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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童年,暨我的家庭史 我的家庭史

我的母亲出生在上海,六岁那年随我外公外婆移居广州,当时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跨省迁移的情况并不普遍。母亲是外公外婆收养的孩子,她身边没有兄弟姐妹,外公外婆在广州也没有任何亲戚。母亲曾多次对我说,她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寒暑假随外公外婆回上海探亲。而在广州,她毕竟是一个外省移民,刚开始时还不会说广州话,生活习惯方面也和本地人有所区别。比如说,广州人每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要洗澡,而母亲在上海时冬天并不经常洗澡。对于几岁到十几岁的小朋友来说,彼此间一点点的差异都有可能引来取笑或排挤。或许母亲身上的谨小慎微、克制压抑,以及讨好型人格,从这个时候起就埋下了种子。

不过真正威胁到她安全感的事情,则直到“文革”爆发之后才发生。抗战初期,我外公出于爱国之心曾在上海加入过国民党,抗击侵华日军。可是因为这个“历史问题”,外公在“文革”时被扣上“黑五类”的帽子,被拉去批斗并关到一所卫校的牛棚里了。我母亲也连带成了“黑五类”子女,家庭财产甚至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我外婆长年抱病,生活仅能勉强自理:她可以做一些家务,但要外出的话,她走路很慢且不能走远,也提不得重东西,所以她一辈子没上过班,经济上完全依赖我外公。此时母女俩在广州举目无亲,这种处境对我母亲的心理冲击可想而知。

人对危机感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于心智还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弗洛伊德曾描述过这种心理防御机制:当一个人处在某种困境中,并且清楚无论如何也挣脱不了,这时精神为了避免崩溃,会转而认同这种困境,把这种困境认识为自己主动的追求,以此化解比实际伤害会更早摧毁自己的精神危机。因为心理机制是自发的,它的运作不受理智控制,而更接近于本能反应。或者换一个角度理解,正是因为理智认识到在外部的困境面前,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于是它放弃了控制权。就像你被确诊了绝症,这时无论你去求神拜佛也好,忏悔祈祷也好,练气功也好,你的医生都不会干预了;无论你采用什么荒谬的方法,只要能化解你对死亡的恐惧,帮助你顺利度过死亡来临前的日子,那就都是有益的。而这,其实就是后来被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人质综合征)的心理原理。

于是我母亲不由自主地愈发迎合外部的权威,这时她讨好的对象已经不只是身边的人,因为她显然意识到,身边的人其实也是棋子,并不比自己更有主见,有一个更高的主张在推动这一切,她要比身边的人更加信服这个主张,如此一来就没有人可以伤害她了。不过她没有认识到的是——或许她也曾朦胧地认识到但不敢确认——广州作为一个千年商都、曾经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它在地理上远离政治中心,又受港台地区和海外的影响较大,民间的思想观念一直比较自由和开放,实利主义和小市民文化源远流长。到了特殊年代,尽管有识之士在经历了此前的“反右运动”后,已经不敢公开发表不同见解,但在广东老百姓的观念里,无论对人类共同理想的描述有多么美好,假如代价是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那都是万万使不得的。可是既不敢反对,又不想吃亏,剩下可走的路就只有说一套做一套了:嘴巴上附和着共同的追求,内心却盘算着个人的得失。

事实上,实利主义和小市民文化有时可以作为抵御某些非理性意识形态的屏障。但是作为外来家庭,我母亲和外婆在广州孤立无援,缺少来自亲缘网络的交流、启发和互相支持,她们没有机会融入这种本地文化。于是,在迫切地想要获得安全感的心理推动下,母亲只有更加表里如一、全身心地信服于那更高的主张——别人只是嘴巴上那么说,她却是发自内心地相信,并以此来要求自己。其实当年像母亲这样的人,放在内地相对封闭的城市是常见的;可是在广州,她却一定程度上成了个异类。

“文革”开始那一年,母亲刚好高中毕业,她读的市一中是重点中学,但大学已经停止了招生,于是她和几个同学开始了“大串联”。当时学生乘火车是免票的,他们先去了长沙,像朝圣一般参观了长沙第一师范学院。然后又去了武汉,去武汉是出于什么目的母亲已想不起来,她说可能是为了看看武汉长江大桥,建成这座桥在当年是一项丰功伟绩。最后他们到了北京,在长安街的路边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千千万万学生一起,接受了主席车队的巡视和问候。回到广州后,有官媒呼吁学生向红军学习长征精神,于是母亲又和一批同学从广州步行到井冈山,瞻仰了革命圣地。最后,她和同学一起下乡到了位于今天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的粤垦农场。这个农场的名称之所以有个“粤”字,是因为当年海南还属于广东省,直到今天老一辈的广东人仍习惯说“海南岛”而不是“海南省”。

其实和母亲一起下乡的同学,大多根本就不想下乡,他们只是受形势所迫不得不去而已,大概只有母亲是死心塌地的。那些同学去到农场后就一心盼着回城,每天咬紧牙关地等待政策。母亲的处境却相对有点微妙:假如回了广州,她将变回“黑五类”子女,每天过得提心吊胆;留在农场的话,没人会关心她的成分,因为大家都是来劳动改造的,谁卖力谁就先进,谁偷懒谁就落后。一边是因为出身受到歧视,另一边是凭着劳动争取地位,哪边对我母亲更公平和有利,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我父亲是客家人,出生在广东省陆河县,这个县直到二〇一二年才脱离国家级贫困县的名单,是广东省最穷的三个县之一(另外两个是乳源县和阳山县)。他是家里的幺子,十六岁就离家参军,之后再没回过老家居住。母亲和父亲是在农场认识的,当时父亲所在的炮兵连驻守在昌江,认识母亲时他还是个排级干部,后来复员时已升到副连级。父亲本身就是贫农出身,加上自幼参军,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可谓根正苗红,在那个年代被官方称为“最可爱的人”——当然,可能只有母亲这么看,而在她那些同学的眼里,父亲只是个矮小的乡巴佬而已。母亲的同学们,出于同窗的情谊,不赞同母亲和父亲谈恋爱——他们千方百计要逃离的乡下,母亲却主动地去缔结关联。事实上母亲是下乡同学里唯一一个在当地成亲的。但是母亲当时的情况是,她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已经完全依附于时代主流,时代主流说什么人最可爱,她就发自内心地认同什么人最可爱。更何况还有一点:和父亲结合后,她就成了军嫂,再加上父亲无可挑剔的出身,她就算回到广州也无所畏惧了。

父亲和母亲在昌江的农场结合,一九七三年我姐出生,母亲把她送回广州,由我外公外婆代为抚养——这时候我外公已经被放了出来。一九七六年因为落实政策,母亲也调回了广州。到了一九七八年,借助和母亲的婚姻关系,父亲才指定复员到广州,而我是一九七九年出生的。当年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在招人,母亲于是从农垦局申请调到了海上救助打捞局,经过培训后成为一名会计。父亲复员后也加入了海上救助打捞局,开始时在基建处食堂做采购,后来调到了办公室,负责党政工作。实际上父亲并不具备业务能力,到了九十年代改革开放落到实处,他所在的单位将拆分为企业单位,并且要实行自负盈亏,这时父亲开始面临下岗的风险。到了一九九六年,父亲以身体欠佳为原因办理了提早病退,算是躲过了下岗的窘况,但是他得的那场病要比下岗致命得多。

父亲天生有一个食道肌瘤,是良性的,但是在八十年代,社会整体的认知水平落后,信息渠道很不发达,父亲不知从哪里道听途说得知,这个食道肌瘤会转化为恶性肿瘤,这令他大为恐慌,极力要做一个切除手术。当年还没有应用内镜手术,切除食道肌瘤是要开胸的。母亲告诉我,当时有两个主任医生参与会诊,其中一个激烈反对这台手术,认为所冒的风险得不偿失,他甚至特地到病房向母亲表明态度,希望母亲劝说父亲。另有一个外省来的驻院医生也反对这台手术,但他的态度相对温和,只是对父亲说,他的食道肌瘤转化为恶性肿瘤的概率非常低,这个手术完全没有必要做。

可是另一个主任医生主张做手术,他还安排了自己的一个学生做主刀医生。母亲至今提到这个主任医生时仍恨得咬牙切齿,她认为这个主任医生同意做手术,是在利用父亲的愚昧,为自己的学生安排实操机会,实际上他很清楚这个手术弊大于利。我个人认为内幕可能比母亲揣测的更为复杂和肮脏,但当年我只有十岁,什么也不懂。结果这台手术果然遭遇失败,切开的食道壁无法愈合,医院为了挽救父亲的性命,换了一个主刀医生又接连做了两次开胸手术,这导致我父亲住了大半年院。在第三次手术前,医院让母亲签了病危通知书,母亲后来告诉我,那是她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所幸第三次手术取得了成功,父亲不久后出了院,甚至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可是他的体质自此一落千丈,这一年是一九八九年。

后来到了二〇〇六年,父亲有一次在家里拖地时,突发脑卒中被送进了医院,当时正好我在家里,是我叫的救护车。尽管屡遭劫难,但父亲扛了过来,一直活到了二〇二二年,以七十九岁之龄辞世。记得在一九九六年办理病退前后,父亲曾说过要去摆地摊,但后来他没有去摆,我从没问过为什么。我知道他不喜欢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因为这害他差点下岗失业,他的条件和能力也让他完全无法在市场经济中获利。可是他也不会公开地反对中央路线,他只是暗暗地仇视富人,把下海经商和炒股视为投机倒把;大概在他心里,富裕和不道德是互为因果的关系。然而他其实也想要发财,他有买彩票的习惯,而我这辈子连一次彩票都没买过,他只是求之不得心生怨念而已。

父亲的母语是客家话,当兵时学会了普通话,但他说的普通话不标准,可能因为他那些战友也说不来标准的普通话。后来搬到广州之后,他又渐渐学了点广州话,但发音比普通话更不标准,所以他一般都宁愿和广州人说普通话,因为广州人说普通话比他更不标准,这令他不至于感到自卑。事实上他从没融入过城市生活,他的农村出身、他的观念和生活习惯、他在单位的尴尬职务等,都令他很难交到城市朋友。他在工作之余几乎不和同事往来,他对所有需要和别人共同进行的娱乐消遣,比如球类运动或棋牌麻将都一窍不通。就我所见,他仅有的兴趣爱好是看《动物世界》和到家附近的城中村里淘便宜货。他近乎病态地节衣缩食,在我看来完全是非理性的,母亲长久以来也受到他的影响——曾经我以为母亲原本就和父亲一样节俭,可到了父亲去世之后,我才发现母亲并不是。

我出生的时候,我们一家六口住在细岗,那是我外公单位的宿舍,面积是四十平方米。到了一九八四年,海上救助打捞局在中大也建了栋宿舍楼,我父母属于双职工家庭,分了一套五十六平方米的。原本外公想和我们分开,可是母亲极力游说,坚持要三代同堂。后来母亲承认这是个错误的决定,但她的动机我至今不能断定。于是我们退还了外公单位的宿舍,而这又是另一个错误的决定,因为当年的单位宿舍其实只象征性地收取两三块钱月租,哪怕自己不住也可以留来储物,或再过几年用于转租赚取差价——事实上宿舍在当年是稀缺品,很多人挤破脑袋都分不到,根本没有人会像我们一样把到手的宿舍退回给单位。更重要的是,到了九十年代,这种单位宿舍实行买断制,买断价非常便宜。比如我们海上救助打捞局那套五十六平方米的宿舍,买断只花了两三万,拿在手上等个十多年再出售的话,可以赚到几十倍的差价。不过母亲并非因为金钱的损失而后悔,她就是这么一个奇怪而扭曲的人,对于个人的得失从来不放在心上,要不就是装作不放在心上,不过她入戏太深,真真假假连我也分辨不了。她后悔是因为外公和我父亲处不来,后来两人甚至爆发了激烈矛盾。

我外公一九一九年生在常州,自幼移居上海。我外婆比外公小几岁,祖籍苏州,出生在上海。他俩都是城里人,最初的世界观建立于解放前的大上海,解放后的社会文化对他们影响不深。我外公有些观点在当年是超前的,但其实不过是民国时期上海人的常识。前几年母亲对我说起一件往事。在八十年代的时候,有次她和外公外出,看见路边有个摆地摊的老妇人,外公就随便买了点东西。但他买的东西我们家完全用不上,母亲疑惑地问外公为什么要买。外公回答说,假如大家都不消费,经济怎么可能发展起来呢?这句话放在今天是常识,恐怕中学生都懂得这道理,可我母亲却是到了九十年代才理解这句话。因为母亲出生成长在计划经济年代,当时社会的供需关系严重脱节,生产主要按政府的计划进行,而不是受市场需求的左右,个人无论如何消费,都不会影响到生产,更不会促进经济。相反,一个人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倒有可能导致需要的人买不到。

不难想象,像外公这样的大城市人,秉持一套解放前的价值观,如何能和贫农翻身做主人的父亲,以及他身上那些根深蒂固的小农思想合得来?何况他俩一个加入过国民党,另一个却是中共党员,外公在“文革”时还遭受了迫害,虽然这笔账算不到入赘的父亲头上,但他也不可能完全不介怀。甚至夸张一点说,可能在我外公看来,父亲这种人就属于小人得志。父亲也确实有些愚昧落后的观念,比如他重男轻女,当年我们家经济条件不好,像鸡翅、鸡腿、肉丸、酿肉之类的整只烹制荤菜,我们都是按六只或六只的倍数来采购,然后在餐桌上平均分配。但父亲经常把属于他的那份荤菜让给我,却从来不让给我姐。而我外公、外婆和母亲都认同男女平等,何况我姐是外公外婆带大的,他们对我姐的感情要更深一些。我则是父亲复员后出生的,尽管父亲要上班,没有多少时间管我,但在外公外婆看来,我受父亲的影响要比受他们的影响多,自然就很难像我姐一样和他们亲近。因此他们反感父亲对我的偏爱,当父亲三番四次地把菜让给我,而我姐什么也没得到时,他们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眼神是严峻的。

另一方面,父亲管教我的方式也让他们接受不了。我小时候很调皮,会偷吃父亲锁起来的饼干,父亲发现之后,会把我的双手扭到背后,用粗铁线捆绑起来,就像给犯人戴上手铐一样,再给我胸部捆上一圈,令我动弹不得,直到他消气为止。如今回想起来,这种手段可能令我外公外婆感到震惊,估计他们从没见过这么野蛮粗暴的教育方法。后来有次他们终于受不了了,就让我母亲去告诫父亲,母亲到底说了些什么我不清楚,但那次之后父亲就再没绑过我了。而父亲看不惯外公的,主要是生活习惯方面,比如他说外公经常不洗澡,浑身散发一股味道,挂在厕所的毛巾也很臭,有时用擦桌布抹地板,有时又拿别人的洗脸毛巾擦手等。总之,父亲和外公互相看不顺眼。早年因为父亲要上班,两人共处的时间不多,矛盾才没有激发;后来父亲退休了,两人朝夕相处,于是摩擦几乎每日不断。

到了一九九九年前后,母亲也意识到这对彼此都没有好处,这时候我外婆已经去世了。曾经母亲希望把亲人都留在身边,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控制欲,可这同时违背了外公和父亲的意愿。痛定思痛之下,母亲跑到外公的单位,提出当年外公退还一套宿舍,为单位解决了一位职工的住房问题,现在单位应该补偿外公一套房,因为这本来就属于外公。可是这时离我们退还宿舍已过去了十六年,单位当然不想再给这套房。这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最终被母亲办成了,我怀疑她用了一些激烈的手段。到了二〇〇一年,外公终于和父亲一拍两散,搬进了自己的房子。

我们那套海上救助打捞局的宿舍此时已经买断,于是也趁机简单装修了一番。我还记得装修的预算是两万块,后来实际支付了两万多,和买断房子花的钱相当。因为我姐也已经出嫁了,这时我和父母合住一套两室一厅,按道理应该父母睡大房间,我睡小房间。可是母亲不同意,她坚持和父亲睡小房间,然后把大房间用木板隔成三爿:一条通往阳台的走廊,两个等大的睡房。按照她的说法,这是给外公留一个房间,以备外公回心转意。可是这样一来,我的睡房就变得极其狭小,在摆了一张小床、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后,我就连伸个懒腰都办不到了。而且间隔的木板并不伸到房顶,我的睡房不是一个封闭空间,除了头顶和外面相通外,还有一面朝向阳台的大窗,我在房间里做些什么,父母在阳台都看得到。

不过我曾经和父母、姐四人在一个完全没有隐私的房间里合住了十几年,这时有了一扇属于自己的房门,对我来说已经是不小的进步。事实上当年我对装修后的房间非常满意,我习惯了服从父母的安排,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不过今天回过头看,我认为母亲当年的做法,有点像是做给外人看的——她极其害怕别人挑剔她的品德,她怕有人误会外公是她赶走的,所以她要留一个空房间表明立场,以此堵住所有人的嘴。尽管她明明很清楚,让外公和父亲住到一起对双方都是一场不幸。

外公在独立之后,对母亲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具体的原因我已无从探究——外公已经在二〇〇八年去世了——母亲对此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独立后过了几年,因为请不到合适的保姆,外公提出要续弦。刚开始母亲担心他被骗,后来实在拗不过,也只好帮他去物色对象。最后外公和一个他聘用过的保姆的老乡结了婚,这位新妻子原来在附近的一个城中村里开小卖部,还带着一个读书的孩子。在结婚前,外公和母亲就和她约定,外公去世后包括房子在内的所有遗产都归她,而她负责照料外公的晚年。像这类婚姻基本都是交易,年老的男方等于找一个贴身的保姆,年轻的女方则看重对方的遗产。我记得外公后来只抱怨过这个妻子不肯和他同床而睡,其他方面大概她都是合格的吧。

我对出生后住到五岁的那套外公单位的宿舍印象不深了,面积四十平方米也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一九八四年,我们一家搬到父母分的海上救助打捞局宿舍后,我就和父母、姐睡一个大房间:父母睡一张双人床,我和姐则睡一张双层铁架床;外公外婆睡在小房间。一九九七年,我外婆去世。一九九九年,我姐结婚,但姐夫那边要等婚房,到二〇〇一年我姐才搬出去,至此我们家在广州终于有了一门亲戚。二〇〇一年,外公搬走,住到自己的房子里。二〇〇五年,我们贷款买了一套带装修的期房,花了三十三万,面积是七十七平方米。二〇〇七年,我们搬进了新房,原来的房子就用于出租,租金则用来还房贷。二〇〇七年,外公再婚,于二〇〇八年去世。二〇一二年,母亲卖掉了老房子,提前还清了新房的贷款,这套房子我们一直自住,现在也是我们一家唯一的房产。从二〇〇七年到今天,我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有三年左右,其余时候我在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事情:二〇〇七年至二〇〇九年在南宁;二〇一二年至二〇一三年在云南;二〇一三年至二〇一四年在上海;二〇一四年至二〇一五年在云南;二〇一七年至二〇一八年在顺德;二〇一八年至二〇二一年在北京;二〇二一年至二〇二三年在成都。

二〇二三年我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父母在事业单位退休,有记者因此认为我家庭条件好,其实完全是误解。九十年代之前的事业单位,和今天的没有可比性,因为当年国家也很穷。像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这种单位,隶属于交通部而不是地方系统,在广州可谓无依无傍,本身又缺乏赢利能力,偶尔捞到一些无主的沉船货物,就当作员工福利发给职工,我有一张使用至今的白色薄毯就是这么来的。到了九十年代,国家开始搞体制改革,海上救助打捞局拆分为救捞局和打捞局,父母所在的打捞局变成了企业单位。不过在此之前,父亲已经提前办理病退,所以他应该算是在事业单位退的休,而母亲准确来说却是在国有企业单位退休的。

到母亲二〇〇二年退休时,中国经济已经开始起飞,国家也渐渐有了钱,公务员和编制才吃香起来。不过打捞局这时已变成企业单位,而且效益不太好,这导致母亲退休前的两三年,领到的工资还不如相同工龄的退休金高。后来她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不如退休后第一个月的退休金高。事实上在九十年代,像广州这样的发达城市里,年轻人更渴望加入港资公司和外企,而不是去考公务员。因为当时刚经历的改革开放才“打破铁饭碗”,哪怕是有编制的也照样要下岗,何况港资公司和外企开的工资远比事业单位高。我姐高中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当时是一九九三年,她入职了一家港资的彩印公司,职位是校对员,她在试用期结束后领到的首月工资,就比我父母同月的工资高。

二〇一六年,我母亲查出卵巢癌,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再进行化疗;因为发现时已是三期,主治医生预测母亲只能活两三年。后来母亲确实复发,因为她年老体弱,不能再承受化疗,就改为服用靶向药物控制病情,并一直活到七年后的今天。父亲在经历一九八九年那一连串手术后,身体基本就垮了,力量和耐力都不复当年,后来每逢天气转变,他就浑身骨痛,乃至夜不能寐。或许他身体的底子极好,就这样扛到二〇〇六年,又遭遇了一次颇严重的脑卒中,但又被他扛了过来。这两场大病摧残了他的身体,也摧毁了他的意志,此后他一直活在死亡的阴影之中。

大约是二〇一〇年,他的牙也开始出现问题,但他为了省钱,不愿到正规医院根治,而是选择在城中村里的小诊所“镶金牙”。几年之后,他的口腔情况变得非常糟糕:有些牙齿脱落了,有些则崩断,仍残留部分在牙龈上,还有些则镶了金牙,好牙总共没剩几颗。因为牙痛,他开始吃止痛药,饭量却越来越小,因为无论咀嚼或吞咽都会带来痛楚。他快速地消瘦,后来体重掉到了七十几斤。这时候口腔医院也不接治他了,因为那将是一项大工程,而他却那么瘦弱,连路都走不稳,说话声音也很小,有时连我都听不清楚,加上脑卒中的病史,牙医既不敢也不愿冒这风险。

大约从二〇一六年开始,他几乎每年秋季都因肺炎住院,后来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病。他开始摔倒,越摔越频繁,有时在家里摔,有时在外面摔。他在外面摔过几次我们不清楚,只有一次他过马路时摔倒爬不起来,是好心的路人把他送回来的。医生说这是脑卒中的后遗症,但也可能是受肌肉萎缩的影响。他有较严重的前列腺增生,两度触发急性尿潴留,后来只好插上尿管、挂上尿袋。他长年服用多种疏通脑血管的药物,有些药物可能对胃造成负担。呼吸科的医生说给他开的吸入式粉剂会加重前列腺的压力,但肺病的危害更大,所以还是建议他吸。泌尿科的医生说他的情况不能做手术,但药物可能会损伤消化器官。他还有严重的便秘,长年依赖开塞露排便。

我不清楚父亲怎么评价自己的一生,他曾经喜欢读开国领袖的回忆录,也说过想写自己的回忆录,但最后他没有写。或许一个人过得幸或不幸,主要取决于自身对幸福的认识。父亲是如何认识幸福的我不知道,但就我的眼光来看,他在广州过得并不幸福。他的生活观念和习惯都来自农村,和城市并不相融,所以他始终感到孤独、自卑和彷徨。他没有朋友,也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他抵触消费,只买生活必需品,并且全都是劣质便宜货。他不愿带我姐和我回老家,说辞是老家治安不好,于是在我十岁那年,母亲瞒着他买了四张长途车票,迫使他不情愿地带我们去了一趟,那是我至今为止唯一一次踏足陆河县。今天回过头看,我认为他当初不想带我们回去,并非仅仅出于治安的考虑。他可能不想我们看到老家愚昧落后的面貌,也不想农村的亲戚看见他的一双城市子女。当然,以上只是我的揣测,像这类疑问永远不会从他口里得到解答。

大约在二〇一七年,有天晚上父亲上厕所时摔倒,全身失去了力气,母亲也扶不起他,只好打120求助。次年他们就搬进了老人院,因为老人院里有护工,两人感觉更安全,而且他们选的老人院离家很近,步行只要二十分钟,他们随时可以回家看看。二老在老人院共同生活了四年,直到二〇二二年国庆节那天,父亲因肺炎引发的多脏器衰竭辞世,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解脱——他最后几年承受的痛苦简直难以想象,相比而言丢失的体面实在不重要。在去世的两年前,他写了一张小纸条贴在床边的墙上,字迹歪歪扭扭,因为他的手早就没了力气,上面只有一句话:“不要给我进行抢救。”下面是他的落款。他告诉我们这是他的遗嘱,还说有了这张纸条,我们就无责了。

可是我们就连这也没能做到,因为我们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救过来,有时候医生为了自身的安全,会在收治我父亲这类病人时,先把病情说得很严重,这其实是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医生的一种自保策略。所以我们不敢轻言放弃,万一父亲和头一年一样,又被挽救回来了呢?我们签字同意了为父亲上呼吸机,又另外插了四条管,可是这一切努力只是让父亲多受了十几天罪!在上呼吸机之前,有一个不是我父亲主治医生的看床女医生私下对我姐说,父亲的情况已经不容乐观,哪怕抢救回来也没有丝毫生活质量可言——她都已经说得这么直白,我和我姐还是执迷不悟。当时疫情封控还没有放开,我们不让母亲到医院去,可她在老人院听到我们传达的情况时,也坚决反对给父亲上呼吸机。实际上母亲才是第一决定权人,可是我们连她的意志都违忤了……这件事情我大概这辈子都无法释怀。如今,母亲向我们做出了和父亲当年一样的交代。

父亲去世之后,母亲身上的担子轻了。原本我们以为她的病情更严重,毕竟癌症在一般人心目中是绝症,没想到父亲反倒先她而去。或许生命本身就是一场绝症,人生下来就注定要死,哪怕无病无痛也只是活个几十年,我们每一天都活在倒计时中。尽管自知时日不多,但母亲的心态很好,她坦然地看待即将到来的死亡,没有长吁短叹,更没有歇斯底里。她之所以没被绝望压垮,是因为她把自己看得很卑微和不重要。无论这是源于被洗脑也好,理想主义也好,或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好,总之她相信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而是为了某种崇高和共同的目标,因此死对她来说并不可怕,甚至也不可惜。她一辈子都在压抑自己:不敢流露个人的喜恶,认为那是一种偏颇;不尊重自己的真实感受,认为那不全面和客观;不敢面对自己的欲望,哪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欲望,都可能是一种带有道德风险的私心……她总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而且恰好逻辑意识较强,总能把道理说通,于是起码在当年,一般人确实难以挑出她的瑕疵。但在今天的大多数人看来,她只是傻和脱离现实而已。

小时候我很崇拜母亲,她总是站在道德正确的一边,大义凛然地说话,哪怕是在家庭内部、在没有外人的场合,她也从来表里如一,绝不人前人后说两套话。一般人大概会认同这是个优点,因为大多数人确实做不到这点,那时就连我的小伙伴也承认“你妈妈好有文化”——事实上母亲不是有文化,而只是无私而已,她说话做事很得体,所以显得有修养——但我对她的了解程度和追溯深度不在一般人和小伙伴的层次。我想撇开道德评价这件事,无论是对任何人,因为这流于表面,我想问的是原因: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一个人?

首先,我不认为世上有天生的道德模范,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肯定是后天教育的结果,但母亲的同学为什么没有变得和她一样?如今我倾向于从她和她同学的区别处寻找根由——我认为是她幼年时孤立无援的特殊处境以及当时残酷的社会运动共同作用,令她在极其缺乏安全感的情况下,习惯了不管面对谁都要表现得无可挑剔以自保。那个年代鼓励揭发亲人,母亲虽然没有揭发外公,但她必须表现得不徇私(不能为外公辩护)才能换来自身的安全。抱病在床的外婆不能成为她的心理支撑,她在广州也再无别的可依靠之人,于是渐渐地在她的潜意识里,亲情不再是牢不可破的坚实依傍,唯有彻底效忠时代主流方可保全自身。后来她对待子女的感情也体现出同样的特质:她从不在外人面前袒护我,也不敢为我撑腰,哪怕我是占理的一方;相反她喜欢在外人面前批评和贬低我,以显示自己的公正和无私,回到家还说这是为了激励我,让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可是对于年幼的我来说这只是伤害和背叛,而不是什么激励。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不像是她的亲生孩子,而像是社会化生产的后代,然后交托给她抚养而已……

尽管重男轻女的父亲更偏爱我,但他对我的偏爱不能唤起我的敬意。父亲从来不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在解放后“翻身做主人”,脱离了贫穷的家乡,定居到省会城市,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得利者。和母亲相比,他显得思想觉悟不高、私心杂念较重。不过大概因为参军时年纪小,他没怎么受农村的迷信思想影响,在部队里完成了精神改造,不拜神佛不畏鬼,只信马列唯物论,这在当年算是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他有常见的男权主义观念,认为母亲的地位不如自己,尽管他不会表达出来,但我仍可以明显地察觉到。矛盾的一点是,因为他是入赘到城市的,此前并无城市生活经验,方方面面都要向母亲借鉴,加上他那贫农出身和退伍军人的身份,在八十年代几乎等同于他的名片,所以哪怕他并非真心实意地相信无私奉献,但起码在表面态度上,他不得不附和母亲那些“伟光正”的言论和立场。于是他有点像是被母亲在精神上挟持了一般,被迫地以一种高姿态的面目示人。

父亲有些观念其实比社会主流还要保守,比如他曾在我们面前痛斥台湾的综艺节目伤风败俗、无耻下流。而我去同学家玩的时候,却发现很多家长真实的一面比公开的形象更开放。比如有些同学的父母在家里藏了毛片,他们以为瞒住了自己的孩子,实际上都被我们找了出来。与此相比,我父母完全是一丝不苟地推崇禁欲。

数据来源于广州市统计局官网。

不过开放和保守也要看针对什么事情,某些方面我父母倒比绝大多数人开明。比如说,他们二〇一二年填了一份《广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还让我姐和我签了名。我不清楚这个遗体捐献最初从哪年开始接受申请,但公示的数据显示:广州市二〇二二年全年实现遗体捐献181例;截至二〇二二年年底,历年合共实现捐献1350例;截至二〇二二年年底,历年合共办理登记3303例。和以上零零星星的数字相比,二〇二二年广州市常住人口是1873.41万人,全年户籍出生人口10.96万人、死亡人口5.74万人。数据来源于广州市统计局官网。换言之,二〇二二年广州每1000位去世者中,只有3位捐出了遗体。

父亲去世后,我们遵照他本人的意愿,向市红十字会捐出了他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与教学。前来对接的工作人员将父亲的遗体称作“大体老师”。后来他们做了一次家属回访活动,请家属分享自己和“大体老师”的想法和故事。因为当时还在新冠疫情封控时期,母亲独自接受了回访。她对这个活动很满意,认为受到了尊重,并在微信上向我姐和我转述了自己的分享内容。以下是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她发给我们的微信信息,一字未改摘抄如下:

我从小接受共产党的教育,毛泽东思想的熏陶,要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虽然共产党、毛泽东有缺点、错误,但是这个观点,我始终认为是对的,我觉得做了有益于人民的事,活得很有意义,这是我的思想基础,当我看到报纸上登捐献遗体的报道,特别是一家六口都捐献遗体,这家人大多数从事医务工作,我很感动,我明白,遗体的作用是医学教学、医学研究,目的是更好地防病治病、救死扶伤,这是对人民有益的事情,我就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当我和你爸爸谈起这事,他对我说,我们也捐遗体吧!我听了很高兴,我就去了中山医学院接收站登记。

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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