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秦代也有八两秤

02 秦代也有八两秤

廿六年诏版(镇原县博物馆藏)

镇原是庆阳市的一个下属县,距离秦咸阳城遗址约两百公里,沟壑环绕,地理位置偏僻。在这个县的博物馆里有一件二十六年皇帝诏版,烟盒大小,四角钻有小孔,钉在器物上使用[1]。

影视剧里经常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圣旨,听诏者跪地接旨后双手捧着。徐州圣旨博物馆珍藏有明代天启四年四连体诰命圣旨,长4米,宽2米,上面用金漆书写了四道圣旨,四周全部用金漆手绘99条飞龙;天启六年的诰命圣旨,丝织七彩鹤锦面,全长4.6米,书写434字,字字珠玑,美轮美奂。

而秦代圣诏只有烟盒大,这差别忒大了。镇原县的诏版四角有孔,说明是钉在某种器物上;咸阳城二世诏版四边各伸出一个长条,可以镶嵌在主体器物上;还有甘肃省博物馆等其他地区的一些铁权,诏版上端有环与权钮套合,主体嵌铸在铁权内就像是一个吊牌。

本来就是一个说明牌,择要摘录一些帝王发布的最高指示,附加在权、量、桶、度各种称重的、测容积的、定长短的器具上,发挥即效的传播作用。

两诏文铜权(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藏)

廿六年诏铁权(甘肃省博物馆藏)

秦代真正意义上的诏版当然也有,规格大约长65厘米、宽30厘米,但是并没有完整的实物留存下来。国家博物馆藏品中有一些大小与镇原、咸阳诏版类似的小诏版,正面刻有完整的诏文,背面却有阴文反书大字,原来应该是铸造大诏版时使用的铜范。诏版铸造完毕,铜范没用了,就截成若干小块,在另一面又刻了诏书[2]。用这类大字铜范铸造的诏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布告,国之典策,称为金版,独立使用,悬于国门或张榜公布于郡县。

早在隋代开皇年间,人们已经开始著录秦诏版,当时也是在西安附近有人挖掘到带有两块诏版的铁权[3]。在所有反映度量衡制度统一的实物上,如今全国各地林林总总至少得有二十件诏版。

是不是有诏版的主体器物就是当时的度量衡标准器?这是一个涉及度量衡制度统一程度的问题。

所谓权衡利弊,是综合考虑问题,比较得与失。古人利用杠杆原理使用权与衡杆两个部件称重。衡的一端挂权,一端悬物(《汉书·律历志上》)。权即秤锤。以前陪母亲集市上买菜,复秤发现不对劲,然后又返回和商贩吵架,我总想不通,明明看着秤杆上扬得很高,商贩究竟如何捣鬼的呢?后来物理老师告知,秤锤底部或者侧壁上都有一个洞,里面本来放着调整精度的铅块,商贩把这个铅块掏出一部分甚至烧一烧,会导致秤砣质量变小,成了所谓的“八两秤”。

秦代权的进制单位有铢、两、斤、钧、石。一石折合现在约30公斤,一石为一担,这是同义换读,一石粮食恰好是一个人所能挑担的重量。咸阳宫遗址博物馆里有高奴石权的复制品。每次陪小学生参观,我会提问此字的读音。小学语文会考多音字,其实处处留心皆学问,也许考试能多得几分。

据说一铢有粟100粒或者120粒。在量制萌芽初期一定有过以个体计数,与结绳记事一个道理。母亲生前数黄豆,医生说这是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一种方法,我从来没耐心陪她一起数。提问“石”的读音,说到一铢计量的来源,眼前总会浮现母亲粒数黄豆的情景。

秦时标准一斤约合今天的250克,战国晚期各国的重量单位基本如此。小型权每斤约合250克,大型权每斤约260克甚至达每斤270克。秦二世时权轻,一斤约为243克,河北大学博物馆藏秦代两诏铜权实测重量220克[4],咸阳市博物院藏瓜棱形小铁权的重量只有215克,名副其实的“八两秤”。

按说统一度量衡,权重的量值应该一致,可实际上却存在很多“八两秤”。有人认为这是使用范围不同,小斗出,大斗入。大型权尤其是重120斤的石权用来收田租,量值高对国家有利;小型权更多是用来称量货币,量值低对国家有利[5]。

这种和乡村地主一样的套路有点Low,有损于国家形象,权衡利弊得不偿失。按照秦律,度量衡不精准要受到责罚。量器误差在两升以上,罚铠甲一领,不满两升而在一升以上,罚盾一件[6]。秦二世时期出现“八两秤”有社会原因,秦末动荡,经济萧条。造成同一时期的大、小权量值有差别的原因很多,比如埋藏环境的干扰,器小容易锈蚀等。

万物有序,循序渐进。度量衡、半两钱甚至最终真正的国家一统亦莫过如此。这就需要有定期的度量衡校验,计量局每年至少要审验一次。西汉齐王府的一号银盘上三段重量的刻文就是屡次校验的结果。

峄山刻石局部[7]

[1] 王博文:《甘肃镇原县富坪出土秦二十六年铜诏版》,《考古》2005年第12期。

[2] 史树青、许青松:《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及其大字诏版》,《文物》1973年第12期。

[3]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卷六《书证篇》第455~456页,中华书局,2013年。

[4] 邵凤芝、李文龙:《河北大学博物馆藏秦代两诏铜权》,《文物春秋》2016年第5期。

[5] 巫鸿:《秦权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1979年第4期。

[6] 睡虎地秦简《效律》:甬(桶)不正,二升以上,赀一甲;不盈二升到一升,赀一盾。《工律》:县及工室听官为正衡石赢(累)、斗甬(桶)升,毋过岁壶〈壹〉。《内史杂》:有实官县料者,各有衡石羸(累),斗甬(桶)期践。

[7] 蔡庆良、张志光主编:《秦业流风:秦文化特展》第130~131页,国立故宫博物院,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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