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世的朱元璋画像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红袍、马脸的异人相,一个是黄袍、方面大耳的标准帝王相。历史学者对于朱元璋的评价也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朱元璋是个伟大的皇帝,他的伟大体现在两点:第一,“得国最正”,取得政权的方式最正当,“匹夫起事,无凭借威柄之嫌;为民除暴,无预窥神器之意”,苦孩子、农民起义军领袖出身,江山是靠自己打下来的,而且投身革命的本意是为民除暴,当皇帝只是上天的安排。第二,朱元璋有“拨乱反正”再造华夏制度之功,“当元尽紊法度之后,一切准古酌今,扫除更始,所定制度,遂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元朝把中国法度搞得乱七八糟,全靠朱元璋清理再造。[1]另一派则认为“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会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2]。
图五三:清 姚文翰《明太祖真像》
《明太祖真像》出自清代画家姚文翰奉敕所绘的《历代帝王真像》,该画集共44帧,绘就于乾隆五十三年,绢本。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明开国皇帝,卓越的军事战略家。幼时家贫,曾以为地主放牛为生。及成年,参加红巾军反抗元朝。1356年定集庆(今南京),而后朱元璋采纳谋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实力逐日壮大。1368年,朱元璋击败各路农民起义军,于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其后,明军进逼北京,结束了元朝统治。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废宰相,加强中央集权;打击贪官污吏;垦荒屯田,减轻赋税,使明初经济得到了较好发展。传世的朱元璋像有两个版本,一是身穿黄袍、阔面大耳的帝王相,一是身着红袍、面部呈马脸的异人相,文中展示的即为第二幅。画像中,朱元璋双目有神,耳朵肥厚,长脸圆颌。史学考证,较之其实际相貌,此画像略为夸张。
我属于后一派。朱元璋所建立的朝代的确存在了277年,堪称长治久安,然而明朝政治文化的水平实在谈不上高明。明朝虽然是汉人政权,但是就政治文化而言,明朝在元朝的延长线上,华夏制度恢复工作大多流于表面,元朝政治文化的野蛮基因却在明朝统治者的血脉里倔强流淌。不高明而能长久的原因,有待思考。这里我想重点谈一谈“明太祖一人的私意”是怎样“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的。
朱元璋嗜杀。他解决功臣问题的方案就是“杀”,他解决贪腐问题的方案也是“杀”。肉体上消灭,解决得很彻底。中国人口基数大,成千上万地杀人,在历史书上一点儿不罕见。读多了会让人麻木,只见数字不见人,感觉不到痛。从前学唐史,学到武则天杀李唐宗室和忠臣。老实说,这并不影响我们对武则天的评价,因为上层的杀戮与老百姓无关。朱元璋杀人,老百姓看,杀的是官;小官看,杀的是大官。总之,杀的是别人,与我无伤。不仅如此,官比我大的,比我富贵的,也都有今天,我虽得不着实际的好处,心理上的满足还是有的。“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岂不快哉!然而,这样任性的杀戮真与普通官员和百姓无关吗?
还是有关系的。朱元璋的杀人,多半属于法外酷刑。皇帝一人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独裁专制,任意用刑,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比如说“空印案”。地方政府派官吏到户部核准钱粮军需事宜,因为道路遥远,往返不便,所以事先会准备好盖了印的空白文书,遇到吏部驳回,便就地修改,换新文书交上去。严格按规定抠,这样做肯定不对。可是,大家都这么做,“空印文书”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地方上做,户部知道,大家心照不宣。忽一日,“帝疑有奸,大怒”,万钧雷霆之下,数百名地方官员杀的杀,流放的流放。有人抗议,说:“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3]先立定罪名,昭示天下,然后才可以追究那些犯法的人,这是自有成文法以来的治国通例。可是到了朱元璋这里,想讲道理,门儿都没有!当一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法令制度之上,其他人是否有罪、何时得罪、怎样判罚,都要看此人的心情了。
图五四:明 张居正编《帝鉴图说·纵酒妄杀》
《帝鉴图说》是明代内阁首辅张居正所编,供幼年的明神宗阅读的教科书。为了让年幼的万历皇帝快速掌握治国理政的方要,张居正以历代经典的正反面治国案例为素材,编撰了这套类似绘本版《资治通鉴》的图书。全书分上、下篇,上篇“圣哲芳规”讲的是历代帝王励精图治的故事,下篇“狂愚覆辙”讲述历代帝王逆施倒行终招致亡国之祸。文内插图为线条简明的明代木刻版画彩绘。《资治通鉴》卷一六六载,北齐文宣帝高洋统治末期嗜酒滥杀,“尝作大镬、长锯、锉碓之属,陈之于庭。每醉,辄手杀人以为戏乐”。宰相杨愔不忍无辜者被杀,就将死囚犯列庭帐内,称“供御囚”,备高洋纵酒戏杀。由此反映出帝王嗜杀、滥杀的暴行,以此劝勉幼年的明神宗。
杨愔正劝醉酒的齐宣帝以死囚替代无辜者
朱元璋杀得最多的,除了功臣,就是读书人。他最恨的就是读书人不合作。改朝换代之际,读书人忠于前朝,不愿出仕新朝,在华夏政治文明中是得到默许的。蒙古人统治中原一百零九年,对文化虽然不重视,但是干预也少,自由空间留得大。所以,还是有人愿做元朝的“遗民”。对于这种不合作的态度,朱元璋零容忍。苏州有姚叔闰、王谔两个书生,朱元璋“欲擢用,分理庶务,共造民福”,可是这俩人不识抬举,竟然买通官府编造理由,死活不肯进京。事发之后,砍头,抄家!朱元璋仍然觉得不解恨,亲自撰文鞭尸,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成说其来远矣。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是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寰宇之中士大夫胆敢不接受君王的任用,分明是自外于教化,砍他的头,抄他的家,一点都不过分!
“寰中士夫不为君用”,这是朱元璋新创的罪名,史无前例。华夏传统从来都是允许士大夫不合作的。皇帝拥有政统,凭借政治权力统治国家;道统则靠孔门弟子一脉相承。读书人在政权之外传承、探求修齐治平之路,“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来去自由。“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天下有道则仕,无道则卷而怀之。”这都是被允许的。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没有了多国竞争,读书人只能服务于唯一的政府,不合作的自由成了传统读书人最后的独立空间。到朱元璋这里,“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成了重罪,这最后的空间也没有了。这条罪名虽然没有正式入律,但是作为“皇明祖训”——开国皇帝的教诲,它就像是紧箍咒一样,一直都在,任何时候念起来都会让人瑟瑟发抖。一百多年以后,朱元璋的后嗣中格外荒唐活泼的正德皇帝在位,宦官刘瑾专权。王云凤为母服丧完毕,升任国子监祭酒,接到任命,想要坚决推辞。友人写信告诉他,当政的人可是正在念叨太祖爷那句“寰中士夫不为君用者当杀身灭家”呢,你要小心啊。王云凤的爹一听就吓软了,说,我老了,你打算让我怎么着啊?王云凤无可奈何,收拾平生诗文付门生周朝著藏之,“于是乃泣而就道”。当个国子祭酒竟然要哭着上路,如赴死一般。这样的景象,哪一朝有?
朱元璋要读书人出来做官,并不是说他有多重视知识,而是他不能容忍读书人不合作。相反,那些合作了的读书人官员,在朱元璋的眼里,都是德行可疑、随时会作奸犯科的贪婪之徒。比如说,对于地方官,朱元璋制定了一项无比奇葩的规定,禁止官吏下乡。按道理讲,地方官下乡是了解政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所描述的就是苏轼做徐州知州时下乡的情景。可是,朱元璋却认为地方官吏下乡,就是去“扰吾良民”了,因此,他屡屡下诏,加以禁止。洪武十七年(1384年),福建布政司右布政陈泰因下乡扰民,“拿赴京师,斩首于市”。朱元璋趁机再次重申不许下乡的禁令,并且宣布,如果还有“贪婪之徒”“不畏死罪,违旨下乡”,那便允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4]
在朱元璋的眼里,好官凤毛麟角,贪官比比皆是。洪武十八年(1385年),他说:朕自即位以来,提拔了很多官员,希望他们能够忠诚廉洁。用久了就发现,俱系奸贪。朕于是明白地向他们展示法令制度和刑责的不可饶恕。可是内外官僚,守职唯难,能得善终的少,杀头抄家的多。已经杀了那么多人,惩罚不可谓不严,然而还是“能得善终的少”,为什么呢?难道朱元璋赶上的就真是一个官僚“俱系奸贪”的坏时代吗?
朱元璋鼓励老百姓揪斗官员。他把自己亲自抓的大案、要案精选成集,亲自加上批示,印发全国,这就是《大诰》,犯罪者会背《大诰》可以减刑。洪武十九年(1386年)三月二十九日,有农民手持《大诰》进京告状,遭到了途中镇寨巡检、弓兵的刁难和勒索。朱元璋下令将涉事弓兵枭首示众,巡检剁去双足枷号示众。但是,如果你以为朱元璋就相信老百姓,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在朱元璋看来,这些来告状的,还有地方上有势力的耆老,都是刁民。他的做法,只不过是让刁民看着奸官。
朱元璋唯一相信的是他自己,他有一种奇特的“以一人而治天下”的偏执。朱元璋操心的事情,亲自制定的法令,绝对超过中国历史上其他任何一个皇帝。比如,他竟然亲自制定了地方官的《到任须知》,一共三十一条,事无巨细,一一规定;并且在前言中以一种传播邪教的口吻,威胁加诱惑,要求官员勤读此纲领:“若人懒于观是纲领,虽是聪敏过人,官为之事,亦不能成。若能喜读勤观,则永保禄位,事不劳而疾办。此书所载,学生及野人辈,皆可预先讲读,以待任用。”[5]朱元璋的这个《到任须知》,实在是太细了。相比之下,宋真宗御制的文臣七条,才真正是言简意赅,提纲挈领,从根本上下功夫:“一曰清心,二曰奉公,三曰修德,四曰责实,五曰明察,六曰劝课,七曰革弊。”[6]第五条“明察”要求勤察民情,第七条“革弊”涉及对地方政治的纠错改良,都需要地方官亲自下乡,考察民间疾苦——这样的自主权,朱元璋怎么可能交给那些“贪婪之徒”呢?他只要他们老老实实做工具,亦步亦趋,按照他的指令行事。
朱元璋的《到任须知》和宋真宗的《御制七条》,最根本的区别在哪里?——是否相信人是有道德、可以自律的。宋真宗信,朱元璋彻底不信。朱元璋是一个安全感极度缺乏的人,对人性缺乏最起码的信心。“人心叵测,至诚者少,不诚者多,暂诚者或有之”,这是朱元璋批示中的话。“有能者或面从志异,有德者或无所建明,中材下士,寡廉鲜耻”,这是朱元璋御制策问中的原话。总之,普天之下除了“予一人”,就没有德才兼备、讲究廉耻的人。这样的皇帝,外表有多膨胀,内心就有多荒凉。
朱元璋“取天下于群盗,救生民于涂炭”,可以说“得国之正,非唐宋所及”。有学者认为,正是这种“得国之正”赋予了朱元璋肆无忌惮地伸张君权的合法性。然而,这种“以一人而治天下”的荒唐,恐怕只说“得国之正”是不能解释的。朱元璋缺乏政治家的见识和学识,他从下层崛起,在坎坷中成长,历尽人间险恶。他在成长中所经历的官员也好,耆老、读书人也罢,可能真的是坏人居多,这让他怀疑一切。他又自认是高尚的人,所以特重私德,过于强调生活细节。他对待外部的人和外部世界的方法就是用暴力压服,而凑巧,作为皇帝,他拥有最强大的暴力。朱元璋的暴力统治,“不究其习之所由成而徒用其威,必终于威竭而不振也”。“就颁行《大诰》本身的社会效果而论,由于朱元璋所倡导的是无视正常法制的、无区别的和无节制的大行诛戮,因而人心不服,收效有限,流弊很大,难以持久实行。也就是说,未能达到朱元璋的预期目的。”[7]
[1]参见孟森著,何孝荣、张慧导读:《明史讲义》,四川人民出版社018年版,第3页。
[2]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商务印书馆996年版,第665、669页。
[3][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一三九《郑士利传》,中华书局974年版,第3997页。
[4]参见[明]朱元璋:《大诰续编》,“官吏下乡第十七”“民拿下乡官吏第十八”。
[5]赵毅、马冲:《明太祖的皇权专制与“皇权下县”——以地方官员〈到任须知〉为中心》,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018年第6期,第81—85页。
[6]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一《政事四十四·诫饬二·文臣七条》,中华书局962年版,第70页。
[7]杨一凡:《明〈大诰〉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6年版,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