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诫命(7)

问2:我们当如何守安息日为圣日呢?
回答:我们当守安息日为圣,一是要合乎圣洁的休息,一是要有敬虔的操练。
问3:安息日的休息是指什么?
回答:我们在安息日休息,不仅仅是要停止那些本身就有罪的事,这些事我们七日中的每一天都当禁绝;还要停止七日中其余六日可行的工作、娱乐和我们的职责:“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 无论何工都不可作”等。
问4:在我们各自特别的呼召中,有些工作也许在安息日的时候作比在七日其余的日子更合乎节气,最有益处,这样的工作也不能做吗?
回答:在我们各自特别的呼召中,确实有些工作在安息日的时候作似乎最合乎节气,最有益处,但是,我们仍然有责任禁戒不作,完全缓行;比如:
1. 在安息日的时候屠宰牲畜,为礼拜一的市场销售作准备。
2. 在安息日的时候,因为阳光照耀,天气适宜就耕地、播种、收割、晒场。
3. 在安息日的时候,因为顾客或许最多,就贩卖水果或其它货物。
4. 在安息日的时候买卖鱼类,如果存到礼拜一,就有可能因为天气热的缘故而朽坏。 上述诸事,以及诸如此类的世上的职业,都是我们各自的工作,因为这条诫命,我们都当暂缓进行,不管这样的缓行给我们带来什么损失,我们都当确实晓得这是无法与失去上帝的恩宠、使我们自己的良心受亏损、永远失丧我们的灵魂相比的,这些都是生活在违背上帝律法中的后果。 既然这样的工作也当在安息日暂缓进行,那些可以在其它六天进行的工作更不应该在安息日进行。 “那些日子我在犹大见有人在安息日榨酒,搬运禾捆,驮在驴上;又把酒、葡萄、无花果,和各样的担子,在安息日担入耶路撒冷。 我就在他们卖食物的那日,警戒他们。 又有推罗人住在耶路撒冷;他们把鱼和各样货物运进来,在安息日卖给犹大人。 我就斥责犹大的贵胄说:‘你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 从前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神使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 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愤怒越发临到以色列!” (尼13: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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