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枪在树的枝叶间闪烁出钢铁似的光芒,他的嘴里发出嘶哑而响亮的咆哮:“好吧,梅森,你投降吧。玩完了。”梅森别在腰带上的那些六响长枪就像静候猎物的响尾蛇,梅森把这些枪支抛向空中。这些枪落在他的脚边时,他把它们当成干枯的小公牛头骨似的踢到身后。“你这个混蛋,”他咕哝着,拉紧缠绕在俘虏膝盖上的绳索,“这是你能弄出的最后一阵沙沙声。”他后退三步,把枪举到眼睛的高度。“好了,”他用冷酷、缓慢而又清晰的腔调说,“这是……”接着他就看见了它。它在远处的灌木丛间轻轻移动,一抹青铜色和一阵沙沙声,然后是另一处树叶缝隙间一只微微颤动的眼睛。眼睛长在红色的褶子中间,红色的褶子盖住了脑袋,并顺着脖子垂下来。他一动不动地站着,火鸡又迈了一步,然后停下来,提起一只脚,谛听着。
他要是有支枪就好了,他要是有支枪就好了!他可以举枪瞄准,把它击倒在原地。转瞬间,它可能就会从灌木丛中悄悄地钻出来,在他辨清它朝哪一个方向走之前就飞到树上了。他的头不动,眼睛睁大,在地面上寻找,看附近有没有石子,但地面看起来就像被扫过一样。火鸡又动了。悬着的脚放下来,翅膀张开,垂下,盖住那只脚。鲁勒可以看见它翅膀根部的一根根羽毛。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跳进灌木丛,压在它身上……它又动了,翅膀扬起,又放下。
火鸡瘸了,他突然想到。他靠近一点,尽量不让自己的移动被火鸡察觉。火鸡的头突然从灌木丛中钻出来——他离火鸡有十英尺远——又缩回去,蓦然消失在灌木丛里。他伸直双臂,十指做出抓捕的姿势,一点一点地靠近。他知道它瘸了。它可能飞不起来了。它再次探出头,看见他后又梭子般潜回灌木丛里,继而出现在那片灌木丛的另一边。它动作不平衡,左边翅膀拖着。他要捉住它。即使追到县境以外,他也要捉住它。他在灌木丛里爬着,看见它就在二十英尺开外的地方,正警惕地注视着他,脖子上下移动。它俯下身,试图张开翅膀;它站起来,然后又俯下身,朝旁边走几步,站起来,接着又俯下身,极力想让自己飞起来。但他知道,它飞不起来了。他会捉住它的。即使追到州境以外,他也要捉住它。他想象自己走进前门,火鸡挂在肩膀上,他们全都大叫:“瞧瞧鲁勒,还有那只野火鸡!鲁勒,你在哪儿打到这只野火鸡的!”
哦,他在树林里打到的。他想,他们也许会让他帮他们打一只。
酒吧名。“你这只傻鸟,”他嘀咕道,“你飞不起来了。我已经抓到你了。”他绕个大圈子,想走到火鸡后面去。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可以走过去把它捡起来。它窝在地上,一条腿直挺挺的,当他近得可以扑上去时,它又猛地朝前窜,他吃了一惊。他奔跑着跟在后面,一直追到一块开阔的半顷死棉花地。然后它钻过篱笆,进入另一片树林,他只得以手和膝着地,爬过篱笆。他眼睛仍盯着火鸡,同时当心衬衫别被撕坏。接着他跟在它后面跑,他觉得头有点晕,但为了能抓住它,他加快速度。如果在树林里跟丢了,那他就永远也找不到它了。它正朝另一边的灌木丛跑。它会跑到路上的。他会抓住它的。他看见它钻进灌木丛里,他也朝灌木丛跑,等他来到那里,它已经又钻出灌木丛,眨眼间就消失在树篱下。他快速穿过树篱时听到衬衫被撕破的声音,还感觉到胳膊被剐伤时产生的一道道冰凉感。他停下一秒钟,低头看了看被撕烂的衬衫袖子,但火鸡就在他前方不远处。他看着它跑过山脚,下到一块空地上,于是又开始追。如果他提着野火鸡回家,他们不会注意到他的衬衫。哈恩从没打到过火鸡。哈恩什么都没打到过。他猜想,他们看见他时,会大吃一惊的。他猜想,他们会在床上谈论这只火鸡。他们就是喜欢这样谈论他和哈恩。哈恩不知道这件事,他睡觉很死。每天夜里,鲁勒准时在他们开始说话时醒来。他和哈恩睡一间屋,他们的父母睡隔壁一间,两间屋之间的那道门总是开着,所以鲁勒每天晚上都听着。他父亲到最后总是说:“孩子们怎么样?”而他们的母亲就会说,主啊,他们简直要把我给累死。主啊,我想我不该担心,但看到哈恩现在这副样子,我怎么能不担心呢?哈恩打小就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她说。她说,他还会长成一个不同寻常的男人;而他们的父亲就说,是啊,如果他不是先被关进监狱的话;而他们的母亲就说,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他们就像鲁勒和哈恩那样争论。因为要想事情,鲁勒有时候会再也睡不着了。每次听完,他都困倦得不行,但每天晚上还是照样醒来听着,一旦他们开始谈论他,他就在床上坐起来,好听得更清楚些。有一次,他父亲问,鲁勒为什么经常一个人玩?他母亲则说,我怎么知道?如果他想一个人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能这么做。他父亲就说,这件事让我担心。他母亲就说,哦,你担心的如果就是这个,那还是省省吧。有人对我说,他母亲说,他们看见哈恩出现在“随时伺候”里。我们不是告诉过他,千万不要去那里吗?
第二天,父亲问鲁勒最近都在干什么,鲁勒说:“一个人玩。”然后,他就有点像个瘸子似的走开了。他猜,父亲肯定一脸担忧。他猜,当他回到家,肩上挂着火鸡,父亲一定会觉得他了不起。火鸡窜到路上,又朝路边的水沟跑。火鸡沿着水沟奔跑,鲁勒离它越来越近,然后,他被一根突出的树根绊倒,口袋里的东西撒了一地,他不得不快速把东西捡起来。他站起来时,火鸡已经不见了。
“比尔,你带一队人直下南峡谷;乔,你抄近路绕过峡谷,截住它,”他对手下叫喊道,“我从这条路追击。”然后,他又沿着水沟跑起来。
火鸡就在沟里,离他不超过三十英尺。火鸡躺着,气喘吁吁,几乎以脖子为支撑点,他离火鸡将近一码远时,火鸡又窜开了。他紧追不舍,一直追到水沟尽头。然后火鸡跑到路上,滑到另一边的树篱下。他不得不在树篱边停下来喘口气。透过树叶,他看见火鸡就在树篱的另一边,脖子贴着地面,身体因气喘吁吁而一起一伏。他看见火鸡的舌尖在张开的嘴里一上一下。如果我能把胳膊伸过去,或许可以趁它累得动弹不得抓住它。他贴近树篱,一只手小心地伸过去,然后一把抓住火鸡的尾巴。那边没有动静。火鸡也许已经倒在地上死了。他把脸凑近树叶,看过去。他用另一只手把细枝推到一边,但细枝老是回到原位。他放开火鸡,把手抽回来抵住树枝。透过自己弄出的小洞,他看见那只鸟正醉酒似的摇摆着向前走。他跑到树篱的最边上,来到另一边。他刚才抓住它了。它不该觉得自己有多聪明,他咕哝道。
火鸡在空地中央来个急转弯,又朝树林而去。不能让它进树林!不然他就再也抓不到它了!他跟在它后面跑,锐利的眼睛紧盯着它,接着,一件东西突然打中他的胸口,他眼前一黑,喘不过气来。他向后摔倒在地上,因为胸口的剧痛,忘了火鸡。他躺了一会儿,诸多物体在他的两边摇晃。
最后,他坐起来。他面对着自己撞上的那棵树。他用双手摸了摸脸和胳膊,那些长长的剐伤刺痛起来。他可以抓住它,把它挂在肩膀上的。他们原本会跳起来叫喊:“仁慈的上帝啊,瞧瞧鲁勒!鲁勒,你在哪儿打到这只野火鸡的!”他父亲原本会说:“乖乖,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火鸡呢!”他踢开脚边的一块石子。他现在再也找不到那只火鸡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先让他看见火鸡,又不让他抓住它。
就好像被人恶意地耍弄了一番。
白跑这么久。他坐在那里,绷着脸看着自己白色的脚踝从裤腿里伸出来,钻进鞋子里。“傻啊。”他含混道。他翻过身,俯卧着,让一边的脸颊贴着地面,不去管地上脏不脏。衬衫撕破了,胳膊剐伤了,前额上还多出一个包——他能感觉到它才鼓出一点,但它肯定会变成一个大包——什么也没捞着。冰凉的地面贴着他的脸,沙砾硌得他的脸生疼,他只好又翻过身。哦,见鬼,他想道。
“哦,见鬼。”他小心地说。
过了一会儿,他只说:“见鬼。”
见《出埃及记》20:7。然后他就像哈恩那样,把“鬼”字拉长,同时极力让眼睛里也有哈恩那样的神情。有一次,哈恩说:“上帝啊!”母亲就走到哈恩后面,一边跺脚一边说:“我不想再听见你说这样的话。‘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你听见我的话了吗?”他猜就是那句话让哈恩闭嘴的。哈!他记得妈妈那次把哈恩骂得落荒而逃。
“上帝啊。”他说。
他专注地看着地面,用手指在尘土里画圆圈。“上帝啊!”他重复道。
“真该死。”他轻声说。他可以感觉到脸在发烫,心脏在胸腔里怦怦直跳。“真他妈该死。”他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他回过头,没人。
“真他妈该死,耶路撒冷仁慈的主啊。”他说。他叔叔说过“耶路撒冷仁慈的主啊”。
“仁慈的父,仁慈的上帝啊,把这些小鸡扫出院子吧。”他说,咯咯地笑起来。他的脸红得很厉害。他坐起来,看着自己白色的脚踝从裤腿里伸出来,钻进鞋子里。它们看起来好像并不属于他。他用手各环住一只脚踝,接着弯起膝盖,把下巴抵在一个膝盖上。“我们在天上的父,射中了六只,扳倒了七只。”他说道,又咯咯地笑了。嗬,母亲要是听见,非打你的头不可。真该死,她非把你的头拍得缩进去不可。他笑得直打滚。真该死,她会把你骂个狗血淋头,她会像拧一只该死的小鸡似的拧你的脖子。大笑让他身体的一侧生疼,他用手使劲按着那里,一想到自己该死的脖子,他又笑得颤抖起来。他躺在地上,笑得满脸通红,浑身无力,没办法去想她会把他该死的头拍得缩进去。他一遍遍地对自己说这些话,过了一会儿,他不笑了。他又说了一遍,但笑不出来。他又说了一遍,可还是笑不出来。追了这么久全是白费力气,他又想到,还不如回家去。他坐在这里究竟要干什么呢?别人嘲笑他时的那种感觉忽然涌上心头。呀,见鬼去吧,他对他们说。他站起来,重重地踢一个人的腿一下,然后说:“吃我一脚,笨蛋。”接着,他转身走进树林,抄近路回家。
他一进门,他们就会大喊大叫:“你怎么把衣服给撕破了呀?你额头上的大包是怎么回事?”他会说他掉进了坑里。有什么分别?是啊,上帝啊,有什么分别?
他几乎站住了。他以前从没听过自己用这样的腔调说过内心话。他不知道该不该赶走这种想法。他觉得这种想法可能非常不好,但是见鬼,他就是这样想的呀。他无法停止这样想。见鬼……真见鬼,他就是这样想的。他觉得他可能无法自已。他想着这件事,朝前又走了几步。他突然琢磨起自己是不是要变“坏”了。哈恩已经变坏了。哈恩打台球,抽香烟,十二点半才溜回家,而且,嗬,自以为是个人物。“你能怎么办呢?”祖母对他们的父亲说,“他到了这个年纪了。”什么年纪?鲁勒纳闷。我十一岁了,他想到,太小了。哈恩十五岁才开始那样。我猜自己比哈恩更坏,他想到。他寻思着自己要不要和这些坏想法搏斗。祖母曾和哈恩谈过话,告诉他,战胜魔鬼的唯一方法就是和他搏斗,你不和魔鬼搏斗,就不再是我的孙子了。鲁勒坐到树桩上——她说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想要吗?哈恩冲她喊道,不要!你能不能不要烦我?而她告诉他,好吧,就算你不爱我,我也爱你,不管怎么样,你是我的孙子,鲁勒也是。哦,不,我不会的,鲁勒在心里对自己快速地说道。哦,他不要那样。祖母没对他唠叨过这样的废话。
一种桌面掷骰子游戏,源于印度。听着,他会把祖母吓得合不拢嘴。他会让她的牙齿掉到汤里。他咯咯地笑了。祖母下次再问他要不要玩巴棋,他就说,见鬼,不要,真该死,你能不能玩一些好玩的游戏?把该死的纸牌拿出来,他教她几招儿。他倒在地上,笑得喘不过气来。“我们喝点酒吧,孩子,”他会这么说,“让我们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听着,他会把祖母吓得跌一跤。他坐在地上,满脸通红,龇着牙兀自笑着,不时爆发出一串清亮的咯咯声。他记得那个神父说过,今时今日,年轻人成批成批地追随魔鬼而去,抛弃文雅的风度,追随撒旦的足迹。他们会后悔的,他说,他们会痛哭流涕、咬牙切齿。“痛哭流涕。”鲁勒嘀咕道。男子汉不会哭鼻子。
怎样才叫咬牙切齿?他寻思着。他磨了磨上下颌,扮出一个丑脸。他如是做了几次。
他敢说,他能成为一个神偷。
指伦敦警卫厅,负责大伦敦地区(不包括伦敦城)的治安和交通。他想到追了半天火鸡却什么也没捞着。这是一场卑鄙的恶作剧。他敢说,他能成为一个珠宝大盗。他们都很聪明。他敢说,他能让整个苏格兰场都来追踪他。见鬼。
不过,你不该以这种方式想到上帝。
但他就是这样想的呀。他就是这样想的,他有什么办法。他朝四周迅速地看了一眼,好像有人藏在灌木丛里。然后,他大吃一惊。
火鸡倒在一道树篱的边上——一团青铜色,红色的脑袋毫无生气地贴在地面上。鲁勒注视着它,无法思考。接着,他犹疑地前倾身体。他不会去碰它的。它为什么还要出现在这里让他逮呢?他不会去碰它的。它就躺在那儿吧。但肩上挂着火鸡走进房间的那幅画面回来了。瞧瞧鲁勒,还有那只火鸡!上帝啊,瞧瞧鲁勒!他在火鸡旁边蹲下,注视着,却不去碰它。他不知道它的一边翅膀是怎么了。他捏住翅膀的尖端,把翅膀掀起来,看着下面。羽毛被鲜血浸透了。它中枪了。他估摸着,它一定有十磅重。
主啊,鲁勒!好大一只火鸡啊!他想知道把它挂在肩膀上是何感觉。也许,他思忖道,我该拿上它。
鲁勒给我们打了一只火鸡。鲁勒在树林里打到它的,硬是把它给追死了。是啊,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
鲁勒突然琢磨起自己是不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
但他立刻认为:我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孩子。
他觉得自己比哈恩还要不同寻常。
他要忧心的事儿比哈恩要多,因为他更了解事情的情况。
他深夜听父母说话时,有时听见他们就像打算杀了对方那样争论。而第二天,他父亲会早早就出门,他母亲前额上的青筋显了出来,一副觉得一条蛇可能会随时从天花板上蹿下来的神情。他觉得自己可能是迄今最不同寻常的孩子之一。或许这就是火鸡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他用手摸着火鸡的脖子。火鸡或许能防止他变坏。上帝或许不想让他变坏。
或许是上帝让它死在这里的,好让他一站起来就能看到它。
宾·克罗斯比(1903—1977),美国知名演员和歌手,演唱过关于传道士的歌曲。斯潘塞·特雷西(1900—1967),美国知名演员,曾扮演过传道士角色。或许上帝现在就在灌木丛里,等着他做决定。鲁勒脸红了。他想知道上帝是否觉得他是个非同寻常的小孩。上帝一定认为他是。他突然发现自己脸红了,还正咧着嘴微笑,于是马上用手摸脸,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如果你想让我把它带走,他说,我会很乐意。找到火鸡可能是一种迹象。上帝可能想让他当一个传道士。他想起宾·克罗斯比和斯潘塞·特雷西
。他可以弄个地方,让变坏的小孩待在里面。他提起火鸡——真的很重——挂到肩膀上。他希望能看到自己挂着火鸡的模样。他想,他还不如绕远路回家——穿过县城。他有的是时间。他慢悠悠地出发了,一边挪动着火鸡,直到肩膀能比较舒服地适应它。他想起自己在发现火鸡之前想到的那些事。他猜想,那些都不是好事。
他猜,是上帝在为时已晚之前阻止了他。他应该非常感激。谢谢你,他说。
他说,走吧,兄弟们,我们把火鸡带回去当晚餐。我们真的很感激你,他对上帝说,这只火鸡有十磅重。你真是慷慨。
这没什么,上帝说,听着,我们得谈谈这些小伙子。他们完全交给你处理,明白吗?我把这个差事完全托付给你了。我信任你,麦克法尼。
你放心吧,鲁勒说,我会学好的。
他走进县城,肩上挂着火鸡。他想为上帝做点事,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如果今天街上有人拉手风琴,他会把他的一毛钱给他们。他只有一毛钱,但他会把这一毛钱给他们。不过,或许他能想出一件更好的事。他存着这一毛钱,是为了买重要的东西。他可以从祖母那里再要一毛钱。孩子,给你该死的一毛钱,你要不要?他虔诚地闭上嘴,让自己笑不成。他不可以再这样想。他不可能再从祖母那里要到一毛钱。他再管祖母要钱,他母亲会拿鞭子抽他。或许会出现一件他能做的事情。如果上帝想让他做一件事,那件事会出现的。
他走进商业区,眼角的余光注意到人们正瞧着他。梅尔罗斯县共有八千人口,一到周六,他们全都到商业区蒂尔福德来。鲁勒走过时,他们全都转头看着他。他看了一眼自己在一家商店橱窗上的映像,轻轻转了转火鸡,然后快步前行。他听见有人在叫喊,但继续朝前走,假装没听见。是他母亲的朋友,艾丽丝·吉尔哈德。不要理她,让她追吧。
“鲁勒!”她叫道,“我的天哪,你在哪儿打到这只火鸡的?”她快步来到他身后,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好大一只鸟,”她说,“你的枪法一定很好。”
“我没打它,”鲁勒冷淡地说,“我逮住它的。我硬是把它给追死了。”
“天哪,”她说,“你哪天也给我逮一只,好不好?”
“那要看我有没有时间了。”鲁勒说。艾丽丝以为自己很精明。
两个男人走过来,对着火鸡吹口哨。他们对着街角的其他几个男人叫喊,让他们过来看看。他母亲的另一个朋友也停下了,坐在马路牙子上的一些乡下男孩也都站起来,极力装作不感兴趣地看着火鸡。一个穿着猎装、带着枪的男人停下来,看了看鲁勒,又走到他的身后,看了看火鸡。
“你觉得它有多重?”一位女士问道。“至少十磅。”鲁勒说。
“你追了它多久啊?”
“差不多一个小时。”鲁勒说。
“该死的淘气鬼。”穿着猎装的男人咕哝道。“太令人惊奇了。”另一位女士议论道。
“大概有那么久。”鲁勒说。“你一定非常累。”
“不累,”鲁勒说,“我得走了。我赶时间。”他摆出一副似乎在思考什么的神情,沿着街道匆匆往前走,走出他们的视线。他觉得全身温暖舒畅,好像某件很好的事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他回头看了一次,看见那些乡下小孩在跟着他。他希望他们走上前来,要求看看火鸡。他突然觉得,上帝一定是个大好人。他想为上帝做点事情。但他并没看见有人拉手风琴或卖铅笔,而且他已经走过商业区。在走到住宅区的那些街道之前,他可能会遇上一个。他如果遇上了,一定施舍掉那一毛钱——尽管他知道自己短时间内不可能再要到一毛钱。他开始希望自己能遇到乞丐。
那些乡下孩子仍跟在他后面。他觉得自己应该停下来,问他们想不想看火鸡,但他们可能就会瞪着眼看他。他们都是佃户的孩子,有时候,佃户的孩子就会瞪着眼看你。或许他可以给佃户的孩子找一个安顿他们的家。他想回头再穿过商业区,看看自己是否经过了一个乞丐但没注意到,但他觉得人们可能会以为他是想带着火鸡炫耀一番。
主啊,派一个乞丐给我吧,他突然祈祷起来,在我到家之前派一个乞丐给我。他以前从来没为自己祈祷过,但这是一个善意的念头。上帝把火鸡放在了那儿。上帝会派一个乞丐给他的。他认定上帝会派一个乞丐给他。他现在到了希尔街,希尔街上除了住宅,别无其他。在这里能碰到乞丐才怪呢。除了几个孩子和几辆三轮脚踏车,人行道上空荡荡的。
鲁勒回头看了看,那些乡下小孩仍在跟着他。他决定慢下来,好让他们赶上他,也给乞丐更多的时间来到他面前——如果真有乞丐正在赶来。他想知道有没有乞丐正朝他而来。如果有一个正走来,那说明上帝特意去找了一个,说明上帝真的关心人。他忽然忧心不会有乞丐来——一种非常深的忧虑。
会来一个的,他对自己说,上帝关心他,因为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他朝前走。现在街上空无一物。他猜不会有乞丐来了。或许上帝不信任——不,上帝信任他。主啊,请派个乞丐给我!他恳求道。他眯着眼,全身的肌肉绷得紧紧的,然后说:“求求你!现在就派一个来。”就在他说这话的那一刻——就在那一刻——赫蒂·吉尔曼转过他面前的那个街角,径直朝他走来。
他几乎和撞到树时感觉一模一样。
赫蒂正沿着街朝他走来。就像火鸡躺在那儿一样,她仿佛一直躲在房子的后面,等着他经过。她是个老妇人,大家都说她比城里任何一个人都有钱,因为她已经乞讨二十年。她溜进人家的房子,不得到点什么绝不动窝。而且,你要是不给她点什么,她就诅咒你。不过,她终究是个乞丐。鲁勒加快脚步。他把那一毛钱从口袋里掏出来,准备着。他的心脏在胸腔里上下扑腾。他哼了哼,看自己还能不能说话。他们互相走近时,他伸出手。“给你!”他喊道,“给你!”
她是个身高脸长的老妇人,穿着一件古代的那种黑斗篷。她的脸是死鸡的皮的颜色。看见他时,她脸上显出好像突然闻到什么臭味的神情。他朝她冲过去,把一毛钱塞到她的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
他的心脏慢慢平复下来,觉得全身充盈着一种新的感受——似乎既快乐又窘迫。也许,他红着脸想到,我会把我所有的钱都给她。他觉得自己似乎已不需要踩着脚下的地面了。他突然注意到身后那些乡下小孩的脚步声正变得沉重,他几乎想都没想就转过身,温和地问:“你们想看看火鸡吗?”
他们在原地停下,瞪着他。站在前面的一个孩子吐了一口唾沫。鲁勒快速朝地面看了看。里面真的有烟草汁!“你在哪儿打到这只火鸡的?”那个吐唾沫的问。
“我在树林里发现它的,”鲁勒说,“我硬是把它给追死了。瞧瞧,它翅膀下面中枪了。”他把火鸡从肩膀上拿下来,放低一点,让他们都能看到。“我想,它被打中过两次。”他继续兴奋地说,拉起火鸡的翅膀。
“拿过来让咱瞧瞧。”那个吐唾沫的说。
鲁勒把火鸡递给他。“你看见下面的弹孔了吗?”他问道,“嗯,我觉得同一个地方被打中两次,我觉得它是……”那个吐唾沫的把火鸡扔起来,挂到自己的肩膀上,他转身时,火鸡的脑袋打到鲁勒的脸。其他小孩和他一起转过身,他们一同悠闲地朝来的方向走。那个吐唾沫的朝前走,火鸡僵硬地耷拉在他的背上,头一圈一圈慢吞吞地摇晃着。
直到他们走到下一段街区,鲁勒才动了动。最后,他意识到自己再也看不见他们了,他们已经走过去太远。他几乎是蹑手蹑脚地转过身,朝家的方向走去。他走过四段街区,然后突然意识到天黑了,于是开始奔跑。他越跑越快,出现在通向他家的那条路上时,心脏已经跳得和两条腿一样快。他断定有个可怕的东西正在身后追赶他,双臂伸直,十指做出抓捕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