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外国名著 > 罪恶之城的骑士

第五章 雷米奥

第五章 雷米奥

如果说雷第一段人生的主心骨是母亲,那么他第二段人生的主心骨就是茜茜·帕斯卡。然而比起弗洛伦丝,茜茜更像是一个谜团,隐遁于阴影之中,闪烁着微光,拒绝走上打满灯光的舞台。

1870年末,大约是在10月,她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佩里湖,原名珀尔·尤金妮亚·赫尔伯特(Pearl Eugenia Hurlburt)。[1]她的父亲尤金(Eugene)是一位木匠,母亲玛丽亚(Maria)则负责料理家事。19世纪70年代,这一家人漂泊不定,先是跨越两个州,搬到了新泽西,茜茜的妹妹利昂娜(Leona)于1872年在此出生;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搬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切斯特谷,茜茜的二妹拉维尼娅(Lavinia)于1879年在此出生。

珀尔出落成一个光彩夺目的红发女孩,有着漂亮的脸蛋和明亮清澈的眼眸。她还非常聪明,从小就学习弹钢琴,阅读广泛,而且学会了多门语言。后来她挣脱了切斯特谷小镇环境的桎梏,在19世纪90年代早期来到了纽约,住进了时尚且荡漾着波希米亚风情的哈莱姆区。

1893年的《哈莱姆月刊》写道:“古老而高贵的哈莱姆村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时尚、财富、文化和智慧的中心。”[2]延伸至此的高架铁路和规划中的列克星敦大道地铁延长线,使建筑商纷纷在这块区域安置活动房屋,建起公寓大楼。珀尔来到此地时,纽约巨人队的体育馆仍旧是一片马球场,几乎每一间酒吧都飘出钢琴声。

她在莱诺克斯大道333号的一栋红砖楼里租下一间公寓,跟阿波罗剧院离得不远。来到这里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抛弃本来的名字(“珀尔”这种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乡下人),取了一个更为精致、更具大城市风范的新名字:茜茜。

茜茜热爱艺术,于是找到一份模特的工作,供城市里的画家涂抹画布。她很快就被吸纳入他们的世界,这件事在雷和她结婚之后,经常被雷翻出来讲。茜茜的那段人生只留下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她打扮成希腊女神的形象,站在一张茶几上摆着姿势,背景是一团暗沉的鸢尾花。照片上,她的发色似乎比几年后要深,但是那张小嘴还是一模一样。她看起来特别迷人。

茜茜的人生经历真真假假,我们很难分辨清楚。关于她的大部分谣言似乎起于20世纪40年代,也许是雷想要给她的履历增加点趣味。一则谣言说,她曾经全裸担当一幅画作的模特,就挂在纽约一间酒店的墙上,就算这是真的,也从来没人找到过那幅画。雷也说自己随身在口袋里放着一张她的裸照。还有传闻说,茜茜在狂欢派对上像个小姑娘一样吸鸦片,而纽约也确实是一个给人提供这种可能性的地方。

茜茜在1897年12月28日嫁给了一个名叫利昂·布朗·波尔谢(Leon Brown Porcher)的男人。波尔谢有着一双深沉的棕色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黑发,长相非常帅气。这位纽约本地人做着一份旅行推销员的工作。他跟茜茜结婚时只有二十一岁,比妻子足足小了六岁,不过当时茜茜自称只有二十三岁,从这里我们发现,她后来谎报年龄的习惯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苗头。雷从来不曾在信中提及,嘴上也不曾谈论茜茜的这段婚姻,不过他肯定是知道的,他直到过世都一直保存着那张结婚证。

举行婚礼的地点位于第五大道和第9街的交叉口,那是一座基督显光堂,有着意大利的建筑风格。结婚地点的选择可以说是意味深长,这座教堂其实很有名,许多演员、艺术家、穷人和逃离家乡的人都在这里结婚。这座教堂由牧师乔治·亨德里克·霍顿(George Hendric Houghton)博士在1848年建成,始终都欢迎贫穷和困苦的人,并在美国内战期间敞开大门,为非裔美国人提供庇护。它与演艺行业的缘分始于1870年,当时附近一座教堂的牧师拒绝为一个名叫乔治·霍兰(George Holland)的演员主持葬礼。在当时的社会上,演员仍旧是被大众排斥的对象,于是牧师建议家属去“拐角处的小教堂”,那儿也许可以。负责霍兰葬礼的演出搭档约瑟夫·杰斐逊(Joseph Jefferson)高喊,“上帝保佑那座拐角处的小教堂”,这个名号便从此传开了。[3]1914年,P.G.伍德豪斯在这里举办婚礼,后来还多次在小说中将此地设为婚礼的地点。他在一首抒情诗中赞美了这座“拐角处的小教堂”,赞美它赋予鲁莽的年轻人缔结婚约的权利:

亲爱的,亲爱的拐角处的小教堂,
那么多人生在这里启航,
身无分文的人也很认真地想过,
两个人过日子可比一个人划算。

茜茜和利昂偷偷摸摸地举办了这场奇怪的婚礼。他们在结婚档案上登记的家庭住址是各自父母的住址,而茜茜更进一步,在填写父母姓氏时用的是母亲娘家姓氏格雷(Gray)。婚礼的两位见证人是霍华德·伯顿(Howard Burton)和范妮·格廷斯(Fanny Gettings),他们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还充当过其他几对新人的见证人,这意味着他们常常给那些冲动之下结婚的夫妇帮忙。[4]

1900年,波尔谢夫妇总算在这座城市安家,在西138街买下一间小公寓。利昂换了份更稳定的工作,在一家保险公司做职员,茜茜则负责打理家事。这段婚姻没能维系多久,七年后他们选择离婚。根据离婚协议,我们得知利昂“不曾出面,不曾答复,不曾提出反对意见”,茜茜相当于丧偶,拥有再婚的权利,而利昂则必须等到茜茜真的过世,才可以再婚。这也就意味着,从法律上来说,茜茜是这段婚姻中受害的一方。这份协议给了茜茜再婚的自由。离婚后,波尔谢大约仍旧住在纽约,并且工作业绩出色,升职为业务经理。后来,他应征入伍,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从此往后,我们就再也找不到跟他有关的记录。

离异六年后,茜茜搬到了西135街的新住处,跟原来的家只隔了几条街。尽管从法律上来说,她已经可以变更回娘家的姓氏,但她还是保留了前夫的姓氏。她的合租对象是一位名叫伊丽莎白·富利(Elizabeth Foley)的护士,而且跟她一样是离婚独居。茜茜决定在艺术领域寻求发展,在1910年的人口普查里,茜茜登记的职业是水彩画家。可是从事这一行赚不了多少钱。

几个月后,她离开曼哈顿,同另一个年轻人结为夫妻。朱利安·帕斯卡于19世纪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5]出生在岛国巴巴多斯,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白人。他们给他取名古德里奇·鲍恩,不过他给自己改名叫朱利安·帕斯卡,并从此将它当作正式的姓名。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钢琴家,名声传遍岛屿,于是他开始考虑前往美国或欧洲寻求职业发展。1892年,大概是在英国,他娶了安妮特(Annette),一位比他年长、非常美丽的英国女人,并生下了两个孩子——戈登和埃尔莎(Elsa)。后来,为了照顾朱利安的职业发展,他们全家都搬到了纽约。安定下来之后,他立即开始以钢琴家的身份在艺术圈里打拼。他似乎取得了一些成功,并在艺术圈里成了一位颇具魅力的人物,在第五大道许多名流的客厅里举办过私人音乐会。他还为慈善活动参加义演,并且在包厘救济所举办过演奏会,那里的听众最喜欢的曲目是《我的宝贝》(“My Dearie”)[6],由爱德华·斯特朗(Edward Strong)演唱,朱利安·帕斯卡伴奏。

一段时间过后,安妮特和朱利安离了婚,她和孩子们搬到了东19街的新家。我们并不清楚这段婚姻为何走不下去,但是安妮特斩断了与这位巴巴多斯人的所有联系。1915年,她申请护照时,并没有将离婚的事实告诉当局,而是说自己的丈夫在战场上牺牲了。事实上,朱利安搬到了西135街,与茜茜的住所只隔了一两个街区。

茜茜接受过一些音乐训练,这对伴侣的相遇很可能是因为她想让朱利安教她弹钢琴。这位功成名就的巴巴多斯钢琴师想必在当时表现得既帅气,又迷人。他们很快就坠入爱河,没过多久就订了婚。这一次,她再也不想搞地下恋情,他们的婚礼于1911年4月15日在康涅狄格州的格林威治举行,婚礼主持人是杜鲁门·R.拉吉特(Truman R.Radget)。这一次可不是什么幼稚的私奔,茜茜很想为上一次仓促的婚姻做出弥补,于是将母亲玛丽亚请来见证婚礼。这对新婚夫妇并没有在格林威治居留多久,只在纽约待了一年就搬到了加州。在这里,朱利安将在生机勃勃的电影业中追求他的音乐事业。

茜茜和朱利安所融入的音乐人圈子很快就让他们结识了劳埃德夫妇,并进而认识了雷蒙德·钱德勒和其他“乐天派”成员。朱利安和安妮特的儿子戈登长大之后也想进入演艺行业,便在几个月后来到加州投奔父亲,也融入了这个圈子。在“乐天派”聚会上,人们会自然而然地结伴,茜茜和弗洛伦丝很快就熟络起来,雷和戈登也是如此。沃伦和朱利安都热衷于玩国际象棋,每到星期天的下午,这两个男人就坐在棋盘两侧,屋子就会被沉默所笼罩。

这样的日子在洛杉矶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1917年,戈登和雷报名参军,走上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当两个年轻人前去欧洲的时候,帕斯卡夫妇将弗洛伦丝接到家中,两位母亲都经常担心孩子的安危,于是走得更近了。弗洛伦丝显然不是雷肚子里的蛔虫,尽管儿子回国令她感到高兴,但是当她得知他爱上了茜茜时,心里肯定很受伤。茜茜也为雷的归国感到高兴,因为曾有人听她说,尽管她还爱着朱利安,但她更爱雷蒙德。

这些消息无疑让弗洛伦丝和帕斯卡夫妇的关系紧张,沃伦反倒是处之泰然,并鼓励雷、茜茜和朱利安把互相的关系梳理一遍。帕斯卡夫妇最终决定离婚。令人颇为诧异的是,雷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待在洛杉矶,而是先去西雅图拜访了一位战友,然后又前往旧金山,在银行找了份工作。人们通常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雷为了浇灭自己对茜茜的爱火,选择离开洛杉矶,一直拖到圣诞节才回去。可是茜茜在1919年夏天就准备离婚了,而且动作迅速,到9月就达成了协议。这意味着她在雷从欧洲返回后不久,就和雷开始了恋情。

帕斯卡夫妇的离婚协议让茜茜占到不少便宜。她不仅分到了所有家具(不包括朱利安工作室里的家具)、半数战争债券,还有每月100美元的生活费。朱利安并没有到庭听取最终的裁决。[7]这对夫妇真的如我们想的那样是和平分手吗?雷之所以离开洛杉矶,很有可能是因为在这桩艰难的离婚案中,他不想和曾经的朋友们反目。

雷只在旧金山待了一阵子。他不适合在银行工作。他先后在两家银行(先是在盎格鲁与伦敦巴黎国民银行,后来又去了不列颠北美银行)工作后,才认定自己的性情不适合这个行业。他尤其不喜欢和英国人共事,而银行里到处都是这类人,他们崇拜祖国的情结令他厌烦。不过考虑到雷自身的英式做派,他的这种反应还真是有些奇怪。

这段时间里,他依旧坚持写作,差点就将一篇模仿亨利·詹姆斯的文字卖给《大西洋》(Atlantic),却功亏一篑,这件事肯定让他非常沮丧。但他最为着迷的依旧是诗歌,他的大部分诗都为茜茜而作。在1919年至1920年间,雷为她写了几首诗,其中一首是1919年的圣诞节礼物,题作《香炉小诗》(“Lines With An Incense Burner”)。这首诗将叙述者的记忆同祈祷和其他宗教用语相联系,使我们对雷和茜茜感情的实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我的记忆如是,我的愿景如是,
都是时间终将铭记的模糊而甜蜜的事物,
以及很久以前凋敝的梦中
永远都不会消失的秘密、沉寂和香气。[8]

他把爱情比作对爱人的宗教虔诚,这样庄严的比喻在雷写给茜茜的情诗中反复出现,俯拾皆是。比如说,在《性爱》(“Erotic”)中,叙述者在一场臆想的云雨之后与爱人相拥,袒露“自己的灵魂中正燃烧着一曲没有旋律的音乐”,给这一体验增添了一道圣洁的光。在《即兴诗:展望》(“Improvisation:Vistas”)中,叙述者虽然有着重重伪装,表面上是个有权有势的大人物,但他对一位女神生出纯粹的臣服之心,拜倒在她的足下:

可是我依旧来到你面前
跪倒在你前进的路上,
凝视着你的双眼,
想要聆听你没有说出口的话语,
想要被你的手指碰触……

许多创作于这一阶段的诗歌诉说着他对离别之苦的困扰。在一首无题诗中,叙述者所爱的女人不在他身边时,他的世界只剩下黑白,因为没有她来增添色彩:

我曾见过美丽的山谷……
我曾见过熠熠生辉的白色雕塑……
但缺少了你的点评,
缺少了你双眼的顾盼,
这些景象就只剩下孤独……

雷不仅崇拜茜茜,而且把她看作自身的要害部位。辞去旧金山的工作后,他径直返回洛杉矶,和他歌颂的对象生活在一起。可是眼前仍然有一道障碍:弗洛伦丝·钱德勒。

得知雷与茜茜坠入爱河之后,弗洛伦丝怒气难平。她曾经和帕斯卡夫妇一同生活,在她眼里,茜茜应该是她的朋友,而不是雷的伴侣。茜茜比雷整整大了十八岁,相较之下,只比她大九岁的弗洛伦丝与她的年龄更为相近。儿子竟然被她的朋友勾搭去了,弗洛伦丝肯定受到不小的惊吓,这对母子的关系也因而变得复杂。

考虑到这对伴侣的年龄差距,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认为这是雷的恋母情结在作祟,令他爱上了母亲的替代品。弗洛伦丝和茜茜有着相似的经历,她们心爱的孩子都上过战场,她们都在二十多岁的年纪经历了失败的婚姻,并以离婚收场,从此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有色眼镜之下。她们都是聪颖的女人,周围的男人在这方面无疑低估了她们。尽管她们俩年龄差距不大,但在观念上不属于同辈。弗洛伦丝·钱德勒虽然叛逆,但本质上是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洛杉矶人常常穿宽松的衣服,肉体也就常常显露在别人眼前,但是弗洛伦丝总是穿着维多利亚时代家庭主妇的黑色服饰:一条黑色长裙和一件其貌不扬的天鹅绒上衣,如果碰上外出,还会戴上一顶宽边黑帽。茜茜则截然不同,她属于20世纪,是个放浪形骸、犹如脱缰野马的女人。她是个红发美女,皮肤白皙得犹如瓷器,身材匀称,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她的衣着凸显出女性的魅力,她像许多现代的加州人那样重视身体锻炼,而且锻炼时全身赤裸。

对于忙碌的茜茜来说,蒙森代克功能锻炼法是最为理想的健身运动,因为有了它,茜茜就可以一边做着日常家务(比方说熨衣、吸尘、掸灰),一边锻炼身体。这套锻炼法的创始人是美国人贝丝·蒙森代克(Bess Mensendieck)。19世纪初,正在巴黎进修美术的贝丝为动作怪异的人体模特所震惊,于是转而研究起人体构造。她的锻炼法能够将日常活动整合起来,变成一套健身的方案。她为此写了一本书,里面配了各种动作的演示图,它由讲究身材的德国人率先出版。不出多久,这套锻炼法在欧洲传播开来,女人们开始全身赤裸地做起家务,以此实现最大限度的行动自如,从而美体塑形。茜茜很有可能在纽约学会了这套锻炼法,搬到加州时,她已经坚持锻炼了许久。雷肯定注意到,茜茜常常裸身做着家务。[9]

雷后来声称,是自己将茜茜从一段失败的婚姻中拯救出来,由于茜茜本人的观点并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所以雷的观点便成了我们手头的孤证。雷毫无疑问为她的性感和文雅所吸引,但是这段感情的发端绝对不会这么简单。雷不仅是位帅气的退伍军人,还是个优质的单身汉。劳埃德夫妇可能曾经期望有一天他会迎娶他们的女儿,可是到最后,他竟然同年过五十的茜茜结为连理。难道是她的成熟令他着迷?茜茜已经到了快要绝经的年纪,她的性欲已经和年轻人不一样了。此外,她基本上不可能再生小孩了。雷的性观念本身就很复杂,对他而言,茜茜的这种情况也许反倒令她显得没有那么咄咄逼人,也以某种古怪的方式,令她显得更为纯洁。与此同时,茜茜能够在性事方面为雷提供指引,弥补他在这方面缺乏的经验。

可是,茜茜又看上了雷的什么呢?他确实帅气,却对性有着困惑。英国公立学校体系令他对性产生了厌恶(他的一位朋友说该体系“对他贻害很深”[10]),所以到了1919年,已然三十一岁的他十有八九还是个处男。但他确实很有魅力,不仅会写诗,而且操着一口带有英国腔的美式英语,为他增添了几分异国情调和教养学识。他显然与茜茜的两位前任都判然不同。也许他最吸引人的特质正好与茜茜的魅力截然相反:他是个仍然同母亲一起生活的男人,而她将在这段情感中予他以指引。这是她第一次在爱情中执掌大权。

茜茜也可能推波助澜,令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雷已经被她迷住了,而且向她吐露衷肠,但他有胆量向茜茜索取一吻吗?在他的小说里,马洛是个常常被人亲吻,却很少主动索吻的人。在《长眠不醒》中,“她抬起臂膀,捧住我的脑袋,用力地吻在我的双唇上”;在《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中,“她奋力拥入我的怀中,头发摩挲着我的脸庞。她的嘴唇突然凑上来,等待我的亲吻”;通常情况下,率先发出性请求的都是女人。

1920年10月,茜茜和朱利安正式离婚,此时的茜茜已经和他分居,而钱德勒母子也搬到了茜茜住处东面几个街区的南菲格罗街1507号。这个时期,她想必经常和雷见面,要么是在劳埃德家,要么是在洛杉矶的餐馆里,通常都有其他人作陪。在这个时期的照片里,雷显得开心、惬意,对南加州的生活方式很是享受。一张照片里的他穿着条纹泳裤躺在沙滩上,露出了笑容。不过,这段时间里他和母亲依然关系紧张。在同时期的另一张照片里,神情愉快的雷躺在树荫下,领带松开,正享受地吸着烟斗,而弗洛伦丝则身穿维多利亚时代的黑色长裙,还搭配了钟形帽,背靠在树干上席地而坐。她看上去不仅和雷是两代人,她简直来自另一个世界。母子俩的紧张关系并没有缓和的迹象,因为雷依旧迷恋着茜茜,他的行为准则也绝不允许他违背对茜茜的诺言。

雷即将进入洛杉矶岁月的一个非常时期:如今的他在洛杉矶下城生活和工作,正身处这个世界上最激动人心的城市之一,不过他自己对此倒还没有太清醒的意识。从那时起,他会像一块海绵那样,将洛杉矶的城市氛围和独特之处吸纳进体内。他还从朋友那里受益良多,比如在加拿大远征军受训时结交的朋友威廉·利弗。利弗如今也回到了这座城市,住在洛杉矶奶油厂附近的南奥利夫街上,在鞋厂里做着裁剪工的活计。在这段时间里,他和雷走得很近,雷也很珍惜这位在年龄和世界观上都相对接近的朋友,况且他也能借着和朋友的交际,暂时逃离弗洛伦丝的身边。

既然茜茜已经同朱利安离婚,那么无论是否与她结婚,雷都必须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他发现,洛杉矶奶油厂的收入已经越来越入不敷出,难以同时负担茜茜和弗洛伦丝的生活。他勉强靠这份工资生活了两年,不过很快就支撑不住,转而向沃伦·劳埃德寻求建议。从许多方面来说,雷所选取的这个时机都再恰当不过,因为在20世纪20年代初,洛杉矶突然变成了石油工业大繁荣的中心城市。

汽油本来是炼油产业的廉价副产品,最早用于清洗炉灶,煤炭才是彼时发动机的燃料。然而在19、20世纪之交,事情开始出现转变。美国西部的铁路放弃了燃煤的蒸汽发动机,转而使用烧油的发动机,这也使得燃油的用途大为拓宽,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以汽油为驱动力的汽车的流行更是引发了巨变。汽油突然从一种微不足道的副产品,摇身一变成为石油工业钻井、采油、炼油的首要理由。1899年,美国只有8000辆汽车;到了1919年,这一数字已经暴涨到800万,占美国汽油使用量的85%。[11]对于洛杉矶来说,这可是大好消息,因为在1920年,经勘探发现,南加州有着全美最多的石油储量。第一批开采区域位于亨廷顿海滩。标准石油公司在没有石油储量报告的地区钻了一批初探井,其中在水库山区开采出一个中型油田,日产石油40桶。有了这次成功经验后,他们又在福音沼泽地的边缘地带发起了一轮更为重要的开采。一开始,开采引发了爆炸,爆炸声连15英里之外的地方都能听见,轰隆一声后,油井似乎也醒转过来,初期每天能生产2万桶油。五个月后,皇家壳牌公司的锡格纳尔山钻井点又引发一阵低沉的隆隆声,一道高达114英尺的油柱冲向天空。加州的石油热正式宣告来临。

很快,钻井机开始星罗棋布地出现在锡格纳尔山,为它带来了“豪猪山”的绰号。每个人都想从中捞上一笔。在加州南部,就连常人想都不会去想的地方(比如说自家后花园)都出现了钻井设备。人们开始做起了炒地皮的投机生意,希望能够将它们租赁或贩卖给石油公司,不费钻井的功夫就把钞票赚到手。一家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甚至在他们的书中列出了靠近油田的地皮名录,以此为销售手段贩卖图书。可以说人人都被石油冲昏了头脑。

劳埃德一家从最早的时候起就涉足南加州的石油产业。沃伦·劳埃德的父亲刘易斯·M.劳埃德(Lewis M.Lloyd)就参与了文图拉土地与水资源公司的运作,并于1913年在公司名下位于西米谷市的一片农场上开采石油。后来,刘易斯·劳埃德和沃伦的哥哥拉尔夫·劳埃德(Ralph Lloyd)同约瑟夫·B.达布尼(Joseph B.Dabney)一起创办了达布尼石油集团。来自爱荷华州的达布尼生于1858年,这个非同凡响的人物曾经因为大胆地在未经勘探的地区钻出石油而名声大噪。他们公司的土地位于文图拉县,尽管一开始频频失利,可是自从他们把土地租给大型油企,就赚到了非常丰厚的租金。

沃伦·劳埃德知道达布尼需要一名会计,所以就将雷推荐给他。雷在1922年加入这家公司,工作地点位于奥利夫街的意大利银行大厦,离洛杉矶奶油厂不远。有时候,他也会去锡格纳尔山的油田,不过多数时间都待在洛杉矶市区,守在这座石油即是一切的城市的中心。

雷喜欢这份工作。对于一个此前从没在哪份工作中安定下来的人而言,这想必是个惊喜。在伦敦的时候,他曾做过一份毫无意义的差事,甚至令他放弃了写作的念头,然而石油行业里全然没有这类工作。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在过去习得的各类技能(尤其是算术的才能)竟然很有价值。

不过在1922年8月,沃伦·劳埃德的突然死亡给雷的快乐蒙上了一层阴影。这一不幸事件令所有人都深受震动,而导致他死亡的原因竟然是剃须时不慎刮破的一道口子。他因此感染了败血症[12],被送到好撒玛利亚人医院,发病六天后就匆匆过世。雷最忠实的支持者以及亲密的朋友从此不在人世。先是他的父亲,如今又轮到劳埃德,一而再被生命中重要的男性“抛弃”的情感冲击对雷影响太深,日后这将成为雷的作品中最常出现的主题之一。触发《长眠不醒》剧情的导火索是鲁斯蒂·里根(Rusty Regan)的失踪,在小说的后半段,雷安排将军向我们道出了被人抛弃的痛苦:

只要能找到鲁斯蒂,我愿意再付你一千美元。他也不是非得回来不可。我甚至不是非要知道他人在哪里。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过自己的生活。我并不会因为他抛下我的女儿,甚至不会因为他不辞而别就责怪他。这大概是一时冲动。无论他人在何处,我想要确认他如今平安无事。我想要直接从他嘴里确认这个消息,如果他正好手头紧张,需要钱,我也要帮他这个忙。听清楚了没有?……我猜我现在就像一头感情用事的老山羊……一点军人的样子都没有。我真挺中意这个孩子。我觉得他很纯洁。看来呐,我对自己看人的眼光有点太过自负了。给我找到他,马洛。找到他。

这是单相思的少女才会说的话。可实际上,将军是一位把女婿当成儿子的老人。这样的场景只有雷才写得出来。后来,他在《再见,吾爱》中重提这种感情,马洛坦言自己对“驼鹿”马洛伊抱有“奇怪的”好感,很多人认为这段情节暴露了雷受压抑的同性恋倾向。这件事我们暂且按下不表,下文再谈,不过马洛确实常常渴望同男性建立真正的感情,又因为这似乎难以实现而感到遗憾。从马洛的经历来看,男性朋友总是背叛他,离开他的身边,这一现象在《漫长的告别》中最为明显。在这部晚期小说中,我们本以为马洛真的同特里·伦诺克斯结为朋友,可是到头来,伦诺克斯欺骗了马洛,这段友谊也就灰飞烟灭了。

为了走出好友早逝的阴霾,雷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他很快得到升迁,不过事业上的成功除了归功于他的慧眼独具外,也有好运的成分在里面。1923年10月,雷无意中发现了公司内部的一桩丑闻,他的所作所为向我们证明,马洛的道德准则正是源自雷本人的刚正不阿。[13]公司审计员W.A.巴特利特(W.A.Bartlett)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而雷的检举使得他锒铛入狱。巴特利特转移了三万美元的公司资金。就算事发之时,达布尼还不太清楚手下的这位雷蒙德·钱德勒是个怎样的人,整件事情过后,他也已经有所了解。后来,雷表示自己加入了检控团队,帮助检察官提出正确的问题(“这个蠢货对自己手头的案子一无所知”[14])。这场风波过后,雷被提拔为新任外聘审计员约翰·巴兰坦(John Ballantine)的助理。两人合作很愉快,不过这一和睦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位比雷年长的人和他一样也是漂泊在洛杉矶的异乡人,这位苏格兰人能够理解雷的个别心思,与他惺惺相惜。

当雷在石油行业的工作有所起色之时,他母亲的健康却每况愈下。她得了癌症。1923年,弗洛伦丝已经病入膏肓,最终在9月26日逝世。雷陪伴着母亲走过了人生的最后10小时,她始终昏迷不醒。雷眼睁睁地看着用于止痛的大剂量吗啡最终结束了她的生命,对他来说,这想必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弗洛伦丝贯穿了雷的前半生,无论两人关系紧张与否,雷都爱着她。他始终都试图给予她保护,先是保护她不受莫里斯·钱德勒的虐待,后来又保护她不受外婆的欺侮,可是到最后,面对死亡他却无力拯救她。雷很少在文字中提及母亲的过世,但是在1950年给文学代理人的一封信中,他写道:“如果我势必要陪她走完最后一段路,那么要是它只持续两秒钟该多好!”他无法面对丧恸,于是向茜茜寻求帮助。弗洛伦丝在过世后的第二天火化了,雷的一半人生也就此随她而去。

雷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接受了母亲的过世。他搬出了和弗洛伦丝同住的斯图尔特街723号,终于同茜茜结了婚,这一次,弗洛伦丝再也没法提出反对意见了。在当地牧师卡尔·S.佩顿(Carl S.Paton)的主持和茜茜的妹妹拉维尼娅的见证下,婚礼在1924年2月6日举行。那想必是一场很小的仪式,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大概只有同事、战友以及阿尔玛·劳埃德。这是雷的初婚,也是茜茜的三婚。茜茜又像过去那样谎报了年龄,跟牧师说自己只有四十三岁。而此时的雷三十五岁,我们很好奇他到底知不知道茜茜的真实年龄。不过在好些年后,情深义重的雷为了帮茜茜圆谎,还更改了她死亡证明上的出生年份。

这对新婚夫妇在利沃德大道2863号(茜茜可能早已住在这里)安家落户。这段婚姻当然不同寻常。茜茜应该已经到了更年期,甚至过了更年期,性欲已然减退。而雷所处的阶段则正好相反。茜茜很可能是第一个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她势必要在性生活的基本要义上给予他指导,令他终于能够解放长久以来被压抑的性欲。茜茜自然试图在这段婚姻中展现出性感的一面,她会穿戴年轻姑娘的服饰,还把卧室装饰成女性特质十足的粉色闺房,和电影里那种夸张的房间不相上下。雷对妻子的评价总是“相当火辣”和“极其性感”,可是这位“在性观念上被学校教育毁得一塌糊涂”[语出好友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的人所谓的“火辣”到底是指什么呢?少数几次,雷曾谈及他和茜茜的性生活,可是我们从中体会到的崇拜之情要远远大于肉欲:

你永远都不可以贬低女人。像我这样的男人往往比女人自己还高看她们三分。毕竟对她们自己而言,肉体不过是件寻常之物;可是对有些男人来说,那可是一座神坛。[15]

在去世前不久,雷曾就两性话题为《圣迭戈论坛报》(San Diego Tribune)写过一期专栏,更为深入地探讨了这个问题:

在经历了三十年的婚姻之后,我想我对此应该有所了解,不过我其实从来不曾以那些(生物的)术语思考过这个(性)问题……如果你像我一样,彻彻底底而且永不变心地爱着一个女人,你可能就不会以这样的角度思考问题。你只会想到这一关系是多么神奇和荣耀……[16]

雷在这个时期创作的诗歌也表达出类似的情感,不过与此同时,它们也暗示性甚至可能会带来威胁。这一首在婚后献给茜茜,同样题作《性爱》的诗歌就证明了这一点:

用过于慵懒的嘴唇再亲吻我一次……
然后突然庄重,又半是害怕地,
抱住我,静静地深埋在枕头里。

总而言之,性似乎是这段关系中相当次要的元素。他们全身心投入其中的浪漫才是主角。很早的时候,茜茜就为雷取了一个爱称叫“雷米奥”(Raymio),将雷视作他一直心向往之的骑士英雄。他们也花了很多时间去“约会”,两人通常会去夜总会吃饭跳舞,如同一对恩爱的年轻夫妇。

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尽管他们还在租房,雷也比较节俭,但他毕竟刚刚得到提拔,所以日子过得还算宽裕。情况很快又发生了变化,那位苏格兰审计员约翰·巴兰坦突然在办公室心脏病发作,继而过世。雷打电话报了警,并协助警察就上司的死亡做了笔录的工作。葬礼之后,雷被委任为公司新任审计员,他在职场上继续平步青云。这也让他有机会观察洛杉矶黑暗而又令人着迷的商业世界,并最终将它写进小说。他在意大利银行大厦静静地吸纳着那里的氛围、人物和环境。

20世纪20年代的洛杉矶是一座黑暗的城市,这里也是硬汉小说的种子能够生根发芽的沃土。美国正经历第二次革命,洛杉矶便是这场革命的领头羊。20世纪20年代是一个充斥着狂欢派对、汽车、非法酒类(禁酒法案于1920年1月16日生效),以及裙子短到诱人犯罪的轻佻女郎的时代。克拉拉·鲍(Clara Bow)等好莱坞明星引领着夜夜笙歌、滥交和酗酒的风潮,这些行为都记录在当时新发明的小报上,广为流传。按照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的说法,那是“史上最盛大、最华丽的狂欢”[17]。

从沙漠中生长出来的洛杉矶不仅是时代的弄潮儿,也是这个时代最岌岌可危的城市。这座城市的发展过于迅猛,导致市民跟不上它的步调,负责保护它的机构也难以应对它的各种变化。尽管禁酒令已经生效,但是人们可以轻易地在非法的地下酒吧,以及隐蔽的商店买到走私或自家酿制的酒。卖淫的行当也很繁荣,每天都有越来越多的女孩来到这座城市,希望能够在好莱坞成名,却在梦想落空之后成了皮条客的饵料。赌博更是司空见惯,被法律明令禁止之后就转移到了城市的外围,不过依旧伸手可及。

在这些犯罪行当的背后有着一个黑道老大的团伙。他们行事低调,虽然每个人的名头并不响亮,可是洛杉矶人都知道这个团伙的存在,他们才是洛杉矶真正的统治者,被洛杉矶人称作“系统”。这个强人团伙控制着警察系统,能够让警官帮他们收钱(即这些黑道老大从各自辖区的犯罪行当收取的保护费)。他们控制着洛杉矶的政局,在1921年,“系统”的一位首脑查理·克劳福德(Charlie Crawford)通过幕后运作,令乔治·克赖尔(George Cryer)当选为洛杉矶市长,在位时间长达八年。任何人只要得到“系统”的保护,就算杀了人也可以逍遥法外。据当时一位记者所说,“‘系统’是整个国家最来钱、最高效、最稳固的组织”[18]。所以也难怪,好多天真的中西部美国人原本想来洛杉矶寻求更好的生活,却很快就梦想破灭了。

朱利安石油公司丑闻可以说是那个时代最大的骗局之一,而且直接影响了雷。整桩骗局始于1921年,当时一位名叫考特尼·昌西·朱利安(Courtney Chauncey Julian)的年轻人来到洛杉矶,想要发上一笔横财,却落得一败涂地。这位身无分文的加拿大人有着很大的野心,而且就像20世纪20年代早期南加州的所有人那样为石油着迷。一开始,他以中介身份向石油公司出租地皮,可是做不成生意,后来就自己把地租下来,并于1922年在圣菲斯普林斯发起了一批初探井的建造项目。这些项目都需要钱,于是他在当地报纸上接连购买广告版面,利用加州的石油热敛财。朱利安是个天才,极其善于利用他如簧的巧舌,将投资散客和资金吸引到自己的项目上来。他最出名的一则广告登在报纸上时使用了巨大的加粗字体:

输不起的人,就不要来投资朱利安的项目!寡妇们、孤儿们,这种项目可轮不到你们来投资。

20世纪20年代的洛杉矶人总是盼望着天下有免费的午餐,巴望着能够迅速且毫不费力地发家致富,而朱利安的广告很快就变成了洛杉矶日常生活的一道风景,最能打动的也正是这一类人。此外,洛杉矶也到处都是满怀希望来城里打拼的中西部人,他们希望能在这里过上更好、更惬意的生活,而朱利安那些强调勤奋工作和坚忍不拔的广告,也能吸引这些人的目光:

来吧,伙计们,光是在一旁看着可是连一个铜板都赚不到。这一回,我手头有个保准会赚钱的项目,百分百成功。我们没有任何失败的可能性。在我们加州,喷油井遍地都是,我们必然会大捞一笔。来吧,伙计们,快来搭乘我们这班致富列车。

于是乎,钱如流水一般涌入朱利安的口袋。他甚至在广告上宣布自己筹到了多少钱,其中一条写道,“我用六天就拉到了六万美元的投资”,而到了第二天,广告语就变成“我用七天就拉到了七万美元的投资”。当圣菲斯普林斯的四座初探井都钻出石油的时候,朱利安的项目变得更加吸引人了,而洛杉矶人更是源源不断地把钱投给他。这当然使得朱利安可以将分红发给第一批投资客。石油的产量也有了(朱利安进一步扩大了钻井项目),并且以有利可图的价格出售给下游。朱利安靠融资一下变成了好莱坞的名流,当他和查理·卓别林(Charlie Chaplin)发生口角,并被卓别林打倒在地时,这桩八卦甚至登上了报纸。

朱利安石油公司甚至利用自己对投资散客的独特魅力,开了一系列加油站,名字取得非常讨巧,叫作“拒不服从”(Defiance)。但是朱利安石油公司有一个致命问题:它销售石油赚取的利润并不能兑现朱利安对投资客的承诺。于是,朱利安效仿查尔斯·庞兹(1)和更为新近的伯尼·麦道夫(2),将新筹到的投资款当作“利润”返还给早期投资者。换言之,C.C.朱利安必须不断拉到投资才不至于入不敷出。

1925年,朱利安石油公司被一位德州律师S.C.刘易斯(S.C.Lewis)以及他的副手杰克·伯曼(Jake Berman,别名杰克·本内特,绰号“西海岸的庞氏小子”)接管。他们发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能够以数十万投资者的资金为代价大赚一笔,并迅速甩掉了朱利安,让骗局升级。他们开始控制证券行,虚假地抛售股份和股票。他们组建了所谓的“投资圈”,先拉拢大投资商,用他们的名头来鼓励小投资商投钱。在这样的运作下,朱利安石油公司在洛杉矶总共吸引到4万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投资客。洛杉矶记者盖伊·芬尼(Guy Finney)如此描述这些投资客:

他们知道他们的城市在以令人心慌的速度飞奔。他们已经被赚钱轻而易举的狂欢情绪所摄住。每一座建筑、每一个股票交易平台、每一间热闹的夜店和咖啡馆、每一座售报亭和每一支乐队都歌唱着这首繁荣之歌……美元的符号招摇过市。它像麻疹一样从银行家传染到股票经纪人、商人、公司职员、速记员、女清洁工、办公室勤杂工、手持饭盒的工人等,你没必要对此大惊小怪。疯狂的大众急不可耐,连一天都不能再等。[19]

朱利安公司不断地扩张,最终,泡沫在1927年5月6日星期五彻底破灭。一位审计员透露朱利安石油公司存在股票超发问题,股票交易被紧急叫停,结果数千人在一夜之间损失了所有积蓄。洛杉矶人早晨起来时发现,他们被薅了1.5亿美元的羊毛,而所谓的朱利安石油公司,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洛杉矶市民为此大为火光,想让公司付出代价,可是在这座城市,竟然连牵涉面如此之广的骗局都可以被掩盖了事。大陪审团对刘易斯、伯曼等人提起诉讼,可是当地方检察官阿萨·凯斯(Asa Keyes)于1928年1月将他们逮捕,并带到法官和陪审团面前时,他竟然建议撤回对他们的指控,令所有人都震惊了。凯斯很快就尝到了恶果,他因随后的丑闻事件,丢了自己戴了二十四年的乌纱帽。

雷蒙德·钱德勒和好友威廉·利弗便是朱利安石油公司丑闻的受害者。它被并入日落太平洋公司之后,雷和威廉都收到了相应的股份。但是雷在20世纪30年代写道:“这些股票没有办法售出,而且公司的负债如此严重,这些股票几乎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加州的石由(3)生意已经过了暴富的阶段。”[20]在雷的一生中,这不是他最后一次被骗局所波及(后来他还会再度受骗),他的这桩经历向我们表明,即便是那些对行业非常了解而且人脉很广的聪明人,也可能成为此类骗局的受害者。当雷把这座城市写到小说里时,他会将这个腐败的暴发户世界设为故事的背景。

20世纪20年代,还有一起丑闻给洛杉矶带来了冲击。麦艾梅(Aimee Semple McPherson)是一位极具感染力的福音传道者,她耗资整整150万美元,建造了安吉利斯主教堂。那是一座蔚为壮观的建筑,共有5000个座席,还有一套价值7.5万美元的广播设备。麦艾梅是位非同凡响的女性,以其令人沉醉的布道词激发了数以千计的洛杉矶人的想象力,聆听她的教诲就像观摩神学展览一样有趣。有一次,她仿佛用干草叉追得魔鬼在台上团团转。另一次,她为观众演绎了索多玛和蛾摩拉的覆灭。还有一次,她身穿警服,骑着一辆洛杉矶警察局的摩托车,围绕着一群信众转圈圈。她用自己标志性的嘶哑嗓音(其中带有独特的性暗示)播送这些精彩的节目,对信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她的节目像一条皮鞭那样令听众为之疯狂。人们传说她能够凭借信仰治疗疾病,所以在这座第一热门问题是“你从哪里来?”而第二热门问题是“你身体感觉如何?”的城市,人们非常愿意听从她的教导。信徒因渴望聆听上帝的教诲而拥向洛杉矶,麦艾梅便通过广播节目和教堂布道满足了信众的这一渴求。可是在1926年5月18日,她突然人间蒸发了。

她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穿着泳衣出现在海洋公园的沙滩上,于是人们很快就猜测她是溺水而亡了。数千人来到沙滩,为这位失踪的信主姊妹默哀。还有人专门派飞机越过她失踪的地方,将鲜花抛撒在沙滩和海域上。5月23日,一位狂热的追随者为了寻找她的尸体而不幸溺毙。三天后,她却在亚利桑那州再度现身,声称自己遭人绑架,并在荒漠中徒步13个小时,才逃脱了绑匪的控制。媒体对她的说辞照单全收,而她返回洛杉矶的整个经过和她的失踪一样充满戏剧性。抵达洛杉矶之后,从火车上下来的她躺在了一张玫瑰床上。当汽车载着她驶过洛杉矶时,十万人拥向街道迎接她的归来。她的随行人员还包括一支身穿白色制服、演奏银色铜管乐器的乐队,以及二十位牛仔保镖和一支警察小队。

曾经被她告上法庭的八卦小报对整个事件生出了兴趣,决定仔细调查她的失踪过程。他们追溯了她消失之后的行踪,发现在她失踪期间,曾有人在海滨小镇卡梅尔看到过她和教堂前任广播操作员。她因此被警方逮捕,坐上被告席,被控以提供错误信息、试图干扰正常司法程序的罪名。然而,刘易斯和伯曼的戏码再度上演,警方撤回了指控,于是她又回归到传布福音的工作中去。[21]

在麦艾梅事件和朱利安石油公司丑闻中,受伤最深的都是洛杉矶市民。他们最为信任的人做出了令他们深深失望的事情。洛杉矶尽管有着完美的气候和宛若伊甸园的景象,却暴露出其阴暗和危险的面目。在这座城市,哪怕最为显赫的人士都不值得信任,这无疑给洛杉矶染上了一层挫败失望的情绪。

人们也因此担心,那些旨在保护市民的机构并不能胜任它们的职责。朱利安石油公司丑闻的幕后黑手逃脱了审判,麦艾梅也并未被绳之以法,而1929年2月发生的一起事件更是令洛杉矶市民感到,他们所谓的保护者完全就是些渎职之徒。尽管雷没有被卷入后面两起事件,但是未来的二十年间,它们将在他的小说中不断回响。[22]

1929年2月17日清晨,警方接到报警,赶到贝弗利山的格雷斯通,小爱德华·“内德”·多希尼(Edward “Ned” Doheny Jr.)的住宅。这座气宇非凡、斥巨资打造的豪宅建于1928年,是石油大亨老E.L.多希尼(E.L.Doheny)送给儿子的礼物。它的配套设施极尽奢华,包含数间温室、一座长达60英尺的泳池、羽毛球场和网球场,以及从80英尺高的山丘上倾泻而下的瀑布,下方是点缀着白睡莲的人工池塘。豪宅内部的装潢有过之而无不及,包含一座两道保龄球场、健身房、步入式毛皮珠宝库、影院,以及一间配有隐藏式酒吧的台球室,只需按下按钮,酒吧就会缩回墙后。这座豪宅的名字(Greystone,字面意思是“灰石”)取自日落大道经过岬角时一段3英尺厚的印第安纳石灰岩矮墙,人们可以在这里欣赏到这座城市和圣莫尼卡的美景。这座矗立在洛杉矶土地上的豪宅所耗费的巨资自然是来自石油行业,有些合法,有些则令人生疑。[23]那天早晨,警察在豪宅发现了两具男性尸体。

地方检察官派出年轻警探莱斯利·怀特(Leslie White)来一探究竟。他所目睹的案发现场着实令人感到害怕。在一间奢华卧室里发现的两名死者均倒在血泊中。其中一名死者便是房主内德·多希尼,他的脑袋上有两个弹孔,子弹从一只耳朵里进去,从另一只耳朵里出来。他仰躺在地上,满脸都是血。内德的秘书休·普伦基特(Hugh Plunkett)俯卧在地上,脑花整整溅了一面墙。他手里夹着一根抽了一半的雪茄,警察搬动他的尸体时,在底下发现了一把点45口径的柯尔特左轮手枪。

多希尼从小有多么富贵,普伦基特从小就有多么贫寒。普伦基特一开始在多希尼亲家的修车行工作,他们相识的那一天,多希尼正巧来这家车行给他诸多汽车中的一辆更换车胎。他们出人意料成了朋友。普伦基特被雇为多希尼家的司机,并和内德在同一天应征入伍,共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从欧洲返回之后,休就开始负责监督格雷斯通的建造,并帮助内德签支票、管家事,成为他不可或缺的伙伴。在他们死亡的那天晚上,普伦基特来到格雷斯通,将内德从床上拽起来,去另一个房间里谈话。大约一个小时后,人们听到了枪声。根据目击者的证词,那几天里普伦基特一直表现得很异常,又拒绝去疗养院休养。内德喊来自己的医生,想让他帮忙说服这位秘书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可是根据医生的证词,当他来到格雷斯通时,内德已是一具死尸,医生试图破门而入,但没过几分钟,普伦基特就了断了自己的性命。

这座豪宅里的每一个人,从家人到仆人,都异口同声地支持这个故事,但是莱斯利·怀特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一方面,内德的尸体上有火药灼伤,普伦基特的尸体上却没有,这表明内德在3英尺之内被开枪射杀,而这位自杀身亡的秘书却有办法以更远的距离对自己开枪。另一方面,普伦基特手里有一支抽了一半的雪茄,它表明普伦基特死时正在抽烟,这与自杀理论相冲突。怀特认为真实的故事应该倒转过来:多希尼才是杀人后自杀身亡的那个人,而普伦基特应当是被害人才对。于是他非常自信地将证据提交给地方检察官布隆·菲茨(Buron Fitts)。可是在政治上异常老练的菲茨心里很清楚,不应该去惹E.L.多希尼这等富人的麻烦。于是他裁定,此案不宜追究过深。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我方断定休·普伦基特毫无疑问是精神病发作,先枪杀了内德·多希尼,然后把枪口对准了自己。”没有审讯也没有尸检就结案了。[24]

对雷来说,这桩案子代表了洛杉矶的所有症结所在。可怕的犯罪事件发生之后,罪名却被安在了无辜之人的头上。他知道这案子里有人在掩盖真相,因为它在第一天还是耸人听闻的报纸头条,可是接下来,所有的后续报道都戛然而止。老多希尼的权势给所有媒体都上了封口令。几年后,雷和怀特在通俗杂志《黑面具》(Black Mask)的撰稿人宴会上相遇。雷在这份杂志上初次牛刀小试,而怀特则给他和达希尔·哈米特(4)拍下了那张后来非常出名的照片,这大约是雷和怀特的唯一一次相遇。雷读过怀特的书《我是一名警探》(Me,Detective),怀特的下述文字应当会引起雷的共鸣:

我怀着“开放的心态”走进了地方检察官的办公室;我对此等复杂而又庞大的机构几乎一无所知,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我很快就发现,“我们”(警局里面的条子)可不光光是警察。我们的工作中还牵涉很多政治因素,而且我们必须时刻谨记,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名政客。我们都是些杂种:被法律哺育,却被政治“诅咒”。[25]

格雷斯通的这起枪杀案在许多方面都给雷带来了影响。有些人认为,怀特是马洛的一个原型,因为马洛也曾是地方检察官麾下的警探。格雷斯通曾经在《长眠不醒》中作为斯特恩伍德府出现,从对欧文·泰勒途经路线的描述,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它的方位。它也在《再见,吾爱》中改头换面,变成了格雷里府:“这房子倒算不上多么气派,也就比白金汉宫小一些,它的颜色在加州算是比较灰的,窗户大概比克莱斯勒大厦少几扇。”这起案件还在另一本小说《高窗》中登场,马洛在其中详细地谈起了一桩“卡西迪案”,不难看出其原型就是格雷斯通的案件。当马洛在这一幕的结尾提出他的质疑时,雷的重要主题之一浮出水面:

“你可曾停下来想一想……卡西迪的秘书也许有母亲,有妹妹,有爱人——也许三个都有呢?她们有骄傲,有信念,她们爱这个孩子,而他却被诬蔑成整天酩酊大醉的偏执狂,就因为他老板的爹是个亿万富翁。”

这段话道出了硬汉小说的一大核心观念:在这座城市里,受人欺侮的总是那些平凡的人。洛杉矶一再因为政治、金钱和法律,剥夺其人民生而为人的资格。在朱利安石油公司丑闻中,在多希尼-普伦基特谋杀案中,在麦艾梅失踪事件中,受到欺骗、彻底梦碎的都是小人物,而富人则借此飞黄腾达。雷在《长眠不醒》里写道,在洛杉矶,“那阳光明媚的花园怎么看都有些蹊跷,仿佛总有一对凶狠的眼睛躲在灌木丛背后虎视眈眈,仿佛阳光中总有一道诡异的色彩”。这道诡异的色彩便是洛杉矶及其人民疲敝、晦暗的精神。它便是雷在这座城市的空气中闻到、尝到且感受到的东西。

尽管雷日后文学成就的几大要素已然开始集结,可是在这个阶段,他距离成为一名作家还非常遥远。他很享受婚后的生活、与朋友的交际,以及公司高管的职场定位,他还将获得晋升。1926年,他觉得手头已经非常宽裕,于是就给自己买了辆克莱斯勒,有时候也会借给威廉·利弗开。在20世纪20年代末,他已经晋升为“三家公司的主管和三家公司的董事”,虽然他常常会告诉旁人,自己“不过是个收入很高的打工仔”。[26]他的人缘也很好,公司里的人都管他叫雷,从来不称呼他为钱德勒先生。此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大家都认为他“是整个洛杉矶最棒的公司职员”[27]。他所管理的办公室似乎非常现代化,他号称自己“办公室的大门从来不曾关闭”[28]。而且,他付给员工的薪水“要比他们在任何其他公司能够拿到的都更为丰厚”[29],而这令他与公司高层起了冲突。雷总是坚定不移地认为自己的方法就是最优解,以下两个事例可以表明他的决心如何引导着公司的政策:

我手头似乎总有要打的仗。有一次,我雇了六个律师;有几个擅长这件事,另外几个擅长别的事。他们寄来的账单总会把董事长惹恼;他说这帮人要价也太高了。我总是照单付钱,因为就处理的案子来说,他们要价不算太高。[30]

在另一起牵涉律师的事例里,雷向我们表明他的决心可以坚定到什么程度。有一次,在锡格纳尔山附近的公路上,一辆汽车撞上他们公司卡车运输的石油管道(它远远地伸出卡车之外)。汽车的司机和乘客声称,卡车违反了法律,石油管道上没有警示的红灯,所以他们根本搞不清楚它到底伸出卡车多远。可是雷确信管道上不仅有红灯,而且灯是亮着的,所以当保险公司认为为此进行辩护开销过大,决定赔偿对方的时候,雷大为火光。在雷看来,明明是汽车司机和乘客理亏,所以他们必须在法庭上见分晓。向骗子让步,拱手让对方取得胜利,这有悖雷的道德准则。他告诉保险公司,他的公司要出庭辩护,如果保险公司不支持他的主张,他就要起诉他们,让他们承担赔偿。雷写道:

我们派最好的律师出庭辩护,我们证明警示灯在正常工作,我们还去长滩寻找酒店常客(这多少要花点钱,但这笔钱花得值当),(证明)他们(即司机和乘客)曾经被三家酒吧扫地出门。我们轻松获胜,保险公司也就只赔偿了原定金额的三分之一,他们一付清款项,我就取消了他们的保单,把它签给别家保险公司。[31]

如此坚定的决心帮助雷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不过能够从他的行为中看出他的道德操守也是一件颇为有趣的事情:在他的世界里,对和错是泾渭分明的。他对于另一桩事件的反应向我们表明,商业世界有时候对他来说也很光怪陆离:

我认识一位来自华盛顿州阿伯丁市的银行家,他曾因为以无担保贷款的形式将银行资金发放给银行旗下农场的经营者,而在联邦监狱里蹲了两三个年头。他是个极其诚实之人,不曾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捞过一分钱……这位银行家毫无疑问违反了银行法。他也供认不讳。可是他到底诈骗了谁呢?难道是银行的股东?他自己就是股东,而其他股东都是当地豪门。银行的股票并不进行交易。他只是在用他所知的唯一方法,挽回银行濒临崩溃的收入来源。他受到审判,被定以罪名,银行也关门大吉……我们的司法系统只会将诚实之人定为罪犯,而那些匪徒和诈骗犯却只有在逃税的时候才会遇上麻烦,这其中必然有着某种悲剧性的错误。[32]

在雷看来,商业的堕落与生俱来。商业本身没有意义,而且他深信“如果不约束大型商业组织,放任自流,它们必然会扭曲,进而堕落”[33]。这并非左派信念所催生的言论,而是一种坦诚,承认在洛杉矶(或者更广一些,在美国),那些用来保护公民的机构根本就达不到应有的标准。当禁酒令在20世纪30年代被废止之后,雷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打了个比方:

典型的诈骗犯和那些狡诈行业的商人没多大区别,在石油、房地产、体育推广、剧院、夜店、酒店和餐馆这类行业,这种人比比皆是。[34]

雷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感到一个完美的世界已然被人玷污,而他也只有在洛杉矶这般光怪陆离,商人和犯人每日摩肩接踵的城市里,才能发展出这种观念。

整个20世纪20年代,雷的事业都处在上升期,可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酗酒开始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他其实在“一战”期间就常常酗酒,可是这一问题似乎要到20年代中后期才真正影响到他的生活。那个时候,他开始对酒精产生依赖,以至于打乱了他生活的平衡。雷的酗酒背后有诸多原因:虽然他从未刻意提及,但战争的创伤回忆想必不是一件容易对付的事情;工作会有很多压力;不过归根结底,酒对雷来说相当于每日的面包,酗酒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情。他的父亲就是酒鬼,而雷的酒量又很好,这些都是具有危险性的组合因素。如果酒不是那么触手可及,他也许可以逃过这个宿命,然而在洛杉矶,酒可以说是一种无处不在的东西。

比方说,雷时而会跟着“达布尼团伙”——财务主管米尔顿·菲利奥(Milton Philleo)、保险推销员路易斯·奈特(Louis Knight),以及同事奥维尔·埃文斯(Orville Evans)——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南加州大学看橄榄球比赛。有时候,他也会去帕洛阿尔托市或伯克利市观看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之间势均力敌的比赛。出门看球赛必然会豪饮,不过对雷来说,想要跟公司同人相处融洽,喝酒就不只是一种娱乐,更是一种必需。

达布尼团伙就连打网球的时候,都会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喝酒。雷发现,为了和这些年轻人(尤其是他们年轻貌美的妻子)相处融洽,他只能越喝越多。问题就出在这里。通常情况下,饮酒能够帮助雷摆脱拘谨,让他更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故而是一种自我调节的行为。可是一旦饮酒过度,他很快就会变得不再讨人喜欢,而是阴沉易怒。有一天,他去米尔顿·菲利奥家打网球,结果菲利奥夫人伊芙琳(Evelyn)恰巧身体不适,网球赛也就因此无法进行。雷心里有些失落,紧接着酗酒使得他做出了后来追悔莫及的事情:他跑到楼上,试图将伊芙琳从床上拽起来,非说她是在装模作样,这样他们夫妻俩就能对他避而不见。我们当然可以理解,米尔顿为此非常生气,要求这位朋友立即离开他家。可是雷跑到客厅,抽出一把枪,威胁要自杀。雷只有在喝醉之后才会这么胡闹,和他平日的职场形象截然相反。这表明尽管雷在表面上取得了成功,似乎严于律己,可实际上,20世纪20年代对他来说是一段压力巨大的岁月。

压力同样来自婚姻。结婚之后,雷大概意识到了茜茜的真实年龄。至少他发现,她没有自己声称的那么年轻。在一首诗作的早期草稿中,他毫不避讳地提及了两人年龄的差距,后来又为此感到后悔,将此内容画去。他周围有很多年轻而富有魅力的人,这只会更加突出茜茜的年长。这注定导致恶性循环:他因为困扰而酗酒,而酗酒令夫妻关系变得更加紧张,反过来使他喝得更凶。达布尼集团的另一位同事约翰·艾布拉姆斯(John Abrams)认为雷是个孤僻之人,喝酒只是为了将家庭生活抛诸脑后:“有一次,我在比尔特莫尔的千人油气年会上遇见他,钱德勒整个人阴沉沉的,喝得酩酊大醉,身边簇拥着一堆舞女,一副讨人厌的模样。”[35]

雷生活中的其他女人无疑是一种诱惑。如今的雷已经初经人事,由于同茜茜的性生活多少有些不同寻常,所以那些年轻又不那么矜持的女性就必然会引起他的兴趣。他为了克服紧张情绪所喝的酒,只会让他更可能在接近她们时遭到拒绝,结果就让他越喝越多。不过雷曾经也勾搭上一些女人,比如说达布尼石油集团的一位秘书就与他有染。两者之间的干柴烈火与其说是因为爱慕或者欲求,不如说是因为各自都有酗酒的问题。他们会双双离开办公室,并带着微醺的神情回来,几次之后,这段不正当的关系也就为大家所知了。

也许雷终究还是将茜茜当作母亲的化身。她和弗洛伦丝不仅年龄相近,她们与雷的相处方式也相似,而雷在这种关系中只需扮演忠诚的追随者即可:一位宛若骑士的救星,像加拉哈特一般纯洁。当时的八卦小报上充斥着滥交的故事,它们也许给雷施加了影响,让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错过了什么东西。雷知道自己长相帅气,但是这副皮囊却派不上什么用场。很多年后,他在《湖底女人》(The Lady in the Lake)中安排一位角色说道:“你也知道婚姻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差不多。一段时间过后,像我这样算不得什么好人的普通男人,就会想摸摸别的女人的腿。也许听起来挺下流的,但婚姻就这么回事。”

雷和茜茜每年都会在洛杉矶寻一处新家,他们通常都租住在洛杉矶东部,不会远离下城。1929年,他们住在南高地大道1024号。雷的酗酒问题给他们的婚姻带来巨大的压力,到1930年的时候,茜茜已经对他的醉酒不归感到厌倦了。像她这般坚韧且阅历丰富的女性通常都有很强的忍耐力,但即便是对她来说,雷的所作所为也已经太过出格了:茜茜忍无可忍,两人于3月3日签订了分居协议。签订分居协议不等于离婚,但它也具有法律效应,明确指出这对伴侣因为“不幸出现分歧”[36]而决定分开生活。这份协议并没有指出双方的具体分歧,不过我们可以从协议中看出,具体的和解办法偏向于茜茜,表明引发分歧的主要责任人是雷。茜茜曾经为了这个男人离开了朱利安·帕斯卡,可如今,这个男人却投向了酒瓶和其他女人的怀抱。根据分居协议,她分到了全部家具、汽车以及雷缴纳的三份人寿保险的收益。雷还同意每月分两次各支付茜茜150美元,直到她再婚为止。对茜茜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不仅令她能够独自生活,还能够维持之前的生活标准。

与此同时,孤身一人的雷则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境地。他暂且在办公室附近的梅费尔酒店住下,并且越喝越多。他继续工作,却在分开一段时间后,反反复复地给茜茜打电话,甚至以跳楼为借口要挟她。这般歇斯底里的雷想必令茜茜颇为头疼。不过她还是想出办法,劝说他不要采取极端的行为。

我们并不清楚这对伴侣分居了多久,不过签订协议书这一行为表明这段关系出现了严重的裂痕,很有可能导致离婚。不过,茜茜并没有彻底放弃雷。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互相和解,又住到了一起。不过,双方之间仍存在龃龉。茜茜怎么可以在年龄问题上对他撒谎?雷怎么可以变成花花公子?她的雷米奥到底怎么了?更何况,雷也不曾放下过酒瓶子。

尽管雷在酗酒和婚姻方面问题重重,但是他在达布尼集团的岗位却非常稳当。他是一名深受信任的员工。1927年,当阿瑟·勒布(Arthur Loeb)为朱利安丑闻一事叩响达布尼集团的大门时,雷被安排处理此事。勒布极具个人魅力,而且同雷和达布尼一样,因为入股朱利安石油公司而蒙受损失。不过勒布和朱利安石油公司的纠纷涉及更多私仇的因素,他曾在股东大会上与人打斗,致使他的一只眼睛被人挖出。朱利安公司倒闭后,涉事人员并没有受到真正的惩罚,这令勒布极为愤慨。于是,他找来高级法院前任法官盖伊·克伦普(Guy Crump)担任首席律师,试图将朱利安公司告上法庭。两人将案子告诉了雷,而雷立即建议达布尼参与这一控诉。这一案件渐渐地牵涉了包括勒布和达布尼在内的众多朱利安公司股东,索赔1500万美元,并最终走向了敲诈、谋杀和绑架。[37]所以当雷开始提笔写作犯罪小说的时候,洛杉矶成为他的故事背景也就毫不奇怪了:在整个20世纪20年代,他已然目睹这座城市最为黑暗的一面。

他们于1929年10月8日提起诉讼,然而牵涉其中的人很快就被另一桩大事件所席卷。三个星期后,美国遭遇了一场极为可怕的经济危机。股价于一夜之间跌入谷底,宣告大萧条正式来临。美国国力受到重创,之前的自信消失殆尽,银行家们纷纷跳窗自杀,整个国家陷入了混乱。雷挺过了这个黑暗时期,始终在达布尼集团供职,这表明他对公司,特别是对约瑟夫·达布尼个人来说,都有着很大的用处。似乎只要他工作出色,个人问题、酗酒和拈花惹草都可以被原谅。但是这种生活并不能维系多久。

1931年,公司同事约翰·艾布拉姆斯找雷的麻烦了。艾布拉姆斯特别讨厌雷。我们也得说句公道话,雷已经不再是一位和蔼可亲、受人欢迎的公司领导了,不仅对收费高昂的律师变得粗鲁,对下属也越来越苛刻。艾布拉姆斯向约瑟夫·达布尼打了小报告,而达布尼将他招呼到自己的湖边别墅。艾布拉姆斯如约抵达时,这位老人正光着上身,顶着个大肚子,双腿架在阳台栏杆上休憩。艾布拉姆斯将不满悉数倾倒而出,雷则因为这番小报告而被达布尼处以警告。雷本想状告艾布拉姆斯是在行诽谤中伤之事,可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始终没有真的这么去做。这段导火索最终令雷在1931年6月被炒了鱿鱼。[38]

雷被彻底挫败了。几年后,他在寄给威廉·利弗的信中解释说,自己是因为别人的“阴谋诡计”才被公司辞退。他也坦言自己负有一部分责任,但是认为“我已经尽我的努力,在不怎么样的摊子上做出了大生意”,并表达了对约瑟夫·达布尼的失望之情。达布尼也是一位赢得雷的尊敬,令他产生依恋,却最终将他抛弃的男性:

如果达布尼心胸开阔一点,我有可能已经让他成为石油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并且让我自己也跻身富人的行列。我有这种组织本领,可是这个老家伙能力有限,当生意的扩张超出他理解的范围之后,他就再也没招了。而且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他的商业判断也越来越糟,到最后,他的成功已经谈不上什么能人之事,而纯粹是某种侥幸。到最后,他的生意已经被人接手,他的资产被人冻结,他的投资也大大缩水了。[39]

雷在信的最后写道,离开石油行业之后,他反倒过得更加快乐:“我不过是失去了一份薪酬过于丰厚(达布尼也是为了心安才给我这么多钱)的工作,除了体力衰竭和道德厌恶以外,它没法给我带来任何收获。离开这个行业对我有好处,我反而过得更好、更快乐了。”[40]不过他始终对达布尼怀有恨意,所以当沃伦·劳埃德的儿子爱德华(Edward Lloyd,雷在1913年便与他相识)指控达布尼将文图拉大道油田(这片土地归于劳埃德家族的名下)的石油收益据为己有时,雷出庭作证,证明达布尼在生意上做过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劳埃德家族对他的所作所为很是感激,于是每月给他100美元的津贴,对已然失业的雷来说,这笔钱是一场及时雨。

如果一个人把希望、梦想,以及对自我身份的认同都押在工作上,那么失业对他来说就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雷就是这样一个人,失业的次日清晨,当他从床上醒来,却没有办公室可以去时,他感到不知所措。他在职场上的奋斗已经土崩瓦解,他再也没有目标了。1931年,雷四十三岁,不得不重新拼凑自己的生活。他想起了已被自己遗忘的抱负,想起了他深爱的一项事业,从中看见了一丝希望。他写信告诉威廉·利弗:“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我真心向往之地,现在我已经走到了它的边界。我正在成为一名初出茅庐的作家。”[41]

(1) 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1882—1949),庞氏骗局的始作俑者。

(2) 伯纳德·劳伦斯·“伯尼”·麦道夫(Bernard Lawrence “Bernie” Madoff,1938— ),美国金融界经纪人、前纳斯达克主席,发明了一种全新的庞氏骗局(层压式投资骗局)。

(3) 雷把“石油”一词拼错了。

(4) 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美国“硬汉派”小说家,代表作为《马耳他之鹰》。雷曾称赞他说:“哈米特把谋杀从威尼斯花瓶中解放出来,然后丢到了暗巷里。”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