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后,又兼署兵部、工部、刑部、吏部侍郎。曾国藩的“部务”官虽属于兼署,但可以说他是一个称职的堂官。他没有因为“署理”,就得过且过,放任自己。相反,他利用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的政务才能。据《曾国藩年谱》记载,“公每绾官部务,悉取则例博综详考,准以事理之宜。事至剖断无滞。其在工部,尤究心方舆之学,左图右书,钩校不倦,于山川险要、河漕水利诸大政,详求折中。”
《则例》是一种由皇帝钦定的各部办事规章,曾国藩做事有条理,于此也可以体现。此段时间由于职任日益重要,曾国藩有意培养自己的处理政事能力。从咸丰元年起,中断了数年之久的日记也恢复写作了,并按好友刘传莹所题,名为“绵绵穆穆之室日记”。每天的工作安排也渐有条理,这就是“每日自课以八事:读书、静坐、属文、作字、办公、课子、对客、复信。触事有见,则别识于其眉”。这是典型的学者型官僚的作风。曾国藩一生手不释书,是学而仕、仕而不废学的佼佼者。他的许多见识可以说得益于这种持之以恒、坚持数十年的工作不废学的方法。
在中央六部中,户、刑两部号称繁要,被称为“大部”。尤其是刑部关系命案,曾国藩“值班奏事,入署办公,盖无虚日”。即使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他仍“手不释卷”,对于经世之务及历朝掌故更十分留意,按类别分别记录,凡十有八门。
在养成良好工作作风的同时,曾国藩遇事敢当,不推卸责任。他在审理琦善案时就表现了这种风格。琦善,字静庵,是满洲正黄旗人,深得道光帝宠信,又倚重大学士穆彰阿,因此久膺疆寄,官运亨通。琦善“性气高傲,不欲下人,才具素长,睥睨一切”,遇事接物,多用权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他抗旨求和,以罪拟绞监候,家产全部查抄入官。《南京条约》签订后,被重新起用。道光二十九年调任陕甘总督,次年兼署青海办事大臣。琦善办理雍沙“番族”一案屡被蒙古郡王参劾,咸丰帝降旨令满洲都统萨迎阿查办。萨迎阿经过调查后向清廷奏称:琦善将雍沙番族刑求逼供,杀毙多名。咸丰帝得奏后认为琦善妄加诛戮,实属大负委任,命革职交刑部审讯。其职务由都统萨迎阿暂署。
咸丰元年(1851)闰八月,琦善回至京师,由刑部审理他在任妄杀案。由于此案重大,咸丰帝钦派军机大臣与三法司会审。三法司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统称,刑部掌审判,都察院掌监察,大理寺掌审核。琦善自写供折千余言,称自己被萨迎阿陷害。会审人员中,大多数畏惧琦善,因而只寻微琐细事令琦善回答,实际是为他开脱罪责。还有人认为萨迎阿原奏不当。当时萨迎阿还没有回到京城,琦善以为无人对质,更加有恃无恐。这时,军机章京邵懿辰将琦善供词中的十九事逐一驳斥,审案诸公为大事化小,乃提议传萨迎阿所随带查办之司员四人,赴法堂与琦善对讯,甚至有议反坐者,这时,兼署刑部侍郎的曾国藩曰:“琦善虽位至将相,然既奉旨查办,则研鞫乃其职分;司员职位虽卑,无有传入廷尉与犯官对质之理。若因此得罚,将来大员有罪,谁敢过问者?且谕旨但令会审琦善,未闻讯及司员,必欲传讯,当奏请奉旨然后可。”由于曾国藩的力争,甚至词气抗厉,四坐为之悚动,传司员对质之事才搁置下来。咸丰二年四月,琦善革职后发往吉林效力赎罪。其他有关人员,如已革甘肃布政使张集馨,已革西宁道文桂等十余人,也被处发往军台效力赎罪。这与曾国藩的刚正不阿不无关系。此案中的琦善,倚任穆彰阿,而曾国藩是穆的门生,在审理此案中,曾国藩既显示了他熟谙朝章国故的才能,又有秉公执法的美誉。此时的清朝,赏罚不公已成恶习。曾国藩认为这也是吏治日下的缘由所在。尤其是朝臣间盘根错节,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需要从严整饬吏治,才能扭转官场积习。在随后的上疏中,曾国藩就坚持这种意见。
就在曾国藩上书用人三策时,太平军在广西揭竿而起,并屡败清军。清廷派大学士赛尚阿南下督师。曾国藩的好友、军机章京邵懿辰认为赛素不知兵,且以朝廷重臣督师,万一失利,大失朝廷威严,因此上书称七不可,但清廷并没有采纳邵懿辰的意见,赛尚阿果然一败涂地。
清廷屡派朝廷重臣督师作战,而这些重臣几乎全部失败。这并不仅仅因为将帅不用命,甚至也不是调度无方所致使,主要是清廷的军事体制造成的。
咸丰元年三月,曾国藩上《议汰兵疏》,提出“天下之大患,盖有二端:一曰国用不足,一曰兵伍不精”的看法。
曾国藩所提出的问题,也是每个王朝处于衰落时期所遇到的共同问题:兵虽多而不用命,而且耗尽天下财富,使国用不足。两个问题因果相循,几乎难以解决。宋代、明代都是如此。
清朝的军队主要有八旗、绿营两种,被称为国家的“经制兵”,即正规军。但到咸丰初期,清朝已走过了二百多年,兵伍的问题已十分突出。曾国藩痛心地说:有的省份,兵卒以械斗为常,有的省份,兵卒以勾结盗匪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
对于财用不足,曾国藩说,自道光时即已捉襟见肘。道光帝每当与臣下论及开捐纳时,“未尝不咨嗟太息,憾宦途之滥杂,悔取财之非计也。”到了现在,情况更加严峻,“以天下之大,而无三年之蓄,汲汲乎惟朝夕之图”,这是何等的危险!
曾国藩说:现在财用日困,而兵不用命,二者相互影响,而乾隆四十七年增兵之事是一大关键。当时绿营兵名为六十四万,但因有“空名坐粮”六七万,即将六七万兵数的粮饷按级别摊下去,因此兵额实际只有五十七八万。这种“空粮”实际上是一种补贴,当国家财政状况好时,收到强兵之效。乾隆四十六年以后,将空额补足,兵增加六七万,每年增加支出近三百万两。当时国库充盈,普免天下钱粮已经举行四次,而户部常年存银七千八百万。当时大学士阿桂提出偶然增加不觉其多,但每年支出三百万,恐怕难以为继。统计二十余年,即多增七千多万。阿桂的建议没能被采纳。以后嘉庆、道光两次裁兵才裁去一万六千名。
因此,曾国藩提出恢复乾隆四十六年以前的定制,裁兵五万。由于一下子裁掉,恐怕有兵变,因而最好的办法是有空缺后即不再补充。则六年之内,可以完成。每年节省一百二十万,七年就会收效可观。再从当时前方作战情况看,广西有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但“竟无一人足用者”。广西如此,其他各省也差不多。这是值得思考的事。裁兵的办法,也不搞一刀切,或精强之镇不动,而多裁劣营;或边要之区不动,而多裁腹地;或营制太破,归而并之;或汛防太散,撤而聚之。
曾国藩还提出,训练军队,提高战斗力还有一种成法可循,这就是举行阅兵大典。阅兵大典,本朝共举行过二十几次,由皇帝亲自检阅,外藩从观。自嘉庆十七年至今,已有四十年未再举行。凡兵以劳而强,以逸而弱。承平日久,京营之兵既不经战阵之事,又不见秋狩之典,筋力日懈,势所必然。因此他建议于三年之后,行大阅之礼。练习三年,京营必大有起色。外省营伍则求皇上先注意数处,物色将才,分布天下要害之地。但使七十一镇之中有十余镇可为腹心,五十余万之中有十余万可为长城,则缓急之际,隐然可恃。
曾国藩提出了比较成熟的改革军队训练的办法,这对他后来组成湘军有很大影响。
曾国藩上疏都有根有据,从无虚文。他上此疏时,还将乾隆朝增兵,嘉庆、道光二次汰兵之成案一并进呈,请咸丰帝发交九卿大臣们讨论实施。他的建议得到了户部的响应。咸丰二年四月,清廷发布上谕,要求各省督抚会同提督总兵等武职大员,以乾隆四十六年原额为基准,三年内裁兵四万八千名。
曾国藩对清廷赏罚不当早已不满,因此他担任侍郎后,力图扭转积习。咸丰二年,奉旨乌兰太、向荣交部严加议处,赛尚阿交部议处。曾国藩赴部会议,以军务关系重大,议处罪名宜从重者,不当比照成例。会议罢后,又专折奏请从严议处。赛尚阿最后被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