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面子悖论:群体事件

第7章 面子悖论:群体事件

我们不敢以怯弱来引诱他们。因为只有当我们毫无疑问地拥有足够的军备,我们才能毫无疑问地确信永远不会使用这些军备。

——艾尔·坦尼森警官(Al Tennison),拉科尼亚警察局,1971年

有这么一个流传很久的故事,说是某位警察总是会挥舞着警棍从警车跳将出来,一边大喊大叫一边用警棍猛抽树木、垃圾箱和路灯灯杆。他这种做派总是能把人群驱散,百试不爽,而且他从来不用抓一个人,也从来没有人受伤。

——拉科尼亚警局马克·洛克厄姆警官(Laconia Police Department),1973年

在粗暴的政治中,最艰难的任务莫过于处理面子悖论(paradox of face)了:“一个人的名声愈是恶劣,那么他就越不必真正地做出品质低劣的事情来。”要做到这一点,政治家就保住了用邮递方式进行威胁的机会。他必须保护某种对他极为重要的东西:他强硬、冷酷、令人憎恶的名声——一言以蔽之,就是他的荣誉。此举事关他通过恐吓来控制别人的权力,以及拿走对方的东西却不给予足够补偿的特殊本领。

由于面子悖论涉及实施勒索这一终极权力,因而在它中间蕴含了最为根本的危险。政界有谚,“政治家最要命的跟头是被自己的虚张声势绊倒。”为了避免栽这种跟头,任何以威胁为生者都必须让自己的勇气接受最为严峻的考验。面子悖论要求在压力下镇定自若。它给虚伪不实者造成的打击最为严重。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面子悖论会影响到未来。政治家不仅要赢得战争,还要体面地赢得战争。暂时达到目标,却牺牲自己的公信力,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Pyrrhic victory)[1]了。

在有些情况下,这一点对于一些公民,以及经常遇到为荣誉而战并且的确有勇气战斗的公民与警察同样适用。这就是为什么警察对能够处理“群体事件”的同事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的原因。群体事件是面子悖论的具体表现。群体事件通常情况下是这么一副光景(用一个警察的话说):“有个家伙从娱乐中心打电话过来说有个男的想用棒球棍殴打他。打电话的这个家伙是娱乐中心的志愿助手,拿着棒球棍打他的那个人说他强奸了他13岁的妹妹。参与那件事的有一大群人,包括女孩的奶奶和妈妈。现场火药味十足,充满未知数。”

现场聚集了一大群人,里面有看热闹的,还有当事人的朋友和亲属。“这件事儿牵扯了一大群人”,都在盯着娱乐中心那个助手(就是那个被指强奸了“那个女孩”的人)和“拿着棒球棍的家伙”,也就是那个女孩儿的哥哥。

面子悖论体现在两个层面之上:在两个对抗者的关系中,以及人群与这两人的关系中,警察必须同时意识到这两个层面。

在一个层面上,警察必须找到争议的焦点是什么。谁是坏人?乍看之下,似乎是持棒球棍的攻击者。在把背景原因整合在一起之前,这场打斗看起来不过就是那个少年暴徒殴打娱乐中心的保安人员。毕竟,报警的是娱乐中心的那位助手。起初,人们或许会猜测,可能是这名助手想要抗拒对方某种勒索,勒索者认为他多管闲事,怀恨在心。毕竟游乐场遭到勒索是常有的事,而且前去处理这件事的警察此前也确实经常看到该中心遭到勒索。

这样一个合情合理的猜测在这件案子里却是错误的,除非这位警察能花上充足的时间找出双方发生争执的真正原因,否则他就会依据错误印象采取错误的行动。

另一个层面则涉及人群与对抗者之间的关系,警察称之为“情境心理”(the psychology of the situation)。从疑似强奸受害人哥哥的角度来看,他之所以进行报复不仅是出于复仇的愿望,更是为了防止以后有人欺负她。他这样做是出于对全家人安全的考虑。他将并未挑明但是大家都懂得的、受到伤害后会进行报复的威胁付诸实施,而那名助手强奸那个女孩(如果指控属实)就是对这一威胁的挑战。这个女孩的哥哥这样做是为了在邻里之间撑起自己的面子,树立一种会复仇到底的名声。他痛打强奸妹妹的人,杀鸡儆猴。通过这种大张旗鼓的做法,他表达了这样的信息:“不要欺负我们”。他把这一信息传递给那些真正有分量的人,那些或许想要欺负他们一家的人。这位兄长想要在他和家人居住的那个民风彪悍的街区为自己树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的形象。他是在为家人打造一个“充分的”自我保护系统。在拉科尼亚的平原地区,刑法和警察是不及时、不可靠或无能的,因此那里的居民就只能自己动手,为自己搭建防护暴徒的防线。

在人群与那位兄长的关系中,人群对什么是可敬行为的定义变得至关重要。他动手殴打那位娱乐中心助手的意义会因为人群的不同期望而有所不同。这位兄长怎样去做才能让他的行为得到尊敬:仅仅是动手殴打那名助手?让他流血?打断他一条胳膊?迫使他落荒而逃?置他于死地?送他去蹲监狱?人群在这件事情上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位兄长认为他要做什么来长脸。简而言之,如果一个人意识到人群的重要性,他就能改变这种“情境心理”。[2]

有些警察从来没有认识到人群的重要意义。例如,那位在处理家庭争端方面一筹莫展的加菲尔德警官就是如此。如果他在接到呼叫指令后前去处理娱乐中心发生的那桩事情,他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向肇事者和围观人群公然且大声地宣读最后通牒:“你们得有个正常人的样子才行,对不对?可是你们就是做不到,害得我们跑了一趟又一趟。我们一直在费劲巴拉地教你们这帮人好好相处。但是下一次我会直接送你们这群混球去蹲监狱。你们这群人根本不懂得如何相处。到时候你们每个人得花100美元才能从监狱里出来”。

他想当然地认为“正常人”(normal human beings)不会主张自己的人身安全权利,如果他们由于别人的疏忽和恶意而受到伤害,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地自认倒霉,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人受到不公待遇之后,既不会报复也不会索赔。他的这些想法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也是显而易见大错而特错的。

加菲尔德的这番高论并没有“教给”民众以下事实:(1)“正常人”之间经常会发生冲突并生气;(2)“正常人”不应该被动地忍受他人造成的伤害;(3)如果人们有时真的“与对方相处融洽”,那只是因为文明社会提供了若干机制,保护公民免受伤害;(4)这些机制允许被害人通过惩罚与索要赔偿金的形式进行有克制但又伤筋动骨的报复;(5)这些机制规定了正当程序,以应对真相的扑朔迷离和谎言的诱惑。加菲尔德没法把这些事实教给别人,因为他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他也看不到情境心理——对抗者和人群之间的互相作用。他没能领悟到在一个充满恐惧的街区里,挽回面子的必要性和“尊重”的重要性。这样一来,他就无法通过围观人群来影响这两个对抗者的行为和动机。

加菲尔德白白浪费了围观人群在平息纠纷方面的潜在效用,这样一来,他别无选择,只能靠一副吓人的样子,然而他却无权恐吓他人。他没有任何动用威胁的法定权力。他无权伤害任何人。围观人群也没有做任何有理由把他们抓进监狱的事情。当加菲尔德说出那些威胁的时候,他没有任何正当合理的理由逮捕娱乐中心那位助手,也没有看见那个“拿着棒球棍的家伙”击打那位助手。加菲尔德不过是在虚张声势,如果现场有任何人对他的虚张声势提出挑战,如果有人拒绝服从“好好相处”的命令,那么加菲尔德要么放弃他的威胁,要么用有些站不住脚的依据——拒绝表明身份或拒捕(警察称这些为“狗屁条款”[chicken sections],直译即为“鸡屎条款”,是警察编造出来的牵强附会并不存在的法律条款)——来哄骗他们。或者,他也可以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添油加醋,给逮捕他们编造借口。

但是,对于更大程度的虚张声势而言,没有进行逮捕的合法根据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事实是,围观人群不相信加菲尔德有胆量把自己的威胁付诸实施。他虽然做出了威胁,但是他在围观者那里的名声却是,他从来没有动过真格的。他的威胁缺乏个人权威(而在察觉那些暴露警察不过是虚张声势的、细微的犹豫和笨拙方面,公众的洞察力是强大得可怕的)。只要围观人等对加菲尔德是否坚决持怀疑态度,那位暴怒的兄长就别无选择,不得不违抗警察的命令。围观群众期待他履行为妹妹和家人报仇的责任。如果围观人群认为根据那个街区的报复法则,如果他的行为不够激烈,那么他就会声名扫地。

这件事的关键在于加菲尔德的声望不够高,不足以使这位兄长免于因为听从警察的命令而受到他人的指摘。在围观群众的心目中,在不够格对手的威胁面前退却,这是一种耻辱。蓝色的警服、警徽和枪械照理说原本可以确保警察受到尊重,可是在20世纪70年代,不够格或不称职的证据却足以推翻这种推定。

加菲尔德还为那位兄长创造了另外一个与他对着干的动机。加菲尔德告诉那位兄长,他以后再也不会理会任何求助的要求。他直截了当地说,只要有人敢再报警,他就把那群“混蛋东西”统统抓到监狱里去。这样一来,那位兄长知道自己不能指望合法机构来保护自己。他只能靠自己吓退别人。加菲尔德的最后通牒导致了一个无法无天、弱肉强食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之下,较之警方保证给他一个积极的回应的情形,那位兄长更有必要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为了拯救家人,他别无选择,只能为自己争得一个冷酷无情的可怕名声。而要赢得这么一个名声,在众人面前像条好汉一样跟警察打上一架似乎是再好不过的方法了。诚然,他可能会错打算盘、大丢其脸,但是如果他面对的警察像加菲尔德那样暴露出了既不称职又不坚定的破绽,那么这种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因为袭警而坐牢铁定能够挽回他的颜面。

警察在处理群体事件时运用最后通牒倒也能够行得通,只是成功做到这一点所需的条件十分苛刻。首先,警察必须明白人群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发生斗殴的邻居在人群面前和私下里的行为表现是不同的。警察必须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参与斗殴的人在左邻右舍之中不受欺负的名声可能会受到威胁。如果警察知道,这种声誉取决于围观人群对什么才是令人满意的表现的定义,那么他就可以设法降低围观人群对于斗殴人员行为激烈程度的期望值。如果警察能够成功降低他们的期望值,就为消弭体面行为(即能够挽回面子的行为)与合法行为(即符合警察要求的行为)之间的差距迈出了重要一步。警察的最后通牒要想取得效果,就必须完全消除这种差距。

其次,如果哪位警察要想成功地运用最后通牒,他就非得有一个广为人知、坚定不移的名声不可。读者已经领略到了围观人群、警察和对抗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争斗者的行为取决于他们对围观人群、以及围观人群对他们的期待的认识。但人群对于争斗者的期待又取决于他们对警察的认识,以及如果争斗者不服从警察的命令,警察会怎么做。而警察能否取得成功则取决于要意识到争斗者的看法、众人的期待和警察自己打消对方反抗意识的决心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样一个无限内循环中,只有一个得到双方承认的中止点才能稳定局势。不可避免地,各方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取决于围观人群对于警察的坚决程度了解得有多少、确定程度如何。如果围观人群认为那位警察是不说空话的,而争斗者确信人群确实是这样认为的,那么当且仅当这种情况下,他们才敢遵从警察的命令,而且也不会因此丢掉面子。警察可以通过自己的坚定不移、冷酷无情,以及过去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敢于处理困难警情的勇气来为自己赢得一个为人严厉和坚决的名声。而像加菲尔德这样只能在风平浪静之时工作的警察是断然无法树立这样一种声誉的。

再次,如果警察在自己发出的最后通牒遭到别人试探之后并不准备将其付诸实施,那么他从最开始就不应该发出最后通牒。他要么必须对刑法烂熟于心,并且真的抓到了他发出最后通牒的人的什么把柄,因而有合法权利把自己的威胁付诸实施,把那个家伙送进监狱;要么他身强体健,足以收拾争执各方。后者就是要在法律之外使用暴力,有可能让自己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他膀大腰圆动作协调,有体格作为资本,就能减少反抗。

如果一个警察像加菲尔德那样,既不清醒、熟练、顽强,又学识浅薄,那么他做出的威胁可能使局势恶化而不是受到控制,增加对抗者的决心而不是使他们放松下来,将迫使旁观者选边站队,而不是操纵他们从而防止进一步的争议。其结果是下次人们就不再愿意打电话报警。与其邀请一个笨得不会调解的警察,还不如自己找其他方法解决邻里冲突。如果警察无法疏导敌对行为,社区就只好求助于法外的社会控制方法。他们会寻找非正式的仲裁者——牧师、政客、商人、族长。但如果这些人都不行,那就会变成这种情况:弱肉强食,脆弱的只能臣服于粗暴。基于恐惧的尊敬就成了自我保护的专有模式(而获得尊敬的一个手段是勇敢反抗警察的权威)。

警察发出无效威胁的个人后果,是增加无知和恐惧。社区会认为该警察颜面尽失,不再信赖他,也不会告知有关信息。同时,需要在邻里获得声誉的年轻人会挑战他。这种警察最有可能的做法是不再出现在社区。如果他总是要为争斗负责,把他昂贵的制服弄得又脏又皱,那些“混球”又学不会彼此“和睦相处”,总能看穿他的借口,知道他是个外强中干的冒牌硬汉(phony-tough)[3],他为什么还要去处理报警电话呢?

鲁迪·基普(Rudy Kip)是个小个子,连5.9英尺的最低要求都达不到,他在袜子里塞了棉花让自己增高。他的身高在列队和更衣室里经常被人拿来开玩笑。

基普出生于中西部的一个铁路小镇,在工薪阶层社区长大。据他说,他父亲“不愿花时间向我们解释什么。他性情非常温和,从不愿看到任何人争斗。”但基普在中学是出了名的好斗(“我继承了母亲的个性”),加入海军陆战队,参与了越南和老挝的战役,后来回国,找了一份“守夜人”(night watchman)的工作。

后来因为受不了工作的无聊和束缚,他申请成为拉科尼亚警察。被录取时他25岁,已婚,坚定得可怕。他以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冲劲,完成了学业,工作事无巨细,他的积极赢得培训警员的赞誉,他似乎找到他顽强、坚韧和自信的归宿。当特别行动分队成立时,他从巡逻队调过来,很高兴能摆脱999呼叫反应、邻里争斗以及文书报告,基普喜欢做“真正的警察工作”(real police work),即所谓的抓捕罪犯。

在谈话中,基普伸长满是厚实肌肉的脖子,以一种挑衅他人的方式,把头向前伸。他激怒那些认为自己生活美好的普通民众。(讽刺的是,对更了解司法体系的公民,他没有引起相同的反感程度。)他连珠炮一样不停地说,只能让人听其滔滔不绝而不是启发他们。他的谈话不是网球比赛,而是一场有来有回的拳击比赛。他最喜欢的话是“我可以驳倒他们”。

基普的风格就是用他的舌头、精神、身体和武器的威力压倒别人。这并不是说他不了解解释、讨论和操纵的价值,只不过当他去处理一场邻里纠纷,他总是得出结论——最好马上介入。人群的帮助靠不住,用“困惑”牵制他们更好,用显示的实力和先发制人的攻击吓倒他们。因此,当他来到娱乐中心处理争议时,他会说“举起手来靠在墙上”他会要求“坦率直言”(“如果你不这样做,就要坐牢”)。他会用他对刑法的了解和对他们行为的定性“恫吓”他们,并且准备打电话“叫500个警察”来支持他最后通牒式的警告。

他享受争斗,这能释放他因为街上太安静而积攒的压力。他必须有种总体掌控感(sense of total control)。他创造的局面越混乱,他自己的掌控感就越强。“我觉得我必须立即给出完整的命令。”他有能力与坏人激辩,这是他“战胜大恶”使命的一部分。他通过帮助人类感到满足,但帮助个人所得的满足却很少。

他用拳头和舌头打击他人,不仅是对公众,也对一些同事,甚至他的指挥官(他因为在训练期间与一名警佐公开争执而受到严厉斥责)。他并不害怕做让其他警察畏惧或尴尬的事情。他拔枪的速度超过大多数警察,也不害怕使用它。此外,他不知疲倦,可以解决任何工作。他并不是装模作样,他很勇敢,无畏到疯狂的地步。[4]

如果看到基普的棱角分明、健壮、肌肉发达的身体条件,人们很容易认为他好斗是由体格所致。他的内心是个精力旺盛的人,浑身充满干劲,有时候会爆发,仿佛油门被踩到底一样,用猛力踩刹车都停不下来。如果八小时的巡逻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基普坐在巡逻车里会感觉神经都要崩溃了,他的手指无节奏地敲击金属顶棚,他的脚敲打底部板,恼怒使他无法集中精神。基普内心的压力相当大。

然而还有其他因素促成了他的行为,促使他在面子悖论中继续像这样保护自己。基普的策略是通过制造恐怖氛围驱散人群,防止人群成为争斗者继续纠缠的原因。但要粗暴对待人群,基普需要一个或多个合作者。这是一种经验法则,警察的数量与他们可以处理的人群规模成正比。一名警察只能控制一个人,而两名警察可以控制四个人,三个能控制九人,以此类推。基普需要与一名和他一样好斗、擅长防御、锲而不舍的搭档。独自一人的话,他的力量不足以恐吓人群。如果搭档不称职或不可靠,他就会变得易受到攻击。[5]

这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像基普这样的警察需要有其他志同道合、积极熟练的帮手,只有具备这样的条件他的战术才能起作用,而不至于显得轻率和欠考虑。

在基普的例子里,特别行动队(Special Operations)为他提供了合适的环境和可靠的搭档。这里全是经验丰富的成员,都是因为坚韧和好斗而被上司选派过来,特别行动队最后成了疯狂的勇者们聚集的地方。未经考验的警察不能去那里,喜欢与此完全不同的工作方式的警察不会愿意调去那里。

基普先发制人的恐怖手段往往是超出授权范围的一种权力滥用。首先,如果用在了可能会投诉的市民身上,他的策略可能会适得其反,要么引来内务部的调查,要么是警局以外的调查(公民权利的诉讼会引来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因此特别行动队可能会终止对若干臭名昭著、存放赃物、销售毒品的酒吧的非法骚扰)。其次,特别队的优势显现出来,他们的上司旗帜鲜明地“支持下属”,减轻事件的不利影响。无畏的疯狂警察们就得有一个能忍受这种无畏行为的上司。

然后,为了使执法获得成功,警察必须有很强的口头能力。基普能够使他的最后通牒非常令人信服。像基普这样频繁发出这种“要么/否则”威胁的警察,必须有足够的口才,才能吓住聚集的人群和直接对抗者。他说出的话要有坚定的信念,才能成功地减少别人的反抗。否则,人群就会因为对抗者服从了警察没有说服力的最后通牒而看不起他们。总之,基普需要煽动人心的技巧。他的语言必须有威慑力。他必须在当场长篇大论,举止自若,在压力下不能结结巴巴。此外,在法律之外,他的越权容易受到内部指摘和外部惩罚,他必须要为自己欺负同事找到正当理由,用明显的诚意假造报告,在调查自己行为的委员会前为自己辩护。对疯狂的勇者来说,能够说话快而有力,与他的勇气和发达的肌肉一样重要。虚张声势和勇敢是必要的相互补充。

经常处理面子悖论的情况,对警察来说是苦乐参半的经历。一方面,面对同样的危险,疯狂的勇者们会发展出深深的情谊。他们冒险和挑衅性的任务使他们更容易受到严重的伤害,他们更明显地依赖于彼此相互保护。共同危险和它产生的刺激造就了他们之间的团结精神,这更多的是他们相互依存的副产品而不是有意为之。对世界和警察工作的共识,使得像基普一样的警察成为一个整体。他们的团结体现在形成酒友群体(drinking groups)和渔猎协会(fishing and hunting associations),甚至搬到一起成为邻居。一般来说,警察是孤独的,但这些乐于处理人群因而上瘾的警察是例外。

另一方面,警局的正式政策毫无例外地反对煽动和恐吓,像基普一样的警察并不开心。他们最值得骄傲的人群控制的成就不能宣扬。警长的一般性发言击碎了他们的自尊,内务部又不断威胁他们,只有他们的朋友尊重他们。他们在压抑的气氛之下开展工作。他们的快乐总是伴随着挫败,所以他们发现自己开始憎恨——首先是警长的政策,接下来是适应这种政策的同事,最后是他们的工作,工作使他们疏远所有人,并只剩下彼此。他们为自己法外的恐吓行为找到的理由,只有同为恐吓者的同伴才认同;当他们与其他警察在一起,他们必须小心翼翼,因为步调不一致。兄弟情谊被分隔了,他们必须小心注意言辞,总是检查自己的自发反应,必须对那些可能向管理部门出卖他们的人掩饰内心深处的想法。

通常情况下,一个勇敢到疯狂的警察能“带动”同事。他会向其他警察挑衅,要他们证明自己像他一样勇敢、充满男子汉气概。特别行动队充满同情心的主管仍居于主导的、不显眼的异类文化圈仍存在这样的现象。但除此之外,警长的正式政策——由内务部批准并通过培训灌输——支持一个相反的解释:恐怖被认为是过激和不专业。这种无声的责备对基普这样的警察来说不痛不痒。取而代之的是,持续的政策开始起反作用。基普非但不能带动小队,还要遭受指责(“卖弄者哈里[Hot Dog Harry]来了”)或更糟的情况——彻底排斥。警察领导不再给予基普必要的刺激,有时他变得士气低落、脾气暴躁,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冒风险。

基普不满在警局受到的压力,就把这种压力转嫁到辖区。他不能仁慈,必须建立一个毫无破绽的糟糕名声,他继续严苛执法,不只对那些罪有应得的,甚至对模范好市民也这样。他对所有规定都强制实施。他变得(如基普自称)“争强好胜,真正的铁石心肠,倾向于记录每一次违法”。这种无情监管略带恶意,创造苦涩的感觉。比如一名相貌庄重的黑人长者说,基普在非常值得商榷的前提下宣布他的妻子交通违规,他因此挫败地大喊道“难怪大家都想杀死你们这些警察,我相信你会恶有恶报的!”公众感到无力抵抗是压迫的基础,而这样一个饱受蹂躏的辖区绝对是一处可悲的居住生活之地。

道格·海格(Doug Haig)是抽样中的三个少数族裔警察之一。他说话轻声细语,情绪高昂,会多种语言。他也曾经是一名海军陆战队士兵,棒球大联盟的前种子选手,以及警局的棒球和篮球队的教练(虽然,他六英尺的身高,比篮球队的最矮的队员还矮了几英寸)。他来警局五年,第一次尝试晋升警佐的时候以毫厘之差而未能成功,非常想成为警佐。他得到很高的尊重,特别是向他寻求忠告的年轻警察,即使他也才三十多岁。他也深得老前辈的喜欢,乐于配合他们的玩笑,因为这些玩笑比他自己的更有趣,同时他的运动能力和个人亲和力得到同批招募者的尊敬。

他在南方的一个贫困、勤奋、庞大的家族里长大。他的父亲曾从事烟叶采摘,后来在马戏团做勤杂工。海格寥寥数语勾勒了他的童年背景:

最后一次回家的时候,我了解到我爸的很多我之前从来不知道的事情,他曾经结过婚,但妻子早亡;他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在他年轻的时候去世了,他退学参加工作来照顾弟弟妹妹;所以他只受过三年的教育;在他的第二次婚姻中,第一个女儿在四个月大时夭折。他生活相当悲惨,失去父母、妻子和第一个孩子。因为一些原因他对我们很严格,尤其是对我。他打我最多,并不重,但很痛。我们一直很穷,其他孩子有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我从未有过自行车、玩具枪、溜冰鞋。如果我父亲看到我用别人的东西,他会抽我,说他从来不想让我用别人的东西。但我们可以进到树林里,有人愿意让我用他的BB枪射兔子。我喜欢滑旱冰。但它变得如此糟糕,我总是从其他孩子那借东西,他们开始避开我,看到我来了就跑掉。我所有的衣服都是我哥哥穿过的,我会穿旧工装裤去学校上课,没有鞋子或其他任何东西,这让我很尴尬。因此,我经常自己玩。我小时候喜欢音乐。五年级的一天,我的音乐老师走过来对我说,“我认为你可以学圆号”。好吧,我不想学那个大家伙,它差不多比我都大,我没有圆号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所以我说我不想,但老师说,“如果你学,我就给你一个惊喜”。惊喜就是我在五年级的时候在高中乐队里演奏,当时是用乐队的圆号。每周六高中校车会穿过整个镇来接我去排练。他们没有小号制服给我,所以一开始我并没有穿制服。

海格十几岁的时候成了一个很棒的足球运动员,夏天和业余时间都在训练小孩子参加各种比赛。但他高中毕业后,他的父亲拒绝让他拿体育奖学金去上大学(“他认为教育是浪费时间”),海格就加入了海军陆战队。大概六年之后,他退役、结婚、远离家乡,在工厂的装配线上工作,然后他加入了拉科尼亚警察局。

当时他25岁。在成为警察的前18个月,他的敏捷和照顾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受益匪浅。在那些日子里,他完全遵照指示工作。他执行每一项法律,逮捕了很多人,阻止嫌疑人,从不输掉斗争。然后,在他的第二年中,一个令人深感不安的事情发生了。黑人青年团伙中一个绰号为“监工”的家伙,奥弗西尔斯(Overseers)和拉科尼亚警察卢克·塞弗(Luke Sever)打起来了。塞弗被他自己的左轮手枪射杀,据信是那名奥弗西尔斯开枪射击的。海格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察:

我永远不会忘记卢克的最后一句话“救救我”。我永远不会忘记它。我记得那天去看卢克的一个老警察说:“慢下来,不要太在意那些人,否则你会受伤。”这很打击我,这里真有一个无法沟通的人。他把所有人都看作违法者。在他看来他们都应该去坐牢。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为现在这样的警察。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告诉他“慢下来”的警察,一辈子也忘不了。卢克在一辖区工作,那个老警察在四辖区,在那里工作了很多很多年。他想要给卢克讲明白。我记得听到一些妓女在卢克快死的时候还在说,“我很高兴这白鬼出事了。”那是真正的仇恨,不是因为他是一名警察,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混蛋。他们甚至在他要死了的时候还恨他。这太糟糕了,因为卢克·塞弗心中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份了不起的工作。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没有偏见。他们违反法律,而他做了分内的事。他看不到任何其他情况。太可悲了。

公众仇恨的效果促使海格产生了最深层的自我怀疑。他开始质疑他在街上做了什么,而他无意识地追求“另辟蹊径”是由于他上司——一个判断力有限、认知力浅薄的警佐,他可能是巡警队最受唾骂的领队。这名警佐开始不断指责海格。

海格越来越不愿意去上班,他请了病假。他不再与同事联系,失去了工作热情,变得闷闷不乐、自我反省。他生闷气,更加难以相处,警佐把它视作对他个人的攻击,变本加厉地打压海格。

但海格并没有因为上司的惩罚而一蹶不振。海格对运动的兴趣使他与其他小队的警察以及其他方面的警察工作保持联系。多亏警局里令人放心又方便接触的异类文化圈,让他从来不会是与世隔绝的。此外,有点讽刺的是,警佐的无能使得年轻警察来找海格表达自己的苦闷,并寻求他的帮助。渐渐地,三年后,他找回了自己的士气和兴趣。他的精神复苏的时机是完美的。警局进行行政管理改革,人事变动欢迎“温和”的警务工作思路(softer idea of police work)。当局力求使培训计划更贴合这些新政策,开始制定现场培训项目,让新人在现场的第一个星期,体会到与这些“温和”的资深警察搭档的好处。以前的做法按照人力需求草率分配新人而不管培训效果,已经频繁遭受批评。与一个令人难受或不称职的搭档一起工作,让很多新人一开始就犯错。警长为了缓解这种局面,挨个征询巡警意见,希望他们提名优秀的现场实训人员(field-training officers,简称“FTO”)。这个时候得到过海格指导的警察已经数不胜数了,所以他的名字很快出现在警长面前。海格的人气很高,又是警局急需的少数族裔出身,这一任务自然落到他身上。对海格来说这次调职出乎意料,但让他更加相信,拉科尼亚警局过去不讲感情而只讲实际的方法是不必要的、破坏性的,而感情克制更胜一筹。“退一步,比不撞南墙不回头需要更多的勇气”。在他的心灵之旅中,他得出了和新警长相同的结论,并且和警长一样坚信这一点。尽快时机是碰巧,但其实海格的救赎是有必然性的。他返璞归真,投身于和平解决问题,他和他所仰慕的人都证明了这是最好的方法。

海格意识到了面子悖论问题。他明白人永远不能在恶棍面前示弱,而有一些人从来不明白这一点。“我父亲的建议是,不管他有多强壮,打回去,即使你打完以后就要赶快跑,还有不要哭。”他赞赏言出必行、报复他人伤害的决心。

尽管如此,海格严格地限制报复所使用的手段。他带着左轮手枪,但决心永远不用它。他携带警棍,但也拒绝使用它。他有权逮捕违反他命令的人,但在解决争端的时候威胁逮捕不是他的风格。海格要求自己只能用非暴力手段,而这种自我限制意味着有一些情况超出了他的处理能力。这种限制也意味着,情况变坏不一定是他个人的责任。“只要你尽了自己的全力,你就可以坦然面对事实了。”他对手段的限制,也限制了他的目标。

如果邻里争端仅仅因为警察在场而持续不停,海格会怎么办?他首先环顾人群,寻找他认为在社区或帮派有威望的人。“最有效的事情是找一个他的[即对抗者的]同辈来说‘冷静一点。’我喜欢让他们处理这种情况,通常都有用。”这些社区领袖不仅有权力,用例如排斥和孤立的方式惩罚别人,还可以给他们积极的奖励——友谊、地位、工作、智慧、安全。

这种设法用他人来控制局面的智慧,是海格的标志。他了解在升级的局面下自己影响力的限制,清楚在自我强加的手段范围里,他可以威胁他人的东西有限,海格激发群众领袖稳定社区的能力,并运用这种能力使局面“冷静一点”。

海格在能力范围内发展辖区,争取第三方的合作,他的反应类似于执法官(Marshall)面对贫民区状况的一种专业性反应。

但如果没有可用的助力,海格本人就不得不进行干预和处理。他采用很明显的互惠方式:用洞察力而不是战胜的表现;不是用实力的不败地位,而是利用软弱的脆弱表现;宁可自己被伤害也不愿伤害别人;决不使用他可以合法使用的武器。他不是谨慎地试图把事件主角与自己和人群隔离,而是坦然拿自己的理性与争斗者的残酷做对比。他避免暴力和逮捕,无论那个拿着棒球棍的人怎样辱骂他都全盘接受,被动承受他人的粗俗和野蛮,他努力争取人群的同情,反对争斗者。最重要的是,他是理智的,即使这意味着事情可能“失控”。在人群面前,海格是容忍退让(turning the other cheek)[6]的道德榜样。他显示了作为人们的协助者而非敌人的诚意,这是必要的。换句话说,海格的互惠反应是不惜一切代价保持文明端庄,即使在最严重的情况下也这样。

但在处理邻里争端时,海格一般不会是现场唯一的警察。他指望协助警员与他合作,接受他处理争执的温和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城市按地域划分为辖区,给了海格领导的优势。如果争端发生在他的辖区,从临区过来的警察就会遵从他这个辖区警官的意见。“你对你的辖区有责任”,而这种对地区管辖权的推定,意味着辖区警察能够从一开始就顺利得到外来警察的拥护。

然而,这个推定,这种“在谁的领地,信奉谁的宗教”(cuius regio,eius religio)[7]的宗教改革原则的现代版本(在拉科尼亚可能已被翻译成,“在谁的辖区,就用谁的方式”),只适用于辖区警察协同配合并有所作为的情况下。无能的迹象会否定辖区警察做主导的推定。在一些警察组织,海格的“温和”可能会让一些警察认为丢脸(以及恐惧)而不愿与其合作。但在拉科尼亚,警长有力而明确的政策,使得情况大不一样。

毫无疑问,警长本人并不受欢迎:他对警局整体人事的领导效果欠佳令人沮丧。他运营警局的模式明显是强制性的。他通过树立反面典型来开展工作,谴责并惩罚坏警察的做法,他表现得像压制警察的敌人,而不是他们忠实的支持者。

尽管如此,他是警长,整个警局仅此一位。警长正式垄断了广播设施,只有他能同时和社区以及整个警局对话。此外,他的惩罚体系,已经在内务部转变为制度,严厉、冷漠又无处不在,让人毛骨悚然。

即使警长对下属警察的做法这么苛刻,他的目标也是让警察在遭遇公民的时候能够更加温和。一个有雄心又聪明的警佐总结了他心目中的警长想要的东西:“只在绝对必须的时候才逮捕人。”警长的领导让基普这样走强硬路线的人受到质疑和隔离,允许像海格这样温和的警察蓬勃发展。因为警长站在顶端,没有暴力倾向的人被“激活”、被鼓励,而有相反倾向的人失去了声音,但还不至于造反。尽管心里并不认同,这些警察还是接受了自己的职责,遵从海格的权威,因为他们无法发动有效的反抗。

对于像海格这样的警察,哪怕情况是良性的,他要发挥作用,也必须有两个特点:个人信念和一些补救美德。

海格确信非暴力的正当性。毫无疑问塞弗警官残酷死亡的悲剧和由此引发的自我怀疑的痛苦,极大地提高了海格应对批评、诽谤和奚落的承受力。他在心中把暴力的世界里成功的非暴力英雄编成目录,其中最伟大的是杰基·罗宾森(Jackie Robinson)[8]——布鲁克林道奇队的内野手,他打破了棒球的肤色壁垒。他对我和他见到的年轻人,都会详细讲述布兰奇·里基(Branch Rickey)的故事,他是罗宾森的朋友和导师,曾警告罗宾森人身攻击可能会让他作茧自缚,他说,“我希望一个有勇气的人不要打架。”罗宾森的回答表达了海格自己对于勇气的期许:“我有两边脸颊”(I’ve got two cheeks)。

这些非暴力的信念因他的童年经验而出现,被悲剧磨砺,因自省而呈现,并有别人的例子作为补充,保护他不因诋毁者的恣意批评而受伤。

而同样,海格的做法也赢得了一些同事,尤其是那些与他有非正式协助关系的同事的尊敬。毕竟,他有勇气和判断力,还是警局里的最佳运动员。他作为(棒球赛)游击手表现出的胆量和灵活性让人佩服,迫使他的批评者再次思量,温和是否一定暗示着懦弱。如果一个人态度温和,但也很勇敢,那么他温和的原因就令人费解了。此外,他的批评者也很难彻底放弃他,因为他是如此受欢迎。他的棒球和篮球球友总是在更衣室里为他辩护,使得任何对他的批评都会招来抗议。如果没有正式警察组织内部的非正式组织,海格要建立和维持威望肯定难得多。

最后至关重要的是,海格在拉科尼亚一个地区有相对固定的关系,使得居民能够认识到他的文明方式和效果。我们已经提到辖区系统赋予海格超越其他警察的威严。辖区系统将整个城市分割成无数的小块,他的辖区人口不多,这使他有可能和辖区居民都熟悉起来。由于只在辖区内巡逻,他可以发现邻里的天然稳定剂,以及学会如何运用它们。由于居民认识他,他不需要为赢得面子而打败敌人。如果海格每月换辖区,或要巡逻整个城市,这会毁掉他的互惠方式需要的特定知识和地位。

非暴力给了公民更大的自由去实行龌龊行为,这种自由令人厌恶,公民由此可以看到自己的过激行为是多么的丑陋。至少,这是非暴力警察的基本前提,容许一个人把内心阴暗面和挫败由想法付诸行动,有时候反而能矫正自我管理中的有害部分。自我认知引起自发改过,这就是海格衷心期望达到的最终目的。

然而,对受害者黑格的耐心有时会烦乱。在面对个人危险时的非暴力表现是一回事,而当事情涉及他人的安全,尤其是他人还不认同非暴力主义,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能对他失望透顶,而自己采取防御行为。

但即使非暴力策略奏效,在我们最开始提到的那起妹妹被强奸的争端事件里,如果海格让争斗自生自灭,会发生什么情况?非暴力风格的前提是人的谦卑还在原处,一味地声称自己的权利是错误的、不厚道的。

可以看出,海格的目标是再教育,让攻击者变得不那么激进。相对于其他警察,他对受害者的正义不感兴趣,不太关心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会不会引发新的冲突。他教给受害者的只有放弃和仁爱,几乎没有对自身的保护措施。

就个人而言,随着海格的非争斗性作风越来越有效,他受到了警局内非争斗性位置的吸引。他接受交通安全员的工作,负责培训和管理当地小学的安全巡逻员。他非常擅长这份工作。他欣慰于自己的温暖和例子给孩子带来的道德影响。在许多方面,这份工作非常适合他的长处。但它使他远离一线,远离频繁的邻里争端。此外,如果除去因为运动而与其他警察的非正式接触,他就和警局其他部分没有任何关联了。像海格这样熟练运用互惠方式的街头警察,会在警察组织内部感到如鱼得水。他有很多机会调动到多样又文明的工作岗位,那确实非常适合他。像他一样有着非暴力倾向的警察会从主流警务工作岗位消失,把街道留给他们更推崇强制工作风格的弟兄们。

鲍勃·皮尔(Bob Peel)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精力充沛、效率高并且富有实验精神。他很乐于实施一个想法然后观察结果。他用对人类事务的乐观情绪来保持思想活力。他不由自主地注意每一笔交易的良好效果、指导性道德、间接影响以及由人类的努力而推进的意想不到的机会。

他有节制的美德,并能充分运用自己的才华。他身高6.2英尺,体重200磅,他不是警局块头最大的警察,但在穿上羽绒摩托夹克,戴上安全头盔,蹬上高筒靴之后,他看起来就气势逼人了。他讲话并不丰富多彩或富有诗意,但直接而准确。他不是跑得最快、打架最强、骑摩托车最好、射击最准或器械方面出类拔萃的警察,但通过坚持不懈的练习,这些他都做得很好。他进入警局时是高中学历。高中毕业后,他成为一名木匠学徒,后来成了熟练木匠。他厌恶正规教育:“学校和我从来合不来,曾有一个十年级辅导员告诉我不要去上大学,最好出去找一份工作”,但进入警局后的前6年,他一直没有停止自学,攻读学士和硕士学位,并考虑读行政学博士——都是在夜校。与此同时,他投身到警局活动中,把社会当作自己的学校,他成为警察协会的主管,全心投入谈判和申诉委员会,并主持退休养老金委员会。他是一个学习者,有着永无止境的好奇心,相信经历能刺激人更多地去学习。他学习商业、艺术、法律、心理学、历史、体育、房地产、文学、养狗、摩托车、电脑等,因为他的警察工作涉及这些主题。这个城市没有什么是有失身份的或令他感到陌生的,他感到有责任理解并“欣赏”一切事物。

皮尔是土生土长的拉科尼亚人,从小生活在一个迷人的中产阶级城区。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皮尔已经当了四年半的警察,一时兴起签了合约(他到总部缴纳交通罚款,看到了呼吁人们加入警局的海报)。他的资质非常适合警务工作,所以在培训学校得了第一名,并在此过程中还辅导了几个同学。警察工作似乎让他整个人精神焕发。他喜欢这份工作,可以把体力和脑力劳动混合,有机会表现宽厚和严厉,充满各种需要勇气和谨慎的危险。为了规划自己的警察生涯,他尝试过警局里各种各样不同的工作。他曾在巡警队,后来转入研究所,管理过一些特殊项目,又调职到交警队,并在特别行动队呆了一段时间。

皮尔在处理邻里争端的时候怎么做?他成了律师——一名街头初级律师。他向公民全面介绍法律,讲解整个法律过程。用他自己的话讲述了如何处理那个为妹妹报仇、挥舞球棍的兄长的故事:

我和那个拿着球棍的家伙到一个小隔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指望他的骄傲和男子汉气概。我诚实告诉他,如果我是他的敌对对象——这不是原话,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我不会脱下徽章和他一决雌雄。他块头比我大多了,再说我将不得不逮捕他。没有人想逮捕他。他没有做错任何事。我尽量给所有人留退路。你必须拯救他的面子。选择什么方法是他的个人自由——他可以走出那个隔间,和他走进去时一样高大强壮。但私底下我会建议他采用正确的方式:第二天,打电话到警察局叫一个女警察或少年犯警察,来到他家,与他、他的妹妹、他的母亲、他的祖母面谈,获取陈述,甚至对妹妹做一些医疗测试。最终他遵从了这个建议。你看,起先他会牺牲自己,故意去坐牢。但是他脑子里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他只好痛扁那个强奸了他妹妹的家伙。所以,你为他讨厌做的事情提供一条退路。但警察输不起,你必须避免进入一个非赢即输的局面。我可以发出最后通牒。“闭嘴,否则你会坐牢”。最后的威慑是逮捕,我们完全有权力这么做。但这是维持和平的举动吗,特别是从长远来看?

皮尔知道这位兄长“讨厌的事”,有个家伙祸害了他的妹妹而他必须伤害这家伙。除非他找到“正确的方式”,以合法的途径,来“痛扁这家伙”,否则他只能采取法外行动,从而牺牲自己的合法地位。其实,这位兄长不知道还有正确的途径可以选择。要了解如何利用法律程序,意味着需要一个法律指导,而大多数指导至少一小时收费25美元。

“正确的方式”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往往是一种远远超出他们能力的奢侈,让我们反思法律制度,对警察通常打交道的公民来说,是多么遥不可及。在欺诈案件里,发起诉讼能追回的财物数额,可能都抵不上聘请律师的费用。按照经验,在1971年,出价低于10000美元,是不会有私人律师为你服务的;如果你遇到汽车质量问题、糟糕的房客或反对被告无力履行的裁定,聘请律师绝对是得不偿失的。如果公民想减轻邻里滋扰或改变区域限制,花1500美元可以委托律师开始法律程序,但如果有上诉……想象一下,如果你不得不把母亲的养老金拿出来。假设一下,负责这案子的社会工作者毫无理由地反对申诉。如果其他受过教育、坐享办公室福利的人不愿针对自己的同事或花费时间,一个人能怎么办?如果在学校里孩子的阅读问题被老师忽视或轻视,家长如何得到学校的重视?导致一个人被解雇的医疗问题又怎么办?谁可以来解释和问题有关的、纷繁复杂的私人契约和公共规则——那些雇佣合同、保险合同、失业补偿法、公民权利法和宪法?获取文件甚至要了解它们,这对于请不起律师的人来说,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1966年以来,为穷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急剧增加,满足了极度贫困者的法律需求。但对于那些有八小时工作的人来说,法律援助没起什么作用,因为他们没有获得援助的资格。他们没有多余的钱请私人律师,又勤于工作而没空成为公共倡导者。

人类一直非常机智,对重要的问题总是能找出临时补救措施。普通城市居民遇到法律程序障碍时一般咨询外行专家——小政客、保释担保人、当地公证人、市府书记官、街坊的酒保,工会管理员,甚至那些不幸身陷囹圄的监狱律师。这些辅助律师业务者只收取小额费用,作为一种要求回报的施惠——出于友谊,或者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如工会管理员的情况)。他们将普通人引入法律的大门。

所有这些辅助人员里,最明显也最方便接近的就是警察。警察可以解释怎样登记摩托车或支付违停罚单。警察可以解释在物品上做出识别标志的重要性。他可以展示如何防范窃贼入室行窃。至少在拉科尼亚,没有警察质疑这种提供法律建议的义务,但像皮尔这样的警察扩展了这一业务,为公民提供更精确的法律专业知识——那些缓解和控制邻里矛盾必要的知识。

皮尔看到,邻里争端不仅是失序的问题,还有可能上升为诉讼案件。他知道,为了使争端进入法律体系,使之可由法院审理,双方需要适当的法律援助。在皮尔看来,有时使邻里争端可由法院审理的最好办法是使之成为刑事犯罪。然后受害者即“原告”,获得免费律师(检察官)和免费调查服务(通常是警察)以及国家支付的诉讼费用。在很多情况下,被控告的不当行为者——被告,也从公设辩护人那获得了免费的法律服务。

但皮尔认识到诉诸刑事司法系统来解决私人纠纷存在相当大的缺点——程序性。严格的证据规则和其他正当程序要求阻碍了“原告”。而且被告承受着巨大的劣势,他们要面对的“损害”往往是严酷的:逮捕记录,保释金,本人不得不亲自出庭。为了减轻这些不利条件,皮尔学会用特殊方法制定他的犯罪报告,无声地向检察官和警方调查员表明,此事并非刑事案件而是民事纠纷,实际上更需要补偿和建议而非刑罚。

一些州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有民事责任,在某些领域如教育、监管和生态事宜,代表公共利益出庭。像皮尔这样知道这个潜在的免费法律援助来源的警察,可以指导公民采取“正确的方式”一举两得。

还有什么其他来源获得免费法律人才免费调查人才和免费司法援助?工会是其中之一,他们有合法的工作人员来参与劳务事务。此外,还有很多法律机构以及工作人员会接触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公民权利委员会、酒精饮料委员会、城市律师、立法机构、监管机构、建筑监理员、公平贸易调查员、法官、大陪审团、军队。但这种次等服务有自己的缺点,指望他们产生多大效果纯属无稽之谈。其实除了走刑事途径之外,仍然有可能得到免费法律和调查的帮助。

如娱乐中心对峙的这种情况,一方公民对对方有怨恨。兄长认为他必须纠正错误,以防止未来的危险、伸张权利,所以必须采用强制手段。

问题不是如何协调或如何开导兄长和妹妹以适应生活的艰苦。问题是伸张正义,给他应得的,补偿他所遭受的痛苦。

当皮尔与持棒球棍的年轻男子交谈,他表现得像专业律师。他在私下协商中讲解了如何获得免费调查服务:让一个女警来检查他的妹妹,建立医疗和证据条件,为家人获取到检察官的法律服务。对于皮尔来说,告诉市民如何“按正确的方式做”,意味着为他们展示如何利用法律体系来“揍扁那家伙”,而不是使用私力救济。

如今,“正确的方式”不总是很有用了。检察官往往缺乏时间和意愿,去追究他认为是无关紧要的个人事务。执法不足的问题不只困扰底层群众,不论贫富的人都发现,官僚机构需要督促才能做好自己的很多工作。富人律师的传统角色是作为督办,同样,穷人的律师助理也要督促任务,确保官僚在解决问题,不让委托人失去信心,维持他们的秩序和耐心,并把委托人引向整个法律系统。

实现这样的专业反应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一方面,皮尔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法律而不仅仅是刑法。由于培训学院没有民事事务课程,他只能自学有关人际关系的法律——租赁关系、家庭关系、债权债务问题、社会保障法规,欺诈,财产损失,保险等。他还得了解普通法知识然后教给公众。一些做出专业反应的警察还去法学院拓展法律学习,尽管皮尔没有参加过法学院的专业教育,但大多数警察只是学到可以把事件归类的程度。人们和皮尔做的一样:他们加入警察养老金委员会,得到免费介绍保险与社会保障的概念。他们希望进入培训院,这样就有时间有动力去掌握通俗法律(popular laws)。他们决心询问法官、检察官和法院执行官,有关特定事件他们本可以做什么;在听到解决方案的同时,他们学到法律人对待社会问题的态度。他们也寻求那些同样认为普通法律知识比刑法更重要的警官的支持与帮助。

但现实所要求的不仅仅是理解法律。专业反应需要发展某些手段来使得法律制度动员起来,使法律人按照警察的希望开展工作。这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技能是书面交流。警察需要通过警务报告,发挥法律看门人的角色,同时影响大范围的政府雇员去做正确的事。他需要社会工作者进行调解,调查员去调查,地方检察官提起诉讼,法官进行协商。他不得不准确猜测他的书面表达在不同背景情况下的实际影响。因为他不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运用刑法,有时是想处罚,其他时间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提供帮助。他必须以极大的言语精确性去架构他的正式讯息,取决于他的目标,因为他自己不能指挥“上司”,只能影响他们。这样的技能只能由广泛的、自觉的实验中得来。

此外,发挥法律看门人的角色必须有好口才,公共演讲能力。在一方面,他需要说服公民个人以“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另一方面,更加困难的,他需要面对人群。人群的存在产生面子悖论。攻击者需要维持自己复仇者的声誉,这驱使他首先会藐视警察。如果以“正确的方式”使他丢脸,那么他就不能采用“正确的方式”。

皮尔成功处理家庭争端,因为他有能力使人群接受胜利的新定义。他需要假定人群一开始是以短期的眼光看待胜利,即一次性的报复打击。通过他的雄辩,他必须使得成功的基本概念变得更复杂,必须使人们意识到长期法律影响到底有多可怕。当兄长放下球棍追求“正确的方式”,人群不能认为这是出于怯懦,而必须认为这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因为“正确的方式”可以以一个更加明确和残酷的方法获得复仇。专业人士永远不会让人群问“谁赢了?”这样的问题。他毫不含糊地告诉他们,如果哥哥的怀疑是正确的,谁会赢得胜利,以及将会是什么样的胜利。

皮尔还需要另一个技巧。他必须有公正的外衣来扮演倡导者的角色。这种公正性很难表现出来。毕竟,私下对兄长建议如何正确做事,非常像是袒护那个娱乐助手。更糟的是,对许多警察来说的这种单方面帮助非常接近于挑衅,而不是中立。作为旁观倡导者使许多警察感到不安和犹豫。

皮尔成功的反驳了此类偏见的指控。他会对批评者解释,中立性,并不意味着没有是非观念。它只是意味着个人的是非观念要与立法者的相一致。一个公正的检察长有权代表公众的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因为法令和普通法支持这种基于公共政策的行动。同样,皮尔会解释,为了公民针对他人所谓隐私的言论自由,中立的警察必须有所偏向,因为宪法告诉他,这些价值是有所不同的。同样,他应该帮助强奸受害者实现报复得到赔偿,因为法律言明受害人有权获得它们。

虽然这种理由听起来容易接受,但警察应用这种思想时会遇到很多陷阱。例如,皮尔所做的,挑起诉讼,迟早会发展成为警察版本的助讼行为(champerty)和诉讼挑唆(barratry)[9]。引导公民注意特定法律形式的救济可能最终导致公民注意特定法律事务。中立在一个充满冲突的世界里是很难实现的。

最后,皮尔必须面对自己的良心。问题的核心是就警察而言,挑起冲突,不论法定的或其他,比起强加给社区的和平,似乎总是更令人质疑。按照传统警察观点,法律事务用不着警察管。另一方面,警察会乐于接受这种限制,让他的职责仅限于恢复秩序,不管其他闲事。如果之后发生了暴力事件,那也不是他的错,他给了社区和平的机会,而他们让机会溜之大吉了。恢复和平等同于让警察心安理得。

皮尔反对这个警察正统观念,所以如果事情出了错就只能接受责备。虽然这是他超正常预期的行动可以接受的结果,他只能靠自己。警察的正统观念不断地指责他:是他造成了冲突;是他诱使兄长依赖“正确的方式”;是他激发了适当复仇的希望。如果“正确的方式”结果不如人意,如果地方检察官未能追究,如果调查员没有调查清楚,该公民的名誉就会陷入一个比当场复仇更糟糕的位置。他依靠法律制度来执行他的威胁,如果法律制度未能支持他,这会让他看起来很蠢。

因此,皮尔和像他一样的人,为解决群体事件承担了更大更重的责任。他们不得不遵循各种老规矩,因为,作为在第一时间给了建议的旁观倡导者,他们的责任一直持续。责任会累积,使他们的职责更复杂更沉重,明显比其他处理群体事件更加费时和累人。对面子悖论做出专业反应的警察必须有这种力量和敏锐,以应付这些额外的责任。

[1] 惨胜(Pyrrhic victory),指以重大牺牲换取的胜利,付出极大代价而获得的胜利。此典故出自伊庇鲁斯王(Epirus)皮拉斯(Pyrrhus,公元前318~前272)于公元前279年发动的罗马之役,虽然此役取得胜利,但自己亦损失惨重。——译者注

[2] 在本章和其他三个“悖论”章节中,为了条理清晰,我制定了一种规则。我为每个悖论选择了典型例子,由一个警察来描述,并将他的具体反应,与其他三个警察对相同的普通事件的反应做对比。我依据典型例子的细节重现了其他三位警察的真实情况。例如,本章描述的娱乐中心事件是皮尔警官(Officer Peel)遇到的。加菲尔德(Officers Garfield)、基普(Kip)和海格(Haig)向我描述的遭遇里并没有像皮尔警官在这里遇到的复仇心切的哥哥,但也是在群体事件中心的两个对抗者。而每个警察面对的问题是相同的,从“荣誉”受损的人那里保护自己和他人。为了让读者更清楚地看到不同警察之间的对比,我参照典型例子,让每个警察遭遇的事情尽可能相似。

[3] 冒牌硬汉(phony-tough)这句话出自斯图尔特·奥尔索普(Stewart Alsop)的最近著作,载于《新闻周刊》(Newsweek),September 10,1973年9月10日,第94页。

[4] 斯图尔特·奥尔索普(Stewart Alsop)将基普这类人描述为“疯狂的勇者”(crazy-brave),载于《新闻周刊》(Newsweek),September 10,1973年9月10日,第94页。

[5] 基普的一个故事说明了这一点:“同一天晚上,我们接到了另一个报告电话,报称有两个人在打架。目前还不清楚是否有人持有枪支。所以我对那孩子(他的临时搭档)说,‘我们假定他有枪。’嗯,这小子在离现场还有半个街区的时候就停下车,就在马路中间,打开门开始在大街上跑。‘你到底在干什么?’我问。‘我不会闯进我不了解的事情里。”嗯,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第一,车是他唯一的保障。第二,他停车的方式会切断未来可能的支援。”

[6] 容忍退让(turning the other cheek),本意是把另一边脸颊也转过来让人打。语出《圣经·马太福音》第5章:耶稣教导门徒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要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不可推辞。——译者注

[7] “在谁的领地,信奉谁的宗教”(cuius regio,eius religio)的宗教改革原则,是指16世纪宗教改革,欧洲各国在神学问题上争执不下,甚至引发战争,最后达成协议,各诸侯自主选择自己领地上的神学立场,不再强求一致。

[8] 杰基·罗宾森(Jackie Robinson),美国棒球运动员。美国棒球大联盟中第一名黑人运动员。在帕萨迪纳专科学校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就读时,就已是好几个运动项目的优秀运动员,之后为帮助母亲照料家庭而辍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军中任少尉。曾在黑人联盟中为堪萨斯州的城市国王队效力,之后通过里基与布鲁克林道奇队签约(1945~1946年)。1947年入选大联盟,入选初期,他不失尊严地忍受着针对他的恶意。但他很快便取得了成功,偷垒数居全联盟之首,还当选为年度最佳新人。反对者的声音也随之沉寂。1949年以0.342的击球率赢得击球王,当选为全联盟最有价值球员。1956年从道奇队退役。一生平均击球率为0.311。在晚年积极支持为美国黑人争取公民权利的事业。——译者注

[9] 助讼行为(champerty)和诉讼挑唆(barratry),助讼行为:由一局外当事人承办诉讼并分享法律案件胜诉后的获益;诉讼挑唆:持续不断地挑唆诉讼(尤指没有理由的诉讼)的违法行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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