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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的古与今

“封建”的古与今

在过去许多年里,“封建”成了一个定性的标签,中国两千多年的帝王专制时代被称为“封建社会”写进了教科书,而一切传统的守旧的阶级和思想都可以被简单地冠以“封建”二字。“封建”成了一个兼容并包的垃圾桶,成了一个显赫的负面标签。同时,对上述观点的异议与讨论,也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这篇文章我们从汉字出发,说说“封”“建”两个字的含义,以及“封建”一词在历史上的意义。

“封”字小篆作128-001 ,《说文》:“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128-002 ),从‘土’。从‘寸’(128-003 ),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128-004 ,古文‘封’省。128-005 ,籀文从丰。”许慎认为“封”字是个会意字:“之”字有去往、到某地之义,“从之,从土”就是“到(天子分给的)那片土地上”。“寸”表示制度,具体说来就是土地的大小规模,即“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了。诸侯封地的大小,在不同典籍里的记录并不相同,我在《五等爵位》里详细地说明了这一点。《说文》里对“封”的字形解释可谓圆融,但古文字研究中的观点却与其不同,甲骨文“封”字写作129-001129-002 等,一般解释为培土种植树木,实际上其字形跟《说文》中所谓“古文‘封’省”的字形相对应。后来又添加了手形,如金文129-003 ,就和我们熟悉的“封”字形比较接近了。如此,“封”的字形表示的就是以手培土,种植树木。

虽然以种植树木来划定边界,是一种方法,但跟边界有关的“封”字在前人的训释中却从未见与树木相关,古人大都认为“封”是聚土为界。颜师古注《急就篇》:“封,谓聚土以为田之分界也。”《周礼》中有“沟封”之说,贾公彦注:“穿沟出土于岸,即皆为封。”这大概就是挖护城河,再用挖出来的土筑城墙了。此外,《说文》中还收录了“封”字的一个籀文字体129-004 ,“之”字变成了“丰”字,段玉裁认为是“从土,丰声”,这提醒我们:“封”字中的“之”有可能就是“丰”字的讹变,是用作声符的。

若再将“封”与“邦”字比较,我们会发现更多有趣之处。“邦”字小篆作129-005 ,《说文》:“邦,国也。从‘邑’(‘邑’做部首简写为右边的‘阝’),‘丰’声。129-006 ,古文。”古人多以“邦”训“封”,“封”“邦”不仅意义相近,读音也相近。因为上古没有轻唇音,“封”的声母今天读作f,在上古时还读作b,是与“邦”字相同的,两者韵母在上古也同属东部。我们仔细对比一下两字的字形,把《说文》中“封”的籀文与“邦”的小篆相比较,我们会发现它们不仅声符相同,字形结构也完全一致。若再看“邦”的古文字体,则会发现其声符“丰”竟然也变成了“之”形,由此可见,“封”字中的“之”也很可能就是“丰”字的讹变。

这样看来,“封”“邦”或许本就是一个字的异体(有人认为两字同源),表示疆界。后来“邦”字专用来表示国家;而“封”字则转为动词,引申出划定边界,天子分封土地给诸侯等义,随着社会变迁,所封之物渐也由国土转为官爵禄位。

“封”字讲过,我们看“建”字。《说文》:“建,立朝律也。从‘聿’,从‘廴’(读yǐn,即‘引’,表延长之义)。”许慎认为“建”也是个会意字,“聿”即“律”,“廴”即“廷”(依段玉裁说),两字会意,就是朝廷的律法了。这样解释似乎很牵强,段玉裁有怀疑,但未明说:“今谓凡竖立为建。许云‘立朝律也’,此必古义,今未考出。”“建”的字形很难解说,其本义应为“竖立”,而我们熟悉的“建树”“建立”都是同义并列的造词。

因“聿”表示笔,我猜测“建”的本义似乎也很可能与笔有关。或许“建”相对于一般的“立”要更具体,所建之物有一定的标志性或重要性,要经过设计(比如“建造”“建设”之“建”),或者要有所记录(比如“建议”“建言”之“建”),而历法中把北斗星所指的方位称为“建”,也体现了标记的意义。所以“建”字要用“聿”表义。

所谓“封建”,就是人们常说的“封土地,建诸侯”了。这是一种政治体制,在中国主要实行于周代。“封建”一词也出现得很早,《左传》中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这里面的“二叔”前人有不同意见,一说是指夏、商王族的后代;一说是指管、蔡二叔。管、蔡二叔是周武王的弟弟,武王死后,管、蔡二叔受商纣之子武庚挑拨拉拢而作乱。“不咸”是不长久的意思。如《左传》所说,周公封建诸侯是历史的形势使然。

封建制度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自有其优越性,其一,如《左传》所说,诸侯国可以作为屏障,居于四周,护佑周王朝的中央核心。其二,诸侯国自治的效率高,可以因地制宜,随时调整,这对于国土面积达到前所未有的辽阔的周王朝来说,大概是能维持其运转的最好办法了。而封建制的弊端也很明显,那就是诸侯国各自为政,中央容易失控。所以要封建亲戚,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以保持血统纯正和尊卑有序,如此才能各居其位,相安无事。

即使封建亲戚,又加之宗法制度,封建制的弊端还是日渐显现并占据了上风,周王朝经历了春秋时代的名存实亡,到了战国时代,终于分崩离析。这也证明了封建制之无法长久,所以,正如柳宗元《封建论》中所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

封建制覆灭后的二千余年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一直是中国的主流。虽然过程中也有数次名义上或实质上的反复,但整体态势是中央集权一直处于不断完善和加强之中。中央集权也必然有其不利之处:一来不利于边境的防卫;二来经济运转和行政效率会有所降低;三来更易滋生腐败,因为地方首脑由公侯变成了官员,不仅不再世袭,而且不时迁换,以防尾大不掉,这样的官员对其所管辖的地区和民众缺少感情和责任,其关注点必然更倾向于表面的政绩和个人的利益;四来不利于社会变革,即使一个王朝已然腐朽,也得过上数年才能被推翻。但不管怎样,只有中央集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的完整和稳定,这在统治者眼里毋庸置疑是第一位的。

“封建”一词在历史上出现得很早,而且封建制度也正实行于古人所崇尚的儒家政治的黄金时代,所以即使后代不再延续,在古人眼里“封建”也绝非一个贬义词,这从《说文》里郑重其事的解释也可见一斑。因着“封建”在中国历史中的意义和地位,很多人不同意将秦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为封建社会,也是很有道理的。但“封建社会”这个新名词并非中国人自创,而是来自西方哲学家的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判断社会性质的依据是生产关系,而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所以把秦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为封建社会也是有其理论依据的(虽然中西社会的实际情况还有诸多差异)。也就是说,这一百年来我们所说的“封建”,并非古人所说的“封建”,这种区别并不是人常说的“广义与狭义”的区别,而是一个完全改头换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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