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以前,意大利有首流行歌,叫作“Marito in Città”,调子简单,容易上口,大街小巷耳熟能详。歌词大意是“La moglie ce ne va,marito poverino,solo in cittadina [408] ”,说的是一个男人孤独的境遇,曲风仿佛是传统的轻快喜感,仿佛孤独是一种从根本上讲挺滑稽的遭遇,就像被钓鱼线缠住一样。埃斯塔布鲁克先生跟妻子去欧洲旅行的时候听到了这首歌(十四天,十座城市),记忆中枢某块莫名其妙的组织对这首歌的词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再也没有忘掉这首歌,真的,他仿佛无法将它从记忆中抹去,尽管这歌与他对于孤独的诸多可能性之认识大相径庭。
他的妻子和四个孩子离家要到山里去的那一幕似乎有着旧式的杂志封面那种具有欺骗性的简单韵味,看起来秩序井然。旁人一见便能猜个十之八九—夏日清晨,家庭轿车,大包小包,目光澄澈的孩子们,搁板上放满零钱以备路过收费站,还要仪式性地观察季节的变换,地球的年轮又增加了一圈。他跟儿子们握手,吻了妻子和女儿,目送车子开出了自家车道,感到仿佛这一刻至关重要,如果他能有权力去细察这其中涉及的各种力量,他很可能会达到某种顿悟的境界。他知道,无论罗马、巴黎、伦敦还是纽约的妇女儿童,都已出发去往高原或者海边。这是一个工作日,因此他将家中名叫蹦蹦的狗锁到了厨房,然后唱着“Marito in Città,la moglie ce ne va”等等,开车去了车站。
当然了,我们都懂得,情况不大会超越一首街头流行小调的嬉笑怒骂,但埃斯塔布鲁克先生的激情是诚恳的、新鲜的,值得我们关注。对于描写孤独的那些浩如烟海又福音书一般的文学作品,他是熟悉的,他有心利用自己独处的这几个星期。他可以清理望远镜,观察星空。他可以读书。他可以练习钢琴,演奏巴赫的两段变奏曲。他可以—就像久居海外的人所宣称的,久别故国的疏远以及有时因此而产生的痛苦,意味着他可以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自我发现—对自己达到更深的了解。他可以观察鸟类的迁徙习惯,花园中的景色变换,天空的云彩。他对于自己的形象有点模糊的认识,因为孤独的冒险,他的观察能力大为提高。第一天晚上,他回家的时候,发现蹦蹦从厨房里跑出来了,睡到了起居室的沙发上,把沙发搞得都是泥巴和狗毛。蹦蹦是只杂种狗,是孩子们的宠物。埃斯塔布鲁克先生训斥了狗几句,随即将沙发坐垫掀了起来。他面临的下一个问题,在关于孤独的文学作品中鲜有提及—这个问题就是他胃口极差。虽然他不愿承认,然而这听起来确实很像是低俗喜剧的调调,O,marito in città。他能想象自己身穿干净的卡其裤,傍晚时分在花园里装设望远镜,但是他无法想象要由谁来喂饱这具泰然自若的躯体。
他给自己煎了几个蛋,却发觉自己吃不下。他特别精心地为自己调配了一杯古典鸡尾酒,喝了下去。然后他再回头吃鸡蛋,却还是觉得毫无胃口。他又喝了一杯鸡尾酒,然后换个角度再次尝试吃鸡蛋,可鸡蛋还是令人生厌。他将鸡蛋给了蹦蹦,然后开车出门,上了州立公路,那里有家餐厅。当他进到店内的时候,音乐响得好像游行活动一样,一个服务生正站在椅子上,将窗帘穿到横杆上。“我马上来,”她说,“您随便坐。”他在大约四十个空桌子中选了个地方。其实他倒没有对自己的境遇感到特别失望,他自己选择在一大群男女老少的围绕之中生活,那么,他虽不孤单,却时常感到孤独,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考虑到这一境遇所带来的生理和心理反应,他觉得古怪之处在于,居然只有一个词来形容。他很孤独,而且痛苦。食物不仅仅是不好,简直糟糕得令人难以置信。他完全失去了一切的回忆,这使得一切都索然无味。他什么也吃不下。他翻搅了几下筋肉难嚼的黑椒牛排,又要了份冰激凌,只是为了不要伤害服务生的感情。这些食物让他想到了所有那些笨拙或者倒霉的人,不知怎么把生活搞到这样孤单的地步,每天晚上都得吃这样的东西。这太吓人了,于是他去看了场电影。
漫长的夏日黄昏,空气中依然充满柔光。许愿星挂在巨大的屏幕上方,朝着观众的方向稍微倾斜,隐约有厄运笼罩的气息。天色渐暗,动画片中的人物和动物你追我赶,从银幕这边跑到那边,爆炸,跳舞,歌唱,摔个屁股蹲儿,转暗淡出。他要看的长片片头和字幕开始放映的时候,傍晚最后的日光也消散殆尽,这时,夜晚降临,蠢不可及的剧情开始展开。他既饿且烦,又孤独,加上愤慨的道德感一起作祟,这感觉非常强烈,他伤心地想到那些被迫写电影剧本的人,辛苦工作的演员,为了薪水只得重复这样粗糙的台词。他想象这些人在一天的工作结束时,在贝佛利山上,从敞篷车上下来,垂头丧气的样子。他最多坚持了十五分钟,然后就回家去了。
蹦蹦从拆散的沙发上转战到一把椅子上,让椅子上浅色的丝绸垫子沾满了泥巴和狗毛。“坏蹦蹦。”埃斯塔布鲁克先生说,然后他采取每天晚上例行的预防措施,保护家具。他将一张脚凳底朝天放到沙发上,将丝绸椅子反过来倒放,在门厅里的双人小沙发上面摆上垃圾桶,然后将餐厅里饰有软垫的椅子都倒放在桌子上,就像餐厅里擦地板的时候那样。当灯光熄灭,一切都搬了个底朝天之后,这房子作为他永久住宅的性质遭到了挑战,有那么一会儿,他感到自己就像一个鬼魂,穿越时光来看看过去的废墟。
他躺在床上,心里自然地想到了他的妻子。根据往日的经验,他知道小别更添热情,这样才合理,在他们出行的前两天,他向妻子求欢,但埃斯塔布鲁克太太太疲倦了。第二天,他再次求欢。埃斯塔布鲁克太太看似默许,可她当时的做法却是到了厨房,将四条厚重的毯子丢进了洗衣机,结果熔断了一根保险丝,水把地板给淹了。他站在厨房的门口无所适从,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这样做。她只是有意要让人捉摸不透!他看着妻子,一个体面而颇有些分量的妇人,在用拖把擦厨房的地板,他想,妻子就像所有那些山林水泽的仙女一样,只想从林中逃逸—背上有斑纹,脚下水花四溅—如今有些气喘,也没什么树林,因此她被迫降低水准,只是将毯子放进了洗衣机。他从前绝没有想到过,她的性别中想要逃逸的冲动跟他这个性别追逐的冲动一样强烈。这一瞥之见令他有所触动,有所满足,在某种意义上;然而事情的结果却是,那天晚上他所获得的满足仅止于此。
一个衣着整洁、举止自若的男子在发掘自己的孤独,这是很难得做到的,可是他也不曾期望能容易地做到。第二天晚上,他练习两段变奏曲直到十一点。再后面一天晚上,他将望远镜取了出来。他始终没有解决吃饱饭的问题,一周之内体重已经减轻了十五磅还多。他系腰带的时候,发现裤子像衬衫一样,褶皱很多。他拿着三条裤子,去了村里的干洗店。当时已经过了关门时间,但店主还在,那人显然是被生活压垮了。他曾将黑兹尔顿太太的蕾丝枕套撕坏,还弄丢过菲奇先生的真丝衬衫。他的设备都已经抵押了,工会还要求他给雇员买医疗保险,而他吃进去的一切—连酸奶在内—都仿佛在他的食道内变成了火焰。他自暴自弃地对埃斯塔布鲁克先生说:“我们店里现在不雇裁缝了,但是枫树大街上有个女人给人改衣服。她叫扎格雷伯太太。就在枫树大街和克林顿街的路口。窗户上有招牌。”
这是一年中萤火虫很多的季节,一个很黑的夜晚。枫树大街名副其实,那浓密的树叶更加加重了街道的暗度。街角的那幢房子是木框架结构,有个前门廊。枫树实在太浓密,门前的草坪上根本长不出草。窗户上有块牌子,写着改衣服。他按了门铃。“稍等。”有人喊道,声音有力而快乐。一个女人单手开了门,另一只手举着毛巾,在擦黑色的头发。她看到来人似乎很吃惊。“进来吧,”她说,“进来吧。我刚刚洗了头发。”里面有间小堂屋,然后他跟着女主人穿过堂屋进了起居室。“我有几条裤子要改小,”他说,“这种事你做吗?”
“我什么事都做,”她大笑起来,“可你为什么瘦了?你在节食吗?”
她将毛巾放了下来,可还是继续摇晃头发,用手指梳理着。她一边讲话,一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仿佛让房间里充满一种不安定的气氛—这种个性若是换在别人身上,大概会让他反感,但在她,这一点却显得优雅迷人,仿佛激发出某种内在的紧迫感。
“我没有节食。”他说。
“你没生病吧?”她的关怀来得既迅速,又真诚,他简直好像是这女人的多年老友似的。
“哦,没有。只是我最近一直是自己给自己做饭吃。”
“哦,你这可怜的小男孩,”她说,“你知道自己的尺寸吗?”
“不。”
“那好,我们就得量一量了。”
她一刻不停,搅动了空气,晃动头发,穿过房间,从抽屉里拿出一卷黄色软尺。为了要量他的腰围,她就得将手伸到他外衣里面去—这动作显得有些暧昧。当尺子围住他腰部的时候,他敞开双臂搂住了她的腰,然后将自己全身都朝她贴了上去。对此她只是呵呵一笑,晃晃头发。随后她轻轻将他推开,动作与其说是拒绝,不如说是某种承诺。“哦,不,”她说,“今晚不行,今晚不行,亲爱的。”她走过房间,在屋子另一边望着他。她的面容温柔,因为拿不定主意而显得阴郁,但当他朝这边走过来的时候,她却垂下头,用力地摇了摇。“不,不,不行,”她说,“今晚不行,拜托。”
“但是我可以再见你吗?”
“当然,但今晚不行。”她走过房间,将手掌托住他的脸。“现在你该走了,”她说,“我会打电话给你。你人很好,但是你该走了。”
他踉跄出了门,不知所措,却又感觉美妙,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他在那间房里只待了三分钟,最多四分钟,但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刹那之间就认定彼此是一对般配的爱侣?他乍见到她的时候挺兴奋—被她那有力而快乐的嗓音所挑逗。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毫不费力地前进,如此直接地奔向彼此?还有他的善恶观哪里去了,他那充满热情的向往,要无愧于心,要有男人的气概,要坚守誓言,要捍卫婚姻的纯洁?他是基督会 [409] 的成员,是教区委员会的成员,这是一个虔诚而且常设的教友会,真诚宣誓要捍卫信仰的条款。他已经犯下了一桩不可饶恕的大罪过。但是,当他从枫树下开着车子驶过夏日的夜晚时,即便经过最为严苛的自省,从他的本能之中,除了善良、慷慨以及对世界更为强化的感受力之外,他找不到任何东西。他勉强吃了些炒蛋,练习了变奏曲,然后试着上床睡觉。“O,marito in città!”
对于扎格雷伯太太酥胸的记忆始终折磨着他。当他等待睡眠降临的时候,其柔软芬芳似乎绵延在空气中,久久不散,继而追到他的梦里,而当他醒来的时候,他的脸仿佛还埋在扎格雷伯太太的胸前。那酥胸像大理石一样熠熠生辉,他饥渴的唇上品尝出了夏日夜晚一般变幻莫测而又温煦的气息。
早上,他冲了个凉水澡,然而扎格雷伯太太的酥胸似乎就在浴帘外等着。当他开车去火车站的时候,那酥胸就贴在他的脸颊上;当他乘坐八点三十三分的火车时,它们贴着他肩头倾身过来偷看他的读物;在接驳车和城区地铁上,它们也跟着他轻轻摇曳起伏,整整一个工作日都让他不得安宁。他觉得自己都要发疯了。他一回到家,就在妻子放在电话旁的社交登记册上查找她的电话号码。当然这是个错误,但他还是在本地栏目中找到了她的电话,并且打通了。“你的裤子改好了,”她说,“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过来拿。要是你愿意,现在来也行。”
她喊他进门。他在起居室找到了她,她将裤子递给他。这时他却害羞了,疑心前一天晚上是他臆想出来的。而现在他这样羞赧,才是真相,其余一切都是他的想象。这里只有一个寡居的女裁缝,将几条裤子递给一个孤单的男人,早已不年轻了,就在枫树大街上这幢木框架结构的房子里,房子也该重新漆一下了。这世界是靠常识、合法的激情以及信仰的条款统治的。她甩了甩头。如此说来这是她的习惯动作,跟洗头毫无关系。她将头发从额头推开,将手指伸进黑色的发卷里梳理。“如果你有时间喝一杯的话,”她说,“厨房里什么都有。”
“我很乐意喝一杯,”他说,“你会陪我一起吗?”
“我要威士忌加苏打水。”她说。
他觉得难过,心情沉重,又觉得自己很重要,这些情感在内心深处纠缠着他,又始终不肯浮上表面。他进了厨房,调了两人的酒饮。他回到房间的时候,见她坐在沙发上,于是他也坐了进去;仿佛她的嘴唇是个大漩涡,将他吸了进去,旋转三圈,然后迅速下沉,跌入某种宏大的永恒之中。突如其来的恋爱,其对话各国之间并无多少不同。不论在哪种语言里,我们在枕边所说的,都是“哦啊,哦啊,哦啊,哦啊,哦啊”,仿佛我们是在进行某种温柔而漫无止境的越洋电话交谈,而当淫妇将奸夫揽入怀中时,总会哭泣:“啊,我的爱人,为什么你这样悲苦?”她赞美他的头发,他的脖颈,他背部的弧度。她隐约散发出肥皂的香气—没有香水—当他说到这一点时,她温柔答道:“可是我要做爱的时候从来不抹香水。”他们肩并肩沿着狭窄的楼梯进了她的房间—这套小房子里最大的房间,但还是很小,而且几乎没什么家具,就像消夏小屋里的一个房间,里面都是刷了白漆的旧家具,地上铺着白色的旧地毯。她的顺从,她的诱惑,在他看来,都是令人惊异的纯真之来源。他觉得自己从未见过如此纯洁、英勇、有胆识又自由的灵魂。于是他们一直说着“哦啊,哦啊,哦啊,哦啊”直到三点,她才命他回家去。
三点半或者四点钟,他在花园里散步。天上一弦弯月,空气温婉,光线氤氲,云层堆积得像沙滩一样,星星点缀其中,就像是贝壳和碎石。有些七月开花的植物—福禄考和花烟草—芬芳了空气,而氤氲的光线所代表的含义,自从他青春期以来并没有什么改变;无论当时还是现在,这流动的光雾似乎都暗示着浪漫爱情的来临。可是来自他信仰的责难呢?他违背了一条神圣的戒律,再三违背,欢欣无比,一旦有机会还将再犯;因此他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没资格领教堂的圣餐了。但是他无法改变自己对于扎格雷伯太太的感受,觉得她具有真知灼见,代表了不同寻常的高洁品格。但如果这就是他的真情实感,那么他就必须从教区委员会辞职,退出教会,从头开创一套自己的善恶体系,在信仰的规则之外,寻找另一种不同的生活。他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人搞了外遇还去领圣餐的吗?有的。教会对于他来说是不是为了方便社交?是流俗从众和伪善矫饰的象征,是出人头地的途径?婚丧大事上说的那些令人动情的话语,是否只是客套习俗,就像在布克兄弟专卖店里搭乘电梯,有女士进入时要脱帽致意一样,并没有什么宗教意义?从小在教会的规矩中接受洗礼、教养和训导,现在要他放弃信仰,这是无法想象的。他对于生命的奇迹最好的理解,就是接受到全能全知的上帝之爱,那爱如同白日的光线一样遍布各地,炽热光明。他是否应该去找副主教,请他重新评价十诫,让他们在祷词中特地提到,在性放纵之后会有慷慨和爱的情感涌上心头呢?
他在花园中散步,清楚地认识到,她至少给了他这样的幻觉,仿佛他在扮演一次浪漫爱情中的重要角色,比起那些忠于婚姻的各种信差、搬运工和小丑们来说,这是令人激动的进步,而且毫无疑问,她的那些赞美搅乱了他的思绪。他背部的线条令她感到兴奋,这是不是她的狡猾奸诈之处,无情地利用男性那巨大而深藏不露的虚荣心呢?天色渐渐亮起来,他脱衣上床的时候,看着镜中的自己。没错,她的夸奖都是假话。他的腹部松弛下垂,没精打采。然而,真是这样吗?他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正面、侧面地检验自己的肚腩,然后上床睡下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他给自己定了日程。剪草坪,修篱笆,砍木柴,给窗户刷油漆。他兴致勃勃地干到五点钟,然后冲澡,弄了杯酒。他计划要炒几个蛋,然后趁天空晴朗,架起望远镜,但当他喝完一杯之后,他低声下气地走到电话机旁,拨打了扎格雷伯太太的电话。他每隔十五分钟打一遍,直到天黑,然后他跳上汽车,开到了枫树大街。她的卧室里亮着灯。房子其余部分都黑着。枫树下停着一辆大车,车牌旁边有州标,驾驶员在前座上睡着了。
圣餐仪式上,他应邀上前接圣餐,于是他去了,但是当他跪下来做例行忏悔的时候,他却不能坦白说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对上主的冒犯;他罪孽的重负并非无可忍耐;回忆起来绝对没有丝毫的痛苦。他临时杜撰了一篇离经叛道的感谢信,称颂妻子的智慧和坚贞、孩子澄澈的目光以及情人的柔顺。他并没有接受圣餐,当神父朝他的方向投来质疑的目光时,他很想清楚地讲出来:“我毫不羞愧地在通奸。”他看报纸看到十一点,然后打电话给扎格雷伯太太,她说只要他愿意,什么时候来都可以。他十分钟就到了,一进门就搞得她背都要断了。“我昨晚来过。”他说。
“我猜到你会来,”她说,“我认识很多男人。你介意吗?”
“完全不会。”他说。
“总有一天,”她说,“我要拿一张纸,把我知道的关于男人的一切都写下来。然后就扔到壁炉里烧掉。”
“你没有壁炉。”他说。
“的确。”她说,但那天下午的其余时间一直到半夜,他们都没再说什么,就只有“啊哦,啊哦,啊哦,啊哦”。
第二天晚上他回家的时候,门厅的桌上有一封妻子的来信。他仿佛一眼看穿了信封,看清了里面的内容。在信中,她将冷静而智慧地解释,说自己的老情人奥尔尼·普拉特从沙特阿拉伯回来了,求她嫁给他。她想要获得自由,希望能获得他的理解。她跟奥尔尼之间的爱从未停止过,哪怕再有一天,他们不承认这爱,那就是对他们最深层自我的不诚实。她肯定两人可以就孩子的监护权达成一致。他一直负责养家,也很有耐心,但她再也不想看到他了。
他将信捏在手里,想到妻子的字体显示出女性特征,她的智慧,她的深度;这是一个追求自由的女性之手笔。他拆开了信封,充分准备好要读到奥尔尼·普拉特的名字,然而他看到的却是:“亲爱的亲亲熊,这里的夜晚太冷了,我想念……”就这样继续了两页纸。门铃响的时候,他还在读信。来的是邻居多丽丝·汉密尔顿。“我知道你不接电话,也知道你不喜欢出去吃饭,”她说,“但是我决定了,你这个月至少应该吃上一顿好的,所以呢,我来绑架你了。”
“呃。”他说。
“现在你马上上楼,冲个澡,我给自己弄杯酒喝,”她说,“我们要吃鲜煮龙虾。今天上午莫莉姨妈送了一蒲式耳,你得帮我们吃掉它们。吃完饭之后,埃迪得去看大夫,你愿意什么时候回家都可以。”
他上楼,照她说的做了。当他换好衣服下楼来的时候,她正在起居室里,端着一杯酒,他们分别开车去了她家。他们在花园里就着烛光吃晚餐。他刚刚沐浴过,穿着一身干净西装,对于自己最近如此满怀激情地予以弃绝的身份角色感到心满意足。这里没有什么浪漫前景,却有些微妙的优越感。晚餐之后,埃迪告辞,去看心理医生了,他每周三个晚上都要去。“我猜你这段时间谁都没见过,”多丽丝说,“我猜你也没听过什么小道消息。”
“我真是谁都没见过。”
“我就知道。我听到你练琴了。总之,洛伊丝·斯平纳把弗兰克告了,要告得他倾家荡产。”
“为什么?”
“因为他跟一个特别恶心的贱人,真的是特别贱的一个烂人私通。他的大儿子拉尔夫—那孩子真棒—看到他们一起下馆子。两人还互相喂饭呢。他的孩子都不想再看到他了。”
“男人嘛,总有过情妇的。”他试探性地说。
“通奸是不可饶恕的罪孽,”她兴高采烈地说,“很多社会里都要处以死刑的。”
“你对离婚意见这么大?”
“哦,他才不想跟那头猪结婚呢。他只是觉得自己能够玩得了这套龌龊把戏,羞辱家人,丢他们的脸,伤害他们,等他玩腻了再回到他们身边满足情感需求。离婚不是他的主意。他求着洛伊丝不要离婚呢。我听说他还威胁要自杀呢。”
“男人我是了解的,”他说,“他们把注意力分别放在妻子和情妇两边。”
“我敢说你从没见过把这种双重关系处理得很成功的人。”
她说。
这话千真万确,可他却从没想到过。“通奸很普通,”他说,“这是我们大多数文学作品、大多数戏剧和电影的题材。还有流行歌是说这个的呢。”
“你不会愿意让自己的生活跟一出法式闹剧搅和在一起,对不对?”
她言之凿凿,令他大受惊吓。这就是合法的世界、校队成员、最好的俱乐部那不容反驳的一面。突然之间,扎格雷伯太太卧室的形象在他眼里变得令人生厌了,尽管当初他曾觉得那陋室自有其深刻的含义。他记起破旧的窗帘,还有那双曾经对他极尽赞美的手是多么粗硬笨拙。他曾感到情人的多情滥交是她纯洁的源泉,但现在他却认为那是种无法治愈的疾病。她对他表现出的善意显得变态,让人恶心。她曾面对他的裸体卑躬屈膝。穿着干净的衣服坐在夏日的傍晚,他不禁想起了埃斯塔布鲁克太太,沉静、清爽,领着她那四个聪明漂亮的孩子从他脑海中某个长廊走过。通奸是粗俗闹剧、流行小调、疯狂和自毁的原始材料。
“多谢你此番盛情招待,”他说,“现在我得赶紧走了。我上床睡觉前还得练练琴。”
“我会听着的,”多丽丝说,“我能挺清楚地听到花园里传过来的琴声。”
他进门的时候电话铃在响。“我一个人,”扎格雷伯太太说,“我猜你可能愿意来喝一杯。”几分钟后他就到了,再次沉入海底,沉入抵御生之苦楚的漫无边际的时间之海。但是,等到了离开的时候,他说他不能再见她了。“完全没问题。”她说。然后,她又说:“有没有人曾经爱上过你?”
“有,”他说,“一次。那是几年前了。我去印第安纳波利斯开设培训课程,需要跟一群人一起合作—工作需要—其中有个非常好心的女人,每次她一看到我,就开始哭泣。她早餐哭,在鸡尾酒会上哭,一直哭到晚宴结束。太糟糕了。我不得不搬到酒店去住了。自然,我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晚安,”她说,“晚安,再见。”
“晚安,我亲爱的,”他说,“晚安,再见。”
第二天晚上,他正在架设望远镜的时候,接到了妻子的来电。哎呀,太让人激动了。他们第二天就要开车回来了。他女儿要宣布跟弗兰克·埃米特订婚的消息。他们想在圣诞节前结婚。得拍照,登报发消息,租帐篷,订葡萄酒,等等等等。他的儿子赢了礼拜一、礼拜二和礼拜三的帆船比赛。“晚安,亲爱的。”他妻子说完,他跌坐在椅子上,打心眼里充满了感激,因为自己所求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他爱女儿,他喜欢弗兰克·埃米特,他连弗兰克·埃米特的父母都挺喜欢,他们很有钱;一想到他的宝贝儿子掌着舵,将自己的小船驶过最后一段航程,朝着启航点前进的样子,他心中就充满了振奋之情。可扎格雷伯太太呢?她才不懂得如何驾驶帆船呢。她一定会把主帆和操纵索绞成一团,她会迎风呕吐,一旦受不了了,她一定会晕倒在船舱里。她肯定不会打网球。哎呀,她连滑雪都不会!随后,在蹦蹦的注视之下,他将起居室翻了个个儿。在门厅里,他将垃圾桶放在了双人小沙发上。在餐厅里,他将椅子倒过来放在桌子上,然后熄了灯。他漫步在掀翻乱套的家里,再次感到了一个人返回时间的废墟的那种心悸和迷惑感。随后他上了床,一边哼唱着:“Marito in città,la moglie ce ne va,o povero marito [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