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当代文学 > 曾国藩大传

三 态度强硬,解散“阿思本舰队”

三 态度强硬,解散“阿思本舰队”

在是否借师助剿争论的同时,在曾国藩的坚决要求和强硬态度下,清政府被迫解散了所谓“阿思本舰队”。

事情要从第二次鸦片战争说起。1860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再次显示出洋枪洋炮的厉害。而负责与英法方面谈判的恭亲王奕 ,也在对西方逐步了解的过程中产生了购买西洋船舰枪炮的想法。前面说过,清江南大营再次溃败,曾国藩出任两江总督,当时他的战略部署中有建立淮扬、宁国、太湖三支水师的计划,并准备建立船厂造船。清廷接报后,奕 觉得,建船厂需要花很多钱,同样花钱,不如直接购买西洋轮船,轮船打起仗来自然比中国旧式船要得力一些。而且自己建船厂,需要购买物料,也非一年以上时间不能办成,如果直接购船可能倒快些。转眼到了1861年,总理衙门向署理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询问,赫德说,英国所造大轮船,可载数百人,但价格较高,每艘价白银数十万两;小轮船每艘数万两,可载一百数十人。大船不利在内河行驶,可以买小轮船十余号,装上精利枪炮,费用不过数十万两。至于驾驶人员,广东、上海等地有不少人能够胜任,可以让内地人随时学习。若内地人一时不能学习,也可以雇佣外国人两三名,让其负责驾驶、管炮。至于经费的困难,赫德也出主意说,可以从进口的鸦片上想办法,在征进口税之外,运销到哪里,由当地地方官给印票,仿照牙行纳帖之例,抽取若干,即印票税,就用这笔钱买船炮。奕 等将买船计划奏上,清廷立即批准,同时将买船计划告知湖广总督官文、胡林翼、曾国藩、江苏巡抚薛焕、两广总督劳崇光等人,并要他们妥议筹划办法。

赫德

曾国藩接到上谕后,上奏指出,用轮船打太平天国,用处不大。他再次分析,太平天国的长处在陆而不在水,而官军的单薄,也在陆而不在水。曾国藩说,现在苏、浙、皖等省,湘军与太平天国争夺的主要城市有六个,金陵、安庆、芜湖三城是傍长江的,苏州、庐州(今合肥)、宁国(在皖南)是不靠长江的。不靠长江的城市,只有小河,根本用不上大船,其他更小的支流,连小船都不能用,根本用不着轮船;傍长江的城市,虽说能够沿江开行轮船,但只能攻击水上的太平军,不能攻击岸上的太平军。而目前太平天国炮船很少,湘军水师已经控制江面,太平军在长江上已不能与湘军水师争锋。所以傍江的城市轮船用处也不大。

但是,曾国藩非常赞成恭亲王奕 等购买轮船的计划。他把购买外洋船炮,称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他进一步说:“轮船之速,洋炮之远,在英、法则夸其所独有,在中华则震于所罕见。若能陆续购买,据为己物,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更进一步,曾国藩又说:“购成之后,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习,继而制造,不过一二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可以剿发逆,可以勤远略。”从曾国藩的这段话里,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同样主张购买轮船大炮,曾国藩的着眼点与清廷不同。清廷的用意在于用轮船进攻太平天国,而曾国藩虽然也说轮船可以用于打太平天国,但更重要的是“勤远略”,要让轮船成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做到“在中华见惯而不惊”。用现在的语言来说,就是买了轮船,再自己制造,在将来可能的中外抗衡中有可以依仗的利器。正是从这个角度,曾国藩才赞成买船,如果只为对付太平天国,则是不必要的。

曾国藩与官文、胡林翼商议,准备将来轮船到时,每船酌留三四个外国人负责驾驶,兵丁则全用湘军水师,炮位也用湘军水师。曾国藩对买船的事非常积极,他想起上海还有过去买的旧轮船,虽不能打仗,但可以用作学习驾驶操作用,他请求立即将这轮船调来安庆,供湘军水师作为练习舰学习。

不管出发点如何,既然购买轮船的主张大体达成了一致(只有当时的江苏巡抚薛焕主张借夷助剿,但不太赞成买船炮),清廷便开始付诸行动。

1862年初,由总理衙门与赫德商定,购买中号军舰三艘,小号军舰四艘,趸船一艘,再加上武器弹药等物品,共银六十五万两。赫德便致函正在英国休假的总税务司李泰国(英国人)代为办理。后来因为钱数不足,又追加十五万两,共计八十万两。

清廷将已经定购轮船的事情告知曾国藩,曾国藩便开始准备,他与杨载福、彭玉麟等商议,命湘军水师营官、广东人、提督衔的蔡国祥统辖这七艘轮船,同时派定了每艘轮船的统带官。准备接管这七艘轮船。每船留外国人三至四人,令其教习中国人,以后再让学会驾驶的中国人教其他中国人。教练大体熟悉之后,便与湘军水师一同作战。

然而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李泰国是个狂妄自大、野心勃勃而又根本无视中国主权的家伙。他在英国定购了轮船之后,竟私自聘请英国海军上校阿思本为这支小舰队的总统官(司令),并招募六百多英国海军官兵,准备舰上全用英国官兵。这就是所谓“阿思本舰队”。这还不算,李泰国竟然又与阿思本签订了一个十三条的合同。这十三条合同过去写这件事情的史家学者只是说个大概,而语焉不详,《清末海军史料》的编者在编辑此书时,从故宫博物院找到了当时的抄本,从而见到了这份文件的原貌。读者看以下合同的主要内容,就可以理解曾国藩为什么如此激动,并且态度如此强硬了:

第一条 中国现立外国兵船水师,阿思本允作总统四年,但除阿思本之外,中国不得另延外国人作为总统。

第二条 阿思本作为总统,中国所有外国样式船只或内地船雇外国管理者,或中国调用官民所置各轮船,议定嗣后均归阿思本一律管辖调度。

第四条 凡朝廷一切谕阿思本文件,均由李泰国转行谕知,阿思本无不遵办;若由别人转谕,则未能遵行。

第五条 如有阿思本不能照办之事,则李泰国未便转谕。

第六条 所有此项水师各船员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思本选用,仍须李泰国应允,方可准行。

第九条 此项水师,俱是外国水师,应挂外国式样旗号……是以议定,旗要绿色,中用黄色两条相交,心内画黄色龙尖旗,以为中国之号旗。

这样一个舰队还是中国的舰队吗?

难道中国政府花这么多钱是为了买一个太上皇?

清政府授权给李泰国的,只是让他代购船只,再加上请教官而已,而李泰国竟在清政府甚至赫德毫不知情的议定了这样一个荒唐的合同,简直没有丝毫将中国政府和四万万中国人放在眼里。

更何况,从合同的第二条看,李泰国和阿思本甚至要完全控制中国将来要建立的海军!岂不是要再来上演一次英国东印度公司侵吞全印度的活剧。真是狼子野心,何其毒也!

1862年4月,船尚未来到中国,李泰国先行到了北京。当他向总理衙门出示他与阿思本签订的所谓“合同”时,中国方面大吃一惊。按理说,清政府完全可以不理睬李泰国的所谓合同,因为这与清政府的授权毫无关系,李泰国没有任何权力这样做,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李泰国个人负责。但是,李泰国的背后似乎还有英国政府撑腰,刚刚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吃了败仗的清政府不能断然彻底废除李泰国的所谓合同。经过一个月的再三驳诘,双方重新议定了一个五条“轮船章程”。章程第一条规定:“由中国选派武职大员作为该师船之汉总统,并延英人阿思本作为帮同总统,以四年为定。其兵船一切事宜,该两总统应和衷商办。”舰队在用兵地方,归中国督抚调遣,实际上是归曾国藩和已担任江苏巡抚的李鸿章调遣,行兵进止,听中国主持。但是,阿思本带来的六百多外国士兵并没有遣送回国,仍是船上的主要人员,则中国总统很可能成为空话。第二条规定:“阿思本既帮中国作总统,由总理衙门发给札谕,俾有管带之权。外国弁兵由阿思本管束,各弁兵中即骚扰百姓及一切不法情事,阿思本均应严办,以期军律整齐。”我们看“外国弁兵由阿思本管束”一句,便知曾国藩、李鸿章的指挥很可能被架空和以任意理由抵制。所以,这新五条李泰国虽然让步,不过是略为保全中国的面子而已。议定之后,清廷以上谕的形式将大致内容传达给曾国藩和李鸿章。

曾国藩和李鸿章知道李泰国和阿思本私自签订的所谓十三条后,都非常气愤,一致坚决反对。及至总理衙门奏定新五条,仍是出乎曾国藩、李鸿章两人的意外。曾国藩致函李鸿章说:“不意此次总理衙门奏定条议,将兵柄全予李泰国,而令中国大吏居节制之虚号,不特蔡国祥如骈拇枝指,无所用之,即吾二人亦从何处着手?”就是说蔡国祥一人担任总统,船上都是阿思本聘来的外国人,听阿思本指挥,那蔡国祥就会像有六个手指头的人多出的那根手指一样,根本无从指挥。曾国藩随即致函恭亲王奕 和总理衙门,坚持要买船便要中国官员全权指挥,决不可听任洋人把持,否则不必买。他说:“洋人本有欺凌之心,而更授以可凌之势;华人本有畏怯之素,而又逼处可怯之地。”倘使轮船驶来以后,洋人完全控制,“视轮船为奇货可居,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倚门之贱客,则不特蔡国祥断不甘心,即水陆将士皆将引为大耻!”曾国藩还说,如果交涉困难,不如索性“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使李泰国失其所恃而折其骄气”。与此同时,江苏巡抚李鸿章、围攻金陵的曾国荃也坚决支持曾国藩,并声称长江之内,湘军水师已帆樯如林,攻击太平天国,实已用不着外国造的轮船。

清政府中,恭亲王奕 自然也明白让李泰国和阿思本控制中国的海军不妥,但是因为李泰国的背后是英国政府,交涉起来困难不少。但既然见到曾国藩等态度如此强硬,只好硬着头皮去交涉。恰好舰队开到中国以后,阿思本坚决不同意新订五条章程,声称宁愿将舰队遣散,也不愿受中国地方官员指挥。交涉转到了英国驻华公使卜鲁士(又译普鲁士、普鲁斯)那里,卜鲁士又请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调节。清政府要求将阿思本带来的人遣散,即人去船留,但卜鲁士不同意,显然李泰国与阿思本签订的所谓十三条合同,有英国政府授意的成分在内。卜鲁士说,既不要英国人,便将军舰开回英国。清政府抓住此说,遂与卜鲁士商定将轮船全部遣送回英国,由英国负责将轮船变卖,卖出的款项交还中国。但是舰队来中国及回英国的经费、阿思本及所雇佣的六百英国士兵九个月的薪水等,共计银三十七万五千两,全由中国政府承担,而按理说这项费用应由越权办事的李泰国负责。清政府为了让回英国的舰队免生事端,又特地“赏给”阿思本银一万两。

按照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天津条约》附约《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的规定,中国海关由英国人“帮办税务”。后来实际上变成了主持海关税务。第一任海关总税务司就是这位李泰国。阿思本舰队交涉刚结束,清政府借此机会立即将李泰国免职,另外任命较容易合作的赫德为总税务司,以后赫德在中国工作了几十年。

在曾国藩等强硬的坚持下,清政府终于遣散了“阿思本舰队”,虽说是白花了几十万两白银,但总算没有损失主权。这在当时的人们也许还不十分明白,但我们现在看这件事还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将新式海军交到他人手里,那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曾国藩坚持不让阿思本掌握舰队的指挥权,知道此事的人大多持赞赏的态度,认为不论曾国藩主观上的出发点为何,但客观上保住了中国主权。

然而对于曾国藩为何如此强硬反对由阿思本掌握指挥权,论者的说法大不一样。批评较多的人说,曾国藩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不让任何人分割自己的权力,不让任何人分割攻占金陵的功劳,不让任何人分割金陵的财富,既然舰队不让他全权指挥,不如不要。赞扬他的人说,这是曾国藩民族意识和民族思想的体现。

这两种说法都有可以商榷之处。

先论为私利之说。曾国藩渴望中国有一支海军,以便将来能与列强争雄,这想法自第二次鸦片战争以来就有了。只要中国有轮船,并不计较归谁指挥。随着本书对湘军攻占金陵以后史事的叙述,读者可以明白,此时的曾国藩,与丁忧之前的曾国藩已经不同,丁忧以前,他抱怨清廷没有给他适当的地位,即没给他地方督抚的职位,好让他大展身手。但自从受任两江总督特别是节制四省军事以来,他想的已不是如何扩大自己的权势,而是如何将权势退让、减少一些,以减少疑忌,维持自己和清廷的关系。另外,太平天国灭亡以后曾国藩仍念念不忘造船,但所造的轮船并不一定归自己统属,从这一角度看,说他出自私利未免牵强。

但是说他出自民族意识和民族思想的见解恐怕也须仔细剖析。曾国藩此时的思想水平,还不能说已经具备了现代民族主义、维护国家主权的观念。人不能脱离他的时代。在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中国人还缺少主权意识,对于列强逼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如协定关税、领事裁判、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的危害,还没有觉察。曾国藩也是如此。曾国藩反对阿思本掌握控制舰队,恐怕更多的是传统的大国意识,或说天朝上国意识:堂堂中华大国,怎能让洋人掌握军权,那成何体统?曾国藩所谓将这些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就是这种意识的自然流露。当然不是说对外人掌握军权的后果他一点没有觉察,还是有的。

虽然这件事解决了,但曾国藩也受了不小的刺激。买船既然受制于外人,他更渴望中国自己能够造出与西洋人一样的大船。后来他在致李鸿章的信中说,安庆内军械所造船,试验三年而成效不大,但要效愚公移山之志,继续努力。当他主持江南制造局期间,便修造船坞,制造轮船,这将在后面介绍。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