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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第五部

第30章

我自问安全的代价是什么。我穿着内衣裤坐在阳台上,用毛巾盖住身体,在这偏僻的地方做热气蒸腾的日光浴。彼岸不是天堂,而是地狱的边缘。现在我知道亡魂为何返回尘世看顾活人:彼岸太无聊,既没有说话的同伴,也无事可做。

我心想,或许我真的溺毙了,而这整件事、在飞机上的时间(我看了《战争与冒险》,没有戴耳机)、赫兹租车公司、公寓、到罗马购买染发剂都是死后的恶劣笑话。灵魂在死后会因为困惑,停留在尸体附近一段时间,至少那是唯灵教派的说法。果真如此,我便应该是在安大略湖油腻的湖面上盘旋,在多伦多岛稍微偏东的位置,拒绝随着潮流移动。或者他们已将我打捞上岸,尸首面目无从辨识,躺在公共停尸间;或者我已经被切开,被摘除了可用的器官,而我看见了影像则是因为某人得到我的双眼。我的一生并未按照规矩在我眼前一掠而过,但那是迟早的事,我的反应向来比别人慢半拍。

自我成长类书籍教人要活在当下、接受现实。但如果现实生活一塌糊涂,未来的生活是一片泥淖呢?我觉得自己被放逐到无人荒岛,传递讯息(不论是不是用瓶子装着纸条,还是用其他方式)的冲动日益强烈。我还活着。我被困在这里,几天没有见到船只。我已经厌倦跟本地的动植物、蚂蚁说话了。我在这里,置身在美丽的南方风景中,浸淫在清风与旧世界的迷人氛围中,但祖国始终嵌在我的脑海中,宛如手术后留下的铁片。或者说,像是那种被丢入清水中便会膨大、化为华丽矿物结晶花朵的小丸。如果我任凭那些花朵失控地滋长,花朵将会占据我的脑袋。没有必要试图逃避那种下场,因为是我将它们随身带来的,我仍然能够听见它们的声音,像遥远但愤怒的人群的低语。现在已经来不及重新摆放家具,我无法将它们阻绝在外。

我准备像过河一般轻松迈入的新生活呢?新生活并没有出现,我已经被旧生活彻底抛弃了。我被困在阳台上,等待变化。我想,我应该培养嗜好,做拼布工艺,种花养草,搜集邮票。我应该宽心地做一个观光客,一个掠夺成性的女性观光客,拍摄快照,寻找佩戴粉红色尼龙领带、穿尖头皮鞋的情人。我想要放松精神,沉浸在这里的氛围中,悠然自得,吃掉生命之树上落下的胡说八道,却不知为何办不到。我等待某事降临,等待局势转向(转成圆圈状?螺旋状?)。这一生,我始终迷恋故事般的情节发展。

我纳闷阿瑟是否收到了我的明信片。他会不会来找我?我们能否从头来过,展开新的开始,迎向新生?或者他仍然愤怒,他是否真的就是那个人?……或许我根本不该寄那张明信片。话说回来,他也可能会将它撕掉,不理会我的求救。

我倚着椅背,闭上双眼。菜贩伫立在门口,双臂上除了蔬菜仍是蔬菜:繁盛肥大的南瓜、朝鲜蓟、洋葱、西红柿。他绽出微笑,我奔向他,他穿着短袖的橄榄色手臂紧紧抱住我,地上满是西红柿汁,我们在西红柿汁上滑跤,交缠的身躯滚压过压扁的南瓜,宛如与沙拉做爱,爽脆又绵软。但情况不会是那样,他会出现在门口,而我没有奔向他,却记起我的贴身衣物披在椅背上。“我先整理一下东西。”他会如何看待我?我会在屋里匆匆收拾,掩藏东西。“你何不来杯茶呢?”他无法理解我的话,笑容褪去。我究竟请他来做什么?再说,他会将这件事告诉整个村庄的人,男人会色眯眯地看着我,夜晚时在公寓周边蹑手蹑脚,小孩会向我扔石头。

我在塑胶椅上坐直,睁开眼睛。没有用,我紧张得像热锅上的跳蚤,连性幻想时也撇不下焦虑。我需要喝酒,而仙山露半滴不剩。小孩已经在扔石头,昨天有一颗石头差点砸中我。

我起身晃回公寓里。我的生活仍然缺乏规律,似乎越来越没有理由在任何一个规定的时段做某些事了。我回到厨房,一路褪去浴巾。我饿了,但没有食物,只剩下一些煮熟的意大利面,面已经发干,窗台上还有一把插在水杯中的泛黄欧芹。关于冰箱,我有话要说。虽然冰箱鼓吹我们浪费,但也创造了永远有明天的假象,食品可在冰箱里放到天荒地老……为何媒体分析家没有探讨过冰箱的议题?拥有冰箱的人对生活的观感,必然与没有冰箱的人不同。银行之于金钱,正如冰箱之于食物……这些思绪从脑海里流过,我开始觉得自己的整场人生与我毫不相干。

我注意到蚂蚁不太对劲,便察看它们待的糖水碟。原来是我忘记添水,糖水干稠成糖浆状,有些蚂蚁在边缘轻轻啃食,但其他蚂蚁冒险走到糖浆表面,因而受困,像剑齿虎落入焦油坑。现在它们有些已经死亡,有的则微弱无力地挥动触角。我试图用火柴拯救仍有一口气的蚂蚁,将它们捞出来,放在碟子边缘,但救援行动多半只是徒劳,它们被糖浆粘住,无法生存。我对饲养宠物向来不在行。“SOS”,我在糖水中写着。想想办法。

我回到主卧室,穿上其中一件松垮的连衣裙。我不再需要印着粉红色骑警的头巾,因为我从罗马回来第二天便染好头发,现在头发是泥褐色,没有半丝包装盒上保证的闪亮光泽。事实上,头发一塌糊涂。我为什么不干脆买一顶假发?我知道为什么。假发太闷热,脑袋会热得不听使唤。但是戴漂亮的灰色假发,会比染发美观。

我走上山坡,来到市集广场。路面上有一些散落的传单。或许是有选举吧,几乎每天都能听见卡车的声响蜿蜒驶到广场,播放容易上口的旋律和口号。但我漠不关心,毕竟我是外国人。除了传单,小镇似乎发生了别的事,气氛古怪。沿途都是充满敌意的眼睛,一身黑衣的香肠腿老妇人不再回应我的问候,甚至不点头回礼。她们或是瞪着我,或是别开目光。一位妇人伸手盖住坐在她身边小女孩的眼睛,并用手指画了“十”字符号。我做了什么?我触犯了什么禁忌?

我去了肉铺,穿过海草般盖住门口的五彩塑料门帘。屠夫和他太太是和气的夫妻,两人身材浑圆如饺子,都裹着白色大围裙,染着血污。玻璃展示柜里的托盘不像多伦多肉铺那样堆满丰盛的肉品。他们贩售的东西少得可怜:几小片小牛肉,孤零零的内脏(肝、一颗心、一两副腰子),三四粒白卵状的东西,我猜是牛的睾丸。通常屠夫和他太太会拿起肉品推销,说些我无从理解的话语,始终笑容满面。

但今天他们不苟言笑,一见到我踏进店门,脸色便僵滞起来,提防着我。究竟是我胡思乱想,还是他们当真有点怕我?他们没有如常协助我说出正确的词语,我只得指出我要的肉。尽管我买了五小块薄如卫生纸的牛肉,这可是很阔气的数量,但他们不曾和蔼一些。而我甚至不能问一声自己做了什么,哪里冒犯了他们,令他们如此恐惧。我不会意大利语。

在面包店、杂货店、蔬果摊,钱从我受伤的钱包滴淌出去,而状况与肉铺相同,情况不太对劲。我犯了罪吗?我几乎鼓不起勇气走到邮局,因为我知道警察会在那里。但我什么也没做,我向自己说,一切必然是出于某种误会。误会终将会冰释。我要问维托尼先生怎么回事。

“德拉科特。”我在邮局里勇敢地报上名字。柜台内的女人态度没有改变,因为她向来就不友善。她无声地递出一个胖乎乎的信封。褐色的马尼拉纸,上面是萨姆的打字机字迹。

出了邮局,我撕开信封,里面塞满了剪报,依序排列整齐,最旧的放第一张,还有一份萨姆手打的短笺。“恭喜。你死后成了大家崇拜的对象。”我匆匆浏览剪报。已故女作者疑似自杀,有待调查,第一份报导如此说,之后是其他报导。有些刊出了《神谕女士》封底的照片,有些刊出了我过世当天马琳拍摄的照片,照片中的我在船舷笑眯眯的。许多报道谈到我病态的极端性情、我阴郁的双眼以及我显然拥有的低潮期(但没有关于皇家豪猪的只言片语,没有半句话提起路易莎·K. 德拉科特……可见弗雷泽·布克南保持了低调)。《神谕女士》大为畅销,国内每位恋尸癖都赶忙购买一本。

我已经被塞挤到不快乐的女性之列,而且她们显然为数众多,沉溺在文字中死亡。而我在这里,躺在我曾经渴望的死亡之舟上,船头标示着我的名字,顺着蜿蜒的河道漂流。几篇文章诉诸道德教训:你可以歌唱跳舞,或者拥有快乐,但不能两者同时拥有。或许他们说得对,你能经年累月地住在塔中织布,看着镜面,但如果你朝窗外一瞥,看见真实的世界,你便注定毁灭。诅咒应验,呜呼哀哉。我开始觉得,尽管我仍未自杀,或许我当初应该真的自杀。瞧他们说得煞有介事。

我的第二个念头是:这下子我永远回不了头了。这些人吐出话语,就像人们朝着棺木掷下花朵,他们照平日的计价方式计算稿费,而且对收款非常认真。假如我起死回生,跳着华尔兹返回尘世,宣布一切只是一场骗局,他们该如何是好?他们会颜面尽失,他们会永远恨我,令我的生活宛如梦魇。女人则会出口相讥,死亡崇拜者察觉自己上当后的愤怒最为厉害。这就好像是詹姆斯·迪恩[1]重现人间,但增加了三十岁的年纪,而且挺着圆滚滚的腹部,或者像玛丽莲·梦露顶着发卷走下杨格街,添了五十磅的体重。假如我忽然活生生地出现,所有曾经遗憾我过世、记得我超脱凡俗之美的人,都会极度愤怒。我必须维持“安葬”在彼岸的状态,或许直到地老天荒。事实上,我的死亡对于太多人来说有利可图,因此当我的鼻尖一探出水面时,他们大概便会一记敲死我,将我做成水泥块,扔进多伦多港。

我干净利落、安静、计划周详的意外身亡后续发展如何?证据浮上台面——是谁暴露的?怎么会有证据?——我并非落水,而是跳入水中。这太荒唐了。我的确打算跳湖,实际上却是栽到水里,而且落水时间比计划中早。某位记者采访马琳,而她编织了太多谎言。她说他们扔了救生圈给我,但我不曾去抓救生圈,几乎毫无挣扎地沉了下去。船上当然没有救生圈,她不该无中生有。有人采访我的父亲,他为何告诉他们我是游泳高手?他这一生不曾见过我游泳。我的泳技不差。我在中学体育课上学会游泳,这是我不介意从事的运动之一,因为我的大半个身体不会被看见。我的拿手绝活是仰泳,蛙泳也不赖,自由泳则很蹩脚。

从剪报来看,他们认为我故意跳湖,回绝了救生圈,存心沉入湖底,而我不能出面指正他们的误解,但有人主动向他们告密,说我不是会闹自杀的人,我热爱生命。自杀确实不像是我会做的事。

我想,或许我真的有心寻死,否则也不会佯装自杀。但这么说也不对;我装死是为了活命,拥有新生。镇民阴阳怪气,令我不禁恼火。

我往回走下山坡,拎着食物。我热爱生命,报纸上是这么说的。既然如此,我何必自杀?

第31章

我决定对自杀一事不予理会,反正我无力改变现状。随后三天我试图工作。我坐在打字机前闭着眼睛,等待情节像电影一般流畅地在眼皮后方自行推演。不料情节凝滞不动,受到干扰。我几番带领夏洛特惊险地逃离困境:她两度差点被强暴,还有一回她险些遭到谋杀(掺杂砒霜的葡萄干蛋糕,引发她的严重呕吐)。我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情节。费丽西娅必须死亡,这是身为妻子的命运。如此一来,夏洛特才能被扶正成为夫人。但首先,她必须与雷德蒙来一场最后的争斗,用某种物品砸他(烛台、火钳、石块,任何尖利的坚硬物品皆可),让他昏迷,陷入脑膜炎带来的幻觉中,病痛将会净化他的面目与欲望,令他低喃着夏洛特的名字。夏洛特会为他冷敷,意识到自己如何深爱着他。然后他会神智清明地醒来,向她求婚。这是一种情节安排。另一种则是有人会豁出一切谋杀夏洛特,让雷德蒙英雄救美,随后表明心迹,向她诉说衷情,至于夏洛特罹患脑膜炎的情节则可有可无。这些是我需要的情节,但我写不出来。

首先,费丽西娅仍然活着,我似乎摆脱不了她。她明艳照人的美貌逐渐凋零,她的眼眸下方泛起黑眼圈,眉心皱起,脖子冒出一颗青春痘,肤色渐渐灰败。夏洛特则双颊红润,虽然她不敢经过栏杆下方,害怕会有重物落下,但她步履轻盈。她适合充满凶险的生活。此外,她凭着第六感知道自己终将苦尽甘来。事实上,除了得到雷德蒙,她也将得到翡翠、家传银器、藏在阁楼的地契;她将重新摆放家具,将费丽西娅的衣物捐给“跛足公民”;她将开除车夫汤姆那样的邪恶仆役,奖赏莱尔森太太那样的善良下人,在举手投足间处处彰显自己的权力。而她只需要伸出头,等待谋杀者来掐她的喉咙。

夏洛特站在那里,透过图书室的窗户向外张望。一男一女两道人影正进入迷宫。她试图辨识他们的身份。她不是好管闲事,而是追根究底。这也符合她勇敢的性情。她听见背后传来声响,转身一看,只见雷德蒙站在门口,挑起左眉。另一道眉毛——右眉静止不动,但左眉确确实实上扬了,他品鉴着她,充满色欲,冷漠无情,令她浑身一阵热烫,而那道眉毛下的眼睛像生蚝一般骨碌碌地打量她羞红的脸。雷德蒙是否敬重她?他心里是否只有动物的欲望?夏洛特实在看不出来。

此时,费丽西娅躺在迷宫的灌木林中。她知道迷宫暗藏危险,正是因为如此,她感到兴奋。她的裙摆提到了腰部,衬裙也是,披肩歪斜。她刚与奥特利做爱,此时奥特利躺在她身边,左手搁在她右乳上,鼻子贴着她的耳朵,他的耳朵则埋在她的红色长发中。雷德蒙不曾察觉两人的韵事,实在令费丽西娅感到厌倦。费丽西娅希望雷德蒙发现异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她。尽管奥特利热情洋溢,创意十足,却也略带蠢笨。费丽西娅叹了口气,坐起身,撇开奥特利的手、鼻、耳。

她随即惊呼一声。灌木丛中有一个缺口,缺口中有一只眼睛在看她。那只眼睛下面是一个鼠辈的微笑,嘴角越咧越开,在无声地大笑。

“我想,这件事要禀报给主人知道。”车夫汤姆的声音说,一派幸灾乐祸。

这并非费丽西娅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她知道自己必须贿赂汤姆。但她不想再这么做了。她有些希望事迹败露,如此她至少能知道自己在雷德蒙心里的地位。

那一夜,她坐在梳妆镜前,梳着她及腰的红艳长发,望着自己在镜中的影像。她打发女仆离开。她万分悲伤,怀疑雷德蒙已经不再爱她。若是雷德蒙爱她,她将放弃如今的生活形态,恢复钟情、尽责的妻子身份。夏洛特将被遣走,而费丽西娅将停止与附近士绅的风流韵事。每一夜,当雷德蒙终于因为喝了太多波特酒,为了难以捉摸的夏洛特而伤神,踩着略微蹒跚的步伐来到费丽西娅的房间时,费丽西娅总会问他:“你爱我吗?”她宛如美洲虎般磨蹭着他,身上只有一袭衬衣。本来她与雷德蒙是分房而睡的,但雷德蒙每晚还是会到她房间一趟,仍然没有张扬想摆脱她的念头。此外,雷德蒙喜欢吊她胃口。

“你爱我吗?”她问。通常她必须问两遍,因为雷德蒙没有听见她第一次的提问,或是佯装不曾听见。“当然——”他拖长的音调略显不耐烦。他已经见惯了她的衬衣,因此衬衣不如以往令他怦然心动。这些日子以来,她散发着干萎的风信子香,闻起来像腐朽的春季,这种腐朽的气味不像秋天那样醇厚,而是像沼泽边缘的气味。他偏好夏洛特稍微不新鲜的薰衣草香。

“如果没有你,我该怎么办?”费丽西娅敬慕地说。

“你将会继承大笔财富。”雷德蒙饶富兴味地回答。他转向窗户,对着玻璃映射出的自己挑起左眉。刻薄的旁观者或许会说他在练习。他正惦念着夏洛特。他喜欢令她脸红。他已经厌倦费丽西娅的华丽:她如杂草般扩散的身材,她如火势般蔓延的头发,她如毒瘤或阴虱般增长的思想。“你要有分寸。”雷德蒙曾如此告诉她,而且不止一次。但她无法谨守分寸,她对待他的方式狂暴如瘟疫,令他形容枯槁。但如今夏洛特居住在宅邸中,她独特的风格,她白皙如法兰绒般的脸庞,她的纤纤玉指……她的冷静勾起雷德蒙的兴趣。

至少,费丽西娅用这些想法折磨自己,咬着下唇,那丰满动人的唇曾是雷德蒙最爱抚触的。今夜,他到她房中的时间比平常晚。费丽西娅不禁鼻酸,用手背擦拭眼泪。她太过苦恼,顾不及文雅的形象,没有使用手帕。或许她能预见夏洛特的未来将一路顺遂,而自己将会被弃置不顾。一滴泪水从她脸庞滑落,她的发梢发出微小的静电火花。在镜子里,她看见了火焰,看见了水,她置身于河面之下,正在仰头注视自己。她恐惧死亡。她不过是想与心爱的男人共享幸福。这个不可能实现的愿望摧毁了她的生活。她应该知足,安于寻常的谎言。

我睁开眼睛,起身离开打字机,到厨房泡一杯咖啡。

情节发展全然不对盘。

我不能怜悯费丽西娅,否则将会违反规矩,破坏情节发展。我经验丰富,知道这一点。如果她只是情妇,不是妻子,她便能免于一死;既然她身为妻子,便非死不可。在我的作品中,每位妻子的结局不是发疯,就是送命,或既疯又死。但她究竟做了什么,竟招致这种下场?我怎能为了夏洛特而牺牲她?我越来越厌倦夏洛特,她总是如此冰清玉洁,干净利落。就像一件穿在身上的粗毛衬衣,令我发痒,我要她摔落泥塘、痛经、冒汗、打嗝、放屁。甚至连她的恐惧,来自那些针对她的面目模糊的谋杀者、她的走廊、她的迷宫与禁忌之门的恐惧,也如此纯粹。

我想,在即将展开的新生活中,我将不再对斗篷心荡神驰,而关注起丝袜破洞、指甲旁的倒刺、体味与胃病。或许我应该尝试创作真正的小说,写某个坐办公室的人陷身于俗气、无趣的事务中。但那不可能,那违反我的天性。我渴望幸福的结局,我需要苦尽甘来时的那种如释重负感,然后将欢欣如米粒般撒向笔下的人物,让他们去享受幸福。雷德蒙将亲吻夏洛特,令她的眼球滚进脑袋,然后两人双双消失。他们何时能幸福快乐?我的人生何时能属于我?

没有咖啡了,因此我沏了茶,然后收拾在桌底、椅背不断“繁衍”变多的内衣裤,一股脑儿放进脸盆,用一块黏糊糊的绿色肥皂刷洗。水的颜色泛红,略带铁味,还有种地下瓦斯的气味。马桶的性能日渐恶化,排水不良,噩梦连连,或许这便是我始终睡不好的原因。

我拧干贴身衣物,觉得触感粗涩。由于没有衣架,我将衣物披晾在阳台栏杆上。之后我泡了澡,无视水色泛红,有如温血般令人作呕。我擦干身体,穿上最后一套干净的内衣裤,用浴巾包裹身体。我又泡了一杯茶,回到阳台,坐在塑胶椅上,头向后仰,眼皮在墨镜后方闭起,试图涤清思绪。或者叫洗脑。山谷中传来单调的细微声响,是一个男孩敲着铁盘吓唬小鸟。我浑身充盈着亮光,皮肤内侧透出暗红色的光芒。

在我下方,在屋子的地基里,我能听见我掩埋的衣服自行长出躯体。那具身体几乎已完全成形。它正在挖掘出路,像一只盲目的硕大鼹鼠,慢慢地、痛苦地蹒跚着爬上山坡,朝着阳台而来……它完全由我往日的血肉构成,我从前的血肉必然去了某个地方。它将不会有五官,面部平坦如马铃薯,苍白如淀粉,它的外观将犹如一只巨大的大腿,它的面孔将会像没有乳晕的乳房。它是胖女郎。她飘升到空中,再降落到我身上。我瘫坐在椅子上。她一度绕着我盘旋,宛如细胞质外层,如胶囊,又如我的鬼魂、我的天使。然后她停下来,我便被吸入她体内。在我过往的躯体内,我挣扎着喘息。伪装,隐匿,白色绒毛呛住我的口鼻。湮没。

第32章

雷德蒙在露台上踱步。此时是夜晚,风在灌木林间叹息。雷德蒙在服丧。他心情轻松,内心宁静:费丽西娅已不在人世,她与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在派柏河的平底船上通奸,被雷德蒙撞见,费丽西娅因受惊而不幸落水溺毙,如今雷德蒙的人生将大为改观。他与夏洛特准备秘密结婚,为了避免闲言闲语,他们将保密一段时间。他怜爱地抬头凝视夏洛特透出光亮的窗户。一旦他们成婚,他便会舍弃过往的狂野与阴沉,与她长相厮守。她会为他弹奏钢琴、朗诵报纸,他则斜倚在炉火旁边,穿着她亲手刺绣的室内拖鞋。他们将会生儿育女,因为他的兄弟已殒命,被翻倒的平底船击中头部,所以他需要子嗣继承爵位,成为名正言顺的奥特利伯爵。其实事态发展很圆满。奇怪的是他们从未寻获费丽西娅的遗体,尽管他已经派人打捞河床。

灌木林里一阵骚动,一道人影从林木间走出来,挡住他的去路。那是体态硕大的肥胖女子,穿着湿淋淋的蓝色天鹅绒礼服,领口开得很低,酥胸从马甲内鼓凸而出,犹如两轮满月。一绺绺的红色湿发从她膨大的脸庞垂下,仿佛血痕。

“雷德蒙,你不认得我吗?”那女人粗嗄地说,雷德蒙惊恐地认出那正是费丽西娅的声音。

“这,”他的语气显然毫无诚意,“我当然庆幸你没有溺死。但你这两个月去哪里了?”

她闪避问题。“吻我。”她深情款款地说,“你不知道我多么思念你。”

他敷衍地在她湿冷的白色额头上亲了一下。她的发丝有水草、油污、腐烂食物与死胡瓜鱼的气味。他悄悄用衣袖擦了擦嘴唇。希望像将熄的蜡烛从他心中渐渐熄灭,现在他该如何是好?

他反感地察觉到这位自称费丽西娅的女郎正在宽衣解带,她的手指正要笨拙地拉开衣钩。“记得我们新婚的时候吗?”她低喃,“我们常在晚上偷溜到这里,沉浸在满月的月光中……”她望着雷德蒙,露出动人的痴笑,那笑容缓缓变成心碎的苦楚,因为她见到雷德蒙脸上的鄙夷。

“你不要我了。”她断断续续地说,开始哭泣,庞大的身躯不可自抑地抽动。他能怎么做?“你根本不希望我回来。”她哭着说,“你宁愿没有我……阿瑟,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水里出来。我回到这里,就是为了和你团圆……”

雷德蒙向后退,困惑不已。“阿瑟是谁?”他问。

那女郎的身影淡去,宛如雾气,如隐形墨水,如融雪……

我听见碎石小径传来脚步声,那声音仍然遥远,仿佛隔了一层层的棉花。我仍旧半睡半醒;我挣扎着从椅子上站起,弄得浴巾全数落地。我抄起一条浴巾,朝着门口逃去,但为时已晚,维托尼先生已经弯过转角,顺着阳台过来。他所有的毡头笔都插在上衣口袋中,腋下夹着一个牛皮纸包裹。

我倚着栏杆,将浴巾拥在胸前。他一瞥眼,见到整排晾晒的滴水内衣裤。他微微行个礼。

“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他说。

“没有。”我笑着说。

“你的灯泡还能亮吧?”

“是的。”我说,点了点头。

“水龙头有水?”

“公寓设备都很正常。”我向他担保,“我在这里过得很愉快,假期很棒,祥和宁静的气氛好极了。”我非常希望他离开,但看起来他准备再卖我一幅画。我将无力回绝他,我很清楚这点。

他回头一望,神态几近恐惧,仿佛害怕被人撞见。“我们进屋里谈。”他见到我的迟疑,又说,“有件事得跟你说。”

我不想裹着浴巾、穿着内衣与他在桌前坐下,以这副德行进屋比在阳台上更不端庄。我请他稍候,到浴室里穿上一条连衣裙。

我出来时,他坐在桌前,那个纸包搁在膝上。

“你去过罗马?你喜欢吗?”他问。

我开始恼怒。他绝不可能是为了询问我去过哪些观光景点而来。“罗马很不错。”我告诉他。

“你丈夫他也喜欢吗?”

“对,应该吧。”我说,“他上次来的时候确实很喜欢。”

“那是要去很多次才能深入认识的城市,就像一个女人。”维托尼先生说。他取出一些烟草,卷成香烟。“他很快就会来吗?”

“希望如此。”我由衷地笑了。

“我也希望他赶快来。女人家独自一个人不太好。别人会说闲话。”他点燃香烟,将用剩的烟草丝扫入盒中,收回口袋。他一直审慎地望着我。

“这个给你。”他说,将包裹递给我。

我以为会是另一幅黑色天鹅绒图画,但解开系绳,拆开牛皮纸后,见到的却是我的衣服,是我小心埋在屋下的牛仔裤与T恤。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并且烫得很平整。

“这衣服是哪儿来的?”我问。或许我可以不认账。

“我父亲他看到衣服埋在土里,就在种朝鲜蓟的地方。他看到土被挖过。他觉得这样不对,不该埋掉这样的衣服,衣服又不旧。他不会说英语,所以他叫我带来还给你。我太太帮你洗过了。”

“请告诉他我非常感谢他。也谢谢你太太。”我说。我绝对无法解释掩埋衣服的原因,尽管他显然在等待我说明。他等了又等。我们都瞪着我折叠整齐的衣服。

“大家议论纷纷。”他最后说,“他们不懂你为什么把衣服放在房屋下面。他们听说了这件事。他们不知道你为什么把漂亮的头发剪掉,大家都记得你上次来的样子,也记得你先生。你现在老是戴墨镜,看起来像个蝙蝠,还取了不同的名字。这些事情没人能理解。他们做这个手势——”他伸出两根手指,“这样你那邪恶的双眼才不会害他们生病,或给他们带来厄运。我个人是不信那一套的。”他抱歉地说,“但老一辈的人……”

原来他们认得我。他们当然认得我,五千年来的大小事他们都记得。我真是愚蠢,竟然回到这里。

“他们请我叫你离开。”他继续说,“他们觉得你的厄运会降临到我头上,这是我太太说的。”

“他们大概以为我是巫婆吧。”我笑着说。

但维托尼先生没有笑。他为我捎来了警告,这不是闹着玩的。

“如果你先生也来这里会比较好。”他严肃地说,“还有,有个男人今天早上来这里,说要找你。他不知道你跟我说的名字,但他说有一个女人这么高,红头发,我就知道他说的人是你。”

“什么?”我回答得太快了,“他是谁?”

他耸耸肩,打量着我的脸:“我不认为他是你先生。再说,你先生会知道你住在哪里。”他看得出我的沮丧。假如他说得没错,那人不是阿瑟,那他是谁?

“他长什么样子?你跟他说过什么?”我问。

“我想应该先告诉你。”他慢慢说,“我跟他说你在罗马,两天后会回来。那时候,我跟他说,或许我能帮助他。但我跟他说,或许你不是他要找的人。”

“谢谢你,我真的很感激你。”我说。

他待我如此宽厚,我必须给他一个说法。我凑向他,压低音量说:“维托尼先生,我在避风头,才会换掉名字,又剪了头发。应该没有人会知道我在这里。我想有人想杀我。”

维托尼先生听了并不讶异,点了点头,仿佛这是司空见惯的事。“你做了什么?”他问。

“什么也没做。”我告诉他,“我根本什么也没做。事情很复杂,但是跟钱有关。我很有钱,所以这个人、这些人想要杀掉我,抢走我的钱。”他似乎相信我的说法,因此我继续说,“这个来找我的人可能是我的朋友,也可能是我的敌人。他长什么样子?”

维托尼先生摊开双手:“很难说得清楚。他开着一辆红车,像你的那辆。”他对我有所隐瞒,他有何居心?“或许该叫警察抓走这个人。”他说。

“你真好心。”我说,“但我不能那么做。我仍然不确定他是谁,况且我没有证据。他长什么样子?”

“他穿着外套。”维托尼先生热心助人地说,“一件深色的外套,美国人,很高,对,是年轻人,不老。”

“下巴有胡子吗?”我问。

“没有,但有八字胡。”

这些信息毫无助益,但这人似乎不是弗雷泽·布克南。“他说他是记者,报社的。”维托尼先生说,“我不觉得他是记者。你确定你不要报警逮捕他吗?这个是可以安排的,我可以跟他们商量。”

这是在向我索贿吗?我忽然想到他不怀好意。这是谈判,他无疑也和那个人进行过类似的谈判。假如我愿意花钱消灾,他会伸出援手。否则他会告诉那人到哪里找我。不幸的是,我的钱不够。我迅速决定我必须在当晚离开,一路开车到罗马。

“不用了,我自己会处理。”我说。

我起身,向维托尼先生伸出手:“多谢你了。你真好心,通知我这些事情。”

他困惑不解;他必然料定我会和他做交易。“我可以帮你。我在比较远的地方还有一栋房子,不在镇上。你可以待在那边,等这个人离开。我们会送食物去给你。”

“谢谢,或许我会搬过去。”我说。

他离开时,拍了拍我的肩膀。

傍晚时,我打包好行李,搬到车上。但我发动引擎时,却发现油箱空空如也。真笨,我心想,从罗马回程时便没剩多少油。但我又想:油箱是被抽干的。

第33章

我真不应该向他透露我财力雄厚。现在我识破了一切,他们的计划昭然若揭。他们始终另有所图,从一开始便不怀好意。朝鲜蓟老先生是间谍,他是维托尼先生的父亲,被派来监视我。当他见到我没有伪装的模样,他们便拟订计划。假如我答应躲在那栋隐秘的房屋,我将会遭到监禁。假如我找人要汽油,未免太过愚蠢,会被他们知道我有意离开。此外,镇上无人贩卖汽油,他们得派人出城购买,维托尼先生必然会听到风声。他会说买不到汽油。我会向他乞求,而他会回答:“汽油很贵。”

那些士兵或警察也会参与密谋,他们会协助他,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我亲口提过没人知道我的下落,这无异于引狼入室。当阿瑟来到这里时,他们会告诉他我已经离开,去向不明。在此同时,我会被五花大绑,孤立无助,他们会逼我写信要赎金,要是钱没有来,他们会如何对待我?他们是否会杀掉我,将我埋在橄榄树林的碎石地?他们是否会像非洲的原始部族一样,将我囚禁在笼中养胖,只不过将食物改成大盘的意大利面食?他们是否会逼迫我穿着爱情漫画背面广告的黑缎内衣裤?他们是否会向镇上的男人收取参观费?我是否会成为费里尼电影中的娼妓,硕大且身材全无?

这不是闹着玩的,我告诉自己。振作一点。或许我太歇斯底里了。我不愿意在笼中度过余生,变成肥胖的娼妓,一个被囚禁的大地之母,任由别人贩卖参观门票牟利。我必须想出对策。但我还有两天多的时间,因此我上了床。试图在漆黑中逃跑将是白费工夫,或是沦落到迷途的下场,或是被他们逮到。我无疑正在受到监视。

我在半夜清醒。窗外有脚步声,就在下方露台的位置。现在传来了扒抓的声响:有人攀爬格子架!我有没有锁上窗户呢?我不想下床查看。我退缩到墙前,看着窗外冒出一颗头颅的轮廓,接着是肩膀……借着月光,我辨识出那人的身份,不禁松了一口气。

那不过是我的母亲。她穿着整洁的藏青色套装,腰身紧缩,有垫肩,佩戴白帽子与手套。她化了妆,用口红将嘴形描绘得比较大,但她原本的嘴形仍然看得出来。她无声地哭泣,有如孩童般将脸贴在玻璃上,眼影从她双眼流下,成为黑色的泪珠。

“你想做什么?”我问。但她没有开口,向我伸出双臂,要我跟她一道走;她要我们在一起。

我举步走向门口。现在她向我微笑,彩妆都晕开了,她能看出我爱她吗?我爱她,但玻璃将我们隔开,我必须穿过玻璃。我渴望安慰她。我们将共同走下那一道走廊,进入黑暗。我会听她的话。

门上锁了。我将门摇了又摇,直到门扉开启。

我穿着撕破的睡衣伫立在露台上,在风中颤抖。天色黑暗,月亮根本没有露脸。现在我已清醒,牙齿打战,既恐惧又寒冷。我回到公寓里的床上。

那时她非常靠近我,几乎成功地把我带走了。她从未真正放手让我走,因为我未曾让她离开。她就是那个在镜子里站在我后方的人,她是在每个转角等待的人,她的嗓音低喃出话语。她就是死亡之舟上的女郎,长发飘飘、眼神惊恐的悲剧女郎和塔中女郎。她无法承受窗外的景观,生命是她的诅咒。我怎能将她弃置不顾?她也需要自由。她成为我的倒影已经太久。她中了什么符咒?怎样才能让她重拾自由?

如果非得有人从彼岸回来找我,我心想,为什么不是路姑妈呢?我信任她,我们能促膝长谈,她能给我忠告,告诉我该如何是好。但我无法想象路姑妈做这种事。“你应付得来的。”她会如此说,无视我如何辩驳我办不到。她会拒绝接受事实,不愿将我的生命视为灾难。

至于母亲……为何我非得梦见母亲,做与她有关的噩梦,梦游去见她?母亲是个旋涡,一台黑暗的吸尘器,我永远无法令她快乐。我也无法取悦任何人。或许我应该停止试图取悦别人。

第34章

早晨我喝了几杯茶提神,镇定思绪。重点在于尽量冷静。我要装成若无其事、一切平安,我要不慌不忙。我要出门购物,如常前往邮局,让他们以为我乖乖合作。我甚至可能会去拜访维托尼先生,询问房子的事,如此他们会觉得我完全采信他们的说辞。我要等到午后四下无人的时候,直接漫步下山坡,不带行李,只拿手提包,搭便车到罗马。我不能带走太多物品,但手提包中能放入许多物品。

我翻看梳妆台抽屉,判定我该留下的物品。我打包了三条内裤,睡衣可有可无,弗雷泽·布克南的黑色笔记本才重要。打字机无法带走,但《被爱追踪》必须带走。

我拿起书稿,打算将它们卷成圆筒状打包,在卷起之前,我坐下翻阅。现在,我看出情节上的问题出在哪里了,看出我应该如何修正故事。夏洛特必须进入迷宫,这是势在必行的。自从抵达雷德蒙庄园,她便想探访迷宫,不论别人好说歹说,不论仆役说过什么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不论费丽西娅曾如何讥讽暗示,都无法动摇她前往迷宫的心意。但她对迷宫的感觉则含糊不清:迷宫是否代表死路一条?或者是揭开谜团的答案,而她必须知道答案才能保住性命?更重要的是:她是否必须对迷宫敬而远之,才会愿意嫁给雷德蒙?抑或是她要去过迷宫后,才会嫁给他?或许只有当她身陷险境,并且让雷德蒙出手相救时,她才能赢得雷德蒙的爱。他会掰开掐住她脖子的手(谁的手?),说她虽然勇敢,却是小傻瓜。她将会成为雷德蒙夫人——第四任。

别进入迷宫,夏洛特,否则你将会遇到凶险,我如此告诉她。之前我始终让你远离迷宫,但如今我无法再确保你的安危。她不理睬我,她向来如此。她起身,放下刺绣,准备外出。别说我没有警告你,我如此告诉她。但我不能就此收手,我必须留守到事情结束。我闭上眼睛……

夏洛特进入迷宫的时间是中午。她采取了防御措施,向莱尔森太太谎称要修补披肩,要来一个毛线球,并将毛线的线头系在迷宫入口处。她没想过自己会迷路。

构成迷宫壁面的多刺常绿灌木确实过度茂盛。一定很多年没有人进入迷宫了吧,夏洛特心想,一面拨开纵横交错的枝叶前进。枝杈不断地钩住她的衣裙,仿佛要阻挠她进入迷宫。她转向左边,再向右拐,一边走,一边留下毛线。

迷宫外乌云密布,刮着冷冽的二月寒风;但迷宫内有浓密的枝叶层层遮挡,夏洛特感觉很温暖。太阳已然露脸,天空逐渐晴朗,附近有鸟鸣。她丧失了时间感,依稀觉得几个小时以来,都在蓊郁多刺的树墙间的碎石径上前进。这是她的幻想吗?迷宫的灌木越来越整齐,有修剪的痕迹……而且出现了花朵。此时还不到开花的时节吧。她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有人在看不见的地方注视她。她记起莱尔森太太提过精灵的事,稍后又暗自觉得好笑,竟然怀疑迷信之说属实,虽然怀疑的时间只有片刻。这不过是寻常的迷宫,没有出奇之处。前两任雷德蒙夫人必然是由于别的原因才走到人生的终点的。

迷宫的中心想必已经不远。她又转了一个弯,果不其然,见到了一块椭圆形的碎石空地,空地周围是一圈花床,水仙已然盛开。令人失望的是,空地中心空无一物。夏洛特东张西望,搜寻能够佐证迷宫邪恶名声的线索,却一无所获。她循着原路折返。忽然间,迷宫骇人起来,她只想及时逃离。她再也不想探查迷宫的秘密了,进入迷宫实在太愚蠢。她开始奔跑,却犯了一边逃跑一边试图卷起毛线球的错误,结果被绊倒了。她摔倒时,坚硬的手指掐住她的喉咙……她拼命要尖叫,她挣扎着,她的双眸开始外凸,她狂乱地寻找雷德蒙的身影。

她背后传来讥讽的笑声——是费丽西娅!“这里容不下我们两个人。”她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正当夏洛特逐渐失去意识时,费丽西娅像一捆旧衣被甩到一边,而雷德蒙漆黑的眼睛映入夏洛特的眼帘。“亲爱的。”他的鼻息粗重。强而有力的臂膀抱起她,雷德蒙温热的唇按压在她的唇上……

这是故事应有的情节,也是故事一贯的结局,我却觉得似乎不太妥当。我肯定在某处误入歧途,我一定忽略了某件事、某项事实或线索。我得实际模拟一遍情节的发展,我得找一处恰当的地点,排演一次。我想到了位于蒂沃利的主教花园,那里有斯芬克司雕像、喷泉与拥有许多乳房的女神像。那里可供我模拟,而且那里有许多小径。今天下午我就去一趟……

但我忘了有一个陌生人在寻找我,而且车子油箱是空的。我必须暂时撇下书稿,专心策划逃亡。

这回我将真正消失,不留痕迹,不会有半个人知道我的下落,即使是萨姆,即使是阿瑟,也不会知道。这回我将完全自由,不会被未断的往事牵绊,不会有手指抓住我。我将能随心所欲,我可以当酒吧老板娘,我可以返回多伦多当按摩师,或许那是我早该做的事。或者,我能融入意大利,嫁给菜贩:我们将会住在石砌小屋;我将生育儿女,体态丰腴;我们将享用热腾腾的食物,浑身抹满油;我们会嘲笑死亡、活在当下;我将会绾起头髻、长出胡子;我将会拥有连身式围裙,绿色的,上面有花朵图样。生活将会很平凡,我会在周日上教堂,我们会饮用粗劣的红酒,我会成为阿姨、祖母,受到大家的敬重。

但这则幻想缺乏说服力。为何我的每一则幻想都会变成陷阱?在这则幻想中,我见到自己爬出窗户,身上穿着围裙,顶着发髻,不理会身后儿孙的哭喊。我还是面对现实吧,我心想,我是艺术家,一位逃脱艺术家。有时我会畅谈爱情与承诺,但我生命中真正的浪漫,却宛如魔术师胡迪尼[2]与绳索和上锁的箱子之间的关系,接受束缚,再溜出脱身。除此之外,我还做过什么?

这个想法并未使我沮丧。事实上,尽管我感到害怕,心情却轻松得出奇。我意识到这是危险对我的影响。

我清洗头发,哼着歌,仿佛在为晚上的重要节目做准备。这一洗,我洗掉了许多染发剂的褐色,但我不再在乎。

我光着湿漉漉的脚丫,走到阳台去擦干头发。清风徐来,山谷深处有枪响,想必有人在射击小鸟。几乎任何会动的东西都会遭到射杀,他们将鸣禽做成肉派,将那许多悦耳的音乐吞吃下肚。眼睛与耳朵也感到饥饿,但不是那么明显。从今以后,我心想,我将只为自己跳舞。“愿意与我跳华尔兹吗?”我低语。

我赤足踮起脚尖旋转,起初只是试探。四周布满亮晶晶的光点。我举起双臂,及时跟上轻柔的音乐节拍,我记得那音乐,我记得每个舞步与姿势。这里距离地面非常遥远,我有些头晕。我闭上眼睛,肩膀长出翅膀,一条手臂揽住我的腰……

该死。我跳舞跳到了那一摊碎玻璃上,而且赤着脚。好一只蝴蝶呀。我跛着脚回到客厅,沿途留下血脚印,我寻找浴巾。我在浴缸洗脚,脚跟看起来像被切碎了一样。这是不折不扣的红舞鞋,双足因为跳舞而受到惩罚。你可以跳舞,或是拥有一个好男人的爱情。但你害怕跳舞,因为你非常畏惧,一旦跳舞,别人会斩断你的脚,让你再也跳不了舞。最后,你克服了跳舞的恐惧,别人也斩断了你的脚。好男人弃你而去,原因是你想跳舞。

但我选择了爱情,我要好男人。为何这不是正确的选择?反正我始终不是跳舞的女孩。舞台上的熊只是看起来像在跳舞,事实上,它用后腿站立是为了避开弓箭。现在我没有创可贴。我坐在浴缸边缘,泪水无助地流下,鲜血无助地从脚上的小伤口流出。

我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把脚放在枕头上让血液回流。现在我该如何逃亡?我的脚受了伤。

第35章

我在两小时后起身,脚伤不如料想中严重,仍然可以行走。我在房间里来回练习跛足走路。小美人鱼再次婀娜多姿,我心想,大美人鱼再次婀娜多姿。

我得走到镇上,一瘸一拐地走在老太太们中间,她们会将双手在嘴巴边圈成喇叭状,叫小孩扔石头,诅咒我厄运当头。那些石墙上的窗户后的眼睛看见了什么?一只母怪物,体格比其他生物硕大,至少比这里大多数生物庞大。她大步走下山坡,毛发因静电而竖立,手指发射出邪恶的能量,在她的观光客墨镜后面、在黑手党墨镜后面的绿色眼睛像猫眼般闪闪放光。穿着黑色丝袜的老腊肠妇女们,小心啊,我会杀死你们,你们比画再多的邪眼手势或向圣人低声祈祷都无济于事。她们是否以为我在黑暗里会像飞蛾般四处飞舞,从她们的大脚趾处喝血?若是我穿了黑裙和黑色长袜,她们会喜欢我吗?

或许母亲根本不是以琼·克劳馥的姓名为我命名的,我心想,她那样说只是掩人耳目。她其实是以圣女贞德[3]为我命名的,难道她不知道那类女人的下场吗?她们会被控告施行巫术,她们会被捆绑在木桩上,她们将会变成一团美丽的火光。星星是一团燃烧的气体。但我太懦弱,我宁愿不要赢,不要被焚烧;我宁愿坐在大看台上吃爆米花,与别人一同旁观。当你听见别人的赞美时,便会惹祸上身,尤其是如果你相信那些赞美。英国人欢呼着,看贞德燃烧得如火山,如火箭,如葡萄干布丁。他们将骨灰撒在河上,只留下她的心。

我走上山坡,从坐在阶梯上的黑衣老太太们面前经过,不理会她们充满敌意的眼神,踏上通往邮局的街道。那两位不知是警察还是士兵的人仍在老位子,柜台后的硕大女人也在。

这时她已认得我是谁,我无须开口。她交给我另一封来自萨姆的褐色信封,看来又是剪报,因此我将它撕开。

信封里是剪报,但剪报上附了一封信,用的是法律事务所硬挺的信纸。

德拉科特小姐:

您好!

我的客户萨姆·史宾斯基先生请我代寄剪报。他认为您或许能协助他脱离目前的困境。他指示我,除非另有通知,否则不得透露您的下落。

签名笔迹龙飞凤舞,在信纸下面是剪报。

女诗人恐遭恐怖分子寻仇谋害!

我顾不得保持端庄,坐在长椅上,身边正是一位警察。这太可怕了。萨姆与马琳被捕,罪名是谋杀我,他们正在监狱。有那么短暂的一刻,我想到马琳将会多么开心。话说回来,她必然很气恼自己入狱的原因是我,而不是罢工或示威。但监狱终归是监狱。他们仍未吐露事实,这点很明显。

问题出在沙滩上野餐的那一家人。他们见到我在水中载浮载沉,看到我沉入水底。他们读了报纸的报导,得知马琳说他们曾经丢过救生圈给我。但船上没有救生圈,当警方到租船公司查证时,租船公司承认,船上根本没半个救生圈。警方在船首找到了我的连衣裙,这令萨姆他们显得可疑。那家人姓摩根。摩根先生说他听见尖叫(不可能,距离太远,风势也太强劲),抬头时恰巧看见萨姆与马琳倚着船舷,恰恰是在将我推入湖里之后。报上刊出一张摩根先生的照片,还有一张是我,是我死亡当天拍摄的微笑照片。摩根先生的面容严肃而负责任。他异常欢喜,他终于成为重要人物,他在演出自己的幻想。

可怜的萨姆。此时他的口袋已被掏空,鞋带被收走,被洒了除虱剂,被人用手指检查肛门。他已经被两位警探侦讯过,一位扮白脸,给他香烟与咖啡;另一位则恐吓他。这一切全是因为我的愚蠢、我的懦弱。我应该留在那里,面对现实。可怜的、温柔的萨姆,他怀抱狂暴的理论,但他连只苍蝇也舍不得打。

报导中说我是神秘炸药阴谋的“关键人物”。马琳的父亲显然曾经出面提供炸药失窃的讯息,而马琳则崩溃了,承认她带走炸药。但她无法交出炸药。她告诉警方,我负责保管炸药。她也招出二手车的事情,但警方无法寻获。警方推定萨姆的“单位”已经除掉了我,因为我知道太多内情,可能会背叛他们。阿瑟也被带去侦讯,后来获释。他显然是无辜的,对案情一无所悉。

我必须回去解救他们。我不能回去。或许我能寄一份属于我的物品,以便向他们证明我仍在人间。一根手指?一封亲笔信?一颗牙齿?

我从长椅起身,将剪报塞入皮包,离开邮局,走上山坡。然后我见到维托尼先生。他坐在露天咖啡座,与另一个人在一起。我看不清那个人,他背对着我,但想必就是寻找我的人。他提早一天回来了。

维托尼先生看见我了,他直直地盯着我。我迅速通过广场,几乎是在小跑。我放慢速度,只回头看了一次,见到维托尼先生站起来,与那人握手……

我转了弯,拼命奔跑。我必须冷静,我必须打起精神,我必须振作。我的双脚尖叫着踩在石子路上。

第36章

我总算到达了阳台。太阳西下,照得阳台上的碎玻璃闪闪发光,尖利如火。窗户玻璃映出了我的影子,影子与我并肩奔跑,脸孔阴暗,头发竖立,像红色光轮。

我打开门锁进屋。屋里空空荡荡,还没有人来,我仍然有时间……我仍未清楚地看见他。或许我能避开他。我要等到他沿着阳台走动,然后我溜进浴室,将门上锁。趁着他试图进门的时候,我可以爬上马桶,从小窗逃出去。

我进入浴室看窗户。窗口太小,会卡住我。我不愿意被捕,也不愿卡在窗口接受采访。那样有失尊严。

或许我可以躲在朝鲜蓟之间;或许我能跑下山坡;或许我能消失,永远不被寻获。但若是逃跑,被逮住只是迟早的问题。因此,我要护卫自己。我拒绝回去。我进入厨房,从垃圾桶拿出那只空的仙山露酒瓶,抓住瓶颈。

我蹲在门后,躲在从窗户看不见我的地方。我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什么也没发生。或许我错了,或许那不是在寻找我的人,又或许根本没有这号人物,纯粹是维托尼先生捏造出来吓唬我的。我开始坐立不安。我忽然想到我这一生花了太多时间蹲在关闭的门扉后面,聆听门另一边的交谈。

这扇门平凡无奇。从门板上半部的玻璃,我能看见一小片外面的世界:蓝色的天空,一些粉灰色的云朵。

她进入迷宫时是中午。她终于决心揭开迷宫的秘密。迷宫这个凶险之地已经存在太久。她几度请求雷德蒙夷平迷宫,但他不肯。那是家族世代相传的迷宫,他如此说。他似乎不在意有那么多人在迷宫中殒命。

她转了几次弯,安然无恙。她务必要记住来路,她竭力记住细节、灌木的形状、花朵的颜色。小径最近才铺上碎石,水仙花已然绽放。

忽然,她察觉自己到了迷宫中心的空地。空地一边有一张石制长椅,椅子上坐着四个女人。其中两人外貌酷似她,红发,绿眼,小白牙。第三位是中年妇人,穿着古怪的服饰,露出半截小腿,脖子上围着一条破烂的皮草。最后一位极度肥胖,她穿着粉红色裤袜,粉红色短裙缀满亮片;她头上的两根触角像蝴蝶,一对明显的假翅膀固定在她背部。费丽西娅对粉衣女郎的扮相感到十分讶异,但教养良好的她没有流露出来。

那些女人交头接耳。“我们在等你。”她们说。第一个女人挪了挪,腾出空位给她:“看得出来现在轮到你了。”

“你们是谁?”她问。

“我们是雷德蒙夫人。”中年妇女悲伤地说。“我们都是。”有翅膀的胖女人补充说。

“这一定是误会。”费丽西娅反驳道,“我才是雷德蒙夫人。”

“噢,对,我们知道。”第一个女人说,“但每个男人都不止一位妻子。有时候是同时拥有几位妻子,有时候一次一位,有时候有些妻子的存在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费丽西娅问,“你们为何不能回到外面的世界?”

“回去?”第一个女人说,“我们全都试图回去。那便是我们犯的错。”费丽西娅回头看,她来时的路现在确实长满了茂盛的枝杈,她甚至看不出来路。她与这些女人一样被困在这里……而她们是不是太过古怪了?她们的皮肤是不是太白了?她们的眼眸太模糊?……她注意到,她能看穿她们稀薄的身体,隐约见到长椅的轮廓。

“唯一的出路,”第一个女人说,“是通过那扇门。”

她看着门。门在碎石空地的另一侧,门板固定在门框上,别无其他的支撑物。她绕着门走了一圈:两侧一模一样。门板的板面朴素,有一个门把;门板顶部有一小片玻璃,玻璃外看得见蓝色的天空与一些粉灰色的云朵。

她握住门把转动。门锁打开,门板向外开启……在那里,在门口处有一个人在等待她,是雷德蒙。她正要投入雷德蒙的怀抱,如释重负地哭泣,却注意到他的眼神有异。于是她明白了。雷德蒙是凶手。他其实是杀手,他要谋杀她,一如他谋杀了其他的妻子……死后,她就得永远与她们一起留在这里,待在迷宫中心……他要用另一个人取代她的地位,他的下一任妻子,一个瘦削无瑕的女人。

“别碰我。”她说,向后退了一步。她拒绝受死。只要她能留在门的这一边,她便安全无虞。他狡猾地开始变形,试图引诱费丽西娅到他伸手可及之处。他的脸长出一个白色口罩,继而是一副淡紫色镜片的眼镜,再来是红胡子与八字胡,而后胡须变淡,露出燃烧的眼眸与冰柱牙齿。接着斗篷消失,他站在那里,悲伤地望着费丽西娅。他穿着圆领毛衣。

“阿瑟?”她说。他会原谅她吗?

雷德蒙披上他的晚宴斗篷。他的嘴巴冷酷而贪婪,眼神流露出浓烈的情感。“让我带你远走高飞。”他低语,“让我拯救你。我们会共舞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她说,几乎屈服了。“天荒地老。”她曾经多么渴望这些话语,她今生今世都在等待有人说出这些话……她幻想自己在舞池里缓缓旋转,一个强壮的臂膀揽着她的腰……

“不要。我知道你是谁。”她说。

皮肉从他的脸孔剥落,露出里面的骷髅。他走向她,伸手探向她的喉咙……

我睁开眼睛。碎石径传来脚步声。是真正的脚步声。那声音上了阳台,停在门外,一只手轻轻敲着门,一下,两下。

我仍然可以做选择。我可以假装不在;我可以枯等着,什么也不做;我可以伪装嗓音,谎称我是别人。但如果我转动门把,门锁便会开启,门扉向外打开,而我会面对站着等我的人,那人将会取我的性命。

我打开了门。我知道那人会是谁。

第37章

我不是存心用仙山露酒瓶砸他的,我的意思是,我有意袭击某人,但那并非出于私人恩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他,他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我八成只是一时激动,他看起来像某人……

而且我绝对没有料到敲那一下会令他昏迷不醒。我想,这就叫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尤其是见到了他的血迹,我无法抛下他不管。他说不定有脑震荡,或者可能失血而亡。因此,我请维托尼先生去找医生,脱口说我以为这个人想闯空门。幸亏他不省人事,无法反驳我的说法。

他为人真好,清醒后没有控告我。起初我以为那是记者本色,一切都是为了挖掘新闻。我确实透露太多,谁叫我紧张呢?到时候,他写的报道必定十分曲折离奇。诡异的是我并没有撒谎。喔,我胡诌的部分不多,就是几个名字和几个细节,不是什么大事。我应该仍能全身而退,谎称失忆之类的……或者一走了之,他必定追查不到我的下落。其实我很意外自己竟然仍未逃之夭夭,因为我向来害怕被人拆穿真面目。但不知怎么回事,我无法一走了之,任凭他孤零零地待在医院,没有说话的伴儿。我差点误杀了他,不能那样对待他。

但当他在病床上苏醒时,发现自己被缝了七针,一定吓了一跳。对此我万分内疚。他的外套惨不忍睹,但我告诉他干洗便能解决。我想支付干洗费,他不肯,我便送花作为补偿。我找不到玫瑰,将就买了黄色的花,花形有几分像向日葵。花束有些发蔫,我说也许他能请护士将花插到水里。他似乎很开心。

他好心借我机票钱。等我解决了这些事情,便会立刻还他钱。首要之事是让萨姆和马琳出狱,这是我亏欠他们的。萨姆的律师泄露了我仍在世的风声。我不该怨他,毕竟他只是在做分内事。我也得去见阿瑟。我并不期待相逢,因为我不想解释那许多事情,也不想见他那沉默的愤怒。反正,报道出来后他便会得知真相。他爱上的是我的伪装,所以我不该太介意他停止爱我。我想他连我的明信片都还没收到,因为我忘了用航空邮件。

再来呢,我就没有明确的打算了。我觉得自己好蠢,将事情闹到尽人皆知,但我也不是第一回这样。他们八成会说我的失踪是玩噱头、耍花招……不过,我不会再撰写古典哥特小说,我认为那些对我无益。或许我会尝试科幻小说。“未来”对我的吸引力不如“过去”,但我确信未来对我们比较好。我不断地想,我应该从这一切吸取教训,就像母亲会说的那样。

现在,我还是留在罗马比较方便。我已经找到一家廉价小旅馆,可以在探病时间走路到医院。他还没向人透露我的下落,他发誓会保密一个星期。他为人不错,鼻子不太帅,但我得承认,裹着绷带的男人别具魅力……此外,我逐渐觉得他是唯一对我略知一二的人。或许那是因为我从未用酒瓶砸过其他人,所以别人不曾见过我的那一面。其实仔细想想,我原本也不知道自己有那一面。

事情确实被我处理得一团糟。话说回来,我大概永远不会成为有条不紊的人。

[1] 美国男演员,1955年9月30日因车祸而逝世,终年24岁,后被美国电影学院评为“百年来25位最伟大的银幕传奇男星”之一。

[2] 哈里·胡迪尼(Harry Houdini, 1874—1926),匈牙利表演艺术家,擅长越狱表演、魔术与特技表演,表演的道具有绳子、上锁的箱子等。

[3] 圣女贞德英文原名为“Joan of Arc”,该名字的第一个单词翻译成中文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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