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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百灵鸟从结有霜花的树篱笆上跳下来,费力地飞到屋檐下。树叶像玻璃一样脆弱,它这么一飞闹得叶子乱响,纷纷落下。冷空气把平常柔软的一切都变得僵硬,百灵鸟的舌头也未能幸免。它发出了两下长长的、含糊不清的叫声,随后试着来一声颤音,结果跑了调变成极短的音符和一声喷嚏。百灵鸟的喉咙受寒了,这种气候可不适合唱歌。从茅舍里飘出一阵微风,与树林的轻风大不一样。百灵鸟为生存而需要复杂的东西。它抖动翅膀,甩掉羽毛上的冰花。
爱玛听到了百灵鸟的叫声,她拉开一扇纸门,向外张望。刚才她在席子上打盹,身上盖着毯子。贡博天一亮就走了。吃完早饭,她又上床躺了下来。怀孕让她嗜睡,因此白天大部分时间在家打盹。摇篮里,弗朗西斯科在睡觉,身上盖着鸭绒被。她躺在床上,能从打开的窗户看到天空。一层闪亮的灰云,低低地压着大地。
大概天色尚早。肯定还会下雪的。也许那只百灵鸟会想要进来。
爱玛在半睡半醒之中听见孩子发出一声呻吟。一阵微风吹过,这在雪天很罕见,窗户纸乱颤起来,随后,一切又重归平静。
片刻之后,弗朗西斯科醒了,在房间里到处乱爬,寻找他的玻璃球。爱玛起床给儿子做早饭。她递给儿子一把铜勺,让他敲击木琴。她热好牛奶后,端来一杯,儿子举手给打翻了。他嫌自己笨拙,不耐烦了,把玻璃球扔到窗户外去了,然后放声大笑。他喝起牛奶来,表现得积极多了。母亲给儿子洗洗脸,梳梳头发。她把席子折叠起来,洗了碗、碟子、盘子,然后盯着窗外。那几个玻璃球像是飘浮在雪海上。天气虽然寒冷,银莲花依然在绽放,这几天不大正常的气候反而保护了银莲花。
雪地太白了,真的很漂亮。在紫外线的照射下,雪花熠熠生辉。
爱玛突然觉得有人在外面看她,连忙转身。由于光线刺眼,她仅仅看到了影子,可是门口肯定有人。在街道上的白雪的映衬下,显露出一个印第安人的轮廓。弗朗西斯科不再玩耍,静静地看着那人。印第安人手里有个东西,是一支笛子。
那人向屋内迈了一步,窗口的光线照亮了他。来者是个年轻人,很瘦,眼睛很小,眼梢细长,仿佛是高颧骨上的一对细缝,胳膊上涂有模模糊糊的黑色。他面无表情地望着爱玛。
爱玛转身向小灶走去。她问那人要不要喝咖啡。
他说:“当然喝。”
他坐下来,把弗朗西斯科抱在怀中。孩子的双手不停地抚摸那人优质的黑发。印第安人总是用油脂梳头,头发很有韧性,看上去就像轻柔的水流。
“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呢。”爱玛一面端着两杯咖啡,送到桌子上,一面说道。
“为什么不来?今天可是去树林看雪景的好日子。你别想关在家里!”
爱玛无奈地耸了耸肩膀。
“我整天犯困。”
“到林子里睡吧!咱俩可以待上一整天……你丈夫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
“那样的话,咱俩可以走得远些,去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去捕鱼,过上两夜。那里的雪肯定很大,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很远吗?”
那人含含糊糊地打了个手势,指了指比亚乌因科河的方向。爱玛递给他一支烟,他把弗朗西斯科放到地上,吸了几口烟。最后,他去找马,二人约定在村口见面。
爱玛给孩子穿得暖暖的,把他抱了起来。她肩上挂的柳筐里,只有很少一点东西。四周万籁俱寂,她走在雪地上,来到了小山前。没有一声鸟叫,灌木小叶子钻出雪层外,一匹马或是一只鸡的足迹不时地破坏了雪白的平面。她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人。小山前,她看见那人(他名叫曼布古玛伯罗)骑着一匹小白马来了,身后跟着一匹灰色高头大公马。爱玛不顾怀孕好几个月的身子,一个月前跟这个年轻的印第安人发生了关系。她是有一次在树林中闲逛时认识曼布古玛伯罗(以下简称曼布)的。只要丈夫站岗,她就跟曼布整日整夜地在河边消磨时光。她和他仅仅是打发日子。冬天是非常宜人的。
曼布帮助她上马,把孩子要坐的小帆布椅子挂在鞍具的一侧。上路后,马蹄踏雪的声音咯吱咯吱响个不停。三人没有直接进入树林,而是穿过一片草地。终于,曼布指指一条难以察觉的羊肠小道,他们一起走了过去。
“我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爱玛说道,同时也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知道。”
“什么也听不见啊。”
曼布掏出笛子,吹了一曲。这好像是世界上唯一的声音。爱玛摇头晃脑,闭着眼睛。一只小鸟的仓皇出逃吓到她了。
曼布说:“是水鸡。”
“很想看看是什么样子。”
立刻,树林里有了响动。
“是田鼠。”
“我以为田鼠在地下过冬呢。”
“有一种田鼠喜欢寒冷。”
他们来到河边,看见一座石桥。过河后,沿着一片开阔地继续向前。森林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
爱玛说:“一下雪好像都不一样了。”
曼布笑着说:“是不一样,因为咱们走得很远了。”
“我从来没到过这里。”
曼布指指西边。
“那边十几公里的地方有座村庄。但是咱们用不着走那么远。咱们就在我熟悉的一片林间空地上宿营。”
到了空地上,那是一片雪地,周围全是柏树,爱玛感觉这是个晶体的世界。雪地呈圆形,周围宁静的氛围里,事物似乎不会消亡,哪怕是随便说的一句话也久久还在回响。地面上有个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是只被踩扁了的鹦鹉,已经成了一张薄片,似乎有什么重物从它身上压过去了。鹦鹉在雪地上闪亮洁净的模样,她一辈子也没有见过。
小河上竖立着天然石塔,有一圈破旧台阶,塔上有平台,可以远眺美景——水流上布满了浮冰;远处是大平原,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扫清平台上的积雪之后,在无数火堆留下的痕迹中,出现了用石笔刻下的姓名首字母和图画。曼布已经弄来一把干树枝,点燃后,他说去找木柴,不过出发之前要洗个澡。
爱玛的目光追随着曼布,他害怕水中锋利的冰凌,于是走到一块突出的岩石旁,钻进水中。过了几秒钟,他浮出水面,在稍远的地方抱住一根透明的冰柱。他奋力逆水而上,游到河湾处,顺水而下,随波逐流,上岸前多次重复这样的锻炼。曼布浑身冻得发蓝,把水珠溅到母子二人身上。他紧靠火堆旁坐下,仿佛要拥抱火焰,身上的水珠开始蒸发了。爱玛拧干他的头发,挤出最后一滴水,然后编成辫子。
她说:“胳膊上的图案全部洗掉了。”
果然,胳膊上干干净净的。
“过会儿我会画上更好的。我在海边见过黑色的小莓子,能做出最好的颜料。”
他偏爱黑色,就像别人喜欢红色或金黄一样。从头到脚全染上黑色也不奇怪。
两人打开一块折叠板,开始玩骨牌。手气一如既往地发挥出强大的作用来。每掷一次骰子都会留下一个谜,有待下回分解,而下回又是一样的。这是一种连续不断、永远可以玩下去的游戏,是印第安人的最爱。
骰子有五十颗,但是很小,可以一把攥在手心里,骰子上每一面都有图案,画面不重复,总共有三百幅不同的微型画。一开始玩起来似乎很复杂,但是玩上几把之后,就容易了,可以名副其实地称之为“消遣游戏”。
二人不得不特别注意弗朗西斯科。骰子对所有孩子都有种难以抵抗的吸引力,弗朗西斯科也不例外。曼布有一套漂亮的硬木骰子,上面饰有珐琅花纹。
他说:“有一天,我大女儿把这套骰子拿在手里,结果撒了一地,我一一捡了回来,却少了一颗,只好重新做了一个。”
他用手指扒拉骰子,分出来一个。那上面画有一棵树、一只蜗牛、一扇窗户、一块貂皮、一块碎布和一顶皱巴巴的尖帽子。
“是你画的吗?”
“除了那块碎布。对微型画爱好者来说,最难画的其实是最简单的东西,稍微不留神就可能画走了样。解决办法就是把它改造成很难画的东西,不过那就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
两人玩了几个钟头,直到饿了才收摊。曼布拿起弓箭,看了看树林的方向。
“我马上就回来。”他说。
曼布小心翼翼地踏雪而去,很快消失在树林里。爱玛独自一人,朝着火堆里扔油脂球。寂静笼罩了一切。她在想,这世界安安静静,仿佛被遗弃了一般,曼布能捕猎到什么呀?弗朗西斯科向火堆投掷雪球取乐。爱玛用油脂给儿子擦手。一只猫头鹰低空掠过,像是在做水上运动。她听见曼布回来的脚步声。
他回来得真快,好像走了只有几秒钟。他腰间挂着几只肥胖的野鸡和一袋子鸡蛋。二人给野鸡褪了毛,浸上些许白兰地,再架上火开始烤鸡肉串和鸡蛋,加上香料后,很快散发出一股浓香。
“是野鸡吗?”她问。
“应该是吧。还在睁着眼睛睡觉呢。”
为了哄孩子高兴,曼布用鸡毛制作了飞镖。他再次用酒浸泡鸡肉串,放在火上烤的时候吱吱响,最后把鸡肉从钩子上取下来。三人兴高采烈地大快朵颐。
曼布承诺会好好做顿晚饭(因为他觉得野鸡肉没有味道)。他迷迷糊糊打了个盹,一面抽着爱玛给的卷烟。随后,她也入睡了,怀里还抱着儿子。等到他们都睡醒以后,光线已经改变,变得更加柔和了,天空染上一层沉重的银黑色。火堆快要熄了,得赶紧添柴。两人再次玩起了掷骰子,然后喝咖啡、聊天、吹笛子,设法让孩子开心。这天下午是他们恋情发展的巅峰,时间显得非常漫长。但是,他们意识到下午就要过去了。爱玛把喝茶的纸杯揉烂,扔进了河里。黄昏用美轮美奂的色彩宣告它荣耀归来。一团圆形屋顶样的云彩伫立多时。弗朗西斯科已经进入梦乡,而这对情人则紧紧相拥,遥望那陌生、难以理解的远方,期盼着根本用不着期盼的某种崇高的事情发生,因为它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曼布趁着晚霞的余晖出去打猎,准备晚餐。他带回来几只野禽、刚刚砍下来的矮扇棕芽和一头小野猪。曼布发现野猪被困在了一座河水中漂来的“紫藤萝小岛”上,又不敢下水逃生,只会嗷嗷叫。夜幕很快就降临了。
半夜时分,他们听到了动静。当时,两人正借着火光在玩牌。月亮还没有出来,但已经在地平线下发出光芒,只是移动得特别缓慢。他们什么也没看到。曼布估计动静来自角鹿,而他俩在明处,肯定十分显眼。终于,传来几声年轻人的话音。
“嗨!嗨!两位玩家!”
一群男女骑马来到天然石塔前。石塔上一阵慌乱,他俩看见那群人沿台阶而上,出现在火堆金黄色的光圈内。几个男女来自一个陌生的部落,彬彬有礼地问候他俩,要求借火取暖。
“当然可以。”曼布说,“请坐,你们从哪里来呀?”一个男人指指西方。
“是属于卡福尔酋长的领地吗?”
他们说不认识卡福尔。他们是从更远的地方来的。
等到这群人知道他俩属于普林格莱斯要塞时(又立刻发觉爱玛是白人姑娘),就更加关注他俩的情况了。爱玛心里觉得奇怪,这个印第安世界最东端、最平淡无趣的地方,竟然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可是也许并不奇怪,或许这一切可以再次证明:世界真是浩瀚无际,光阴流转,相比之下,人类太渺小了。
他们动作灵活,围着火堆席地而坐,身上的颜料已经褪色,几乎已经模糊不清了,好像是冒雨骑马过来的。不过,残余的部分足以让人看出那些图案都是精心绘制的。他们随身携带了数量可观的饮料,第一件事就是为了相识干杯。几个姑娘开始卷烟,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不像是晚上睡觉的人,看上去一个个都十分清醒。他们显得很有艺术感,或者说是审美专家吧,让爱玛觉得他们太善于戏谑模仿了,这应该是蓄意而为的。这群人一一拿出乐器,有手臂一般长的三角琴,像小青蛙在鸣叫的管乐器,还有小小的皮质喇叭。曼布的三十六弦轴长笛肯定会让他们觉得粗劣而过时。
印第安姑娘们很喜欢弗朗西斯科。其中有几位像爱玛一样也是怀有身孕的。她们跟爱玛开玩笑,与分娩有关的一切都惹得她们大笑——在她们这种抽象而忧郁的文明中,出生是件能引人发笑的事情。
随后,大家开始玩牌,这又产生了另外一种音乐。雪花自有一种独特的声效,与骰子摔在木板上的哗哗声一起产生了一种特别的回响;还有冰块互相撞击的声音,印第安人反复询问同伴“你困了吗”的低语声。
这是个彬彬有礼的问话,说出来的声音很特别,像是芦苇在窃窃私语。说啊,说啊,与灌木丛中的鸟群的歌声一模一样。
拂晓时分,雪停了。他们喝着热咖啡,吃烤火鸡。他们想洗个澡,在重新装扮前洗掉一切颜料。一群人手持石头、海绵下水,反复揉搓,直到身上干干净净为止。在水中,他们推开薄冰和冰冻的金枪鱼,奋勇向前。等到出水时,太阳已经露头,光线明亮,四周静悄悄的,世界一片光明。姑娘们已经备好茶和咖啡,男人们在火堆旁挤成一团,端着杯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烘干全身后,他们去找黑莓做颜料,由于黑莓是最好使的,他们大量储存。他们捣烂黑莓,用火熬成汁,温热尚存的时候是最好用的。涂颜料时用手指,他们瞧不起正规的画笔或者细麦秆;涂抹起来动作匆忙,心不在焉,好像随便做某件事,只要早点结束即可。他们给曼布也化了妆,还在爱玛的肚脐眼儿周围画了个小圈,肚皮一膨胀就消失了。他们把剩下的颜料扔进水中,颜料像软软的黑箭头,颤颤悠悠地沉入了水中。
他们涂颜料涂累了,就吸口烟,互相欣赏起身上的图案来。
“我们该走了。”他们说。
看来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是没说是什么。一行人纷纷吹起口哨召唤自己的坐骑,马儿们此刻正在树林里啃食蘑菇。他们十分郑重地道了别。
“这些饮料留给你们做个纪念,好继续为我们的健康干杯。”
“一定的。”
“再见!再见!”
又只剩下曼布、爱玛和弗朗西斯科三个人了,他们突然感到有些疲惫。客人们精致的活动把他们给累坏了。三人需要安静。喝喝酒,抽抽烟,等睡意袭来,便用松脂擦擦脸,防止下雪被冻伤。不久,三人都睡着了。
他们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了。雪已经下过,三个人在最纯净的白色天地里休息。曼布修长的身躯上抹了颜料,涂了油脂,看上去像是全体蛮族光辉灿烂的睡神。爱玛睁开眼后有一阵子没认出曼布来。她回望四周,天空白茫茫一片,树冠是雪白的,溪水潺潺。她深深吸了口气,感觉凉气沁人心脾。
曼布醒来后,往火堆里扔了一把干柴,然后拿上弓箭,打猎去了。这一次他回来得也很快,带回来的猎物大得无与伦比,是一只四十公斤重的大鸭子,羽毛的颜色是金黄的,上面有红圈。一支箭穿透了它的脖子。
三人面向着落日美景共进晚餐。这样的景色在这个纬度上经常出现,晚霞中积累了许多这样彼此之间没有联系的宇宙现象。此外,虽说下了雪,一半的天空还是深蓝色的。在神奇的彩虹下,长长的闪电划过地平线上空。星星多了起来,月亮经过白雪的洗礼,在雪白的树林上方探头探脑。
曼布说:“这个钟点,一切混在一起,调和在一起,就像一幅画。”
爱玛正在为弗朗西斯科切鸭肉,把鸭胸脯剁碎。
“一幅画?”
“世界表现出生命的短暂,人类的渺小,一切都无足轻重啊。”他用手上的鸭翅膀打了个大大的手势,“生命永远是转瞬即逝的。”
二人把鸭骨头扔进河里。远处传来红鹳播报夜幕降临的叫声。三人踏上归程,回普林格莱斯要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