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光[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但农民问题依然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问题。关于农民分层,中国社会学大多是围绕着过去近40年经济快速发展而引发的社会巨变而展开研究,社会分层又是这个社会巨变的重要表现,因此,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就成了当今中国社会学研究热点之一。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研究中,农民的社会分层虽然一度曾是研究热点之一,但是过去十多年又变得沉寂,没有像中产阶层研究那么火热。为什么社会学界对农民的社会分层突然变得不那么有兴趣了呢?难道农民的社会分层已经定型了或者不再重要了吗?本报告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CSS)的四期数据(CSS 2008~2015)进行分析,旨在回答这样两个问题:一是与十年前相比,当前农民分层是否有明显的不同;二是这样的社会分层对农村乃至整个中国有着什么样的影响或意义。
研究结果表明,农民的社会分层呈现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农民社会分层呈金字塔形,即从高到低分别是农村干部、农村企业主、农村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兼业务农、纯务农、无业;二是产生普遍的兼业态势,纯务农比例逐年减少,兼业务农群体不断扩大;三是代内流动具有向上的路径,即纯务农转化为兼业务农,进而转化为打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或农村企业主;四是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打工者下向流动相当普遍。这些特点显示,过去十多年来,农民的社会分层并没有完全定型,还存在从纯务农向非农流动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和空间,兼业务农或者兼业非农越来越成为普遍现象,但是这个机会和空间在整个国家的社会分层中又显得比以前局促,并没有从总体上改变农民分层的金字塔结构。在这个结构中,虽然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打工者是中层,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处境并不比以前满意。由此可见,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其内部的分层并不能有效地改变其整体的社会经济地位。振兴乡村和使农民普遍富裕起来,还必须有新的战略选择。
一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历史变迁在4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农民的内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户籍制度,“中国农民”不只是一个职业概念,还是一种社会身份。户籍制度把全中国人口分为两类,即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而持农业户口者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民。户口成为社会身份的标签,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在社会身份上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形成于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而在改革开放后并没有消失,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扩大。改革开放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活力得到释放,农业户口人群和非农户口人群内部出现了社会分化和分层。这里所说的农民分层就是指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或者说农业户口持有者)内部的社会分层,而不是指作为职业概念的农民内部的社会分层。所谓职业概念的农民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那些人,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明显的职业分化,由此带动了整个中国的社会分化和分层。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分层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具体可以定位到1985年)。这个阶段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为契机的本土非农化阶段,用费孝通教授的话说就是“离土不离乡”阶段。在这个阶段,农村不仅出现了家庭经营体制(乡镇集体企业、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以及“离土不离乡”的非农打工者,而且出现了急剧的分化、分层,至少出现了个体户、农民工、民营企业家、乡镇企业管理者等以前未曾有过的社会阶层,从而奠定了以后30多年的农民分层基础。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90年代末,沿海地区开放引发的“民工潮”,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大量青壮年农民涌向东南沿海地区务工经商,进一步推动了农民的社会分层。如果说第一阶段还是农民就地社会分层,那么这一阶段就开始出现农民跨区域、跨空间、远距离的社会分层,当然这一阶段的分层架构还是在第一阶段形成的,但是有一个大的不同是,90年代中期开始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由此导致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消失。第三个阶段是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到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这个阶段中国主动全面加入全球化,中国由此变成世界工厂,这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工的地位,农民工由此超过了城镇工人,成为中国工人的主体。第四个阶段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开始到现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城乡一体化受到了重视,农民工返乡、兼业成为农民分层的又一趋向。本报告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脉络中探讨当前中国农民分层的具体表现、机制以及对农村乃至全国发展的可能影响。
社会分层研究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传统领域,可以说是社会学领域的“显研究”。社会分层“描述的是社会关系的等级排序,是一个描述不平等的这些系统性结构的一般术语”(克朗普顿,2011:13)。尽管现在有关分层的理论有自由主义、功能主义、冲突论等,它们不外乎来源于两个传统: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人们的阶级地位,阶级之间不仅是不平等的,而且存在着剥削、压迫和统治关系;而韦伯则认为,影响阶层地位的不限于经济因素(收入),而且还有权力和声望,由此衍生出后来的各种各样的分层,如职业分层、收入分层、消费分层等。在最近的一些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研究中,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分层理论在一些看法上趋向融合,或者说相互吸收彼此的一些看法(格伦斯基,2006)。这体现了社会分层的复杂性以及研究视角的多样性。中国农民分层研究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发展脉络中展开的,由此涌现出各种不同的分层:职业分层、收入分层、消费分层和其他一些分层,并在这个基础上开展与分层有关的相关研究。
在中国农民分层研究中,职业分层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做法。最先在农民分层上有4个分层、7个分层、8个分层乃至12个分层等不同的提法,其中陆学艺教授等人提出的8个分层框架最具影响力(陆学艺,1989;陆学艺、张厚义,1990)。他们就是按照职业差异把中国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农村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8个阶层。魏昂德(Walder,2002)则根据1996年的全国性调查数据(不包括西藏),将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非农雇工、个体经营者、私营农村企业主、集体企业管理者、村队农村干部、县级农村干部7个阶层。把县级农村干部作为农村社会的一个层级,也许是合理的,但是其不是农民内部的社会分层,当然当时确实有一些农民出身的人向上流动成为县级农村干部(尽管数量很小),这一点他是看到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变化,也有人看到了,即使在陆学艺教授的分层里,有一些阶层也发生了变化,如雇工阶层、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等,他们便提出了重新划分的必要(龚维斌,2003;陆学艺,2002;王春光,2001)。
收入差距也是用来划分农民阶层的重要变量。李德芳(1990)利用贵州省城乡抽样调查队的收入数据将贵州农民分为年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200~500元的温饱户、500~1000元的宽裕户、1000元以上的小康户。唐忠新(1998)将中国农民分为新富阶层、中等收入阶层、贫困者三个阶层;刘成斌、卢福营(2005),董金松、李小平(2006)也通过个案或者局部地区的调查发现,村民内部贫富差距拉大,农民群体的社会分层趋于明显。与收入分层相对应的是消费分层,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比收入更能反映分层的社会价值。翟启江(2001)通过对山东某村庄居民消费的实证研究划分了五个消费阶层:贫困阶层、温饱阶层、小康阶层、富裕阶层和最富裕阶层,研究发现,不同的消费阶层在生活消费、生产消费和储蓄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刘成斌、卢福营(2005)从人均日常消费额与住房面积两个方面对浙江省10个村庄的消费分层进行了考察。
尽管以职业为基础的农民分层研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仍有学者提出了异议,认为职业并不适合作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在现实生活中不同领域工作的农民,尚不具备明显的职业身份,也不具有显著的职业声望差距,这样以职业作为农民分层的标准,就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劳动的兼业性、非农劳动的流动性和家庭内部分工的社会外化性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李全生,2010)。因而,有研究认为,社会资源在中国农村地区分层的研究中有比职业分层标准更广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刘成斌、卢福营(2005)针对单一分层标准的争议性,从农村社会成员多元身份的角度提出了新的分层方法。他们认为,农村社会成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总是在一定的社区和一定的单位里从事着一定的劳动,均内在地包含着三种身份:产权身份、职业身份、社区身份。
不论是职业分层还是收入分层、消费分层和其他分层研究,都表明,在过去30多年中,中国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一样,都出现了一定的分化和分层,体现在职业、收入和消费等方面。社会分层是多方面、多维度的,因此,有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分层类型。但是,不论是收入还是消费,都跟职业密切相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职业是分析农民分层的基础或者说基本变量。我们曾在全国的社会分层研究中就以职业为基础,根据组织、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多少,划分出十大社会阶层,并进行实证调查和分析。在十大社会阶层中,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并不是一个阶层,他们基本上分散在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阶层之中(陆学艺,2002)。但是,迄今为止,对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分层进行实证研究的成果相当缺乏。
二 农民分层研究的维度这里以职业为基础,并基于所拥有的资源对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进行划分,以实证方法搞清楚这样划分出来的群体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结构以及对农村社会运行和变化的影响。资源是多种多样的,这里将其分为经济资源、组织资源(权力资源)和文化资源三类,其中经济资源主要用收入来表示,组织资源主要用(是否)党员身份来体现,文化资源由学校教育来代表,虽然这些代表性指标并不能完整地体现资源,但是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有相当大的代表性,所以能够较好地反映这些资源的拥有情况。
从事不同职业的农民是否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上存在差异?他们的这些差异是怎样分布的?这样的差异在过去是如何演变过来的?我们的判断是:正如以前的研究所表明的,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依然存在着分化、分层状态,而且在过去十多年中依然在分化之中,还没有定型;当前农民的分层结构与过去十年相比,又有了明显的变化;不同农民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虽然有着全国总体社会阶层流动的一些特点,比如依然存在向上流动,但是其机会明显在减少,中上层出现固化态势。
这里按职业(有无职业以及什么职业)将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进行如下操作。将农民划分为7个阶层,在此基础上又将兼业者分为以农为主兼业者和以非农为主兼业者,由此增加了一个阶层,所以这里采用的是8个阶层的分类法,跟我们以前的分类数是一样的。但是,有几个阶层是新的,原来的个别阶层消失了,比如乡镇企业管理者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改制而逐渐转变或消失,而兼业者阶层在过去并不明显,现在却在壮大。这里对8个阶层做如下具体说明:无业者是没有职业的人;纯务农者就是指全部时间用于从事农业活动的人;而兼业者专指农业与非农兼顾的那些人,如果一年中务农时间多于从事非农工作时间的人属于以农为主兼业者,而一年中务农时间少于从事非农工作时间的人属于以非农为主兼业者;打工者就是指被他人雇佣而从事有偿劳动的那些人;农村个体工商户指自己当老板,有的可能雇佣少数几个人的人;农村企业主指雇工8人以上的投资经营者;农村干部主要指乡镇和村农村干部以及居住在村庄里的其他农村干部,农村干部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职业,本来村农村干部仅仅是一种身份,现在变成天天上班还享有补贴(实际上就是工作收入),出现职业化态势,所以这里也将其视为一种职业(见表1)。这样的事先划分是否能表明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的社会分层,需要通过对他们分别拥有的资源多少以及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才能得以确认。
表1 当前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的职业分化
本报告采用2008年、2011年、2013年、2015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的调查数据。这些数据源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5年发起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项目。该调查是双年度的纵贯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调查区域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了151个区、市、县,604个村、居委会,每次调查访问7000~10000余个家庭。此调查有助于获取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变迁的数据资料,其研究结果可推论全国年满18~69岁的住户人口。但是不同年份的问卷设计框架有所不同,对我们分析农民分层的变化有一定的影响。其中,2011年和2013年的数据整体结构相似,而且有许多有关农民分层的变量和数据,可以直接梳理出农民社会分层的层次。具体的梳理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先把问卷中农业户口的筛选出来;第二步,剔除掉学生(因为本研究以职业为基础进行分层);第三步,筛选出没有工作的群体,并分析他们没有工作的原因、年龄结构等;第四步,筛选出农村企业主阶层和农村干部阶层(无论他们是否兼业务农,都把他们放到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里面);第五步,筛选出纯务农阶层,分析他们的土地状况,因为关于土地状况各年度问卷里面的问题不一致,因此简单区分为耕地、林地、水面;第六步,筛选出打工阶层,不包括农村干部;第七步,筛选出农村个体工商户阶层,不包括农村企业主;最终形成无业、务农、以农为主兼业者、以非农为主兼业者、打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主、农村干部的阶层,并进一步探讨农民分层结构和变迁、不同农民阶层的自评经济社会地位、不同阶层的代内流动态势、农民分层与收入等级差别的关系等。
值得指出的是,2006年的问卷没有关于是否纯务农的问题,所以我们无法区分兼业务农。2008年的问卷有是否兼业务农的问题,但是没有问是以农业为主,还是以非农为主,本报告在比较非农时间和非农收入之后,决定用时间标准来划分,具体是:如果兼业以农为主,就是农业劳动时间超过半年,按照180天来算,大于180天的算是兼业以农为主,少于或等于180天算是兼业以非农为主。
三 农民分层的现状和问题 (一)农民社会分层结构和变迁这里从人口分布和收入分布来测量和分析农民分层结构,前者说明农民内部不同阶层的规模,而后者则体现不同阶层在收入上的差异程度。在不同时间,人口规模和收入水平会有差异,呈现变迁的态势。
1.农民分层的人口结构调查数据表明,这7个或8个阶层的人口比例差别很大(见表2和图1)。2015年,农村干部和农村企业主各占2.84%和2.66%,总共占5.50%,这个比例比较小,基本上合乎事实,因为农村干部的编制是有限制的,而成为农村企业主是非常困难的事,受能力、资本、机会、政策以及其他结构性因素的制约。
与此同时,人们要问的是目前究竟有多少农民还在从事农业生产。调查数据显示,纯务农者还占到41.87%,兼业者占到12.66%,其中以农为主兼业者占5.49%,以非农为主兼业者占7.17%(见表2)。兼业者与纯务农者两者总共占到了54.53%,他们都在部分或全部从事农业生产,也就是说,当前农民中超过半数在从事农业生产。对比201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即第一产业就业人数(2279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77253万人)的29.5%,[2]加上农村中非农就业人员,我国农村就业人数为37943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49.1%,跟调查问卷获得的比例差不多。显然,农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依然很高,似乎跟社会的一般印象有一定的差距,因为社会的印象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务农者都是老人,务农的人越来越少了。事实上并非如此,务农者数量依然庞大,只是他们年纪偏大了一些。为什么还有那么大比例的农业户口者从事农业劳动?这跟农业户口者在代际流动中出现的回流有直接关系,他们不能流入非农户口者所专有的那些社会阶层(后面将会进一步分析)。
农村个体工商户的人数占比不是很高,只有5.58%,相当于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两者的比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乡村从事个体就业人数为3575.0万人,占农村就业人数(37943万人)的9.42%[3]。调查获得的比例显然低于国家统计局的比例,这里可能存在口径的差别以及调查获得难的原因,不管是国家统计局数据还是调查数据,农村个体工商户比例并不高,这说明从事这个职业所需的条件比务农要苛刻很多,农民即使要当农村个体工商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存在不少障碍。
表2 农民分层情况(2015年)
图1 7个阶层的人口比例(2015年)
让人惊讶的是无业者的比例达22.6%,而打工者的比例也只有11.80%,这两个比例似乎也超出了社会的一般认识。那么究竟谁是无业者呢?年龄分组显示,2015年无业者的平均年龄只有47.28岁,比纯务农和以农为主兼业者的平均年龄还低(见表3),说明年龄大并不等于无业。从2013年的调查中可以看到,无业者中女性占77%,男性中无业者却只占23%(见表4),而女性无业者在不同年龄段的比例差别并不大,这说明女性无业者的无业原因不是年龄造成的,可能跟女性在农村家庭中的角色有关。她们在年轻时需要生养孩子,中老年时要照顾家庭和小孩(主要是孙辈的孩子)等。妇女的家庭角色既是“女主内,男主外”这样的传统文化约定的,又是家庭分工的现实选择,女性往往在市场上赚钱不如男性多。表5就很能说明这一点:无业或失业的主要原因是料理家务,其次是因本人原因(如家务、健康、辞职)离开原来工作,再次就是丧失劳动能力。
至于打工者比例只有11.80%,似乎偏小的原因,从年龄上也能找到部分解释:他们的平均年龄远远低于其他阶层,这说明年纪偏大的人不去打工,或者从事兼业劳动。最近几年,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有不少企业外迁,还有一些企业实施“机器代替人”的策略,以及城市消费水平提高和其他一些政策因素等,因此,农民工转移人数从2010年的1245万人下滑到2015年的350万人,农民工外出打工人数基本上处于零增长,最高增加802万人,2015年增加了63万人。
表3 8个阶层在不同年份的平均年龄
表4 2013年分性别和年龄的无业者人数和比例
表5 短期失业或无业和长期失业或无业的原因(2015年)
总而言之,如果把纯务农者和无业者作为基座,而农村干部和农村企业主阶层作为顶部,那么就像图1所显示的,基座就很大,顶部就很小,这8个阶层的人口结构呈现金字塔形。
2.农民社会阶层结构在人口维度上的变迁这里对农民社会阶层的人口结构进行纵向比较,以探索这种变化的内在含义。表6显示,8个阶层的人口比例呈现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人口比例明显增加的,那就是无业者阶层、两个兼业者阶层、农村企业主阶层和农村干部阶层;第二种是人口比例明显减少的,那就是纯务农者阶层和打工者阶层;第三种是变化不大的,是农村个体工商户阶层。这三种变化透露出有喜有忧的矛盾现象:令人喜的方面是,农村企业主阶层规模在扩大,还有兼业者人数在增加,纯务农者的人数在减少;而令人不安的是,无业者比例在快速增加,而打工者比例在下降,农村个体工商户的比例略低于2008年。
表6 2008~2015年8个阶层的人口比例变化
为什么无业者比例增加很快?正如上面指出的,无业者中,女性占的比例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女性要料理家务。但为什么在过去几年无业者比例会提高得如此快呢?主要是因为外出找工作也没有以前那么容易,特别是那些年纪偏大的人和女性,他们外出务工难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尤其是最近几年,变大了。我们在外出打工者比较多的贵州开展调查的时候发现,外出务工是维持家庭生计的主要方式,但是,现在工作不像以前那么好找,或者工作不稳定,有的家庭就让女性回家料理家务,照料孩子和老人,而男性继续外出打工;有的家庭如果孩子上中学,就有可能夫妻依然在外面打工赚钱供养孩子,否则是没有足够的钱供孩子上学的。如某乡的岑某,男,现年40岁,只有小学三年级学历,外出打工7年,第一次外出打工是2008年,因建房欠下私人借款,需打工挣钱还上。另外,两个女儿都在上学,他也需要挣钱供她们读书。而现在两个女儿均在上高中。从孩子上初中开始,5年来,他每年供她们读书需要2.5万元,姊妹俩合伙租房及生活。他说,两个孩子马上要参加高考读大学了,以后的经济负担会更重。他家的生计来源完全靠夫妻俩在义乌的一家小型发卡厂打工。这家小厂有16位工人,采取“每月2800元的保底工资+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但2015年因工厂订单不稳定并趋向减少,他们的月收入最多为3200元,现在是等半个月干几天,又休息几天,断断续续有事做。当我们问到这样保底老板会不会亏本时,他说,老板一单货可以赚80%,另外的20%才是店租和工人工资。只要有订单,老板可以以“保底工资”方式稳定工人,工人也怕找不到新的工作而维持现状。夫妻二人租了个10平方米的房子,那个楼只有一个卫生间,供一层楼20多人使用,每天早晨最挤。夫妻俩生活开销极低,从住地到工作地点都是徒步半小时,舍不得坐公交,一天可节约8元钱。他在老家还有20亩承包坡地、4亩田,但地几乎荒着,田送给人种。国家有扶贫种树项目也用不上,因为种植、管理需要花钱和时间,这两样他们都缺。况且种经济作物如果树等两三年才有收成,他们等不起,孩子读书天天要花钱。他说,年后还返回那家发卡厂,因为一个月拿不到工资,两个孩子就吃不上饭了。夫妻俩已经在这家发卡厂打工7年,往年除去供孩子读书等费用后,年终还可以剩1万元左右,但2015年基本没剩余了。当前有一部分外出打工者都是这种状况,他们急需要用钱,不出去打工,就难以维持家计和保证孩子就学,外面工作虽不稳定,但还要去做。如果他们在家乡能打工,并兼做农活,那么他们会选择回到家乡,这就是最近几年返乡打工者增多的情况。所以,2008年以后,兼业者出现快速增长势头。
兼业者实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原来的纯务农者,他们无法从务农中获得足够的收入以维持其生计,因此转而改为兼业;二是那些外出打工的,后来回乡从事兼业;三是原来一直从事兼业活动的人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虽然大量农民外出打工,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农村的土地,早在2000年就有调查表明,外出打工的农民中,有95%的人家中有承包地(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0)。当然在不同地区,兼业情况又有很大的差别。在以前,即使那些从事非农劳动的农民也不认为自己是工人或服务员,而依然认为自己是农民的身份,“虽然许多人已经长期从事非农的职业,但由于他们仍保留着土地承包权和农业户口,他们一直认为自己还是农民。在村庄中,我们屡屡听到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口口声声说‘其实我们就是农民’,‘我是真正的农民’”(折晓叶、陈婴婴,2000)。由此得出结论:“对于许多人,特别是曾经从事过农业的人,农业理所当然地是他们的最后归宿,而其他职业不过是农业的副业而已。”(折晓叶、陈婴婴,2000)但是,现在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特别是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并不都是这样认为的。从表6中,我们看到,兼业者的比例从2008年的5.14%上升到2015年12.66%,净增了7.52个百分点,其中以非农为主兼业者的比例增长快于以农为主兼业者:前者增加了4.29个百分点,后者只增加了3.2个百分点。而纯务农者比例则从2008年的56.96%锐减到2015年的41.87%,减少了15.09个百分点。从这里我们看到,纯务农者越来越少,兼业者越来越多,兼业者似乎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见图2)。
兼业者增加那么快,是两种力量结合的产物。一种力量是“逆城市化”,也就是,开始有农村流动人口从城市返回农村,他们的返回并不一定完全是自愿的,有可能是城市的排斥。这种逆城市化与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并不一样,或者与其有着本质的差异。但是他们返回农村后,纯从事务农劳动,不足以维持他们的生计,所以转而就近寻找非农机会。从图2我们可以看出,打工者所占比例的曲线在过去的几年中并没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就是这种逆城市化的表现。另一种力量则是农业生产并不能有效地维持农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以及相应的成本,因此,有部分原来纯务农者也开始转向兼业。当然这两种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的力量之所以在农村存在,是因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始向中小城镇和中西部扩散,由此创造了越来越多的非农就业机会。这从他们兼业的行业领域可以看出。据我们小范围的田野调查和观察,最近几年,农民建新房子的越来越多,农村建筑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为就近兼业者提供了机会,所以,兼业打工者从事建筑业的越来越多。2015年的CSS问卷调查显示,有1/3的兼业者从事建筑业(36.1%)。另外一个有比较多兼业者从事的行业就是制造业,包括机械制造业、纺织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其比例是28.2%。这与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产业转移直接相关。随着沿海地区的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不少制造业企业向中西部的中小城镇转移,这为兼业创造了机会。与此同时,从兼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行业来看,建筑业也是最主要的行业,即略多于1/3的人从事建筑业(32.9%)。这类人群和兼业打工的建筑业从业者不同的是,其可能更多的是自雇工,即使与别人搭伙也更可能是一种合伙人关系。这个群体可能包括包工头或领队,除了个人劳动收入外,也会获得一些抽成。与建筑业从业人口规模相似的是批发和零售贸易(31.8%)。除了这两个主要行业,也有相当比例的人口从事交通运输业(8.6%)、制造业(7.4%)、社会服务业(5.1%)和餐饮住宿娱乐业(5.0%)。
图2 7个农民阶层占比变化情况(2008~2015年)
兼业者所从事的行业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说明农村以及附近地区(特别是县城、小城镇)在非农化、工业化等方面有了很快的发展,为兼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
(二)农民社会阶层的收入结构分层研究关注的是不同阶层之间的不平等问题。收入不平等往往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分层维度。具体到8个阶层上,他们之间的收入等级是这样分布的(见表7):2008~2015年,农村企业主阶层的收入一直位居8个阶层的最高收入等级位序;而其他阶层的收入位序在不同年份有小小的变动,比如,大部分时间处在第二高位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在2015年的收入却低于打工者的收入,不过两者相差也只有114.31元,相差并不大,因此这样的变动没有实质性意义。总体上看,这4个年份的收入排序是这样的:排在第一层的是农村企业主;第二层的是农村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农村干部和以非农为主兼业者;第三层的是以农为主兼业者;第四层的是纯务农者和无业者。从这里可以看到,纯务农的收入是很低的,这确实是当前中国农村和农业的真实现状。如果结合各个阶层所占的人口比例,那么我们将会看到这个收入结构呈现金字塔形,即底部大、顶部小。
这8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虽然没有城镇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那么大(李实、罗楚亮,2011),但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农村企业主阶层的平均收入在4个调查年份都高于农村个体工商户,最高是2011年,比农村个体工商户多7.9倍,2015年也多出0.8倍。农村企业主阶层的收入与纯务农者相比,2008年、2011年、2013年和2015年这4个年份分别达到了10.0∶1、33.5∶1、11.3∶1和7.9∶1。显然,最高收入阶层与最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兼业者阶层与纯务农阶层的收入差距也比较明显:2011年、2013年和2015年以非农为主兼业者阶层在收入上分别比以农为主兼业者阶层高出4342.56元、5577.15元、12202.66元,只有2008年前者比后者低647.51元。同样,以农为主兼业者阶层在收入上都高于纯务农者:2008年、2011年、2013年和2015年分别高出5355.76元、8134.28元、9295.22元和9970.33元,显然兼业与纯务农收入差别不但大,而且还在不断拉大(见表7)。在广大农村,大多数纯务农的都是上了年纪(50岁以上)的劳动力,而稍微年轻一些的劳动力在农村务农,都会去搞一些兼业收入。另外,农业生产占用的时间并不多,他们有时间去兼业。有的兼业者把农业仅仅作为附带的劳动,以非农为主,因此,他们赚的钱会多一些。如果把从事非农作为农业劳动之余而从事的附带劳动,赚钱显然不如以非农为主兼业者那么多,但是比纯粹务农要好很多。因此,当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事兼业劳动,兼业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就业形态。
表7 2008~2015年8个阶层的收入变化和层级
表7中为什么无业或失业者[4]还有不少收入呢?这里的原因比较复杂,至少有这么两个原因起到一定的作用。首先,可能是数据收集当中出现的误差影响,比如,一些务农人员坚持说自己属于失业人口,因为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工作要么是国家给的,比如机关事业单位的,要么是去企业、公司打工才是工作,务农就不算工作。其次,可能由于口径的不统一,比如,关于就业状态问题,询问的是最近一周的就业情况,而收入问题问的是一年的收入,有很大的可能是有不少失业者或无业者在上一年还有一些工资性收入。我们将失业者分别限定在已经失业6个月和12个月(但也不等同于上年一年的就业状况),那么,我们发现他们2015年的平均收入从7829.12元下降到7353.5元和5335.6元。总的来看,在农村,无业或失业者收入与纯务农相差不大,2013年还高于后者,纯务农者在收入上跟无业或失业者只有很小的差距。这就进一步说明务农者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把自己当作无业者或者失业者。
总而言之,农民的各个社会阶层在收入上是有明显等级的,2006~2015年,这个等级秩序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不同阶层之间在收入的差距基本上呈现扩大的态势,尽管有个别年份,不同阶层在位序上有点变化,但并不影响整个阶层收入格局的稳定性。
(三)不同农民阶层地位的自我评价在分层中,地位的自我评价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或者说客观分层通过自我评价,才能产生社会影响,否则,即使客观分层很明显,而自我评价不明显,那么也难以影响社会行动从而产生社会影响。从自我评价上来分析农民分层的主观认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社会经济地位的自我评价;二是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社会经济地位是一个综合性的变量,最能反映阶层地位,而职业技能虽然不是一个综合性变量,但是对社会经济地位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其从更具体的方面体现着阶层地位情况。不同阶层对这两个变量的自我评价很能反映他们的主观分层情况。表8和表9中的分数越大,意味着对自己阶层地位的评价就越高,反之亦然。
表8显示,从总体上看,所有农民阶层对他们自己的经济地位的自我评价并不高,都没有达到3分(最高为5分,下同),自我评价最高的也就2.83分,当然所有阶层的自我评价最低分也没有低于2分,为2.05分。如果仔细比较,将会看到,在8个阶层中,按自我评价分数,可以分三个等级:自我评价最高的是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阶层,中间等级则是农村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兼业者(包括以农为主兼业者和以非农为主兼业者),最低等级则是纯务农者和无业者两个阶层。这样的自我评价等级与收入等级基本上是一致的,略有差别的是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打工者阶层在收入等级上高于兼业者。从2008年到2015年的纵向时间上看,几乎所有农民阶层在自我评价上都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并不是看好,而是不看好。其中,农村干部阶层的自我评价相对来说是变化最小的,或者说是最为稳定的;而农村个体工商户、以农为主兼业者、以非农为主兼业者三个阶层的自我评价下降得最为明显,意味着他们最为悲观,或者说自我感觉处境不如以前,背后的具体原因有待分析。但是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有不少兼业者原来是农村个体工商户的,后来转向兼业,说明农村个体工商户经营环境不如以前。
表8 不同阶层对自己社会经济地位的自我评价
表9中的分数又低于表8中的分数,说明不同农民阶层意识到自己的职业技能还是不高的。对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差异基本上与收入差异一致,说明职业技能对他们的收入有明显的影响:收入最高的阶层,如农村企业主对自己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也是最高的,而收入最低的纯务农者对自己的职业技能评价也是最低的。但是与收入差异有一点不一样的是,打工者对自己职业技能的评价高于农村个体工商户,而收入低于农村企业主的农村干部阶层对自己职业技能的评价并不低于农村企业主。这样的自我评价是合乎实情的:打工者需要的职业技能要高于农村个体工商户,没有一定的技能,外出打工,收入不会高,而在打工过程中,也要学习一定的技能;农村个体工商户则不一定需要技能,特别是做小买卖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对技能的要求并不高,在经营中也不一定能学到一定的技能。相对来说,农村干部不但越来越年轻化,而且受教育程度有明显的提高。他们中有不少外出打过工,或者做过生意,或者办过企业的,因此,他们的职业技能确实不亚于农村企业主。兼业者的职业技能在过去几年也有一定的提升,使得他们感觉有进步。
表9 不同农民阶层对自己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
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及改革开放,作为农业户口的农民有了更多的职业选择权利和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开始出现职业和阶层分化,出现了现在这样的分层格局。每个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在过去30多年中也许都会有一定的职业变动,那么这种变动是否有一定的规律性呢?这里简单地选取每个阶层最初工作和调查时的那份工作(表10中的最后一份工作)来分析他们的代内流动,发现有这样一些趋势:无业或者失业者阶层中绝大部分原先都是有工作的,有43.59%的人曾打过工、当过工人,还有少数者是自雇者,最后一份工作最多的是务农(有60.66%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哪些人最有可能按这样的路线进行流动呢?最有可能的是妇女,一般来说,农村妇女年轻时外出务工,结婚后生育孩子,顺便兼做一些农活,年纪大了就不干活了,当然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跟着丈夫外出务工。
现在是纯务农者,其最初的那份工作,大部分还是务农的,即人民公社社员(58.19%)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劳动(务农)者(19.69%),人民公社社员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务农者,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也是务农的。之所以有那么高的纯务农者最初曾是人民公社社员,是因为他们年纪都很大。当前只有年纪大的人才曾经是人民公社社员,而且有少数纯务农者最后一份工作还是人民公社社员,这意味着他们年龄相当高。由此可见,当前纯务农者年龄偏大。但是这些人并不一直务农,从他们倒数第二份工作的就业情况来看,他们中有67.91%的人曾是雇员或是工薪收入者,也就是打过工,最后才回归到农村务农,大部分是年纪大了回到农村务农。也就是说,当前务农者大部分是从务工回归的,只有少数长期务农。对老一代农民来说,外出务工,年纪大了,回归务农,是基本的选择,因为打工并不稳定,包括就业不稳定以及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所以,如果从阶层流动来看,他们实际上是随着年龄增加而出现向下流动。那么其他阶层又会如何呢?
兼业者中大多数从一开始还是以务农为主,而务工只占1/4~1/3。但是在最后一份工作方面,以农为主兼业者中有一半多务农,而以非农为主兼业者中在最后一份工作上只有11.11%的人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务农者),有55.20%的人为雇员或工薪收入者(打工者),有29.03%的从事个体经营。而以农为主兼业者中有32.69%和13.47%分别为雇员或工薪收入者(打工者)和从事个体经营,比以非农为主兼业者分别少22.51个百分点和15.5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非农为主兼业者中有更多的人从事个体经营,而以农为主兼业者则更多的打工,即边打工边务农。
打工者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打工的比例为63.58%,有30.00%左右的人第一份工作是务农。这样的数据透露出的一个信息是,当前的打工者并不都是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大多一开始就出去打工,没有务过农,应该属于新生代农民工范围。而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第一份工作是打工的占42.02%,务农的占40.43%,还有12.23%的曾是人民公社社员,实际上也是务农的,不过年龄会偏大一些。也就是说,从打工者和务农者转变为农村个体工商户,需要更多的时间(表3显示农村个体工商户平均年龄约为42岁,而打工者平均年龄约为37岁)和精力,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和人脉积累。
农村企业主的第一份工作为雇员或工薪收入者,即打工的占52.17%,务农的占32.61%,一开始就是雇主/老板,即农村企业主的只占2.17%,从事个体经营的只占6.52%。这说明两点:第一,从打工者转变为农村企业主的可能性比其他阶层大,或者说,许多农村企业主是从打工开始的;第二,务农者转变为农村企业主的可能性也不小,也就是说,作为农民身份的农村企业主,主要是从务农者和打工者转变过来的。农村干部的第一份工作是打工的,占61.29%,从事个体经营的只占6.45%,但是倒数第二份工作是打工的占71.43%,当农村企业主的占7.14%,务农的占21.43%(见表10)。由此看来,绝大部分农村干部曾经打过工或当过农村企业主,只有1/5的是从务农那里转变过来的。这个数据基本上符合实情。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农村干部都有务工经商经历,这样的经历对他们当农村干部是很有帮助的。
从不同农民阶层的代内流动中,可以看出这样的趋势:总的趋势是,从纯务农到兼业,到打工,到农村个体工商户或农村企业主,再到农村干部。这是一个步步递进的上向代内流动。这里有多个上向流动的路径:有的人一生中先从务农者开始第一份职业,然后去打工,再进一步发展到农村个体工商户,发展好的则成为农村企业主,再从农村企业主转变为农村干部的人虽然有,但比较少;还有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务过农,直接去打工,然后就有可能向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方向流动,但是往后机会越来越少;还有其他路径则是,有的直接从务农转为农村个体工商户,或有的直接从务农转为农村企业主,但是也有务农者去当农村干部的。问卷调查没有显示,农村企业主中以前有当农村干部的经历,他们都是从农村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和务农者发展过来的。与此同时,也存在下向流动的路径:打工者和农村个体工商户有可能会转变为纯务农者和失业者或无业者:如果说纯务农者和失业者或无业者属于农民分层的最低层,那么存在着一些人向下流动的现象,其中无业者或失业者中最多的还是来自务农者,占2/3左右。而务农者中从一开始就务农的就占77%,有20%左右的原来打过工,这说明从务工回归纯务农的比例并不高。总体来看,上向流动的比下向流动的多,这体现了农村社会经济处于发展状态。但与此同时,农民分层中一些阶层的地位并不稳定,存在着一些人被甩出原来阶层、向下流动的问题。
表10 不同农民阶层代内流动情况(2015年数据)
在上文中,我们对不同阶层的收入做了分析,发现他们之间存在收入等级差距。为了进一步确认农民分层对收入差距的解释力,这里依据2013年的CSS数据,将收入作为因变量,引入教育、社会分层、技能、自评社会经济地位等变量,采用多元OLS回归,为避免多重共线性,模型采用逐步回归(Stepwise Regression)方法并进行了方差膨胀因子检验(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模型结果如表11所示。
表11 以收入为因变量的模型
从整体上看,模型都是显著的(P=0),并且经过方差膨胀因子检验,VIF值都远小于10,不存在共线性问题。2013年模型(1)显示,这个模型的样本量是4463,P=0,说明这个模型成立;R-squared=0.07,说明这个模型里的变量能解释收入的7.0%。2013年模型(1)同时显示,这些变量中,相对于男性,女性对收入的影响是负面的,即女性收入比男性收入少;年龄也是一个负因素,也就是说,年龄越大,收入越少;而受教育程度、党员和自评社会经济地位则是正因素,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越高、自评越高,以及拥有党员身份意味着收入越高。
2013年模型(2)则是在2013年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社会分层这个变量,我们发现模型成立。R-squared=0.10,表明这个模型解释力比上个模型增强了,意味着社会分层对收入有更大的解释力。所以这里也能看出农民分层对于解释收入变化是有意义的。不过这个模型中,受教育程度的作用不显著,因此被剔除掉。
2013年模型(2)中,女性和年龄对解释收入来说同样是个负变量,即女性收入比男性收入低,而年龄越大,收入越低;受教育程度、自评社会经济地位和社会分层都是正变量,即受教育程度越高,收入越高;自评社会地位越高,收入也越高;社会分层中,层级越高,收入也越高,务农者比失业高者,兼业者比纯务农者高,打工者比务农者和兼业者高,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等比其他阶层高。也就是说,这样分层在解释收入等级上是有价值的,说明这个分层是有意义的。
我们又根据2015年的数据,对相同变量与收入进行了回归,发现女性、年龄、受教育程度、自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社会分层对收入的解释力,与2013年模型相比,总体上是增强的(14.39%),其解释方向也没有变化,女性和年龄还是负向的,而其他变量则是正向的。与此同时,社会分层的解释力尤其明显地增强(23.23%)。这说明农民分层越来越明显了,或者说我们所做的这个农民分层越来越得到数据的有力支持。
四 农民分层的特点和未来趋势我们对农民分层的关注比较早了(王春光,1996;2001),当时我们也是根据职业和社会资源配置,发现农民分化为8个阶层。经过了十多年后,我们再来调查研究,发现农民依然分化为8个阶层。但是现在的阶层与以前的有一些不同,以前的有一些阶层已经消失了,比如乡镇企业管理者,但是有一些阶层则是后来产生的,比如兼业者阶层。以前有关农民分层的定量研究还是不够的,这次我们利用2008年到2015年的四次全国大型抽样调查数据,对农民分层做了历时的定量研究,一方面证明了农民分层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农民分层的结构性变化。同时,我们还分析了农民在代内的阶层流动,找到了他们流动的趋势和路径。
从历时来看,在过去的十多年,农民分层的一个最明显变化是,兼业者人数和比例都出现明显的增长,由此可以看出一个兼业时代的出现。兼业者人数增长明显的原因至少有这么几点:第一,农民工随着年龄增大,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返回农村,边务农边打工;第二,2008年金融危机后,特别是最近几年全国经济发展趋缓,使得去沿海发达地区找工作没有以前那么容易;第三,中国已经进入基本城市化阶段,不会有更多的农村人进入城市,出现逆向流动的可能(李培林,2017);第四,基本城市化实现后,出现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现象,比如带动农村旅游发展等,为返乡就业提供了机会;第五,纯粹务农,不足以赚到如打工那么多的收入,因此兼业是比较合理和理性的选择,而乡村旅游发展以及制造业向中西部以及小城镇转移,为就近打工提供了机会。
农民分层结构呈现金字塔形,作为收入和其他资源最少的纯务农者和失业或无业者,人数规模最大,而作为收入最高者的农村企业主和政治资源最多者的农村干部,人数很少,比例很小,中间便是农村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和兼业者。总体上,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整个中国的社会阶层中处于中下层或底层,总体地位不高,其内部分层结构也是上层小、底层大的格局或形态。
在这样的阶层结构中,阶层之间的流动还是比较频繁的,上向流动的路径一般是从纯务农者向打工者或农村个体工商户转变;从打工者或农村个体工商户中出现一些农村企业主;农村干部大多是从打工者或农村个体工商户中产生,从农村企业主中产生的比例并不是很大,但是开始有这样的态势。与此相对的是,在农民分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下向流动,即从农村个体工商户或打工者流动到兼业者、纯务农者甚至无业或失业者阶层,这里有两个因素影响比较大:一个因素是年龄,随着年龄增大,特别是过了45岁,就有打工者或农村个体工商户重返农业,或者兼业;另一个因素是女性,她们或生孩子,或者有了孙子辈,会停止打工或不再是农村个体工商户,返回家庭,从事家务劳动。下向流动中,很少是农村干部或农村企业主,当然农村干部以前不是一种职业,但是现在越来越职业化,他们在当农村干部的同时,有可能会务工、务农或者当农村个体工商户,实际上也是兼业的。调查表明,农村企业主几乎没有出现下向流动,尽管事实上也有个别农村企业主因经营不好或者年龄偏大而重返农业的现象。从流动上看,农村干部相对比较稳定,也就是说,在农村当农村干部的时间都比较长,历时几十年的都有,而且还出现父辈当农村干部而子代还当农村干部的现象。
从2008年到2015年,调查数据表明,农民分层对解释收入有很大的作用,而且其解释力越来越大,说明农民分层确实存在,而且对农民不平等的影响越来越明显。除农民分层属于全国社会分层的内在组成部分外,农村内部的社会分层还自成一体,与城市社会分层有明显的不同:首先,上向流动比城市更为容易一些,城市社会阶层之间的固化比农村社会阶层明显;其次,农村社会阶层的下向流动也是经常发生的,也就是说,农民最有可能从打工者或农村个体工商户重回纯务农者,在这里初职曾经是务农者的打工者或农村个体工商户比初职没有当过务农者的,更有可能返回务农。也就是说,农民阶层之间的固化没有城市社会阶层的固化严重。
总而言之,农民在过去十多年中,依然处于分化之中,虽然有个别阶层消失了,但是总体上依然维持着8个层级,这8个层级之间的差异是明显的,而且存在扩大的态势。虽然在8个阶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流动,但是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阶层的固化已经出现,而其他阶层之间的流动比较频繁,相当容易。他们在不同时期会流向不同的阶层,特别是下向流动比较普遍,也就是说,他们随时有可能面临下向流动。这说明,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分层上与城市社会分层有着明显的不同:城市社会阶层的边界更为明显、清楚和固定,而农民社会阶层之间的边界不是那么不可逾越。与此同时,农民中很少有人能进入城市社会阶层,而往往在自己的社会阶层范围内流动,与城市社会有着明显的固定边界。这说明城乡二元在中国社会阶层上还是明显存在的,这与城市社会的排斥和国家政策的不合理密切相关。我们的研究表明,在过去十多年,城市社会发展得比乡村社会更快,而农民在其中的获益并不是那么大,也不稳定。外出打工者返乡务农或者成为兼业者的可能性有所增大,农村个体工商户不像从前那么容易赚钱,农村中的农民企业主也没有城市的那些企业主那么有钱,所有这一切都在农民的各个阶层对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评价不高并出现下降的态势上得到反映。总体来看,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受制约的因素特别多,除了自身的人力资本外,固有的体制和结构因素都是他们上向流动的制约因素和障碍。尤其是,要改善农民内部社会阶层地位的关键还是打通城乡关系以及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否则,很难有更多的农民通过上向流动而进入中产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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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春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2]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2月3日。
[3]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2月3日。
[4]本报告中将无业或失业者归于无业者,尤其在表中均为无业者,在具体分析时,有时会使用无业或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