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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信徒的生活

第五章、信徒的生活
信徒若没有里面生命的更新和改变,就不可能有外面生活的流露和彰显,不能荣神益人,自己也受亏损。 因为将来的审判是根据人实际的生活,而不是根据人得到的生命。 信徒应当注意和实行几方面:
一、奉献
信徒若没有为主奉献,所作的一切就毫无价值。 信徒是主所救赎、完全属神的,一生都应当归给神。 这是我们信主之后的地位和责任,也只有在奉献上才能实行和体验出来。 以色列人必须将长子和头生的献给神,因为是羔羊的血所救赎的,神大能的手所拯救的(出13:2-3)。
拿细耳人,是许愿离俗归耶和华(民6:15),自愿过奉献生活。 新约更清楚的讲到信徒被主宝血所买赎,应当完全奉献给神(林前6:20;林后8:5,罗12:1)。 而且特别讲到“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罗14:7-8)
所以信徒生命的一切动机,就是为主奉献。 我们应当以此来要求、衡量生活。 究竟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为了什么而活? 生活中有多少成分是为主? 我们将主放在什么位置? 有些人几乎没有考虑为主作什么。 这样的人不是信徒,他不属于主。
可能有些信徒在没有利害关系的事上,也想到为主做点什么。 当别的事都作好之后,才考虑到对主应付一回。 读经、祷告就是如此,忙别的事情时,就丢弃属灵的事,更谈不上奉献、侍奉神了。
许多信徒没有如旧约的选民奉献十分之一,更没有像马利亚那样打破玉瓶,穷寡妇那样投上养生的。 我们所有的钱都当为主用,即或留下的十分之九,也不是随自己使用的。 有些信徒没有看到神的工作、弟兄姐妹的需要,只想到自己余下的钱有多少。 若非出于甘心,算不得奉献。
诚实爱主的人,不但奉献自己的金钱,也将自己的整个性命奉献在神的祭坛上,就像亚伯拉罕献独生爱子那样毫无保留。
二、言语
圣经对信徒的言语有许多极重要的教训。
“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 (雅3:2、6)
“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太12:34)所以言语最能代表一个人,显明人心里所充满的是什么。 人的口音能把人露出来(太26:73)。
箴言有许多关于言语的教导,首先提到它的严重性:
“生死在舌头的权下。” (箴18:21)
“谨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张嘴的,必致败亡。” (箴13:3)
“口中愚妄的,必致倾倒。” (箴10:8、10、14)
“乖谬的口,为神所恨恶。” (箴8:13)
“乖谬的舌,必被割断。” (箴10:31)
“愚昧人的口,自取败坏,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网罗。” (箴18:7)
“义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 (箴10:11、32)
“人因口所结的果子,必饱得美福。” (箴12:14,箴18:20-21)
“谨守口与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灾难。” (箴21:23)
在言语上,第一要紧的是不可说谎话,那是罪恶和愚昧的事。
“口吐真言,永远坚立;舌说谎话,只存片时。” (箴12:19)
“说出真话的,显明公义;作假见证的,显出诡诈。” (箴12:17,箴14:5)
“作假见证是诫命中所禁止的。” (出20:16)
“撒谎的嘴和舌,都是神所恨恶的。” (箴12:22,箴6:17)
“诡诈的舌头,要被毁灭。” (诗52:4-5)
“作假见证的,不免受罚;吐出谎言的,也必灭亡。” (箴19:9)
主教训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太5:37)
其次,不可夸口、说大话。 人的舌头虽小,却能说大话,犹如小火能点着大树林一样(箴3:5),其实人没有什么可以自夸的,一切都是领受的(林前4:7)。 人不要因智慧,勇力、财物夸口,只当指着主夸口(耶9:23-24;林前1:31)。
“要别人夸奖你,不可用口自夸;等外人称赞你,不可用嘴自称。” (箴27:2)
“不要为明日自夸,因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箴27:1)
“凡这样夸口都是恶的。” (雅4:16)
再有不可多言:“寡少言语的有知识,性情温良的有聪明。 愚昧人若静默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闭口不说,也可算为聪明。” (箴17:27-28)
“愚昧人张嘴启争端;开口招鞭打。” (箴18:6)
“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箴10:19)
言语多就显出愚昧,问题还不止与此。 “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12:36)。”
淫词、妄语、戏笑的话更不相宜了(弗5:4)。 所以应非常谨慎言语“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 (箴25:11)
“口善应对,自觉喜乐,话合其时,何等美好。” (箴15:11)
“说话浮躁的,如刀刺入,智慧人的舌头、却为医人的良药。” (箴12:18)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 (箴15:1,箴25:15)
此外,关于言语方面,还有许多教训。 虔诚人必须勒住他的舌头(雅1:26)。
“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诗34:13)。”
“免得舌头犯罪。” (诗39:1)
我们要求神把守我们的嘴(诗141:3)。 随便说话,不仅要漏掉生命,而且能造成损害。 所以“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 (弗4:29)
三、行为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2:8-9)
称义也不是因行为(罗4:2),但行为却非常重要,神重视人的行为,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对世人、信徒都是如此(伯24:11;诗62:12;箴24:12;耶17:10;太16:27;罗2:6;启2:6、启22:12)。 将来在基督的台前,不只工作要受审判,行为也要受到审判。 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所以信徒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绝不可轻忽随便。 每一个行为都是一次撒种,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6:8)。
上面经文将信徒行为的来源分为两种:出于情欲及出于圣灵。 肉体容易受激动,常跑在前头,所以不要顺从肉体,要等候从里面深处圣灵的引导、感动。 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原则(罗8:4-8)。 行事急躁的人都容易出错,其实信靠主的人必不着急(赛28:16)。 有时可能以为目的是好的,就采取属肉体的手段,这是不对的。
目的和手段,目标和途径,都应当是合神旨意的。 人可能觉得自己的行为不错,惟有神衡量人心(箴16:2,箴21:2)。 人自己分别的善恶很不可靠,应当完全倚靠神,让圣灵根据神的话来指示、判断是非、定规善恶。
行为代表一个人的生命。 主耶稣说,凭着果子可以认出人来。 荆棘不能摘葡萄,蒺藜没有无花果。 好树都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7:16-19)。 所以不可能只在外表作出好行为,那是法利赛人,假冒为善。 惟独从里面作才是真的(罗2:28-29)。
基督徒应当有怎样的行为? 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太5:14-16)
这里清楚说要有好行为,能发出光来照亮别人,使荣耀归给神。 信徒的行为如果不能照亮周围,就必定出了毛病,可能里面的光已经黑暗了(太6:23),或是将灯放在斗底下,你四周的人就都要在黑暗里了。
信徒的行为也应当如盐一样,能防腐、消毒、调味。 有些信徒真像失了味的盐,没有基督徒的味道。 有些人却有很强的属灵气质,叫人感觉有神,联想天堂和永生。
“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 (彼前2:12)
四、作事
信徒并非失去自由。 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林前6: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10:23)
“所以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10:31)
信徒不可犯罪,此外凡事都可行。 但有一定的原则作为依据,要看对己、对人,对神有什么影响和后果。 任何事我们不能受它的辖制,凡着迷、上瘾,痴爱的事都不能去行,不但要考虑对自己的后果,也要注意对别人的影响。 例如:不可因食物叫人跌倒(罗14:15、罗14:21-22;林前8:9、13,林前10:32)。
更重要的是积极方面,我们既是归主属神的人,不能只问哪些事是神所禁止,更当问哪些事是神所喜悦。 这其中有很大的差别。 可能有些信徒每天都没有作圣经所禁止的事,但也没有作一件神所吩咐的事。 这样,将来在神面前也是无法交帐的。 因为将神所赐的一切光阴、力量、恩典都虚掷了,没有尽本分荣神益人。
所以上面经文也特别指出:“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10:21)我们作任何事首先要考虑是否荣耀神。 如果我们活在世上不能荣耀神,就是枉然活了。 若作任何事,亏欠神的荣耀,就是犯罪(罗3:23)。 若有好行为,就能叫神得荣耀(太5:16)。 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的生活、行为,能亏欠神的荣耀或者叫神得荣耀。 凡不能叫神得荣耀的,就坚决不作,许多肉体的情欲和世俗的风尚,都不合乎圣徒的体统。 我们若以神的荣耀为前提和目的,就变得纯洁和完全了。
作事不求自己的益处和喜悦,像基督一样(罗15:1-3;林前10:24、33),这是基督徒应有的特征。 自私是真假信徒的试金石。 人若一切都以自己为中心,就不配作神国的子民,因为将来在天国里没有自私的人,都是求别人益处,使别人快乐。 因此,所有的人都得益处,都有喜乐。
此外,作事还必须有一个原则:看是否有真正价值。 你可以为许多事忙乱、思虑,但不是必要的;你可以作许多有用的事,但不是上好的(路10:41-42)。 因为我们的光阴、精力有限,如果对各种事务不加以分别挑选,就会浪费光阴,懊悔莫及。 所以要爱惜光阴(弗5:16;西4:5)摆脱无益琐事,凡事用永世的尺寸来衡量,应当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9)。
五、为人
一个人的为人,不能看他偶有的好事或坏事,而是从他经常的行为来判定。 然而,更重要的是他心怎样思量,他的为人就怎样(箴23:5)。 人的外表可能伪装,但思想意念却非常真实。 他的为人如何,很自然就有什么思想、意念、动机。 要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只要看我们每天如何思量就够了。 反之,想要作一个好人,也必须从心里的思想意念开始。
我们应当祈求神:“鉴察我们、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 (诗139:23-24)
圣经注重人作的事,更注重人的品质。 有义人、善人、好人,也有罪人、恶人、坏人,神以不同的方法对待各种人,他们都有不同结局。
大卫说:“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 (诗18:25-26)
“给正直人存留智慧,给行为纯正的人作盾牌……正直人必在世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 (箴2:7、21)
“你要细察那完全人,观看那正直人,因为和平人有好结局。” (诗7:37、10、16、18、23、25)
“乖僻人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为他所亲密。 耶和华咒诅恶人的家庭,赐福给义人的居所。 他讥诮那好讥诮的人,恩赐给谦卑的人。” (箴3:32-34)
“但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道因什么跌倒。” (箴4:18-19,箴10:24,箴11:8)
圣经很注重人的结局,叫我们留心查看(来13:7)。 圣经本身也记载许多人的事迹和他们末后的结局。 恶人生前有的享平安、快乐、富贵、死时没有痛苦,似乎令人不平,然而若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就看见神实在把他们安置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诗73:3-4、诗73:7、18)。 他们由于临死之前没有痛苦,连悔改的机会都失去了,最后的结局更为悲惨。 像那下阴间受痛苦的财主一样(路16:19-26)。 义人也有受苦、甚至被害死的(伯1:8,伯2:7;诗34:19;提后3:12;雅5:6)。 这不能证明他们的结局不好,反是敬虔的明证。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约书亚、撒母耳,大卫,这些人与罗得、以扫、可拉、巴兰、参孙、以利、扫罗、亚哈等的结局是不同的,而他们每个人之间也有差别。 这给我们严厉的警戒,在世行事为人要对得起主,与福音和蒙召的恩相称。 (西1:10;腓1:27;弗4:1)
当我们到过一个地方,与人接触,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和脚踪? 当人提起我们的时候,有什么说法? 人可能会看错或说错,但主却不会错。
当我们见主时,一切都显明出来了。 那时,我们是羞愧还是欣然的见主?
立刻悔改,预备见主吧!
六、本分
信徒在世为人,有当尽的本份。 这是神为我们所安排规定的,包括身份、地位,以及对家庭、社会、国家、人类等各种责任。
保罗对哥林多的信徒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 (林前7:20)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的身份妨碍侍奉,可以求主改变。 但在弄清楚主的旨意之前,仍当守住原来的身份,不可强求改变和不守本位(犹6)。
信徒在世为人,有许多当守的本份。 首先在家庭中:“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诚命。 你们作父母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弗6:1-4;西3:20-21)
挪亚的儿子们因为对待父亲的态度不同而受到严重的报应(创9:20-27)。 若父亲放纵儿子不加管教,要负上重大责任,如以利一样受到刑罚(撒上2:29-32)。 信徒必须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提前3:12)
“作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作丈夫的要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 (弗5:22、25;西3:19)夫妻不可互相亏负、离弃,应带领配偶信主(林前7:5,林前7:10-16;彼前3:1-7)。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不可离弃(太5:32)。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关于选择对象,圣经也有教训(创6:2-3,创24:3-4,创28:1-2;王上11:2;尼13:23-24;林前7:39;林后6:14),这与家庭和后代有重大的关系。
圣经也有关于社会、国家的教训:“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罗13:1、7)
“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 (多3:1-2)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彼前2:13)
应当好好学习,努力工作,忠心办事。 (徒7:22;但6:4;创39:3,22;西3:23;多2:9-10,多3:14)。 信徒绝不可忽略这方面的责任,不尽这些本份。
信徒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本份,就是行善:“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要热心为善。” (多2:14)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弗2:10)
“因为神的意旨原是要你们行善,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 (彼前2:15、20,彼前3:17)
“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 (彼前4:1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有收成。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加6:9-10;帖后3:13)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箴3:27)
“有钱的人要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 (提前6:17-18)
“不过不可将善事行在人前,故意叫人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天父的赏赐了。” (太6:1;罗14:16)
行善不只在施舍金钱方面,还有各样的善事可行(林后9:8;提前5:10;提后2:21;多3:1;来13:21)。
让我们问自己,究竟我们行了多少善事?
七、交往
基督徒生活在世,不能与人没有来往,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林前5:10)。 我们必须知道应当如何及与什么人来往。 因为朋友对我们的影响非常重要和深远。 圣经教训我们不可与世俗为友(雅4:4),不要与恶人来往(诗1:1;箴1:10)。
“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林前5:11)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与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箴13:20)。”
“往来传舌的,泄漏密事。 大张嘴的,不可与他结交。” (箴20:19)
“不要与反复无常的人结交。” (箴24:21)
“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 (箴22:24)
“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 (箴18:24)
“不要自欺,滥交是败坏善行的(林前15:33)”,“所以不要与他们同伙,……同行。” (弗5:7、11)
“……不要同负一轭。” (林后6:14)
神称亚伯拉罕为朋友(代下20:7;赛41:8;雅2:23),主耶稣称祂的门徒为朋友(约15:13-15,约3:29;歌5:1);约伯、大卫都有朋友(伯2:11;撒上18;撒下16:17)。 最显著的是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但1:12,但2:17、49),他们敬畏神,一同侍奉神,同患难,同高贵。
朋友应当有一致的信仰。 基督徒绝不该有酒肉之交,或为金钱而彼此利用。 常言道“同类为伍”是不错的。 从一个人的朋友可看出他是怎样的人。 志趣不相投的人,不会交为朋友。 可能起初不相同,往来日久也会逐渐受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必然的结果。 信徒必须谨慎、警惕,用智慧与人交往(西4:5),绝不能陷于肉体之交。
“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纪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 (玛3:16)
“论到世上的圣民,他们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悦的。” (诗16:3)
新约也提到“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
只有和众圣徒来往、交通,才有属灵的价值,才合乎神的心意,能“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 (弗3:18)
信徒彼此之间的来往,也应当是“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 (腓2:1)绝不可懒惰、挨家游闲、说长道短、好管闲事(提前5:13)。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圣经)上的话……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帖后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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