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3:长辈向晚辈所犯的罪是什么?
回答:长辈或那些在恩赐和美德上坚固的人,向晚辈或那些在恩赐和美德上软弱的人所犯的罪是:
1.
在不圣洁、贪婪、不公义、不节制或其它任何恶事上为他们提供坏榜样。
2.
看不起晚辈,对于他们良好的开端不给予应有的鼓励。
3.
不担当他们的弱点,因为他们有软弱之处就瞧不起他们。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1)。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罗14:3)。
问14:平辈之间所犯的罪是什么?
回答:平辈之间所犯的罪是什么:
1.
仇恨,嫉妒,恶毒,不当发怒而发怒,彼此谗谤,彼此中伤,彼此侮辱。
“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赐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上帝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1,32)。
2.
不仅不彼此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反倒互相引诱,狼狈为奸,一起犯罪。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来10:24)。
“我儿,恶人若引诱你,你不可随从”(箴1:10)。
3.
孤僻不群,心胸狭窄,自私自利,使他们从不衷心殷勤地寻求使别人得益处,除非是个人的私欲也由此而得到增进。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4)。
六十六问:第五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五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有长寿和兴盛的应许(只要是为了荣耀上帝,造福自己)赐给凡遵守此诫命的人(出20:12;申5:16;弗6:2——3)。
问1:为了鼓励那些遵守第五条诫命的人,这条诫命本身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为了鼓励那些遵守第五条诫命的人,这条诫命本身所附加的应许就是长寿的应许;这也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要孝敬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