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诫命(5)

问2:上帝所设立的蒙恩之道如何被亵渎、滥用呢?
回答:上帝所设立的‘蒙恩之道被亵渎、滥用:
1. 参与蒙恩之道的时候没有敬畏之心,在祷告、讲道、唱诗、接受圣礼,以及其它敬拜上帝之事上,于身体姿势、发笑、说话、睡眠或其他任何方面,不合圣徒的体统。 “你到上帝的殿,要谨慎脚步”(传5:1)。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2. 在接受蒙恩之道的时候,从内心中觉得无所谓,讲究形式;心思游离不定,心灵僵死枯干,与上帝的威严不相称,他们在蒙恩之道中所期待的就是上帝,而因为上帝是个灵,他所注重的是敬拜的属灵方面。 “上帝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4)。
3. 口里宣称信主,参加蒙恩之道,目的就在于让人把他们算为敬虔之人,却没有诚心地追求得蒙上帝的悦纳;仅仅利用敬虔作为肆行贪财、害人、行淫的遮盖。 “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 “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 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太23:14)。
问3:上帝的圣言如何被亵渎、滥用呢?
回答:上帝的圣言被亵渎、滥用:
1. 在思考或讲话的时候,轻视上帝的圣言,尤其是歪曲上帝的圣言,哪怕是一部分,用于粗鄙的玩笑。 “无论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问你说:‘耶和华有什么默示呢? ’你就对他们说:‘什么默示啊! 耶和华说:我要撇弃你们’。 耶和华的默示你们不可再提,因为你们谬用永生上帝万军之耶和华我们上帝的言语”(耶23:33,36)。
2. 把上帝的圣言曲解成错谬的教训,败坏地抵挡其中所蕴涵的纯正、有益的教义。 “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并那坏了心术,丧失真理之人的争竞。” (提前6:3——5)。
3. 误用上帝的圣言,把威胁用在义人的身上,使义人难过;把应许用在恶人的身上,怂恿他们继续行恶道。 “我不使义人伤心,你们却以谎话使他伤心;又坚固恶人的手,使他不回头离开恶道得以救活”(结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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