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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11-15封)

第十一封书信
亲爱的希拉: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名字。 那是什么语言里的名字? )你是对的。 你知道名字的那3个故事,是所有至今出版过的。 第4本会在今年秋天出版(而你会说,我们说今年秋天儿【注: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的秋天在当时不同,分别是autumn和fall】)。 很高兴,你的朋友们也都喜欢这些书。 有意思的是,他们都从第2本开始看。
美好的祝愿。
你的,
C.S.路易斯
1953年6月23日
第十二封书信
亲爱的菲利达(Phyllida):
我刚刚从美丽的爱尔兰回来,所以才打开你一个月前写给我的信。 谢谢你的信:能听到人们喜欢与不喜欢什么,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而成年读者从来不告诉我这些。
关于“小孩儿(kids)”这个说法,我也不喜欢。 但如果你说在《凯斯宾王子》第6章里面爱德蒙(Edmund)用了这个词,那是因为他也讨厌这个说法。 他之所以用这个惹人厌的词,只是因为这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词语,然后,他就能尽可能地贬低自己来嘲笑矮人——就好像你明明可以弹跟别人一样好的钢琴,却偏偏只说自己只能“乱敲”几下。 而如果我在书里其他的地方用了“小孩儿”这个词(我希望我没有),我在这里道歉,因为你有充分的理由反对使用这个词语。 至于你提到那个在树林里被变成了石头的人们也是对的。 我以为读者会自然而然地认为阿斯兰会去救那些人。 但现在,我觉得我应该在书中提到这点才对。
顺便问一下,你有没有觉得“黑暗王国”对孩子们来说太可怕了一点儿呢? 你的小弟弟们有没有被吓着呢? 我非常担心这个,但我最终还是写了“黑暗王国”,因为我觉得任何人都不能太确定什么东西会吓着别人。
一共会有7本“纳尼亚”。 非常抱歉书这么贵:是…版商定的价钱,不是我。 随信附上一本《银椅》。
我说过,你在很多地方都是对的。 但我仍然觉得,让那些孩子们在纳尼亚里长大是对的。 他们也会在真实世界里长大,而且你会读到。 你知道,我并不觉得年龄有多大关系,这点我与他人不一样。 我身上有一部分迄今仍然是12岁,而有些部分,在我12岁的时候就已经是50岁了。 所以,我觉得让他们【注:[译按]:纳尼亚的主人公们。 】在纳尼亚里长大成人,而在英国还是孩子,并不是很奇怪。
你真诚的,
C.S.路易斯
1953年9月14日
第十三封书信
亲爱的菲利达:
上个星期,我“炫耀”了自己的作品之后,却发现自己已重复同样的错误很多遍了。 在寄给你书以后,我发现在书里,我有两次用了“小孩”。 我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写了。 在之前猫头鹰讲的故事里,我有意让故事听起来像一个普通的童话故事,好和我自己讲的故事有所区别。 我想“有所区别”的这个主意本身并不错:但是,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主意本身并不像“怎么表达主意”这么重要。
给你们两个所有的祝福和爱。
你的,
C.S.路易斯
第十四封书信
亲爱的菲利达:
谢谢你非常有趣的卡片。 为什么你画的金色那么好看呢? 不管我的金色颜料在壳子上看上去有多么的金,画到纸上的时候,却总是棕棕的。 你是有什么我不会的绘画技巧吗,还是现在的金色颜料比我小时候的要好呢? 你的“对话组图”(我想那是艺术评论家会给你的画的名字)画得好极了。 如果你没有告诉我你爸爸是在调油灰,那我会以为他是在调色板上调颜料。 除此之外,你的画十分直接明了。 我从来没见过一家人都这么像他们的妈妈。
我不是很清楚当你说“傻傻的没有寓意的冒险故事”是什么意思。 如果故事本身是傻傻的,那么给它们一个寓意也不会让它们变成好故事。 如果那本身就是好故事,而且如果你说的寓意,就是读者可以从故事里总结出来的关于真实世界的真相,那么,我不知道是不是同意你的观点。 至少,我觉得当一个读者在“寻找”故事寓意的时候,他并不能真正体会故事本身的效果——就好像过分注意歌词里的难词会影响听音乐的效果(比如合唱团唱的圣歌)。 不过你要知道,我自己并不十分确定这些想法,而这些也仅仅是我的想法。 我现在有两个美国男孩儿住在家里,一个8岁,一个6岁半。 【注:大卫和道格拉斯•格雷沙姆正和他们的妈妈,乔伊(Joy)一起在路易斯家作客。 二人之后成了路易斯的继子(参见序言)】他们看上去比同龄的英国孩子知道更多的长单词: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因为他们不会用那些短单词。 但他们没有同龄的英国孩子那样懂得餐桌上的礼仪。
嗯一一祝你圣诞节过得好,也非常感谢你。
你的,
C.S.路易斯
1953年12月18日
另外:你说纳尼亚的故事要比那些教堂的传单要好,我也这么想。 至少,里面的插图要比传单里的地图要好看。
第十五封书信
我亲爱的萨拉:
谢谢你有趣的来信。 听起来,你在学校的日子要比大多数人印象中的都要好。 而如果你说,“我希望别人也能过得这么好”,我会举双手赞同的。 我尤其妒嫉你能跟另外一个人分享一匹小马来学骑马。 我不会骑马,但我非常希望我能,因为我喜欢马的外表,马的声音,马的味道,还有触摸马的感觉。 我真希望能有一匹我能骑的并且认识我,好脾气,稳稳当当的矮腿马,胜过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私人轿车与飞机。
我一生都在断断续续地读《傲慢与偏见》,而一点儿也没有厌倦过。 我还读兰姆【注: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诗人以及散文家】。 你会发现他的书信和他的散文一样出色,甚至更好。
我不相信任何人对于使用语言有特别的优势或者劣势。 如果你真的很想读一些英语读物里没有的作品,那你就会发现学外语并不是那么难了。 我喜欢你描述的“第十二夜”的晚会,虽然我对此一无所知。 小的. 时候,我最大的节日是万圣节之夜。 那一天的游戏和活动总是有一点点诡异的气氛——所以,那天晚上可不适合一个人穿过教堂的院子。 (尽管爱尔兰人既相信精灵也相信鬼魂,但他们却更害怕精灵。
我的脖子背后长了一个脂肪囊肿(注意哦,不是草药囊肿)【注:[译按]:草药(hcrbacious)与脂肪(sebacious),两个词相似。 】:最糟糕的结果,会是在洗澡的时候,我再也不能把整个脑袋和脖子埋在水下。 (我喜欢在洗澡的时候像一只河马一样只露出鼻孔)。
把我的爱给所有的人,并祝1954年对你来说是个好年。
你的,
C.S.路易斯
195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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