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迪利线哐当哐当的老旧地铁车厢缓慢上行,进入希思罗机场第三航站楼站,我苍白如蜡的皮肤在车窗上映出的鬼魅倒影随即切换成人工照明的站台上闪烁着的管状钠光灯灯光,以及伦敦地铁标识那熟悉的标志性纹章。我的手指擦过尼龙座椅套的粗糙毛面,摸到了我的蓝色塑料购物袋。这就是我人生第一次美国之行的“行李”:里面只装了几条干净内裤、一本折了页的《一个瘾君子的日记》(The Diary of a Drug Fiend)、我的笔记本,以及我做了准备带到飞机上吃的一个芝士泡菜三明治。由于习惯性迟到,我没时间洗头,只是抹了一层碧缇丝免洗香波,现在全结成一块一块的,像蛛网一样粘在我自己在家染坏了的头发上,让我整个人看上去活像剪刀手爱德华和郝薇香小姐(45)的杂交体。即便受到全世界所有大唱片公司的追逐,我依然没有足够的钱给自己买双合适的鞋,所以在那个潮湿的夏日,人行道上积的一洼洼雨水透过鞋底的破洞打湿了我的袜子。我不紧不慢地向我们约好会合的那个航空公司服务台走去,并没有觉得时间很赶。但当我走到那儿的时候,却发现只有我一个人。我随意地瞥了一眼时钟——那天下午我第一次看时间——我的航班已经飞走两个小时了。
命运之风似乎正在带着我们一路飞升。专辑发行以后,当我们奋斗在人生第一次横跨大西洋的巡演征途上时,《动物硝酸盐》已杀进了单曲榜前十,成了一首名副其实的热门单曲。随着这首歌在英国广播公司第一电台(BBC Radio 1)被密集播放到泛滥的地步,我暗藏的野心——向主流音乐圈的心脏部位发射一封淬毒的信——终于得偿。奇怪的是,电台主持人们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歌词里暗藏的拐弯抹角的含义,甚至也没有意识到歌名对麻药的明显指涉(46)——或许就是因为太明目张胆了,才得以“藏匿于大庭广众之下”。真不可思议,只要有一个流行的钩子,你在歌里夹带的私货就能逃出生天,久而久之它就会像寄生虫、像毒药一样钻进大众的意识,被他们随口哼唱出来。我曾听说过一个不知真伪的传言:凯特·布什(Kate Bush)的《眼睛里有孩子的男人》(The Man With The Child In His Eyes)写的其实是手淫,但放进整首歌饱满丰富的编曲里一听,就感觉巧妙得似浑然天成,在我脑海里激起了一连串的联想。不过对我来说,真正的宝藏又埋在了B面。这次的B面曲目是《大日子》(The Big Time),我试图在其中剖析成名的后果,严肃地讲述那些被名声抛弃之人的故事。我在生活中看到过这种事,所以此曲的创作与我对自己身边发生之事的看法形成了强烈共鸣。小有名气并不意味着我就跟其他成功人士交上了朋友。事实可以说是恰恰相反,我一直窝在艾伦和塔姆金·德鲁(Tamzin Drew)这些老熟人组成的舒适圈子里,比起外面反复无常、不可预测且永恒变化的世界,我觉得他们才是我的信任所在。我亲近的朋友不是在领救济金,就是在炸薯条店打工,再不然就是在办公室低声下气地打杂,所以可想而知,身份的激变开始不时地造成了某种变化——也许算不上是让人不舒服的差异,但肯定有一种异样的不平衡感。我在歌里探讨的正是此种感觉,后来的《摩天楼之上》(High Rising)也或多或少地延续了这一主题。媒体把《大日子》理解为我们对斯科特·沃克(47)的致敬,但有趣的是,当时无论是伯纳德还是我,都对他的作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了解。说到歌词的参照对象,有段时间J.G.巴拉德(48)也是个常冒出来的名字,但我必须再一次惭愧地承认,在那之前我从未读过他的书。也许这些影响是通过其他途径渗透给我们的,或者还有一种可能:艺术家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参考”别人的作品,虽然我们的后现代世界就是无数面镜子组成的荒原,在这里将一切都分门别类会更方便。在动物学里有一个现象叫作“趋同进化”,即两个物种沿着各自不同的进化之路向同一个方向演变成非常相似的动物,我想艺术也是同理。
遵循唱片业悠久的传统,这张单曲唱片带动了专辑的发行,然后专辑迅速冲上了排行榜榜首,卖出了非常不错的销量。就这样,我们渴望的一切都梦想成真。我永远都记得我把消息告诉西蒙的那一刻。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正在英国巡演途中,住在利兹还是哪儿的一家酒店里。我重重地敲响他的房门,迫不及待要告诉他我们有了一张冠军专辑,结果发现他正在浴室的小洗手池边弯着腰绞拧他的内裤,活像是屯溪寡妇(49)。我们俩欣喜若狂,明星光环突然砸了下来,与乏味的日常发生了离奇的碰撞,那一幕有些反高潮又有些好笑,诡异地象征着山羊皮最核心的内在矛盾。然而很快我们就会明白一个道理:达成目标的那一刻永远都不会是终点,虽然启程之前你可能以为如此,但无法填满的欲壑会让你认定前方总是有新的障碍等着你移走,新的领土等着你去征服。瘾君子似的饥渴驱使着你不由自主地重复同样的行为,无休止地追逐越来越大的诱惑,以满足自己对功名利禄、对更高的排行榜位置、对更热烈的媒体评论等的渴望。我们贪念的对象永远都是跟我们玩着捉迷藏的下一首歌,我们满房间地追逐它们,就像追逐着变幻不定的银色蝴蝶。可是当无法达到业界期待的事实莫名变成一种公开的耻辱时,我们开始身不由己地委身于那台庞大而疲钝的机器,成了几枚助推的齿轮。那台机器沉重地向前开进。我们被打包送上没完没了的短途巡演,奔波于全国各地,随后巡演的范围逐渐扩大到整个欧洲,最后终于开到了美国的土地。结果正如许多自鸣得意的旁观者所做的无趣预言所示,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脱线。
我们跟裸体唱片只签了两张单曲唱片的合约,所以有几次被觊觎我们的唱片公司邀请到美国做客,以诱使我们签下一纸专辑合约。在那儿我们度过了许多嗨飞了的下午,躺在马里布海边别墅里的吊床上,被扎着马尾辫、巨婴一样的唱片公司高管推着摇来摇去;或是在曼哈顿的街头被长得可笑的加长豪华轿车接走,听他们用眼花缭乱的承诺和数额吓人的预付金忽悠我们。有一天在洛杉矶,我们住在日落大道的蒙德里安酒店(Mondrian Hotel),到了下半夜忽然被一场地震惊醒。对于从未经历过地震的人来说,那感觉真是怪异到了极点,如果非要用语言形容,我只能称之为一种摸不着头脑的恐惧。在最本能的层面上你知道发生了一件应当感到恐惧的事,但在大脑处理完这种感觉以前,你就是不明白为何要恐惧。我最难忘的记忆是醒过来发现整个房间都在乒乓作响,然后穿着T恤和内裤从紧急出口冲到楼下大堂,看见西蒙已经在那儿了,穿戴得整整齐齐,还带着打包好的行李。而伯纳德显然被迷惑和恐慌冲昏了头,居然打电话到我们经纪人的房间,命令他“让它停下来”。在那一时期,围绕我们的合约追逐战愈演愈烈,甚至有位艺人统筹(50)像B级片里的间谍一样跟踪我们到了纽约,跟我们住进了同一家酒店,期望能“偶遇我们”并借此搭上关系。为了得到跟我们接触的机会,他无所不用其极,最后居然自贬身价在一场演唱会上自愿为我们销售T恤。至此,整件事变得有点荒唐了,有点像电影《摇滚万万岁》(This Is Spinal Tap)中阿蒂·福夫金(Artie Fufkin)的桥段(51)。虽然整件事感觉很新奇,但我们从头到尾都能抱着一种良性的不屑之情来看待它,因为我们看穿了其中的真相——一切不过是肤浅的三分钟热度,更关乎残酷的生意,不能解读为我们的作品有多受人追捧。那帮越来越不正常的戏班子里唯一让我们真正感觉亲近的是个说话柔声细气、脑子很聪明的纽约人,名叫凯文·帕特里克(Kevin Patrick),待人和善,睫毛又密又长。当时他在美国华纳唱片工作,属于那种发自内心疯狂热爱音乐的人。他还会坚持不懈地在路上寻找流浪猫,用自己吃剩的午餐喂它们。多年来,凯文一直是我们乐队的一位密友,无论何时碰见他,他都是那么值得信赖。
漫长的巡演着实富有挑战性,会将你的耐心和耐力磨穿,还很考验乐队成员关系的界限。错乱的失常体验与死板的日常流程怪异地混为一体,你可以放纵兽性释放激情,但需要遵守严格的时间表。以史为鉴,对于某一特定类型的乐队来说,去美国巡演向来可被看作一场极其严酷的试炼,其原因除了美国过于幅员辽阔之外,主要的还是文化差异太大。1970年代,性手枪乐队就是在旧金山爆红,我印象中有很多观察家都不无道理地将我们与他们相提并论:我们两支乐队都出身于狭隘排外的英国音乐圈,都在这个沸腾的熔炉中锻造出了习惯性的歇斯底里,于是有不少人好奇这一特质如果移植到美国更大、更分裂的环境中将会表现如何。然而事实却是,我们在美国的大部分演出都很成功,久负盛名的“东西海岸”自不待言,就连在更深的内陆地区也不例外。我们有一帮狂热的拥趸,一场接一场地追着我们跑,那阵势就好像狂欢节的游行队伍。我得澄清一件事:我们一直都很喜欢在美国演出,而且我们的出道专辑在美国卖得相当好,虽然外界普遍有种相反的错觉。不过伯纳德似乎是个特例,在美国待得越久,他就越想家,也越抑郁。或许从某种角度来说,美国歪曲了我们在他眼中的真实面貌,将我们的形象变得夸张:就像几个卡通人物,舍弃了仅剩的一丁点节制,任由音乐产业摆布,并随之变得贪婪、功利、麻木不仁。并非我们本性如此,只是为了安然度过那趟让人备受煎熬、痛苦不堪的旅程,我们不得不假扮成那样的角色。诚如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所言:“若把自己变作野兽,就摆脱了为人的痛苦。”
有趣的是,我想乐队其他人一开始是没有注意过歌词的,直到专辑发行,他们拿到歌词本以后,方才明白我具体唱了些什么内容,同时初次意识到自己究竟加入了怎样的一支乐队。我从未刻意回避谈论歌词,如果其他人想知道,我当然乐于讲解,但他们几乎从来不问。他们似乎很信任我,将这方面的工作留给我全权负责。当然歌曲的大意他们肯定早就有所觉察,这一点我敢保证,有时候他们也会说“啊,我喜欢那一段”之类的话,西蒙甚至还会拿几句词来打趣,胡乱给它们安一些解释。但我们从来都不会刻意坐下来一起讨论“我们歌词的含意”——山羊皮不是那种乐队。我们只是放任自流,不去自寻烦恼地质疑什么,尤其是当一切看上去都顺风顺水的时候。然而专辑一发行,里面涉及的所有主题立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轮新的解读随之而至,并通过媒体和歌迷的反应呈现在其他成员面前。就是这么搞笑,在音乐生涯的这一关键时刻,你连自己是什么样的乐队都不知道,还要由外人来告诉你,而且外人给出的答案往往会有点出乎意料。我想,一些更阴暗、更病态的主题经过对色情趋之若鹜的媒体放大之后,恐怕让伯纳德尤感不适。更有甚者,乐队还变得越来越“妖冶”——缺一个更好的形容词——这是我们乐队的特点,我猜也主要是我的个性被人着重挑了出来并反射到我们这个整体身上。越发火上浇油的是,我很天真地接受了几次媒体采访,其中我表现得没心没肺又没脑子,愚蠢地迎合了他们的想象:花花公子、虚有其表的英伦纨绔少爷。我为曾经犯下这样的错误而深感后悔,因为那些原型太过强大,宛如有了生命一般任意生长,直到最后将你吞没,千丝万缕地缠绕在你的形象上,让人厌恶却摆脱不了,几乎就是荣格所说的“化身”。
或许现在是时候讨论一下本我与人设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