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齐永明十年(太和十六年,492),齐武帝派人出使北魏,正使是萧琛,副使是范云。他们回建康后报告北行见闻,其中提到受北魏孝文帝邀请观礼西郊祭天,这一部分进入后来萧子显所撰的《南齐书·魏虏传》:
十年,上遣司徒参军萧琛、范云北使。宏西郊,即前祠天坛处也。宏与伪公卿从二十余骑戎服绕坛,宏一周,公卿七匝,谓之蹋坛。明日,复戎服登坛祠天,宏又绕三匝,公卿七匝,谓之绕天。以绳相交络,纽木枝枨,覆以青缯,形制平圆,下容百人坐,谓之为伞,一云百子帐也。于此下宴息。次祠庙及布政明堂,皆引朝廷使人观视。[21]
萧琛、范云这次北使,是对前一年(永明九年,太和十五年,491)十一月北魏李彪、蒋少游来使的回报。萧琛出使亦见于《梁书》萧琛的本传:“永明九年,魏始通好,琛再衔命至桑乾。”[22]传称萧琛“再衔命至桑乾”,可是他前一次北使不见记载,我怀疑在永明九年的九月。《魏书·高祖纪》记太和十五年九月辛巳(491年11月9日)“萧赜遣使朝贡”。[23]而这次萧齐来使,应该是对同年四月北魏派李彪和公孙阿六头使齐的回报。《魏书·高祖纪》太和十五年四月甲戌(491年5月6日)“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尚书郎公孙阿六头使于萧赜”,因而有九月萧齐之报使。这应该是萧琛第一次前往平城。
永明十年出使之前,萧琛和范云都在竟陵王萧子良司徒府任参军(略有疑问的是,据《梁书》的《范云传》和《萧琛传》,二人担任的都是记室参军)。《魏书·高祖纪》太和十六年记“萧赜遣使朝贡”在三月辛巳(492年5月7日),这个日期可能是萧、范二人抵达平城的时间,也可能是他们正式见到孝文帝的时间。而在八天前(三月癸酉,4月29日)孝文帝刚刚下诏“省西郊郊天杂事”[24],即减省了祭天的某些仪程,不过西郊祭天并没有废除。萧、范二人三月下旬到平城,恰好在四月四日(5月16日)的祭天大典之前。据《魏书·高祖纪》,三月到平城的还有高丽、邓至使臣。自北魏的制度传统而言,包括萧齐在内的这些外国来使都是“宾附之国”的代表,理应参与祭典。前引《南齐书·魏虏传》说北魏孝文帝的重大典礼“皆引朝廷使人观视”,似乎萧齐使人受到了特别礼遇,其实不过是内亚古老的“助祭”传统,自神元帝力微以来即是如此。
萧琛、范云虽然是隔着青门墙垣参与西郊祭天,见不到祭典的核心内容,但他们的报告仍很有价值,多为《魏书》所不载。首先,他们看到祭典前一天就有皇帝亲自参与的“蹋坛”活动。“宏与伪公卿从二十余骑戎服绕坛,宏一周,公卿七匝,谓之蹋坛。”孝文帝与公卿众人绕坛骑行,可能发生在方坛四垣之外,因为垣内空间有限,众骑施展不开,且制度上大概也不允许任何人骑马进入青门、黑门等四门。正是因为蹋坛在墙外,萧琛等才能见到。然而他们对墙内的典礼几乎一无所知,可能无从了解。也因此,他们的报告一言不及大祭的具体仪程,只说“明日,复戎服登坛祠天”。蹋坛之时,孝文帝自己绕坛骑行一圈,其他人绕骑七圈。大祭之日,“宏又绕三匝,公卿七匝,谓之绕天”。绕天与蹋坛的区别是孝文帝自己多绕两圈。问题在于,绕天之仪,是在前引《魏书·礼志》所述的祭天典礼之后呢,还是之前?也就是说,是在孝文帝一行进入青门之前呢,还是从青门退出来之后?从《南齐书》前引文叙事次序看,绕天似在结束坛前典礼、从青门退出来之后。萧琛等人见证了祭天大典的开始和结束,恰恰可以补充《魏书·礼志》。他们的报告中还有很特别的一点,就是注意到孝文帝等以军戎盛装(戎服)参与祭天。戎服祭天,应该是拓跋的古老传统,但《魏书》并未提到。
受邀“助祭”的萧琛、范云在抵达西郊祭天场所后,还体验了专供参与祭天人员休息的一种特殊建筑:“以绳相交络,纽木枝枨,覆以青缯,形制平圆,下容百人坐,谓之为伞,一云百子帐也。于此下宴息。”周一良先生指出,百子帐即毡帐[25],中古史书又称为毡屋、毡庐、穹庐,方便移动,为内亚游牧人之传统居室。我怀疑《魏书》里的“板殿”,就是指这种百子帐。《魏书》两次提及板殿,一在西郊祭天处,见前引《魏书·高允传》;一在平城西宫,见《魏书·太宗纪》,永兴四年八月庚戌(412年10月3日)明元帝完成秋猎北巡,归还平城,两天后“幸西宫,临板殿,大飨群臣将吏,以田猎所获赐之,命民大酺三日”。[26]很显然,板殿不是殿名,而是一种建筑类型。板殿之以板为名,即因“纽木枝枨”,强调其有异于版筑土墙的建筑特征。板殿之得名殿,因皇帝所用,即便是普通毡房,也可鸡犬升天称宫称殿。
前引《南齐书·魏虏传》云“宏西郊,即前祠天坛处也”,谓孝文帝让萧琛、范云参与祭天之地,就是同书同传先前所提到的“祠天坛”所在之地。有关“祠天坛”的文字,见于《魏虏传》开篇总述拓跋种姓源流与文化特征的部分:
(平)城西有祠天坛,立四十九木人,长丈许,白帻、练裙、马尾被,立坛上,常以四月四日杀牛马祭祀,盛陈卤簿,边坛奔驰奏伎为乐。城西三里,刻石写五经及其国记,于邺取石虎文石屋基六十枚,皆长丈余,以充用。[27]
这段文字明确说祭天日期固定在四月四日,为今存史料所仅见者,然而却是正确无误的,可见其珍贵难得。同样不见于他处的,是对祭坛上所立的木杆(木人)有非常细致的描述,包括长度(长丈许)和装饰(白帻、练裙、马尾被)。一丈多高的木杆,顶上覆盖着白布(如同头巾),下半截包裹白色绢布(如同裙子),中间悬挂拼接连缀在一起的多条马尾。“盛陈卤簿”说的是祭天时皇帝的大驾仪仗。而“边坛奔驰奏伎为乐”,则既包含了前面分析过的蹋坛和绕天,又有别处都不曾提及的“奏伎为乐”。伎乐当然应该是祭天大典的一部分,这里把它与蹋坛绕天放在一起说,显示是南来使人的目击见证,因为他们仅仅见到仪式的这一部分,青门之内的仪程是他们见不到的。
与前引《魏书·礼志》明显不同的是,《南齐书》称祭天方坛上的木人(即木杆)数量不是七根,而是四十九根。方坛上木杆数量的变化,其实《魏书·礼志》也提到了:“显祖以西郊旧事,岁增木主七,易世则更兆,其事无益于神明。初革前仪,定置主七,立碑于郊所”。[28]时在孝文帝延兴二年(472)六月。据此,历代皇帝在位时,每年祭天大典都会在方坛上增加七根木杆,换了皇帝则从七根重新开始。献文帝的变革就是不再每年增加,长期保持七根木杆的数量。
《南齐书·魏虏传》这一部分材料,来源混杂,所记并不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之事。比如记“城西三里,刻石写五经及其国记,于邺取石虎文石屋基六十枚,皆长丈余,以充用”,其中“国记”显然指崔浩主持编修的北魏国史。《魏书·崔浩传》:“著作令史太原闵湛、赵郡郄标素谄事浩,乃请立石铭,刊载《国书》,并勒所注五经。浩赞成之。恭宗善焉,遂营于天郊东三里,方百三十步,用功三百万乃讫。”[29]据《南齐书·魏虏传》,碑石版北魏国史立在城西三里处。据《魏书·崔浩传》,立碑石的地方在“天郊东三里”。由此可知,平城西郊祭天方坛在平城西六里处。碑石版北魏国史已在崔浩案后被毁,南来使人见此,必在太武帝后期、崔浩案发的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一年(450)五月之前。
祀天方坛上有四十九木人,说明皇帝在位已七年。我怀疑这条材料出自刘宋使者的观察或听闻,其事极可能就在延兴二年。这一年四月,是献文帝即位后第七次祭天。而在这年正月,“诏假员外郎、散骑常侍邢祐使于刘彧”。《魏书》记此年四月“辛亥,刘彧遣使朝贡”。[30]这是宋人对正月魏使的报使,时间正在四月祭天之后,因而他们可以看见或听说祭坛上有四十九根木杆。献文帝为什么要改变“岁增木主七”的旧规呢?前一年八月他已禅位给孝文帝,自己做了太上皇帝。那么这到底算不算“易世”呢?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延兴二年四月的祭天,是献文帝做皇帝后的第七次,同时又是自己禅位后的第一次。他一定还在这次祭天大典进行时,就已察觉到了这一理论、实践以及政治上的尴尬。于是两个月后他做出决定,“初革前仪,定置主七”,规定方坛上只允许立七根木杆,不再逐年递增。决定之后,献文帝还下令“立碑于郊所”,显然是要给自己找一个圆场,以应付来自方方面面(特别是冯太后)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