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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压力集团的“副产品”理论

第六章 “副产品”和“特殊利益”理论 大型压力集团的“副产品”理论

如果大集团中的个人没有组织一种游说疏通团体来获取集体利益的激励因素,那么实际上有些大集团已经组织起来这一事实又如何解释?虽然许多有共同利益的集团诸如消费者、白领工人、农业季节工等尚未组织起来,【274】但其他大型集团,像工会、农场主、医生等都至少程度不同地有了自己的组织。有许多集团虽然都有组织的要求但却仍未组织起来,这种情况看来与分析多元论者的“集团理论”是有矛盾的;而另一方面,其他大集团已经组织起来这一事实好像又与本书中的“潜在”集团理论有矛盾。

然而,已经组织起来的大经济集团确实具有区别于那些尚未组织起来的大经济集团的共同特点,并且这种特点看来是支持本书潜在集团理论的。但是这种共同特点还要求本书提出的集团理论增加详细的内容。

这种区别与所有具有明显的游说疏通组织的大经济集团的共同特点是,这些集团同时也是为了某种别的目的而组织起来的。那些强大的经济游说疏通团体实际上是使其获得力量和支持的组织的副产品,因为它们行使了为集体利益而作游说疏通工作之外的某些职能。

大经济集团的游说疏通团体是那些有能力以“选择性的激励”来“动员”潜在集团的组织的副产品。具有“选择性的激励”的组织是:(1)具有行使强制性措施的权威和能力;(2)具有能向潜在集团中的个人提供积极诱导能力源泉的那些组织。

除游说疏通职能外无任何其他职能的纯政治性组织显然无法合法地强制个人成为该组织成员。一个政党或任何纯政治性组织的成员是俘虏式的或强制性的,这种现象在民主政治制度中甚为罕见。但是,如果为了某种非政治原因,如果由于其行使的某种其他职能,那么,一个组织有理由采取强制措施发展成员;如果它依靠这种其他职能获得了强制入会所需的权力,那么该组织就能够得到支持一个游说疏通团体所需的资源。于是,这个游说疏通团体就是该组织所行使的、能实现强迫成员入会的任何职能的副产品。

除为某个大集团通过游说疏通争得集体利益之外无任何其他职能的组织,不会具有它可向潜在会员提供报酬或积极的选择性激励的源泉。只有也出售私人或非集体性产品或向各成员提供社会或娱乐性收益的组织才会拥有这些积极诱导因素的源泉。【275】只有这样的组织才能够联合提供或“搭卖”集体物品和非集体物品,这样做能促使大集团中的理性个人承担获得集体物品的部分费用。【276】由于这个原因,有许多组织兼有游说疏通职能和经济职能,或兼有游说疏通职能和社会职能,甚至同时兼有此三种职能。【277】因此,除依靠强制措施的大集团游说疏通团体之外,还有与提供非集体性或私人收益的组织有协作关系的那些集团。这种收益是可以向愿意承担集体物品的部分游说疏通费用的任何潜在支持者提供的。

压力集团的副产品理论只适用于大集团或潜在集团,而不必适用于特权或中介集团,因为如第1章所述,这些较小的集团常常能够提供一个游说疏通团体或任何其他集体收益,而无须任何选择性激励措施。该理论适用于潜在集团,是因为潜在集团中的个人没有自愿牺牲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来帮助一个组织获得其集体物品的积极性;光凭他一个人是难以把握该集体物品是否能得以获得的,但如果由于别人的努力而获得了集体利益,他无论如何都能得以分享。因此,他只是在下述情况下才会以游说疏通形式来支持该组织获得集体物品:(1)他被迫向游说疏通组织尽义务;(2)他为了获取某种非集体性收益而不得不支持该集团。只有当这两个条件之一或全都成立时,一个潜在集团的潜在政治力量才能被动员起来。

本章试图说明副产品理论是如何解释美国最大的经济压力集团的。本章指出,几种主要的大型经济游说疏通团体——工会、农场组织及专业组织能得到这些最大压力集团的支持,是因为他们行使了除游说疏通之外的某种功能。还指出,工会是一种起决定作用的政治力量,因为工会也管理雇主,迫使他们只雇用工会会员;农场组织主要通过农场合作社和政府机构来争取成员;专门职业者社团则部分依赖巧妙的强制形式、部分借助提供非集体性服务来吸引成员。本章最后指出,许多代表少数企业的行业组织用“特殊利益”理论来解释是以小集团有特殊的组织行动的能力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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