩散,玷污了我纯洁的白连衣裙。

“我好像中暑了。”我说,倚着他。

“你又没晒到太阳。”阿瑟理性地说,“就是上面那栋房子,我们进去,你可以喝杯水。”从某个方面来说,他很高兴我如此紧张,因为这能掩饰他自己的紧张。

阿瑟扶着我走上五十二号的水泥台阶,按下门铃。门上的花体字小牌子写着“天堂庄园”,我看了牌子,却没有意识到文字的意思,只忙着思忖该不该假装晕倒。如此一来,即使被牧师认出来,我也能够维持尊严地退场,搭乘救护车离开。铝质纱门上有一个红鹤的侧面图。

一位娇小的老太太来应门。她戴着粉红色手套,穿粉红色高跟鞋,一袭粉红色丝质连衣裙,粉红帽子上缀着蓝布做的康乃馨和勿忘我。她的双颊都刷上了圆形腮红,眉毛画成两条淡淡的弧线,眉形看起来有惊讶的感觉。

“我们要找E. P. 雷维尔牧师。”阿瑟说。

“噢,好漂亮的连衣裙!”老太太拉高嗓音说,“我最爱婚礼了。我是证婚人,我是西蒙斯太太。他们总是请我来当证婚人。新娘来了。”她向屋里嚷道。

我们进入屋子。我渐渐恢复镇静,想必绝不会有我认识的人。我感恩地恢复呼吸,闻着家饰织物及温暖的家具亮光剂的味道。

“牧师在客厅举行仪式。”西蒙斯太太说,“仪式很温馨,包你喜欢。”我们尾随她到一间宛如洞穴的厅室。

这是布雷塞德地段较差的住家的标准客厅格局,餐室面向客厅,并且与厨房相连。但墙壁上悬挂的不是传统的祥和风景画(冬季的溪流、秋季的乡村小巷),而是几把孔雀羽毛扇子、几块裱框的刺绣、一张灯光从背后点亮并以几枝干燥小树枝装饰的芭蕾舞者的图画、一幅笑容动人的北美印第安妇女画像、一幅贝壳拼贴画(每片花瓣都是不同的贝壳,花朵插在花瓶中)、一些裱了框的褪色照片,底部有签名。大沙发与几张成套的安乐椅,都是紫红色天鹅绒,每一张安乐椅各配一个脚凳,统统覆满五颜六色的羊毛钩针织物。壁炉架上塞满物品:几尊小佛像、几尊印度神祇、一条瓷器狗、几个香烟盒和一个罩着玻璃的猫头鹰标本。

“牧师来了。”西蒙斯太太兴奋地低语。后方传来窸窣移动的声音。我转头,立刻身体不支倒在一张紫红色安乐椅上。站在门口的人披着紫色绲边的白色长袍,看起来像书签。如今她拄着一根包覆银质杖头的拐杖,浑身散发着苏格兰威士忌的光环。她正是莉达·斯波特。

她注视我的脸孔,我可以看出她确切知道我的身份。我闷哼一声,闭上双眼。

“要结婚太紧张了。”西蒙斯太太尖声叫道,拉着我的手,揉搓我的手腕,“我结婚的时候,晕倒了三次呢。去拿嗅盐!”

“我没事。”我说,睁开眼睛。莉达·斯波特仍未开口:也许她会保守我的秘密。

“你还好吗?”阿瑟问我。我点点头。“我们要找一位名叫E. P. 雷维尔的牧师。”他向莉达·斯波特说。

“我就是E. P. 雷维尔。”她说,“尤妮斯·P. 雷维尔。”她笑了,仿佛早已习惯被怀疑。

“你是合格的证婚人吗?”阿瑟问。

“当然。”莉达说,指指墙上一份看上去很正式的裱框证书,“否则的话,他们不会准许我证婚。好了,你们要什么样的婚礼?我专门主持跨宗教的仪式,犹太式、印度式、天主教、五种清教徒仪式、佛教、基督科学教派、不可知论者、相信至高无上主宰的人,以上各种信仰的组合都可以,或者是我个人的特殊仪式。”

“也许我们该用特殊仪式。”我向阿瑟说。婚礼越快结束越好,我才能离开那里。

“那也是我个人偏好的仪式。”莉达说,“不过,先拍照留念吧。”她走到走廊里,嚷道:“哈利!”我趁机看了证书,上面的姓名确实是“尤妮斯·P. 雷维尔”。我不禁困惑起来:如果她的真实身份是莉达·斯波特,我们的婚礼便不具法律效力。要么她其实是尤妮斯·P. 雷维尔;果真如此,她在约旦堂为什么使用另一个名字?话说回来,我认为改名的男人可能是骗子、罪犯、卧底探员或魔术师,而改名的女人八成只能是嫁为人妇。况且,证书上有一张莉达的照片,照片中的她年轻许多,正与麦肯齐·金[1]握手。我注意到照片上有签名。

西蒙斯太太试图将塑料花环戴到阿瑟的脖子上,但徒劳无功。不过她为我戴上一个花环,一个穿灰色西装的男人带着拍立得相机进来。那是客座灵媒斯图尔特先生。“笑一个。”他说,眯着眼睛看镜头。他自己笑容灿烂。

“听着,”阿瑟说,“这样不……”但闪光灯亮起,西蒙斯太太咻地收走我的花环。

“听到锣声时,你们要立正。”西蒙斯太太兴奋不已,说,“你看起来很漂亮,亲爱的。”

“在电话上感觉他们还蛮不错的。”阿瑟压低嗓门跟我说。

“是谁跟你谈的?”我问,“你说是男人。”

“我以为那是男人。”阿瑟说。

锣声响起,莉达应声踱进来,穿着与之前不同的长袍。这回的袍子是紫色,有红色天鹅绒绲边。我认出了约旦堂的陈旧窗帘和讲道台:时局果然艰难。她在斯图尔特先生的搀扶下,站上壁炉前的脚凳。

“阿瑟·爱德华·福斯特。”她吟诵道,“琼·伊丽莎白·德拉科特。上前。”她开始咳嗽,我们手牵手,走向她。

“跪下。”她说,双臂向前伸展,仿佛即将从脚凳上跳水。我们照她的吩咐跪下。“不对,不对。”她暴躁地说,“要一人跪一边。如果你们已经是一体,我要怎么帮你们结为连理?”我们起身,重新跪好,莉达微微颤抖的双手放在我们的头上。

“为了得到真正的幸福,”她说,“你们必须以敬畏之心面对生命。为了仍与我们同在的至亲,为了已逝的先人,你们都得对生命心存敬畏。要记住,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内心的一切思维都受到监视和记录,有朝一日将会公之于世。不要欺瞒诓骗。将生命视为你们正在撰写的日记,而至亲将会阅读这一本日记,即使阅读的地点不是在人世间,也会是在另一个世界,最终的和解将在另一个世界发生。最重要的是,你们应该爱彼此的真实面目,谅解对方不符合自己期待的部分。孩子们,你们散发的灵气非常优美。你们必须努力维持下去。”她的嗓音陡然降为低喃,我想她是在祷告。她的身体剧烈摇晃,我暗自希望她别从脚凳上摔落。

“阿门。”西蒙斯太太说。

“你们可以起来了。”莉达说。她向我们要戒指(我坚持要买婚戒,于是我们在当铺买了两个戒指),然后将戒指在佛像上绕三圈,但也有可能是猫头鹰,因为从我站的角度看不见。“智慧、仁爱、平静。”她说,然后将阿瑟的戒指给我,将我的戒指给阿瑟。

“现在,”她说,“用左手握住戒指,将右手放在对方的心脏上。我数到三,你们的手就按下去。”

“三是神秘的数字。”西蒙斯太太说,“四也是,不过……”这时,我已经认出她的身份。她是以前约旦堂的常客之一。“用我的名字去算会是五。”她继续说,“这是生命灵数,你知道的。”

“我最近听说的故事正好很适合这个场合。”斯图尔特先生说,“曾经有两只毛毛虫走下生命之路,一只是乐观的毛毛虫,一只是悲观的毛毛虫……”

“现在别说这个,哈利。”莉达·斯波特厉声说道。仪式越来越走样了。她叫我们为对方戴上戒指,匆匆宣告我们结为夫妻,然后从脚凳上蹒跚下来。

“礼物时间到了!”西蒙斯太太叫道,急忙跑出去。莉达拿出结婚证书让我们签字。

“有人站在你后面。”斯图尔特先生说。他的目光呆滞,似乎在自言自语,“她是一个年轻女人,很不快乐,她戴着白色手套……她想和你沟通……”

“哈利,”莉达说,“去帮缪丽尔准备礼物。”

“我们不要礼物,真的。”我说,阿瑟也附和。但莉达·斯波特说:“没有礼物,婚礼就不像婚礼了。”一身粉红的西蒙斯太太从走廊匆匆跑来,带着几个用薄棉纸包好的包裹。我们向他们致谢,双双感到困窘,因为这些充满善意的无趣老人家为了我们煞费苦心,我们心里竟然还如此不知感恩。斯图尔特先生给了我们拍立得照片,我们在照片里的脸色青得病态,沙发是红褐色,像干涸的血。

“现在,我有话要和新娘与新郎讲……分别说。”莉达·斯波特说。我跟着她进入厨房,她关上门,我们便在厨房桌前坐下。那是一张普通桌子,铺着格子纹的防水布。她从半空的酒瓶中倒了一小杯酒,对着我微笑。现在,我看出她一只眼睛的视线不太能对焦,或许她正逐渐丧失视力。

“好啦,”她说,“很高兴又见到你。你变了个样子,但我从不会忘掉一个人的长相。你路姑妈好吗?”

“她过世了。”我说,“你不知道吗?”

“是是是。”她说,不耐烦地摆摆一只手,“我当然知道。但她一定还跟着你。”

“应该没有吧。”我说。

莉达·斯波特一脸失望。“看得出你没有听我的劝告。”她说,“真可惜。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了,你拥有很强大的力量,但你太害怕,不敢发展自己的力量。”她拉起我的手研究掌纹,然后放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篇胡说八道,而那些话对你而言,大概跟真相一样不具意义。”她说,“但我喜欢你的路姑妈,所以我不跟你废话。你不能选择天赋,天赋自己会送上门,如果你排斥它,它仍然会透过你发挥出来,但可能会是以你不乐见的方式。我善用了自己的天赋,直到我失去它。你可能认为我是个笨老太婆或骗子,我也习惯了人家那样看待我。但有时候,我可以为对方揭露真相。当你看出真相时,你心里一定会知道的。可是有时我没有真相可以揭露,我就会顺着对方的心意说话。我不该那么做的。你可能觉得那样无妨,其实不然。”她停顿了一下,盯着自己因关节炎而指节粗大的手指。忽然间,我相信了她。我想提出那些我一直想问她的问题:她可以告诉我我母亲的事……但我的信心消退:她不是刚刚才暗示约旦堂是一场骗局,而她揭露的事其实是出于臆测和演戏?

“大家相信你。”莉达说,“他们信任你,那可能很危险,尤其是如果你因此占他们便宜的话,迟早会付出代价。你不该再自怨自艾了。”她健康的那只眼睛锐利地望着我,她的头歪到一侧,像小鸟。她似乎在等待我回话。

“谢谢你。”我别扭地说。

“别昧着真心说话。”她不耐烦地说,“你已经讲过太多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想跟你说的话就是这些了,对了……还有,你应该学学无意识书写。好了,现在叫你的新婚丈夫进来。”

我不想让阿瑟和她独处。既然她对我如此坦白,她会和阿瑟说什么?

“你不会告诉他吧?”我说。

“告诉他什么?”莉达尖利地问。

我觉得难以启齿。“我以前的德行。”我说。我指的是:我以前的身材。

“你是指什么?”莉达说,“就我所知,你以前是很可爱的年轻女孩。”

“不,我是指……我的体形。你知道我以前的样子。”我说不出“胖”;我只有在心里才会用那个字形容自己的身材。

她明白了我的意思,却只感到逗趣。“就这样吗?”她说,“在我心里,那是完全正常的体形。别担心,我不会泄露你的过去,不过我得说人生有比稍微超重更悲惨的事。我也指望你别泄露我的身份。莉达·斯波特在很多地方都欠过一点小钱。”她气喘吁吁地笑了,又开始咳嗽。我出去叫阿瑟。

五分钟后,他从厨房出来。我们离开时,西蒙斯太太尾随我们出了走廊,下了楼梯,上了人行道,一把一把地撒着米粒[2]和五彩碎纸,同时欢悦地尖声叫着:“祝福你们好运。”她挥挥戴着粉红色手套的手。

我们拎着礼物包裹,走到公交车站。阿瑟一言不发,咬着牙。

“怎么了?”我问。莉达是不是终究泄露了我的秘密?

“那个老骗子骗了我五十块钱。”他说,“她在电话上说是十五元的。”

我们回到我的租屋处,打开薄棉纸包裹的礼物,是一个盛鸡尾酒的塑料大碗与搭配成套的杯子、一本价值九十八分钱的健康料理食谱、一幅莉达和麦肯齐·金握手的裱框照片、一些倡导健康生活法则的政府倡导小册子与一份酵母的正确使用说明。“她一定赚了不少钱。”阿瑟说。

我心想,我们八成得到市政府重新举行婚礼,莉达用脚凳和猫头鹰标本举行的仪式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你想我们真的算结婚了吗?”我问。

“恐怕不算。”阿瑟说。但奇怪的是,我们竟然成了合法的夫妻。

第20章

我们的蜜月是在四年后的一九六八年。当时阿瑟正献身魁北克独立运动,因此他坚持前往魁北克市。他试图用若阿尔语[3]跟所有的侍者交谈,却没人听得懂。多数人觉得受到冒犯。正牌的魁北克独立运动分子嘲笑他的发音,认为他的巴黎腔调太重。第一晚,我们在投宿的廉价汽车旅馆房间里收看肯尼迪葬礼的电视转播。要看那台电视,你得一手握着室内天线,一手放在墙壁上。我负责摸墙壁,阿瑟负责看电视。那时,我觉得我真的结婚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有结婚的感觉。起初,我们的生活不安定。我们的收入完全仰赖我写的古典哥特小说,但我得佯装去打零工。我们仍然住在出租房间,而不是后来找的廉价公寓。有些出租房间设有迷你厨房,以竹帘或塑料折叠拉门隔开,但多半只有一个单炉口的电热炉。我会准备水煮蔬菜料理包或意式水饺罐头权充晚餐。我们会坐在床上用餐,努力不让床单沾到更多番茄酱。晚餐后,我会在洗手间清掉盘子上的食物残渣,再去浴缸洗碗,因为那些房间很少配备洗手台。因此,当我们泡澡时,我为阿瑟的背抹肥皂,看着他肋骨凸出,如中世纪木刻版画中的死神,我们常会吃惊地发现残余的面条或豌豆在泡泡间漂浮,仿佛从藻海逸逃出来的小片海藻。我认为食物残渣为北极般的浴室增添了几许可爱的热带风情,阿瑟却不喜欢。尽管他矢口否认,其实他很害怕细菌。

我不断埋怨生活中因陋就简的种种不便。如此过了两年后,阿瑟当上政治系的助教,有了微薄的薪水。他终于让步,于是我们租下了真正的公寓。公寓位于贫民窟(如今那里已经赶上时髦,房舍漆成白色,装设了复古街灯),除了有蟑螂,好歹有设备齐全的厨房。我怏怏地发现阿瑟要我张罗三餐,是真正的烹饪,要用面粉、猪油那种生鲜食材做菜。我这一辈子不曾掌厨。以往在家里是我母亲负责做菜,我负责吃掉,那是我们各自的角色。她做菜时甚至不准我进厨房,生怕我会打破碗盘、将我充满细菌的手指插入酱汁,或脚步太沉重,震得她的蛋糕崩垮。中学时,我没有选修家政课,而是选修商业技能。其实我不介意学习做菜,不过照其他女孩的说法,烹饪主要是关于营养。但是一想到家政课也包括女红,我便敬谢不敏。我怎么可能坐在那里,为自己缝制巨大的帐篷,而其他女孩做的却是量身打造的花边裙和打褶的上衣?

可是为了阿瑟,我愿意尝试一切,顾不了烹饪其实不如我想象中容易。我的基本食材永远缺这少那,不得不飞奔到街角杂货铺采买。干净的碗盘总是不够用,因为我痛恨洗碗,偏偏阿瑟不爱吃馆子。他似乎宁愿吃我那些难以下咽的料理:瑞士奶酪火锅因为温度太高而分离成淋巴液状,像一团团的口香糖;水煮蛋解体成黏膜状;烤鸡一刀切下时会淌出血水;发不起来的面包,躺在碗中如流沙;松软的煎饼中间仍是未熟的泥沼状物质;橡胶一般的派饼。我鲜少为这些失败品哭泣。对我而言,这些不是失败,而是成功,代表我暗中战胜了食物的概念。我要证明我是真心在乎食物。

偶尔,我完全没有端菜上桌,因为我忘记下厨。当我半夜晃进厨房,见到阿瑟在做花生酱三明治时,我会满怀罪恶感,觉得自己让阿瑟饿肚皮。尽管他批评我的厨艺,却总是照单全收,而且他也会怨恨无饭可吃的日子。变幻无常的供餐状况令他乐在其中,就像突变或赌博。这也令他安心。他认为灾难总是突如其来,末日随时会降临,而我的厨艺完全吻合他的世界观。但对我而言,那一坨坨的面团、随时会着火燃烧的食材、没有煮熟的鲜血,代表的意义却大不相同。每一餐都是一场危机,但这场危机可以借由努力而出现美好的转机,方法是加入佐料……一点胡椒、一些香草……在我内心深处,我是乐观主义者,我渴求幸福快乐的结局。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阿瑟喜欢看我受挫。这能令他开心。他爱听我因为忘了戴隔热手套而将火热的盘子摔下的声响;他爱听我在厨房里咒骂;当我满头大汗、狼狈地从厨房战场中出来,他会绽出笑容,说说笑话,甚至给我一个吻,一半是因为见到我浪费那么多的精力,一半是为了食物。我的挫败和愤怒都确实存在,但我的厨艺不是那么差劲。我的失败是一场表演,而阿瑟是我的观众。他的鼓励是我的动力。

我不在意这些。做蹩脚的厨师要比学习当厨艺高手容易得多,制造多余的吵闹与手忙脚乱也不会减损我的创造力。我错在误以为阿瑟对我的期待仅限于厨房。起初,感觉确实如此,但那是因为他不认为我尝试做过别的事。

倒不是说阿瑟不诚实:他以为他心里的感想与嘴里的话是相同的,只不过这两者与他的感觉不符。有几年时间,我想将自己变成阿瑟认知中的模样,或者说是变成他认为我应有的样貌。对我,他设计了许多计划、野心以及让我能够积极运用智力的方法;而我呢,当我早晨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时,他会起床冲黑咖啡,追求他的目标。他说,我的毛病就是缺乏goal(目标)。不幸的是,唯有曲棍球才会让我联想到“goal”(球门)这个词,偏偏我不喜欢曲棍球。

但阿瑟并非永远早起,他也有低潮。自从废除原子弹运动的希望破灭后,他停止接触政治。不久他又斗志昂扬,为了公民权利而奋斗,还去了一趟美国,差点遭到枪击。但公民运动旋即瓦解,他再次消沉。之后他的目标迅速更迭,越战、接济拒绝征召令的逃兵、学生抗议活动,等等。他每一回献身某个运动,总会大量阅读相关材料。我也会跟着读。我付出许多心力,却不知何故,老是赶不上他的变化,或许那是因为我觉得理论太过艰涩。等我辛辛苦苦将想法调整成阿瑟的观点,他却改弦易辙了。我便得投入另一套想法,提升自己的水平,再次接受启蒙。“喏。”他会说,“这本书给你看。”听到这句话,我就知道新的循环已再次展开。

阿瑟的问题在于他一片好意,好得过火,而且要求人人都展现和他一样的好意。当他发现别人不如他努力,不是每个人都燃烧着无私的热火,有些人心存骄傲,有些人以自我为中心、渴求权力时,他便会怒不可遏。他是良心的囚徒。

我曾经以为阿瑟只有一套想法、一副心肠、一具躯体;而我恰恰相反,我是谎言、托词的差劲综合体,每一则欺瞒之词都十分完整,对其他人却毫无价值。但我很快便发现,阿瑟拥有的面貌和我一样多。差别在于我同时具备几种面貌,阿瑟则是逐一变化。在他献身的每一场运动中,他最狂热时的精力可比六个人,他几乎不睡觉,来去匆匆地装订着文件,发表演说,举告示牌。但在低潮时,他几乎下不了床,整天坐在椅子上,不断抽烟,望着窗外,看电视,或做填字游戏,或拼着杰克逊·波洛克的油画、东方地毯图案的拼图。唯有在他意志日渐昂扬或渐渐消沉时,我在他心目中才有明确的形体,其余时候我只是某种含有营养成分、面目模糊的东西。我们只在中间时期做爱。当他情绪太过高亢时,没有空闲上床;当他太过低落时,则没有精力。

我对他贞洁的良心既欣赏又嫉妒,尽管他这颗良心有其缺点:阿瑟萎靡的时候,便沉溺在理想破灭与厄运的阴霾中,他会写信给所有曾在他高亢期共事过的人,谴责他们是叛徒和恶棍。但那些人打电话来时,接电话的人却是我。他们有人火冒三丈,有人困惑不解,有人感到伤心。我会对他们说:“你也知道阿瑟的个性。他心里不太好受,觉得很丧气。”

但愿他能接电话,自己解释,但他擅长的是折福。他从不与人斗嘴,从不吐露心声,只依据某种深邃莫测、繁复的评估,便断然判定那些人卑劣不堪。倒不是说那些人举止卑劣,而是他们天性卑劣。一旦他作出裁决,便拍板定案。没有审判,无从挽回。我曾经说他这种做法有点像加尔文主义,但他受到冒犯,我便没有多言。私底下,我害怕他也会秘密地审判我。

我常希望阿瑟找到一个承受得起他深沉信赖的组织。我的出发点,不全是为了让阿瑟快乐(我真心要他幸福),我另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他的低潮令我沮丧,觉得自己不称职。我知道一个好女人的爱,应能避免男人陷入低潮。但当时我无法让他快乐,菜煮得再拙劣也不行。因此,我不是好女人。

另一个原因是当阿瑟一蹶不振时,我不能写古典哥特小说。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当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他也要我游手好闲。如果我在房间里关上门,他会来将门打开,站在那里用责怪的眼神望着我,说他头痛,或叫我协助他玩填字游戏。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专注于男主角剧烈起伏的胸膛,或女主角诱人的唇。我必须佯装出去找差事,并且有时我真的会去上班,以便自卫。

直到婚后,写作才不再仅仅是轻松钱。写书一向给我恶作剧的快感,像一件瞒着众人耳目做的事。如今写作变得重要。我在乎的不是作品本身,反正内容大同小异,而是我同时是两个人,有两套身份证明文件、两个银行账户、两群不同的人各自相信我存在于世界上。我是琼·福斯特,这点毋庸置疑。别人叫我那个名字,我也有真实的文件可兹证明。但我也是路易莎·K. 德拉科特。

只要每个星期都能当一段时间路易莎,我便心神安定,耐心而宽容、和蔼可亲、满怀同情地聆听别人说话。但假如我不能当路易莎、不能撰写手上的古典哥特小说,我便会暴躁不安,饮酒过度,开始哭泣。

我们便如此过完一年又一年,阿瑟与我的疯狂周期交替发生,而这一切真的都无妨,我爱他。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提议或许我们应该定下来,移居到能够久住的房屋,生儿育女。但阿瑟会说他仍未准备好,他有工作要做,而我也得承认我心里很矛盾。我想要儿女,又怕万一孩子像我怎么办?或更糟的是,万一我变得像我母亲可如何是好?

这些日子以来,我母亲像一只腐烂的信天翁,挂在我的脖子上。我常梦见她,我那三颗头颅的母亲面目狰狞而冰冷。有时她会坐在梳妆台前,有时她会哭泣。她从不开怀大笑或微笑。

最糟糕的梦境里则完全看不见她,我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躲在门后还是站在门前,那是一扇白门,类似浴室门,也可能是橱柜门。我敲了敲门后或门前,门的另一侧有谈话声。有时谈话的人很多,有时只有两个。他们聊的主题是我,他们讨论我的事情。听久了,我便会意识到厄运即将降临。我茫然无助,无能为力。在梦中,我会退缩到室内最远的一隅,将自己嵌到墙角里,手臂贴着墙面,脚跟抵着地面,让他们不能将我拉出来。然后我会听见脚步声从楼梯上来,沿着走廊过来。

阿瑟会摇醒我。“什么事?”我问。

“你在咕哝着说话。”

咕哝?真丢人。尖叫是一回事,但咕哝……“我做噩梦了。”我会如此回答。阿瑟无法理解我为何噩梦缠身。毕竟,我不可能经历过不幸,我是正常的女孩,拥有一切的优势,我美丽又聪颖,怎么不好好一展长处呢?他会跟我说,我应该尝试去当领袖。

他始终没有看破,世间其实只有两种人:胖人和瘦人。当我揽镜自照时,我看不见阿瑟眼中的我。我过去身躯的轮廓仍然包覆着我,像一团迷雾,像虚幻的月光,宛如小飞象的影像与我的影像重叠。我想忘怀往事,但它不愿遗忘我;它等待我入睡,然后夹攻我。

第21章

当我静心思考时,我觉得我们的婚姻比多数人幸福。我甚至有些自鸣得意。依我看,多数女人犯了一项基本的错误:她们认为先生应该了解她们。她们耗费太多宝贵的时间阐明心迹,表露她们的情绪与反应,她们的爱恨与善感,她们的要求与不足之处。仿佛只要将心情点滴统统说出口,她们便能换来善解人意的丈夫。阿瑟的朋友娶的多半是这种女人,而我知道这些女人认为我性情温和懒散,而且颇为愚蠢。她们从一场危机迈向下一场危机,絮絮叨叨,凭借着神经兮兮、香烟、紧迫逼人的诚实无隐及以前人所谓的“唠叨”渡过难关。由于我不做这种事,阿瑟的朋友们有些羡慕他,会在厨房向我吐露心声。他们饱受攻诘,疲惫不堪;他们妻子那股咄咄逼人的自以为是,就像我的母亲。

但我不要阿瑟了解我。为了不让他了解我,我下了一番功夫。有时候我会有坦白的冲动,却按捺下来。阿瑟欣赏简朴刻苦的气质,而我的早年生活与内心的真面目会令他惊骇。那就好像你只要一块牛排,却得到一整头屠宰的牛,那该有多么令人惊愕。我想他心里也有数,因此当我偶尔尝试揭露事实时,他总是断然阻止。

别人的妻子也要求先生遵循她们的幻想度日。她们的幻想世界其实与我的相去不远,只有服饰不同。尽管她们不会这样描述自己的梦想,但我能从她们的期望推断出她们要先生体魄强健、充满情欲、热情似火、令人兴奋,要有暴取豪夺的唇,但也要柔情万丈、崇拜她们。她们要男人披着神秘斗篷,爬上阳台拯救她们,却也要两人关系深入而有意义,彼此完全坦白。(我会暗地里悄悄对她们说:红花侠[4]没空和女人发展深厚的关系。)她们要多重高潮,她们要撼动大地,但她们也要人帮忙洗碗。

我认为我的做法圆满得多。我跟自己说爱情只有两种。阿瑟精于其中一种,但何苦要求一个男人两者兼具?我已不再指望他会是披着斗篷、身手轻灵、略具威胁性的陌生人。他不可能是那种人:我与他同在一个屋檐下,而斗篷陌生人不会将袜子扔在地上,或将手指掏入耳朵,或在早晨漱口以杀死细菌。我让阿瑟待在我们的公寓里,让陌生人待在城堡和豪宅里,那才是他们所属的地方。我认为自己这种做法非常成熟,我也因此比阿瑟朋友们的妻子显得更祥和平静。但我比她们占优势——毕竟我才是幻想专家,她们是业余的生手。

然而,时光荏苒,我开始感到失落,心想或许我欠缺灵魂;我只是飘飘荡荡,含糊地歌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小美人鱼。为了得到灵魂,你必须备尝艰辛,付出代价;还是说,小美人鱼要的是双腿和双足?我已不复记忆。不过,她成了没有舌头的舞者。还有电影《红菱艳》中的莫伊拉·希勒。她们都无法取悦英俊的王子,两人都最终殒命。我比她们幸福得多。她们错在将自己的一切昭告天下,而我只在掩上的门扉后跳舞。这样比较安全,可是……

没错,我拥有双重生活,但生活之余,两种日子似乎都不完全真实。跟阿瑟的婚姻只是过家家,没有用心经营。写古典哥特小说不过是纸上谈兵;纸上城堡、纸上服装、纸娃娃终归是呆板又了无生气,就像童年时我玩着目光空洞的洋娃娃,为她们穿脱衣物,总是无法让人玩得尽兴。我得到“心不在焉”的封号,阿瑟的朋友觉得我那样颇惹人怜爱。不久,别人开始指望我表现得心不在焉,我便将它收编为日常缺点之一。

“你太常道歉了。”其中一位嗓音刺耳的太太说。于是我扪心自问。对,我确实会道歉。但为何我觉得我必须得到别人谅解?为何我想得到豁免?我要别人豁免我什么?中学时,月经来潮或腹痛便不必下场打棒球,而我更喜欢在场边看别人玩。现在我想获得众人的肯定,却又恐惧不已。假如我让生活中各自独立的部分合而为一(像铀,像钸,乍看毫不起眼,却拥有致命的能量),必然会引发爆炸。因此我漂浮着,原地踏步。

九月时,阿瑟正值参与课程改革运动后的低潮期,刚刚写完一批信件谴责所有相关人员。我刚开始一本新书的写作,暂定书名为《爱,我的赎金》。由于阿瑟赖在家里,我很难闭上眼睛,任凭意识漂流到幻影的国度。此外,女主为了躲避强暴或谋杀而一再逃亡的老套情节对我的吸引力大不如前。我需要新鲜的元素、奇巧的变化——如今的竞争对手比较多。古典哥特小说不仅是公认的垃圾,更是赚钱的垃圾,我觉得自己有被淘汰的风险。每一个星期,我都心焦地站在附近杂货铺浏览对手的作品。我发现超自然是最新潮流。披着斗篷的男主角已无法满足读者,他必须同时拥有神秘的力量。我前往中央参考图书馆,阅读十七世纪的资料。我需要一种仪式、一场祭奠,某种邪恶却具有装饰性的情节……

佩妮洛普醒来时,察觉自己的眼睛被蒙蔽,双手、双足皆不能动弹,被捆绑在椅子上。有两人在房间另一端低语;她伸长耳朵聆听,心知事关自己与珀西爵士的性命。

“依我看,我们可以利用她取得知识。”埃斯特尔说。她是拥有吉卜赛人血统的狂暴美人。

“最好还是除掉她。”弗朗西斯低语,“她知道得太多了。”

“话是没错。”埃斯特尔说,“但我们可以先利用她。难得有力量如此强大却不懂如何运用的人落入我手中。”

“随便你。”弗朗西斯咬牙说,“但你忙完了,就轮到我了。”他目光闪烁的眼睛瞟了一眼佩妮洛普颤抖而无助的年轻躯体,“嘘……她醒了。”

埃斯特尔以狂野未驯的优雅姿态走上前,昏暗的光线在小白牙上映出反光。她将蓬乱的红色长发往后一甩。“好孩子,”她以虚假的友善语气说,“你醒了,现在你肯帮我们做一件小事吧?”

“少做梦。”佩妮洛普说,“我看透你了。”

埃斯特尔笑了。“好个勇敢的小姑娘。”她说,“但你自身难保了,把这个喝下去。”她拿出一个造型奇特的瓶子,将瓶中液体从佩妮洛普紧闭的牙齿间灌下去,然后取下蒙住佩妮洛普双眼的布条,将一张附有镜子的小桌放在她面前,点燃一根蜡烛,将蜡烛置于镜前。

佩妮洛普觉得邪气逐渐积聚到她周围,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向烛焰。她慌乱无措,茫茫然失了神,无助如飞蛾,她的镜中影像消失……她渐渐进入镜子,越走越深,直到她似乎来到玻璃的另一侧,置身在阴影幢幢之地,前方雾气中有喃喃低语声。

“别怕。”埃斯特尔的声音在远方说,“告诉我们你看见了什么。告诉我们你听见了什么。”

我照例闭目打字,但这时我睁开双眼。我碰壁了:我根本不清楚佩妮洛普在那里会有何见闻。我绞尽脑汁半小时,仍然想不出来。我必须实际模拟。这是我长久以来的习惯:遇到瓶颈时便力求逼真,亲自演出笔下的场景,草定后续的情节,犹如舞台导演。

这么做有点危险,因为阿瑟在隔壁房间看电视,再说家里好像没有蜡烛。我到厨房抽屉翻找一阵,挖出一支覆满灰尘的半截蜡烛。上回我用它来点燃我一时上当买的火锅,那个火锅后来在我一时愤怒下被丢弃了。我将那支蜡烛插在小碟上,找到火柴,回到房间,关上房门。阿瑟以为我在进修大学拓展课程,并且我得写一篇有关陶器的社会学报告。

我烧熔蜡烛的尾端,将它立在梳妆镜前面。(我刚买了有三面镜子的梳妆台,也就是我母亲用的那种。)我在镜前坐下,这才记起中学的时候,曾经做过无意识书写的实验。那一次,我烧到了前额的刘海。这一次,我将头发夹起来,以策安全。我不认为自己会接收到任何讯息,只是想演出书中的情节,但我觉得手边应该备妥钢笔或铅笔。

佩妮洛普当然是天生的灵媒,容易受到催眠。她刚才喝下了怪瓶子里的液体,那也有助于她进入情况。我再次进入厨房,倒了杯苏格兰威士忌加水喝下。然后,我在镜前坐下,试图专注精神。也许应该让佩妮洛普收到珀西爵士的口信,告诉她珀西爵士遇险。也许她应该用念力发送讯息……她是发送者,还是接收者?如果大家都学会了心电感应,电话公司就无法生存了……

我的思绪不着边际。你是佩妮洛普,我严厉地跟自己说。

我注视镜中的蜡烛,蜡烛的影像。镜中的蜡烛不是一根,而是三根。我知道若我将两侧的镜子移向我,便会有无数的蜡烛,“一”字排开直到极目之处……房间似乎非常昏暗,比先前幽黑。烛光灿然,我握着蜡烛走下一条走廊,我转了弯。我将找到一个人。我得找到人。

镜子边缘出现移动的影子。我倒抽一口气,转头去看,心想必然有人站在背后。但空无一人。此时,我完全清醒,听到隔壁房间隐约传来电视的声音,播报员说:“射门得分!好一记猛攻。球说不定会反弹出来……再重看一次画面……”

我低头看纸笔,纸上的潦草字迹全然不像我的笔迹。那个字是:

Bow

我吹熄蜡烛,打开梳妆台上的灯。Bow,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拿出平装本的《罗杰同义字典》。我常用它为作品中的常用词语寻找同义词。例如“tremble”:动词,颤动、抽动(摇晃);发抖、打战、战栗(恐惧)。我查了Bow的意思。

bow:名词。行礼、敬礼、致敬(敬意、姿态);船首、船头(前方);长弓、十字弓(武器);曲线、弯曲、弧形(曲线、弯曲)。

bow:动词。点头、致敬、行礼(敬意、姿态);弧、圆、倾斜(曲线、弯曲);卑躬屈膝、屈尊降贵、下跪(奴役);屈服、投降、顺从(归顺)。

真是愚蠢的字眼,我心想;这绝对打破不了佩妮洛普和埃斯特尔的僵局。但我感受到无意识书写的震撼力。我在无意识间写了一个字。不仅如此,我看见镜子里(或者说房内)有一个人站在我背后。我非常肯定这一点。我记起了莉达·斯波特说的每件事,现在我相信她句句实言,而且有人为我捎来讯息。我想再次走下那条阴暗又明亮的走廊,我想知道另一端有什么……

话说回来,我不想再度尝试。这经验太骇人,也太荒唐:我拿蜡烛和镜子想做什么呢?效法莉达·斯波特那些八十几岁唯灵教派信徒吗?我的确需要为佩妮洛普寻找讯息,但没必要冒着烧伤自己的危险,去换一条讯息。

我到厨房再倒一杯酒。

就这样,镜子赢了,好奇心胜出。我抛下佩妮洛普,任由她坐在椅子上,决定稍后再打理她的事。“Bow”不是给她的讯息,而是给我的,我要知道它意义何在。第二天早晨,我就近到劳布劳斯超市买了六对宴会蜡烛。晚上阿瑟看足球赛的时候,我再度进入镜子。

这一回的经验与上次很类似。我持续实验,起初三个月左右的情况维持不变。我会有走下狭窄坡道的感觉,心里很笃定只要能在下一个岔口或再下一个岔口转弯(因为我越走越远),便能找到我追寻的东西,得到始终在等待我发掘的真相、字句或人。唯一的改变是:背后有人的感觉不曾重现。我回过神后(我想那大概可以叫恍神),面前的笔记本上通常会有一个字,有时是几个字,偶尔甚至有一句话,但其中两次只有潦草的笔画。我会盯着这些字句,思索其中的含意;查《罗杰同义字典》时,多半能找到其他意思相近的词。

是谁伫立在船首

是谁在航行

在苍穹下,在地穹下

在飞箭划出的弧形下

在死亡之舟,她为何歌唱

她跪下,她俯身

在权势的逼迫之下

她的泪黝黑

她的泪参差

她的泪是你畏惧的死亡

在水之下,在水中天空下

她的泪淌落,是黑色的花

我完全不确定诗文的意义,也始终到不了走廊的尽头。

但我用这种方式搜集的文字日渐怪异,甚至凶险:“铁”“喉” “刀”“心”。初时的文句都以一个人为中心,是同一个女人。一段时日后,我几乎可以看见她:她居住在地下某处,也有可能是在洞穴或巨大的建筑物内;有时她在船上。她力量强大,近乎女神,但那是不快乐的力量。这位女性令我困惑。她迥异于我幻想过的人物,她与我绝对毫无关联。我根本不是那种人,我很快乐。快乐而无能。

之后另一人开始出现,是一个男人。他们两人之间有往来。纸页上出现隐晦的情书,意义含糊,文句骇人。我感到男人的邪恶,却难以断定。有时他的为人似乎不错。他有许多伪装。偶尔纸上会出现一些段落,仿佛他们来自别处,有时则是人生意义的平庸无趣说教。

这些文字我一概予以保留,并且延伸创作了一些较长的段落,收在标示着“食谱”的卷宗里。有时候,为古典哥特小说做的笔记也藏在同一个卷宗里,但书稿则放在内衣裤抽屉里。

白天,当我不进行无意识书写的时候,比如在洗碗或在超市走道漫步时,我会忽然质疑自己:我究竟在做什么?为什么尝试无意识书写?如果要催眠自己,不是应该为了戒酒之类的实用目的吗?我是否(有可能)已经轻微疯狂?要是阿瑟发现了,他会怎么想?

假如继续实验下去,不知道结果会如何,但我被迫终止。有一天傍晚,我进入镜子后便出不来。我顺着走廊前行,如常举着蜡烛,然后烛焰熄灭。我想蜡烛确实是熄了,以致我被困在黑暗中,进退不得。我完全丧失了方向感,甚至不敢掉头,以防我越走越深入。我逐渐窒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过了几世纪后,阿瑟摇晃着我,口吻非常恼怒。

“琼,你在做什么?”他问,“你怎么了?”

我返回我们的房间。我感恩极了,张开双臂抱住阿瑟,开始哭泣。“我遇到了很恐怖的事情。”我对他说。

“什么?”他说,“我看到你在房间里,又没开灯,瞪着镜子。出什么事了?”

我无法招认事实。“我看到窗户外面有人。”我说,“是一个男人。他在打量我们家里。”

阿瑟连忙跑到窗前查看,我迅速瞥一眼纸张。上面一片空白,没有记号,没有痕迹。我发誓立刻停止这种愚蠢的行为。莉达·斯波特提过进行无意识书写的人需要受训,现在我相信她所言不虚。第二天,我扔掉剩余的蜡烛,回到佩妮洛普和珀西·萨默维尔爵士的身边。我想将进入超自然界的小冒险抛诸脑后。我跟自己说,我不适合神秘仪式。我删掉佩妮洛普的镜子场景:她只能跟其余女主角一样,在强暴和谋杀之间凑合度日。

但这段经历留下了一批文字记录。几个星期后我拿出来翻读,觉得不输给书店里几本同类型的书。我心想,实验性质的小出版社说不定会感兴趣,因此我将稿件誊打好,寄给黑寡妇出版社。他们的回函几乎立刻便来了,我认为他们的措辞颇为失礼。

亲爱的福斯特女士:

坦白说,我们认为您的作品介于纪伯伦和罗德·麦昆之间。其中几篇倒不是全无文学价值,无奈您作品的调性变化不定,风格不统一。或许您应该先尝试向文学杂志投稿。或者,您也可以尝试莫顿与斯奇吉斯出版社,他们对这一类的作品比较感兴趣。

这封信令我沮丧了一段时间。或许他们说得对,或许我的作品一无是处。我想,即使我说这些文稿是由一股不受我控制的力量撰写而成的,也无法美化作品。为什么我会想出版诗文呢?我以为自己算哪号人物?“你以为你是谁?”母亲常这么问我,却从不容我答复。

但我和所有人一样有权投稿。于是我鼓起勇气,将文稿寄给莫顿与斯奇吉斯出版社。我对随后的事态发展毫无心理准备。

敲定出版事宜的会议是在花园旅馆的酒吧进行的。我不曾去过那里——那是阿瑟绝不会走进的地方。首先,那里消费的价格高昂;其次,那显然是为资本主义者所打造。我个人倒是觉得很气派。

出版社的代表有三位:约翰·莫顿是出版社的创社老板,一派高雅;道格·斯奇吉斯是合伙人,也负责营销,我觉得他是美国人;还有一位是目光狂野的年轻人,他们说他是编辑科林·哈珀。“他也是诗人。”斯奇吉斯热诚地说。

他们都点了马丁尼。我想要双份苏格兰威士忌,但我不愿他们认为我不贤淑,至少不要第一次见面便留下那种印象。我想,他们很快便会察觉真相。因此,我点了蚱蜢鸡尾酒。

“你好。”约翰·莫顿说,亲切地看着我,十指指尖相碰。

“你好。”斯奇吉斯说,“好了,科林,不如你就开始吧。”

“我们认为你的作品……呃……使人联想起……纪伯伦和罗德·麦昆的综合体。”科林·哈珀怏怏地说。

“喔?”我说,“这么糟吗?”

“糟?”斯奇吉斯说,“她说‘糟’吗?你知道他们两个人卖出多少诗集吗?简直跟《圣经》一样畅销。”他穿着西装,搭配狩猎外套。

“你是指你们要出版吗?”我问。

“你的作品是一流的。”斯奇吉斯说,“你真是了不起的小姐。我们会做很棒的封面。四色印刷,加上作品。你会弹吉他吗?”

“不会。”我说,感到意外,“为什么问这个?”

“我只是在想,也许可以把你打造成女性版的莱奥纳德·科恩。”斯奇吉斯说。

他的话令其他两人有些尴尬。“当然,会需要一点编辑。”莫顿说。

“是的。”科林说,“我们会拿掉比较,嗯……”

“有的地方会删节一些。”斯奇吉斯说,“我是说,有些地方我看不太懂。比方说,那个有水仙花和冰柱牙齿的人是谁?”

“我倒觉得不错。”科林说,“你知道那是荣格心理学的……”

“但生命之路的部分嘛……”

“我喜欢那一段。”斯奇吉斯说,“简明易懂,发人深省。”

“各位,那些都是细枝末节,可以晚点再讨论。”莫顿说。“书的内容显然可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亲爱的,”他转向我说,“我们很乐意出版你的作品。你拟定书名了吗?”

“还没有。”我说,“我还没好好想过,八成是因为我也没料到真的能出书。我对出版业所知有限。”

“这段如何?在这里。”斯奇吉斯说,翻动书稿,“这个让我眼睛一亮。第五段:

她坐在铁制宝座

她是三位一体

黑暗之女,红金之女

空白之神谕女士

主掌鲜血,她必须

永远受人尊崇

她的玻璃翅膀已消逝

她顺河漂流而下

吟唱最后一曲

等等。”

“是。”莫顿说,“音韵锵然。那让我想起一件事。”

“我的意思是,这就是你的书名。”斯奇吉斯说,“‘神谕女士’,这个书名好,我的直觉很准的。它符合女性运动,神秘,一应俱全。”

“如果它的内容不好,我就不要出版了。”我说。我已经喝到第三杯蚱蜢鸡尾酒,略感有失端庄。我也想到了阿瑟。船上女郎与冰柱牙齿、燃火眼睛的斗篷男子之间的恋情不快乐却热情,而且我开始觉得他们的感情有些不合理,阿瑟会作何感想?

“很好。”斯奇吉斯说,“你别担心写得好不好的问题了,让我们来烦恼就好,这是我们的工作,对吧?我很清楚如何处理你的作品。我是说,书里有很多优点,而你写得棒呆了。”

第22章

“阿瑟,”我说,“我要出版一本书。”我趁阿瑟看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晚间十一点全国新闻的时候说,暗祷他不会听得太清楚。但他听见了。

“什么?”他问,“出书?你要出书?”

“对。”我说。

阿瑟脸色不快,调低新闻的音量。“什么样的书?”他问。

“呃,你可以说它是关于社会上男性和女性的地位的。”我心虚地说,想到诗文第十四段提及外表光滑、内部充满尖刺的铁处女,拥抱一个身穿充气橡胶服的男人。但我只想让他对我肃然起敬,而这套说法似乎不错,因为他停止皱眉。

“那很好。”他说,“我向来就说你有那一份能耐。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看稿,修订内容。”

“谢谢你,阿瑟。”我说,“但稿子已经编辑好了。”这是实话,可怜的科林·哈珀几番修改,划掉部分内容,在书稿周边空白处写上“删除”。他努力将话讲得婉转,但这份书稿显然令他为难,两度将稿子评为“极其夸张”,一回则说“哥特式的风格”。当时令我惊骇不已:他知道了。但那纯属偶然。“稿子已经送印了。”我告诉阿瑟,“出版社要我上电视。”我补上一句,意在令他刮目相看。

正如我所料,阿瑟又露出愠色:“怎么不早说?”

“你最近事情好多。”我嗫嚅地说,“我不想麻烦你。”事实的确如此。阿瑟结交了一整批新朋友,忙得不可开交。

“总之,这是好事。”他说,“我一定得看看你的书。我们应该出门庆祝,刚好有几个朋友我一直想介绍你认识。”

阿瑟概念中的“出门庆祝”就是到司巴迪纳广场的杨乐花园餐厅吃饭。“那里就像西湖餐厅出名之前的样子。”阿瑟说。他的意思是指价格低廉。我们去过一次,风味不错。但对我而言,庆祝绝不能没有酒,而且最好有蜡烛。杨乐花园没有贩售酒精饮品的执照。

但阿瑟情绪不佳,我没有提议换地点。我们走到司巴迪纳搭乘公交车。阿瑟仍然拒绝买车,嫌浪费。我知道他完全正确,他永远完全正确。他这一点实在可敬可佩,却开始令我吃不消。

阿瑟告诉我,我们要见的人是唐·普尤和马琳·普尤夫妇。阿瑟和唐都在大学的政治系任教,见解相同。据阿瑟说,他尊重唐的脑筋。基本上,他非常善于尊重别人的脑筋。但他总有办法揪出对方的缺陷,就像木材上有些许的干腐部位。“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会如此告诉他。我越来越想补上一句:“即使是你,也一样不完美。”

我们走进杨乐花园,店里照例宾客满座。一对坐在对墙桌位的夫妻向我们挥手,我们便从桌位之间挤过去找他们。

“琼,这位是唐·普尤,这位是他太太马琳。”阿瑟说。我忽然一阵反胃。我认识马琳,我曾和她一起参加幼女童军军团。

她的外表变化不大,仍旧比我苗条得多。她穿着褪色的牛仔夹克和牛仔裤,夹克口袋上绣着一朵花。她的金发稀疏,参差不齐地垂在肩上,佩戴银框眼镜。她身材劲瘦,左手除了拇指,都戴着粗肥的银戒指,看上去像手指虎。我看得出她必然飞升为女童军,袖子覆满徽章,之后学习现代舞、格式塔[5]治疗法、空手道和木工。她抬头向我微笑,显得沉稳而干练。我身上当然都是披挂式的服饰:一条披肩、一条可以轻易勒死我的长项链、一条围巾。我的头发需要清洗,我的指甲污秽,尽管我的鞋没有鞋带,我却觉得鞋带松开了。

一团团脂肪从我的大腿和肩膀冒出,我的腹部鼓凸如笋瓜,一顶褐色毛料的贝雷帽咻地穿过我的颅骨出现在头上,灯笼裤覆盖着我惊慌失措的胯下。泪水在我眼球后面积聚,像病毒遇见已疲惫不堪的喉咙,我蛰伏的过去瞬间恢复生命力。

“很高兴认识你。”马琳说。

“不好意思。”我说,“我得去趟洗手间。”

我朝着洗手间前进,留下他们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一到女厕,我将自己锁入其中一间,坐下来,沉溺在自怜之中,一把鼻涕一把泪。好一场庆功宴。施虐者马琳将我捆绑在桥上,留在原地充当活祭品,献给溪谷里的怪物;机灵的审判者马琳。我再次被困在童年的梦魇中,永无止境地奔跑,追赶那些忽视我、蔑视我的人;我伸出双手,乞求她们夸赞我。她仍未认出我,但我清楚等她察觉我的身份后,她便会对过去的自己露出宽容的微笑,而我则羞愧不已。但我没有做什么不光彩的行为,她才有。那为何我才是那个满怀罪恶感的人,她却逍遥自在?强者才能够逍遥自在,我的罪恶感属于输家,属于可以被公然耻笑的人,属于失败的人。我恨她。

我不能整晚待在洗手间,于是我用湿纸巾擦脸,重新上妆。我得咬紧牙关撑过去。

我回到座位时,他们在吃一整条的糖醋鱼,焦干的凸鱼眼一颗也没缺。他们几乎没注意到我回来,只顾着议论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我们桌位多了一位男客,他眼神忧郁,头发是黄棕色,逐渐变秃。我听到他的名字是萨姆,但没有人费心为我介绍。

我坐在一旁听。他们的论点有如乒乓球一般满桌飞蹿,各自拿下许多分数。他们正在决定美国的未来。是该实行略带社会主义色彩的民族主义,还是略带民族主义色彩的社会主义?看起来,唐对所有的数据资料朗朗上口。阿瑟满腔热忱。萨姆似乎是理论派,后来我才知道,他受过担任犹太教祭司的训练。马琳宣判谁的论述有理。自以为是也是她的特质,我如此心想。她甚至比阿瑟更加自以为是。她样样杰出,她曾经在工厂任职,这点令在场的几位男士敬佩不已。没有人和我说话。我觉得阿瑟可能提过我的书,但也许他会选择保护自己,不在实际读过前公告周知。他信不过我。我唯一搭得上话的对象是烤鱼,现在它只剩脊椎和头。

“我们点幸运饼吧。”我强颜欢笑,“幸运饼最好吃了,不是吗?”阿瑟点了幸运饼,那神态颇像在纵容一个被宠坏的小孩。马琳轻蔑地看我一眼。

我决定与她正面交锋,瞧瞧状况能有多么不堪,省得提心吊胆。“我们好像参加过同一个幼女童军军团。”我说。

马琳笑眯眯地说:“哦,幼女童军啊。谁都当过幼女童军。”

“我是地精队的。”我说。

“我根本想不起我是哪一队的。”她说,“那些事我忘得差不多了。不过聚会结束后,我们常躲在置物室玩教堂的电话,乱打给陌生人。如果有人接,我们就说:‘你家的冰箱会漏水吗?’如果他们说会,我们就说:‘那你最好帮它包尿布。’我只记得这么多了。”

这个恶作剧我记得一清二楚,因为她们从不让我参与。我很诧异这件事仍令我愤慨。更令我愤慨的是她仍未认出我。曾经如此令我大感羞辱的经验,竟然没在她脑海留下任何印象,感觉实在不公平。

幸运饼来了。唐和阿瑟没有碰,但其他人都打开饼干。我拿到的幸运签是新的爱情即将降临。萨姆的说他将得到财富,马琳的则说能做自己最好不过。

“签言显然不准。”萨姆说。

“难讲。”马琳说,“你向来是隐性的资本主义者。”他们的关系似乎比我料想中更密切。

“我的也不准。”我说。我觉得马琳的签言应该属于我。“能做自己最好不过。”一个细小柔软的声音如此低喃着,像良心的声音。但是哪一个人呢?是哪一个?若是我说出事实,他们必然会大惊失色。

“你今晚是哪里不对劲?”回到公寓后阿瑟问我。

“我也不知道。”我说,“老实说,我不太喜欢马琳那个人。”

“她倒觉得你人不错,很喜欢你。”阿瑟说,“她跟我这么说的时候,你刚好去洗手间。”

“是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吗?”我说。

“不是。”他说,“我想是在第三次去的时候。”

我心想:感谢厕所!世间仅存的独自冥想和祈祷的地点。我祈祷些什么?我全心全意祈祷马琳会摔进地洞。

随后那一个星期,马琳和唐基本上像是搬进我们的公寓住了,而萨姆则跟着他们。马琳成为阿瑟的柏拉图式典范。她不仅拥有阿瑟敬佩的头脑,而且厨艺一流,最常做素菜。唐和马琳有两个小孩,尽管当初是阿瑟在卧室内摆满节育用具,催促我服用避孕药。若是我因为服药而呕吐,他便发脾气;若是我月经迟来,他脸色便转为牛油果沙拉酱的绿色。现在他却闷声不吭地怨我没有生儿育女。

马琳是《复兴》杂志社的总编辑。那是一家小型的加拿大民族主义左翼杂志社,唐是编辑,萨姆是编辑助理。阿瑟不久便成为外编,精心撰写一篇关于分支工厂的研究报告。马琳读的时候不断抽烟(她唯一的恶习),若有所思地点头,说着“很有见地”之类的话,听得阿瑟笑容满面。她是缪斯,我愤怒地想;她从不准备咖啡,全是我在张罗。正如阿瑟说的,至少我能做到这些,而我决心不做更多。

我嫉妒马琳,但不是寻常女人之间的嫉妒。我不曾担心阿瑟动念拧她瘦小的臀部,正如虔诚的天主教徒不会碰触圣母。再说,我很快便看出马琳与萨姆暗通款曲,但唐不知情。我决定绝口不提,因为还不是时候。我的性情立刻温厚起来。我买饼干,并将咖啡一并奉上,也开始参与编辑工作。我对萨姆格外友善,我看得出他的心理压力沉重。尽管他与阿瑟同样热忱奉献,却也有比较不威严的一面,只有在厨房协助我准备咖啡时才会显露出来。我喜欢他帮忙煮咖啡的那一份心意,而且他手脚比我笨拙许多。

在这段时间,出版社送来了《神谕女士》的铅印打样,我一边校订,一边内心越发忧虑。在重新检阅下,这本书似乎颇为怪异。实际上,除了措辞,它非常类似我的制式古典哥特小说,不过是变调的古典哥特小说,内容不知为何统统颠倒错乱。书里有折磨苦楚,有戴着恶徒面具的英雄,有戴着英雄面具的恶徒,有奔逃,有死亡的阴影,有禁锢的感觉,却没有幸福的结局,没有真爱。当我察觉这本书与我的小说有五成相像时,我感到不安。或许我应该带着稿件去找心理医生,而不是出版商。但我想起母亲送我去看的心理医生。他的治疗不具效果,况且不会有人了解无意识书写。也许我当初不该使用本名,或者说是不该冠夫姓,那么便不必让阿瑟过目。我越来越惧怕他会看这本书。自从我告诉他出书的事,他便不曾提起这个话题,我也是。尽管我怨恨他对此毫无兴趣,但我乐于延缓审判日。阿瑟不会喜欢这本书,我敢断定这点,其他人也不会欣赏这本书。

我打电话给出版社的斯奇吉斯先生。“我改变心意了。”我说,“我不想出书。”

“什么?”斯奇吉斯问,“为什么不想?”

“我不能解释。”我说,“是个人因素。”

“听我说,”斯奇吉斯说,“你签过合约,记得吗?”

但不是以血书签约,我心想。“难道我们不能取消这件事?”

“书已经进入编制程序了。”斯奇吉斯说,“不如你跟我去喝一杯,我们再讨论。”

他拍拍我的背,安抚我一切都将平安无事。我允许自己相信他。之后他开始联络特殊的人物,以提振我的士气。

“我们正在预热。”几天后他如此说,接着是“我们帮你争取到一两个好地点”或“我们要让你巡回宣传书,走遍全加拿大”。最后这一项令我联想到女王站在火车厢的后方平台,挥手致意。我也得做那种事吗?这也令我想到花生先生。他在每个特价周六现身劳布劳斯超市停车场。他有正常的手臂和双腿,穿鞋套,戴白手套,但身体是巨大的花生。他盲目地跳舞,脚步摇晃,而女服务员贩卖着彩色小人书和一包包的花生。小时候我很爱他,但忽然间我察觉到担任花生的感觉:笨拙、引人注目、窒息。或许我不应该签下合约,签得如此草率、漫不经心,而且事前喝了五杯蚱蜢鸡尾酒。由于出版日期已近,我每天早晨都从模糊的不祥预感中醒来,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镇定。

不过,样书消除了我的疑虑。它看起来像真的书,背面有我的照片,看起来像真正的作家。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照片不曾登上封底。书封上的吹捧之词令我有点惊恐:“以新颖的大胆坦率,剖析现代爱情与性的战争。”我不认为书的内容符合广告词,但斯奇吉斯向我担保一切都没问题。“你写了书,销售的事交给我们。”他也欢喜地说他“敲定”了最重要的书评。

“那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们将书送交给一定会欣赏它的人。”

“那不是作弊吗?”我问,而斯奇吉斯笑了。“你真妙。”他说,“别失去纯真之心。”

“犹如彗星的文坛无名新星”是第一篇书评的评语,刊登在《多伦多之星》上。我用厨房剪刀将书评剪下,贴在从克雷吉斯百货买的新剪贴簿上。我开始稍稍放心。《环球邮报》书评则说“精辟”和“神秘”,两个词出现在同一个段落。我用字典查明意思。也许,我的书不算太差劲。

(但那时我没有停下来思忖彗星的本质。一团团拥有红色长发和壮观尾巴的宇宙尘埃,由天文学家发现,而他们用自己的名讳为彗星命名。它们是灾难的预告、战争的凶兆。)

第23章

我给阿瑟一本《神谕女士》,在前页写下赠言:“给阿瑟,献上全部的爱,给你四个吻,琼。”但他绝口不提这件事,我也不敢问他的读后感。他变得和我疏远,长时间待在大学里,至少他说他待在学校。我逮到他几度趁我不注意时,神情委屈地瞅着我。我猜不透个中原因。我一直在等他批评我的作品平庸粗俗,或缺乏品位,或晦涩难明,或故弄玄虚,不料他的举止却像我犯下了不能明言的无可原谅的错误。

我向萨姆抱怨。当时他习惯在午后来喝两杯啤酒。他知道我晓得马琳的事,因此可以向我诉苦。

“我麻烦大了。”他说,“马琳把我吃得死死的,向我施压。她要告诉唐。她认为我们应该公开关系,坦诚相见。这从理论上来说是行得通,但……她要搬进我家,还要把小孩带来,我会疯掉的。还有,”他说,恢复道貌岸然,“想想这会对《复兴》造成什么影响,杂志社会垮的。”

“那太糟糕了。”我说,“我出问题了。”

“你会出问题?”萨姆说,“但你从没出过状况。”

“这回我就出状况了。”我说,“是关于阿瑟和我的书。我是说,他甚至没说我的书写得很差。这一点也不像他。他表现得好像书不存在,却又一副很痛心的样子。我的书真的那么糟吗?”

“我不懂什么象征的文学手法。”萨姆说,“但我觉得你的书很不赖,里面有很多真理。你将婚姻刻画得入木三分。阿瑟给我的印象并不像书里讲的那样,但那是旁人看不见的一面,对吧?”

“天啊。”我说,“你以为那本书是关于阿瑟的?”

“阿瑟也这么想。”萨姆说,“那就是他伤心的原因,不是吗?”

“不对。”我说,“我根本不是写他。”

“那另一个男人是谁?”萨姆想知道答案,“假如他发现那是别的男人,你知道他一定会更火大。”

“萨姆,那不是写任何人。我没有秘密情人,真的没有,基本上,那全出于幻想。”

“你可闯下大祸了。”萨姆说,“他绝不会相信的。”

我就担心这点:“也许你能跟他谈谈。”

“我会试试看。”萨姆说,“但我看应该行不通。我该跟他说什么?”

“不知道。”我说。但萨姆必然和他谈过,因为阿瑟的态度稍有变化。他望着我的表情仍然像我将他出卖给纳粹,但他决定保持风度,不予置评,只说:“下回写书,希望能先让我过目。”

“我再也不写书了。”我说。我正忙着写《爱,我的赎金》,但没必要透露。

我还有别的事要担心。斯奇吉斯的营销计划正如火如荼地推动,我即将接受第一次的电视采访,随后出版社会为我举行派对。我万分紧张。我抹上大量的埃艾瑞德牌强效止汗剂,穿上红色礼服,并努力回想路姑妈的礼仪小册子里教人怎么应付手汗。爽身粉,我心想。我在手心撒了爽身粉,然后搭乘出租车到电视台。斯奇吉斯吩咐我轻松展现自我就好。

访谈者是男性,一个年轻男子,热劲十足。他跟技术人员开玩笑,看着他们将绞索套到我脖子上,他们说那是麦克风。我咽了几次口水,觉得自己像花生先生,身躯庞大笨重。强光亮起,热劲十足的年轻男子转向我。

“欢迎收看《午后热点》。今天节目的来宾是琼·福斯特。她是超级畅销书《神谕女士》的作者,或者该说是女作者。请问福斯特太太——或者你希望我称呼你福斯特女士?”

我正在喝水,放下水杯的速度太快,以致我打翻了杯子。我们假装水没有流过桌面滴到主持人的鞋中。“都可以。”我说。

“这么说,你不是女权主义者。”

“不是。”我说,“我是指我赞同她们的一些理念,但……”

“福斯特太太,你自认是幸福的已婚妇女吗?”

“那当然。”我说,“我已经结婚多年。”

“这倒奇怪了。因为我看了你的书,感觉内容上充满愤怒。读起来像一本怒气汹汹的书。假如我是你的先生,我大概不会喜欢它。你怎么解释呢?”

“书的内容跟我的婚姻无关。”我殷切地说。年轻男子嘻嘻笑着。

“噢,原来无关啊。”他说,“或许你愿意谈谈灵感从何而来。”

这时,我说出实话。我不该坦诚以对,但一开口便无法打住话头。“我其实是在做无意识书写的实验。”我说,“就是准备好纸笔和点燃的蜡烛,坐在镜子前,然后……呃,我就得到那些字句。我是指,我会在纸上发现那些句子,但那不是我写的,你懂我的意思吗?之后……嗯,稿子就这样出来了。”我感觉自己像大白痴。我想再喝点水,但杯中滴水不剩,都被我打翻了。

主持人不知所措,眼神显然在说你骗我。“你是指这些诗是一只鬼手牵引你写出来的。”他打趣说。

“对。”我说,“大致如此。你回家可以试试看。”

“是。”主持人说,“非常谢谢你来参加今天下午的节目。以上便是可爱的琼·福斯特的专访,或者我应该说是福斯特太太——啊,这下她一定不会饶我!琼·福斯特女士,《神谕女士》的女作者。我是巴里·芬克尔,谢谢收看今天的《午后热点》。”

在派对上,斯奇吉斯挽着我,仿佛我是超市推车似的带我游走会场。

“电视节目的事我很抱歉。”我告诉他,“我不该说那些的。”

“你是指什么?”他欢快地说,“其实很精彩!你哪里来的点子?真是挫了他的锐气了!”

“我不是故意的。”我说。跟他说那是实话也无济于事。

派对上人潮汹涌,而我对人名的记性很差。我提醒自己不可贪杯。我觉得那天已经出过一次糗了,必须保持冷静。

当斯奇吉斯终于放开我的手之后,我退到墙前,躲避一位看过电视采访的报纸专栏作家,他想和我谈唯灵现象。我想哭。能当一天公主又有何用?我仍然觉得自己像蟾蜍,举止也像蟾蜍。阿瑟必然会感到丢脸。我在全国电视节目上说的话,与政党路线相差十万八千里。倒不是说他参与政党活动。这是一场派对,好一场派对。我喝完我的双份苏格兰威士忌,又去拿一杯。

我在吧台点酒时,一个男人来到我身边。

“你是神谕女士吗?”他问。

“那是我的书名。”我说。

“精彩的书名。”他说,“精彩的书,那是十九世纪的遗绪。我想那是罗德·麦昆与纪伯伦的综合体。”

“我的出版商也有同感。”我说。

“我看你的作品应该很畅销。”他说,“身为成功的烂作家,感觉如何?”

我动了肝火。“你何不出一本书,亲身体验看看?”我说。

“嘿。”他咧嘴笑了,“别动怒。总之,你的头发真美,千万别剪短。”

这一回我直视他。他也是红发,蓄着高雅的八字胡和山羊胡,上了蜡的八字胡尾端向上翘,山羊胡下端尖尖的。他穿着黑色长斗篷和鞋罩,手杖头镶嵌着金色金属,戴着白手套,大礼帽绣上了豪猪的尖刺。

“帽子不错。”我说。

“多谢夸奖。”他说,“我找了一个女孩子帮我做的,是我认识的女孩。她做了几副搭配帽子的手套,但我不断迷上新的事物——领救济食品的队伍、死狗、尼龙丝袜之类的东西。这是我的军礼服。你何不跟我回家呢?”

“噢,我不能去。”我说,“但还是谢谢你的邀约。”

他似乎并不失望。“那至少来看我的展览吧。”他递给我的邀请函略有污痕,“今天是开幕派对,离这里只有两条街,所以我才会不请自来,我在自己的派对待得烦了。”

“好。”我说,心想这应该无伤大雅。我暗自窃喜:很久没有人向我求欢了。再说,我觉得他有魅力,但不肯定魅力是来自他本人还是斗篷。此外,我想摆脱那个专栏作家。

开幕派对在一家名为“起飞”的小型艺廊举行,展览名称为“SQUAWSHT”。“这是双关语。”他在我们穿越杨格街时说,“squaw(印第安女人)和squashed(压烂),懂吗?”

“应该懂。”我说。我就着店铺橱窗透出的光线阅读邀请函:“皇家豪猪:反诗歌创作派大师”。上面有一张他穿着礼服的照片,旁边的照片拍的是一只死亡的豪猪,镜头采取仰角,可以看见豪猪长长的前齿。

“你的真名是什么?”我问。

“这就是我的真名。”他说,略感受到冒犯,“我正在申请改名。”

“这样啊。”我说,“那你怎么会挑这个名字?”

“我是保皇主义者。”他说,“我真的很爱女王。我觉得应该取一个能反映这一点的名字。就像皇家邮政或皇家加拿大骑警。而且,我也希望自己的名字令人难忘。”

“那豪猪呢?”

“我一直认为水獭不配当我们的国家象征。”他说,“我是指水獭是无趣的动物,而且太十九世纪,太过勤劳了。你知道以前的人猎捕水獭做什么吗?皮毛做成帽子,蛋蛋切下来做成香水,这算哪门子的命运?但是豪猪,就我行我素,浑身是刺,没人敢招惹它。而且,豪猪的品位很奇怪。我是指水獭啃咬树木,豪猪咬马桶盖。”

“我还以为宰杀豪猪很容易。”我说,“木棍一敲就死了。”

“那是不实的宣传。”他说。

我们到达时,不少人正离开会场。会场外,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人举着“拯救动物”的标语游行。展品是几个冷冻柜,柜子顶端和前方是玻璃,就像超市里冰激凌和冰果汁的展示柜。这些冷冻柜中摆放着死亡的动物,显然它们全遭到车辆碾毙。它们依据被发现时的原样被急速冷冻,在一般用来书写画名、尺寸和材质的地方(第七十二号作品,五英尺×九英尺,亚克力与尼龙管)放着一张小卡片,上面标注着动物的品种、被发现的地点及伤势,诸如:“浣熊与幼熊,唐米尔斯路与四○一号高速公路交叉口,脊椎断裂、内出血”;或是:“家猫,罗素希尔路,骨盆碎裂”。有一只臭鼬、几条狗、一只幼鹿和一只豪猪,还有寻常的猫、土拨鼠和松鼠,甚至还有一条蛇,血肉模糊到难以辨识。

“感觉如何?”皇家豪猪带我参观时问。

“这个嘛,”我说,“我不知道……我不懂艺术。”

“这不是艺术,是诗。”皇家豪猪说,有些不快,“这是反创作诗,我是将创意化为实体的人。”

“这也是我不懂的范畴。”

“看一眼就知道这是你写的那些东西。”他说,“我用脚趾也能写出你那些诗。你出名的唯一原因是你的作品很过时。老天,读者买你的书是因为他们还没跟上时代。麦克鲁汉说得好:那是后视镜。现在的诗是物品之诗,以前没有人这样写过诗。”皇家豪猪说,愁容满面地看着艺廊前门。又有一批参加开幕派对的宾客恶心欲吐地青着脸离开。“你看得出这一点吗?”

“你的作品有卖出去的吗?”我愉悦地问。

“没有。”他说,“但我会卖掉的。我应该把这场展览搬到美国举行。这里的人太谨慎了,不愿意冒险。也因此,亚历山大·贝尔得南下发展。”

“我先生也这么说。”我说。

皇家豪猪看我的眼神添了一丝新的兴味。“你结婚了。”他说,“我还不知道呢。我没看过像你那么性感的手肘。我正在考虑举办手肘的展览,手肘是非常不受重视的人体部位。”

“你要上哪里找手肘?”我问。

“四处找啊。”他说,抓着我的手肘,“我们走吧。”

我们穿过艺廊外面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人士时,他低语:“他们没有抓到重点。我没有碾死动物,我只是回收它们,那有什么不对?”

“我们要去哪里?”我问皇家豪猪。他仍然抓着我的手肘。

“我家。”他说。

“我饿了。”我推诿说。

于是我们到布鲁尔街的泽让先生快餐店。我吃了一个配菜齐全的泽让汉堡,皇家豪猪喝了一杯巧克力奶昔。我付了账单(他身无分文),然后我们辩论起回他家的利弊。

“我要对着你的手肘做爱。”他说,“而且提供附加福利。”

“但我已婚。”我说,若有所思地啃食汉堡。我抗拒着诱惑,而这确实是诱惑。阿瑟对我很冷淡,对他来说,我跟一颗芜菁没两样。我察觉近来最不合时宜的男人也能吸引我: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新闻主播、公交车售票员、打字机修理员。在幻想中,我甚至懒得管布景和服装,直接进入呼吸沉重的部分,可见情况有多严重。

“那无妨。”皇家豪猪说,“我偏好已婚妇女。”

“我先生可能不会喜欢。”我说。

“不必让他知道吧?”

“他会知道的。他的直觉很灵。”事实并非如此。我真正担心的是:就算阿瑟知道了,他会在乎吗?若是他不在乎,那我们又将如何?“他会认为你很无耻,会污染我的思想。”

“那把你的思想留给他,剩下的部分给我,很公道吧?来,让我把你扑倒在地上,我看得出你是那一型的。”

我吃完了汉堡。“不可能的。”我说。

“随你。”他说,“有得必有失。但你错过了好戏。”

“我没有那种精力。”我说。

他说要走路送我回去。我们便沿着布鲁尔街,走向夹道都是老旧红砖楼房的街道,建筑物是三层楼高,有门廊和山墙,是阿瑟和我当时的住处,照例也是临时居所。皇家豪猪似乎已然忘记稍早的提议,担心起展览的成败。“我上一场展览只有一篇评论。那个老蠢蛋说那是试图恶心人的失败之作。这年头连中产阶级也吓唬不到了,你可以展示孤儿截肢切下来的脚掌,还会有人请你在上头签名。”

我们经过了博物馆、瓦西提体育馆,继续西行,穿过用肮脏老旧小店铺改建为精品店的地段,经过一家梁架批发商。我们在布朗斯威克转向北边,但走过几栋屋舍后,皇家豪猪停下来叫嚷。他发现一条死狗,体积很大,看样子像哈士奇犬。

“帮我把它放进袋子。”他说。他从斗篷里拿出一个绿色塑料垃圾袋,在他专门用来记录地点的笔记本上草草记了两笔,然后抬起死狗的尾端,让我将垃圾袋套到狗身上。袋子不够大,狗头从上方露出,舌头伸在外面。

“好了,晚安。很高兴认识你。”我说。

“慢着。”他说,“我没办法自己把它搬回去。”

“我不要帮忙搬。”我说,“它的血都还没干。”

“不然你帮我拿手杖。”

他抬起狗尸,用斗篷盖住。我们就这样将它悄悄弄上出租车,下车时车钱是我付的,然后我们回到皇家豪猪的住处,那地方在一间改建成艺术家工作室的市中心仓库。“不过只有我一个人住在那里。”他说,“因为我住不起别的地方。其他人都有真正的房子。”

我们上了沉重的工业电梯,到三楼。皇家豪猪的家具不多,冷冻库倒是很大。他立刻抱着狗到冷冻库前,将它放进去,再捆绑它的四肢,以便尸体冻结后还能保持我们发现它时的原状。

他忙着处理狗尸,我则打量四周。多数地方空空荡荡。他的床在角落,那只是一张放在地上的床垫,没有床单,只放置了几张肮脏的羊皮毯子,上方是破烂的红色天鹅绒流苏顶篷。他有一张牌桌和两把牌椅,桌椅两侧都有肮脏的碗盘和杯子。一面墙上挂着他自己的放大照,照片里他穿着古装,拎着一只死老鼠的尾巴。这张照片旁边挂着女王与菲利普亲王的正式画像,勋章、头饰一应俱全,采用中学校长办公室的那种沉重的金色画框。另一面墙前则是厨房料理台,没有安装水管,上方放置着一些填充动物。有些是玩具、泰迪熊、老虎和兔子,有些是实际的动物标本,做工专业,精心安置在架子上,多数是鸟类:一只潜鸟、一只猫头鹰、一只橿鸟;还有几只花栗鼠和松鼠,做工极差,可以看见缝合处,没有假眼珠,体态又长又肥,像肝泥香肠,腿部凸出、僵直。

“我一开始是把动物做成标本。”皇家豪猪说,“但我完全不在行。冷冻好多了,不会长虫。”

他已褪下斗篷。我转头看他,他正在脱下衬衫,一边解开扣子,一边留下狗血的红渍。他的胸膛裸露出来,上面覆着红褐色的胸毛。

他的绿眼像山猫般发亮。他走向我,轻轻地嘶叫。情欲令我腿软,手肘感到奇怪的麻刺感。

“我最好还是走了吧。”我说,他一言不发,“你知道电梯怎么操作?”

“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一分钟后我说,“把你的手洗干净!”

“我一直想知道跟公众人物做爱的感觉。”皇家豪猪沉思地说。他躺在床垫上,看着我拿他的衬衫一角去沾马桶的水,擦拭腹部沾到的狗血。他没有洗脸池。

“喔?”我语调略高地说,“那感觉如何?”

“你的臀部很美。”他说,“但跟别人的臀部差不多。”

“你指望什么?”我说。三片臀肉。九个乳头。我觉得想把狗血擦掉的举动很愚蠢,我想我违反了他的一项惯例,我让他失望。我不符合期望,而且我已经觉得愧对阿瑟。

“重点不在外表,而是你如何运用你的身体。”他说。

他没有说我运用身体的技巧是否差强人意,那一刻我也不在乎他的看法。我只想打道回府。

第24章

这是我双重生活的开端。但我不是一直过着双重生活吗?我那如影随形的双胞胎在我肥胖时瘦削,在我瘦削时肥胖,就像是银色底片上的我,黑色的牙齿,白色的瞳仁在另一个世界的黑色阳光下闪闪发亮。而我则袖手旁观,禁锢在肉体中,面对日常生活中无趣的灰尘和永远没有清空的烟灰缸。那是我那个莽撞的双胞胎想要的梦幻国度。其实不止双重人生,我有三重、多重,而现在我看见不止一个新的人生到来,而是许多个。皇家豪猪打开了第五象限的时空之门,那扇门高明地伪装成一个货运电梯,其中一个我便鲁莽地冲出来。

但其他的我没有出来。“我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他问。

“不久之后。”我说,“但别打电话找我,我会打给你,好吗?”

“我又不是应聘工作。”他说。

“我知道。请谅解。”我给他一个晚安之吻,觉得不能再和他见面。那太危险了。

我回到公寓时,阿瑟不在,但已经将近十二点。我倒在床上,头埋到枕头下开始哭泣,觉得自己再次摧毁了人生。我会悔改,我会展开新页,我会按捺着不打电话给皇家豪猪。我要如何弥补阿瑟?或许我能为他一个人写一本古典哥特小说,将他的想法改写成一般人能理解的说法。我知道没人阅读《复兴》,会读的人只有编辑、一些大学教授以及所有自己办杂志的激进团体成员,这些竞争对手每一期刊物都耗费三分之一的篇幅彼此攻诘。但会看我作品的读者至少有十万人,其中不乏国内的母亲们。我要将书名取为《卡萨罗马城堡惊魂》,我会提到家族盟约的邪恶、路易斯·雷尔的殉难、英美两国殖民主义的恐怖、劳工的挣扎、温尼伯大罢工……

但这绝对行不通。若要让阿瑟明白我的用心,便必须透露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身份,而我清楚不能这么做。无论我怎么做,阿瑟必然会鄙视我。我永远不会是他希望的模样。我永远不会是马琳。

凌晨两点,阿瑟才回来。

“你去哪里了?”我带着鼻音问。

“我在马琳家。”阿瑟说。我的心往下沉。他去寻求慰藉,而……

“唐也在吗?”我低声问。

原来马琳向唐说出萨姆的事,唐便揍了马琳的眼睛一拳。马琳召来了《复兴》杂志社的全部编辑,包括萨姆。他们齐聚在马琳家,热烈讨论唐动粗是否师出有名。认为无妨的人主张劳工常常殴打太太的眼睛,挥拳头只是坦率无隐地表达自己的感觉。反对者则说那贬低了女性。马琳宣告她要搬走,萨姆说她不能住进他家,于是引发另一场论战。有些人说他拒不让马琳搬入很可恶;其他人认为如果他不是真心想和马琳在一起,他就有权拒绝。讨论到一半时,稍早去格罗斯曼酒馆买醉的唐回来了,要他们统统滚出他家。

我暗自高兴有这番骚乱。阿瑟再也不能将马琳视为楷模,连带减轻我的压力。

“那马琳呢?”我佯装关心,“她还好吗?”

“她在我们门口外面的楼梯上。”阿瑟沉重地说,“我觉得应该先问你一声。我不能把她留在那里,至少在唐那个样子的时候不行。”

他完全没有提起电视采访,对此我心存感激。或许他没有看到节目,否则必然会大感羞辱。希望不会有人告诉他采访的内容。

马琳在大沙发上过了一夜,又一夜,再一夜,显然已经搬进我们家。我无能为力,因为她不正是落难女子吗?她不正是政治难民吗?那是她对自己处境的看法,也是阿瑟的看法。

在那期间,她用电话与唐协商,奇怪的是她也用电话和萨姆协商。不打电话的时候,她会坐在我的厨房桌前不断抽烟,喝我的咖啡,问我她该如何是好。她不再干净利落。她有黑眼圈,她的发丝一绺一绺的,她将指甲啃得参差不齐。她应该继续和萨姆交往吗?她应该回到唐身边吗?目前小孩在唐手上。一旦她找到住处,她便会带走孩子,即使打官司也在所不惜。

我按捺着不问她打算何时去找住处。“我不知道。”我说,“你爱的是哪一个?”我心想,我的口吻正如同我古典哥特小说中的友善管家,但我还能说什么?

“爱情。”马琳嗤之以鼻,“爱情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们谁配得上真正平等的男女关系。要紧的是谁最不会剥削对方。”

“这样啊,”我说,“我的直觉反应是萨姆。”他是我的朋友,唐不是,因此我是在为萨姆出力。话说回来,我对马琳仍然没有多少好感,为何要希望她和我的朋友在一起?“但我相信唐也是很好的人。”我补上一句。

“萨姆是卑鄙小人。”马琳说。女性主义刚出现时,被马琳唾弃为资产阶级的产物;现在她改弦易辙了。“只有亲身体验,才能真正打开眼界。”她如此告诉我。她不断暗示我承受的苦难不够多,而那也是我的缺陷。我明白我不该有自我辩护的念头,却撇不下那种感觉。

当马琳去拜访萨姆时,唐会过来问我的意见。“也许你应该搬到其他城市。”我说。那会是我的做法。

“那是逃避问题。”唐说,“她是我太太。我要她回到我身边。”

傍晚,当马琳去看小孩时,萨姆会过来,我会为他备酒。“天啊,我要疯了。”他会如此说,“我爱她,我只是不想和她一直在同一个屋檐下。我告诉她,我们可以共度重要的时间、要紧的时间,两人各有各的住处会好得多。再说,我看不出我们为何不能和其他人谈感情,只要我们都以这一段感情为主就是了,但她不能明白这一点。我是说,我不是会吃醋的人。”

他们就这样来来去去,我开始觉得我住在火车站内。阿瑟难得在家,因为马琳和唐双双辞去《复兴》杂志社的职务,而阿瑟试图维持杂志社的运作。心烦意乱的马琳帮不了我烹饪和清扫,她对我生活中的其他层面更是毫无助益。我越来越经常在白日梦里幻想皇家豪猪。我仍未联络过他,但我知道自己随时会打电话给他。我在报纸上翻找SQUAWSHT的艺评,在星期六的娱乐副刊找到一则:“对这个时代的坦率尖刻评论。”

“你想不想去看艺术展览?”我问马琳。展览仍未结束,去那里一趟无伤大雅。

“去看虚伪的资产阶级狗屁?”她说,“免了吧。”

“哦,你看过展览了?”我问。

“没有,但我看过艺评,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东西。”

此时,我也要为文学事业烦心。电视采访后的第二天,便开始有人打电话给我。他们多数是相信我说法的人,想了解如何联络另一个世界。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我取笑主持人,或是身为唯灵教派信徒,或两者兼而有之,因此打电话指摘我。有些人认为我能预言未来,要我为他们算命。目前没有人向我要爱情灵药或治疣秘方,但那应该只是迟早的事。

除了电话,我也收到出版社转来的信件。写信的人多半是请求协助出书。起初我尽力回信,但我旋即发现他们并不希望幻想破灭。当我解释我在出版界没有人脉时,他们很愤慨我使不上力,令我满心罪恶感,觉得自己辜负了他们的期望。因此,一段时间后,我开始只看信,不予回复;又过了一段时间后,便不再拆信阅读。之后,开始有人登门质问我为何没有回信给他们。

报上每星期都有新文章,标题诸如《〈神谕女士〉的畅销》和《〈神谕女士〉:骗局或幻觉?》。而由于第一场一败涂地的电视采访上了报(作者宣称作品出于灵界的指引),斯奇吉斯安排的其他采访者便紧咬这个主题。即使我说不愿多谈也无济于事,那只会令他们更加好奇。

“听说《神谕女士》是天使写的,有点类似《摩门经》。”他们会如此说。

“也不尽然。”我会如此回答,然后试图转移话题,暗祷阿瑟不会收看节目。有时,他们当真兴趣浓厚,而那更加糟糕,因为他们问:“所以,你认为死亡后仍然有另一种生命形式?”

“我不知道,应该也没人说得准,对吧?”

录完节目后,我会打电话给斯奇吉斯,泪眼汪汪地求他取消下一场采访。有时他会为我打气:你很棒,你表现很好,销售成绩优异。有时他会一副伤心的模样,说在我们签约时,我便接受了我会上一定数量的节目的条件,我难道都忘了吗?

我觉得自己非常引人注目,但感觉像某人以我的名义在真实世界中扮演我,说着那些我不曾说过却上了报纸的话语,而她的一举一动要由我承担后果:我的黑暗双胞胎,我的哈哈镜影像。她比我高,比我美,比我更能威吓别人。她要杀掉我、取代我。等她取代我之后,不会有人察觉异状,因为媒体也是共谋,他们在协助她。

麻烦不仅如此。如今我是公众人物,我很害怕迟早会有人察觉我的真面目,循线追查到过去的我,揭发我。往昔关于胖女郎的白日梦回来了,只是这回她穿着粉红色芭蕾舞裙走钢索,失足摔落,慢动作地翻转再翻转,掉向地面……或者她会穿着薄纱服装和红鞋。但那不是舞蹈表演,而是脱衣舞,她会在我的注视下褪去衣物,而我无力阻止她。她会摆动臀部,移除一层层的薄纱,但没有人会吹口哨,没有人会叫嚷“把衣服脱掉,小妞”。我试图关掉这些失控的幻想,却徒劳无用,只能一路看到结尾。

一天下午,萨姆离开后,我坐在厨房桌前喝苏格兰威士忌。马琳出去见一位律师。她将早餐用过的盘子留在桌上,还有一堆柳橙果皮和半碗泡了水的早餐米片。她的健康饮食习惯荡然无存,我也是。我察觉自己神经兮兮,而且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我的家是一个遍布别人垃圾的营地:实体的垃圾与情绪的垃圾。阿瑟从不在家,我也不怪他;我对他不忠,却没有勇气告诉他,也不敢依照自己的心意再次出轨。阻挡我去找皇家豪猪的并不是意志力,而是懦弱。我无能,我邋遢而空洞,我是一场骗局、一个幻觉。泪水滚下我的脸,滴到布满碎屑的桌面。

振作起来,我如此告诉自己。你非得脱身不可。

马琳见完律师回来,咬着牙,眼睛闪闪发亮。她和律师见过面后,通常会变成这个样子。她坐下点烟。

“那浑蛋跑不掉了。”她说。

我不确定她指的是哪一个,但我懒得管是谁。“马琳,我有一个好主意。”我说,“我家太小,住三个人实在太挤了。”

“你说得对。”她说,“是有一点挤。我找到房子就搬出去。”

“不是的。”我说,“我们会搬出去。租约快要到期了。阿瑟和我要到别的地方过夏天,你留在这里,要解决你的事情也比较方便。”

当我告诉阿瑟时,他意兴阑珊。起初他说我们负担不起,但我说姑妈过世,留了一点遗产给我。

“我以为你姑妈很久以前就过世了。”阿瑟说。

“你说的是我另一个姑妈,那是路姑妈。这是戴德丽姑妈。我们一向处不来,但她大概是没有其他继承人吧。”其实是我的《爱,我的赎金》卖到合理的价位。我的生活一片混乱,但路易莎·K. 德拉科特春风得意。

“杂志社怎么办?”阿瑟问,“我不能抛下杂志社不管。”

“你需要休息。”我告诉他,“马琳会重拾编辑工作。她需要做点能转移她注意力的事情。”

我向斯奇吉斯说母亲罹患癌症,来日无多,我得到萨彻温省照顾她。

“你的新书发布会怎么办?”他沉重地问,“全国宣传的行程呢?”

“延后吧。”我说,“我回来再去。”

“你能不能好歹跑一趟雷吉纳,接受一场采访?”

“我母亲不久于人世了,记得吗?”我说。他只能妥协。

建议我们去意大利的人是萨姆。他给了我们维托尼先生的地址,那是他向朋友要来的。阿瑟要去古巴,但我们来不及申办签证。

我们搭飞机到罗马,租了一辆红色菲亚特,开车到特瑞莫托。我依照萨姆朋友的说明及地图,指点阿瑟方向。换挡杆的把手松动几次,但阿瑟对车辆一向不在行。我们搬入公寓,远离所有人,准备让生活恢复秩序。

我大概是希望两人能够和解,或至少恢复《神谕女士》出版前的生活;从某方面来说,我确实如愿以偿。曲折的胖女郎幻想消失了。离开《复兴》杂志社的成员,阿瑟变得比较贴心,更常冥思。我在早晨泡咖啡,从厨房窗户递给他,然后两人一起在有玻璃碎片的阳台坐着,啜饮咖啡,用爱情漫画练习意大利语,或是凝视山谷。我们到小镇上方的山丘散步,欣赏风景。阿瑟想做他所谓的田野工作,调查土地所有权制度,但他的意大利语不够流利,只得作罢。他不时草拟一份要给《复兴》杂志社的文稿,探讨加拿大电影制作的难题,但他似乎丧失了热血。我们常常做爱,并参观历史废墟。

有一天我们去了蒂沃利,买了冰激凌甜筒去参观枢机主教花园,那里有着著名的喷水雕像。我们走下一道阶梯,两侧都是斯芬克司的雕像,水从它们的乳尖喷出。我们从一间石室逛到另一间。最后,我们见到了一座矗立在水池中的雕像,旅游指南说那是以弗所的黛安娜。她神态平静,脸孔下的身躯状似一堆葡萄。她从颈项到足踝都是一个个的乳房,仿佛罹患热带莓疹。小乳房位于上方和底部,大乳房位于身体中段。乳头配备喷水口,但好几个乳房出现故障。

我站着舔冰激凌甜筒,冷眼注视这位女神。以前,我会认为她正代表我的形象,现在我不会再作如是想。我施舍的能力有限,我也会枯竭。我的内心不是真的平静。我也有想要的事物。

第25章

我们从意大利回来后,我几乎立刻打电话给皇家豪猪。他的口气并不讶异:“怎么这么久才联络我?”

“我出城了。”我含糊地说,“我在出发前给你打过电话,但你不在。”

我们在辛普森百货美食广场一家名叫“红辣”的小摊见面。皇家豪猪说他的境况甚至比平常更窘迫,而这里提供全城最便宜的午餐,两份热狗和一杯橙汁饮料只要一元。他的斗篷在辛普森百货美食广场有些格格不入,以至于我对他的性幻想稍微消减。但他仍然有几分拜伦的味道。我记得拜伦在房间里养了一头宠物熊,而且用头盖骨喝酒。

他向我借了一枚地铁代币,我们便回到他的住处。“有件事要先讲清楚。”我在货运电梯中说,“我们不能认真。”我说阿瑟对我非常重要,我不愿做出会令他伤心的事。

皇家豪猪说他不介意,而且越不认真越好。

起初,我们的关系很轻松。终于有人愿意和我共舞华尔兹,我们在他仓库的舞池翩翩起舞,他全身上下只戴着大礼帽,我披着蕾丝桌巾,音乐是我们从“跛足公民”那里买来的曼托瓦尼管弦乐。电唱机也是在“跛足公民”那里买的,十元。不跳舞、不做爱时,我们便造访二手商店,搜寻花瓶、八扣手套[6]、无肩带的黑缎马甲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正式礼服。他想要暗藏着剑的拐杖,但我们不曾找到,倒是在中国城发现一家店正在卖一九〇五年遗留下来的有扣靴子。靴子不是常见码数,所以销路不佳。我得坐在路边,让皇家豪猪努力地将我的脚塞进每一双靴子试穿,美丽的淡色调,白色亮面绵羊皮,珠灰色。我觉得自己像灰姑娘丑陋的姐姐。我唯一穿得下的一双,是绑鞋带的黑色钢头洗衣妇鞋,连这种鞋也很诱人。我们买下这双鞋,之后买了一双黑色网纹丝袜来搭配鞋款。

我很快便发现我对十九世纪琐事的兴趣,远远不如皇家豪猪对文化碎屑的迷恋。我喜欢古董银饰和鼻烟盒,他渴求绿色可口可乐瓶、破旧的惊奇队长漫画、米老鼠手表、小人书、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电影明星纸娃娃。他钱不多,不能将想要的东西统统买下,但他对昙花一现、落伍、用完即丢弃的物品如数家珍。万物对他来说都是风格潮流,都不具实体。在他身边,我近乎谦卑。

不幸的是那双绑鞋带的黑色短靴若是穿超过半小时,我便会脚疼不已,但也够我尽情跳两支华尔兹了。逛街疲倦时,我们便到街角的肯德基,点一篮炸鸡和两杯可乐,带回皇家豪猪的仓库享用。他要留下鸡骨,煮沸,用黏胶和铁丝固定在一座雕塑上。他准备将成品取名为“琼·福斯特肯德基炸鸡”,并在他的下一场展览上展出。他说这是绝佳的点子。黑鞋要称为“福斯特之舞三十号”,他还将我的几绺头发粘在一片曼托瓦尼唱片上,称为“毛茸茸的福斯特音乐”。若是我给他我的周末内裤组,他可以……

“你真有创意。”我说,“但我想那不是好点子。”

“为什么?”他问,有点难过。

“会被阿瑟发现的。”

“阿瑟。”他说,“每次都是阿瑟。”

他开始憎恶阿瑟,刻意告诉我自己还有另外两个女人。她们都已婚,一位嫁给心理医生,另一位的先生是化学教授。他说她们都很笨,床上表现差劲。化学教授太太常在货运电梯旁边留下烘焙食品,而且事先不打招呼。我们会躺在他肮脏的床垫上,吃着受潮的南瓜蛋糕和扁平的高蛋白质面包(她是健康食品狂),而皇家豪猪会谈论她的缺点。我开始纳闷他在她们面前,是否也那样谈论我。我心里很介意,却无权介意。

“既然她们那么无趣,你为什么见她们?”我问。

“你不在这里的时候,我总得有事做。”他说得一把火气。他已认定她们是我的过错。

偶尔罪恶感发作的时候,我会为阿瑟烹煮大餐,成绩却比我平日做的菜更糟糕。我甚至思忖着告诉他一切,效法马琳的坦白与诚实。话说回来,她的做法并没有为她带来奇迹,我确信以她为师对我不会有帮助。我担心阿瑟会哈哈大笑,指摘我是叛徒,或是将我一脚踢开。我不要那种下场:我仍然爱他,我确定自己是爱他的。“或许我们应该采取开放式婚姻。”一天晚上我向阿瑟如此说,当时他在奋力切割一块我在烤架上烤到忘记的猪排。他不置可否,原因可能是他嘴里满是食物,我也没有继续追问。

我们从意大利回来后,马琳已不在我们公寓。她回到唐身边。他们说他们已经“解决了问题”,但她仍然和萨姆见面。他们的约会是秘密,但萨姆当然是立刻告诉了我。

“那你们现在算什么关系?”我说。

“回到我们刚开始的状态。”他说,“只是经验比较丰富了。”

阿瑟和我的关系似乎也回到了原点。我心想,我的问题在于我不缺经验,但我似乎无法从经验中学习。

阿瑟回去教书,《复兴》杂志社重整旗鼓,这点应该能让他开心。可是我看得出他怏怏不乐。以前我会竭力取悦他,但现在我憎恶他不断散发的灰色氛围,犹如反其道而行的光环。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快乐一概是我的错,是我忽视他。但我逐渐撇下那种感觉。或许,他只是擅长抑郁寡欢,就如同其他人擅长赚钱。或许他存心毁掉自己,借此向我证明我的破坏力。他开始指摘我对他的工作不够感兴趣。

由于家里气氛沉闷,我逐渐喜欢通过皇家豪猪逃离现实。他对我不会有太多要求,诸事洒脱。我不再小心翼翼,开始在阿瑟外出时从家里打电话找他。到了后来,即使阿瑟在隔壁房间,我也敢拨电话。我的工作也受到影响:我对古典哥特小说完全丧失兴趣。现在那些小说对我有何用处?

我总算踏上斯奇吉斯的加拿大全国讲书之旅,皇家豪猪也同行。我们乐此不疲地挖空心思,让他能蒙混进汽车旅馆房间。有时候,我们会穿着从“跛足公民”那里买的中年观光客服饰,以假名登记房间。在多伦多时,我开始出席派对,不见得是和他同进同出,而是两人间隔约五分钟先后入场,再设法找人引介我们认识。这些游戏很幼稚,却能纾解我的情绪。

在其中一场派对,我认识了弗雷泽·布克南。他拿着酒杯走向我,笑嘻嘻地站着,当时我在问皇家豪猪的职业。

“我从事殡葬业。”他说。我们都认为这是很逗趣的答案。

“不好意思,福斯特女士。”弗雷泽·布克南说,伸出一只手,“我是弗雷泽·布克南。或许你曾经听说过我。”他身材矮小,衣着整齐,穿着花呢外套和高领毛衣,蓄着短短的络腮胡。他显然认为胡子看起来很英勇,不时转头让人看他的侧脸。

“恐怕没有听过。”我向他微笑,心情愉悦,“这位是皇家豪猪,他是反创作诗人。”

“我知道。”弗雷泽·布克南说,绽出一个异常亲昵的笑容,“我很熟悉他的……作品。但福斯特女士,我想找的人是你。”他侧着身靠过来,走到我和皇家豪猪中间。我稍微向后退。他降低了音量:“请告诉我,在《神谕女士》之前,怎么从没见过你的作品印成铅字?多数诗人,或者我应该说女诗人,都会经历一段,呃,学徒时期,在小杂志之类的刊物发表作品。我密切注意各种刊物,但我没见过你的任何作品。”

“你是记者吗?”我问。

“不是。”他说,“我以前也写一点诗。”他的口吻暗示他已经性情成熟,不再作诗。“也许,你可以当我是一个感兴趣的观察家,一个热爱艺术的人。”他笑眯眯的。

“关于这一点,”我说,“我大概只是从没想过我的作品好到可以公开发表。我没有投过稿。”我笑了一下,暗自希望笑容还算谦虚,然后视线掠过他的肩膀,去看皇家豪猪,希望他解救我。弗雷泽·布克南的大腿轻轻贴着我的腿。

“这么说,你出道时作品便已经很成熟了,就像雅典娜从宙斯的头里冒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成熟的女性。”他说,“或者说,你是从约翰·莫顿的头里冒出来的。那个人确实很会发掘有才华的年轻人。”

不知何故,我觉得他话里有令人极不快的含沙射影。我再笑一笑,说要去拿酒。我忽然想起我曾经见过他,当时他在一场电视谈话节目的观众席第一排中间,在小笔记本上做笔记。好几场谈话节目。好几场城外的谈话节目。一家汽车旅馆大厅。

“那个奇怪的小矮子是谁?”当我和皇家豪猪精疲力竭地躺在他床垫上时,我问他,“他是做什么的?”

“他人脉很广。”他说,“他以前在加拿大国家广播电视公司做事,大概每个人都待过加拿大国家广播电视公司吧。之后他创立了一家文学杂志社,叫《退稿》,他的想法是只刊登其他文学杂志社退稿的稿件,被退越多次的越好,还要附上退稿信。他要颁奖给写得最棒的退稿信,说那是艺术。但杂志社垮了,因为没人愿意承认他们被退稿。不过他在创刊号刊了很多自己的作品。我想他是英国人。他出席所有的派对,只要进得去的都会参加。他以前四处跟人说:‘你好,我是蒙特利尔诗人弗雷泽·布克南。’我想,他曾经在蒙特利尔住过。”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向《退稿》投过稿。”皇家豪猪说,“那是我还用文字创作的时候。他退稿了。他讨厌我的东西,觉得我的作品太离谱。”

“我觉得他四处跟踪我。”我说。其实我认为事态比跟踪我更为严重:他跟踪我们。

“他是怪胎。”皇家豪猪说,“他很迷恋名人。他说他在写这个时代的历史。”

那一晚,我早早搭出租车回家。我再次陷入自我怀疑。难处在于我认为我的每一种生活都完全正常而合宜,只是会作如是想的时间都不长久。当我和阿瑟在一起时,皇家豪猪宛如来自我小说情节中比较不合理的浪漫的白日梦,散发出我努力不让作品出现的荒唐气质。但当我和皇家豪猪在一起时,他似乎可靠而实在。他的一言一行都自有逻辑;倒是阿瑟变得不真实,成为没有实体的鬼魂,像一张放在壁炉架上我早已遗忘的褪色照片。我正在伤害他吗?我是否对他不忠?你怎么可能伤害一张照片?

那晚我走进公寓时,心里仍在想这件事。《复兴》杂志社全员到齐,似乎在忙一件大事。只有萨姆和我打招呼。现场有一位职工工会会长。这位不折不扣的会长退到角落。他将他们称为“你们这些孩子”。

“如果你们这些孩子想要参与活动,没有问题。”他说,“但如果工人要向警察吐口水,让他们自己向警察吐口水。毕竟事关他们的工作。你们这些孩子可以坐牢,你们没有稳定的差事,你们损失一点自由时间也无所谓,但他们就不一样了。”

唐争辩,正因为如此,吐口水应该由他们代劳,不能让员工吐。但工会会长摆摆手否决。“不行,不行。”他说,“我知道你们这些孩子用意很好,但相信我,与其提供错误的协助,不如袖手旁观。”

“什么事啊?”我问萨姆。

“今天床垫工厂罢工。”萨姆说,“麻烦的是工人大半是葡萄牙人,信不过我们的做法。你知道加拿大民族主义对他们来说是狗屁吗?倒不是说我们能让他们明白这一点,我们还在找人当翻译。”

“谁向警察吐口水?”

“是阿瑟。”萨姆说。从阿瑟脸上得意扬扬又像挨骂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确实吐了口水。不知何故,这令我不快。

若不是我才刚从皇家豪猪那里回来,我不会说半句话;但皇家豪猪认为政治很无趣,尤其是加拿大民族主义。“艺术是雅俗共赏的。”他会说,“热衷政治的人只是想引人注意。”

当我和阿瑟在一起时,我相信他献身的理念符合正义,他的每一个理念都符合公理,否则我如何和他共同生活?但皇家豪猪将那些理念的棱棱角角悉数抽离,回到骑士精神和圆颅党[7]的年代。

“看在老天的分儿上,”我向阿瑟说,“你们大概等不及被捕吧。但那能解决什么吗?根本无济于事啊。你们不是活在真实的世界里,你们不参加任何政党,真正去改变现状。你们光说不练,互相攻诘,就像普利茅斯弟兄会[8],只想将别人排除在外,借此定义你们的纯粹。然后你们跑出去,做吐口水这一类毫无用处、毫无意义的表态动作。”

没有人吭声,大家都太过惊愕,没料到我也会言辞激烈。仔细想想,我凭什么开口?我自己也不曾献身拯救世界。

“琼说得对。”马琳说,机巧的口吻很冷静,“我们来听听她想建议我们采取什么有用、有意义的表态动作。”

“哎呀,我也不知道。”我说,瞬间畏缩起来,开始道歉,“我是说,那真的不干我的事,我不懂政治。也许你们可以炸掉和平桥或是别的地方。”

让我惊恐的是,他们把我的话当真了。

第二天傍晚,一小群代表来到公寓:马琳、唐、萨姆和两个《复兴》杂志社较年轻的成员。

“东西在车上。”马琳说。

“什么东西?”我问。我才刚洗过头发,没料到他们会来。阿瑟不在,去教加拿大文学的夜间班。那一天他几乎没跟我说话,惹得我一身火气。

“炸药。”她说,非常兴奋,“我父亲是做建筑业的,要偷拿炸药很容易,还有雷管和两个火帽。”

“炸药?拿炸药做什么?”

“我们讨论过你的提议。”她说,“我们觉得你的主张不错,打算炸掉和平桥表态。由于桥名的关系,那是最适合表态的桥。”

“慢着,你们可能会伤及无辜。”我说。

“马琳说我们晚上行事。”唐连忙说,“我们不会将桥完全炸断,只是一个象征,就像你说的,那是表态。”

他们要我为他们藏匿炸药。他们甚至拟妥了计划。我得用假名购买一辆二手车,地址则谎报为一位《复兴》杂志社新成员的公寓住址,反正他要离城两个月。然后,我得将炸药放在后备厢里,天天移动车辆,停在不同街道的通宵停车场。

“买二手车要钱。”我慢慢说。

“听着,这是你的主意。”马琳说,“好歹你能出一点力。再说,你可以买两百元的那种廉价车。”

“为什么找我?”

“因为绝不会有人怀疑你。”马琳说,“你看起来不像是玩炸药的人。”

“我要帮助你们移车移多久?”我问。

“到我们拟订全盘计划就好,之后我们会接手车子的事。”

“好,我加入。”我说,“炸药在哪里?”

“在这。”唐说,交给我一个纸盒。

我根本无意执行他们的计划。第二天,我搭出租车去找皇家豪猪,将纸盒塞到地窖里,反正那里原本就有许多木箱和箱子。我告诉他那是人家送的结婚礼物,是一尊丑陋的雕像,我再也受不了将它放在家里。

“出于情感,希望你别拆开来看。”我说。

第26章

皇家豪猪无法见好就收。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他不相信见好就收,他相信的是撼天动地的、绝对的事物。

“你从哪里弄来的炸药?”他说。我们躺在他的床垫上;他总是将严肃的问题留到办完事后来问。

“我请你不要打开纸盒。”我说。

“少来了,你明知我会打开来看。你知道我喜欢丑陋的雕像。东西哪儿来的?”

“炸药不是我的,是别人的。”我说。

“我没看过炸药爆炸的样子。”他若有所思地说,“但我一向喜欢维多利亚日,那是我最喜欢的假日。我也喜欢万圣节。”

“如果你想炸掉东西,算了吧。”我说,“要是他们发现炸药不见了,你会害我惹上大麻烦的。”

“我们可以用其他炸药来调包。”他说。

“不行。”我说,想起有一回他差点电死我们两人。他听一位朋友说,将一串圣诞树的装饰灯插上插头,拆掉一个灯泡,在射精的那一瞬间将手指放入灯座,如此两人都能享受世间最美妙的高潮。他朋友的高潮妙法里包括大麻,但皇家豪猪已经戒毒,他说自己之前的做法很“幼稚。毕竟弗雷德·阿斯泰尔[9]也不嗑药,对吧?”。他花了几天时间说服我尝试这种做法,用他的话说,如果我们行动了,就会创造一种人为艺术(art-if-act)。“如果”(if)则代表了此举的冒险成分。他甚至买了一条三手的圣诞树装饰灯。我说:“我不要为了你一个疯狂的怪念头,把自己变成电烤炉。”于是,他在我下一趟造访前将装饰灯藏在床垫下,并插上插头。他打算瞒着我,在关键时刻偷偷将手指插入灯座。但我们还没开始办事,一缕缕黑烟便从床垫下袅袅升起。我担心炸药也会出同样的纰漏。

一如往常,我越推三阻四,他越兴奋。他从床垫上起身,在房里踱步,戴上毛毡帽,这顶是新的,有骑警的护耳片。“别这样,一定很棒的!我们不去炸东西,引爆就好,挑个晚上的时间看它爆炸。哇,一定刺激,感觉就像一桩大事,我们是唯一的观众,只有我们能看。‘砰!’这是你仅有的机会,你怎么能任凭这种机会溜走?”

“简单。”我说,“我不喜欢无意义的巨大噪声。”

“那你就不该跟我在一起。”他说,舔起我的耳朵。

“查克,讲点道理。”

“讲道理。”他闷闷地说,“如果我讲道理,你也不会爱我。其他人都讲道理。”他摘下毛毡帽,扔到房间另一端。“别叫我查克。”(我最近发现他的真名是查克·布鲁尔。他甚至有工作:兼职广告画家,擅长版面设计。他是打心底信任我,才说出这些,而且讲得仿佛真相很可耻似的。)

五天后,我们在高地公园寻找适当的地点。那时是三月中旬,晚上十点,塘面有冰,树下有雪,春天来得迟了。皇家豪猪穿着皮草外套,戴着毛毡帽,并放下护耳片。他的外套里便是装炸药的纸盒,还有导火索和雷管。他说他已知道引爆炸药的方法。我不相信他,也不信任他的动机。

“如果你要炸人,我可不奉陪。”我说。

“我跟你讲过了,我不会炸死人的。”

“也不能炸动物,或房屋,或树木。”

“你还是摸不清楚状况。”他不耐烦地说,“重点不在于炸东西,而在于炸掉炸药。那是纯粹的行动。”

“我不相信有这种东西。”我说。

“那你不该跟我来的。”他狡猾地说,但我觉得不跟着他,他可能会打破承诺,炸掉重要的事物,诸如水库,或他在我们路过湖前时顺口提起的格佐夫斯基纪念碑。

查看过几处或许可行的地点后,他挑了中型水塘附近的空地。那附近似乎没有建筑物,距离马路又远,因此我赞成他的选择。我打着哆嗦,蹲在灌木间,他则忙着摆弄炸药,接上火帽,松开引爆线。

“我们离得够远吗?”我问。

“当然。”他说。不过当他引爆后,炸药的轰响也相当声势惊人,泥水和几块小石子如雨点落在我们身上。

“哈!”皇家豪猪叫道,“你看到了没?”

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我闭上眼睛,并用戴了手套的手捂住双眼。“很壮观。”我赞赏地说。

“壮观。”他说,“你就只说得出这种话吗?根本就是棒呆了。这是我做过的最优秀的人为艺术!”他将我拉进他的皮草外套,开始解开纽扣。

“我们得走了。”我反驳,“一定有人听见了声响,警察会来公园巡逻。”

“别扫兴嘛。”他乞求着,我狠不下心拒绝。这对他显然很重要。我们在他的外套里做爱,动作犹如地震侦测仪,同时留心听有没有警笛声。警察始终不见踪影。

“你是万中挑一的女人。”他说,“再也没有其他人会做这种事。我想我爱上你了。”他的话应该让我感到讽刺才对,但我没那种感觉。我得承认,我充满感激地亲吻了他。

爆炸事件没有登上头版,令他略感失望。这件事一整天都没有上报,但第二天,他在《星报》不起眼的小区块找到一段新闻:

高地公园神秘爆炸事件

星期三的小爆炸令警方困惑不解。爆炸物显然是炸药。无人伤亡,但附近一家公园餐馆的污水系统暂时受到波及。没有明显犯案原因,推测可能是蓄意破坏。

这篇报道令皇家豪猪入了迷,大声念给我听了几次。“没有明显犯案原因。”他咯咯笑道,“太妙了!”他几度将剪报拿到相片行,将它放大,夹进从“跛足公民”那里买的一个雕花画框,悬挂在女王画像旁边。

爆炸后几周,马琳、唐和其他人都相信我驾驶一九六八年的粉蓝色雪佛兰,不断地在城里改变炸药的位置。与此同时,他们为了预定的行动争辩不休。倒不是讨论如何引爆炸药,他们始终没有谈到那个阶段。他们甚至不曾谈到地图和策略,仍然停滞在纯理论的阶段:他们决定要炸毁的东西是否正确?没有错,引爆炸药将会是民族主义的行动,但行动本身的民族主义意味是否够浓厚?如果够浓厚,百姓是否能从中得益?唐争辩说,有时果断的行动有其必要,否则他们将会承受挫败。他们自认为只有自己想到的主张,已经上了报纸社论,盖洛普民调显示民意逐渐向社会的主张靠拢。他们谨慎地看着这些发展:革命事业竟然落入不可靠的人手中。

我不介意为他们幻想中的炸药不断变换位置,因为这给了我随时随意离开公寓的完美借口。“该去移动炸药了。”我会愉悦地说,而阿瑟不能拦阻我出门。事实上,他甚至以我为荣。萨姆说:“不得不承认她很英勇。”他们认为我非常沉着冷静。

多数时候,我会去皇家豪猪的仓库。但事情逐渐改变。我披在身上与他共舞华尔兹的蕾丝桌巾慢慢变回蕾丝桌巾,而且有裂痕;黑色尖头靴再也不值得让我承受皮肉之苦。汽车旅馆变为汽车旅馆,而以往汽车旅馆对我的意义,开始变成费事而有损颜面的举动。斯奇吉斯让我踏上更多旅程,到萨德伯里,到温莎,而接受这些采访的行程花费越来越高。

事后,我会回到汽车旅馆,在浴室洗脸台清洗内裤和吊袜带,将它们包在浴巾里拧干再吊在衣架上,晾到早晨时它们通常没有全干,但我照穿不误,那股湿冷如蛴螬的触感便贴着皮肤,宛如以别人呼出的气息为衣。而皇家豪猪则坐在床沿,白瘦如植物的根部,向我提问。

“他是什么样的人?”

“谁?”

“你知道的啊,就是阿瑟。你们多久……”

“查克,那不关你的事。”

“才怪。”他说。他没有挑剔我不该称呼他的本名。他日渐不像皇家豪猪,而越来越像查克。

“我也不过问你和你那些女性朋友的事情。”

“她们是我瞎编出来的。”他愠怒地说,“我没有别人,只有你。”

“那南瓜派是谁送来的?”

“是我母亲。”他说。我知道这是谎言。

他一向活在自己的口述自传里,但如今他将眼前的事物蒙上一层怀旧之情,把当下看作过去。每经过一家我们吃过的馆子时,他就叹一口气,回头多看一眼;他谈起我们前一周做的事,口吻活像那些事是放在埋藏已久的相簿里的快照。我的一举一动一概立刻石化,每一个吻都加上防腐剂,仿佛他在封存我的一切。我觉得自己像一件收藏品。“我还没死。”我不止一次告诉他,“怎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这是他的一种情绪。在另一种情绪中,他对我满怀敌意。他养成了病态的新兴趣,倒不是搜集关于他自己的寥寥可数的新闻剪报,而是搜集我的报道。他会剪下报纸,用来嘲弄我。

“报上说你对男性自尊而言,是一项挑战。”

“这种话不是很愚蠢吗?”我说。

“但你确实挑战了男性自尊。”他说。

“别闹了。”我说,“我挑战过谁了?”

“报上说你是威胁。”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问,自觉整个下午对他都格外客气。

“你到处践踏别人的自尊,却浑然不觉。”他说,“你处理情感的手法很笨拙。”

“如果我们要谈这个话题,可以请你穿上衣服吗?”我说。我的下唇颤抖。不知为何,我无法和裸男争辩。

“你注意到没有?”他说,“你在向我发号施令。你是一项 威胁。”

“我不是威胁。”我说。

“如果你不是威胁,你为什么要尖叫?”他说。

我开始哭。他搂着我,我双臂抱着他,泪水不断涌出,像孤儿,像洋葱,像被撒了盐的蛞蝓。“对不起。”他说,“反正我没有男性自尊,大概只有袋熊的自尊。”

“我们说好了不能认真。”我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空当说。

“我们是不认真,不认真,”他说,“然后就认真起来了。我只是心情不好,因为天在下雨,我又没有半毛钱。”

“我们去吃肯德基的炸鸡。”我一边擤鼻子一边说。但他不饿。

在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到他仓库时,他盛装等我,披着斗篷,打着我不曾见过的领带:从“跛足公民”那里买的栗色领带,上面有一条美人鱼。他揽着我的腰,拉着我转圈。他的眼神闪亮。

“怎么回事?”我喘过气后问,“你怎么了?”

“这是惊喜。”他说,拉我到床前。床上有一顶非常怪异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白色圆饼帽,帽上有一根羽毛和面纱。

“这东西在哪里买的?”我说,纳闷他迷上了什么样的新幻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向不是他喜欢的年代。

“那是你的远走高飞帽。”他说,“我在莎莉安那里买的,八十九分钱。”

“但要这顶帽子做什么?”

“当然是远走高飞。”他仍然兴高采烈,“我想我们可以一起离开这里,私奔。”

“你一定疯了。”我说,“我们要去哪里?”

“水牛城[10]如何?”

我开始笑,然后察觉他是认真的:“你真窝心。但你知道我不能走。”

他要我离开阿瑟,和他同居。这才是他真正的意图,最后他也承认了。我们并肩坐在床上,瞪着地板。“我要和你过正常的生活。”他说。

“我想我们应该不行。”我说,“我厨艺很糟,老把菜烧焦。”

“我要每天早上和你一块儿起床吃早餐,读《环球邮报》。”

“我可以来你这里吃早餐。”我说,“一顿比较晚吃的早餐。”

“我要梳你的头发。”

我开始啜泣。我曾告诉他,阿瑟喜欢为我梳头,至少以前会梳。

“他有什么是我没有的?”

我不知道。但我不要他破坏事情,我不要他变成灰色、出现多种面貌、变得复杂,如同其他人。每一位希斯克利夫都是林顿[11]冒充的吗?我要什么?是冒险?是安定?他们各自能给我哪一样?或许他们什么都不能给我,倒是要我给他们这些东西,而我又一次无从给起。皇家豪猪将头枕在我腹部,等待我的回答。

“我不知道。事情不是那样的。”我说。

他又坐直:“这就是你的毛病。你没有目标。你知道那有多危险吗?你就像失控的校车。”

“我不是故意的。”我说。为了补偿他,我为他买了一罐一天一粒用量的维生素、一双袜子,还为他的动物标本掸掉灰尘。我甚至将我的狐狸送给他,也就是路姑妈的那一只。这是真正的礼物,因为我看重它。若是在以前,他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但现在的他几乎看也不看一眼。

“起码你能告诉他我们的事。有时候我觉得你以我为耻。”他说。

但我反对:“我做不到。那会毁掉一切。我爱你。”

“我看得出来,你不敢赌运气和我在一起。”他哀怨地说,“我承认我现在是不怎么样,但想想我的潜力吧。”

“我本来就喜欢你的人。”我说,但他无法相信我。倒不是我不爱他。说来奇怪,我确实爱他,但我知道我不能和他同居。对他来说,现实与幻想没有差别,这也意味着现实对他而言不存在。但对我来说,那意味着没有幻想,因此无从逃离现实。

当我再次踏出货运电梯时,等待我的是一次伏击。皇家豪猪在场,但他不再是皇家豪猪。他将头发理短,刮掉胡须。他站在地板中间,没有斗篷,没有手杖,没有手套,只有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写着“Honda”的T恤。他只是查克·布鲁尔。他是否始终都是查克·布鲁尔,只是之前蓄了胡须?他看起来像是被抢劫了。

“天哪。”我说,几乎失声尖叫,“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我杀掉他了。”查克说,“他玩完了,结束了。”

我哭了。“噢,我忘了还有这些。”他说,扯下女王画像,然后是炸药海报,全扔向丢弃在地上的衣物堆上。

“你的那些动物呢?”我愚蠢地说。

“我打算丢掉。”他说,“那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用处。”

我瞪着他的下巴,我从未见过他的下巴。“现在你愿意搬进来了?”他说,“不见得是要住这里,我们可以租房子。”

这未免太过可怕。他以为只要让自己变得像阿瑟,便能取代阿瑟的地位。但如此一来,他却恰恰谋杀了我心爱的特质。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应付他残存的部分。剃掉胡须后,他的下巴像初级会计师。

我讨厌自己竟会想到这种事。我觉得自己像怪物,一只庞大、笨拙的怪物,肤浅得无可救药。在这种时刻,我竟然关心他的下巴?我张开双臂抱住他。我不能顺他的意,这一切全都错了。

“我看得出你不会搬进来。”他说,挣脱我的手臂,“我想只剩下一件事可做了。我们来殉情如何?或者我可以一枪毙了你,再抱着你的尸体,从多伦多道明中心大楼跳下来。”他挤出了灿烂的笑容,但他没有唬过我。他绝对是认真的。

第27章

货运电梯沉重地下降。我想象皇家豪猪飞奔下三楼楼梯,褪去衣物,一丝不挂地在一楼拦截我。但栅门拉开后,他不在那里。我跑了三条街去肯德基,买了一个全家桶,再搭出租车返回公寓。我要吐露一切。我会哭泣。我会得到原谅,我决不会再犯,只求阿瑟能原谅我,让我重拾安全的生活。

我爬上公寓的阶梯,一把打开门,呼吸沉重。我准备好面对接下来的场景。我不但要全盘托出,也要提出控诉:为什么阿瑟要逼我走上这条路?他打算怎么改进现况?难道我们不该检讨婚姻关系,找出哪里出了差错?为了某些复杂、可能也残虐的私人因素,他任由我和一个有着杀人倾向的疯子搅和不清,现在该让他知道这些事了。我的要求不多,我只想被爱。我只想要一些人性的体贴。这有那么糟吗?有那么难以企求吗?有那么畸形吗?

阿瑟正在看电视。他背向我,后颈看起来很脆弱。我注意到他该理发了,不由得心疼起来。他像个孩子,一个完全忠于自己的信仰与信任的孩子。我在做什么?

“阿瑟,我有事要跟你讨论。”我说。

他没有回头:“可以等播完再说吗?”

我坐在他椅子旁边的地板上,打开全家桶,默默地递炸鸡给他。“你怎么能吃这种美国垃圾?”他说,但他拿了鸡胸肉开始嚼食。他在看奥运会双人花样滑冰决赛。他以前只看新闻,现在则无所不看,情景喜剧片、冰上曲棍球赛、警匪剧、谈话节目。这台电视下方三分之一的影像会垂直折叠,以至于谈话节目里的人有四只手,像印度的男女神祇。警匪片的追逐场景则上下颠倒,有两组警察和两组抢匪。但阿瑟为了节约开支,不肯修理电视。他说他认识能修电视的人。

奥地利滑冰选手穿着白色长袖的考斯滕[12],女生的马甲是黑色,倒退着溜过场地,速度奇快,两人动作划一。他们各有四条腿。他们转身,女生飞跃而起,摆出姿势,上下颠倒,两颗头,而男生则用一只手举起她。她摔下来了——“她右脚碰地了。”评论员说——他们双双摔倒,碰到冰面时幻化成多重身影。他们爬起来继续完成舞步,但气势已大不相同。加拿大选手一出场时颇为威猛,但后来也摔跤了。

那个胖女郎出现在冰面上。我无法控制自己。这是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之一,我应该将她排拒在外的,但她仍穿着一袭粉红色考斯滕上场,以天鹅羽绒装饰头部。她的舞伴是世上最瘦小的男人。她向观众微笑,没有人回以笑容,他们无法相信眼前的景象,因为她在溜冰场上异常优雅地回旋,仿佛有陀螺在小脚上转动,然后瘦男人将她举起来往上一抛,她便飘升再飘升,悬在半空中……她的秘密在于尽管她身躯庞大,却非常轻盈,她是中空的,像氦气球,他们得将她绑在床上,否则她会飘走,绑她的绳索一整夜都紧绷着……

有件事我得告诉各位,我考虑过利用广告时段告诉阿瑟。但他在全家桶中翻找还没吃掉的炸鸡,手指油腻,下巴上沾了一小块鸡肉。我温柔地擦掉那块鸡肉。这是彼此都毫无戒心的时刻,我怎么能加以亵渎呢?阿瑟需要尊严。

广告上一位著名的花样滑冰选手盛赞人造奶油,她的话毫无说服力,眼睛被提词卡催眠。然后回到比赛。胖女郎仍然在场,在天花板上下飘动。美国队飞驰过荧幕下方,犹如蜈蚣,但没有引起任何注意。大家都在看头顶上不堪入目的粉红色大气球飘飘荡荡……胖女郎无力地踢蹬着她的溜冰鞋,看得到她的裤袜和肥大的臀部。这实在是有害风化。“工作人员已经去拿鱼枪了。”我听到播报员如此说。他们要冷血地射下她,令她爆裂,无视她开始歌唱……

为什么我要这么做?我心想,是谁这样对待我?“我要去睡了。”我告诉阿瑟。我不能演戏,我甚至无法好好思考。皇家豪猪随时会来猛捶我们的门,或在电话里尖嚷恐怖的话语,接着便一跃而下,而我瘫在原地,无能为力。我只能等待斧头落下,不过我了解他,他甚至不会使用斧头,而会选择从恶作剧店铺买的橡胶火鸡;否则便是盛大的爆炸。他对比例向来毫无概念。苏联选手再次夺冠。

第二天早晨,我开始接到怪异的电话。对方静默无语,一言不发。我说了三次“喂”,对方只发出呼吸声,然后咔嗒一声挂断。我知道那一定是他,但我很讶异他居然如此缺乏创意。第二通电话在六点打来,第三通是九点。随后那天,我收到他的信,或者说,我觉得寄信人应该是他。那只是一张空白的纸,有一小尊版画的死神,它握着镰刀,还有一句话:“可以请你跳华尔兹吗?”这些字是从广告黄页切割下来粘上的;死神则来自杂志。我将信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他显然要立刻展开报复,但我不想让他知道他令我心神不宁。

我料定他会寄匿名信给阿瑟,便开始检查阿瑟的邮件,顾不得如此一来我必须早起,才能及时到楼下拦截刚刚投入信箱的邮件。我会仔细研判信件,若内容物不明显,便先藏起来,稍后用水蒸气拆开封口。如此过了五天都不见动静。骚扰电话持续不断。我不知道阿瑟是否曾经接到过;即使接到,他也没有提起。

一切都取决于皇家豪猪是否想和我复合——如果他想,他便不会向阿瑟透露;取决于他是否想取我性命,但我怀疑他不会出此下策;或者取决于他是否只想复仇。我考虑过打电话向他问个清楚,若时机恰当,他或许会一五一十招认。我实在不该赋予他这股力量,让他可以摧毁我的生活。目前我的生活仍未全毁,仍然可以挽回一部分。我暗示阿瑟,迁居到其他城市或许是不错的改变。

第六天,我收到另一封信。地址以打字机誊打,没有邮票,必然是亲手送来的。信里是一句拼贴的句子:开门。我等了半小时,将门打开。门阶上有一具豪猪尸体,它身上插着一支箭,箭上系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琼”。

“天哪。”我说。若是房东或阿瑟先发现豪猪,必然会掀起一番风波,或至少质问我。我必须尽快处理掉豪猪。它是一只大猪,伤势严重,已经开始腐败。我将它拉到门廊一边,扔在绣球花丛中,暗祷邻居不会察觉,然后上楼拿绿色的快乐牌垃圾袋,将豪猪装进去,费力将它扔进公寓后方标示着“房客”的有盖垃圾桶。我幻想皇家豪猪将动物尸首解冻,一只接一只,留在我的门阶上。他有许多动物死尸,可供他用上几周。

我觉得他的行为太过分了。下午,我出门打付费电话给他:“查克,是你吗?”我在他接听时说。

“你哪位?是默娜吗?”他说。

“不管默娜是谁,你清楚我不是默娜。”我说,“我是琼,我要你知道,我认为你的举动一点也不有趣。”

“什么跟什么?”他说,听起来当真十分讶异。

“你心中有数。”我说,“你的那些短笺。你大概自以为很聪明,从黄页上剪下字母,这样我就不会知道是你干的。”

“不对,我没做那种事。”他说,“我是说,你在讲什么短笺?我没寄过短笺给你。”

“不然你今天早上留在我家门口的东西呢?我猜那也不是你横死的宝贝动物吧。”

“你到底在说什么?”他说,“你一定是疯了。我什么也没做。”

“还有,别再打电话来用呼吸声烦我了。”

“我对天发誓,我一次也没打给你。有人一直打电话给你吗?”

我感到挫败。假如他撒谎,那表示他会继续下去。假如他说的是实话,那是谁在做这些事?“查克,请你实话实说。”我说。

“我想我告诉过你,别这么叫我。”他冰冷地说,“我没有骚扰你。我何苦呢?你自己都说感情消失了。没错,我当时是很疯狂,但我后来思考过,如果你说我们结束了,那就是一刀两断。你知道我的为人,反正聚散无常,来得容易去得快,我何必去烦这些?”

他如此沉稳地面对分手,让我不禁感到沮丧。“我对你的意义就只有这样吗?”我说。

“听着,你才是退缩的人,不是我。如果你不想和我共同生活,你要我怎样?把头伸到烤炉里自杀吗?”

“也许我错了。也许我们应该谈谈。”我说。

“何必延长痛苦?再说,我已经有女伴了。”他说。

他挂了我电话。我狠狠地挂回话筒,去掏退币口。我觉得那铜板绝对应该要回来,那是他欠我的。但黑色的电话不让我称心如意。

我跑回公寓,将自己关在卧室里,拿出打字机,闭上眼睛。我需要的是披着斗篷的高大男子。与皇家豪猪共度的时光里我没写过半个字。是否就是因为如此,我的创造物似乎比平时更逼真,更靠近我,散发的能量比我赋予的更强大?

但一切只是徒劳。我无法停住时光,我无法将思绪排斥在外。

那一夜又有一通电话,第二天收到另一份短笺,写着“到殡仪馆”,上面粘贴了一张蜘蛛的图片。再之后那一天,门阶上出现一只死冠蓝鸦。

我开始在接电话前迟疑再三。我考虑过买一个小哨子,就是用来对付骚扰电话最有效的那一种。有一次,我对着话筒尖叫“别再打了!”,然后才察觉那只是萨姆。我也不是真心害怕,我仍然认为这只是一个漫长的复仇恶作剧,而皇家豪猪——我仍然相信他是罪魁祸首——他八成认为这是艺术杰作。也许他会等着我开门,发现他臭烘烘的小小致敬之物,然后拍下照片;也许他会办展览来展出照片。我考虑去他的仓库一趟,和他理论。

电话响了。我让它响三声才接起来,料定会听见呼吸声,甚至威胁的笑声。“喂。”我说。

“是琼·德拉科特吗?”是男人的嗓音,口齿含糊,而且透着一丝奇怪的语调。

“我是。”我自动地说,来不及思考为何有人会提起我的娘家姓氏。现在大家叫我琼·福斯特。

“琼,我总算找到你了。”

“你是谁?”我说。

“你猜不到吗?”那声音羞怯地说,现在它听起来很耳熟,“我是你的朋友梅维丝。”一声轻佻的笑。

“保罗。天啊。”我说。

“我在报上读到你的消息。”保罗说,没有因我的不快而气馁,“虽然照片不如你本人漂亮,但我认出了你。我很高兴你功成名就,不必再写古典哥特小说,你成了真正的作家。我读过你的书,以一个女人写的第一部作品来看,你很有潜力。”

我背后传来阿瑟进屋的声音。我得结束保罗的电话,但我不想刺伤他的心。“保罗,我得见你。我想见你。”我说。

“这也是我的愿望。”保罗说,“我知道一家好餐厅……”

第二天我和他便在那家餐厅见面,吃一顿较晚的午餐。餐厅的名称是佐多。以前多伦多的餐厅绝不会叫这种名字,现在却很常见了。我一边开门,一边想:挑选一家名字像水管清洁剂的餐厅正是保罗的作风。餐厅的格局狭长昏暗,桌上铺着格子纹的桌巾,台灯是蜡烛造型,墙壁装饰着人造葡萄藤,餐室后方的出菜窗口贴着仿砖纹壁纸,挂着铜锅……领位经理朝我快步走来,矮小机警,将缀着金色流苏的菜单夹在腋下。

“约翰。”我不由自主地说。那柔软的八字胡到哪里我都认得……

“不好意思,小姐,我是佐多。”他说。

保罗向我走来,彬彬有礼地吻我的手,略带阴郁地引我到一张桌位。我们落座后,他不发一言,却责怪地望着我。我注意到他的眼镜是有色的:一种淡紫色。

“这里以前叫‘轻食’。”我说,没有提到我曾是收银员。如今,我的分身坐在收银台后面,沉重的身躯,梳着发髻,黑色裙装露出她肉浪起伏的手肘,但没有露出胸部。这曾经是我可能的未来,如今活生生出现在我面前。她无疑是佐多太太。此时此刻,我羡慕她。

“琼。”保罗说,“你为什么逃离我?”他从花瓶里拿起塑料玫瑰,拈在手上旋转,显然没察觉那不是真花。我该说些什么才算得体?

“这样对你我最好。”我说。

“不对,琼。”他悲伤地说,“事实不是如此。你知道我爱过你。我希望在你年纪大一点时娶你。这是我的打算,我应该让你知道的。但你离开了我,让我很不快乐。”他虽这么说,但我并没有全信。我注意到他昂贵的西装,绝对超过他以往的经济能力;而且他洋溢着前所未见的自信。悲情、贫穷的贵族形象稍微模糊了一些,添上一层成功商人的气息。

佐多送上酒水单,对保罗毕恭毕敬。保罗轻快地点了酒,拿出一包高卢牌香烟请我抽,自己则将一支烟装到他的烟嘴上。烟嘴是新的,很华丽。

“很高兴我找到了你。”保罗在我们啜饮柠檬汤时说,“我知道你已婚,所以我们得想想我们该怎么办。”

“保罗。”我开口转移话题,“你现在住这里吗?你搬来加拿大了?”

“没有。”他说,“但我常来这里出差。我六年前就不在银行上班了。我有了别的生意。我是——”他迟疑了一下,“进口商。”

“进口什么?”我问。

“很多东西。”他说得含糊,“捷克的木雕、西洋棋、香烟盒;印度的服饰,现在很流行呢;还有墨西哥的服饰。通晓多国语言很方便。我没办法讲那么多种语言,但总有别的办法。”他不想细谈。我记起他的左轮手枪。他腋下是否微微隆起?他会不会穿戴了枪带?我脑海里迅速掠过“海洛因”“鸦片”“原子武器”“珠宝”“国家秘密”这几个词。

“我将母亲从波兰接出来,但她过世了。”他说。

我们谈论他母亲的事,之后谈他女儿,边说边吃希腊肉末茄子饼。

“我在报上读到你先生是左翼人士。”我们吃到核桃酥饼时他说,“琼,你怎么能嫁给这种人?我告诉过你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他不是左翼。”我说,“这很难解释,但这里情况不一样。再说,在这里那不具有任何意义,只是多少算是受人尊重。他们什么都不做,就是开开会,长篇大论,有点像神智学者。”

“长篇大论很危险。”保罗阴沉地说,“这种事一开始都只是言谈。他们擅长说话。可怜的孩子,他就是这样让你嫁给他的。你被他洗脑了。”

“不是的。”我说,“事情不是那样。”但保罗确信事实如此。

“看得出你过得很不快乐。”他说。

这话不假,我没有否认。事实上,我乐在其中地任由那满满的同情包裹着我,像热毛巾。我以为保罗会生我的气,没料到他竟如此体贴。我又喝了一杯酒,保罗点了白兰地。

“你可以信任我。”他说,拍拍我的手,“以前你年纪小,摸不清自己的心意。现在你是女人了。你要离开这个男人,你要离婚,我们会幸福的。”

“保罗,我不能离开。”我说。他在我眼前恋旧的薄雾中游移。这是我失落的爱情吗?我的救星?泪水涌上我的双眼和鼻子。我用餐巾擦脸。我随时会真的落泪。

保罗咬了咬牙:“他不会让你走,我明白了。这是他们的作风。如果你告诉他,你爱的人是我,他会……但我有朋友。如果有必要,我可以抢走你。”

“不行。”我说,“保罗,你不能那么做,会有危险的。再说,我们这里的人不做那种事。”

保罗拍拍我的手:“别担心,我自有分寸。我会等待,到了适当的时机再出击。”他目光炯炯有神。这是一场挑战,他要当赢家。

我不忍吐露我不愿意被劫走,说这种话未免太过失礼,也会令他伤心:“嗯,别让人知道你见过我,这点很重要。你也不该打电话来……保罗,你之前是不是打过电话,却没有说半个字?”

“可能有一次吧。我以为打错了。”这么说,骚扰电话不是他打的。

我们起身离开。保罗挽着我。“你还写梅维丝·奎尔普的书吗?”我说,想起往事,“我猜你不需要再写那些东西了。”

“我还是会写,当成消遣。”保罗说,“辛苦一整天后,写写东西可以放松精神。”他停了一停,在内侧衣袋摸索,“喏,我带了一份礼物送你。你是专家。我是孤家寡人,没人会在乎我。但我知道你喜欢这种东西。”

他将书递给我,封面上印着《北极护士》,作者梅维丝·奎尔普。封面上双颊红润的护士裹着毛皮外套巧笑倩兮。

“哦,保罗。真谢谢你。”可笑的是,我大受感动。这个场面就像那部鲸鱼电影的结局,他如此悲伤,如此无可救药,根本不可能安慰他。我抱着他的脖子大哭。

这下可好了,我一边如是想,一边倚着他的肩膀啜泣。我得稍微弯腰,才能维持这个姿势。他抹的是海·卡拉特牌剃须水,这令我哭得更伤心了。我怎么可能脱身呢?我又给了他太多指望了。

第28章

保罗要送我搭出租车。在他的幻想中,我理应乘坐出租车离开,但我说想自己走一走,因此他自己坐进出租车。我目送他的车在闪亮的金属车流里北上教堂街,然后举步回家。

我的眼睛仍然浮肿,心情麻木而沮丧。保罗营救我的愿望虽然豪迈,却无济于事,一如此刻所有的豪迈行动在我心中都无济于事。况且,我不希望营救我的人是他,却没有勇气向他承认。我将会阴郁地熨烫他的四角裤,吃他的鱼子酱,住在寒酸的藏身处,假装幸福而感恩。我将会阴郁地再次逃离,刺伤他的心,而这一次他或许会报复我。我一度认为自己爱上了他。或许我爱过他。

“爱与笑容都具有魔力。用‘爱’和‘笑容’面对每一天,做每一件事,自然会有美好的事情发生。”“褐色猫头鹰”常常快活地从手册上念出这一句话。我曾经相信这句口号,我相信生活中缺乏美好的事物是我的失败,是我的爱心不足。现在我则认为,用家具亮光剂的商标名替换这句格言的“爱”字,也丝毫不会改变它的意义。爱只是一项工具,微笑是另一项工具,两者都用于达成某种目的。没有魔法,只有化学成分。我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爱过人,不爱保罗,不爱皇家豪猪查克,甚至不爱阿瑟。我曾经用“爱”擦拭他们,以为能将他们擦得闪闪发亮,映照得出我的影像,一个更加美好、灿烂的影像。

当时,我觉得谁也不可能真心爱一个人,即使有这种人,爱情也不能永恒,或带来美好的事物。爱是对阴影的追寻,而我是保罗的阴影,注定在他面前逃逸,犹如容易飘散的云朵。我算什么云?我如此心想,已然走得脚疼。他要的大概根本不是我,而是冒险:他幻想自己进入穷凶极恶的危险政党巢穴劫走我,那些政党人士全身上下净是能吸走人脑的装置,满嘴都是残酷的诡辩,而我在他们之间,手脚被口号捆绑。一旦他带走我,他也会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我。以前他便无法与我共同生活,他不能忍受凌乱,这些年的岁月也不曾让我变得更整洁。我和我的幻影并不相同。

到家时又有另一封匿名信,这回信里提到了棺木,但我懒得多看一眼。我上楼回到公寓,步履缓慢——我的一只脚磨出了水泡。我希望阿瑟在家,如此,至少有个熟悉的身影能够慰藉我,但他不在,我这才记起他说要去开会。公寓空荡而凄凉,我想,家里没有他就会变成这样。我最好习惯没有阿瑟的生活,因为皇家豪猪随时会厌倦他的游戏,采取激烈的手段。

我进入浴室,将浴缸注满热水,倒入泡泡浴,带着梅维丝·奎尔普的《北极护士》爬进浴缸。浴室向来是我的避难所,是家里(每一个家里)我唯一可以上锁的地方。我会在浴缸里哭,打滚,像一只水汽蒙蒙的海象,既不肯承认自己拥有一具想要咕哝、大吼的身躯,也不愿将话说得太直白,因而左右为难,母亲则在门外含蓄地清喉咙。

“琼,你在里面做什么?”

漫长的停顿。

“洗澡。”

“你洗了一个小时了。也许别人也会想用浴室,你该多为别人着想的。”

我用泡泡覆满身体,沉浸在《北极护士》里面。莎伦为何离开英国舒适的医院,前往没有便利设备的地方?每回她失手掉落一把解剖刀,都会被英俊的医生蔑笑。她驾着狗拉的雪橇在冰上加速逃逸,坏脾气的医生徒步紧追。停下来,你这个小傻瓜,我办不到,我就是办不到。我清楚接下来的剧情,我熟悉保罗的风格……唯有等医生见她摔倒在地,被毛皮覆盖,他才会意识到自己深深爱上她,之后他便得努力赢得她的芳心。医生会出意外,或护士会出意外,二选一。纯粹的冰,纯粹的雪,纯洁无邪的吻。

我渴盼那个世界的单纯,幸福可能会降临,伤害只是惯例。在那一片不真实的白色天堂里,爱情与死亡一样终将到来,为何我被排拒在那个世界之外,流放到这个世事变化不定的地方?

电话响起,我放任不管。我不要离开浴缸,在地板上留下一摊摊的水渍,去听某个人的呼吸;我要和莎伦以及亨特医生待在这里。他碰触莎伦的脸庞,拨开她一绺滑落的发丝,粗鲁地说她应该用发卡夹紧头发,难道她忘了专业的训练了吗?诱人的鬈发、卷曲的发丝、一绺绺的秀发总是会出现在保罗的书中,一如米尔顿的作品。莎伦脸颊发烫,转身掩饰脸红。

四十五分钟后,直升机载运获救的因纽特人降落(告白、拥抱的情节随时会出现),浴缸水温第二次变凉,我觉得隔壁房间似乎有人。我倾听着,小心翼翼地不扬起水波:确实有脚步声穿过客厅,前往我的房间。

我在浴缸里僵住,呆若木鸡。我一度躺在浴缸中,宛如一根巨大的冰棒。我在幻影中见到了鲜血顺着强暴犯的尖牙滴淌;见到了服用毒品且危险的盗匪;见到了变态将我大卸八块,把我的尸块丢弃到城里的每个垃圾桶。浴室没有窗户。若是我保持安静,或许他只会带走搜获的财物,循原路离开,可其实财物也不多。我可以发誓自己已经将通往防火梯的窗户上了钩,他也不可能是从防火门进来,因为那扇门会发出咿呀的巨响,我必然会听见。

我慢慢从浴缸里起身,没有拉开塞子,以避免排水发出声音。我摊开浴室踏脚垫,跪在上面,眼睛贴着钥匙孔。起初,我一无所见,神秘客人去了卧室,不在我的视线范围。我等了又等,然后他通过门口。他面向另一边,但看得出他身材矮小,很眼熟。

我认定他是保罗。我没料到他这么快便找上门。我听见一些翻找东西的声响,小声低语:“他在做什么?他应该要寻找我才对,不该去审视我的衣柜。”我想叫嚷:“喂,天哪,保罗,我在这里。”我用浴巾包住身体。我得出去和他严肃地谈一谈,向他道歉,告诉他我很抱歉,他误会了我,我和先生幸福快乐,而往事已成云烟。然后他便无法再将我搁在他的心上,我们会成为老朋友。

我打开门锁,赤脚走到卧室说:“保罗,我要……”

那人转身。他不是保罗,而是弗雷泽·布克南。他穿着有皮垫补丁的花呢夹克,一件时髦的高领毛衣,戴着一副黑色手套,正在翻看我的梳妆台抽屉。以他彻底搜查的情况以及有条不紊的架势来看,他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

“你来做什么?”我向他吼。

我吓了他一跳,但他旋即恢复自若,龇牙咧嘴,像一只受困的栗鼠。

“我在做调查。”他说,非常冷静,可见不是第一次被当场抓获。

“我可以叫警察逮捕你。”我说。我的外表不可能有多端庄:我用手在背后拉拢浴巾。

“事实上,我对你的了解远远超乎你的想象。我知道你情愿……保密的事情,那种只有你知我知的事情。”

他查出了什么?他会告诉谁?阿瑟,我心想阿瑟会知道。我不为人知的一面,我其他的生命,不值一顾。我不能让那种事情发生。

“什么?”我尖声说,“你说什么?”

“我想你心中有数,福斯特太太。或者我该称呼你德拉科特小姐,路易莎·K. 德拉科特,《真爱无敌》与其他书籍的作者。”

看来,他已经搜查到我的内衣裤抽屉。

“我读过你的几本作品。”他继续说,“只是当时不知道那是你的书。以那种小说来讲,你写得不坏。但那些书配不上《神谕女士》,对吧?那会破坏你的形象。我想你的女性主义书迷听到这条消息时,应该不会太高兴,不过我能想到几个会认为这件事很有趣的人。更别提《布雷塞德纪念册》了。你那些照片真的很棒。告诉我,你是怎么甩掉那么多肥肉的?”

“你想怎样?”我说。

“这要看情况。”他清脆地说,“看你能给我什么条件,或许也能说是和我交换吧。”

“先让我穿上衣服,然后再谈。”我说。

“我情愿你别换衣服。”弗雷泽·布克南说。

我气愤不已,但我也很惊骇。他至少发现了我的两个秘密身份,我不禁方寸大乱,甚至不记得自己还有没有其他的身份。要不是我成了文化女杰,这件事倒也不算太严重,我只是无法忍受阿瑟知道我过去是充气女人。如果他告诉媒体关于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真面目,别人正眼看我的短暂时光便会结束。尽管受到别人正视并不愉快,我察觉那总比不被当一回事好得多。我宁可自己是舞技拙劣的芭蕾舞者,也不愿当完美无瑕的小丑。

我穿上杏色的天鹅绒礼服,盘起头发,在颈项留下几绺诱人的发丝,佩戴垂坠式的金色耳环。我化了妆,甚至喷了一些香水。我不能不解决弗雷泽·布克南的事,但我仍未想到如何对付他。我决定恭维他。进入客厅时,我向他微笑。他坐在沙发上,双手搁在膝头,像在等待牙医。

我提议我们出去喝一杯,因为家里没有酒(谎言)。他立刻应允,这正如我所料。他认为自己已经胜利,只需要和我讨论交易条件。

他挑选的酒吧是“第四权”。他希望会有许多记者见到他与我同行。我点了杜本内酒加冰块和柠檬,他点了双份苏格兰威士忌。我说要请客,但他回绝。

“我也知道你有过一段风流事,对象是那个骗子艺术家还是诗人的家伙。”他凑近别致的镜面圆桌对我说,“我一直在跟踪你。”

我的胃发冷。这正是我最恐惧的事。我对这段情感始终小心翼翼,是查克告诉他的吗?如果查克有意狠狠伤害我,必然会出此下策。

“大家早就知道了,连我先生也不例外。”我口气鄙夷,不让他用这件事向我讨价还价,“那人简直跟发布了新闻稿没两样。他将我的两份购物清单装在信封里,卖给一所大学,信誓旦旦地说那是情书。那购物清单是他从我皮包里找到的。你不知道这件事吗?”查克常威胁说要贩卖我手写的东西——他的说辞是他需要生活费——但就我所知,他不曾付诸行动。

弗雷泽·布克南的脸垮下来,犹如操作不当的垃圾掩埋作业:如果阿瑟知情,即使他威胁要告诉阿瑟,他也不能从中得利。

“你怎么进入我家的?”我向他搭话,以消除他的困惑。我也想知道实情:我碰到过许多业余骗子,但不曾见识过专家。“不可能是消防出口上的窗户。”

“没错。”他说,“是旁边的那个窗户,我是跳过去的。”

“真的吗?”我说,“距离很远呢。我想,打电话来又一言不发的人也是你。”

“我总得确认你不在家,这样我才能进来。”

“但弄巧成拙了。”我说。

“是啊,你迟早会发现的。”

他说明如何追查到我的娘家姓氏。我不曾在采访中提及娘家姓氏,但他比对过结婚记录。“主婚人真的是叫尤妮斯·P. 雷维尔吗?”他说。然后他从中学毕业纪念册中找到我。他怀疑我是路易莎·K. 德拉科特则是出于猜测,必须查到真凭实据才算数。皇家豪猪的事是最容易挖掘到的一件事,也是他心目中最大的筹码,不料判断错误。听到他这样说,我松了一口气。“这年头的夫妻跟以前不一样了。”他嫌恶地说,“几年前,外遇可以敲到一大笔钱呢。如今大家都不忌讳告诉别人,活像在比赛谁比较厉害。”

我问起动物尸体的事,还提到恐吓信。“我何必做那种事?”他大感诧异地说,“那样做没有好处。我是商人。”

“如果你一直在跟踪我,或许你见过带来动物尸体的人。土拨鼠等。”

“亲爱的,我早上不工作。”他说,“我只上夜班。我是夜猫子。”

我们又喝了一杯,切入正题。“你这么大费周章的目的是什么?”我问。

“很简单。”他说,“我要金钱和权势。”

“我的钱不多。”我说,“我没有半点权势。”

但他拒绝相信。他讨厌名人,认为名人令他相形见绌。据他所说,名人不论成名的时间如何短暂,一概有钱有势。不仅如此,所有的名人都不具备真正的才气,至少才气不会比一般人多。因此,他们凭借欺瞒诈骗坐拥权势,理应奉上一些现金。他尤其瞧不起《神谕女士》和我的出版社,他确信我必然是使用女人的诱骗手法才得以出书。“那家伙总是帮听都没听过的女人出书。”他在喝第四杯酒时说,“在封底印她们的大幅照片,只有脸和脖子,一直到胸部。她们大部分是笨蛋,没有才气。”

“你应该当文学批评家。”我说。

“什么?”他说,“要我放弃我的工作?文学批评的酬劳不够。”他始终不用“勒索”这个词,那些给他好处的人(这是他的用语)则被他称为客户。

“还有谁?”我瞪大眼睛,充满赞赏。我让他如沐春风。

这时他犯下错误。他掏出他的黑色笔记本,因此我知道了它的存在。“当然,我不能透露他们不欲人知的事。”他说,“就如我永远不会泄露你的秘密。不过为了让你有点概念……”他读出七八个姓名,而我流露出适度的赞叹。“这一位呢,”他说,“还以为他纯洁得像白纸。耗费了我六个月的时间,但是这时间花得很值得。他的致命伤就是小男生的屁股。我想,有那种癖好也无妨。只要坚持得够久,总能追查到一些东西的。好了,言归正传。”

我必须拿到这本笔记。我唯一的指望是让他待在酒吧,灌醉他,再从他的外套口袋偷走笔记。我悄悄记下他放笔记的口袋,无奈我也出现醉意。

我们的讨论漫长而专注,每喝一杯酒,话语便说得越慢,越迂回,最后以我收入的两成定案。他说我必须将版权费文件复印件寄给他,他才能确知我没有在金额上动手脚。“将我视为某种经纪人。”他说。他也用同一套方法勒索其他几位作家。

我们起身要离开时,他悄悄将手搁在我臀部。

“去你家还是我家?”他凑过来。

“当然是你家。”我说,“我已婚,记得吗?”

事情比我想象中容易许多。我在他豪华公寓大楼的楼梯上绊倒他,趁着扶他起身时扒走笔记本,接着和他进入电梯,等电梯门开始合拢时便从门缝钻出,跑出大楼。我摔了一跤,扯破了裙子缝边,但损坏不严重。我跳进一辆出租车,顺利逃走,利落得像电视情节,几乎不相上下。

我打道回府,阿瑟在家里。我听见他在书房里打字,嗒嗒嗒……我将自己反锁在浴室内,褪下天鹅绒礼服,读起弗雷泽·布克南的笔记。那个笔记用黑色皮革装帧,封面没有姓名和标题,烫金边缘。里面的字迹微小,像蟑螂足迹。我对他记录的惊人秘密不感兴趣,只是不可自抑地寻找自己。

笔记的写法一如日记,是按日期排列的,重要事项以星号标示。其余的部分则是略带闲谈风格的记录。多数时候他只用姓名缩写。

J. F. ——《神谕女士》的“著名”女作者。在派对上见到一群虚伪的艺术家。身材像一栋砖砌的疯人院。红发,无疑是染的,大胸部,不断用胸部对着我。装笨,笑声疯狂,常常回头看。私底下一定很淫荡,一看就知道。回避书的问题,应该进一步调查。嫁给阿瑟·福斯特,为《复兴》杂志社写稿。傲慢鬼。

然后:

估计收入:??不太多,但她能向福斯特要钱。*调查娘家姓氏。

然后:

跟C. B. 有一腿。这是她最昂贵的出轨。罪恶的报应是每个月付款给你真挚的朋友。*旅馆记录。尽可能拍到照片。

更后面:

*路易莎·K. 德拉科特。

他确实有条不紊。我究竟说过什么话,怎么会得罪他?我如此纳闷着。他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是恨意吗?或者只是利字当头的冷嘲热讽?那一夜,我真的用乳房对准他吗?我想矮小的男人确实会有那种感觉。我的笑声疯狂吗?我觉得他确实恨我,不禁有点难过,毕竟我们才刚刚共度一个愉快的夜晚。

但这无关紧要,因为笔记在我手上,而且我无意归还。他必然会设法取回笔记;他将会不顾一切,这可是他谋生的工具。这也会是他犯罪的证据:笔记里是他的笔迹,有他的姓名,封面内侧载明他的地址,这是无从否认的罪证。我很惊讶不曾有人试图偷这本笔记。话说回来,或许他不曾让别人知道这本笔记。

我撕下慎重选择的一页笔记,用信封装好,准备在早上寄给他。这就像绑架受害者的耳朵,让他知道笔记在我手上。我也附上一份短笺:假如我出事,笔记会在安全的地方。你再找上门,笔记便会被送交警方。我觉得我们陷入了僵局。

我比阿瑟早上床,却在他入睡许久以后仍然清醒,试图为混乱不堪的局面理出头绪。保罗随时可能飞扑而来,挥舞着幻想的刀剑,展开会毁掉我生活的营救行动。弗雷泽·布克南将会设法取回笔记。我必须仔细思考笔记藏在哪里最妥当。也许可以放在地铁站的寄物柜里,或者不断地把它寄给自己……不,那样行不通。也许还是在银行租一个保险柜比较妥当。

恶意向我涌来,包围我,某人不断寄来荒诞却语带威胁的短笺,打电话给我,让我听呼吸声,那些电话只有一部分是弗雷泽·布克南的杰作。某人在门阶上放置动物尸体,假如那人不是皇家豪猪,必然是知道我和皇家豪猪的关系的人。谁会察觉我和他的情事?或许放置动物尸首的是一个人,短笺来自另一个人,电话来自第三个人……但事实真相不可能是那样。这必然是同一个人的手笔,这个人依据计划行事,准备达成某种目标……

忽然间,我了然于心。是阿瑟。一切都是阿瑟的作为。他发现皇家豪猪的事,而且必然知情了一段时间。他始终在留意我的举动,不发一言,不发一言正是他的作风。如今他终于决定了要如何处置我,判决已定,拇指向下。我不配留在这里,我必须离开,这正是他甩掉我的计划。

我思忖着他是如何办到这一切的。匿名信很容易。我可以检查家里的商业电话簿内页是否遭到裁切,但他不可能犯下这种疏忽。多数骚扰电话是在他外出时接到的,其中几通打来时他在家里,但他也可以请朋友代打(谁?)。至于动物尸首,谁都能捡到动物尸首。将它们放在门阶上比较难办到,尤其是我最近刻意比阿瑟早起,但他能利用夜晚将尸首留在门口。

祸首就是他,必然是他。他精心谋划一切,而我并不想知道他的意图何在。最简单的解释是他已经疯狂,疯得极其深沉而难以被我察觉。但也未必是疯狂。我意识到每一位和我打过交道的男性都有双重面孔:我父亲是医者,也是杀人凶手;穿着花呢外套的男人解救了我,他也可能是变态;皇家豪猪与他的分身查克·布鲁尔;甚至保罗,我始终相信他拥有我无法得见的凶险生活。我又有什么理由认为阿瑟是例外?我知道他的情绪变化周期,但直到现在,我才开始怀疑他拥有与个性迥异的另一面。我竟然过了这么久才察觉这一点,这令我现在的处境更加危险。

阿瑟是我完全不了解的人,而他正在我的身边,与我同床共枕。现在我害怕起来,几乎恐惧得不敢动弹。万一他苏醒,目光发亮,手向我探过来……后半夜,我倾听着他的呼吸声,听起来一派祥和。

我必须尽快离开。如果我去机场搭乘飞机一走了之,任何人都能追查到我的下落。我的人生纠缠混乱,犹如充满松散线头的老鼠窝。我不可能得到幸福的结局,但我要干净利落地了结一切,有如剪刀,必须剪断。我非死不可。但要做到这一点,我需要帮手。我能信任谁?

第29章

到了早晨,我在阿瑟出门后打电话给萨姆。

“我得见你,有要紧的事。”我说。

“什么事?”他说。马琳接听了电话,萨姆听起来仍然昏昏欲睡。

“我不能在电话里说。”萨姆始终相信中情局在监听他的电话,即使中情局没有,最少也是被骑警监听,也许他是对的。此外,我也希望从一开始便做出一副疑神疑鬼的模样,借此说服他相信我的说辞。

“要我过去吗?”他问,精神一振。

“不用。”我说,“半小时后我在布鲁尔街领带城前面跟你碰面。”萨姆住在合并区,我知道如果他一路赶路,能在半小时到达领带城。我要他来得匆忙,以便营造急迫的气氛。然后我挂断电话,存心故弄玄虚。

我已经万分仔细地盘算过要告诉他们的说法,他们必然会一起来,马琳绝不可能不同行。一如往常,我不能说实话。如果坦承真相,他们会认为无法帮助我,因为依据他们的想法,私人问题原本便无关紧要。如果我能分别和他们私下谈,便能各个击破,但他们两人同进同出时,便会见证对方的作为,进而互相指摘对方的行为。我必须慎选恶徒,并且编织一个他们不会等闲视之的借口。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可鄙。萨姆与他们多数成员一样,基本上是个老实人,只是不正大光明;而我基本上不是正大光明的人,只是外表老实。但我已经走投无路。

我紧张兮兮地在领带城前面等待,盯着橱窗里的领带,不时回头查看,直到萨姆和马琳现身。他们搭乘出租车前来,令我燃起希望:他们平时绝对不会搭出租车。

“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我鬼祟地低声交代,“假装你们在逛街。”我们沿着路走向西边,我说出会面的真正地点和时间。“我觉得角落有一个他们的人。”我说,“不要被跟踪了。”然后我们便散伙。

那天下午三点三十分,我们在杨格街和布鲁尔街口西边的罗伊·罗杰斯快餐厅见面。我点了一杯香草奶昔,萨姆点了一杯罗伊和餐点。马琳点了一杯黛儿·伊万斯[13]。

我们将托盘端到玻璃窗前的圆桌上,窗外看得见一个小后院,里面有一个巨大的可口可乐广告牌,广告牌上的男孩和女孩无邪地互望,畅饮可乐。

“这地点挑得好。”萨姆说,“他们绝不会怀疑到这家店的。”

“你们知道可以邮购那匹马‘扳机’的真粪便吗?”马琳问。

“是真的才怪。”萨姆嗤之以鼻,“那玩意儿比真十字架还多。再说,真正的扳机好几年前就被做成标本立在架子上了。”马琳一脸失望。

我检查桌面底部,假装查看窃听器,然后凑向他们说:“他们发现炸药了。”

萨姆一言不发。马琳卷了一支香烟。她最近习惯自己卷香烟,从尾端露出的烟叶在她点烟时着火,但她勇敢地将烟叼在嘴角,一边问:“他们是谁?你怎么知道的?”

“我也不确定。”我说,“可能是安大略省的省警或骑警,甚至可能是中情局。总之,看起来就像他们那种人。前天我去移动车子时,我看到两个男人在查看车子。我没有靠近车子,直接走过去,假装那是别人的车。昨天我回去时他们还在,也有可能是换了两个人。这一次我甚至没有走下街道,而是过了马路,从一条小路离开。”

“那代表他们还没追查到你。”马琳说,“否则他们不会监视车子,而会监视你。”

“他们还没找上我。”我说,“但那是迟早的事。他们会通过我追查到公寓,我买车时留过地址。他们会向房东问出我的长相。如果他们逮到我,就能查出我的真名,然后去找阿瑟,之后找上你们。”

萨姆心烦意乱。他的逃亡幻想终于成真,而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马琳则非常冷静,双目微眯,部分是因为香烟的烟雾。“你觉得他们是骑警?”她问。

“如果我们走运的话,”我说,“如果是骑警,也许他们永远找不到我,就算他们逮到我,至少我们能够受审。但如果是其他人,像中情局或更糟的单位,他们可能会直接解决我们。他们总是弄成自杀或意外的样子。”

“该死。”萨姆说,“很抱歉我们拖累了你。但他们不可能是中情局的,我们只是小人物。”

“你错了。”马琳说,“他们痛恨民族主义的组织,他们想压制这个国家。”

“幸亏在他们查出我的身份前,”我说,“他们顶多只能追查到公寓。”

“我们最好把你弄出国。”马琳说。

“没错。”我说,或许我回答得太快了,“但我不能随随便便跳上飞机。要是我失踪,他们会不断搜查我的下落。我想我们应该斩断他们的线索。”

“你有什么主意吗?”萨姆问。

我沉思了一会儿:“嗯,我想应该安排我的死亡。如此一来,当他们开始追查我时,他们会发现我死了,就此结案。没有任何线索能让他们依据车子和炸药追查到你们身上。我们把车子留在原地,让他们去头痛就好。”

他们很钦佩这个主意,于是我们开始讨论执行方式与细节。萨姆提出制造假车祸的计划,利用血肉模糊到无从辨识的尸体造假。他看过很多黄金时段的电视节目。

“尸体要上哪里找?”马琳问,终止了这个计划。

萨姆脸色一亮:“嘿……在一桶石灰里面撒上几颗牙齿如何?没有比牙齿更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了。空难的时候,人们就是用这种方法辨别罹难者。他们会以为你其余的部分被石灰腐蚀掉了。”

“我们要去哪里找我的牙齿?”我问。

“当然是把你的牙齿拔光。”萨姆说,因为我消极的反应而微微伤心,“你可以配一副假牙,反正假牙比较卫生。”

“不行。”我说,“他们会折磨牙医,牙医会招认一切。只拔一两颗牙齿或许还能考虑。”我让步说。

萨姆闷闷不乐:“如果你有心用这个办法,就要做得逼真一点。”

“我需要干净利落的死法。”我说,“这个如何?”我从皮包拿出一张剪报。报导内容是一个女人在安大略湖溺毙,简单至极,不耍花枪。她只是像一颗石头,沉到水里,尸首始终不曾寻获。她没有尝试去抓别人抛出的救生圈。报纸说,如今司法界已开始在没有尸体的情况下进行侦讯,发出死亡证明。有时我会剪下这一类的报道,以备编写情节时参考。幸亏我剪下了这篇新闻。

“但已经有人这么做过了。”萨姆说。

“不会有人注意到的。”我说,“至少,我希望他们不会注意到。总之,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阿瑟怎么办?”马琳问,“不是应该让他知道吗?”

“万万不可。”我说,“阿瑟的演技很蹩脚,你们也清楚这点。警察一定会找他问话,如果他知道我其实活得好好的,他要么会演得太假,以致被警方看出破绽;要么太过冷静沉着,令警方以为他是凶手。他无法说服任何人。等风头过了,我们再告诉他。我知道这对他很残忍,却是唯一的办法。”我向他们反复重申这一点:我绝不要阿瑟追查我的下落。

最后,他们答应照办。事实上,他们自认颜面有光,因为我觉得他们比阿瑟更能说服警方。“别演得太伤心。”我告诉他们,“表现得有点难过就好,但别太悲痛。”

他们认为我应该伪造旅游文件,以便离开加拿大,但我说一位朋友会处理文件,细节还是少谈为妙。我很庆幸自己随时更新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护照与身份证。

马琳说她必须出席一项会议,因此萨姆送我到地铁站。他在担心某件事。他终于说:“琼,你确定那些人真的存在吗?他们真的是在监视车子吗?”

“是啊,怎么了?”

“他们能力不会那么不济。假如他们盯上车子两天,现在早该查到你身上了。”

“萨姆,”我说,“我真的无法断定什么。也许是他们,也许是我弄错了。但那不是我想离开的唯一原因。”

“不然是怎么回事?”萨姆问。

“你发誓不告诉马琳吗?”

他发誓。

“我被人勒索了。”

“你开玩笑。”萨姆说,“干吗勒索你?”

我想和盘托出,我差点便说出口了,但一沉思又不敢说:“那无关政治,是私事。”

萨姆没有追问细节,他这人做事懂得拿捏分寸。“我也受到威胁。”他说,“马琳威胁我要告诉唐我们的事。”

“萨姆,非得让她加入行动吗?”

“是啊。”他说,“我们需要两个证人。反正,让她应付警察最好。她撒谎的功夫一流。”

“萨姆,你真好心,愿意为我出力。”我说,开始明白这实在是一个大忙,“假如你们出了状况,我会回来保释你们。”

他捏捏我的手,要我放心。“一切都会水到渠成,等着瞧吧。”他说。

我没有说出动物尸首、电话和信件的事。我觉得那些事情太过复杂。我也不曾提及我怀疑阿瑟。萨姆认识阿瑟很久了,绝对无法相信阿瑟做得出那种事。他会判定一切都出于我的想象。

如果天气情况允许的话,我们预定在两天后行动。我利用空当做准备。首先,我买了一条裙子和一件上衣,以便在飞机上穿着没人见我穿过的衣服。我搭乘地铁和公交车到机场,以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前往罗马的机票。我说我要去度假四周。我买了粉红色的骑警头巾和墨镜,在女厕换上新装,包住头发,向赫兹租车公司租了一辆鲜红色的达特桑汽车,并说两天后会在机场归还车子。我再次回到女厕,换回原本的衣物,驾车离开。

我将车停在公寓的转角,确认阿瑟不在家,才从橱柜中拿出一个旧皮箱,打包了几样必备物品。我用牛皮纸包住行李箱,假装它是包裹,搬到车子的后备厢里放置。

第二天早晨,我告诉阿瑟我头痛,要在床上多躺一会儿。我请他为我拿阿斯匹林和一杯水。我以为他会尽快离开公寓——他一向不喜欢陪伴生病的我——出乎意料的是他待在家里,端来一杯茶,询问是否需要他为我做什么。我很感动,心想或许我看错了他,或许我应该坦白以对,一切仍然不会太迟……但也许他察觉到我别有居心,因此在我面前演戏。我提醒他,他得完成《复兴》杂志社的稿件,他才踏出家门。

我跳下床,穿上端庄的连衣裙,将T恤和牛仔裤塞入过大的包。由于阿瑟,我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四十五分钟出发。我驾驶租来的车向东走,通过市区,沿着安大略湖的湖岸寻找我能够爬上岸又不会碰上悬崖或人群的地点。我找到一片有繁盛树丛与几张野餐桌的无人沙滩。我希望沙滩维持无人的状态。我认为应该不会有人来,因为这时是六月初的工作日,路边还没有许多阖家出动的旅游人潮。我要将车留在那里,晚点再回去开车。那些树木能在我上岸时,遮掩住我的形迹。

我开车到最近的公共电话亭,那是在休息站外面,并叫了出租车,说明我的车抛锚,来不及赶赴在城里的约会。我描述我所在的位置,并说明我会站在一辆红色达特桑汽车的旁边。我开车回到沙滩,锁上车门,行李箱在后备厢,机票和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身份证留在置物箱,并将车钥匙埋在右前轮下面。出租车到了,我上车到了皇家约克旅馆,从大门走到地下室,换上T恤和牛仔裤,将我穿的裙子塞进包,从侧门出去。渡轮码头在几个街口外。萨姆和马琳已经在那里等我。

“你被跟踪了吗?”马琳问。

“应该没有。”我说。我们再次演练他们要告诉阿瑟的说法:他们在路上遇见我,我们临时起意,决定去岛上租帆船出游。我们认为应该驾驶帆船,不要划独木舟,因为从帆船落水比较容易,若是独木舟,所有人都会掉进水里,而我说没必要让他们也变成落汤鸡。

我们搭了渡轮到岛上。马琳带了相机,她认为应该留下我快乐无忧的影像,因此我先与萨姆合照,再和马琳合照。照片中的我们倚着舷栏,笑容灿烂得像白痴。

到达岛上后,我们在那些船舶出租公司前面来来去去,试图判定哪一家最不会怀疑我们。我们挑选了看起来最漫不经心的公司,毫无困难地租到船,付了五元预付款,尾款等归还船只时结清。这艘船很小,店员说其实它应该只容两人搭乘,但他强调只要不出港,应该不成问题。

“你们会驾驶帆船吧。”他说,口吻比较像陈述事实,而不是询问。

“当然。”我很快地说。店员回到他的棚屋,将我们留在船边。

萨姆轻快地解开码头上的缆绳。我们都上了船,驶进多伦多港,其他帆船的白色船帆飘动,来去自如。

“现在怎么办?”我问。

“现在把船帆升起来。”萨姆说,解开几条绳索,这边拉拉,那边扯扯,直到一面船帆摇摇摆摆地升上桅杆。

“你真的会开帆船吧?”我问他。

“当然会,我以前在夏令营一天到晚玩帆船。”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马琳问。

“我记得基本的操作方法。”他自我保护地说,“但如果你情愿自己来……”

“我这辈子没上过帆船。”马琳说,流露出女人佯装专家却被男人拆穿的愠色。这时,我们的帆船已稳稳驶向一艘岛屿渡船的航道。

“也许我们应该回去换独木舟。”我说。

“不行,我不会划船。”萨姆说。

我们最后是让马琳负责掌舵,萨姆和我满船奔忙,闪躲桅杆,试图控制那些控制船帆的绳索。这套操作方式勉强可以驾驶帆船,但我的情绪已经跌落谷底。我为何捏造如此差劲的通俗剧剧情,让我们在搏命演出时面临死亡的威胁?帆船摇摇晃晃地航过多伦多港,经过看起来像用垃圾筑成的堤道,进入安大略湖。由于帆船大致算稳定,我蹲在甲板上,对着化妆镜将蔚蓝的眼影涂到脸上。将脸抹成蓝色是马琳的建议。她说如此一来,从岸上就不容易看见我的脸。基于相同的理由,我穿着牛仔裤和蓝色T恤。

港外的风势较强,波浪也大。风刮得帆船向东飞驰。现在我的脸已经足够蓝,我开始扫视湖岸。从湖面看过去的湖岸外观与之前大不相同,我努力回想我停车的位置。

“我们离岸太远了。”我向萨姆吼道,“不能让船离岸边近一点吗?”我会游泳,但不是游泳健将。我不希望仰着漂浮一英里[14]回去。

马琳将唐的望远镜递给我。由于女童军的训练,她带来了望远镜,装备一应俱全,只差没有带信号旗。我用望远镜审视湖岸,见到沙洲、野餐桌,对,还有车子嗖地一掠而过。

“我们过头了。”我向萨姆大叫,指着后方,“我们要怎么回头?”

“‘之’字形移动。”萨姆大嚷,跳过去拉绳索。

“什么?”

“我得掌舵。”他吼道,开始爬向我们。

“天啊,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马琳说。其实应该是尖声嚷,否则我们无法在风浪声中交谈。风浪逐渐大到令人害怕。湖面有白色浪沫,拍击着船舷。

“什么事?”

“唐……这件事会刊满报纸,他会知道我们在一起。”

“跟他说你们现在只是朋友!”我嘶叫。

“他不会相信的。”马琳说,很高兴不必自己开口,便能揭露她想公开的事实。不知她是出于绝望还是喜悦,总之她放开了船舵,船身一荡,船帆便松脱了,萨姆闪到一旁,桅杆转过来击中我的后腰,将我打落水中。

我没有心理准备,一边下沉,一边喝了满口未经净化处理的安大略湖水。湖水冰冷得出乎意料,尝来像陈腐的鱼鳍和许久未更换的尿布。我游升到湖面,咳嗽喘息。

萨姆降下船帆,船身漂漂荡荡地向前行驶了一小段距离。马琳吼叫“天啊”的语气非常逼真,仿佛我真的落水,即将溺毙。她向我伸出双手,身体倚在船舷上摇摇欲坠,叫着:“这里!琼!”但萨姆抱住了她。

我不能爬回船上好好地重新落水,只能继续演完这场戏。我依照计划,虚弱无力地试图游到船底。我应该要从船的另一侧游出来,这样如果岸上有人注意到我们,也无法看见我的身影。这种做法很有必要,因为我见到野餐桌上有一家人。我在第二次尝试时成功,但马琳和萨姆仍在看我失踪的那一侧湖面,似乎将原定的计划忘得一干二净。我取下挂在颈部的望远镜(因为望远镜太重),试图扔回船上却失败,望远镜就此永远沉没。此时,我记起了我的裙子仍在包里,而包塞在船头。“我的裙子啊,记得要丢掉。”我叫着,但我漂流到船的下风处,他们听不见我,正手忙脚乱地试图操控帆船。

我拍打着湖面,尽力躺平。若说我什么最拿手,那便是仰泳。我对准岸边,腿在水面下踢动,希望能利用偶尔打到我头上的波浪,无声无息地漂流到沙洲。我们的计划执行得很拙劣,但不算太糟糕,好歹比我自己跳下船逼真。我凝望着有白云飘移的蓝天,专心思考我的下一步。

幸而我抵岸的地方有树丛遮蔽,野餐桌那边的人无法看见我。我距离预定的上岸地点只差五百码。我上岸躺着喘息,波浪带来柳橙皮、死鱼与外观可疑的褐色块状物,在我周边来来又去去。我的发丝里满是沙子和小块的海草。喘过气后,我尽可能压低声音,沿着岸边涉水而行,蹲在树丛后面。我知道我的车在树丛另一侧,但野餐的家庭也在那里。我没有冒险上前察看那一家人,但我能听见孩童的牢骚与父亲的咕哝。

我在树丛下躲了至少半小时,浑身湿透,颤抖着,避开有毒的藤蔓与仍未全干的人类粪便、湿乎乎的卫生纸、揉成一团的三明治包装纸、腊肠碎屑和老旧的饮料瓶。我纳闷他们是否准备待上一整天,如果他们迟迟不走,我是否会错过班机。好不容易,我听见汽车引擎声以及轮胎碾过碎石的声音。

我等了一会儿,等他们走远,然后才去挖出埋在土里的车钥匙,从后备厢里拿出行李箱,在后座换了裙子和上衣,并用骑警头巾包住湿头发。后视镜中的我看起来很骇人,几乎真的是溺毙的模样。我用面纸擦掉蓝色眼影,将它扔入树丛。我拧干牛仔裤和T恤,卷成一团,塞入我专程带来的绿色快乐牌塑料袋,随后收到行李箱底部。我驾车离开时,瞥见马琳和萨姆。他们重新升起船帆,但仍然无法返航,风刮着船帆,将他们吹向金士顿。

我到了机场,归还租来的车,赶上飞机后仍有二十分钟的空当。坐在飞机上等待起飞的时间最难挨,我无法相信自己不曾被跟踪。但我安全无虞。

[1] 威廉·莱昂·麦肯齐·金(William Lyon Mackenzie King, 1874—1950),曾任加拿大总理,在位时间长达21年。

[2] 西方一些国家的婚礼传统,用以祝愿新婚夫妇富裕、多子。

[3] 魁北克法语的名称,常被认为是蒙特利尔工人阶级使用的语言,并带有一定贬义。

[4] 《红花侠》为英国女作家奥尔瑞夫人以法国大革命为题材创作的小说。书中男主角为一个外号叫“红花侠”的英雄人物,他仗义豪爽、英勇无畏,救出许多被陷害的法国贵族。

[5] 心理学术语。

[6] 指长度在35厘米—38厘米的手套,也称“四分之三”长手套。

[7] 17世纪中期英国的一个知名党派,支持议会对国家行使行政管理的最高控制权。圆颅党的最大特色是成员皆将头发理短,与当时留着长卷发的权贵作区分。因他们的头颅在理了短发后显得十分圆,故得此名。

[8] 一个开始于1820年代后期的基督教改革运动。

[9] 美国著名电影演员、舞蹈家,曾获奥斯卡金像奖荣誉奖和美国电影协会终身成就奖。

[10] 城市名“Buffalo”含义为“水牛”,故得名水牛城,也称布法罗城。是美国纽约州西部的港口城市,也是纽约州第二大城市。

[11] 希斯克利夫与林顿均为《呼啸山庄》中的人物。

[12] 花滑比赛服。

[13] 罗伊和黛儿·伊万斯分别指美国西部电影中的“牛仔之王”罗伊·罗杰斯(Roy Rogers)和他的妻子兼电影搭档黛儿·伊万斯(Dale Evans)。电影中,罗伊常带着爱马“扳机”出镜。文中的快餐厅是以罗伊的名字来命名的。

[14] 1英里约为1.6093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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