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勒顿小姐总是把桌子上弄得到处都是面包屑。这是她独有的持家成就,每次都干得不错。露西娅和伯莎洗盘子,加纳到客厅里玩《晨报》上的填字游戏。只剩下威勒顿小姐一个人在餐厅里自得其乐。真好!在这栋房子里吃早餐,总是一种折磨。露西娅坚持认为,他们应该像吃其他餐那样,有规律地吃早餐。露西娅说,定时吃早餐就能养成其他规律的习惯,而且加纳爱捣乱,所以他们不得不在吃饭上立下一些规矩。露西娅希望加纳能把琼脂加到麦乳里。好像这么做上五十年,加纳就会做其他任何事情了,威勒顿小姐想到。早餐上的争执,总是始于加纳的麦乳,终于她的三匙菠萝汁。“威莉
,你知道自己已经在发出酸味了,”露西娅小姐总是这么说,“你知道自己已经在发出酸味了。”然后加纳就将眼珠子转来转去,说些令人恶心的话,伯莎就跳起来,露西娅则一脸痛苦,而威勒顿小姐则品咂着已经被她咽下去的菠萝汁的味道。
把桌子上弄得到处都是面包屑,可以放松心情,也让人有了思考的时间。威勒顿小姐如果想要写故事,就必须先思考。通常,她坐在打字机前时思路最敏捷,但掰面包也有一点效果。首先,她得想出一个题材来。能写成故事的题材实在太多了,以至于威勒顿小姐永远都想不出一个来。她常说,写故事难就难在这儿。花在思考究竟要写什么上的时间,要比实际写作时间多。有时候,她会放弃一个又一个题材,过了一两周,才能最终决定要写什么。她拿出银刮铲和碎屑托盘,开始清扫桌子。她沉思道,不知道面包师是不是个好题材?外国面包师都形象生动,她想到。米蒂尔·菲尔默姨妈去世后给她留下了四张法国面包师的着色彩照,那些面包师都戴着蘑菇一样的帽子。他们都是大个子,金发,而且……
“威莉!”露西娅小姐尖叫道,拿着盐瓶走进餐厅,“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把托盘放到刮铲的下面,不然你会把面包屑弄到地毯上的。我上个星期刷了四次地毯,可不想再刷了。”
“你从来都没因为我把面包屑弄掉在地上而刷过地毯,”威勒顿小姐不满地说,“我弄掉在地上的面包屑,我自己会拾起来,”她又补充道,“而且我也没弄掉多少。”
“这次,记得先把刮铲洗一洗再放回去。”露西娅小姐回应道。
威勒顿小姐把面包屑倒在手里,扔到窗外。她把刮铲和托盘拿到厨房,放在冷水水龙头下冲洗。她把它们擦干,放回抽屉里。结束了。现在她可以坐在打字机前面了。她可以在那里待到晚饭时分。
威勒顿小姐在打字机前坐下,舒了一口气。好了!我刚才在想什么?哦,面包师。嗯,面包师。不行,面包师不行。不够生动。面包师和社会张力没什么关系。威勒顿小姐坐着,注视着打字机。A、S、D、F、G——她的目光在打字机上游移。嗯。教员?威勒顿小姐寻思道,不,老天,不。教员总是让威勒顿小姐觉得乖僻。她读的柳湖学院的那些老师不错,但她们都是女人。柳湖女子学院,威勒顿小姐想起来了。她不喜欢这个短语:柳湖女子学院,听起来有点生物学的味道。她总是只说自己是柳湖毕业的。男教员让威勒顿小姐觉得自己要读错什么字似的。不管怎么说,教员过时了。他们甚至都不是个社会问题了。
钩虫是钩口科线虫的统称,一种危害最严重的肠道寄生虫。狗也会得钩虫病,并能传染给人类。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嗯。佃农!威勒顿小姐从来不曾和佃农有过紧密的联系,但是,她能够想见,他们会和其他任何题材一样富有艺术感,他们还会给她的作品带来社会关怀的气息,而社会关怀,对于她渴望进去看看的那个圈子是非常重要的!“我总是能依靠钩虫,”她含混道,“赚点钱。”现在它来找她了!千真万确!她兴奋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敲击着,却没有碰到按键。接着,她突然开始快速地打字。
“洛特·莫顿,”打字机在出字,“唤他的狗。”打完“狗”字后,她突然停下。威勒顿小姐总是竭尽所能地让第一句出彩。“第一句的涌现,”她总是说,“就像一道亮光!就像一道亮光!”她会边打响指边说,“就像一道亮光!”她的故事都是建立在第一句之上的。“洛特·莫顿唤他的狗”这句话是自己找上威勒顿小姐的。她在读了一遍句子后觉得,对于佃农而言,“洛特·莫顿”是个很好的名字。让他唤他的狗,也设计得巧妙,符合佃农的身份。“狗竖起耳朵,一溜烟似的朝洛特跑过去。”把这个句子打出来,威勒顿小姐才发现毛病——一段话里有两个“洛特”,听起来不够悦耳。打字机上的纸张咔咔咔地后退,威勒顿小姐在第二个“洛特”上画了三个“×”,用铅笔在上面写了一个“他”字。现在,她准备往下写了。“洛特·莫顿唤他的狗。狗竖起耳朵,一溜烟似的朝他跑过去。”“狗”也出现了两次,威勒顿小姐想到。嗯。但她觉得,两个“狗”没有两个“洛特”那么刺耳。
一个由美国殖民地女性后裔组成的组织。威勒顿小姐非常迷信她所谓的“语音艺术”。她认为,耳朵是个和眼睛一样的读者。她喜欢这样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眼睛能形成图像,”她曾对“美国殖民者女儿全国协会”的一帮人说,“抽象思维能画出图像,而一次成功的文学探索(威勒顿小姐喜欢‘文学探索’这个词),依赖于大脑的抽象思维和耳朵的音调特征(威勒顿小姐也喜欢‘音调特征’这个词)。”“洛特·莫顿唤他的狗”带有一些嘲讽和锐利的意味,而接下来的“狗竖起耳朵,一溜烟似的朝他跑过去”又让故事有了开头,而这正是这一段需要完成的任务。
“他扯住畜生短而瘦的耳朵,和它一起滚到烂泥里。”或许,威勒顿小姐沉思道,这有点过分了。但她知道,佃农是会滚到烂泥里的。她曾经读过一本描写这类人的小说,在那本书里,他们的行为也这样糟糕,而且,在四分之三的文字中,他们做出的事情比在烂泥里打滚还要糟糕。露西娅在清理威勒顿小姐衣橱的一个抽屉时发现了这本书,随便扫了几页后,就用拇指和食指夹着这本书来到炉子旁边,丢了进去。“威莉,我今天早上清理你的衣橱时,找到了一本书,肯定是加纳放在那里的,他想开玩笑,”露西娅小姐后来对她说,“太可怕了,但你也知道加纳的为人。我把书烧了。”然后露西娅又哧哧地笑道:“我敢肯定,书不是你的。”威勒顿小姐也敢肯定,那本书不是别人的,就是她的。但她犹豫了一下,没有承认。书还是她从出版社订的,因为她不想在图书馆借这本书。连邮费,那本书花了她三美元七十五美分,可最后四章她还没来得及看。尽管如此,她从那本书中得到的东西已经足以让她断言,洛特·莫顿和狗一起滚到烂泥里是合情合理的。她断定,写他这样做,也能让钩虫的特征多起来。“洛特·莫顿唤他的狗。狗竖起耳朵,一溜烟似的朝他跑过去。他扯住畜生短而瘦的耳朵,和它一起滚到烂泥里。”
威勒顿小姐倚着椅子的靠背。开头不错。接下来该思考一下情节了。当然,得有一个女人。或许,洛特可以杀了这个女人。那种女人总是惹麻烦。她甚至可以逼得洛特杀了她,因为她放荡不羁。然后,再让他受良心的煎熬。
如果真这样写,那洛特就得有原则,不过让他有原则并非难事。威勒顿小姐自忖道,现在,该如何把这些情节和一切必需的爱情利害关系融合在一起呢?应该有一些非常暴力的自然主义画面,也就是虐待狂之类的故事。通过阅读你就知道,在那个阶级是会发生这种事的。写这类东西是个难题。可是,威勒顿小姐享受这类难题。她最喜欢构思激烈的画面,但是,要下笔写时,她又老是觉得不舒服。她会想,家里人如果读到这些描述,会说什么?加纳会打响指,还会瞅准一切机会冲她眨眼睛;伯莎会觉得她很可怕;而露西娅则会用她那种傻里傻气的腔调说:“威莉,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然后,露西娅会像往常那样哧哧地笑一阵。但是威勒顿小姐现在不能想这些,她得构思角色。
洛特得高大、驼背、头发蓬乱。而且,尽管长着红脖子和一双笨拙的大手,他那双悲伤的眼睛会让他看起来像个绅士。牙齿要整齐。另外,为了让他看起来有点精神,他得有红头发。衣服要从他的身上垂下来,但他对自己的衣服漠不关心,好像那身行头是他皮肤的一部分。也许,威勒顿小姐沉思道,不该让他和狗一起滚到烂泥里。女人的样子要过得去——黄头发,脚踝丰润,泥土色的眼睛。
那个女人会把晚饭端到小屋里给他吃,他就坐在那里,吃着女人只是放了盐的块状麦羹,想着一些庞大而遥远的事情——再买一头奶牛、一栋油漆的房子、一口清洁的井,甚至是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农场。女人会冲他吼叫,因为他劈的木柴根本不够她的炉子用。女人又因为背痛而哀号。女人坐着,直瞪瞪地看着他吃酸掉的麦羹,说他没胆子去偷吃的。“你只是一个该死的乞丐!”女人会嘲笑道。然后洛特会对她说你闭嘴。“闭上你的嘴!”他大喊道,“我想要的,我都得到了。”女人转动眼珠子,以此来嘲讽他,还大笑,然后说:“我会怕像你这样的东西?”洛特把椅子往后面推了推,站起来朝她走过去。女人从桌上抓起一把刀——威勒顿小姐搞不懂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傻——身体后退,刀子挡在胸前。洛特朝前扑过去,女人像一匹野马似的从他身边掠过去。然后,他们再次面对面——他们的眼睛里充满仇恨——他们前后晃动。威勒顿小姐可以听见时间正一秒一秒地滴在外面的铁皮屋顶上。洛特再次朝她扑过去,但她的刀子已经准备好,可以随时插进他的身体里——威勒顿小姐受不了了。她从后面对着女人的脑袋重重地就是一拳。刀子脱手,一阵薄雾把女人从房间里卷走。威勒顿小姐转向洛特。“让我弄点热麦羹给你吃。”她说。她走到炉子边,用干净的盘子端来柔软洁白的麦羹和一块黄油。
“啊,谢谢。”洛特说。他对威勒顿小姐微笑,露出好看的牙齿。“你总是能把饭烧得恰到好处。你知道的,”他说,“我一直在想——我们可以离开这个租来的农场。我们可以有个像样的地方。今年如果能赚点钱,我们就可以买头奶牛,再一步步好转。威莉,想想这样做的意义吧。想想吧。”
她坐到洛特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我们就这样干吧,”她说,“我们今年挣的肯定会比以往任何一年的都要多。春天的时候,我们就能买得起奶牛了。”
“威莉,你总是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他说,“你总是知道。”
他们坐了很长时间,想着彼此是多么了解对方。“把饭吃完吧。”威莉最后说道。
洛特吃完饭后,帮她掏炉灰。然后,在七月炎热的夜晚,他们沿着牧场朝小溪散步,谈论他们有一天将会拥有的那个家。
三月末,雨季就快来了,他们完成了让人几乎难以相信的工作。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为了趁着好天气完成所有工作,洛特每天早上五点就起床,威莉则还要早一个小时。洛特说,下个星期,雨可能就要开始下了,我们到时如果还没有把庄稼收割完,那么庄稼就没了——过去几个月以来我们获得的一切也都会没了。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又是和去年一样紧巴巴的一年。而且明年也不会有奶牛,只会有一个小孩。洛特总想要奶牛。“小孩花不了多少钱,”他辩解道,“而且奶牛还能帮补着喂养小孩呢。”但威莉的态度很坚决——奶牛可以以后买——但小孩必须有一个好的开始。“也许,”洛特最后说道,“我们能赚足够多的钱,两样都会有。”然后,他就出去看新翻过的土地,好像看着犁沟就能算出收成似的。
尽管所获不多,但今年到目前为止都很好。威莉把小木屋打扫得干干净净,洛特也修好了烟囱。牵牛花盛放在门阶旁,丛丛金鱼草生长在窗户下。平平安安的一年。但现在他们为庄稼焦心。他们必须在下雨前收割完庄稼。“还需要一个星期,”洛特夜晚回来时嘀咕道,“还需要一个星期,我们才能干完。你觉得自己能收吗?其实不该要你去,”他叹息道,“但我雇不到帮手。”
“我能行,”她说,把颤抖的双手藏到身后,“我能收。”
“今晚阴天。”洛特阴郁地说。
第二天,他们一直干到天黑——一直干到再也干不动了,两个人才摇摇晃晃地回到小木屋,倒在床上。
夜里,威莉在疼痛中醒来。一种轻柔的绿色的疼痛,紫色光芒从其间通过。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醒了。她的头向两边转来转去,一些嗡嗡作响的形象在脑子里研磨石块。
洛特坐起来。“你觉得不好过吗?”他声音颤抖地问。她用胳膊把自己撑起来,接着又沉下去。“到溪边把安娜叫来。”她喘着气说。
嗡嗡声越来越响,那些形象越来越灰暗。疼痛先是和嗡嗡声以及那些形象混合了几秒钟,然后就无休止了。疼痛一波接一波地涌来。嗡嗡声越来越清晰,天亮时,她才知道,那是雨声。后来,她用嘶哑的声音问:“雨下了多久了?”
“这会儿,差不多两天了。”洛特答道。
“庄稼没了,”威莉茫然地看着外面向下滴水的树木,“完了。”
“没完,”他轻声说,“我们有了一个女儿。”
“你想要的是儿子。”
“不,我已经得到我想要的了——一个威莉变成了两个——这甚至比有一头奶牛还要好,”他咧着嘴笑道,“威莉,我该怎么做,才有资格领受这一切呢?”洛特弯腰吻了吻她的前额。
“我该怎么做,”威莉悠悠地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更好地帮你?”
“威莉,你想去一趟杂货店吗?”
威勒顿小姐推开洛特的胳膊。“你,你说什么,露西娅?”她结结巴巴地问。
“我说,这次你去杂货店好不好?这个星期每天早上都是我去,但我现在太忙了。”
威勒顿小姐把椅子向后推了推,从打字机前站起来。
“好啊,”她愤怒地说,“你要买什么?”
“一打鸡蛋,两磅番茄——熟番茄——你最好赶紧去治一治感冒。你流眼泪了,嗓子也沙哑了。洗澡间里有阿斯匹林。就给杂货店签我们家的支票。穿上大衣。天冷。”
威勒顿小姐翻了翻眼珠子。“我四十四岁了,”她说道,“能照顾好自己。”
“记着,是熟番茄。”露西娅小姐回应道。
威勒顿小姐大衣的纽扣未扣整齐,慢吞吞地走上布罗德大街,来到超市。“要买什么?”她咕哝道。“两打鸡蛋,一磅番茄,对。”她经过一排排罐装蔬菜和饼干,朝装鸡蛋的箱子走去。没鸡蛋。“鸡蛋呢?”她问一个正在称菜豆的男孩。
“我们只有小母鸡蛋。”说着,他又抓起一把菜豆。“在哪儿呢?有什么区别?”威勒顿小姐问道。
他把几根菜豆扔回箱子里,无精打采地走到蛋箱旁,递给她一盒。“其实没什么区别,”他说,把口香糖舔到门牙上,“就是小母鸡什么的,我不知道。你要吗?”
“要,还要两磅番茄。熟番茄。”威勒顿小姐补充道。她不喜欢买东西。这些店员凭什么这么骄傲呢?这个孩子肯定不会对露西娅也这么散漫。她付了鸡蛋和番茄的钱,匆匆走了。这个地方让她有些沮丧。
即南瓜灯。真蠢,超市也能让她沮丧。超市里面只能发生琐碎的家务事:女人买菜豆,用超市的推车推着孩子,为八分之一磅左右的南瓜讨价还价。他们得到什么了?威勒顿小姐就不明白了。自我表达、创造和艺术还有存在的位置吗?她的周围全都如此——人行道上全是人,行色匆匆,手里拿着小袋子,脑子里也装满小袋子。一个女人和一个脖子上套着皮条的小孩,为了让小孩离开那扇里面挂着一盏杰克灯的橱窗,女人拉他、扯他、拽他。在余生里,她可能要一直这样拽着他了。还有一个女人,购物袋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一个女人正在给她的孩子擦鼻子。在街道的前面,一个老妇人正朝这边走,她的三个孙子不停地往她身上跳。在他们身后,一对夫妇走着,有些不雅地紧挨在一起。
威勒顿小姐锐利地看着这对夫妇走近,又走过去。女人身材丰满,黄头发,脚踝丰润,泥土色的眼睛。她穿着高跟鞋,戴着踝饰,身着一件非常短的棉布裙和一件格子呢外套。她的皮肤上有斑点,她的脖子探出,好像她必须伸着脖子去闻一种总是向后退的气味。她牙齿露出,脸上挂着愚蠢的笑容。男人个子很高,一副被掏空了的模样,头发蓬乱。他缩着肩膀,粗壮的红脖子的一边长着黄色的瘤子。他们步伐沉重地走着,男人笨拙地摸着女人的手,还病恹恹地冲她笑了一两次。威勒顿小姐可以看见他整齐的牙齿、悲伤的眼神和额头上的疹子。
“啊。”威勒顿小姐打了个冷战。
威勒顿小姐把买来的东西放在厨房的桌子上,然后回到打字机旁。她看着打字机里的纸张。纸上写着:“洛特·莫顿唤他的狗。狗竖起耳朵,一溜烟似的朝他跑过去。他扯住畜生短而瘦的耳朵,和它一起滚到烂泥里。”
“念起来糟透了!”威勒顿小姐嘟囔道。“根本就不是个好题材。”她断然道。她需要一些更生动的东西——更富有艺术感的东西。威勒顿小姐盯着打字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她突然得意忘形地用拳头在桌子上捶了几下。“爱尔兰人!”她尖叫道,“爱尔兰人!”威勒顿小姐一向崇拜爱尔兰人。她觉得,他们的粗皮鞋里都塞满了音乐,而他们的历史——光辉灿烂!这些人,她沉思道,这些爱尔兰人!他们全都精神饱满——红头发,宽肩膀,还有茂盛而下垂的八字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