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理解的形成与发展

第10章 理解的形成与发展

“理解”(understanding)的特征之一就是抓住事件的背景,也就是时间上知道先前发生什么和将要发生什么,空间上了解地势,从人类角度去看各种动机交织在一起所扮演的角色作用。

——罗伯特·E.莱恩(Robert E.Lane):《政治意识形态》(Political Ideology),1962年

评价一个人是不是块当警察的好材料,首要的标准是看他有没有做出判断的能力,而且是成年累月不断做出判断的能力……我们都是法官,任何时候都是。

——拉科尼亚警局艾尔·坦尼森警官(Officer Al Tennison),1971年

“做出判断”就是要预测未来。判断指的是对准确预测未来事件的能力。为了预测将要发生的事情,警察们形成了一种感知人类事务的模式的能力。他们形成了若干概念,或者分类,帮助对形形色色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归类和区分。伴随概念而来的是视觉程序,警察通过这些程序对眼前的种种细节进行处理,将其归入这些抽象化的概念之中。这些分类和程序结合在一起,使警察能够将自己的观察能力聚焦于一点,专注于人类行为中的种种蛛丝马迹,忽略那些相对而言不大可能帮他们窥见未来的迹象。

警察借以形成判断力的方法是错综复杂的,并且他们所采用的程序和范畴也会随着“漫长的”职业生涯的推移而发生改变。不过,随着他们在工作中成熟起来,他们的观念就演变成了习惯,并且变得越来越根深蒂固。这些习惯化的概念反过来又影响到了他们对警情事件“背景”的理解和明智把握,并从而决定了他们以后是会发生智力“退化”,还是会成长为更加人情练达的人。

为了更好地理解判断这一难题,让我们设身处地,从巡警的视角,在他的世界中亲身体验预测警情的全套机制。让我们对一种稀松平常、司空见惯而且频繁发生的警情进行分析,通过这种方式了解警务,判断这个难题。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黄昏。星期五是发薪水的日子,而在发薪日,居民区里的杂货店和卖酒的铺子的生意总是火爆异常。各种店铺会比平时晚些打烊,而且无一例外都会多预备一些现金,好帮助主顾们把薪水支票兑换成现金。

弗兰克·本杰明(Frank Benjamin)警官发现,一家过去一年里屡遭抢劫的酒馆门前停了一辆黑色“雷鸟”牌轿车。“本吉”(本杰明的昵称)是个老手。他出生在拉科尼亚,已经从警二十五年,高中学历,爱尔兰裔,为人老成持重。他对自己的辖区了如指掌——辖区里的孩子、父母、工商企业、家庭关系、教堂、高中篮球队的队员、市井无赖和守法市民。可是他却并不认识这辆车。

在那辆车里有一名男性,看上去好像坐在前排驾驶位上睡着了。一顶松垮垮的帽子遮住了他的眼睛。从服装上看,他顶多二十几岁。他是名黑人。这些特征很快就可以确定。

本杰明从右侧靠近那辆停着的车子,敲了敲副驾座位的窗户玻璃。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司机看上去半醒半睡,正在醒来之际,本杰明在车外等着,看似不经意地从左边裤兜里掏出了一包香烟。当司机从前排座椅探身过来开门的时候,本杰明把烟递给了他。开始的时候,司机说话含混不清,大意是谢绝了警察递给的烟。事情进展得非常顺利。司机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他解释说,自己把车停在路边是为了打个盹,对警察表示了谢意,发动汽车,然后就开车离开了。事实上,本杰明警官或许根本无法确定那位司机是否真的睡着了。不过,他可以确定的是,那位司机并没有采取危险行为的意图。

当本杰明第一眼看到那位坐着不动的司机之时,他想要知道两件事情。首先,那位司机在干什么?他是心脏病发作了吗?他是喝醉了酒,还是磕了药正在飘飘然中?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只是在装睡?他是在等人吗?他是不是来那家酒店踩点,并同时悄悄地为其他潜藏的犯罪行为望风?

其次,本杰明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必须猜测一下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形。如果不在几分钟之内把这名公民紧急送到医院,他会不会因此丢了性命?他会不会醒过来,并且想要开车,全然不顾自己酩酊大醉,无法安全驾车?他是不是来接受贼赃或者领取毒品的?他会不会到那家酒类商店进行抢劫或者盗窃?当本杰明闯入他的世界里,他是会激烈反抗还是会有礼有节?简而言之,本杰明需要弄清司机究竟要干什么。

查明人类的意图可是件棘手的事情。别人的意图是无法通过直接观察看清的;不同个体之间在意图方面差异度很高;而且在事件的影响之下,意图在这一个时刻是一个样,到了下一个时刻则是另外一个样子。

由于意图属于内在的事物,因而只能通过可以观察的外在行动——这可以是指所说的话、做出的动作以及活动的形态——来推断意图。观察到的现象的含义无一例外都是含混不清的。把车停下来,把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并缩在方向盘后面,这构成了一个含义模棱两可的行为。它既符合生病了这一情形,也符合想要在回家之前小睡片刻提提神这一情形。同样,这种行为也符合第二种意图理论:试图掩盖某种想要实施盗窃的意图。这种行为甚至可能意味着一种引诱,一种刻意为之的诡计:装出一副可疑的样子,引诱某个警察走近车辆,然后一伙藏在车里的不良少年从车里跳将出来,“给自己找一个警察”(get themselves a policeman,一般是指不法分子趁警察不备,对其进行袭击乃至绑架——译者注)。在意图被付诸行动之前就查明意图需要解决,这是一个颇有难度的推理问题。警察只能通过借助间接证据,排除有一定道理的可能意图,让自己对他人的意图更有把握。

此外,由于人性的第二个特征,即可以想象的意图林林总总,范围非常之广,因而间接证据的复杂性导致了一个繁重的智力负担。一个人的意志可能因为形形色色的遥远而相伴终生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某位公民的意志可能会因为他所“知道”的东西而受到影响,因为这位公民用来认知世界的概念而受到影响,因为那些阻碍或者放大其所见所闻的情感而受到影响。意志还会受到他更大的意图——他的人生目标,他在追寻这些目标之时遭受挫折和取得成功的历史的影响。在人与人之间,进行思考和做出希冀的方式差异之大,可能会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此外,意图还会由于情形的改变而发生变化。环境会影响公民可能的所作所为,而本杰明警官只要进入了该公民所处的环境,就会导致情形发生变化。本杰明警官想要知道的是,当他现身并影响到那位司机的意图之后,那位司机究竟会怎么样的。那位司机在被吵醒之后是否会大发脾气,粗鲁不讲道理?他看到警官后是否会伸手去拿事先藏好的枪械?在被警察盘问的时候,他是会因此感到害怕还是会大发脾气?

在一个有限的程度上,本杰明警官对这次交锋的环境保留了一定的控制。他在如何与民众“打交道”,如何影响民众的反应方面游刃有余,因此能够化解让对方感到惊讶或者发生恐慌的可能性。比如,给对方递上一根香烟就有可能让那位司机感到跟本杰明警官的那次交锋并没有那么凶险。

不过,警察却无法掌控一切情形。他没法隐藏自己的佩枪、他的蓝色制服,也不能掩饰自己魁梧的身材。无论有愿意与否,这些特征都会跟他形影不离。在(他与司机交锋之外)更大的环境中,对于诸如在他身后突然聚集了一群人,或者天色光线暗淡了下去等情况,他几乎是无能为力的。而且,警局的规章禁止他关闭警用无线电步话机,而警用无线步话机里随时都有可能突然传出可能招惹是非的话来(“男的老黑”这种描述是一个警察无线电用语,在局势紧张的情况下,这一用语经常会惹怒民众)。最后,警察的搭档也可能会在警察无法掌控的情况下对局势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本杰明警官不得不担心意外事件、偶发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对于这些意外事件和偶发因素,他没有什么控制力或者干脆没有任何控制力。

查明对方意图并预测对方行动不仅关键而且非常复杂,那么本杰明是如何完成这两项工作的呢?他做了三件事情。首先,形成概念:也就是说,他构建了一系列范畴,把任务和事件按照相似性分门别类地归入到这些范畴之中。然后,运用这些概念,也就是说,他制定了一整套观察步骤,借助这些步骤,将具体人物和事件归入特定的范畴之中。最后是证实这些概念:把概念与不准确的预测进行反复比对。下面,我们对这几项操作逐一进行分析。[1]

本杰明警官在创造概念的过程中借助了自己多年的经验。按照他的说法,他现在已经是个“老警察”了,所以做判断的时候会更加容易一些。他“见识广”,在“不同辖区”工作过,在判断人情世故方面颇有心得。不过,要把自己的经验变成一个好老师,还得把它组织成概念才行。用本杰明的话来说就是,进行了若干“分组”。他根据人类活动是否遵循这样或者那样的循环模式,对这些活动进行“细分”。

本杰明警官构建了什么样的概念来对辖区内民众进行分类呢?根据基本的要素组合和最微妙但不太基本的统计分析,可以将公众分为可管控的和反抗政府的不听话分子两类,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更为细致、相对高级的分类。在判断方面,重中之重的任务是把那些可能抗拒警察权威的人和那些不会抗拒警察权威的人区分开来。此举就是要依据是否可能体现四种权力悖论中的任何一种来对局面进行界定。可管控的人并非无恃、不认为事不关己、也不肆无忌惮、更非毫不理性的公民。不听话的人则恰恰相反:用本杰明的话来说,就是那些没法“说理”的人、“搞不清楚”过往情状的人、“王八蛋”或者“傻瓜”。

这种关于治理能力的判断性概念究竟来源于哪里呢?它来源于警察的职业环境。正如人类学家班顿(Banton)和社会学家斯科尔尼克(Skolnick)以及许多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样,警察生活在危险之中。[2]即使在平静的周五夜晚,就像祈祷词里所说的那样,“当生活的热潮已过,纷扰的世界归于平静”,即便是在本杰明接近一个看上去毫无危胁、似乎正在睡觉的男性,并且准备给他递上一支香烟之时,依然是危机四伏——对方可能不听指令,不服管束,本杰明可能会受伤乃至丧命。[3]鉴于这种暗藏的危险,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迅速形成第一印象,根据对方究竟是可能跟自己对着干,还是可能会乖乖听从指令来对他们进行归类。警察的工作就是要管制人们使用危险的暴力,因此警察就要根据人们的暴力潜质对他们进行判断。警察是管控者,因而他们会根据可管控性对管控对象进行分类。关于概念的形成这一问题,哲学家莫里斯·科恩(Morris Cohen)是这样阐述的:“所有的感知都取决于我们自己设定的问题。”[4]警察所抱有的概念服务于他自己和他所认同的社会所“设定的”目的;这些概念“达成了一项具体而明确的任务要求”——对人们所造成的威胁进行管控。[5]

样本中的每位警察依靠的都是相同的基本判断概念。他们使用诸如“可管控”“可控制”“合作的”“在掌控之中”等形容词或者词组,或者这些形容词和词组的反义词,例如“失去控制”和“极其不稳定”等来描述形势。警察根据能否让对方“冷静下来”,或者“控制”“掌控”“依靠”对方“占上风”,让对方“只有招架之功”或者“操纵”对方来对人们进行分类。

虽然“可管控/不听话”这一基本概念(或曰概念组)几乎是整个警界都在使用,但是警察与警察之间在如何应用这一概念方面却彼此不同。毕竟,可管控/不听话这一概念组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它是详尽无遗的;它适用于所有的公民。不过,它的穷尽性也就意味着它是高度抽象的。它把纷繁复杂包罗万象的具体事件简单地分为两种类型,而每一类中的事件从细节上看其实相去甚远。对于警察而言,问题在于如何培养发现线索的才能,好让自己能够对任务和事件进行恰当的分类。这种确定和发现征兆的过程包括心理学家们通常所说的“现实性概念”(attaining the concept)。[6]现实性概念需要制定证据程序和规则,借助这些程序和规则,在现实世界中发现那些确凿的线索,然后用这些线索相对迅速、毫不含糊、始终如一、明智而正确地对问题进行分组。不过,在实现“可管控/不听话”这一概念组的方式上,警察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别。

在警察现场工作的条件之下,最好的线索是那些在其所指示的行为发生之前提供最长准备时间的线索。信号越是明显,越是能立即察觉到,在提供预先准备的时间——我们称之为判断时间——方面就越好。

理想的情况是,从让警察得到确定性的角度来看,每个公民都应当佩戴一个准确描述其可管控性的徽章。在一个无法进行欺骗,人性恒定不变的世界里,警察可以通过汽车保险杠上的车贴标签(bumper stickers)来对车里的乘客进行评判。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想出一个令人生厌的标签制度是徒劳的,而或许正是这种徒劳,愈加凸显了警察在拥有一个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进行判断时所面临的巨大困难。

平庸的警察局往往会禁不住教导警察依靠诸如肤色、头发长度和服装这些公民生活的背景作为线索(来对公民进行分类)。这样的暗示具有易于察觉的优点。然而,它们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在拉科尼亚,有一位警官曾经这样说过:“人跟人是不同的,不管他们的背景如何相似。”大多数警察都赞同这名警官的看法。

在这种情况之下,对于警察来说,熟悉自己的辖区的重要性就更加显而易见了。警察若是投入大量时间来了解辖区民众,就能借此收获一大批可以用来了解对手的标记。这样一来,事先花在熟悉辖区方面的时间就这样积累起来,遇到关键时刻就转化为更多的判断时间。经验丰富的警察在熟悉的辖区内处理危机的时候,看上去几乎是从容不迫的。因为他拥有众多可以帮他识别对手的线索,自然成竹在胸。[7]相形之下,警察如果不了解某个街区,那么在发现哪些人听话、哪些人不听话方面就不得不从零做起。他看不到有经验的警察能够认出的那些隐藏但是可靠的迹象。

不过,每位警察都会遇到没有任何可以立即察觉到线索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就必须采取措施,从民众那里引出能够揭示其后续行为的蛛丝马迹。

在前面关于那位在车里睡着的司机的案例中,本杰明就面临着这样的必要性。他不认识那位开车的公民,而那位公民的明显特点——蜷缩的姿势,黑人,年龄不大,衣着打扮以及他的车——都让人愈发捉摸不定。本杰明需要让对方给出更多的线索。他需要放大那个司机的活动,以便借此得出更多的观察结果。

这时候,给对方递上一支香烟就派上用场了。香烟是本杰明在现场进行的一项实验中的工具。他把烟盒递给对方,用这种方式引出了司机明显的反应。从三个方面来讲,给对方递烟都具有科学实验的性质。它用一种精心控制和巧妙的方式打破了现状。通过递烟给那位司机,本杰明警官实际上是把司机对局势变化的看法限制在一个不具威胁性的因素上——递烟给他。当然,实际上发生的变化要多得多:第一,一名警察还有他佩戴的枪支和其他权威的象征,一同进入了特定的时空场景之中。不过,本杰明警官把司机的注意力集中到决定接受或拒绝对方请他吸烟的邀请之上,成功地分散了这位公民的注意力,让他无暇关注其他因素。本杰明警官掌控住了局面,从而让女士驾驶员对警察的递烟这一对等行为做出反应,而不是对警察来到身边所构成的威胁做出反应。本杰明递烟给那位驾驶员,并没有迫使对方不得不考虑自卫的要求。此举并没有明显增加那位驾驶员的恐惧、愤怒或沮丧情绪——这些情绪可能会把一个原本可以管控的公民变成一个采取反抗行为的人。

第二,本杰明警官让烟给那位司机的做法也与科学实验相类似。本杰明构建并掌控了局面,从而开始有效地获取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包括对那位公民的目的的其他假设。关于那位驾驶员可能有很多种假设,比如他是睡着了、心脏病发作了、喝醉了存在危险或者是来那家酒类商店踩点的,诸如此类的假设问题,不一而足。本杰明警官从这一点出发,对驾驶员在前述各种假设之下会对递烟给他这一举动做出的回应一一进行了猜测。然后通过把驾驶员的实际回应跟前述各种猜测的时态后续发展情况进行比对,他就能够排除一些假设。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必须指出来,那就是如果本杰明除了出于实验目的给对方递烟之外,没有尽力使场景中的所有重要因素保持恒定,那么即使结果与假设不符,他也不可能满怀信心地排除任何假设。如果本杰明警官没有认真准备实验,他就无法确定偏差是否是由外来因素——那些他没有认真控制的因素——导致的。不过,就那位驾驶员而言,他的实验采用了谨慎的程序,因而大大增强了他对结论可靠性的信心。

第三,之所以说本杰明警官所做的实验是科学的,是因为它没有毒化实验者和受试者之间未来可能存在的任何关系。递烟给那位公民并不一定会改变他的初衷。特别是如果他最初本来就有意服从管控的话,警察递烟的举动也就没有把局面搞糟,它让那位公民的原始意图得以保持不变。

自从上帝对亚当进行试探以来,警察就一直在对民众进行“态度测试”(attitude tests),因为他们总是需要做出判断。不同警察在设计实验的技巧和对实验结果的信心方面各不相同。曾经有一个历史悠久的测试——在并不遥远的过去,而且一直还在低阶层公民身上使用——就是让警察大声喝道:“嘿,说你呢,过来!”毫无疑问,这一测试能从听到这句话的公民身上引出若干颇能说明问题的特征。但是,这种做法在几个方面存在实验性的缺陷。首先而且最明显的是,这个命令可能会永久地改变测试者和测试对象之间的关系。公民很可能因此得出结论,认为警察是盛气凌人、心怀偏见和冷漠麻木的,而且他事后很有可能会继续这样认为,无论警察如何尽力弥补。其次,弄不清楚公民究竟是在对什么进行反应:命令、粗鲁,还是蓝色警服的警示。除非警察知道公民受到什么样的实验因素的影响,否则就根本无法肯定地推断出公民的意图。第三,公民的反应很容易伪装。熟知犯罪分子那一套的公民可能会用讨好迎合的方式进行回应,借此欺骗警察。第四个反对意见则是基于不同的理由:警方这种测试方法所引起的反应是不明确的。对“过来!”这句话表示愤愤然,既可能意味着此人肆无忌惮,也可能表明此人自尊心甚强。这样的回应用这两种理论都讲得通,而且无法否定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一个线索表明一个人既可管控却又不听话,那么这样的线索于事无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测试的结果也就无关紧要了。

这一点引出了线索的第二个要求:它们必须尽可能明确。无论观察结果有多么清晰,无论态度测试设计得多么好,总有一定程度的残余的模糊性挥之不去。没有对“过来!”这句话做出回应的公民或许是个听力障碍人士。在本杰明递烟给他之时,一个昏昏欲睡的司机可能误认为那包香烟是一把瞄准他头部的左轮手枪。[8]间接证据的麻烦之处在于,警察仅仅有时间否定那个最为可信的反假设,而不是每一个可以想象的假设,因此总是会存在一些模糊性。

然后还有可变性这一问题。事情的迹象并不等于事件本身。现在的反应不等于未来的行为。关于某人后续行为的迹象与他实际上会不服管束还是会听从指令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或然关系。一位看上去具有所有表明他是个体面人的标志的公民可能恰好那天不顺心,因而可能完全不服管束。相反地,手里拿着一支枪口还在冒烟的市民可能是受害者,急切希望警察赶到现场帮助其摆脱困境。

为了减少模糊性和可变性,警察像科学家一样,寻找各种各样的前兆。他们要寻找多种属性,这些属性如果以某种不同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会比单一的线索更为准确地指示未来。

学习理论家将各种属性划分为三种模式。让我们把这些不同的模式称为连接型(conjunctive)、分离型(disjunctive)和关系型(relational)模式。一个由连接模式属性所表示的概念是由多个线索的共同存在来定义的,也就是说,这些特征是附加性的。如果一个概念的属性具有连接模式,那么其特点就是多个属性共同存在;也就是说,这些属性是相互叠加的。例如,导致那位睡着的驾驶员变成可疑人员的原因是如下事实的总和:那天是星期五(发薪日),他的车离一家存有大量现金的酒类商店不远,他停车的方位,正好可以让他能够在假装睡觉的同时,很轻易地通过车的前挡风玻璃观察店内的一举一动。同样地,在判定某个公民是否为捣乱分子之时,有些警察认为至关重要的是在几个不同的时段对他进行观察。本杰明对这种要观察一次以上的谨慎意愿进行了总结:“有时候……即便他表现得像个混蛋,之后他会有所收敛,如果你不去逮捕他,这对他倒是一种帮助。”如果一个人果真是个混蛋,那就表明他在两个不同的场合都表现得像个混蛋。

分离型模式则有所不同。在这种模式中,属性不是叠加的,而是彼此替换的,不同的预兆相互替代。举例来说,采用前述传统态度测试(即猛喝一声“嘿,说你呢,过来!”)的警察,往往把对方挑衅性的蔑视或者皮笑肉不笑的应付当作不服管束的标识。然而,分离型模式使人感到困惑的是,这些替代属性之间经常具有“任意性”。[9]在分离型模式中,一个替代属性和另一个替代属性之间通常缺乏任何明显的关系。[10]

鉴于连接型模式和分离型模式的多样性和任意性,警察往往倾向于采用涉及成对的属性的关系型模式。

像连接型模式一样,关系型模式也是由某些共同存在的属性组成的,但是在关系型模式中,各属性彼此之间存在一个特定的关系:大小、先后、上下;呈算数比例或者几何比例。举例说明:在拉科尼亚,想要当一名警察,就必须达到最低身高和体重标准,与此同时,体重和身高必须成比例。一个五英尺九(约180厘米)的人不能重250磅(约113.40公斤);一个身高6英尺4英寸(193厘米)的大个头如果体重只有150磅(约68.04公斤)的话也没有资格。[11]

您肯定还会记得,本杰明警官关于不听话的人或者无法管控的人的概念是以一种分离的属性模式来表示的(“情绪多变”“用武器恐吓大人孩子”、那些参与“严重不法勾当”的人,或者“精神错乱”的人都很有可能是无法管控的)。不过在实践中,他却用关系型模式的术语来定义“不可管控的人”。他把不服管束者的各种属性抽象为一种模式,该模式将各种属性两两配对,并在它们之间建立了特定的关系。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不可管控的人是那些“(没有)察觉到自己溜不掉”的人。也就是说,这是指那些认为不服管束的好处大于代价的人。本杰明把“无法管控”的指征转变成了一种双重因素的关系。简而言之,本杰明是按照公民对不服管束的可能后果的看法来计算不服管束这一问题的。

对于本杰明警官来说,精简必须检查的因素的数量带来了两个困难。首先,每对因素往往都是高度抽象的,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程序,将具体的现实转化为符合抽象化公式的“成本和效益”(costs and benefits)。例如,设想一下,当一位公民双手插在口袋(里面可能藏着武器)里向你走来时,你得进行什么样的成本—效益计算,才能根据有关不服管束特征的公式对这名公民进行分类。

其次,两个因素之间必须存在特定的关系,而确定该关系的方向就给警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该任务是需要确定其中一个因素是“超过”另外一个因素,还是与另一个因素不成比例,那么警察就必须制定有关属性的价值衡量标准。他必须能够辨别程度的高低才行。如此一来,这个问题就变成了属性的存在程度有多高,而不仅仅是属性是否存在。

例如,警察会寻找公民的弱点。“弱点”的意思是某个人对某些人(例如妻子)、事物、地位或者希望的珍视。警察们制定了一些术语来描述公民对不服管束的可能代价的看法,比如“自责”“自尊”“巴结讨好”“准备牺牲自己”,以此来形容“软弱”的程度——从很高到完全没有。

在评估程度差异时,警察离不开衡量标准,而且关键在于他能否清楚地表达通过衡量得出的差异。一般来说,如果一个警察没有足够的形容程度的词汇,那么从长远来看,他就无法感觉到程度的差异。另外,如果他形成了一整套形容程度差异的语言,那么他往往就能够敏锐地感知到程度上的差异。

缺乏表达细微差别的词汇,会削弱一个人对细微差别的感知,并进而妨碍他对关系型模式的运用。警察们在接受我对他们的访谈中坦言,一些警察在刚进入警察局的时候,似乎天生就擅长凭直觉区分程度问题,尽管他们缺乏明确说出这些不同之处的能力,这是因为他们的背景使他们一开始就比其他新警察具有初始优势(initial advantage)(“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但是从长远来看,新警察通过学习并熟练掌握用语言表达差异的能力,往往有助于提高感知敏锐度,缩小那些入职之初具备“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的警察的差距。相反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那些在语言上依然迟钝的人来说,他们做出精确判断、区分不同情况的能力减弱了。这就好比他们头脑中的档案系统似乎没有足够的索引来处理日益繁重的超负荷警察实务工作。

警察的词汇并不一定非常优雅。他们经常使用诸如“非常”(例如“非常谨慎”)或者“超级”(例如“超级本分”“超级恶劣”“超级诚实”或者“超级凶残”)等字眼。这样朴实而实用的语言如同未经琢磨的璞石一般,帮助警察根据关系属性将世界划分成若干个群组。一些警察采用的是相对简单的、亚里士多德式的衡量方法:两个极端和一个平均位置。凭借这种做法,这些警察将公民分为“清醒的”“喝醉的”和“酒劲儿还没消退完的”;把行为分为“谨慎的”“危险的”和“有风险的”;将情况分为“固执己见”“让步”和“需要重新评估的”;把行为举止分为“胆怯的”“狂妄的”和“活跃的”;把工作态度分为“不管不问,让辖区乱成一锅粥的”“一门心思想着立功的”和“只管交通执法的”。这些对细微差别的描述远远不是咬文嚼字,它能够大大提升警察的辨别能力。如同其他科学严谨的工作一样,警察在工作中对未来情况的判断能力,也取决于衡量技巧和一整套关于程度的词汇。

警察倾向于使用属性的关系型模式,尽管这一模式在运用方面存在种种困难。何以如此呢?归根到底,关系型模式属于在智力方面最为经济的折中。鉴于管理大量属性所带来的巨大认知压力和做出错误预测的高昂成本,最佳的折中办法是集中于一对具备“自然的”关系(即并非武断的关系)属性。

认知方面的压力减少了,用来判断的时间也就相应增加了。毕竟,判断的作用是为了增加为预测将会发生的事件做准备的时间。把精力集中在两个属性及其之间的关系上,较之检查是否存在众多属性而言,所花费的时间更少,而且如果预测的准确性相形之下也毫不逊色的话,那么警察就更有可能准备好(跟公民打交道之时的)开场白,或者更为从容地掏枪射击,提醒警务无线通话中心准备救护车,或者对保护自己和辖区公民的各种备选方案进行评判。[12]

警察的判断充满了不确定性。他不可避免地要根据预测采取行动,而且往往因为信息不足,没有办法在一开始就做出准确的判断。简而言之,他很可能对某件事多次做出错误的初步判断。[13]

因此,当警察的人必须学会如何确认他的初步预测。确认涉及明确两项不同的操作。警察必须反复核实自己的观察结果是否准确。这属于可靠性问题。他是否正确地审查了先兆?他还必须确保先兆所表明的就是相应的概念。线索与结果之间的关联是否足够一致,能够支持从部分到整体的推断?简而言之,关于迹象和迹象所标志的内容之间联系的前提是否正确?这属于有效性问题。

让我们重新回头来看本杰明警官以及他为判定那位睡着的驾驶员的状况所做的努力。让我们把时间设定为夜里的晚些时候,而不是黄昏。在这种假设之下,黑暗已经降临,街灯照不进车内。

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脸上的表情甚至于他对警察敲车窗的第一反应,对警察来说都是看不太清楚的。本杰明警官或许能从自己看到的影影绰绰的景象中猜测出司机表情和反应的大体状况,但是他的观察肯定不如白天可靠。由于这种不可靠性,在夜深以后判定一个人是可以管控或者不服管束,是一个更大的赌博。

假设本杰明警官为提高观察结果的可靠性,用手电筒向车内照,那么他以递烟的方式所做试探的结果就会因此打了折扣。使用手电筒就意味着一盒香烟连同刺眼的光束,一同闯入那位司机的注意力之中。如此一来,本杰明警官对情形的掌控就有所降低,而在这样的情形下,对方的愤怒抑或恐慌是否也表明他是“无法管控的”?用手电筒照明的做法降低了原本单纯用香烟进行试探的有效性,从而加剧了判断的不确定性。

对迹象的评判越是不可靠或者对先兆的试探有效性越低,警察想要证实自己最初预测的动力就越强烈——这一点看上去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事实证明,这个大实话看似不言自明,其实却未必真实。在警察的生活里,某些情况下反复核实很有价值,其他情况下则不尽然。

在拉科尼亚,有时候某位公民会被误认为是个不服管束的人,而事实上他却并非不服管束。时不时地,警察会因为过于多疑而误判并“连累”某个公民。贾斯蒂斯警官曾经描述过自己的一次经历,他如何差一点就犯了过度怀疑的错误:“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喝醉的人,说他自己真的病了,他有肝脏衰竭。最后,我决定叫救护车而不是警车。结果发现他确实有病,而且他后来真的死了,而我们却以为他是在装病。那个人尽管一身酒气,但他确实没有说谎,他确实是病了。”不过,错怪别人固然不该,假如贾斯蒂斯警官当初认为那个喝醉的人是在装病,那么由此给贾斯蒂斯警官个人造成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仅仅限于道义方面。贾斯蒂斯警官或许会感到有些内疚,但是怀疑那个醉汉的申辩是假的,这是个“合理的”错误,他不会因此受到法律上的或者职业上的惩处。

另外,错误地相信一个真正的不法之徒,误以为他“被管控住了”,而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会给警察带来严重得多的风险。皮尔警官讲述了一桩他自己因为判断失误而差点丢掉性命的事情。

有一次,我在西拉科尼亚地区腹地看到路边有一辆汽车,车轮被支了起来。我看了看那辆车,发现只能看到坐在前座上的人的前额和鼻子。可能是一对男女在车里鬼混,或者有人在里面抽大麻,或者是有人遇到了麻烦。于是我把车停在街对面,调高无线电的声音,弄出很大的声响,然后下车走了过去,下车的时候我没有关车门。我敲了敲那辆车的窗户,发现里面有四个人。然后他们就出来了,一个个都比我块头大。他们想要打警察。我跟他们磨了很久的嘴皮。我一边在口头上跟他们敷衍,一边想尽办法后撤。可是那四个人铁了心想要打我。他们把我围在中间。我想方设法想要脱身离开。那时我已经得出结论,这顿打是跑不了的了,而且我还没法用自己的枪。不过后来倒也没出事儿,因为有个外号叫“大个子威利”的守夜保安(night watchman)正好下班路过。他跟所有警察的关系都不错。他有一条大狗,所有的警察都认识他。他救了我的小命。

这两桩事情一个涉及过度怀疑的假设,另一个则涉及过分信任的假设,它们形象地说明了布鲁纳(Bruner)等人所说的错误风险的“不对称性”。[14]让我们在表3中用一个收益矩阵来勾勒一下警察因为犹豫不决而面临的问题。

表3 犹豫不定的警察

该矩阵揭示了警察所面临的风险不对称的本质。如果警察的某个假设属于不正确的怀疑,那么警察虽然会因此发生不快,但是聊以自慰的是,他还能保住一条命来感受自己的不愉快。如果警察的假设是一开始就信任对方,那么他这个错误就不会有保住身家性命来作为补偿了。错误的过分怀疑意味着连累某个公民;而错误的过度信任却意味着丢掉性命。错误和灾难性的错误之间是有质的区别的(对此,所有的警察都心知肚明)。

在国际政治中,制定政策的人经常论及极小化最大策略(the minimax strategy)。这种策略指的是采取行动尽量减少最大风险。在上述收益矩阵所描述的条件下,警察的极小化最大策略是指采用怀疑假定,将自己受到最严重伤害——丢掉性命——的概率从20%降低到零。

但是,在风险不对称背景下,极小化最大策略却给警察的行为带来一种特殊的副作用。警察原本或许具有检验初始假设是否正确的意愿,但是极小化最大策略却导致这种动机荡然无存。重新看一下上述收益矩阵,就可以确认,对于持怀疑态度的警察来说,自己的判断是对是错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对种种先兆的观察是否正确,是否从先兆中得出了正确的推论,这些他都漠不关心。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是“活着但不开心”。信任对方的警察则恰恰相反。对他而言,做对与犯错可谓天渊之别。因此,他具有迫切的动机来对自己所做判断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反复核实。如果犯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是不对称的,那么对假设进行核实确认的动机也是不对称的。例如,就极小化最大策略而言,对怀疑假设进行确认是在浪费时间。

当我们谈论警察倾向于反复核实自己的判断之时,我们当然是在说他不肯轻信的态度。至少在最小化最大策略的条件下,警察很有可能会产生一种有失公允的怀疑态度,这种怀疑态度会抑制他的乐观情绪,却不会抑制他的悲观情绪。

事实上,持有怀疑态度的警察非但没有动机去证实自己判断的准确性,相反,他倒是有动机去促使现实向符合他的假设的方向发展。一位专业型警察表示,警察群体中普遍存在一个错误,那就是一开始就过于咄咄逼人。有些人不顺其自然,不做试验。这样的人犹如坐井观天,目光狭隘。他们从一开始就预测最终结果,并认为结果必定跟他们预测的一样”。[15]

这些想要现实符合自己最坏预测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导致的呢?是什么促使某些警察把自己的推测变成了反果为因的异常状态(pathology)[16]?个中缘由是有些警察更乐于制造一个暴力的世界,而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因为在暴力世界中,他们毕竟还掌握了一定的控制暴力的技能(因而还有优势可言),而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里,他们掌握的特殊技能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优势。警察与不法分子的较量属于管理者和不服管束者之间最为严酷的冲突,即便在这样的冲突中,这些警察觉得自己至少还有能力保护自己。如果在一个世界里无法确定他们动用肢体力量和强力手段是否合适,那么也就无从确定事态究竟是由谁来掌控。

这种病态的动机架构需要改变,改变的方式之一是行政监督。例如,通过加大警察机构对过分怀疑的惩罚力度,警察局长可以通过内务处,设法让错误的过分怀疑的后果向错误的过度信任的可怕结果靠拢。局长建立了一项制度,对所有与公众发生暴力争执的次数超过最低次数的警察进行调查,通过这种手段对无节制的悲观主义(即不分青红皂白地持怀疑态度)进行惩戒,使犯错的风险更加对称。[17]

我们想要考察一下,是否还存在其他影响警察认识和处理这四个判断问题的方法,即笨拙的实验、生硬的知觉、不平衡的怀疑和非理智的预测问题。尤其是,我们将在本章结束之时重新回头审视学习——作为固化对最小化最大策略(这个策略具有非科学和反对怀疑的含义)的限制的一种方式——的重要性。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论证是这样的。第一,警察的判断取决于按照对方是不服管束还是可以管控的标准来对个人进行分类。第二,分组行为取决于能否辨别某些先兆性线索或者征兆。第三,辨别能力取决于这些先兆的可见性,如果它们是不可见的,或者对它们的观察结果并不确定时,警察有时候会对这样的情形进行试验,以便得出一些可察觉的预兆来。第四,一般说来,分组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所识别的先兆的数量,不过,先兆的数量越多,也就越难以管理,消耗的时间也就越多;因此,警方倾向于寻找数量相对较少且彼此之间存在特定关系的先兆。第五,能否找出先兆之间的关系取决于能否辨别不同程度之间的差异,而这一点又取决于是否拥有关于程度的一整套词汇。第六,如果先兆的正确特征并不确定时,就此所做的猜测的方向取决于错误所带来的风险的不对称性。[18]

为了全面了解警察的判断问题,让我们在一个与前文本杰明警官所遇到的那个宁静的星期五晚上不同的情况下,观察警察的判断问题。让我们来看一桩“烫手的山芋”(hot caper,危险的麻烦事儿),在这个事件中,情况显然更加危险——有人犯了罪,一群人聚在了一起,毒品削弱了局势的可控性。

此外,这个事件中的警察比本杰明年轻,经验更少,脾气也更为暴烈。然而,使这两桩事情相形之下非常值得玩味的原因是,两者都存在警察的判断问题。涉身其中的两名警察的任务都是进行预测。他们的判断事关重大,关乎着这两位警察自身及其辖区内公民的安全。

下文是一位在事发当时还比较缺乏经验的巡警用警匪行话(cops-and-robbers language)对那桩“烫手的山芋”事件的讲述。讲述人是麦克·培根(Mike Bacon):

那次我们要去抓一个强奸和绑架嫌疑人。我们从受害者那里了解到了相关情况,但是她的一个朋友,是一个女的,却想跑去向那个嫌疑人通风报信。于是我们只好在后面追那个女的,想要赶在那个嫌疑人溜掉之前抓住他。结果那个女的还是赶在了我们前面。我们没办法,只能进去抓那个嫌疑人。原定掩护我们的人,一个单人小组,还没有到,我们决定不等了。当时是新年元旦日的早上6点。采取这样的警务程序确实不好,可是没法子,负责掩护我们的警察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不靠谱的警察中间的一个。鬼知道他什么时候才来!嫌疑人的父亲给我们开了门。他跟嫌疑人一样都是大块头,有六英尺三英寸高(译者注:约1.91米)。我们问他:“马库斯在家吗?”“在,在他房间里睡觉呢。你们找他干嘛?”“我们有话要跟他说。”“好,你们有什么话要跟他说?”“是这样,他可能犯了事儿,我们得把他带走问问话。”就在这个时候,马库斯出现在里屋的卧室门口,对他父亲喊道:“别让他们进门!我去拿猎枪!”他父亲砰的一声,把我们关到了门外。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完全有权破门而入。嫌疑人就在屋里。我们都知道他要去拿猎枪。受害人已经把嫌疑人给告了。于是我们就破门而入,进门之后,发现家里有五个大人和九个小孩。于是我们马上呼叫了940A[19],就在这时,嫌疑人的大姐,又是他那个大姐,她抄起一把扫帚就向我搭档的小腿打去,另外几个人从其他方向扑上去打他。与此同时,他父亲拿着一个铸铁锅盖朝我走来。我举枪瞄准马库斯,警告他不要去拿猎枪。他父亲朝我逼了过来,我只好呼叫940B[20]。然后我们就打了起来。很不幸的是,我不得不动手用警棍打了那个老头儿,当头给了他一棍,把他的头打破了,到处都是血。可是他好像根本就不在乎,只顾用铸铁锅盖打我。这个时候,福斯特(Foster)——我的搭档,拿出警用喷雾器四处乱喷。他一开始用,就喷了我一脸。在混战中,我的警棍、子弹和手铐都被抢走了。最后掩护小组终于来了,我们给马库斯和他父亲戴上了手铐。当时我们已经快招架不住了,所以只能断然采取行动,但那次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做了。我们应该等到现场有四个警察在的时候再动手。但当时情况很紧急。马库斯铁了心,打死也不愿意去坐牢。而且他刚刚注射了海洛因。那是另外一个糟糕的警务程序。我们也确实知道他刚吸了海洛因。可是到头来我们把嫌疑人的姐姐、父亲和嫌疑人都给抓了起来。话又说回来,那场搏斗横竖迟早都是会发生的。他们说他就在家里,而且听他们的意思是在说,不准你进屋来抓他。这是在下最后通牒啊!我们非进去不可。然后他就威胁我们,说要去拿猎枪……按照法律规定,我本来可以把那老头儿给崩了的。我当时面临严重的威胁,原本可以开枪打死那个嫌疑人。可是我直到现在也从来没朝任何人开过枪,连一枪都没有开过,而且我也希望自己永远用不着开枪打人。可是,我当时不开枪,就有可能导致自己或他人面临生命危险。我们那次真的很幸运。要是这种事儿是警察生活的常态,我当即就会辞职。

这件事里的关键人物(critical figure)是那位父亲。[21]培根警官对他本人以及他接下来的举动知之甚少。他看了看对方的身材就知道他是“强奸和绑架嫌疑人”的父亲。培根无法确切地判明受害人的那位女友是否已经事先向嫌疑人的父亲通风报信,他是否知道自己儿子被控犯下的罪行,或者他是否意识到海洛因正在他儿子的血液里涌动。培根警官甚至连嫌疑人的父亲是否知道自己儿子在家里而且是醒着的都没有把握。培根警官也无法看透嫌疑人父亲的意图:除了儿子之外,他还关心哪些家庭成员?他是不知所措还是已经下定决心?避免对生命和财产造成伤害,对他而言是否重要?简而言之,当嫌疑人的父亲刚刚打开门时,培根警官能够看到的先兆还不足以让他对嫌疑人的父亲是可以管控还是不服管束做出正确的判断。

与本杰明警官一样,培根警官也没有立即下结论。他做了一个试验,想要得出更多关于对方是否可管控的先兆。为了引出迹象,他提出了一个问题和一个解释:“我们问他,‘马库斯在家吗?’‘在家,在他房间里睡觉呢。你们找他干嘛?’‘我们有话要跟他说。’‘好,你们有什么话要跟他说?’‘是这样,他可能犯了事儿,我们得把他带走问问话’”。培根警官跟嫌疑人父亲攀谈有几个功能。一是引导嫌疑人父亲做出充分反应,借此确定他是否愿意配合。不过,从试验的角度来看,这种攀谈比起本杰明警官通过递烟的手段所做的试验就相形见绌了。

第一,在语气和内容上,培根警官的话构成了一种威胁。这些话在警察和嫌疑人父亲之间建立了一种胁迫性的关系,而不是互惠或者道义的关系。第二,培根警官要求嫌疑人父亲无条件地让步——准许自己的家遭到侵犯,交出自己的儿子——以此作为服从管理的表示。由于试验因素是最后通牒,恰当的答复只有一种,培根警官并没有做好准备来辨识嫌疑人父亲的反应程度。培根警官的感知能力并不适应种种表明对方模棱两可或者内心存在道德冲突的细微差别。他的衡量工具太过粗陋,除了直截了当的“是”或“否”这样的反应之外,什么都无法评估。

第三,培根警官接受的正确答案的定义过于狭窄,无法作为对“可以管控/不服管束”这对概念进行推断的有效依据。一个“不正确”的回答并不能令人信服地得出嫌疑人父亲肯定会不服管束的推论。

第四,培根警官为探明先兆而制定的程序忽视了时间的重要性。如果说嫌疑人的父亲在去开门的时候还举棋不定,此前他还是不明所以或者感到意外的话,那么培根警官有失公允的程序就迫使他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下定决心:没有机会对情况进行评估,没有机会进行深思熟虑,也无法借助警察不动声色地操控决策环境所产生的效果。培根警官的试验方法已经预设了真正能够造成难题的情况,即嫌疑人的父亲已经“下定决心”,实际上却未必。

培根警官知道时间是最重要的,知道自己是在跟人“赛跑”。当嫌疑人马库斯(Marcus)出现在里屋的时候,培根警官判断嫌疑人父亲在这件事上的立场的时间甚至比他原本预期的还要少。然而,当嫌疑人父亲“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时,培根警官立刻推断出嫌疑人父亲“不服管束”,会进行“反抗”。

现在这种关于不服管束的推论可能是正确的。不过,这一推论是否有效取决于若干假设:(1)马库斯确实拥有枪支弹药;(2)他父亲会让他使用枪支;(3)他父亲不关心此事对家庭其他成员带来的危险;(4)他父亲愿意看到自家的房子毁于枪战;(5)父子两人已经串通好了;(6)马库斯是阴险狡猾的,而不是不知所措、胆战心惊和迟疑不定的;(7)马库斯注射的海洛因的作用不会消失;(8)拖延时间将加剧局势固有的危险。

所有这些假设都是说得通的,但是颇为有趣的是,这些假设与警察采用最小最大化策略而做出的怀疑论假设一模一样。鉴于对嫌疑人父亲的目的——合作或者反抗——做出错误假设而带来的不对称风险,培根警官所做的怀疑论假设倒是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最大危险(丢掉性命),哪怕为了这些怀疑论的假设所暗示的应当采取的措施——“破门而入”——必须牺牲最佳的可能结果。培根警官用最为悲观的猜测来填补自己判断中的空白。他预测了最为可怕的意外情况,意在防备最坏的结果。他在没有仔细检查实际情况是否印证了假设的情况下就贸然出手,从而断送了取得更好结果的可能。

警察总是更加擅长带来破坏,而不是带来建设性的结果,更加擅长创造出自己担忧的“最坏”情况,而不是自己希望的“最好”情况。对于让不好的预言成真,他拥有一定程度的控制能力,但是如果他宁肯让自己的预言应验,而不是做出积极的成果,那么他几乎总是能够屡试不爽。

警察的智力工作不是由一项工作组成,而是由两项迥然不同的工作——判断和理解——组成的。他不仅要预知未来,还要解释过去。警察每时每刻都要面对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一方面,人们会做些什么;另一方面,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用莱恩(Lane)的话来说,警察除了需要“在时间上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以及之后可能发生什么”,还需要“在空间上了解地形,从人的角度来审视多种多样的动机所发挥的作用。”[22]

为什么警察需要用理解来补充自己的判断?既然他们已经有了判断,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那又是什么促使他们费心劳神地“看多种多样的动机发挥作用”呢?首先,判断最主要的是一种被动的和接受性的活动。它依据“照单全收”的原则接受世界并预测它的变动。这是一种自适应机制,承认事件是有定数且无法操控的。

警察单凭判断是不足以打动公民的,除非他们能够预测他们的行为。判断不足以指导警察如何“与人交往”。它不足以促使公民的行为与对他们的预测有所不同。判断诚然必要,但是显然不足以用来管控其他人。

因此,从这种引导事件的需要之中就产生了进行理解的一个动机。一旦警察超越了单纯对人类行为进行超然的预测,进而试图影响人类的行为,他就别无选择,必须了解人性。进行管控所需的种种专门诀窍、因果知识——简而言之即治理技能——就是由理解构成的。

理解的必要性还有其他来源。在一个被希腊理性主义困扰的现代世界里,人们总是互相问:“为什么?”这样一来,人们就期待警察能够理解。为了避免因为达不到这一广泛存在的社会期望而有损颜面,警察必须用现成的和可接受的答案回答现成的问题。人们可以设想一个不爱刨根问底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苏格拉底那令人烦恼的遗产和关于知识自由的种种颇有风险的假设并不存在。在这样一个地方,从来不会有人问出“为什么?”这样一个问题,是否赢得尊重也不会取决于是否对这个问题给出满意的答案。然而,二十世纪的拉科尼亚却并不是这样的社会,而是一个典型的理性主义而且喜好盘根问底到了令人生厌的地步的社会。

最后,理解是公民和警察同事们都乐于得到的。因此,他们愿意为之进行交易。警察可以用有用的解释来换取对方的合作。警察可以通过增加理解储备来强化自己的个人影响力。职业型警官威尔克斯在论及理解的人际价值时这样说道:“民众念念不忘善于理解的(警察)。”至少在互惠的情况下,和对方一样,对人类“游戏(play)”表示理解,这是一种使想要赢得警察理解的人对警察感恩戴德的一种方式。就像向贫民区里那些饥渴难耐的人们借贷几个零花钱一样,在那些民众喜欢寻根问底的辖区,倘若能够睿智地对待民众,就有助于促进与辖区民众的关系。

简而言之,培养理解的动机源于在一个愿意相信知识的世界中实现社会期望和自我充实。

拉科尼亚巡警对于人类的状况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我把这两种观点称之为犬儒式的观点(cynic perspective)和悲剧式的观点(tragic perspective)。[23]在这两种观点中,警察不是朝向这个观点发展,就是朝向另一个观点发展:他们的观点最初往往是不定型的和不成熟的,但是后来逐渐成形,并呈现出完整的形态,可以识别为犬儒式或者悲剧式的观点。下面让我们看一下对这两种观点的描述。

愤世嫉俗或者犬儒(cynic)这个词来源于希腊哲学的一个很有历史、令人尊敬的传统。犬儒主义(Cynicism)是一个古老的哲学流派。这一流派的创始人是安提斯泰尼(Antisthenes);主要代表人物是第欧根尼(Diogenes),大约在公元前350~公元前323年以流亡者的身份生活在雅典。他身无分文,是一个禁欲主义者,一个流浪乞讨的人。在家乡锡诺帕(Sinope)政治失势后,他移居雅典,不受家庭关系、当地公民义务观念或者社会礼仪传统的影响。按照现代主要犬儒主义学者的说法,第欧根尼无根无基、为人严苛、漠然出世,对于公众对他的看法嗤之以鼻、决不妥协,而且无情地嘲笑那些奔走于世界各种名利场之上的蠢货和笨伯。[24]简而言之,他是极简主义的范例,是敲诈式交易的理想参与者——因为他是一个矮化的目标(the dwarfed target,意即目标小、无牵挂、不易遭到对方勒索——译者注)。他体现了对抗胁迫的经典防御手段:一无所有、超脱、冷酷无情和非理性。[25]

第欧根尼的犬儒主义有三个主题。第一,人类不是单一的,而是二元的。人类被分为两种人:朋友和敌人、犬儒和傻瓜、强大者和脆弱者、有“美德”者和无“美德”者。[26]所谓美德就是意识到籍籍无名和一无所有的好处。犬儒主义否认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坚持要把世人分成两类:一类是容易受到影响的人,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的野心和财产;另一类则是足够聪明,知道如何通过矮化自己而使自己变得无懈可击的人。这是犬儒主义者的出发点。

贯穿于犬儒主义的第二个主题是吹毛求疵。“过错总是由我们自己造成的”。[27]痛苦始终是个人选择问题,是徒劳地追名逐利的产物。如果一个人选择放弃犬儒主义者的美德,那么就只能怪他咎由自取。所有遭受痛苦的人都是因为缺乏自律,无法通过自我修养让自己做到克己、淡定以及摈弃文明的假币——无处不在的物质主义意识和它精致、文明的价值观。

遭受痛苦的人都是意志薄弱之徒,他们忽略了犬儒主义者严苛的修养,却对平庸无趣的荣华富贵孜孜以求。第欧根尼本人“曾经在夏天滚烫的沙子里翻滚,在严冬时节的雪地中打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习惯于吃苦。”[28]

如果一个人让自己习惯于这样的困苦并借此培养出如此绝对的自我控制,那么他对于那些由于太软弱或者轻浮而不能接受自给自足(及痛苦的后果)的必要性的痴人笨伯,也就大可不必表示同情,也不必显示关切。如果愚蠢的人因为贪婪或者软弱而遭受痛苦,那么他就是咎由自取,丝毫不值得关心。犬儒主义是一种一维的世界观,在这种世界观中,社会是由种种不公正构成的,愚蠢的人没有忍受不公正而面无惧色的自控力,而有德者却有力量忍耐这些不公且不喊冤抱屈。

第三个主题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极端”。[29]犬儒主义者的禁欲主义非常严格,以至于到了促使他否认与其他人有任何相互依存的关系。第欧根尼·莱尔提乌斯(Diogenes Laertius)——一个后世效仿第欧根尼的人——这样描述他心目中有德者的榜样:“那些原本快要结婚却决定不结婚的人,那些原本打算出航却并没有扬帆的人,那些原本考虑从政却根本没有这样行动的人,那些打算成家却并未这样做的人,那些准备与暴君交往却根本没去接近他们的人。”[30]换句话说,值得称道的犬儒主义者拒绝了一切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没有暴露出任何可受人要挟之处。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意在让犬儒者免于受到他人的胁迫。这是自我防卫的最高境界。它摈弃了文明礼貌,从而让犬儒主义者免于受到文明准则和敲诈勒索之间道德冲突的影响。

因此,第欧根尼的犬儒主义观点是由三个主题作为支撑的:将人类分为两个交战的敌对阵营的二元简单因果理论,一个假定个体对自己的命运有绝对的自我控制力的简单因果理论,以及通过彻底的超然物外、四大皆空的自我防御性美德。[31]

查克·凯恩(Chuck Kane)警官是个年轻的第欧根尼主义者。他对自己的“世界观”颇感忐忑,以至于开始担心起来。

你就变得像个犬儒主义者一样愤世嫉俗,常常会弄不清别人的身份和感受……很多时候你只不过是不再在乎了。多数人都是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挨上八个半小时,然后就下班走人。上班的时候,你才不会在乎那么多……这份工作好像就是这样儿的。我猜这只是一种防御手段。你一天天地眼瞅着这么多的烂事,这么多的痛苦:都是些你没有法子解决的问题。如果你稍稍有点在乎,你就会掉进坑里,无法自拔,除非你变得愤世嫉俗。

我第一次见到凯恩时他还很年轻,刚刚过了二十三岁生日。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从警将近5年了(他从18岁起就当了警察)。在21岁那年被拉科尼亚警察局录取之前,他还是个警察学校的学员,曾经在某个小城市的警察局干过,承担正式警察的全部职责。他为人聪明、口齿伶俐、举止优雅。在拉科尼亚警察局的录用考试中,他在语言、数学和通识考试中的成绩名列前茅。他是代表新警培训班致告别词的毕业生代表(译者注:通常为成绩最优秀者)。他在一线实习期间赢得了好评。此外,他正在攻读大学课程,即将取得文学学士学位。

但是他没有妻子,没有家庭,对拉科尼亚市没有感情,在拉科尼亚警察局也没有什么出人头地的雄心。此外,他在拉科尼亚警察局里并没有自己的小圈子。因为他在全日制大学读书,所以一直值第三班,并且被分配到了后备警力组。他形容自己“对局里的大事小情”乃至于对任何事情或任何人都没有兴趣,也没有什么参与和往来。

在他身上体现了第欧根尼犬儒主义的三个主题。首先,他把世人分成两个不对称的群体:像他一样“懂得多”的人和其他人。他把拉科尼亚市的市民(“这个城市的人跟别处大不一样”)以及警察局里那些心口不一或者自命理想主义者的警官——简而言之,差不多每一个他接触到的人——一股脑都给塞到“其他人”这个类别里。其次,除了个人私利之外,他对世界上起作用的因素都视而不见:他根本就没有提及任何意外事故或者不可避免的必要性力量(forces of necessity)。就他自己而言,他可以发现一些不可言状的压力,使他自己的行为表现出“不是我的错”,但至于其他人,那些“不同”的人,他们的行为则是源自愚蠢或者虚荣。他们太过孱弱,无法控制自己的幻想,也克制不了“自高自大”。最后,人的苦痛是由于自身的背离招致的,因此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都活该受到嘲笑,而不该对他们施以援手。例如,汽车盗窃案的受害者就是一个“愚蠢的混球”。当我问他,认识辖区内民众有任何裨益之时,凯恩回答道,他对此毫无兴趣:“要是那些人认识了你,他们别的不会,就会给你打更多的电话。他们来找你是因为他们通常不会用这些问题来打扰警察。”

他也不想成为任何警队的一员:“说实在话,我喜欢在那些人与人之间关系不那么紧密的地区工作;在那种地方有更多的自由。”免受相互依赖带来的烦恼,不必在乎他人,这是至关重要的。凯恩慢慢地“自我矮化到了慵懒的地步”。[32]

凯恩还非常年轻。他犬儒式的愤世嫉俗的世界观还没有完全成型,他在许多问题上还模棱两可。在我见到他的第二年,他结了婚,并开始计划离开警察局,找一份不那么“枯燥无味”的工作。但他身上的犬儒主义的问题依然存在。他领教过这个世界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哪里都一样:那些残忍的人和强势的人欺压那些又愚蠢又脆弱的人,后者愚蠢到去在乎那些他们无法保护的东西。眼看着鲁钝的笨伯拎不清生活的诀窍在于变得冷漠,过“最低限度”的生活,实在是“索然无味”。在出任务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开车远离是是非非,走到河畔,看着河水从眼前流过,嘲笑那些他“帮不上什么忙”的人执迷不悟。

然而,要更清楚地看待凯恩犬儒式的愤世嫉俗、玩世不恭的心态,重要的是要分析他没有形成的视角:那些他没有看到的事物,那些他没能形成的品质。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

如果说愤世嫉俗的犬儒者的观点认为,痛苦和恐惧的经历是可以避免且可耻的,那么悲剧式的观点则认为这样的经历是普遍存在和具有深刻、重要意义的。痛苦和恐惧以及我们称之为痛苦的经历,我们可以意识到对这两者的体验,非但不应被否认,反而应当得到承认并从中有所感悟。正是痛苦使个人学会了感受那些不幸的人的感受,使他与人类大家庭联系在一起。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正是他面对和克服“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这一可怖前景的方式。从悲剧式的角度看,成为犬儒式的愤世嫉俗者的个人,以“最低限度”的方式生活的人,直截了当地“矮化”了自己的人性。犬儒主义者放弃了对“命运”的反抗,没有去追求生活的“总产量”——即人类对恐怖和珍贵生命的潜在反应的认识。[33]

形成这种悲剧式理解的警察体现了三个主题。第一,全人类本质上是一样的。所有个人都共同遭受不公正的痛苦。他们的同一性源自他们共同的困境。每个人都面临着一个反复出现的生存问题:是放弃自己的痛苦,默认虚无缥缈的价值观是徒劳无益的,还是坚持下去,借此抗拒这样的可能性:生活是非理性的,因而也就毫无意义。没有一个人——无论他是警察,卑微潦倒者抑或是声名显赫的人——能够永远稳妥地解决这个问题。人们不断地在服从命运或违抗命运之间摇摆不定。他们或许觉得自己已经做出了最后的选择,认为这一心灵问题已经得到平息,但是它却一再死灰复燃,变得不可抑制。因此,悲剧观是一种对人类的一元论观念。它肯定了个人的道德本性,肯定了个人出人头地的需要、要有所作为的需要,尽管在精神上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尽管存在对价值观的怀疑。

第二,那些形成悲剧式观点的警察肯定了一点:存在着一个因果关系模式在左右着人情世故,这一模式远比犬儒主义者所看到的更为复杂。悲剧式的意识的预设前提是偶然性、自由意志和必要性是“交织在一起的”:意外事件、自我控制和个人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因素都对个人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34]

如前所述,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并不否认这种复杂的因果模式存在。他只不过认为这个因果模式无关紧要,因为是否去迎合这一模式完全取决于个人。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是否要背负名缰利锁,让自己的财产和执念成为别人的把柄,或者他也可以“最低限度”地生活。那些形成了悲剧意识、并拒绝以这种方式适应苦难的警察就会因此受到激发,设法去理解意外事故、必要性和人的韧性等因素。

悲剧观点的第三个主题,是人类相互依存是不稳定和必要的:不稳定是因为依赖他人就会使个人面临对方不可靠所带来的风险,而必要则是因为人类团结是有意义的生活的根基。自给自足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所有人有责任。”[35]

责任限制了个人逃避痛苦与苦难的能力。正如几个警察所形容的那样,责任就意味着“暴露”。自由并不是指没有情感和免于困难的自由;相反,自由是指扩大对人类境况的了解,并增加关于如何面对和战胜折磨全体人类的苦难的知识的自由。正如一位专业型警察所说的那样,自由就是拥有“许多记忆”和来之不易的智慧的自由。

查理·普林斯(Charlie Prince)三十二岁,是个已经在拉科尼亚警察局工作了九年多的资深警察。我第一次见到他后不到一年,一个开车的人因为闯红灯撞上了他的摩托车,导致他身负重伤。查理·普林斯右腿残废,从警察局退了休。他没有受过大学教育。他很早就结婚了,有几个孩子,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庭因为婚姻破裂而妻离子散。随后他再婚了,他的“乐观主义”开始复活。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用一位崇敬他的年轻警察的话来说,他是“分队里最聪明、最敏锐、最机灵的人”。我在他还没有遭遇那场事故前与他交谈时,深深折服于他精确再现自己生活经历的本领。在他对自己生活的讲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悲剧视角的轮廓。

对自己的工作经历,我回顾过了,也审视过了,我开始明白,我有一个真正的好家庭。我家里很多人身体不好,所以全家人都得互相照顾。我12岁时有了第一份工作,那时我还跟奶奶住在一起。当我刚来警察局工作的时候,我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同情心。我爱出风头,还不成熟。可是有一天,我回过头来,回忆起过去,回想当年我的家人是如何做事的。我的很多想法——我按照自己的感受做判断。当我遇到警情的时候,我会问,我的感觉如何?我看着那个人,就会设身处地替他着想。你知道,我认为自己就是个普通人,我会问,如果像我对待他那样对待我自己,我会有什么反应?别人也这样对我说话,我会乐意吗?我就想起以前自己被人开罚单的事儿了。于是我在工作时,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很幸运。我换过不少部门,领导们对我很好,特别是风化警队的副队长。他很喜欢我。在风化警队工作的时候,我亲眼看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和生活里各种各样的细节。风化警队的所有分队我都待过——反同性恋分队、扫黄分队、贩毒分队。同性恋、卖淫、毒品,这都是可悲的事情。我不禁感叹道:“唉,我的上帝啊,我真想知道这些人是怎么落到这步田地的。”我跟那些妓女相处得很好。我不管她们叫“臭婊子”。我不是随大流的人,什么事儿都从经济角度看。在我看来,那些人走到这一步不一定是出于经济上的需要,而是因为他们缺少关爱。我父母很穷,我七岁时他们就离婚了,但我得到了很多关爱。他们会坐下来耐心地跟我讲道理。当我在巡逻的时候,全部工作就是听取报警和处理家庭纠纷。唉,你要是在23岁的时候就从早到晚处理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儿,你一准儿不乐意听别人讲婚姻家庭琐事。大多数警察自己的婚姻也有问题。就风化警察而言,对大多数在那里工作的人,这份工作对他们造成的影响跟我完全相反。风化警察一天到晚跟各种瘾君子和变态打交道,经常会跟着学坏。他堕落了,他变得和你的工作对象一样。我倒是收获很大,不过,我要是在那里待得再久一些,我也会堕落。我的领导,一个警督,是他挽救了我。比起前任来,他对手下的人要严格得多,但同时他是个公平的人,要有人情味得多。他有幽默感,这对我很重要。跟这伙计在一起,想不开心都难……就是这位警督把我从深渊里拉了上来。

这番话里体现了悲剧式观点的三个主题。第一是关于人的同一性概念:我们都是“普通人”,或者,正如普林斯在别的场合所说的那样,“就拿那些最下贱的人来说,其实他们也不想那样。他们也想改过自新,他们其实也想要学好”。第二是人的因果关系中三个交织在一起的因素——意外事故、比如从家人那里得到“许多关爱”、人类凭借自由意志提出“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一问题的能力以及必要性,在这里则是指“经济上的必要性”。第三,他认识到自己对人与人之间团结一致的依赖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因为有人“把他从深渊里拉了上来”,在此激发之下,他对“可悲的事情”产生了“同情”。一位批评家曾经就受苦受难的约伯(suffering Job)[36]写过一番话,用在查理·普林斯身上似乎也算妥当:“到现在,他开始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行状和怨念。他认为自己的不幸不是独特的,而是人的典型境遇。至少在他人生的某一个阶段,他正在成为人类的狂热信徒。”[37]

到目前为止,我们把警察知识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判断,用来预测他人具体会如何行动,尤其是要警惕地预见特定情形中固有的危险和不服管束的微妙征兆。做出判断就要形成可以管控/不服管束这一概念组,以及在现实世界中实现概念的实用程序。所有在拉科尼亚街上(在这里受到人身伤害的风险非常普遍)巡逻的警察采用的是同样的判断方法。他们只是在认识和处理四个判断问题——笨拙的实验、把握度的不可性、不平衡的怀疑以及病态的预言——的技巧上存在显著差异。

另一部分则是理解,用来解释人的总体状况,特别是侧重于人所遭受的痛苦这一问题。在理解方面,警察在对痛苦的普遍性、痛苦的成因以及对痛苦的补救办法的认识方面存在差异。一些警察形成了我们所说的悲剧式的观点,另一些警察则形成了犬儒式的愤世嫉俗的观点。[38]

在警察这个行当里,判断和理解是如何相互关联的?哪个为主,哪个为次?警察为应对对方不服管束的危险而做出的判断,是否从根本上决定了他们如何在多种相互抵触的、关于人类的观念之间进行取舍?在险象环生之际做出判断的压力,是否不可避免地导致他们的理解偏离了关于痛苦的文明式的和悲剧式的观念,并产生了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观念?

或者,相反的观点才是正确的?理解是判断之母吗?警察对人类的抽象理解是否决定了他借以设计判断危险的程序的技能?悲剧式的观点是否使警察倾向于承认判断存在的四个问题,而犬儒主义的观点却使他忽视这四个问题?

乍一看来,判断问题——与个人生存密切相关——似乎是占主导地位的因素。按照这种观点,理解只不过是个人判断技巧的事后解释,以及为应付危险而形成的各种技能的推断。

例如,一方面,警察凭借判断把人划分为可以管控者和不服管束者;另一方面,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观点中内在的智力二元论则把人区分为傻瓜和有德者,这两者之间似乎有很好的契合点。此外,警察精明老道地设法让潜在的不服管束的人意识到不服管束的代价,而犬儒主义者敏锐地意识到每个人因为自己执念的事物而易于受人操控,这两者之间也颇有可比之处。此外,犬儒主义学者达德利(Dudley)用第欧根尼时代希腊化的世界的恐怖状况来解释犬儒主义的特质是很自然的,而同样自然而然的是,对警察进行观察的人也倾向于把警察世界中无处不在的危险当作警察个人哲学的决定因素。[39]

但是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逻辑原因,另一个是实证原因,我开始质疑这种因果关系的合理性。

怀疑这一假设的逻辑基础是,犬儒式的观点与警察的判断范畴之间的契合并非严丝合缝。诚然,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和预见到危险的警察都把人类分成不同的群体。但是,如果判断和犬儒主义者的观点在逻辑上果真是一致的,那么“可管控的人”就等同于傻瓜,而第欧根尼、警察、酒鬼和不服管束的人就会被一股脑儿地打上“有德者”的标签。

后者能够保护自己免受他人的胁迫,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过着自我克制、在道德上和物质上清心寡欲的生活。诚然,警察中的极端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例如凯恩——因为顺从听话的“良民”容易遭受痛苦而对他们大加抨击,但是即便是凯恩也从不轻易把自己跟那些一无所有者、绝望者、残忍者和疯癫者——简而言之,那些“不服管束”的人——归为一类。换句话说,将犬儒主义者和傻瓜区分开来的智力边界,与判断不服管束者和可管控者所依据的界限,并不在相同的维度之上。两者之间的契合并不合逻辑,这中间的含义令人苦恼。

与犬儒主义相比,悲剧式的观点与对危险做出判断的必要性至少是同等兼容的。毕竟,悲剧式观点预设的前提是,所有人都同时具备文明和不服管束的品质。人类是一体的,都是“一般的”,是按照同一个模子做出来的,但是这个模子包含一种固有的二元论。每个人都既抱有希望又感到绝望;在面对痛苦之时,他在勇敢应对还是甘于清心寡欲之间摇摆不定。简而言之,人这种动物既可以管控,又是不服管束的。悲剧式的观点与判断的问题——看清一个人在具体情形中究竟听话还是不听话——毫不矛盾。

质疑“危险导致警察的世界观变得愤世嫉俗”这一假设的第二个依据是实证性的依据。并非所有警察都是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普林斯面对的危险与凯恩相同,他也和凯恩一样必须完成同样的判断任务,形成概念、实现概念和确认。然而他并没有像凯恩那样看待人类的苦难。

这种相互矛盾的解释——理解倾向于一种或另一种判断程序的警察——更有说服力,这种解释与资深警察和敏锐的巡警自己对因果关系的观察相吻合。正如很有洞察力的普林斯警官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是根据自己的感受(也就是说我的理解)进行判断的”——而不是相反。

此外,它还解释了拉科尼亚警察局开展的一场学习实验的结果。下文我们对这场实验进行详细描述,以此为本章收尾。

拉科尼亚警察局开展了大量的教学工作,由警察组织开展的教育一直都在进行,有时是正式和权威性的,有时是非正式和在警局之外进行的。这种教育的作用是塑造警察的理解。

首先,拉科尼亚警察局的培训学院——该学院开设了大量的社会学和民族史教学内容——是该警察局借以提出有关人性、人类苦难的根源和极端个人主义的问题的手段之一。然而,警察是先在培训学院参加培训,然后才实际体验警察工作的,因此培训计划必须帮助新警察为实际工作做好准备。这样一来,培训计划的首要目标必须是改进警察的判断,而不是理解。培训学院训练新警察如何审视现实中的种种危险(并教导他们忽略“无关”的因素)。对大多数新警察来说,培训计划最主要的效果是让他们开始“以警察的方式思考”——激发他们预测问题的能力。警察培训学院激励新警察做出谨慎的警务判断,因而也就自然而然地忽视了塑造理解这一职责。

警察机构组织开展的教育并没有随着新警察从培训学院毕业而停止。当新警察到了分配的辖区成为警员之后,关于理解的教学就改在排队集合之时以及在警队更衣室和当地酒吧等场所进行了。

不过,警督(sergeant)(或者,在风化警察分队这样规模较小的特种警队里,则是警司,lieutenant)对警员的影响才最为关键。诚然,许多警督并没有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来对手下警员施加影响;其他警督在塑造手下警员的理解方面手段笨拙,结果适得其反,激起了警员强烈的反感。不过有些警督则有意识、有效地向警员灌输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解。这些警督的方法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目的显然是让警员相互交流他们对人性的看法。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记述一位警督如何整治警队内愤世嫉俗的犬儒式观点,并用一种对人类的悲悯的观点取而代之。这位警督一点儿也算不上典型。他的所作所为是极端的和非正统的,不过他异乎寻常的行为确也表明了警督的影响力。

这位警督是鲍勃·皮尔(Bob Peel),我们曾在本书第七章中见过他,讲述他如何处理一个群体事件。当我开始本研究的时候,他还是一名巡警。几年之后,他被提拔为警督,并被指派为一个交通警队的负责人。

在警队每天动身上岗工作前的半小时里,皮尔警督利用全体警员整队集合的机会开展教育工作。起初,他利用手下警员对本警察局的好奇之心以及他们对警察局组织状况的不了解来开展教育。他问警员们:咱们警察局是怎样运作的?局长和指挥人员的性格怎么样?他们的观点有何不同?决策是如何做出的?他们的个性和他们分别管理的部门是如何融合在一起的?对大多数警员来说,局长就像是一个彻底的未知数……他们觉得自己是最底层的警察……他们害怕局里的其他部门,因为他们对这些部门一无所知。皮尔警督提倡在整队集合时开展关于本警察局的讨论应该是随性的,是“双向谈话”(two-way talk),在这种显然有益和无拘无束的氛围之下,大多数警员都参与进来了。这样一来,他们对本警察局的状况就有了更加缜密和更为宏观的了解。

皮尔警督逐渐把对警察局管理机构的分析引向了对第二个话题——人的本质——的讨论。他是这样做的。在讨论警局的人员考评方法时,皮尔让警队每个警员都按照局里的评估格式进行自我评估。然后,他以展示个人考评是如何主观为由,要求警队每个成员再请五个人——其中四个人是警队里最了解他的人,另一个则是他的警督——皮尔——对他进行评估。接下来是一场大讨论,主题是人们彼此之间的看法是如何不同。[40]

这种关于人性的各种可能观点的讨论只是一个开始。皮尔随后着手探索人——特别是成为警官的人——复杂的心理和道德本质。为此,他提出了一些拉科尼亚警察局上下普遍认为是禁忌的话题。什么是“配额制度”(一项迫使警察尽量少抓人,以此表明其“效率”的隐性要求)?配额制度是该警察局内部的一种现象,既得到承认又遭到否认,但是从未被讨论过,因而也就从未被评价过。配额制度这一话题自然会引出一些“无法回答的”问题,比如,当警察究竟意味着什么?好警察有哪些特征?从这里,皮尔因势利导,把讨论引向了“男子气概(manliness)”这个话题:做一个男人意味着什么?一个好男人有什么特点?[41]

这种教育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是探讨城市的本质。什么是城市?人们为什么要住在拉科尼亚?是什么导致一个城市的某些部分兴旺发达,而另外一些部分萧条破败?皮尔知道警察往往只看到一个社区的病状,于是就召集他的警队在拉科尼亚的不同地点——美丽得让人流连忘返的大教堂、港口、博物馆、工厂、公园——整队集合。

他巧妙地设计了一些方法,供部下用来测试他们正在形成的对拉科尼亚警察局、拉科尼亚市和人类的认识。他鼓励他们多做实验。他笃信行动和应用的激发作用,因而鼓励手下警官规划和开展革新,使警队能够更好地运作。警官们提出的革新意见包括把笨重的雷达设备安装到摩托车上(并不奏效)到更复杂的方案。其中一个方案是为了公平执法起见,把针对违规停车和交通违章的执法活动扩展到“山上”(译者注:指拉科尼亚市富人聚居的丘陵地区):像对待穷人一样对待富人。皮尔听凭部下的计划付诸实施,以下是他对实施情况的讲述。

有一天,我们到了山上,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查看了所有能够看到的违章停车情况:坡道停车时没有把车轮打偏的[42]、汽车停在马路不该停车的一边的,总之是险象丛生。弟兄们忙了个不亦乐乎,就跟撒欢似的。然后就出事儿了。局长办公室、副局长办公室、市政管理负责人以及各种关系户办公室里的电话一个个地都响起来了。这一切我早就料到了;所以我在局长叫我过去之前就给他写了一封信,说了我们在山上的所作所为,说那边违例停车的情况已经严重失控,我们根本就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好好处理,所以我们打算停止在那边巡逻,直到局里好生斟酌一下,对如何调配警力,治理山上的交通违规问题做出决定为止。我们即日起停止到山上巡逻,直到接到进一步命令为止。您瞧,这一下子就打消了他们批评我们的念头。既然别人已经停止做某件事了,那你也就不好再告诉他们停止这么做了。

这件事情的教育意义在于,它让人得以瞥见拉科尼亚警察局、拉科尼亚市和人性的真容。例如,犬儒主义者可能会以经济状况为标准将人划分为有道德的人和没有道德的人,但是这件事对任何此类划分都提出了质疑。那些被完全分配到平原地区工作(拉科尼亚市的穷人聚居区——译者注),除了没有威胁性的公务员的身份之外从来没有上过山(指到该市富人聚居的丘陵地区——译者注),那么他们就很容易形成一种观念,认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前者是有道德的,后者则是卑鄙的。这项实验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当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他们比穷人更难治理。[43]皮尔用这种方式迫使手下的警察清醒地审视他们的观念,通过试验的方式运用他们的观念,并根据实验结果修正自己的观念。他是一位天才的教育家。

读者应当注意一点:皮尔要当一名卓有成效的教导员并非易事。作为一名警督,要想成功地提供这种涉及大是大非的警察组织教育,必须满足五个条件。

第一,他必须能够创造一个庇护所,在这里实验性学习的时候“不必担责”,而且容许他手下的警察进行试验并犯错。除非他有法子挡住来自警队之外的严厉处罚,否则试验也就无从谈起。皮尔必须有能力独自承担责任(“承担压力”“挨骂”“给手下人撑腰”)并且能够挺过去。例如,在前文提到的到富人区大贴罚单事件中,他高瞻远瞩,准确预见到了公众的反应,并且“打消了别人的批评”。

第二,他必须协调好警察主管工作和教育者角色之间的关系。人们或许以为主管的权力在教学中是一种优势,但是权力往往会令人心生畏惧和变得愚蠢,从而导致盲目的服从,而皮尔原本是想鼓励手下警察主动去重新审视人性。为了克服权力的这种不利影响,皮尔营造了一个法治为先的大氛围。他让手下的人确信,他们有权与他争论,而且一定限度内的争论不受惩罚。[44]

第三,有时间进行指导。皮尔经常会延长整队集合时间,超过规定时长——半个小时。因为他的小队是一个交通巡逻队,因此他手下的人偶尔不到街上去并不十分地重要。在正规的巡逻工作中,辖区内警力不足的后果则要可怕得多。

第四,警督必须始终赢得下属的尊重。皮尔用这种近距离、非常规的方式触动他们的观念,就必须为他的所作所为创造正当性——亦即可接受性。他拥有过硬的警察业务技能,雄辩的口才以及清晰的头脑,这一事实帮他打消了关于他是在搞“敏感性训练”(sensitivity training)[45]的疑虑。

第五,在如何教导他人方面,他别无选择,只能无师自通,因为当时拉科尼亚警察局并没有对警督进行关于如何当警督的培训,更不必说教育他们如何治理手下警察愤世嫉俗的犬儒式的观念了。

当这五个条件——庇护、公平、时间、正当性和能力——得到满足时,警督才可能对手下警员的观念产生重大影响。如此一来,警察们愤世嫉俗的犬儒式的观念就会消解。皮尔手下的警员中洋溢着一种“自豪感”,因为领悟到做为一名警务工作者的意义而迸发的“自豪感”。读者在第二章遇到的约翰·拉索(John Russo)警官以及此前曾在贫民窟巡逻的吉姆·朗斯特里特(Jim Longstreet)都恰巧在皮尔的警队中,他们现身说法,证明了这种影响的作用:好奇心的“再生”,重振士气,提振精神,激发热情,以及“自尊”的增强。

然而最有兴味的是,当我目睹他们工作时,我得到了一个明确无误的观感,那就是他们的判断程序都发生了变化:他们对危险预兆的实验性探索变得更加精妙,他们把从新的理解中得到的词汇融入辨别细微程度的行为中,他们的怀疑态度变得更加平衡,如果事情并没有恶化到坐实悲观预言的程度,他们倍感欣慰(在此之前,有些警察明里暗里引导局势朝着他们的悲观判断的方向发展)。

在皮尔的警队里,变化后的观念改变了判断的程序。

ⅩⅢ

是观念影响了判断,还是判断影响了观念?读者或许怀疑这个类似“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谜题究竟有什么重要性,但是这个问题对政策确实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助于警察局长决定应当优先考虑哪些改革。

如果两个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方向可以确定,那么警察组织就会以不同的方式看待他们的机会。设身处地为一个预算有限、人员有限的警察局长着想。他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他应该拨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来改变属下人员的判断,还是应当改变他们的观念?他是否应该建立一个精密而昂贵的机制来发现和惩罚他们的判断错误(这些错误源自有失偏颇的怀疑以及将最坏预言变成现实的病态倾向)?抑或他应该集中精力,对属下警察进行有效的通识教育,使他们了解人类苦难的本质?这两条不同的路线都要付出不菲的代价,必须在惩罚和学习、强力手段和塑造性格的手段之间做出适当的权衡。

这就是为什么判断和观念之间的关系如此重要。因为,判明两者的先后次序就能做出更好的选择,即优先改变两者中占主导地位的因素,然后创造条件,使其能够最有效地决定另一个因素。

[1] 参见R.B.布雷思韦特(R.B.Braithwaite)《科学解释》(Scientific Explanation)(纽约:哈珀火炬出版社,1960),第255~292页。关于判断问题,有一个格外清晰和全面的讨论,参见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W.Axelrod)《框架:关于认知和选择的一般理论》(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heory of Cognition and Choice)(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国际研究所,1972年)。

[2] 参见本书293~298页,“书目说明”。

[3] 专业型警察威尔克斯(Wilkes)表示:“您也知道,在跟人打交道方面警察跟别人都不一样。他们不像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是从从容容地处理情况,一切都替他们安排好了。可是在警务工作里,无论是我、我的搭档还是受害人,任何情况下都可能有生命危险”。

[4] 莫里斯·科恩(Morris Cohen):《逻辑学序言》(A Preface to Logic)(纽约:默里迪恩Meridian出版社,1956,p.71)。

[5] 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 Bruner)、杰奎琳·古德诺(Jacqueline J. Goodnow)、乔治·奥斯汀(George A.Austin):《思维研究》(A Study of Thinking)(纽约:威利出版社,1956),第5页。

[6] 参见杰罗姆·布鲁纳等人的著述。

[7] 在娱乐中心(creation center):皮尔警官虽然置身于一群愤怒的人中间,但是他却很有底气且相当自信:“当时的场面确实火药味十足……但是没有哪个人对我有任何怨恨,而且我也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他们都是黑人,我是那里唯一的白人,但是周围有很多人帮我,我确实也感觉到了这一点。”

[8] 警界传说之中有关错误推断的趣闻比比皆是。关于错误推断,能言善辩的坦尼森警官(Tennison)这样总结道:“现实世界中的大部分事情其实都是虚惊一场。比方说你看到一个人正在翻窗户,可到头来你却发现原来那是他自己的房子,他只是忘带钥匙了。你碰到一个家伙正在撬车门,后来才知道他把车钥匙弄丢了,撬车门只是想开车回家。”

[9] 布鲁纳(Bruner)等:《思维研究》(Study of Thinking)(纽约,威利出版社,1956),第41页。

[10] 分离型模式的最佳例子涉及搜查和扣押的法律问题。在从事本研究期间的若干年中,警察在运用“宪法性合理搜查”(constitutionally reasonable search)这一概念之时遇到了问题。这个概念具有典型的分离型特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这一概念定义为根据司法令状进行的搜查,或根据虽然没有司法令状,但是在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进行的搜查:(1)该搜查是某次合法逮捕所附带的;(2)该搜查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对方销毁证据;(3)在对某个危险的嫌疑人进行“紧追”的情况下;(4)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对一般年轻警官来说,这一概念令人摸不着头脑,因为他们在其中看不出任何“关系”,能在主题上将所有这些替代性的属性与一个在宪法上合理的搜查等同起来。因为这个概念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模式,因而也就流于形式,并且相当不自然。这个概念导致格外令人费解的一点是,警察为了对搜索进行分类,就必须对为数众多的属性进行审核。辨别寻找在符合宪法的搜索的各种属性是否存在,这对一个人的认知能力着实是个负担:这五个要素不好记住,也不便应用,在面临重大压力的情况下尤其如此。正如一位专业人士所说的那样,很容易“失去搜查和扣押的概念。这是一个微妙的概念”。

[11] 就“宪法性合理搜查”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警察倾向于采用关系型术语重新界定搜查:如果防止证据丢失的价值(即难以找到替代证据)比滥用警察自由裁量权(police discretion)的危险更为重要,那么搜查就是合理的。

[12] 需要指出的是,预测(prediction)的常见功能之一是防止预测的内容变成现实。与历史主义预言相反(historicist prophecy),判断和社会科学预言一样,是一种工具,它使人们得以采取措施来促进或者避免预期的结果。

[13] 皮尔(Peel)警官用夸张的手法凸显了巡警的困惑:“好警察从来不会回避任何事情。对于在99%的情况下自己的预测是错误的这种观点,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14] 布鲁纳(Bruner)等:《思维研究》(Study of Thinking),第113页及其以后各页。收益矩阵(the payoff matrix)直接引自他们关于不对称风险(asymmetrical risk)问题的讨论。(收益矩阵是指博弈论中用来描述两个人或多个参与人的策略和收益的矩阵。不同参与人的利润或效用就是收益。也称“赢得矩阵”,是指从收支表中抽象出来由损益值组成的矩阵。——译者注)

[15] 极小化最大策略(minimax strategy)产生的“井蛙之见”(tunnel vision)不止发生在警务领域。罗伯特·肯尼迪(Robert Kennedy)提到当赫鲁晓夫从古巴撤军时,参谋长联席会议感受到了“背叛”,因为,这与他们的怀疑假设相反。参见肯尼迪:《惊爆十三天》(Thirteen Days)(纽约:诺顿出版社,1969),第97页。正如专业人士皮尔(Peel)所观察到的那样,“他们做了一个预测,如果没有实现,就是对他们的人身攻击”。

[16] 异常状态(pathology),直译为“病理学”,病理,病状,即疾病的解剖和生理上的表现。此处根据上下文意译为“反果为因的逆推”这一异常状态,即某些警员不去验证自己推测是否准确,而是强行让事态向自己的推测的方向发展的做法。——译者注

[17] 有必要让错误判断的风险恢复一定的对称性,而正是这样的必要性促使一位警察做出如下的评判:“警察判断错误就必须受到惩罚,就必须受到申斥……某个机构之所以能够强大,就是因为把这样的监督给制度化了。”

[18] 布鲁纳(Bruner)等人在《思维研究》一书中,总结了使概念以及实现概念的相应步骤得以有效的各种因素:“属性的定义和标准状态、属性的直接性和掩蔽性倾向、属性的语言可编码性、属性范围的性质和转换值,……可以对它们进行组合的方式,……属性的数目……,以及个人在对一类对象与另一类对象进行区分之时实际使用的属性值的数量(第45页)。”

[19] 940A,警务工作无线电呼叫代码,意思是“有警员伤亡倒地或者请求支援”。——译者注

[20] 940B,警务工作无线电呼叫代码,意思是“请求帮助”。——译者注

[21] 关键人物(critical figure):这一概念在威尔克斯(Wilkes)警官的评论中得到了最为充分的表达和最为贴切的说明。他的话为培根(Bacon)警官没能做到的事情——没有去寻找一个可管控的而且能够挽回失控局面的人——提供了一个颇具启发性的视角。威尔克斯警官是在讲述当年他申请警察职务之时,面试委员会提出的一个问题时作出的这番评论的。“第二种场景,这是最厉害的一个问题……下班后(在孟菲斯,你任何时候都必须随身带枪),你往家里走去,路过一家酒吧,听到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你朝酒吧里看,然后发现一个大块头男人正在跟一个比他块头小的男人打架。正在这个时候,只见那个大块头骑到了另一个人身上挥拳猛打。你穿着便衣走进那家酒吧。进门之后,你自报家门,说自己是警察,然后命令那个大块头住手。他不听命令,而且接着打那个人。酒吧里的人来势汹汹地向你围过来。你该怎么办?有一个参加面试的人,他说自己会拔出自己的警用左轮手枪,朝空中鸣枪警告。如果那群人还不停止,他就开枪。他真的是这么说的……然后他没有通过面试。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的答案。我说我会找人帮忙。酒吧里唯一一个我指望得上的人就是酒保。没有我们他就开不了酒吧。毕竟,我有办法让他的酒吧关门。其实这些就是我的原话。另外,虽然那群人不一定相信我是便衣警察,酒保也还是不会掉以轻心。我会叫他打电话寻求帮助。而且实际情况是,还有一个人的生命有危险:那个小个子,有人正在打他,而且再打一下可能就会要了他的命。所以我会大张声势,命令那群人不许动。然后我会命令他们帮我救人。如果不行的话,我会跟那个大块头过过招,没准儿我会让人打得头破血流。从那以后我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即便是现在……我可能也还是会这么做。”

[22] 罗伯特·莱恩(Robert·E.Lane):《政治意识形态》(Political Ideology)(纽约:自由出版社,1962年),第350页。

[23] 参见上注所引著作第四章。

[24] 唐纳德·达德利 (Donald R.Dudley):《从第欧根尼到公元六世纪的犬儒主义历史》(A History of Cynicism f’rom Diogenes to the 6th Century A.D.)(伦敦:梅休因出版社,1937),第17~39页。

[25] 传说柏拉图(于公元前347年去世)曾说过第欧根尼(Diogenes),“这男人是疯了的苏格拉底。”(伦敦:梅休因出版社,1937,第27页)

[26] 传说柏拉图(于公元前347年去世)曾说过第欧根尼(Diogenes),“这男人是疯了的苏格拉底。”(伦敦:梅休因出版社,1937,第5页和第97页)。

[27] 传说柏拉图(于公元前347年去世)曾说过第欧根尼(Diogenes),“这男人是疯了的苏格拉底。”,《从第欧根尼到公元六世纪的犬儒主义历史》,第67页。

[28] 《从第欧根尼到公元六世纪的犬儒主义历史》,第33页。

[29] 《从第欧根尼到公元六世纪的犬儒主义历史》,第37页。

[30] 《从第欧根尼到公元六世纪的犬儒主义历史》,第37页。

[31] 达德利(Dudley)解释了犬儒主义在历史上的发展、流行和回潮,认为犬儒主义是对世俗灾难的一种反应。在他看来,犬儒主义者是那些直面真正的恐怖并找到了克服这些恐怖的方法的人,即保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摈弃财产、依恋、顾忌和希望。在一个人性刻薄的地方,个人自由取决于一种刻薄,即赤贫的方式生存:放弃追名逐利的虚荣。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圣经·传道书》的作者,像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一样,是希腊时代的产物(希腊时代,Hellenistic Age,在地中海东部和中东,自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大帝逝世至公元前300年罗马征服埃及之间的历史时期。亚历山大和他的继承者们建立的各代希腊君主政权控制了从希腊到阿富汗的辽阔地区。马其顿的安提柯王国、中东部的塞琉西王国和埃及的托勒密王国传播了希腊文化,融合了希腊人和非希腊人,也混合了希腊要素与东方要素。他们产生了有效的官僚体制以及以亚历山大为基地的一种通俗而有创造力的文化。公元前280~前160年的艺术、文学和科学发展尤为繁荣。当罗马逐渐强盛时,希腊各国便开始衰落,罗马人先后打败马其顿和米特拉达梯六世的军队,并把这些王国和他们的联盟国改为罗马各行省,在埃及卷入安东尼和屋大维之间的内战后,成为最后落入罗马人手中的国家。引自《大英袖珍百科》。——译者注)。在那个时代,旧的标准已经遭到摈弃,个人只能听凭任性且不可抗拒的力量摆布。”犬儒主义是适应残忍和危险的一种方式。在这样的时代,逃避他人的吝啬刻薄是重中之重,而在这个如同一场恶作剧一般的世界中,其他的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从第欧根尼到公元六世纪的犬儒主义历史》,ix~x,第37页)

[32] 这句话来自海伦·加伍德(Helen Garwood)的研究,《托马斯·哈代:叔本华哲学的例证》(Thomas Hardy:An Illustration of the Philosophy of Schopenhauer)(费城:温斯顿出版社,1911),转引自理查德·苏厄尔(Richard B.Sewell)所著《悲剧的愿景》(The Vision of Tragedy)(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59),第130页。

[33] 参见上注理查德·B.苏厄尔(Richard B.Sewell)所著《悲剧的愿景》(The Vision of Tragedy),第7页。

[34] “交织”(interweaving)一词出自赫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的著作,转引自理查德·苏厄尔(Richard B.Sewell)所著《悲剧的愿景》(The Vision of Tragedy)(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59),第98页。

[35] “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We are all responsible for all)是季米特里·卡拉马佐夫(Dimitri Karamazov)在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i)的《卡拉马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中说的一句话,引用理查德·苏厄尔(Richard B.Sewell)所著《悲剧的愿景》(The Vision of Tragedy)(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59),第114页。

[36] 受苦受难的约伯(suffering Job):《旧约》中《约伯记》的中心人物,即使遭遇许多不幸,他还是敬畏上帝。最初,约伯是一位富裕且拥有庞大家族的人。撒旦作为坐探提出,应当让他收回对约伯的神恩以考验约伯。不久,他遭受到丧失财富、子女、乃至个人健康等可怕的厄运。他的三位朋友前来安慰他,他和三位友人辩论,并和上帝对谈。约伯始终自称无辜,是无端遭难,自信忠诚公义。——译者摘引自《大英袖珍百科》

[37] 《大英袖珍百科》,第18页。

[38] 在本书的研究样本中,所有的警察要么倾向于悲剧式的观点,要么倾向于犬儒式的愤世嫉俗的观点。或许少数新警察在职业生涯开始之初接受的是第三种“观点”,比如理想主义或者浪漫主义的理解,但是这些心理架构是暂时的、不稳定的,面对着不可改变而且无处不在的人类苦难,随时可能陷入土崩瓦解的地步。

[39] 参见杰罗姆·斯科尔尼克(Jerome Skolnick),《不经审判的正义》(Justice without Trial)(纽约:威利出版社,1966年),第3章。

[40] 无独有偶,皮尔警督利用即将举行的小队聚会分发了一份小队成员名单,上面写着:我们要举行一次聚会;在晚会上每个警察都会得到一份奖品;他为每个队员写下他的奖品。“我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是多么熟练地发现他们同伴的弱点,他们是多么准确地应用批评这个武器”。当这个游戏和其他一些自我表露的游戏结束时,就没有什么借口了。在这些评估活动中,每个警察开始意识到别人对他的了解;他“知道他不必试图隐瞒什么”。

[41] 皮尔意识到性剥削和贬损性言论通常被警察视为男子气概的标志,于是着手探讨这些官方禁忌话题。例如,他让他的手下在排位赛教室的黑板上为黑人、奇卡诺人(Chicanos,墨西哥裔美国人)、印第安人和亚裔美国人编写所有的方言版本。在一块黑板上列出120个对黑人的贬义词,这可以减轻警察在谈论他们对这些人的感受时的污名和紧张感。“讨论的话题涉及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警察在使用这些特征词语时会感到安慰?这些特征语是从哪里来的?

[42] 根据美国交通法规,车头朝向下坡时,需将前轮转向路缘石或朝向路边;车头朝向上坡时,需要将前轮转向与路缘石相反的方向,并将车辆倒退几英寸,车轮应轻轻抵住路缘石,以防车辆因刹车失灵滑动而造成意外伤害。——译者注

[43] 第二章提到过的约翰·拉索(John Russo)警官是皮尔警队中的一员。他对我说:“我从这份工作中学到了一点。我以前在当巡警的时候,只跟穷人打交道,我觉得他们粗鲁得很,而且不愿配合。但是在交警队,我在山上的富人区工作的时间要多得多:我碰到的主要问题是人们在上下班的时候超速。那里的富人比住在公寓里的穷人要坏三倍。他们报了警,我就得按照他们的旨意去做,比如把猫从树上弄下来、抓人、不要打扰他们等。这些人真的会跳起来对我破口大骂。”

[44] 皮尔是这样论述教员与学员之间公平的重要性:“我非常鼓励他们独立判断。没成想,当我跟那个人说他可能犯了错误时,他们总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这句话用到了我身上:头儿,我不过是在独立判断。这样一来我就没词儿了”。

[45] 敏感性训练(sensitivity training):小组内的训练,人们通过增强敏感意识和对自我本身及与他人关系的理解来学习彼此之间如何相互影响。——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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