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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香港

第二十六章
香港

游戏其实只是一系列难度逐渐提高的关卡,它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我们相信可以过关。对我而言,最好的证明就是魔方。它满足了大家内心的盼望:只要我够努力,不断尝试各种可能性,那凌乱失序的一切终能重回正轨、恢复原样。人类的机智足以将最破碎混乱的系统改造成合乎逻辑秩序的事物,如同魔方的每一面都闪耀着相同颜色。

我想出一套计划(或多套计划),其中一点小差错都可能会害我被关起来,但至今仍然进行顺利。我逃离国安局,逃出美国,我在游戏中获胜了。不论从任何标准来看,这都意味着: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了。但事情没那么容易,因为我联络的记者尚未现身。他们不断延后会面、解释理由并再三道歉。

据我所知,纪录片导演萝拉·柏翠丝会立刻从纽约飞来,但她并非孤身一人赴约。我已寄给她部分文件,并承诺会给予更多。她忙着说服《卫报》记者格伦·格林华德加入她的队伍,同时要求他买部新的笔记本电脑。这部计算机不能用来上网,也必须安装加密程序,如此一来我们才能不受监控地沟通。我一人待在香港,看着时钟嘀嗒嘀嗒地走,日子一天天地过,我内心苦苦哀求:拜托,一定要在国安局察觉异样前来见我。我经历了这么多事,如今却在香港孤立无援,这令我有些无奈。我试图为这些记者着想,他们可能太忙或疑神疑鬼,因此难以确定行程,但我更害怕,万一警察比他们先到的话,那我的一切牺牲全都白费了,我还有好多资料没公布。我想起我的家人与琳赛,我真是笨死了,把自己的命运赌在这群人身上,而他们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把自己关在美丽华酒店,足不出户,选择在这里入住,是因为它位于热闹的购物与商业区中心。我将“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在门把上,不让清洁人员随便进入。整整10天,我没离开过房间一步,因为我担心外国间谍会趁机潜入安装窃听器。事关重大,我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我将房间改成简陋的运作中心,透过加密过的网络通道,寄信恳求自由媒体工作者尽快前来。我会站在窗前等待回应,痴痴地望着外头无缘涉足的美丽公园。当萝拉与格伦最后抵达时,我已将旅馆菜单里的菜吃过一轮。

但在那周,我不只是空等或写些奉承的信。我还试着整理最终报告,像是爆料哪些内容、如何在有限时间内解释一切。这是个有趣的挑战:如何用最精准的表达方式,让这些没有技术背景的人听得懂。他们绝对会怀疑我说的话,毕竟我指控的是美国政府非法监控全世界。我整理好元数据与通信承载等词的定义,还妥善准备各种缩写与简写说明,比如CCE、CSS、DNI、NOFORN等。最后我决定不从技术或系统的角度切入,而是从监控计划说起(用讲故事的方式),我要使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但我无法决定先讲哪个故事才好,因此要不断重组次序,试图以最好的顺序讲述史上最严重的犯罪。

我必须设法让他们在短短几天内了解此事的严重性,而这是我花费数年才拼凑出的真相。另一方面,我也得让他们认识我,理解我这样做的原因。

等了好久,格伦与萝拉终于在6月2日抵达香港。与我在酒店见面时,他们对我的样子有些意外。格伦甚至说,他以为会遇到年纪更大的人,比如烟酒不离手、罹患晚期癌症、内心备受折磨的老人家。他不解的是,像我这样的年轻人(他不断地确认我的年纪)怎么可能接触到如此敏感的资料,又怎么会愿意赌上自己的人生。我猜不透他们为什么会有与老人会面的预期,毕竟我的会面指示不算老派。我要他们去旅馆餐厅旁边一个安静角落,摆了一张鳄鱼皮纹路的人造皮沙发的地方,等待一个拿着魔方的人。好笑的是,我一开始不太想动用以物认人的情报技术,但我随身携带的唯一特殊事物就只有魔方,用这个物品能让他们远远地就认出我。它能掩饰我的压力,我害怕警察突然现身把我铐上手铐。

这种压力在十几分钟后达到高峰,那时我将他们带到我的房间,也就是10楼1014号房。在我的要求下,格伦将他的智能手机塞到小冰箱,但他还来不及放进去,萝拉就忙着重新布置、调整屋内灯光,之后取出摄影机。虽然我在加密信件里同意她拍下会面过程,但我发现自己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过去的10天里,我没离开过这个房间。这个房间狭小而凌乱,萝拉开始将镜头对准瘫坐在久未整理的床上的我,而我此时只能硬着头皮上场。我想大家都有这种经验:越在意有人拍你,你就越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光是察觉到有人按下手机录像键或将镜头对准你,就足以让你的行为开始不自然起来,即使那个人是朋友也一样。虽然我今日与他人的互动大多通过镜头,但我还是不确定,究竟是看到自己在影片里比较奇怪,还是被拍比较奇怪。我试着避开前面那种状况,但现在大家不太可能逃得掉后面那种状况。

在这种高压的情况下,我全身僵硬、无法动弹。萝拉的摄影机红灯就像狙击手的瞄准镜,不断提醒着我,房门可能随时会被撞开,可怜的我会被拖走。当我摆脱这种想法时,我又立刻被另一种想法缠上。我不断地想象,这些录像片段之后如何在法庭上呈现。我发觉自己应该做更多的事前准备,像是穿件像样的衣服、刮掉凌乱的胡子等。整个房间堆了不少送餐托盘与垃圾,面碗与吃了一半的汉堡丢在一旁,地板上还有成堆的脏衣服与湿毛巾。

这真是个超现实的状况。我在被拍摄前没遇过任何影片工作者,在充当消息来源前也未曾与记者有过接触。我第一次和别人大声谈论美国大规模监控系统,竟是通过网络放送在全世界所有人面前。不论我的样子有多邋遢,声音有多生硬,这都无法否认萝拉拍摄影片的重要性,因为它真实地呈现这个房间里发生的一切事情,这是平面媒体做不到的。她这几天在香港拍摄的片段,里面呈现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扭曲,这不仅展示出她身为纪录片工作者的专业,更代表她有先见之明。

在6月3日至9日这段时间内,我与格伦以及他的同事艾文·麦卡斯吉都(Ewen MacAskill)待在旅馆房间内做访问。艾文是会面首日后才加入我们的。我们聊了许多内容、仔细剖析国安局监控计划,而萝拉在旁忙着拍摄。相较于白天的忙碌,晚上显得空虚孤独。格伦与艾文会回到他们的旅馆W酒店,那里距离美丽华不远,他们会将每天的访问写成报道。萝拉也会离开,她忙着剪辑拍摄的片段,《华盛顿邮报》的同事巴特·杰尔曼帮忙将这些片段做成报道。巴特后来没能来香港,但他在远程接收影像,与萝拉分工合作。

我晚上会睡觉或尝试入睡,不然就是打开电视转到BBC、CNN这类英语频道,观看国际社会对此有何反应。6月5日,《卫报》登出格伦第一篇报道,内容写的是外国情报监控法庭授权国安局从美国电信巨头威瑞森搜集用户电话资料。6月6日,他写的棱镜计划文章登场,里面的内容与《华盛顿邮报》同日刊出的萝拉与巴特的报道大致雷同。我深知,随着曝光的内容越来越多,我越可能被指认出来,这是大家都懂得的道理,尤其是我的单位开始发电子邮件要我回报近况,而我却迟迟没有回应。虽然格伦与艾文同情我处境艰难,但他们从不让这种心情妨碍他们报道真相,而我也试着仿效他们的做法。

新闻报道与纪录片一样,能透露的东西有限。由于既定惯例与科技限制,媒体不得不删除部分内容,这是很有趣的。格伦的文章(尤其是刊登在《卫报》的内容)锁定事实陈述,与他坚决追求真相的热情形成强烈对比。而艾文人如其文:真诚亲切、耐心公正。萝拉则默默地在旁综观全局,时而内敛矜持,时而机智讽刺,拥有融合高超间谍与完美艺术家优点的特质。

当所有电视频道与在线网站争相报道此事时,可以预见到美国政府必定想尽办法要找出消息来源。当他们发现是我爆料时,他们可以把我的面孔当成挡箭牌来逃避责任,而非回应爆料内容。他们势必会攻击泄密者的可信度与背后动机。有鉴于此,我必须抢回主导权。若我不交代动机与目的,政府便能趁机转移焦点。

唯有先在媒体前现身,向大家介绍我自己,我才有机会反击。我可以给予媒体一些个人信息,以满足他们高涨的好奇心。也许再附上一份声明:重要的不是我个人,而是美国民主机制遭到破坏。之后我立刻消失无踪、人间蒸发,这就是我的计划。

艾文和我讨论后决定,由他写一篇关于我情报背景的文章,而萝拉则建议我拍摄一段影片声明,连同《卫报》文章一起刊出。在里面,我将承认我是唯一消息来源并承担责任。虽然萝拉整周都在拍我(其中许多片段出现在她的纪录片《第四公民》中),但她根本没空整理并找出适合的片段,毕竟我必须条理分明地对着镜头说话。于是她提议,不妨就在旅馆录下自我介绍。这段影片的开头是:“呃,我的名字是斯诺登,我,嗯,今年29岁。”

“你好,世界!”(学习程序语言时,第一个练习是输出“你好,世界”这个字符串。)

虽然我从未后悔表明身份,但我确实希望我能说得更好,以及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事实上,我根本毫无规划。当别人问及整件事落幕后有何打算,我并没有仔细思考,主要原因是我成功概率极小。我在乎的是将事实呈现在世人面前,我深知,将这些档案公之于世,意味着我必须接受全民检验。没有退路就是最好的策略。若是我事先设想好每一步,那可能会伤害曝光内容的可信度。

举例来说,若我先安排好飞到某国或寻求庇护,那我可能会被称为外国间谍。而若是我返回美国的话,我能想到最好的情况是:我一下飞机就遭到逮捕,然后美国政府以间谍法的罪名起诉我。他们会做个样子举办公审,但是不给我答辩的机会,因为涉及任何重要事实的讨论都会遭到禁止。

政府刻意施行有瑕疵的法律,极大地阻碍了正义的实现。像我这样处境的人,根本不被允许在法庭上抗辩,无法主张我泄露给媒体的资料涉及公共利益。即使是多年后的现在,我仍然无法说出这些爆料所带来的好处,像是促使国会修改监控法律或让法庭裁定某些监控计划非法,或是逼迫司法部部长与美国总统承认大规模监控的讨论有其必要性,而这能让美国变得更强大。若我回国的话,以上这些公共利益在法庭上会被认定为无关紧要、不予受理。政府唯一需要证明的是:我泄露机密信息给记者,但我从头到尾没有否认过这一点。这就是为何我会认为,任何呼吁我回国受审的人,他们等于要我回国受刑,且刑罚肯定不轻。泄露高级机密文件,不管对象是外国间谍还是国内记者,每份文件刑罚最高10年。

自从《卫报》网站6月9日放出我的影片后,我便被锁定了,就像我背后有个标靶。我深知,这些蒙受羞辱的机构绝不会善罢甘休,会一直追查我,直到我落入他们手中为止。过些时候,他们也可能转移目标、骚扰我心爱的人,同时贬低我的人格,他们会四处打探我的私人生活与工作情况,寻找任何可以抹黑我的信息,把握每次造谣的机会。对于这整个过程,我并不陌生,毕竟我待在情报单位的时候读了不少机密资料,加上我也研究过吹哨者与泄密者的下场。我查过这些英雄的故事,包括过去的丹尼尔·艾斯伯格(Daniel Ellsberg)与安东尼·罗素(Anthony Russo),以及较近的托马斯·塔姆(Thomas Tamm)。塔姆曾在美国司法部情报政策与审查办公室担任律师,他爆料政府于2000年中期非法窃听民众。另外还包括德雷克、宾尼、魏比与鲁米斯。鲁米斯就像是数字时代的佩里·弗尔沃克(Perry Fellwock),后者早在1971年时便揭露了当时尚不为人知的国安局机构的存在,此举促使参议院丘奇委员会(情报特别委员会前身)要求国安局仅能搜集外国情报,不得监控国内民众。当然还有举世闻名的美国陆军一等兵切尔西·曼宁,她因泄露美国战争罪行而遭军事法庭判刑35年。在服刑七年后便获得特赦,原因是她在关禁闭时受到不公平对待,因此引发国际社会抗议。

不管这些人是否入狱,他们多少都得面对反弹力量,其中多数是非常残忍的人格摧毁,而背后依据则是政府通过滥权获得的情报。若这些人私下通信时曾表现愤怒情绪,那他们会被说是挟怨报复。若他们看过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或是在图书馆借过类似书籍,那他们会被认定成精神错乱。若他们曾喝醉酒,那他们必定是酒鬼。若他们有过外遇,那就是生性淫乱。其中不少爆料者因此倾家荡产。情报单位根本不必与这些异议人士交手,直接破坏他们的名声比较快,反正只要动手调出档案,再放大不利情报或凭空捏造证据即可。

我确定政府对我爆料的行径极为愤怒,但对于家人与女友的支持,我也深信不疑。琳赛必定能理解(或许不能原谅)我这么做的原因。回忆他们的爱让我获得安慰,能够得以面对眼前事实:我已做了我该做的事,接下来只能顺其自然。我只能将我对家人、女友的信心扩及美国所有公民,虽然这样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但我希望,一旦他们理解美国大规模监控的全貌,那么他们便会动员起来追求正义。他们将为自己争取正义,而这将决定我未来的命运。我抱着这样的信念孤注一掷:我难以相信任何人,只好相信所有人。

我在《卫报》的影片播出后,过了几个小时,格伦的一名忠实的香港读者联系了他,并通过此人介绍了两个当地律师罗伯特·蒂伯(Robert Tibbo)与文浩正(Jonathan Man)给我。他们两人自愿接手我的案件。当媒体查到我的住处并堵在门口时,他们帮我逃离美丽华酒店。为了转移媒体的注意力,格伦直接走到大厅门口,无数摄影机与麦克风立刻捅向他。而我在两位律师的护送下,从另一个出口离开,穿过一座天桥逃到附近的购物中心。

我非常喜欢罗伯特,他充满理想、不畏艰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成为他的客户与挚友是我的荣幸。除了他专业的律师能力外,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寻找住处的创意。当所有记者在全香港五星级饭店寻找我时,他带我来到最贫穷的社区并把我介绍给他的一些其他客户……我通常不愿透露他们的姓名,但既然他们勇敢地在媒体前曝光,我也就接受他们的这份好意了。他们是来自菲律宾的罗德尔(Vanessa Mae Bondaliam Rodel),来自斯里兰卡的三位难民——普什帕库马拉(Ajith Pushpakumara)、凯尔拉帕塔(Supun Thilina Kellapatha)与诺尼斯(Nadeeka Dilrukshi Nonis)。

这些和善、大方的朋友表现出了人道精神。他们团结一致地帮助我,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人性的表现。这份恩情我永生难忘。他们不在乎我是谁,也不在意帮助我可能会带来怎样的危险,他们只知道我需要帮助。他们非常了解为了活命被迫逃难的辛苦,他们经历的磨难远多于我,像是军方拷打、强暴与性虐待等。他们让一个疲惫的陌生人住到家中,而当他们在电视上看到我的面孔时,他们没有退缩,反而对我微笑,他们待我热情且亲切。

虽然他们的资源有限,但却不吝于分享一切,即使凯尔拉帕塔、诺尼斯、罗德尔与两个小女孩的住处拥挤狭小、无比简陋,比我在美丽华的房间还小,但他们仍慷慨大方,拒绝收下任何报酬,以至于我必须偷偷把钱塞在他们家中。他们提供我三餐、让我洗澡、给予我睡觉的地方,他们保护了我。很难想象,他们拥有这么少,却给予这么多。他们全然接纳我,不带任何批判眼光,尤其是当我像只流浪猫缩在角落,拿出特别天线偷用远方旅馆的网络,惹来屋里孩童笑闹的时刻。

6月14日,美国政府以间谍法罪名起诉我,起诉书不对外公开。6月21日,他们正式要求引渡我回美国。我知道,这是我该离开的时候,而这天恰好也是我的生日。

正当美国国务院提出引渡要求之际,我的律师收到联合国难民署的回信,他们表明无法协助我取得庇护。而香港当局不愿为我提供国际保护……并宣称他们必须顾及美方要求。换句话说,香港要我回到美国并在牢中向联合国求助。我不只是孤单一人,且在各国都不受欢迎。如果我想自由地离开香港的话,必须现在就走。我清空手中四部笔记本电脑的资料并销毁加密金钥,这代表我再也无法取用机密文件,即便美国政府强迫,我也无法做到。我将仅有的几件衣服打包好就起身离开。“芳香的海港”根本没有我容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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