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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也为“生”做贡献

死后也为“生”做贡献

我进入法医学教室已有20年,致力于解剖的同时,也会以解剖时的发现和数据为基础坚持做研究,在学会上发表,或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

我从香川医科大学(现香川大学医学部)博士毕业以后,赴美国留学了一段时间。在美国当研究人员的生活很辛苦,如果博士毕业以后四五年内没有自己的教室的话,前景一片渺茫。研究室邮箱突然收到“红色通知单”,告知“明年开始你被解雇了”,简直是家常便饭。我认识很多有家室却突然丢了工作的研究者。我在留学期间认识到,能真正留下的才是“大学学者”。

世上有很多马上需要处理的工作。比如患者来看病,临床医生就必须马上诊断。然而,我们的研究将来某天也许会派上用处,但是并非迫在眉睫。即使如此,我们还领着薪水,于是加倍感到自己必须取得相应的成果。

我目前研究的最大的课题是“突然死亡”。

突然死亡顾名思义,指一直以来精神不错的人突然毫无预兆地因病去世。我们法医学教室多次接收过突然死亡的遗体。

体育课上突然倒地身亡的初中男生。

前一天没有任何征兆,却在被窝中死去的女大学生。

这两个案例最终没能通过解剖查明死因。

不过,我在研究会引起运动时严重心律不齐致死的“先天性心律不齐疾病”的遗传基因时,发现死去的初中男生遗传基因异常。他的死因可以认为是严重的心律不齐。通过解剖没能查明的死因,在后续研究中得到了诊断。

而且,这样的研究不仅是查明了死因,达到了解剖原本的目的。死者遗传基因的异常,有一定概率出现在其血亲身上。也就是说,死者亲属中也可能会出现突然死亡的情况。如果遗传基因异常的亲属能接受适当的治疗,就可以防患于未然。

结核病也一样。第5章中提到,结核病是我们解剖时尤其需要当心的传染病之一。

结核病发作而死的人一般从经济状况来看,大多营养不良,身体免疫力低下。有的人即使生前身体状况差,不停地咳嗽、咳痰,也没经济能力去医院看病。

这样的人在家中去世的话,若解剖时能明确诊断死因为结核病,就可以防止死者家属以及接触者感染疾病。按规定,一旦解剖发现死者有结核病,需要向保健所提交申请。然后相关部门就会对死者家属及接触者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已经感染,防止感染继续扩散。

将从死者身上获得的信息活用于临床,与此同时,接受解剖的人也在死后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通过这种形式,法医学主动与“生者的医学”相关联,我觉得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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