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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二〇〇六年的初夏,我常常是这样度过的:凌晨三点多,我将尚在睡梦中的九个月的儿子抱给隔壁房间的婆婆,然后骑上自行车,顺着黑咕隆咚的弄堂赶去距菜市场不远的我小姨娘家,把寄存在她家的一大堆小百货用三轮车拉去菜市场摆地摊。

起初去菜市场讨生活实属无奈之举。丈夫在市区上班,一星期回来一趟,像个客人一样住一宿就走了。公婆六十多岁,明确表示做不了照顾小孩的主力。我学历低,疾病缠身,还不会讲当地方言,一时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经济上的拮据又不允许我做全职主妇。摆摊最大的好处是时间相对自由。上午半天,我赚好和儿子的生活费,其余时间可以待在家中照顾孩子。唯一的缺点,就是要早早起床——菜市场可供摆摊的位置实在不多,去晚了就没有地方。

我总忘不了凌晨三点的天空,淡淡的鱼肚白与朦胧的灰黑交织,仅剩的几颗星星仍然没有隐去痕迹。猛然间从婆娑树影中掠出的猫头鹰,扑棱棱地留下一串凄惨的号叫,让本就心惊肉跳的我更感胆寒。我加快车速窜出小弄堂,上了大马路心才稍宽,马路上有呼啸而过的车,尽管很少,依然让我觉得在寂寥空旷的凌晨,自己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还有一次,我正专注地蹬车,不知道从哪个角落跳出一只夜游的狗儿,汪汪地叫着追了我好远。我一边啪嗒啪嗒地掉眼泪,一边狼狈地逃窜。

如此强撑了两个月,我实在扛不住这种夜行的惊恐了。恰巧菜市场里来了一个推着简易小车做流动生意的安徽男人,我仔细观察了他一番,回家后立即动手,把儿子睡觉的旧童车改造成一辆出摊的手推车,七七八八的小商品往小车里一放,走到哪里,生意做到哪里,灵活性不输招手即停的出租。从此,我每天早上能多睡两个小时,我亲爱的妈妈再也不用隔着千里担心我天不亮就赶去菜市场抢地盘了。

五颜六色的小推车穿行在街道上时很是惹眼,路人纷纷侧目。为了生活,时年二十八岁的我抛下所谓的面子,笑迎每一个顾客。也就是这个不够体面的“货郎摊”,帮助我在陌生的浙东小镇站稳了脚跟,与我打过交道的人,都愿意亲切地称呼我“阿三”或“三三”(我在娘家排行老三,三儿是我的乳名)。

从二〇〇六年到二〇一〇年的五年间,我的日常固化得只剩下摆摊和照看孩子两件事。直到二〇一〇年九月份,孩子进了幼儿园,下午的半天忽然空了出来。闲极无聊,我就尝试在QQ空间里写点东西。起初是无意间涂鸦了几篇小短文,得到了一些好友的捧场鼓励,我这个人架不住人家表扬,脑子一热,马上挽起袖子再接再厉地往前写。我是职业高中毕业,学的裁缝,写文字纯属黑夜里射乱箭,没有明确方向和目的,谈不上体裁,也不限字数,想到什么写什么。童年旧事、花草虫鱼、风霜雨雪……一时倒也自得其乐。慢慢地,菜市场里有意思的人或事,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笔下。包子铺的年轻师傅、猪肉区的屠夫、卖毛笋的老人、修锅底的铜匠、胆大心细的捕蛇人、终年在菜市场捡钱的痴人……大多是平凡人的平凡生活。

很难说是小镇的菜市场造就了今日的我,还是我将菜市场作为了人世间的瞭望孔。我从来没有想过写作有什么用途,也没有什么成为作家的梦想和情怀,我把写作当成日常生活中一件有趣的事,跟有些人热衷打麻将、旅行、喝酒一个道理。

有些人难得光临一次菜市场,他们忍受不了菜市场的繁芜喧哗,厌恶随处可见的鸡毛蒜皮。可于我而言,菜市场烟火气十足,是个热气腾腾的、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好地方。我扎根于此间,勤勉地谋求生活的保障,也在此间小心地窥探人间万象,恭恭敬敬地记录着平凡人的温情或悲伤。这是属于我的“在菜场,在人间”。

陈慧

二〇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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