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尽管天空暗沉,我还是把洗好的衣服用亮色夹子晾在环形晾衣绳上。一只身形硕大的德国牧羊犬和一只身形短小的喜乐蒂牧羊犬在我脚边扭来扭去,希望我能给它们丢球。正当我抬起手把黄色晾衣夹用嘴咬住时,狗狗们已经把篮子掀翻。我温柔地把它们赶走,俯下身来捡毛巾和袜子。一道反光映照在我手上,我震惊不已——这里到处都是没有切割过的宝石。当我弓起身子跨过翻倒的洗衣篮,抖掉蓝色牛仔裙上的露水时,一段漫长难忘的痛苦记忆让我喉咙一紧,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滴在绿宝石上,它闪耀着自身独特的光芒。此外,还有石榴石、蓝宝石、红宝石。还有些钻石。
十年前,我给你买了些袖扣
你给我带了些东西
我们都知道回忆会带来什么
它们带来钻石与铁锈。
只是,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不是十年前。我擦擦鼻子,站起来,继续晾衣服。
我第一次遇到鲍勃·迪伦是1961年,在格林尼治村的戈尔德民谣城[1]。当时,没人对他有什么印象,他像一个住在城市里的乡下男孩,耳边留着一圈短发,头顶的头发微卷。弹吉他的时候双脚蹦跳的他,在吉他的映衬下,显得矮小。他那铁锈色的皮夹克小了两个号。他的双颊软塌塌的,有点婴儿肥,堆着肉,显得一点都不严肃。他的嘴却很迷人:软软的,很有型,颇为稚气,有点紧张,又带点拘谨。这张嘴中吐出的很多词都是他自己的歌。这些歌是他的原创,很清新、直率,但参差不齐。除了歌词,他还很荒唐、新潮、粗鄙。那场演出结束后,他被人引到我桌前,我们就这样历史性地相遇了。他紧张地站在那儿,说话时礼貌而羞涩,微笑着,看起来挺高兴。我喝着“秀兰·邓波儿”,看起来像民谣界的老贵妇,恨不得迈克尔人间蒸发。我想和鲍勃自由畅快地聊天,但是迈克尔的眼神怀疑又挑剔,我没敢。毫无疑问,这个男孩太与众不同了,他令人感动,但最初他只感动了我一个人。
我对他的第二印象是在戈尔德民谣城门口,那是另一个晚上,他白净的圆脸在那顶灯芯绒铁路工人帽下,向我打听我妹妹蜜蜜在哪里。我心里暗暗地吃醋,但还是成功地嘲笑和调戏了他一把。他看起来非常小,很年轻。我比他大六个月,却感觉像他母亲。
回到大苏尔的家,几位东海岸的朋友告诉我大艾伯特(·格罗斯曼)已与鲍勃接洽,且传出了小道消息,说鲍勃想把音乐现场“搞大”。我半信半疑。“比埃尔维斯·普雷斯利还要大。”他们告诉我。“瞎扯。”我回答道,同时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嘟囔着哼出无趣鼻音的怪人。“是的,”有人继续说道,“而且你知道,当被问到能赚多少钱时,迪伦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他走到角落里,把朋友们的名字一一记下,说万一哪天他有钱了,应该让朋友们都知道。”我笑了笑,实在没想到,那个穿着小两号的夹克、看起来很有叛逆精神的乡巴佬会在乎钱。
现在我看见你站立的四周枯叶飘落
雪落在你头发上
如今我们微笑着倚在破旧旅馆的窗边朝外
看向华盛顿广场……
华盛顿广场那家破旧的旅馆十二美元一晚。没有服务员,只有毒品贩子的常任诉讼代理、推销员、过渡期的变性人、年轻的酗酒者,以及那些像是纽约街头痞子的人。这让我“心跳加速”,鲍勃却像回家了一样。我给鲍勃买了一件大点的西装外套,很合身。他有些谨慎,但很快就被白衬衫降服——简直有如王者般荣耀——一对袖扣上镶嵌着带波浪纹路的、不透明的紫罗兰色岩石。我爱上他了。
我们坐在我的房间,互问各自的事业。也许那天下午是我感觉离鲍勃最近的一次。他的眼神像上帝一般老,像冬天的树叶那般脆弱。他像一个主日学的小孩,穿着大号外套,系着袖扣,烦躁不安地坐在沙发上,而我像是他妈妈。但我也是神秘的姐姐和犯罪同伙,他的王后,孪生的地下之星。我们像谜一般地生活,还去了村里的贫民窟。我们一同走在风呼呼作响的街道上,直到下午才去麦克道格尔街吃早餐。我们呼出的气息如云雾交缠,悬停在空中……那个时刻我们几乎死去。
鲍勃说着糟糕的英语,带着快速鲜明的画面,大多数时候,他只想看到他的眼睛能看到的。他阐述自己的想法时总是没完没了。几年前的一次,我在马萨诸塞州的树林里散步,看到一个女人坐在长凳上,激动地在画板上画着什么,另一只手用力抓着画板放在膝盖上。她偶尔抬起头仔细观察眼前的树。我冲她打了个招呼,偶尔瞟几眼她在画什么。她的画纸上画满了小鬼、怪物、蛇、戈雅风格的鼻子似的眼睛。我实在憋不住了,蠢蠢地问了句:“你在画什么?”她抬头瞥了我一眼,礼貌地扬起手指着那些书:“噢,就画我眼睛看到的。”我马上联想到了鲍勃最有节制的幻想,即成为一个吸食迷幻剂的瘾君子,以宇宙飞船般的速度赛车。
他十分吝惜自己的温柔,而且很少考虑别人想要什么,尽管偶尔会突然关心一下亡命徒、搭便车的人或流浪汉,还会放下手头的事去看望他们。他很有同情心且极其脆弱。那双无比白皙的手不停地动来动去:把烟放在嘴边,再极为无情地拽着脖子边上的一撮头发,有意无意地让烟灰窸窣抖落进夹克。他会站着想问题,嘴不停说话,轮流换着膝盖蹲下,右边、左边、右边、左边。他似乎被卷入自己的思绪和想象的中心,像疯子一样被这些思绪和想象吞没。
他的幽默干巴巴的,私密且精彩。有时候他自己会咯咯地笑。有时,他的嘴唇刚刚还真诚地笑着,马上又噘起来。下一秒,他又会紧闭嘴巴,直到颤动的笑声令他嘴边又浮现笑意。有时,一阵大笑过后他会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每次他跟我分享奇怪的念头,或者问我某句歌词的意思时,我都很开心。如果我猜对了,他就会来一句:“你他妈是怎么知道的?”有一次,在他的要求下,也为了让他高兴,我说出了对整首歌的理解。他似乎很惊讶。接着,他说:“哪天我快死了,人们会扯淡地解释我的每首歌,甚至连每个逗号都他妈不放过。他们并不知道每首歌有什么意思。去他的,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唱歌,大笑,胡闹,发疯,聊天,看电影,骑摩托兜风,睡觉。但是自从离开村子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感受过两人之前在一起的那种自然,以及一度那种无论我们对彼此说什么或做什么都不需对方猜或设防的理解。自那天后,我们在彼此眼中从飓风慢慢变成气流,风第一次把他的手从我的手里吹走。
鲍勃邀请我、蜜蜜和她丈夫迪克[2]·法里纳,一起去纽约伍德斯托克帮格罗斯曼看家。迪克和鲍勃在写东西,蜜蜜在唱歌,并且尽妻子的本分,而我则像游客一样到处瞎逛。鲍勃有一辆350型号的凯旋牌摩托车,有时候我会骑着它在丛林里或后面的小路上穿梭,有时候还会载他坐在后面。那个月,在那栋房子里的大多数日子,鲍勃几乎每天坐在他房间角落里的打字机前,喝着红酒,抽着烟,连续好几个小时不停地敲着打字机。三更半夜的时候,他可能会醒来,打着哈欠,拿起一根烟,迷迷糊糊地走到打字机前。他就像自动收报机一样,我则会在他写下来以后,以最快的速度偷看。
在冷静地选择性地记起一些事情时,我丝毫不否认跟鲍勃在伍德斯托克那段刻骨铭心的激情岁月。我在家里的一封信里找到这份记忆,还有一份有意思的补篇。
亲爱的妈妈:
最好不要让那个“老男人”看到——(这是鲍勃·迪伦写的)。上个月我和鲍勃的关系已经很亲近了。我们太开心了!哇,他洗澡,以及其他,等等。对了,当我说“我今天想写信给妈妈”时,他突然跳起来说他来写,尽管是以我的口气,并且跟我保证落款要写我的名字。这有点猥琐——他为此笑了整整一小时。他对我很好。他给我买了一件漂亮的外套、一条裙子,还有耳环,他就像个小男孩一样。我们理解彼此都需要自由,没有束缚,只有一些美好的感觉和笑声,以及很多的爱。我也很欣赏他的才华。
录制已经搞定了,一个月之内就会发行,书应该也是。我要一个人回家。整段旅行都很愉快,大多数时间我都和鲍勃在一起,但马上,我要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并会和艾拉待一段时间。我回家的时候,房子应该差不多完工了。我会在丹佛和披头士会面。我很喜欢他们,之后再坐火车回家。一个人也挺好的。鲍勃很有商业头脑,他给我介绍了洛杉矶的一些商业顾问,教我跟那些乱七八糟的律师和经纪人周旋。要催催他们了。鲍勃把自己的事打理得很妥当。你都猜不到他有多聪明。一切都酷毙了。蜜蜜和迪克不太酷,但也就一阵一阵的吧。等房子完工以后,我想鲍勃会过来跟我住上一段时间,不过他9月8日要出门。你看到我们在一起那么快乐,一定会开心的。我真的很爱他。
爱你
爱你
爱你的琼妮
21日某时
亲爱的妈妈:
是我。我正在伍德斯托克阿尔比叔叔漂亮的家中。你也应该来这儿。这里还有游泳池呢,简直什么都有。你知道的,我正和那个人(you-know-who)在一起,迪克和蜜蜜也在。但是我很少见到他们,因为你也知道我简直被那个人套牢了。妈妈,你要相信我。我一直按照计划和我们这行的领军人物待在一起,我的意思是,我是认真的。不过,我和蜜蜜来到这个小镇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逛逛。你也知道,到那儿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我也很累,准备睡觉了。你可知道那时我已经上床,想把毯子拽过来。天哪!你知不知道谁躺在被窝下面?是的,就是他!我是说不管你信不信,我向天发誓,他就像个球一样蜷在枕头里。妈妈,我太浑蛋了。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做的第一件事竟是打电话给蜜蜜。
蜜蜜赶紧冲到客厅,但你觉得这有用吗?那个人只是慢慢直起身,跳到地板上。妈妈,他的头发都长到腰上了。他穿着那件怪物衫,身上散发着一股臭气,就像一年都没洗澡。妈妈,他太可怕了。即使古巴的阿尔弗雷多[3]闻知之后都会评论一句“ay tairdbil”(太可怕了)。还有,看到他在那儿,蜜蜜转身跑了。妈妈,她就这么转身跑开了。那个人没浪费任何时间,让我告诉你。他像个原始人一样把我往床上一扔。(四天没刮胡子了,妈呀,我的天,四天!)而且你也知道我有多累。我已经毫无力气反抗,而且他还说了些我以前从没听到过的话。我是说以前在电影里也从未听过。我是说,他在说“嘿,来吧!嘿,来吧!”,一遍又一遍地说着。你知道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块铁砧一样,无法动弹。他会说一些我没听过的话。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让你认为他(那个人)影响到了我,或者没有妈妈我只是掉入了陷阱中。在那一秒,也许退缩才是对的。也许我自己也“不”了解自己,虽然我应该了解自己。当他说“琼妮,亲爱的,你根本不了解自己”时,也许他是对的。不过,那个人,找不到更好的词儿形容了,攫住了我。这并不像任何一个从旋涡中挣脱出来的领头的小孩,但依然让人感到有点诡异。我的意思是,他真的做了很多令我吃惊的事。如果换作你,你该怎么办?我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妈妈,我一直不停地反抗。我咬了他的鼻子,还狠狠地踹了他。我还把他的脖子后面抓得到处是伤,直到血都流到他肚脐那儿了。妈妈,我还重重地扇了他耳光,我觉得他的眼球都要掉出来了,但他还是得逞了。我是说,他还一直说“嘿,来吧,来吧!”。后来,他又开始背诗了。好像也就是他开始叫我“拉蒙娜”(Ramona)[4]时,我试图掰他的手肘。我发誓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个游戏。他不停地说着“别逞强了”,以及“存在”之类的词语。妈妈我发誓,他甚至还提到了“炸掉的乡村嘴唇”之类的词。妈妈,我没再反抗了。我是说,我实在反抗不了了。是的,我好像已经渐渐失去知觉。后来我又醒过来了。而且已经一个月没开一场演唱会了。曼尼一直不停地打电话,维克多每次接电话都会用搞笑的声调重复“不,她不在”。而那个人除了“一切安好”和“没关系”之类,什么话也不会说。是的,我得走了。你知道的,那人在拍电影,而且他希望准备好了以后,我能给他开个好头。总之,所有的一切我都觉得没什么问题。房子差不多装修好了。哦,我把我的车给了那个人。是的,他说把车转给他会减轻我的很多思想负担,嗯……也许有点吧,我想。我并不会在乎那么多,但是……那个人把车卖了。他说那样更好,因为我不会缠着他让我来开车了。妈妈,他真是个特别糟糕的司机。我发誓每次他载我去见心理医生时,我心里都像有只小鸟。我的心理医生也讨厌他。但那是另一码事了,我以后再告诉你。好了,再见。
梅纳德·所罗门向你问好
并一直问你什么时候
会回来
好,再见
千万别担心我
哦,还有:
我把我的一张小照片
给了那个人,他把它贴到
福特旅行车里的最上面
妈妈,我很好。
请别担心我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已改变
噢,妈妈
向布莱斯和宝琳问好
哦哦!那个人来了
我不想让他看到我写信
给你
我得走了
爱你的
琼妮
鲍勃有种超凡的魅力,使得他实际上从未被允许独处。每个人都想惹他一下,说些俏皮话逗他开心,或者以某种方式触到某个点,这样将来回味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很特别。尽管我跟他走得很近,相较于日益增长的歌迷,更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依然能感觉到:除了极少数双方都期待的时刻,他一直让我们保持着距离。
尽管我并不想做一个牢牢控制鲍勃的人,但还是忍不住有很强的占有欲。某天晚上,在一家餐厅,蜜蜜和迪克也在场,还有其他几个朋友。鲍勃的眼神一直无法从一个坐在斜对角的新移民身上移开,她也一直盯着我们看。鲍勃竟和她眉来眼去。蜜蜜和我简直气得像两只咕咕叫的老母鸡,挖苦起这个脸色苍白的可怜姑娘,一会儿说她一脸菜色,说起话来惨兮兮地装可怜,一会儿又说她穿衣服老气寒碜。我知道鲍勃一喝多就会狂吃,所以一杯又一杯地给他满上,直到他神情恍惚,双眼通红,都快睁不开了。塞给他很多甜点,他刚吃完一块,我又把一块递到他嘴边。他会用手拨弄两下,看起来有点绝望,恨不得这些玩意儿赶紧消失,随后还是会把它吃掉,然后再灌两口红酒或咖啡,这样更容易下咽。最后,这个女孩为了回应鲍勃一遍又一遍的注视,竟然穿过整个餐厅毫无顾忌地来到桌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眼睛牢牢地盯着鲍勃。而鲍勃此时已经酩酊大醉,兴奋极了,令人反感,又粗鲁。
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方面嫉妒鲍勃老看女孩,另一方面也气这个女孩对鲍勃的态度:这种崇拜的神色一向都是为我存在,而今竟然转向了我身边这个醉鬼。我冲到洗手间怒不可遏。蜜蜜对鲍勃大发一通脾气,我能记起的另一件事是我坐在过道里等鲍勃过来找我,说些好听的话,比如:“对不起。我怎么会那么蠢呢,我唯一想做的就是跟你在一起。”谁知道他只是一味地说他胃疼得要死过去了,上帝啊,都吃了啥呢。我告诉他都吃了什么,并为此感到抱歉。他看起来特别惨,被T恤裹着的肚子像石头一样硬。所以后来我开车送他回家,猜想在找到一棵树以前,他肯定会在车里吐出两块奶油派和一大块山核桃软糖蛋糕。可是,他睡得像死猪一样,一路打呼噜。到地方后,我不得不把他摇醒,费劲地把他扶上床,他却立即毫无负疚感地沉沉睡去。
1963年8月,我开始巡回演出,并邀请鲍勃在我的演唱会上唱歌,效仿四年前鲍勃·吉布森给我的示范。那时我的观众数量已超过一万,要把我的小流浪汉拖到舞台上,可是个大实验,也是一场彼此都知道最终会获胜的赌博。那些从没听过鲍勃名字的人会很愤怒,有时甚至在他上场时喝倒彩,因为他用原始、愤怒、幽默的调子,打断了这个世界上最适合结婚的女歌手的欢快节奏。这时,我会像女教师一样,对那些气愤的人挥动手指头,建议他们听听歌词,因为这个年轻人是天才。他们真的听了。
某个巡演的午后,我们开车去一家酒店的停车场,我让鲍勃先下车进去登记。我走到前台时受到了热烈欢迎,酒店管理人员却对鲍勃爱搭不理。
“你们还有房间给我朋友住吗?”我问。没了,他们没房间了。
鲍勃正在大厅另一边的立式烟灰缸旁烦躁地转悠。以一个艺术家的眼光看,他的样子像位诗人,但以一个圈外人的眼光看,他更像流浪汉。我强压住怒火,对管理人员说,如果你们不给“迪伦先生”安排一个“好房间”,我就去另外一家住了。他们随后收拾出一间来。我向迪伦抱歉,那会儿他说完全没关系。但到了晚上,演唱会结束后,他写了一首歌——《大船入港之际》,满怀怒气、报复,语气强烈,情绪十足。
我从来没有试过迪伦那种背对观众的表演方式,极具神奇的魅力。他在舞台上背对着观众,有种奇怪却不应景的悲凉感。现在,他成为一名舞台经验丰富的摇滚歌手已有二十余载,并且,他凭借独创的词语或皱个眉,就能掌控他的团队、观众、场面和整个舞台。每当灯光亮起来时,人群开始欢呼,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独特入场方式——背对观众,吹着一把或两把口琴。当转身面朝观众时,他看起来像是去一间黑暗的棋室里下棋。也许他想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有一次(大概是在1975年“滚雷讽刺剧”巡演之后),他看上去开心极了,心情大好,在帽子上别了几朵鲜艳小花,得意扬扬地走到舞台上,十分开心地注视着观众。(我觉得他看不了多远。我跟他最后几次谈话中的一次,是在柏林巡演时的泳池边。他斜眼望着一个地方,以为我坐在那儿。“我在这儿呢,鲍勃。”我说,指着左边的几把空椅子向他示意。他瞥了一眼我指着的地方。“你能看多远?”当他披着及地长的浴袍,戴着一顶尖顶帽站在那里时,我问道。“噢,眼科医生说我的眼睛越来越好了。”“那你能看多远呢,鲍勃?”)过了一会儿,他戴着一条艳丽的围巾,脸涂得很白,冲着乐队笑,并用那张化过妆的脸对自己笑笑,对观众说荒唐的话。他们想破译他说的话,仿佛它们源自山上的神碑。我想,他肯定很享受给每个人讲笑话的感觉,但这都无所谓。歌很有力量,歌手也很有魅力,舞台已经陷入疯狂。在“滚雷讽刺剧”巡演中,我一晚不落地听他唱歌。我想,他的激情感染了我,还有歌词。
在鲍勃“转向电子乐”之前,只有他和他的吉他,以及那语无伦次、华丽夸张又神秘莫测的歌词。
鲍勃撒在空白纸张上的歌词,就像从袖子里抖落出来的许多小金豆,将我从往昔岁月里那些缥缈古老的抒情歌曲中抽离出来,直面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音乐势头。我不止一次地在舞台上唱到一半停下来,有一种极为强烈的感觉,说:“我想说点什么,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这首歌是关于我们这个可怜的古老世界的。”然后我接着开唱,这是一首对挣扎中的人们表达同情和关怀的民谣,但从某方面说太个人化了,背离了当时越来越大的压力。那场音乐会上,鲍勃第一次和我合唱《上帝在我们这一边》。我差点没记住歌词,而且那天礼堂特别热。我窄窄的后背和膝盖窝一直在淌汗。我特别紧张、兴奋,激动极了。
自那以后,这首歌成了我音乐中的一部分,但能体现我对社会深切关怀的,则是《昨晚我做了最奇怪的梦》《我们将得胜》,以及一些黑人灵歌。鲍勃的歌似乎更新了公正与不公的内涵。他的个人形象,对现状的反抗,对这个日趋动荡的国家的抗议,让你听起来觉得这些歌与公正有关,即使本来无关。
没有哪首歌比《时代正在改变》更能为我们这代人代言了。人权运动日益高涨,战争像威力无比的炸弹向我们冲过来,它将撕碎这个国家,令成百上千万人骨肉分离、身首异处,不仅带来肉体上的伤害,且带来精神上无法弥补的创伤。一旦战争爆发,我也会像成千上万的人一样,参加反战运动。我们可能会因为其他事放弃鲍勃,但是在第一发子弹打响之前,他已经用他的歌声填满了我们的军械库。《暴雨将至》《战争大师》《时代正在改变》《上帝在我们这一边》,以及最后的《在风中飘荡》等,在六十年代传唱不衰,变成了德国童子军篝火营演奏的曲目、给凯悦酒店助兴的音乐,以及全世界最有名的社会良知型赞美诗。鲍勃·迪伦的名字自此与六十年代的激进运动产生了重要联系。相对于其他跟在他身后的吉他伴唱,以及那些把五彩缤纷的文字贴在记事本上的人,鲍勃作为一名异议者和社会变革领导者,更能青史留名。不论他是否赞同,我认为无论是哪一种他都不会在意。
即使身处八十年代的现在,《别了,安吉丽娜》这首掺杂着荒唐比喻的美丽小情歌,也足以让法国音乐节上的四万多名观众喜不自胜地回到意义丰富的六十年代,并让他们有一种赋权感。因为有那么几分钟,他们成了“一切正在发生”的年代之梦的一部分,生活似乎有了目标,每个人都得到改变。而这,亲爱的鲍勃,可他妈的不坏。
我后来离开伍德斯托克,回到卡梅尔山谷的家中。你曾计划要来那儿待上一段时间,你和蜜蜜、迪克看见我走了,有人告诉我,你下火车后直接去电话亭给萨拉打电话。我并不知道你甚至还有萨拉,我带着回忆、歌曲、幻灭感,以及我在艾伯特家的衣橱里发现的蓝色睡裙快乐地离开了。你说裙子送我了。十二年后,我遇到萨拉并成为她的朋友,我们聊了好几个小时,一起回忆那段日子,那个原始人一样的浪子脚踏两只船于我和她之间。我告诉萨拉,我很少收到鲍勃的礼物,但有一天他给我买了绿色的灯芯绒大衣,并让我留着从伍德斯托克家拿走的那条可爱睡裙。“噢,”萨拉说,“原来在你那儿呢。”
你来卡梅尔山谷时,我们一起去了罐头街的咖啡屋,然后一直在大苏尔海岸兜风,还花两千美元买了一架竖式钢琴。你站在厨房的大窗户旁,打字机放在齐腰高的土砖架子上,面朝群山。你写下《爱只不过是个脏字》《海蒂·卡罗尔孤独地死去》和其他的歌。某天晚上,你跟人聊天时,把我做的牛排里的肉都挑出来吃了,只把蔬菜和土豆留给其他人。
那个夏日,你和我一直用开玩笑的口吻计划“我们的未来”。我们甚至说要给孩子取名字。我记得好像叫“香农”(Shannon)。我还记得,一天后你回到伍德斯托克,给我打了个电话,当时好像在开派对,你含含糊糊地提到了结婚。我记得我说“不”。这并非求婚,这是我们开玩笑和玩游戏的一种暧昧不明的延续。这可能会导致两个暧昧不清的人生活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婚姻状态中。我记得是这样的,我敢肯定你记忆中的场景跟我的不一样,如果你还能想起来的话。
尽管那个夏天,有些事发生了,有些没发生,我们还是计划从1965年3月到4月举行短期的巡回演唱会。曼尼负责海报,我们都无异议。赚的钱五五平分。埃里克·冯·施密特做设计,把鲍勃的头放得比我的高一点,我的名字突出得比他的大一点,这样某种程度上,一眼看去就不分高低了。
我们成了一种现象、一个组合,并收到很多善意的评论。表演的时间完全是一人一半。我们一起开场,然后我唱四十分钟,中场休息一会儿,鲍勃再唱四十分钟,最后两人一起谢幕。我们特别开心;一起开车旅行了很久,我们出名了,而且还被介绍给了披头士。
(一封给家里的信)
亲爱的各位——
有时候我会为这种不可思议感到十分幸运。至少有一万名观众,乐意伸出他们的右胳膊和腿来触摸、交谈,或仅仅是与迷人的披头士中的任何一个待在同一间屋子里。我必须说我也深有同感。演唱会开始时,我被媒体带到了他们的发布会现场。他们得知我在那儿,就说想要见我,于是我一直看着他们系领带、扣袖钉,打理头发,直到他们上舞台“表演”,然后再跟他们坐上豪华轿车离去,一路有警车鸣笛和摩托开道……一直到了宾馆,进入他们的套房,我以为里面会有个无比喧嚣的派对,出人意料的是,他们让所有人都离开,只剩我们五个人围坐一圈,谈笑风生、装疯扮傻、唱歌,一直到凌晨三点。
我享受着名声、被关注以及与鲍勃的关联,但很快,我们之间真正的分歧开始浮出水面,而且决定了我们关系的走向。有一次,我问他是怎么写出《战争大师》这首歌的。他的回答竟然是,他知道这首歌会很红。我当时并不接受这个答案,现在也不接受。我认为他的歌曲创作会限制他积极投身社会变革。据我所知,他从没参加过一次游行。他也从未参加过任何非暴力反抗,至少我知道的是这样。我常觉得他根本不想承担社会责任。有一次,他跟我提及观众席中的一些年轻人,喊出了《战争大师》,“他们把我想错了”。然后他开始拿这件事开玩笑,并告诉我对他们以及“所有这类人”要留点心。我告诉他,我会尽力。
我们一起去了个地方;我猛地拽起一把草,突然意识到我们两人已经产生分歧,将朝不同的方向而去。我问他是什么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了。他说很简单,我觉得我能改变一些事,他却觉得任何人都改变不了什么。我对他的回答十分沮丧。也许他将不再做我这个和平女王的摇滚之王。
某天演出前,我们想去找点吃的,鲍勃把那件之前我提到过他呕吐时穿的夹克忘在了更衣室的衣帽架上。我一直试着(我的优秀品质之一)让他别穿那件令人作呕、不合身、破旧不堪、实在不敢恭维的英国孤儿式夹克,换件别的衣服穿。可他视这件衣服如命一般。我暂时算是赢了。因为吃完汉堡之后,他已经穿上了另外一件衣服。可回去时,那件夹克找不到了。我感到特别害怕。鲍勃红着脸对那个六英尺半高的黑人保安厉声吼道:“你他妈给我滚出去!”这个保安赶紧灰溜溜地跑开了。鲍勃这会儿又开始冲我尖叫,他的脸已经完全变形,青筋暴起,眼睛全都红了。我让自己镇静下来,并告诉他不要用这种方式对我和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说话。顺便还告诉他,准备好了排练,就来更衣室找我。说完我就出去了。站在围观者中,我虽然岿然不动,内心却早已打翻了五味瓶。彩排时鲍勃已经恢复过来,他的演出十分成功。演出结束后,我做了精彩的评论,他本应该高兴得发狂,因为他的表现比平常好太多了,他却把大家都赶走,告诉大家,他没有疯,而且从来没有疯。所以在前往欧洲时,我们已对彼此的某些东西有所了解。鲍勃此前邀请我去英格兰开巡回演唱会时,我还特别激动。
有时候我想到1965年那场演唱会,你已经脱离现实太远。你荣誉加身,被情绪失控的歌迷追随,被自由派、知识分子、政治家、媒体和像我这样的傻子切实地崇拜着,而且我觉得你从未清醒过。你邀请我时,我以为你是邀请我来和你一起演唱的。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多么美妙吗?我把你介绍给全美国,按常理,你的演唱会在我的演唱会之前,你也应该给我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作为回报吧。显然,这并不在你的安排之列。
飞机降落在希思罗机场时,我决定和你保持一段距离。因为这是属于你的重要时刻,你开了一个很迪伦式的发布会,狠狠地戏弄了那些镁光灯,用不予答复的方式作为回答送给媒体,有时真令人忍俊不禁。在一大堆人的簇拥下,你走向门口,并在短暂的间隙四处张望,看到我后伸出你的手。我能再设想一番那个极为短暂的瞬间和恳求的手势吗?你看起来十分脆弱而野性。你马上就要被歌迷湮没了,但那时我认为抓住你的手并不合适。因此我一直站在后面,摇着头,并面带鼓励地微笑着,直到你被粗花呢夹克和雨衣包围。我想也许等会儿一切都会冷却下来,我们能聊聊,或者等你想静一下的时候喝杯茶。
但是并没有等到这个时刻。而且凭什么你他妈要和我静静地喝杯茶,再喝一杯吗?他们把你视为上帝,我只把你当朋友,我只想站在舞台上和你一起分享这份成功和喜悦。你却只想自己独霸这场巡回演唱会。如果不是对你如此心如死灰,以至于失去所有理智,我本会在安静地参观完那时还在的伦敦桥[5]之后飞回家。
并非爱情,让我在整场巡回演唱会中成为最令人讨厌的人。鲍勃(尽管我很确定你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很不开心)才是我的绝望之源。这是在我短暂却颇为成功的事业生涯中,第一次有人从我鼻子底下窃走我的名声。我到处闲逛,接着大病一场。如果不是我们共同的朋友纽沃思,一直饰演你的旅行同伴和我自杀的调控中心,我可能已经彻底崩溃。某天晚上,我去纽沃思的房间大哭了一场。他用胳膊环绕着我,拭去我脸颊和下巴的泪水,劝我赶紧收拾东西,离开鲍勃的巡演。
“但是是鲍勃邀请我来的,他邀请我来的。”我抗议道。
“我知道,但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看不到吗?他在外面忙得团团转,他只想自己做。”
某天早上,鲍勃的随行人员挤进了他的豪华轿车,准备一起去利物浦。没人知道该怎么坐,而且鲍勃谁都没有邀请。我想善意地提醒他该单独邀请一些新客人,我试探性地对他说:“你不觉得某人和某人今天应该和你坐在一块儿吗?”
鲍勃的脸立即沉了下来,满脸怒容。
“应该坐这儿?!应该坐这儿?!这里他妈的没他们的位置,自己找地方坐去。”然后他自己第一个钻进了加长车,让那群拎着一大堆行李的随从都下来,自己找车去。我跟着他爬上了车。他拿起一沓报纸,开始读起来。正好读到一篇引用我的评论的报道。此前在一个不太凑巧的场合,我被问到真正的鲍勃是怎样的一个人。
有那么一瞬间,我曾想过要如实回答,最后一刻决定还是不那么干,便简单回复了一句:“鲍勃是个天才。”
“这说的什么狗屁话?”鲍勃脸色很黑。
“什么什么狗屁话?”
“你说我是个天才。这他妈是什么意思?”此时,我强作镇定。
“这是找不到别的词儿时的说法,罗伯特[6]。”
“你哪儿觉得我是天才了?”
“难道你希望我对他们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有时候,我想我应该是唯一一个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的人。第一次巡演中,他被宠溺到要命,他的大幅肖像被张贴在萨伏伊酒店的墙上。他还订了很多食物,被这些食物包围着。艾伯特为这一切买单,房间里挤满了奉承者,他们对鲍勃从打字机里敲出的每一行字都会奉承一遍。
还好我不是马屁精。我还沉浸在会被邀请与他同台献唱的指望中。尽管有英国年轻人向鲍勃提出要听我唱歌(也许请求并未到达他的手中),我却一直未获邀请。我是一位受了伤却依然冲动的女王,虽然被废黜已久,依然会把权力的梦想挂在嘴边。这场巡演以鲍勃累倒在床结束——只因为他寻求刺激去了某个“异域情调”的饭店吃了顿晚餐。
我在伦敦举办了一场自己的音乐会。那场音乐会门票售罄,但我已无心喜悦,尤其几乎所有的随行人员都去酒店陪鲍勃了。这场爆满的演唱会上,很多人是第一次来,但那时我并不知道。我差点忘了我还有自己的事业,还有一大群歌迷和属于自己的声音。我从来没想过欧洲的很多歌迷已经追随了我五年,压根儿不关心那个原始人般的浪子、脏兮兮的名人,一点也不。
他没邀请我去他的房间,我还是出去给他买了个礼物。我父母来伦敦看我在皇家艾伯特大厅首次登台,他们和我一起去了他那儿。我给他买了一件藏青色的维耶勒法兰绒衬衫,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算是未事先告知,而且不请自来地敲开了他的门。是萨拉开的,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女人竟然特意飞过来照顾鲍勃。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她在这儿。她耐心地接过我的礼物,可爱的小脸上,黑色大眼睛疑惑地扑闪着,温柔地向我道了声“谢谢”,随即关上了门。
注释
[1] 戈尔德民谣城(Gerde's Folk City)是当时纽约最著名的民谣表演俱乐部之一。
[2] 迪克是理查德的昵称。
[3] 应该是指阿尔弗雷多·杜兰(1936— ),古巴裔律师,古巴流亡集团“2506突击旅”组织成员,曾于1961年参加企图推翻卡斯特罗政权的“猪湾入侵”行动,后被捕关押十八个月,直至被美国赎回。
[4] 鲍勃·迪伦的一首名作便叫《致拉蒙娜》。
[5] 这里指的是新伦敦桥(1831—1967),之后被现代伦敦桥取代。
[6] 鲍勃·迪伦原名为罗伯特·艾伦·齐默尔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