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女性确实没有像现在这样在社交场合占据主导地位,但现在的谈话内容多是琐碎无聊的,并且排斥一切有分量的严肃话题。这一改变必然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我们崇尚个人的勇气甚于其他的品质。
事实上,个人勇气是极其次要的美德,不过是一般军人的显著特征;低等动物甚至都比人类更有勇气,否则怎么会常常听到人们说“像狮子一样勇敢”这样的话呢?骑士荣誉不仅在大的方面为虚伪和无耻提供庇护,也遮盖了小事上的粗鲁不文、欠缺考虑和不礼貌。对于粗野,人们常常缄口沉默,没有人敢冒着生命的危险去纠正别人。
那些恰好在政治和财政记录方面都显示出不太体面的民族,决斗体系往往在其国家被血腥的热情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至于这个国家民间生活是怎么样的,最好问问那些在这方面有经验的人。总之这样的国家欠缺文化礼貌和社交修养是显而易见的。
在骑士荣誉的借口面前,是不存在真理的,因此需要强烈呼吁更多的公平正义。当你对一条狗咆哮,它会咆哮回来;但若把它当宠物养起来,它就会对你摇尾乞怜。用敌意回应敌意,对任何轻慢或嫌恶感到愤恨和生气,这几乎是人的天性,正如西塞罗所说,“侮辱和苛刻的怠慢带来的伤痛深入骨髓,就连有智慧、有价值的人都难以承受”。
也许除了信仰某些宗教教派的人,世界上没有哪儿的人可以平静地接受侮辱或殴打。但是,一般而言,不论是遭遇了侮辱还是殴打,当事人除了要求与被冒犯程度差不多的报复之外,绝不会要求更多的。譬如,一个人被指责撒谎、愚蠢或胆小,绝不会把置对方于死地来作为惩罚。
德国人关于“凡羞辱必血偿”的古老理论,就是源自中世纪那令人作呕的迷信。在任何情况下,对侮辱的回应都该由愤怒主导,而不是由那些骑士制度的拥护者们所谓的“荣誉和道义”来主导。事实上,指责我们的话语所造成的伤害程度,是由这些话语击中目标的程度而定—只要别人戳中了我们的软肋,那么,即便是一个最轻微的暗示,造成的伤害都比一个虽然严厉但是毫无根据的指责更严重。如此一来,如果一个人十分确定别人对他的指责文不对题,那他就会自信地对指责不屑一顾。但骑士荣誉原则却要求我们展示一种并不具备的敏感性,用血腥的报复来处理那些我们根本不觉得屈辱的侮辱。如果一个人不惜对口头上冒犯他的人拳脚相加,只是为了阻止那些不敬的言语流传开来,那只能说明这个人对自我的价值评价不高。一个真正懂得欣赏自我价值的人会泰然面对侮辱和诋毁;即使做不到全然漠视,仍会情不自禁地感到愤怒的话,机智和文化修养也会帮助他掩饰愤怒、保全面子。
如果我们能够消除对骑士荣誉的迷信,也就是说在受到侮辱的时候,不再感觉被侮辱,不再想反唇相讥,也不再认为以侮辱回敬侮辱就能挽回自己的荣誉;如果我们能够阻止人们继续错误地以为用暴力维护自己的荣誉是理所当然的,对于不公正就应该动辄拳脚以对—如果可以做到这些,那么人们很快就能普遍地接受这样一个观念,那就是“面对侮辱和轻视,虽败犹荣”。正如文圣佐·蒙蒂注64所说,“恶言谩骂好比教堂里的队列,总是返回到原点”。如果人们能够这样看待侮辱,那我们就再也不必恶言相向以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了。但很不幸,像现在这样,首先必须顾虑的却是我们说的话会不会得罪那些狭隘的笨蛋,要知道哪怕一点点的深刻也会让他们感到恐慌和愤怒—有思想有头脑的人不得不和又蠢又狭隘的人展开搏斗,这样的情况实在太常见。
倘若所有一切都可以这样理性地处理,思想智力的优越性就能在社会中拿回本属于它的主导地位—可惜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在主导社会的是那些拥有蛮力和匹夫之勇的人。若真能改变,那么优秀杰出的人们就有了无须逃避社会的理由。这样一来,就可以为真正良好的、有教养的社会氛围铺平道路,正如雅典、哥林多和罗马曾经有过的盛世一般。如果有人对我所说的好例子感兴趣,那么我推荐他去读一读色诺芬注65的《盛宴篇》。
为捍卫骑士荣誉所做的最后一个辩护无疑是这样的:“可要不是有它存在,那每个人不就都可以随意动粗了吗?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喧嚣啊—太可怕了!”
我先来简单地回应一下。一千个人里面有九百九十九个人都不了解骑士荣誉原则,通常他们挨了揍或是揍了别人,不会有任何致命的后果。但对骑士荣誉的拥护者们来说,挨一记拳头常常意味着要同对方斗个你死我活。
让我再来更加详细地谈论一下这个问题。
为了解释部分人类根深蒂固地抱持着的“被人打一拳相当严重”这一观念,我曾努力想要发现一些站得住脚的,或者至少貌似合理的依据,而不仅仅是花哨漂亮的说辞。但我找了一圈,不管是用人类天性中的动物性,还是用理智来解释,终是徒劳无功。
动手打人一巴掌不过是,并且永远都只是一个人可能对另一个人造成的一次轻微的肉体上的伤害,不过是表明了一个人更有力量、出手更快,或是他的对手当时压根儿没留神,一不小心就被打了,除此之外并不能说明什么,再怎么分析也没用。
同一个骑士,会把别人打他一拳当成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但是如果他被他的马踢了,哪怕这一踢比人类那一拳厉害十倍,当他忍着剧痛一瘸一拐地走开时,他也会向你保证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算什么。我不禁开始想:原来,人的手才是埋得最深的祸根。然而这个骑士可能会在战斗中被同一只手砍伤、刺伤,那时他仍旧会向你保证说,这些伤不值一提。
我又听说,被马刀的刃拍打,好过被棍棒一击。前不久,有军校学员接受惩罚时宁可被马刀拍也不愿被棍棒打一顿,因为只有获授骑士称号时才会被马刀刃面轻拍肩头,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最伟大的荣耀。
以上就是我能找到的所有心理的或道德的基础。除了宣布所谓“骑士荣誉”就是一个已经过时但依然根深蒂固的迷信之外,我无话可说,可见传统的力量有多巨大。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事实可以证明我的观点,那就是在中国,对普通人来说杖责是很常见的惩罚,甚至对于政府的各级官员来说也是如此—那可是一个高度文明化的国度,却也并不赞成类似骑士荣誉的原则。
公正地说,打架是人的天性,犹如撕咬是野兽的天性,或推撞是带角动物的天性一样,人不过就是会用武器打人的动物。因此,当我们听说谁用嘴咬了人会觉得震惊,而动手打架则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通过接受教育提高修养和学会自我克制,我们很乐意摒弃打斗。但是,强迫一个国家或某个特定阶层相信一个巴掌是天大的不幸,必须争个你死我活才行,这也未免太过惨无人道。
这个世上已有太多邪恶的不幸,如果我们再人为地增加一些幻想的不幸,反而会产生真正的不幸—这正是愚蠢又险恶的迷信带来的影响。
注64 文圣佐·蒙蒂(1754—1828):意大利新古典派诗人。
注65 色诺芬(约前430—前354):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