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秀[1]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在不断变化,突出表现之一就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社会阶层迅速壮大。这一社会结构的变化,一直是执政党、政府和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现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但是,对于新社会阶层的界定,无论是政府文件还是学术界都有不同的观点,新社会阶层的构成和规模也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新社会阶层的群体特点也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新社会阶层的讨论基本上存在两种视角:一是社会学的分层研究视角,从体制外新中产阶层的角度对新社会阶层进行描述和分析(张海东,2017;李春玲,2017);二是从阶级分析的视角出发,把新的社会阶层纳入团结的对象,从统战工作出发来关注和考察这一新兴群体(中央统战部八局课题组,2017;张献生,2017)。本研究关注新社会阶层的社会心态,对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群体进行对比,了解两个群体是否在社会心态上表现出差异。本研究选取一般社会调查数据中社会心态的一些指标,如生活满意度、社会状况评价和社会凝聚力指数来分析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群体的差异。
一 从阶级到新社会阶层 (一)社会阶层与社会结构社会阶层是社会学关注的传统问题,通过社会阶层的构成来考察社会结构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社会分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形成了四阶级格局;到改革开放前,则演变为两阶级一阶层格局,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与社会利益群体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分层越来越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和演变(杨家宁,2011)。社会学家们提出了多种社会阶层划分的观点,陆学艺等(2002)划分了十大社会阶层,也就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宋林飞(2004)认为存在五大社会阶层,即知识阶层、管理阶层、私有阶层、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郑杭生、刘精明(2004)将城市职业阶层划分为七个,包括管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员阶层、工人阶层、自雇佣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以及不能确切区分的阶层;等等。
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学界对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认识也不同。王训礼(1988)认为私人经济存在雇佣劳动关系,随着私人经济的发展,雇主的数量在增加,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阶层,这一特殊阶层就是新社会阶层的前身。李培林(1995)将新社会阶层称为“新富阶层”,泛指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状况以后,收入或消费水平明显超出“大众平均线”的那一部分人。颜晓峰(2001)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物,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哈伯先、刘士卓(2008)认为,新社会阶层指的就是社会中间阶层,确认新社会阶层为社会中间阶层的主体,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推动社会阶层关系的整合,推动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新社会阶层与统一战线对象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了我国原有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体制。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扩大,出现了体制外的新社会阶层,这一阶层一直是统一战线工作关注的对象。人们对新社会阶层的认识也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时期。1991年7月,中央统战部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中指出,“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类比和等同,更不要像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出现“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2001年,江泽民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在2003年对新社会阶层进行了界定,认为新社会阶层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适应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实际而产生的,以非公有制经济为基础,主要从事民营、私营和个体经营的社会成员,他们因生产要素的拥有量、从事的行业差异、收入分配方式的不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同而被划分为若干社会阶层。这些新社会阶层成员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新社会阶层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写入了宪法,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其重要地位。
200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把新社会阶层界定为六个方面的人员,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2016年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战工作12个对象之一,明确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以下四个群体。一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专门知识的人员。二是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三是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四是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新媒体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采编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中央统战部专门成立了对应新社会阶层群体的第八局,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重申了新社会阶层的地位,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出现的一些新社会群体;他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做好他们的工作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作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孕育成长起来的新兴知识分子群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中央统战部八局课题组,2017)。
二 体制内群体与新社会阶层群体比较 (一)“体制外新中产”与“新的社会阶层”研究的分野虽然中共中央对新社会阶层的基本群体构成给出了一个正式的界定,但新社会阶层的构成和特点依然远未清晰。中共中央统战部披露,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总体规模约为7200万人,其中,党外人士占比约为95.8%,约6900万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约4800万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1400万人;自由职业人员约1100万人;新媒体从业人员约1000万人。由于各类群体间存在人员交叉现象,因而,上述数据直接加总多于7200万人。[3]据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陈喜庆估算,21世纪初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大约有5000万人,但加上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人,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4]但中央统战部并未给出这些基本数据的来源和统计方法。对于新社会阶层来说,其作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我们很难从国家统计部门传统的数据分类里得到准确的数据,目前也没有专门的针对新社会阶层的调查。这就使得我们对新社会阶层群体的总体特征缺乏全面的认识。
社会学者希望通过一般社会调查来推断新社会阶层这个群体,如张海东(2017)对北京、上海和广州三个特大城市新社会阶层群体的规模及基本特征、家庭经济状况、就业状况与社会保障、生活品位与休闲方式、主观阶层认同、社会政治参与以及社会态度和价值观念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廉思等人对北京、上海、广东、浙江、辽宁、湖北等省份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进行了访谈、座谈和问卷调查,试图描绘这一群体的基本特征(廉思、冯丹、芦垚,2016)。李春玲(2017)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2015年(CSS 2015)的数据,采用体制外新中产的概念,结合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来验证中央统战部的新社会阶层总体规模,推断新社会群体的基本构成。然而,无论是基于调查样本的推断,还是对这一群体的实地研究,都难以给出这一群体的全貌。李路路和王薇(2017)指出,以往对新社会阶层的讨论实际上形成了两个基本的视角:一是“中等收入群体(阶层)”视角,二是“阶级阶层视角”。上述研究中,张海东和李春玲的研究均属于第一种视角。李路路、王薇(2017)认为,这一视角的着眼点是中国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带来的不平等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阶层)”规模,使得社会结构更加合理。中央统战部的论述可以看作第二种视角,这涉及“阶级”“阶层”的基本属性及其变化。李路路、王薇(2017)认为新社会阶层概念超出了传统概念框架,既不属于传统的敌对或对立的阶级,也不是原来的阶级、阶层,而是“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就是出现在非国有部门中的新阶层。虽然两种视角关注的对象表面上看存在很多交集,新社会阶层也许更多地属于“中等收入群体”,但在理论范式或理论逻辑上两种视角存在很大不同,可看作两种理论范式的产物。第二种视角的阶级阶层分析范式强调社会不平等不仅仅是收入的概念,更是社会关系的概念(李路路、王薇,2017)。
这两种视角可以概括为“新中产阶层”群体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群体。陆学艺在2006年接受《中国新闻周刊》关于新社会阶层问题的采访时指出,概念划分的目的是制定政策,新社会阶层并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更多的是一个政治概念,是作为统战对象的新社会阶层,而不是一般理论意义上的阶层概念。李路路(2017)从新社会阶层的学术谱系入手,分析了新社会阶层的特征和意义,认为从1978年起,中国的社会转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最重大、最直接的变化是社会结构,特别是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社会分化——原来高度同质化的结构日益向异质化的结构转变。他认为这种分化分为“体制内”的分化和“体制外”的分化。他认为“新社会阶层”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中国社会现代化和体制转型过程的必然结果,新社会阶层不仅是新的、重要的统战工作对象,而且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新的重要标志和重要力量(李路路,2017)。李强(2017)认为新社会阶层理论是统一战线理论的新发展。
从以上分析来看,无论是社会学背景下的“体制外新中产”,还是阶级阶层视域下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讨论,或者强调了这一阶层在社会转型中的社会地位,或者强调了其作为社会建设的新生力量,是统战的对象,都是在强调这一社会群体是改善社会结构、有利于社会团结和社会凝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战新语”的文章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产生于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厚土壤。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科学技术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涵盖的范围将不断扩充,数量持续增长。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于最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5]统战人士认为,新的社会阶层正处于快速成长但尚未定型的关键可塑期,也处于对他们团结凝聚、让其发挥作用的重要窗口期(张献生,2017)。因此,从社会团结、社会凝聚的视角考察新社会阶层群体与体制内相对应群体的差异,是回答对于体制外群体与体制内群体是否存在差异或本质区别的重要一步。
(二)体制内外群体社会凝聚力比较 1.新社会阶层群体与体制内群体本研究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5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 2015年)的数据进行研究。该调查采用PPS概率抽样和入户问卷访问方式,共访问了10243名城乡居民。CSS在抽样设计上采用了多阶段复合抽样(Multistage Composed Sampling)的方法,即分县/市/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民户、居民4个阶段抽样,每个阶段采取不同的抽样方法。最终共抽取151个县/市/区下属的604个村委会/居委会。收集的数据具有全国代表性。
首先,对于调查中的新社会阶层群体进行区分,根据“您在目前这份非农就业中的身份”和两个题目对城镇就业者进行分类,结果如表1所示。“您在目前这份非农就业中的身份”分为5个选项:雇员或工薪收入者,雇主、老板(企业所有者、出资人、合伙人),自营劳动者(如没有雇用他人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家庭帮工(为自己家庭、家族的企业工作但不是老板),其他。“您从事这份非农工作所在的单位”分为11个选项,分别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其他,没有单位。根据两个题目对城镇就业者进行分类,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工作单位性质和职业身份交叉分析
表1中雇主、老板(企业所有者、出资人、合伙人作为体制外管理者群体)、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基本对应新社会阶层中的自由职业者,再根据职业代码进一步分析雇员或工薪收入者是否属于技术人员或体制内负责人,这样就得到体制内管理者和体制内技术人员和体制外技术人员,家庭帮工(为自己家庭、家族企业工作但不是老板)中也有1位技术人员,纳入技术人员群体,结果如表2所示。体制内管理者合计52人,占调查总体的0.51%;体制外管理者为250人,占2.44%;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为961人,占9.38%;体制内技术人员为330人,占3.22%;体制外技术人员为140人,占1.37%。这样体制外管理者、体制外技术人员和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就属于新社会阶层,前两者相加为中央统战部界定的第一类新社会阶层群体,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基本对应中央统战部的第三类群体。由于调查的原因,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与新媒体从业者应该包含于这两个群体中。为了进行体制内外群体的对比,也把体制内就业者分为体制内管理者和体制内技术人员,与新社会阶层的三种类型群体进行对应。整个就业者群体除去上述的五个群体后,剩余的群体还包括体制外雇员和体制内雇员,由于新社会阶层关注的并非全部体制外就业人员,更倾向于关注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或社会中间阶层,因此把体制内雇员和体制外雇员进行对比,就成为表2中的7个群体。
本研究的基本设想是比较新社会阶层群体与对应的体制内群体在社会态度和社会凝聚力上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主要表现。为了保证比较更具同质性,本研究没有把新社会阶层的三个群体加总,而是对更具可比性的体制内外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分别进行比较,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没有体制内群体与之对应,因而参考新社会阶层的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群体。
表2 体制内外的管理者、技术人员等的分类
受限于研究对象的分类难以穷尽新社会阶层和体制内就业者,因此本研究没有对两类群体的基本生活状况进行对比,而侧重于对他们的基本态度和行为进行对比。
对比的第一类内容包括这些群体的生活满意度和对社会状况的评价。表3为体制内、体制外的7个群体的生活满意度的平均值和标准差,问卷题目是“总体来说,您对生活的满意度”,采用10点量表计分,1分代表非常不满意,10分代表非常满意。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总体来说不同群体的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差异(F=26.168,p<0.001)。分别对比来看,体制内管理者生活在满意度上的得分高于体制外管理者,得分平均值分别为6.98分和6.87分,但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两组得分不存在显著差异。体制内技术人员得分高于体制外技术人员,其中体制内技术人员的得分为各群体得分最高的,两群体得分平均值分别为7.35分和6.87分,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二群体之间的得分存在显著差异。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群体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最低,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群体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与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均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群体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低于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而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没有显著差异。此外,体制内雇员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高于体制外雇员,事后检验结果显示,两个群体之间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存在显著差异。
表3 不同群体的生活满意度
表4为7个不同群体在对社会状况评价上的平均得分,社会评价的题目为“总体来说,您对现在社会的评价”,采用10点量表评分,1分代表非常不好,10分代表非常好。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总体来说,7个不同群体在社会状况评价上的得分存在显著差异(F=6.697,p<0.001)。分别比较起来,体制内管理者在社会状况评价上的得分略低于体制外管理者,得分平均值分别为5.98分和6.20分,但进一步的事后检验结果发现,两个群体之间的得分差异并不显著。同样的,体制内技术人员社会状况评价得分高于体制外技术人员,得分平均值分别是6.56分和6.09分,其中,体制内技术人员社会状况评价得分在7个群体里最高;事后检验结果显示,体制内技术人员的社会状况评价显著高于体制外技术人员。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社会状况评价的得分高于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是新社会阶层群体中最高的,事后检验结果显示,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体制外管理者、体制外技术人员在社会评价上的得分差异均不显著,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在社会状况评价上的得分并无显著差异。此外,体制内雇员的社会状况评价高于体制外雇员,得分平均值分别是6.51分和6.18分,事后检验结果显示,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表4 不同群体的社会状况评价
本研究试图通过测量体制内群体和体制外群体的社会凝聚力来了解新社会阶层是否存在社会团结和社会凝聚力问题,以回应统战工作的需求。
在学术领域,社会凝聚力是多个社会科学的共同关注点,社会学、政治学、社会心理学都有大量的社会凝聚力研究。在社会学中,社会凝聚力是与社会团结相关联的概念,涂尔干用社会凝聚力的概念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并把它定义为通过个体之间的忠诚和团结创造的凝合。社会凝聚力所描述的往往是关于加强社会关系、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有关世界的共同基础、秉承一个共同的身份和归属感以及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的内容。在政治学领域,社会凝聚力被认为是民主社会的黏合剂。社会心理学中的凝聚力关注的是相对微观的群体凝聚力,关注小组的形成、人际沟通和从众压力,或者关注社会凝聚力的个人层面,如态度、认知、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等(王俊秀,2014)。
2012年德国贝塔斯曼基金会的研究报告《凝聚力雷达:凝聚力测量》把社会凝聚力分为社会关系、联结和社会公益取向三个一级变量,每个一级变量有若干对应的二级变量,以此来衡量德国的社会凝聚力,并与欧洲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图1为德国贝塔斯曼基金会社会凝聚力研究的指标体系。
图1 社会凝聚力的核心内容和维度
资料来源:Schiefer et al.,2012。
具体的,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hips)分为四个维度,分别是:社会网络(用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的质量和数量来衡量)、社会参与(包括政治参与和社会文化参与,用投票、市民社会组织参与、志愿者或义工来衡量)、信任(对周围人的信任和对政治机构的信任)和对多元的接纳(用群体内的态度和对少数群体的容忍度来衡量)。社会联结(Connectedness)分为两个维度:归属感(对作为群体成员的理解,对共同身份的认知)和认同感(对宗教、州、国家、欧洲的归属感,作为一种个人重要身份的认同)。社会公益取向(Orientation Towards the Common Good)分为三个维度,分别是:社会责任(保卫社会的利益,即使要以牺牲部分个人的目标和需求为代价)、团结(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合作和相互支持)、尊重社会秩序和规则(尊重社会秩序,坚持公共社会生活的规则,其相反方面是忽视和违反社会规范)。
本研究根据以上的社会凝聚力框架分别选取了人际信任、人际接纳、社会宽容度三个变量作为社会关系维度,选取机构信任、社会公平感和国家认同三个变量作为联结维度,选取社会道德规范作为社会公益取向维度(如图2所示)。各维度得分分别加总构成三个维度的总分,三个维度的总分分别加总构成社会凝聚力总分。
图2 社会凝聚力构成的主要变量
计算7个群体在社会凝聚力三个维度上得分的平均值,得到表5中的结果。在社会关系维度上,得分最高的是体制内技术人员,其次是体制外技术人员,得分平均值分别为26.56分和26.19分;得分最低的是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其次为体制外雇员,分别为24.81分和25.07分。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7个群体的社会关系得分存在显著差异(F=10.790,p<0.001)。但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体制内管理者与体制外管理者在社会关系上的得分并无显著差异。体制内技术人员在社会关系上的得分虽然高于体制外技术人员,但事后检验结果显示,二者的差异并未达到统计上的显著水平。再考察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体制外管理者在社会关系上的得分差异,结果显示,二者差异并不显著;但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体制外技术人员在社会关系上的得分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在社会关系上的得分显著低于体制外技术人员和体制内技术人员。此外,体制内雇员在社会关系上的得分显著高于体制外雇员。
在联结维度上,得分平均值最高的群体是,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其次是体制外技术人员,得分平均值分别为12.59分和12.58分;得分平均值最低的群体是体制内管理者和体制外管理者,得分平均值分别为12.07分和12.15分。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7个群体的社会联结上的得分不存在显著差异(F=1.322,p=0.243)。单独对比分析的结果显示,体制内管理者和体制外管理者,体制内技术人员和体制外技术人员,以及体制内雇员和体制外雇员各组对比分析均不存在显著差异;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得分显著高于体制外管理者。
在社会公益取向维度上,得分最高的是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其次是体制外雇员,得分平均值分别为8.47分和8.32分。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7个群体在社会公益取向维度上的得分差异显著(F=1.872,p<0.1)。但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体制内管理者和体制外管理者、体制内技术人员和体制外技术人员,以及体制内雇员和体制外雇员各组对比分析均不存在显著差异;得分最高的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得分显著高于体制外技术人员。
表5 不同社会群体在社会凝聚力三个维度上的得分
续表
如表6所示,7个群体在社会凝聚力上的得分平均值最高的是体制内技术人员,得分平均值为47.35分,其次为体制外技术人员,得分平均值为47.10分;得分最低的为体制外管理者,得分平均值为45.55分,其次为体制内管理者,得分平均值为45.76分。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显示,7个群体在社会凝聚力上的得分差异显著(F=3.157,p<0.01)。事后检验的结果显示,体制内管理者和体制外管理者、体制内技术人员和体制外技术人员,以及体制内雇员和体制外雇员各组对比分析均不存在显著差异;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体制外管理者和体制外技术人员之间也不存在显著差异。
表6 不同群体社会凝聚力得分
新社会阶层研究的侧重点或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新中产阶层,或是政治意义上的统战对象“新的社会阶层”或“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这不仅在研究视角和政策取向上不同,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也存在着差异。无论是使用哪种话语,新社会阶层都是一个难以明确界定、廓清边缘的难题。社会学在分层研究范式下通过把中产阶层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群体来界定或推断新社会阶层,虽然可能涵盖了新社会阶层较大的部分,但似乎并没有回答阶级阶层视角下提出的新社会阶层的问题,这一范式的关注点不仅仅是人口和经济规模,更重要的是作为新确立的统战对象与体制内群体是否有差异,与其他统战对象是否有差异。如果有差异,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如何根据所存在的差异开展统战工作。因此,本研究的核心工作是关注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新社会阶层群体在社会心态上的差异。通过可对比群体,本报告选取了社会心态中对个人生活的满意度评价以及对于社会状况评价这两个指标,以及社会学、政治学和社会心理学中常用的综合性指标社会凝聚力作为核心变量来分析这些可对比群体——包括体制内外的管理者、体制内外的技术人员和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及体制内外的普通雇员——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包括:①新社会阶层群体生活满意度得分更低。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上体制外群体得分均低于体制内群体,其中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得分最低;体制外技术人员生活满意度显著低于体制内技术人员,且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低于另外两个体制外群体。②体制内外群体对于社会状况的评价没有明显差异。表现为体制内技术人员社会评价最高,体制内管理者社会评价最低,体制外群体得分居于中间,但体制内技术人员社会评价显著高于体制外技术人员。③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在体现人际信任、人际接纳和社会宽容度的社会关系方面得分最低,但却在体现机构信任、社会公平感和国家认同的联结维度上和体现社会道德规范的社会公益取向维度上得分均最高。④在社会凝聚力指标上,体制内群体和体制外群体并无显著差异。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技术人员均高于管理者,自营劳动者(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居中,且差异均不显著。这些结果显示,体制内外群体在对于社会状况好坏评价上和社会凝聚力指标上并无显著差异,这无疑非常有利于社会团结和社会凝聚,也有利于统战工作。
社会学视角的体制外新中产群体和统战视角下体制外知识分子群体之间无疑存在很大交集,但现有的基于调查的实证研究都无法概括整个新社会阶层,本研究也有一样的局限性。本研究对于新社会阶层群体的研究没有能够区分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群体和新媒体从业人员群体,前者基本涵盖在已经讨论的三个体制外群体中,新媒体从业者则更难以把握。因为在新社会阶层中,新媒体从业者是一个新兴的群体,不仅与原有群体边界不清、大量交集,而且随着自媒体、新媒体的发展而日新月异。另外,新媒体从业者很难简单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就媒体形式本身来看,体制内的传统媒体一定程度上都在经历着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的转型和融合,体制内的传统媒体也有大量的新媒体从业者。即使除掉体制内的新媒体,只讨论体制外的新媒体,或者是自媒体,也由于这是一个崭新的行业,时时都在发生着变化,从业者也在不断增加,我们对从业者的规模和特点还是了解不多。此外,新媒体的从业者从业形式灵活,有一些属于新社会阶层关注的新兴知识分子,也有大量的从业者并不属于知识分子。从收入来看,新媒体从业者有少数中产以上的投资者、网红等,也有相当比例的人属于中产阶层,但更多新媒体从业者属于中产以下阶层,因此包含了新媒体从业者的新社会阶层群体的规模和性质还有待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哈伯先、刘士卓,2008,《新社会阶层:社会中间阶层的主体》,《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5期。
李春玲,2017,《新社会阶层的规模和构成特征——基于体制内外新中产的比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第4期。
李路路,2017,《“新社会阶层”:谱系·变革·挑战》,《统一战线学研究》第4期。
李路路、王薇,2017,《新社会阶层: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新界面》,《河北学刊》第1期。
李培林,1995,《“新富阶层”与社会公平》,《北京社会科学》第1期。
李强,2017,《社会学视角中的新社会阶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第4期。
廉思、冯丹、芦垚,2016,《当前我国新社会阶层的特征分析、杠杆作用以及工作思考——关于新社会阶层的调研报告》,《中国青年研究》第11期。
陆学艺,2002,《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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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俊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2]参见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592979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2月10日。
[3]《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7200万人》,参见http://www.chinanews. com/gn/2017/01-04/811384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2月10日。
[4]《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7200万人》,参见http://www.chinanews. com/gn/2017/01-04/811384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2月10日。
[5]中央统战部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tongzhanxin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